诅咒-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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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说了些什么?”
女诗人摇了摇头说:“白璧,你是知道的,你在和你妈妈说话的时候我是从来不会在旁边偷听的。所以,当你妈妈和那个女孩一说话,我就远远地走开了。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以后,我见到那个女孩离开了小花园,从大门口走了出去。后来,我又去看你妈妈,只见她呆呆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我觉得有些奇怪,不过她并没有发病的样子,我想也许那女孩对你妈妈说了些什么话,让你妈妈的身体有些不舒服了。于是我就带着她回到了病房,让她睡觉了。没想到,到了今天清晨查房的时候,却发现你妈妈已经过世了。她一定是在半夜里,趁着我们都睡着了,偷偷地服下了安眠药。”
“就这些吗?我妈妈没有说过些别的话吗?”
“没有了,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些,我看你妈妈好像一直在等候着那女孩的来临。白璧,你真的不认识那个女孩吗?”
白璧停顿了一会儿之后,淡淡地说:“我不知道。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然后,白璧打开了母亲的床头柜,清理着母亲留下来的遗物。母亲没有留下什么东西,只有一些换洗的衣服而已。她带走了这些衣服,放在一个袋袋里,准备回去以后把这些衣服都付之一炬,送到天国里给母亲使用。
忽然女诗人说:“白璧,请等一会儿,我还有一样东西要交给你。”说完,她从她的柜子里拿出了一个信封交到了白璧的手里。
信封没有拆开过,能够从外面摸出信封里面放着的几张信纸。信封是白色的,但已经泛黄了,还有一股淡淡的霉味,看起来有不少年月了。信封上没有邮票,也没有地址,只写着几个钢笔字——吾儿白璧亲启。
那是父亲的字,白璧一眼就看了出来,那是已经死了十几年的父亲的笔迹,绝对不会有错的,父亲留下了许许多多的文稿,她早就看熟了,父亲写的钢笔字,一笔一划都是那样特别,不会有人模仿的。这是一封父亲写给女儿的信,但信封上没有留下写信人的落款。
女诗人轻声地说:“白璧,好几年前,你妈妈就把这封信委托给我保管,她说,当到她去世以后,就把这封信亲手交到你的手上。在此之前,不能让任何人看到这封信,当然也包括你。现在,我原封不动地把信交给你,请你收好。”
白璧明白,这是父亲在许多年前就已写下的信,一直被母亲保存着,直到现在才到了自己的手中。她含在眼眶里的泪水终于控制不住了,就像那窗外的雨水一样,一点一滴地溅落到了自己的手背上。她仰起头抹了抹眼泪,然后硬挤出了一丝笑容对女诗人说:“太麻烦你了,下回有空我还会来看你的。再见。”然后她低下身子给女诗人鞠了个躬。
白璧把手中的信放入了自己的包里,然后带着母亲留下的衣服离开了这里。撑着伞走出精神病院的大门,她又回头望了望这冰凉的雨中建筑,心里忽然觉得越来越闷,渐渐地有些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雨一直下
雨一直下。
已经是晚上了,从窗户向外看去,城市笼罩在烟雨迷蒙的夜色中,就像一个蒙上了面纱的女子。白璧静静地坐在家里,小心翼翼地拆开了父亲写给她的那封信。打开信封的一刹,她仿佛闻到了什么气息,从信封里缓缓地飘出。那是时间的味道,凝固了十几年的时间,就像打开一只魔瓶,全都释放了出来,但魔瓶里究竟藏着什么东西?谁都不知道。
这是一封完好无损的信,保存得非常好,几乎连轻微的褶皱都看不出,可以想见十多年来母亲一直珍藏着它。信封里居然有十几张纸,整整齐齐地叠放着,而且还按照顺序编了号。不过,这些纸张看起来颇不一样,开头与结尾的几张都是正规的信纸,而当中的十来张好像都是笔记本的纸页。
白璧从开头的第一张读了起来,第一页是这样写的——白璧吾儿: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和你妈妈都已经永远离开你了。
对不起,我的宝贝,我只能对你说:对不起。
我和你妈妈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决定要把事实的真相告诉你的。但是,请原谅我和你妈妈,我们不愿意面对你知道真相以后的表情,所以,只有等到我和你妈妈都离开人世以后,你才能看到这封信,请原谅我们。
我的宝贝,此刻,窗外正下着雨,你已经熟睡了。你现在睡得是如此的深,无法知道爸爸现在内心的痛苦。
爸爸看着你的脸,你很美,真的很美,希望你长大以后,能够幸福而平安。
现在,我面对着这张白纸,真不知道该如何下笔,往事历历在目,我却难以再还原成文字。我只能又翻出当年的日记本,从那些泛黄的纸页里,你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所以,我撕下了当年我的几段日记,夹在这信里,可以让你知道我所经历的一切。
看吧,看下去吧,我的宝贝,如果可能,我将把自己的心放在你面前。当你看着这些当年最原始的记录,就等于见到了爸爸真实的心。
这是信的第一页,白璧默默地看着这些父亲留下来的字迹,仿佛父亲就站在她的面前,向她讲述着他的心里话。现在,时间已经无效了,她觉得父亲已经超越了时间,因为父爱无价。翻过这一页,第二页就是那种笔记本的纸页,看上去要比第一页更旧更古老。第二页是这样写的——1978年9月15日天气:晴气温:22到19摄氏度地点:罗布泊今天上午,我们考察了一个古代遗址群,这个古代遗址位于一片干涸的河床边,河床两岸有高地,沿高地分布着残存的房屋遗迹,同时发现数排高大的胡杨木,但已经枯死。在沙中发现少部分的陶器,同时还有被挖掘的迹象,考古队长指出当年斯坦因曾在这里挖掘过,窃走了大量有价值的文物。尽管如此,但剩余的部分依然很令人吃惊。
忽然,我的视野里出现了沙漠中难得一见的海市蜃楼的奇观——海市蜃楼的背景是一片绿洲,有碧绿的树木和流水,在荒漠中非常显眼,在一片绿洲中,渐渐地浮现出了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子的身影,她有一头乌黑的发辫,白白的皮肤,奇妙的眼睛,总之是美丽无比。但很快,海市蜃楼的景象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久久不能忘怀。
我们的午饭是在遗址边吃的,吃完以后,我们返回大本营。但是我们的车子坏了,队长决定骑骆驼返回大本营。我也在同事的帮助下,骑上了一峰骆驼。我们在荒漠中骑着骆驼旅行着,看上去就像两千多年前丝绸之路上的贩卖丝绸的商队。我们走了不多久,忽然,天色大变,一阵狂风席卷而过,带着铺天盖地的黄沙向我们袭击过来,这是沙暴,荒漠中最可怕的沙暴让我们碰上了。我们所有的人都用纱布蒙起了脸,但是沙粒还是不断地往我们的口鼻里钻,沙子几乎掩盖了骆驼的蹄子,风让我几乎从驼峰间摔了下来。忽然,我胯下的骆驼嘶鸣了起来,它似乎也被这沙暴吓坏了,这是非常罕见的,骆驼是从不惧怕沙暴的,当骆驼都被沙暴吓坏的时候可见情况之糟糕。我已经无法控制住它了,也可能是因为我对骑骆驼一无所知,反正骆驼带着我向另外一个方向狂奔而去。而我的同伴们也一个个自身难保地在风沙中颤抖着。我不敢呼救,一张嘴沙子就会灌进去,我只能听天由命地任由骆驼带着我狂奔。我闭起了眼睛,尽量让自己在剧烈颠簸的驼峰间保持平衡。沙暴仍在继续,从我耳边和脸颊上呼啸而过,我只感到身下的骆驼不停地在跑着,而且与大部队的方向越来越远。骆驼一旦受到惊吓飞奔起来的速度不亚于骏马,这让我浑身都在颤抖着。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的呼啸声终于渐渐地平息了下来。骆驼也慢了下来,我睁开眼睛,沙暴已经停了,看着四周的景物,依然是茫茫的荒原,不同的是,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个人。荒原、沙暴和不驯服的骆驼都无法使我感到恐惧,真正令我感到的恐惧的是——孤独。我孤身一人处于广阔无边的荒原中,没有一个同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分辨不清东西南北,这一切都让我感到绝望。
我茫然地向四周张望,每个方向看上去都一样,没有任何区别,我的同伴究竟在哪里?也许已在几十公里之外了。骆驼带着我在荒原上游荡着,漫无目的,我发现它其实在原地打圈,居然连它也迷路了。我身上连水都没有,只有一丁点的干粮,包里只有一只已经成为累赘了的照相机。我不知道自己该向哪里去,我明白,在荒漠中迷路,等于已经宣判了自己的死刑。天色已经快黑了,荒漠中的黑夜将无情地吞没一切,我趁着夕阳还未西下,立刻拿出了我的日记本,在这本子里,我记录下了今天发生的一切,也许几十年以后,人们路过这里发现一堆白骨的时候,能够看到我的这本日记,知道我是谁,把我的尸骨带回家乡。可是,我想活,我不愿意死,我的新婚妻子芬,还在上海的家里等着我回来呢,不,我不能死。
可是,谁又来救我呢?
我依然绝望。
第三页是这样写的——
1978年9月16日
天气:晴气温:不知道,也许比昨天略低地点:罗布泊
我还活着。
当我从罗布泊的晨曦中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依旧骑在骆驼的背上,骆驼正带着我缓缓前行。我有些困惑,我在哪里?我的浑身上下都几乎已经散了架,而且饥渴难当,只有清晨升起的缓缓的荒原红日洒在我的身上,让我有了些生气。
但是,我的骆驼并不是自己在走,而是有人牵着它。我直起了身子,看着那个牵着我的骆驼前进的人,从背影来看,那是一个女子,虽然身段被她那毛皮的衣服裹住了,但那一头乌黑结辫的长发让我确信了她的性别。看不清她的脸,只能看到她的手背抓着骆驼的缰绳,她的手在初升的阳光照耀下发出金色的光泽,几乎刺痛了我的眼睛。她快步地带着骆驼向前走着,在太阳照耀的荒原中,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梦,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我甚至怀疑我所见的只是海市蜃楼,但这确实是事实。她是谁?
从她的服饰来看,应该是当地的居民,我立刻在自己的脑子里搜索着这些天刚学会的几句维吾尔语。虽然我学过不少古代早已消亡的语言,这些语言曾在这块土地上各自流行过许多岁月,但是我却不会说这里目前所说的语言,实在是一种讽刺。我终于想出了一句维吾尔语,那是一句问候语,大意是早上好。我大声地向她喊了一句。
她停了下来,然后缓缓地回过头来。天哪,她的眼睛,我看见她的眼睛是如此美丽,就像这古老的西域文明。她的脸逆着光,但我依然可以感觉出她的皮肤一定很白,她有高高的鼻梁和薄而微翘的嘴唇,下巴的线条却非常柔和,不像有的维吾尔妇女下巴圆圆地突起。她的年纪看上去最多只有二十出头,她的一只手依旧牵着缰绳,另一只手垂着,默默地看着我,她的眼睛里埋藏着的东西让我感到了某种不安,我真没想到在这罗布泊的深处还会有这样美丽的女子。
她忽然说话了:“你终于醒了。”
我万万没有想到,她说的居然是汉语,而且是相当标准的普通话。她的声音柔和而清脆,如同沙漠中的甘泉,我惊讶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她继续说:“你一定迷路了吧,刚才我发现你倒在骆驼身上睡着了,所以牵着骆驼把你带到我家里去。”
“你救了我,谢谢。你家在哪儿?”我回答。
“就在前面。”她用手指着前方,我似乎隐隐约约地看见了什么,但太远了实在看不清。
我点了点头,她忽然对我微笑着,我也有些机械地笑了笑。我忽然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男人骑在骆驼上,却叫一个年轻的女子为我牵着骆驼,这实在太说不过去了。我想要跳下来,却动弹不得,因为我的双腿已经麻木了。
“你要下来吗?不用了,你一定很累,还是骑在骆驼上吧。”她回过头,继续牵着骆驼向前而去。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玛雅,写成汉字就是马加上王字旁,文雅的雅。你呢?”她边走边说。
玛雅?我在心里默默地念了念这个奇怪的名字,如果写成西语应该是MAJA,好像确实有这个名字的,而且,中美洲古文明翻译成汉字也是这个写法,我顾不得多想,如实地回答她:“你好,玛雅。我的名字叫白正秋,是考古队员,昨天我们在进行一次考古发掘以后遭遇了沙暴,我掉了队,就不知不觉地来到了这里。”
“你是考古的?就是来罗布泊挖墓的吧?”她皱起了眉头问我。
“我们是来保护文物的,不是来破坏文物的,可不是简单的挖墓。”我想纠正她的说法。
“就像许多年前来到我们这里的欧洲人?”
我吃了一惊,她居然知道斯文·赫定与斯坦因,也许是当地人流传下来的。我立刻回答:“不,我和他们不一样,他们是在掠夺,我们是在保护。”
玛雅依旧摇了摇头,但她又笑了笑说:“别说话了,你一定很口渴吧。”她从衣服里取出了一个羊皮的水袋,塞到了我的手里,轻轻地说:“喝吧。”
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许这是因为荒漠中的居民长期处于孤独之中所养成的好客的传统吧,在荒漠中如此珍贵的水,居然可以随随便便给一个陌生人喝,也许只有汉人才是最自私的。我充满感激地拧开了水袋的盖子,水袋里的水很满,我轻轻地抿了一口,润了润我干裂的嘴唇,我原以为这荒漠中的水应该是咸涩的,却没想到这水居然是如此甘甜清洌。我又喝了一口,水缓缓地通过了我的咽喉,进入了体内,就像是雨水浇在了久旱的田野中,我发誓我这一生从来没有喝到过这样棒的水。但我不敢再喝了,两口已经足够了,我满怀感激地把水袋还给了玛雅。
玛雅摇了摇水袋说:“为什么只喝这么一点儿?你需要水。”
“不,这些已经足够了。”
她笑了笑说:“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然后她转过头去,继续牵着骆驼快步前进。她走得很快,双腿迈得步幅也很大,一点都没有城市里女子的扭捏作态,她是健康的,是自然的,我觉得只有这人迹罕至的荒原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子。
又走了一段,我终于看到绿色了。这颜色让我无端地激动了起来,我的腿不再麻木了,我吃力地跳下了骆驼,走到了玛雅的身边。
“你怎么下来了?”
“我不想被别人看到我骑在骆驼上让你牵着走。”
终于,我们走进了那片绿色。其实,这里是一片荒漠中的绿洲,一条沙漠中的大河从这里穿过,滋养了两岸茂盛的胡杨林与红柳,河里甚至还长着许多芦苇,一些鸟类栖息在河边,几只独木舟也停在河上。走在河边,一点都没有荒原的感觉,反而更像是回到了江南水乡。在绿洲的中心,是一个小小的村落,有着几十间泥土和芦苇加上胡杨木组成的房屋。这些房屋彼此散居着,各保持一定距离,但这里的人们看上去却亲密无间,互相间非常友好。当玛雅带着我来到他们中间的时候,他们都拿出了各家的食物来招待我。让饥饿的我美美地吃了一顿午餐,主食是鱼,副食是一些羊肉干,玛雅说他们这里的人主要是以捕获河里的鱼为生,其次才是养羊。他们的身材并不高大,也许正是因为以鱼为主食的原因吧。
但是,这些人里除了玛雅以外没有一个会说汉语,玛雅更多的时候成了翻译的角色。单看他们的容貌觉得挺像维吾尔族的,但我仔细地听着他们的语言,觉得这语言不像是维吾尔语。我立刻想到了自己学到过的那些古代西域的语言,在心里与他们所说的话对照了起来,果然,有些共通之处。也许他们的语言属于另一个语系——印欧语系,也就是古楼兰人的种族。那么,也许我所见到的就是传说中的楼兰人的后代——罗布人,他们离开了干涸了的罗布泊,迁移到了有水的地方,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生活,尽管,经过漫长的岁月,他们大部分都已经维吾尔化了。
我向玛雅打听出去的路,我急切地想要回到考古队中,伙伴们一定都在为我担心,我想今天就能回到我们的大本营。玛雅忽然笑着说:“你今晚就要回去吗?那你会在荒漠中渴死的,事实上,谁也没法离开这里,这个绿洲的四周全是一望无际的大漠,即便有骆驼也无济于事,因为在茫茫大漠中,骆驼也会迷路,最后会在荒漠中不断地打着圈子,直到渴死,可千万不要动这种念头。至于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那纯属偶然,你的骆驼在风暴中失去了方向,狂奔了很远的路才来到这里,由于是在沙暴中逃亡的,所以它不会再认识回程的路了。”
我的心里一沉,问她:“那么这条河呢?我如果沿着这条河走呢?”
“如果你往这条河的下游走,在一天之后,将随着河流走入荒漠的深处,在那里河流就消失了,也就是断流了,这就是这条河的终点。如果你往这条河的上游走,将进入寒冷的高原,最后是雪山,那就是阿尔金山,事实上这条河就是由阿尔金上的冰雪融水汇成的。”
“你是说,我将永远困死在这里?”我绝望地问。
“不,每年的十月底,离此几十公里的县城都将派出一支骆驼队到每一个偏僻的绿洲里来。他们会带来报纸和邮件,还有一些零售的商品,当然是以物易物的。更重要的是还会有一个医生随同前来为我们看病,不过一年也就这一次。尽管这里绝大部分人都不识字,也没有人会写信,不过我们还是很欢迎他们的,每当他们来了我们就像过节一样。只有这只骆驼队知道进出我们绿洲的道路,他们会避开沙暴和流沙抵达这里,如果你要出去,只有等到十月底骆驼队来了以后跟他们走。”
我低下了头,我必须相信她的话,我不能奢望这个小小的村落里会有任何对外通讯的工具,电话或者无线报话机之类的东西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如果不是每年一次的县骆驼队,根本就没有外人会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我的心里焦虑不安,我想到了我的芬,我们是在半年前结婚的,她一定还在等着我。可现在,我却要在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