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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剑神一笑-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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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却又偏偏是和陆小凤关系最密切的丐帮嫡系弟子。
  柳乘风的尸体在棺材铺里,杀死他的凶器也在棺材铺里。
  棺材铺的老板怎么会没有嫌疑?
  可是凶器已经不见,想杀他灭口的他的表情看来也决不像是杀人的人。
  老板娘见人就想去勾搭,人人都可以把她勾搭上,可是偷人并不是杀人。
  她的腿也不是那双腿。
  王大眼其实只不过是个睁眼瞎子而已,连自己的老婆去偷人都看不见。
  如果说这个人能够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那才真的是怪事了。
  沙大老板是够资格杀柳乘风的人,他有钱,有武功,也有肯替他卖命的人,杀人的凶器也在他那里。
  只可惜他还有一点大老板的大爷脾气。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都是士生士长在这里的,和柳乘风非但没有丝毫恩怨,根本就连一点关系都没有,更没有要杀死他的动机和理由。不幸的是,柳乘风却偏偏死在这里杀他的人是谁?是为了什么?
  陆小凤知道这其中必定有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想象得到的神秘关键。
  隐藏在人类思想的某一个死角中。
  他的想法没有错。
  只可惜他的思想进入这个死角,找到这个关键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陆小凤怎么会死?
  第六章
  春日迟迟,春天虽然还被留在江南,也不知要过多久才会到这里,可是大地间,多少已经有了一点春意。
  从沙大户的庄院回到老王的杂货铺,要走一段很长的黄土路。溶雪使沙土变成了泥泞,人走在上面,走一步就是—脚泥。
  这种感觉是令人非常不愉快的。
  陆小凤又不愿施展轻功。他很想领略一下这种略带凄凉的荒漠春色,这种清冷的空气,对他的思想也很有帮助。
  他很快的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找两根比较粗的树枝,用匕首削成两根长短一样的木棍,绑在脚上,当作高趾,就可以愉快的在泥泞上行走了。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一把匕首。
  现在大概是午时左右,风吹在身上居然好像有点暖意,陆小凤心里虽然很多伺题不能解决,还是觉得很舒服。
  他绝不是那种时时刻刻都要把钱财守住不放的人,也绝不会把烦恼守住不放。
  他常说:“烦恼就像是钱财,散得越快越好。”
  一阵风吹过,路旁那一排还没有发出新芽来的枯树梢头,蔌蔌在响。
  陆小凤并没有停下来抬头去看,只唤了声。
  “金七两。”
  “陆小凤。”
  金七两就在树梢下,看来真的就好像七两棉花。
  他低着头看着陆小凤,吃吃直笑。
  “其实我不该叫你陆小凤的,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只鸟:”金七两说:“你看起来,简直就像只小鸡。”
  陆小凤也笑了。
  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脚下踩着的那两根木棍,实在很像是鸡脚。
  “金七两,你来干什么?是不是来追我的?”陆小凤带着笑问。
  “我要追,至少也要追一只母鸡,来追你这只小公鸡干什么?”金七两说:“我是没法子,是被逼得非跑出来不可。”
  “谁逼你?”
  “人逼不走我,只有气才逼得走我。”
  “谁的气?”“当然是大老板的气。”金七两说:“也只有大老板的气才能逼人。”
  “大老板在生气?”“不但生气,而且气得要命。”
  “他在生谁的气?”
  “今然是在生你的气。”金七两说:“他早就已经关照厨房,把酒菜准备好,你却死也不肯留下来吃饭,如果你是他。”我不气。“陆小凤说:”非但不气,而且还开心得要命。“
  “开心?”
  “我没有留在他那里吃饭,他的酒也省了一点,菜也省了一点,为什么不开心中为什么要生气?”
  金七两苦笑:“大概就因为你不是他,所以才会说这种活,我们这位大老板是个死要面子的人,陆小凤既然已经来到他的地盘,居然不肯在他家里吃一顿饭,这对他说来,简直是奇耻大辱,简直比偷了他老婆还要让他生气,所以这顿饭我也吃不下去了。”
  “所以你就只好偷偷的溜出来找我?”陆小凤说:“你是不是想要我请你咆一顿?”
  金七两笑了。
  “本来是我想请你的,可是如果你一定要请我,我也不会太不给人面子。”
  陆小凤也笑了:“本来我是真的想请你的,只可惜这里连个饭馆都没有,我就算想清你也没有法子请。”
  金七两立刻抢着说:“有办法,只要你肯花钱,我就有办法,如果连别人的钱我都花不出去,我就不是金七两,而是金士狗了。
  办法果然是有的。
  把十两银子交给王大眼,不到—个时辰,酒菜就摆在陆小凤屋里的桌子上了。(三)
  酒虽然不大怎么样,几样菜却做得非常好,尤其是—样红烧鸡,烧得鲜嫩而入味,连一向非常挑嘴的陆小凤都很满意。“想不到老板娘居然有这么好的手艺。”“这不是老板娘的手艺,是王老板的手艺。”
  金七两作一种很暖昧的眼神看着陆小凤:“而且他好像什么都吃。”
  陆小凤只有把眼睛盯着鸡了。
  金七两看着他,本来好像已经快要笑下出来,却偏偏故意叹了口气。
  “别人在他店里,偷他一个鸡蛋他都看得清清楚楚,偷他老婆他却看不见:”金七两说:“你知不知道这个镇上有一句很流行的俏皮话?”
  陆小凤虽然想暂时变成个聋子,却又不能不搭腔。
  “什么话?”
  “赵瞎子有一双什么都能看得见的贼眼,王大眼却是个睁眼瞎子。”
  金七两又故意大笑,就好像他刚刚说的是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只可惜,他没有笑多久就笑不出来了,因为陆小凤已经用一只鸡腿堵住了他的嘴巴。
  只要一谈到老板娘,陆小凤就希望能赶快改变话题,想不到这次把话题转开的却不是他,而是金七两。
  “陆小凤,我老实告诉你,我们见面的次数虽然不多,可是我二直把你当作我的朋友:”金七两说:“就算你不把我当朋友,我也要把你当朋友。”
  他的酒量好像并不太高明,喝了几杯酒之后,仿佛已经有了一点酒意。
  “我知道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奇怪我为什么会逃亡到这里来。”金七两说:“天下之大,我金七两什么地方不可以去,什么地方没有把我当作贵宾一样看待的大阔佬,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投奔那个狂妄自大、死要面子的活土狗?”
  几杯老酒下肚,一股豪气上涌,大老板忽然间就变成了活士狗,这种话陆小凤也听得多厂,这种事陆小凤也看得多可是对金七两刚才提出的那个问题,所以他忍不佳要问:“那么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为了一条蛇,一条比赤练蛇还要毒一百倍的毒蛇。”金七两说。
  这条蛇虽然不会真的是一条蛇,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种毒蛇,能比赤练蛇毒一百倍,所以陆小凤立刻就想到了:“你说的这条蛇,大概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人。”陆小凤说:“你说的这个人,大概就是蛇郎君。”
  蛇郎君的年纪应该不小了,二十五年前,南七北六十三省联营镖局的总镖头“稳如泰山”孔泰山就已经发出武林帖追捕他,而且“格杀无论”。
  这件事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的。
  大家都不知道的是孔老总为什么会对一个当时还是刚出道的年轻人如此发火?
  可是大家都相信像孔老总这样的人,做事绝不会没有理由的,不管谁能做到“老总”做事都一定有他的理由,他要杀蛇朗君,一定是因为蛇郎君该死极了。
  “这个人不但比蛇还毒,而且比蛇还滑,我钉他已经钉了七、八个月,直到最近才听人说他在这条路上出现过。”金七两说:“我也听说这地方有位沙大老板,只要是在江湖上有点名头的朋友,只要到这里来了,不管他身上背着多大的案子,沙大老板都一概收留。”“所以你就认定那条蛇一定躲在沙大户那里避仇。”
  “无论谁都会这么想的。”金七两说:“你大概也会认为,你要我的那一男一女,—定都是沙大老板收留的亡命客。”
  “不错。”
  “可是你错了。”
  陆小凤立刻问:“你怎么知道我错了,你怎么知道我要找的人不在那些亡命客之中?”
  “因为他们都认为我真的杀了小小田,都认为田八太爷非要我的命不可,所以什么事都不避我。”金七两说:“他们已经把我看成他们的同类,谁也没想到那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你要杀的人是王八,就得把自己先变成王八,你要混入一堆乌龟里去刺探他们的秘密,当然也得把自己先变成乌龟。”
  “沙大老板总是喜欢很神秘的告诉别人,他家里窝藏着多少个亡命江湖的大盗,偶然还会假装不小心的透露出几个名字来。”金七两说:“他说出来的名字,的确都是轰动过—时的。
  他说:“看见别人听到这些名字之后的反应,沙大老板总是会觉得愉快的。”
  陆小凤笑了。
  “能够把几个声名赫赫的江洋大盗,窝藏在家里,倒真的是件很过痛的事。”陆小凤说:“不但他自己觉得过瘾,别人也会觉得他很有面子。”
  金七两叹了口气:“大老板都是要面子的,只不过这位沙大老板要得太过分了一点。”
  “怎么样过分?”
  “他要面子,要的快要没有面子了。”
  “为什么?”
  “因为他窝藏的那些大名鼎鼎的巨盗,全是冒牌货。”金七两说:“这些人知道大老板的脾气,所以就投其所好,有的自称为横行江淮间的某某某、有的打着杀人如麻的某某某的旗号”其实呢?“
  金七两苦笑:“其实他们全都只不过是些下三流的小贼而已,非但没有蛇郎君那一号人物,连个像样的角都没有。”
  他问陆小凤:“在这一群胡说八道混吃混喝的小王八蛋里面,怎么会有你要找的人?”
  陆小凤楞住。
  听见这种事,他当然也会觉得很好笑,可是现在却笑不出。
  这些亡命客,本来是嫌疑最大的,也是他最主要的一条线索,现在又断了。
  杀柳乘风的凶手,好像已经完全消失,甚至好像根本没有存在过。
  金七两显然很明白他的心情,举起酒杯,自己先干了一环。
  “陆小凤,你用不着难过,要难过,我比你更难过:”他替陆小凤倒酒:“看来我们都一样,这一次都白跑了一趟,不如一起打道回府吧!”
  陆小凤忽然笑了:“这地方这么好玩,我怎么舍得走?”
  这一次锣住的是金七两。
  “你说这地方好玩?”
  “当然好玩。”陆小凤说:“好玩极了。”
  他说的不是假话。
  越危险刺激的事情越好玩,越不能解释的问题越能引起陆小凤的兴趣。
  这本来就是陆小凤的一贯作风。
  可是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恐怕连作梦都没想到,他很快就会死在这里。
  这时候陆小凤既不知道自己会死,也还没有完全绝望。
  “除了那一批冒牌大盗之外,别的人难道全都是士生士长在这里的?”
  “好像是的。”金七两想了想又说:“好像只有一个人不是。”
  “谁?谁不是?”“宫素素。”这是陆小凤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无疑是个很高尚优雅美丽的名字,很能引发男人们的好奇心,任何人都不会把这个名字和—个卖猪肉的女人联系在一起的。
  所以陆小凤立刻就问:“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是个女人,风度非常好,学识也非常好,见解独特,谈吐也很优雅,而且琴棋书画无不精。”金七两故意叹了口气:“她只有—点不好。”
  “哪—点?”陆小凤急着问。“她喜欢喝酒:”金七两慢吞吞的说:“有一次我亲眼看见她—顿饭喝了一坛莲花白,喝完了之后,面不改色。”
  他又压低声音,很神秘的告诉陆小凤:“如果你要问我,像这么样一个人,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待得下去?”金七两说:“那么我告诉你,她并不是自己要到这里来的,而是想走却走不了。”
  “为什么?”
  金七两的声音压得更低:“因为她本来是当朝一位亲贵王爷的爱姬,因为犯事坐罪,触怒了王爷,才被放逐到这里来的。”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又开始往下垂了,叹着气说:“我知道,我知道你是在害我。”
  “我在害你?”金七两好像受了很大的委屈:“我怎么会害你?”
  “你明明晓得我听到这个地方有这么样一个女人,如果不见她一面,连觉也睡不着的。”陆小凤说:“现在你叫我怎么办?”
  “怎么办?好办极了。”金七两说:“你要见她,我就带你去,而且还要叫她请你喝酒。”
  他们走出杂货店的时候,老板娘的脸色看起来是块铁板一样,冷冷的瞅着陆小凤,又好像恨不得要把他活活掐死。陆小凤连看都不敢看她
  第七章 九天仙女下凡尘
  竹篱柴靡,半院梅花,从梅花竹离间看过去,可以隐约看到三、两榴木屋。
  在陆小凤想象中,一位王纪纵然被滴、住的地主也应该比这里有气派得多。
  这位王妃显然不是个讲究排场的人,也不像沙大老板那样死要面子,她只要过得平静舒服,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所以陆小凤还没有见到她,就已经对他非常有好感了。
  一位被放逐的王纪,一身梅花般的冰肌玉骨,一段无人可知的往事,一个水难忘怀的旧梦,多么神秘,多么浪漫。
  陆小凤不醉也仿佛醉了,金七两一直在留意看她脸上的表情,忽然叹了口气:“我现在才发觉我根本就不应该带你来的。”金七两说。
  “为什么?”
  “我真怕你看见她的时候会失态:”金七两说:“在她那种人的面前,你只要说错了一句话,就害死人了。”
  陆小凤拍了拍他的肩:“你用不着担心,什么样的人我没见过。”
  金七两却还是不放心,还是在叹气。
  “我也知道你见过不少人,各式各样的人你都见过,只可惜你现在要去见的根本不是一个人。”
  “不是人,是什么?”
  “是九天仙子被谪落凡尘。”
  门檐下有一串铃,铃声响了很久,才有人来应门。
  应门的不是童子,是老姬,满头白发苍苍,整个人都已干掉了,嘴里的牙齿剩下来的最多只有三五颗。
  金七两却还是很恭敬地对她客气的说:“婆婆,我姓金,我以前来过,我想你一定还记得我,上次也是你替我开门的。”
  老太婆眯着眼睛看着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还记得他这么样一个人,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清楚他的话,甚至连是不是已经看见这个人都不一定。
  金七两却好像很熟的样子,扳着陆小凤的肩膀,对她说:“这是我的朋友,他叫陆小凤,我是带他来见你们宫主的。”金七两说:“麻烦你去告诉你们的宫主,一定要请他好好的吃一顿,好好的喝几杯酒。”
  应门的老太太还是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样子,金七两却好像已经大功告成了。
  他居然对陆小凤说。“陆小凤,你多保重,万事留心,我们后会有期。”
  陆小凤好像忽然被人用—把链子在屁股上刺了一下,整个人都好像要跳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现在就要走了?”他问金七两。
  “是的。”
  “你现在怎么可以走?”
  “我现在为什么不可以走?”金七两理直气壮:“你要见宫素素,现在我已经把你带来了,而且已经叫她请你吃饭、喝酒。”
  他说:“我已经把答应过你的事全都做到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他真的说走就走,走得还真快。
  老太太还是苦着脸眯着眼挡在门口,连一点让陆小凤进去的意思都没有。
  如果挡住门的是一条身高八尺,威武有力的彪形大汉,陆小凤至少有八百种法子可以对付他,可是对一个连牙齿都快掉光的老太太,陆小凤就连一点法子都没有了。
  这个老太婆看样子已经是下定决心,不让陆小凤进去了,金七两的话她不是没有听见,就是全部被她当作在放屁。
  陆小凤明白这一点。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识相的人都应该赶快走的,陆小凤不是不识相,只不过天生是个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人。
  而且他各认为是个对付女人的专家,女人只要一见他,就会变得好像猪八戒吃了人参果一样,晕淘淘的,连东西南北都分不出了,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都一样。
  现在他打起了精神,准备好去对付这个老太婆,心里也已有了成竹在胸。
  要对付老太婆,最好的法子就是把她当成一个小女孩,就正如你在一个小女孩面前,千万不能说她还没有长他当然也早已编好了一套说词,他忽然发现有个人正站在花径的尽头狠狠的瞪着他。
  这个是个女人,年纪大概已经有二十六、七岁,以某一种标准看,她的年纪已经不算小了,距离青春玉女的标准已很远。
  可是陆小凤确信,这个女人就算在十五、六岁的时候也决不会有人把她看作因为她天生就带着种老里老气的样子,一张脸总是绷着的,好像天下的人都欠了她的钱没有还。
  陆小凤平生最怕的就是这种女人,只要一看见她们就会变得头大如斗。
  这个女人却还是在拼命的盯着他看,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就像是刚从冰窖里掏出来的两个煤球。
  “喂,你这个人,你是来干什么的?”她问陆小凤,说的一口京片子,居然很好听。
  陆小凤已经被她看得发炸,却又不能不回答:“我是专程来拜见宫主的,我有个朋友说宫主一定会见我。”
  “你那个朋友是什么东西?你又是什么东西?凭什么闯到这里来?”“我不是东西,我是个人。”陆小凤叹了口气:“这句话我已经不知道跟别人说过多少次了,别人为什么总是看不出这一点。”
  “幸好我早就看出来了。”
  “看出了什么?”
  “看出你根本就不是个东西,所以你最好还是赶快走远一点,免得我生气。”
  “我本来是要走的,如果你是宫主,我早就走了。”陆小凤很愉快的微笑着:“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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