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命猫-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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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九命猫
作者:周德东
内容简介:
周德东用文字制造了一个长廊,曲里拐弯,深空邃无比,这里是白天里的黑夜;四周太黑暗了,他为你点着了幽幽的蜡烛,于是,这里又变成了黑夜里的白天。
你在这种阴阳混淆的情节和氛围中,慢慢朝前走,不时撞在自己怦怦怦乱跳的心脏上。
最后,你走到了尽头,顿时目瞪口呆……
仇恨,你不要小瞧这个词。它很可能就在你背后一尺远的地方。
……
正文
抗恐怖心理测试
你家房间一角,突然出现了一个黑洞,从里面钻出来一只诡异的猫。
而你的左右邻居家也出现了这样的黑洞,他们也都看见了那只猫。这只猫像老鼠一样在地下钻来钻去,谁都不知道它从哪里来……
1月3日,你的左邻被煤气毒死了。
蹊跷的是,1月14日,你的右舍也被煤气毒死了……
好了,现在是2月2日,我在对你进行测试:
1。 两个邻居都是死于意外。
2。 他们的死似乎跟这只猫有关。
3。 他们是被人害死的。而这个凶 手极其狡猾、凶残,那只猫是他为了转移大家注意力而制造的恐怖意象。
4。 这些都是周德东编造的。
(答案在书中找)
搭伴过日子
这件事情发生在深城。
中国的版图就像一只雄鸡,深城就坐落在北部的鸡头上,离国界不远。
两个国家关系紧张的时候,剑拔弩张,就像颈毛乍起的发怒的公鸡。
后来,两国友好了,双方的居民经常互相越过界河,到对岸做生意。
在深城的大街上,经常可以看见黄头发、大鼻子的醉鬼,他们抱着酒就是抱到了幸福。
深城是个县,不大,南城门到北城门三里三,东城门到西城门也是三里三。
因此,经常听见深城人这样说:都住在这三里三,谁不认识谁呀!
北城门外是一片平房住宅。
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是深城的老居民。
远处,可以看见深城监狱,高高的大墙,挂着带刺的铁丝网,据说通着电,当然谁都没试过。
还可以看见岗楼。
岗楼里站着威严的武警,刺刀闪着冰冷的光。
晚上,那岗楼上的探照灯晃来晃去,戒备森严。
我们现在讲石头胡同的故事。
这是一排平房,家家独门独院。
有一户人家,女主人叫朱环,丈夫叫李庸,两个人至今没有小孩。
朱环有点胖,三十二岁了,脸蛋依然很光滑,算是有几分姿色的女人。
她在医院当保洁工,工作很苦,工资很低。
李庸在深城一家粮库打更。
他比朱环大四岁,干瘦,还有点驼背,远远看上去,有点像老头。不认识的人,甚至以为他是朱环的父亲。
两个人结婚五年了。
李庸是濒县人,濒县和深城隔一条河,那河有个挺好听的名字——甲零河。
他是顶替父亲工作来到深城的。
他到深城粮库工作那一年已经三十一岁,却一直没有讨到老婆。
经人介绍,他认识了朱环。
两个人见了一面,互相都挺满意。
朱环丧偶。
她前夫叫欧利,死于一场车祸。两个人结婚三年,还没有孩子。
朱环有病,不能生育。看了很多大夫,都治不好。
就在李庸和朱环商量结婚的时候,朱环告诉了他一件事——她曾经被人强奸过。
那是欧利去世前两三个月发生的事。
朱环没有隐瞒,把那个人告了。
那人被抓了起来,判了六年刑。
朱环没有说那个强奸犯姓甚名谁。
李庸也没有问。
朱环说,欧利是一个通达的人,他的态度取决于朱环。朱环无所谓,他就无所谓;朱环很愤怒,他就很愤怒……
这件事一点都没有影响她和欧利的感情。
她最受不了的是街坊们的眼神。
每次,她从邻居们面前走过去,都会感觉到他们在背后小声嘀咕什么,就像嚼一块口香糖。假如她回过头,他们就会蓦然住口。
她知道,他们在谈论她。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
街坊们把这块口香糖嚼得实在没有味道了,终于扔掉了。
既然朱环对李庸讲了实情,既然她的前夫都没有因此嫌弃她,李庸当然更不会嫌弃她。况且,那都是过去的事。
婚后,李庸再没有提过这件事。
李庸中年娶妻,像爱女儿一样爱着朱环,对她的关心和呵护简直无微不至。
尽管生活一直很辛苦,但是,两个人很和睦。
他们的婚姻像小米一样平凡、琐碎、质朴。
李庸的爱好是抽烟,“羚羊”牌,多少年了从来没变过。这种烟的颜色像雪茄,很辣,四角钱一包。
他一天抽两包。
他从来不给别人发烟,也从来不抽别人的烟。
他总是低着头抽烟,烟雾慢腾腾升起,就像是他的形体动作。
说他像个老头子,还不仅仅是因为他老相,他的一举一动总是很缓慢。
朱环的喜好浪漫一些——养鸟。
这似乎不太符合她的身份。养宠物的女人,一般都很富裕,很清闲。
朱环养的是一只鹦鹉。
那是一只颜色古怪的鹦鹉(实际上,鹦鹉的颜色都挺古怪的)。
它的背是绿色的,脑袋和脖子是灰色的,嘴是红色的,脖子上有一条紫色的道道,像个细细的围脖。
朱环用木头为它制作了一个栖身的秋千。
平时,它总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上面,直直地看主人吃饭,睡觉,聊天。
令李庸最不满意的是,这只鹦鹉从来不学舌。
买回它那天,朱环就逗它说话:“你好吗?”
鹦鹉一言不发。
“妈妈。”
“爸爸。”
“我饿了。”
“我渴了。”
朱环不停地说。
鹦鹉像木偶一样看着朱环,始终不开口。
李庸甚至怀疑它是个哑巴。
朱环却不气不恼。每天下了班,都要精心给这只鹦鹉喂食喂水,极其细致。
李庸觉得,朱环是因为没有孩子,寂寞,她把这只鹦鹉当成孩子了。
朱环没有放弃。只要一闲下来,她就站在鹦鹉面前,逗它说话。
“爸爸。”
“妈妈。”
“宝贝,你害怕吗?”
“宝贝,你说话呀?”
……鹦鹉的嘴像被胶水黏住了一样。
有时候,它会“呼啦”一下突然飞起来,在屋子里盘旋几圈,再稳稳地落在它的秋千上,随着秋千荡来荡去,注视着房子里的人和物……
这时候,李庸才感到它是一个活物。
那个秋千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小,终于停下来。它一动不动地站着,和那个秋千一样,变成了木头。
是的,李庸一点都不喜欢它。
吃饭的时候,它经常会像轰炸机一样把一粒粪便投放在饭桌上,甚至准确地投放在李庸的酒杯里。
李庸抬起头,愤怒地寻找它。
朱环就咯咯咯地笑。
李庸不奢望朱环把它扔掉,只希望她能用链子把它固定,不要乱飞舞。
朱环不同意。
她说:“那样,它多痛苦啊。它也知道憋闷的。”
她是个善良的女人。
有一次,鹦鹉好像病了,不吃不喝。
朱环竟然急哭了。
李庸不理解她的眼泪。但是,他不恼怒,用粗糙的大手抚摩着朱环的头发,耐心地劝。
朱环猛地把他的手打开,大声说:“我没在家的时候,你肯定虐待它了!”
李庸不辩解,只是说:“不就是一只鹦鹉吗?它要是死了,我再给你买一只。别哭。”
朱环的嗓门更大了:“你的心可真狠啊!就是有一天我死了,也没什么了不起,你可以再娶一个,是不是?”朱环发起脾气来显得有点凶蛮。
“你是你,鸟是鸟。”
李庸笨嘴笨舌地说。
神秘的戒指
朱环是个挺平常的女人,微微有点胖。
她从头到脚都看不出什么特别来。
只是,她有一枚令人刮目相看的戒指。
那是一枚金戒指,很大,看上去沉甸甸的。中间镶嵌一颗绿绿的玉,大家叫不上那玉的名字,反正很漂亮。黄金有价玉无价,对于石头胡同的女人来说,这枚戒指绝对是一件奢侈品。
偶尔,几个邻居女人在一起打牌,朱环那戴着戒指的手就特别显眼,大家总是要羡慕地夸几句。
因此,朱环在邻居中的地位也就高了许多。
蒋柒问过她:“这戒指很贵吧?”
朱环笑而不语。
“以前没见你戴过啊。是李庸给你买的吗?”
朱环撇撇嘴说:“他会给我买这么贵的东西?那还不如放他的血了。”
“那是你自己买的?”
“那不是和放他的血一样吗?”
蒋柒立即笑起来,说:“李庸如果知道这戒指的来历,那一定比放他的血还难受。”
“你别胡说啊!”
“那是哪来的?总不会是你捡的吧?”
“你肯定猜不着,快打牌吧。”
邻居们一直没有打探出这枚戒指的来历。
其实,它在李庸心中也是个谜。
他记得他和朱环刚结婚的时候,她并没有这枚戒指。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枚戒指突然就出现在了她的手上。
他曾经问过朱环。
朱环含糊地说:“是我祖母送给我的。”
朱环的祖母已经去世很多年了,死无对证。
“我怎么不知道?”
“为什么非得让你知道?”
“你以前没戴过它呀。”
“我舍不得。”
“这东西值很多钱吧?”
“我一个同学说,她去新加坡买过一枚戒指,和这个一样,要一千港币呢。”
“一千港币能换多少人民币?”
“至少换一千块。”
“这么一个小东西值一千块?那还不如……”
“卖了?”
“你想哪儿去了。”
“这戒指是有魔法的,你可千万别碰它,否则,你会倒霉的。”
朱环说这句话的时候笑眯眯的,李庸却感到有些不舒服。
朱环是一个心直口快的人,城府很浅,很少有什么事隐瞒李庸。
但是,对于这枚戒指她却一直闪烁其辞。
平浅的朱环突然有了秘密,对于李庸来说,这是一件趣事,就像一马平川上突然有了起伏的山。
他不再追问这戒指的来历,甚至有意回避这件事。
他小心翼翼地保护着朱环的这个秘密。
他以为,终于有一天,朱环就会在一个夜里忍不住对他说:“李庸啊,我想对你说一件事……”
可是,出乎李庸预料,朱环一直没有告诉他什么。
李庸越来越对这枚戒指好奇了。
他注意观察朱环,发现她把这枚戒指当成了命根子。
平时,她上班从来不戴它,而是把它放在一个圆形的茶叶盒里,摆在梳妆台上。只有出去逛街的时候,或者和邻居们打牌的时候,她才会戴上它。
每次她把它从茶叶盒里拿出来,都小心翼翼的,从来不会朝外倒,那样,会出现磕碰,弄不好就会留下划痕。
她每次都慢慢扭开茶叶盒的盖,从上面伸进两根手指,把它轻轻夹出来……
渐渐地,这枚莫名其妙的戒指,在李庸的心里结成了一个疙瘩。
李庸不打更的时候,偶尔睡不着,常常朝那个茶叶盒看一眼。
他白班一周晚班一周。
有月亮的时候,那个茶叶盒明晃晃地摆在梳妆台上,好像无声地和他对视。它的影子显得出奇的长。
而没有月亮的时候,那个茶叶盒就是一个影影绰绰的黑影,越看越诡异。
一天半夜,他半梦半醒地起了床,蹑手蹑脚地走向了那个茶叶盒……
他学着朱环的样子,轻轻扭开了它。
由于紧张,他弄出了声音。是盒身和盒盖碰撞出了响声,很清脆:“哐啷!”
他吓得一哆嗦,猛地回头看朱环。
她的脸朝着李庸的方向。
但是,她的眼睛闭着,似乎没有醒。
李庸静静注视了她一会儿,确定她没有醒,才慢慢回过头,继续开启茶叶盒。
他终于把它打开了。
奇怪的是,里面还是一个茶叶盒,它和外面的茶叶盒一模一样,只是略微小一些。
他愣住了。
这盒茶叶是他的一个表舅来串门时买的礼,茶叶早喝光了,而这个铁盒子挺好看,上面画着竹子和熊猫,因此一直没有扔掉。
可它只是一个空盒子啊。
他扭开里面的这个小盒子,发现小盒子的里面还有一个更小的盒子,就像一种叫“套娃”的玩具……
他一层层地打开。
扭开十几个盒子,还不见那枚戒指。
他越来越感到害怕了。
他不知道最后他会看见什么。
终于,他打开了最后一个最小的盒子。
里面装的似乎并不是什么戒指,而是一个亮晶晶的东西,好像还在缓缓地动。
这是什么啊?
他把眼珠凑上近前,仔细看。
突然,他看清了那个东西,吓得尖叫了一声,“哐啷”一声就把那个最小的盒子扔到了地上。
那是一只眼珠子!
他叫了一声后,下意识地回过头去。
朱环被他弄醒了,正在床上朝他看着。
她只睁开了一只眼睛。
那只眼珠子闪着亮晶晶的光,缓缓地转动着……
李庸猛地从梦中醒过来。
他听见朱环大声叫着他:“你怎么了?你叫什么呀?”
李庸用被子擦了一下额头上的冷汗,说:“没什么……我做梦了。”
“什么梦?”
粗心大意的朱环第一次变得细心起来。
“好了,睡吧。”
李庸不想再回忆梦里的情节。
“你到底梦见什么了?”
李庸看了看梳妆台上那个茶叶盒,说:“我梦见了那个茶叶盒。”“然后呢?”
“那个盒子里装的是一只眼珠子。”
朱环的手一下抠住了他的肩。
“你怎么了?”
“我……”
“你到底怎么了?”
“我……我说出来,你可别害怕啊。”
“你说吧。”
“我刚才也做梦了……”
“你梦见什么了?”
“我梦见你爬起来,鬼鬼祟祟地走向了那个茶叶盒。你打开它之后,还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伸手抠出自己的一只眼珠子,放了进去……”
这个梦在李庸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它成了一种暗示。
从那以后,每次李庸睡不着,看那个茶叶盒,都觉得那里面好像有一只眼珠在看他。
那只眼珠永远不睡觉。
又一天晚上,他半夜里又梦见了那只眼珠,一下醒了。
朱环在睡着,发出轻微的鼾声。
房子里静极了,月亮半明半暗。
他还是不放心地朝那个茶叶盒看了看。
他倒吸一口冷气——他竟然又看见了那个眼珠。
那个眼珠已经爬出了盒子,正在盒子后闪动着。
他眯起眼,看清那眼珠的后面是一堆毛烘烘的身子。
他的心放下来。那是他家里养的猫。
猫躲在茶叶盒后面,挡住了一只眼珠,正在朝他看。
可是,他接着就感到不对头了。
这只猫深更半夜不睡觉,看他干什么?
他在黑暗中紧紧盯着它……
终于,他抵不住稠黏的睡意勾引,又沉沉地睡过去了。
这天早上,李庸下了班,回到家。
朱环上班去了。
他本应该补觉,可是,他怎么都睡不着。
他走到梳妆台前,不太麻利地打开了那个茶叶盒。
里面空荡荡的,朱环的那枚戒指孤单地躺在里面。
他把它拿出来,第一次认真地端详它。
它就是一枚普通的戒指,不怎么漂亮,而且好像是镀金的。那已经暗淡的老黄色和玉的老绿色搭配在一起,显得有点古怪。
李庸把它扔进盒子里,盖上盖,放在梳妆台上,钻进被窝睡了。
那天晚上,朱环下班回到家,忙忙活活地做饭。
李庸在看电视。
电视上正在演一个磨磨叽叽的古装片。
过了一会儿,朱环扎着围裙走到他的身旁,站住了。
“吃饭了?”
李庸的眼睛没有离开电视,问了一句。
她没有说话。
李庸感到有点不对劲,抬头看了看她。
她不会表演,李庸一下就看出她的愤怒来。
“怎么了?”
“你是不是动我的戒指了?”她气冲冲地问。
“我……没有啊。”
李庸的心中升起一股黑暗。
他想不通,朱环怎么能知道他动过她的戒指?
“我不是对你说过吗?你不要动它!”
“我真没有动。”
李庸在这种小事上很少对朱环撒谎,但是他已经否认了,只好硬着头皮坚持。
朱环用围裙擦擦手,白了他一眼,终于说:“吃饭。”
那顿晚饭,两个人吃得很沉闷。
天黑后,李庸在上班去的路上,一直在想,朱环怎么会知道他动过她的戒指?
也许,那茶叶盒的摆放有记号,比如熊猫和竹子的图案朝外;也许,那戒指在盒子里的位置有记号……
可是,她为什么对这枚戒指如此敏感?为什么别人一下都不能碰?难道,仅仅是因为她太喜欢它了?他和朱环之间本来是透明的,可是现在却挡上了一层阴影。
在这个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应该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李庸却感到这枚戒指例外。
它属于朱环的私人物品。
甚至,它也不属于朱环,而属于一只看不见身子和脸的手。
这只手从黑暗深处直僵僵地伸向他的家,越来越近……
马尾巴
这天夜里,李庸拿着手电筒在各个粮囤间巡视。
天很冷,他披着一件羊皮大衣。
他负责的是北区的粮食。南区归另一个更夫管。
一个个圆形的粮囤就像一个个巨大的茶叶盒,每一个粮囤的后面都好像躲藏着一只巨大的眼珠。
他忽然想起了朱环说过的话——你不要动这枚戒指,否则你会倒霉的。
今天,他动了它……
他竟然心虚起来。
他裹了裹羊皮大衣,给自己壮胆:能有什么事呢?
突然,有一个毛烘烘的东西从粮囤后冲出来,差点撞到他的身上,猛一拐,从他旁边冲了过去,他的手背碰到了那东西光滑的毛。
他抖了一下。
回过头,他用手电筒照了照,那个毛烘烘的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