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邪侠-第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柳小英问道:“杜兄,你的意见呢?”
杜英豪想想道:“我可没这么好度量,若是我真爱那个女孩子,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追求,若是她已嫁给我,说什么我也不放手。”
柳小笑道:“难道不为她的幸福看想吗?”
“我认为不会有人更能比我使她幸福。”
“这是你的想法,你也要替对方想想的。”
杜英豪道:“这是我对自己的信心与保证,除非我的老婆的确爱他,跟他私奔了。”
柳小笑道:“那你又将如何?”
“不怎么样,我赶快再找个老婆,比前一个更爱护她,免得她又跟人跑了。一个女人若是肯背夫跟人私奔,那总是我有什么对不住她的地方,我要检讨一下自己。”
柳小英再问道:“难道你不难过、伤心?”
“那总有一点的,可是我不会因此失望、垂头叹气,更不会因此终身不娶来表示我多情,假如对方不在乎,我不是白作践自己吗?假如这使得对方也很难过,负咎终生,那就更没意思了,好离好散,大家都快乐。”
柳小英神情一振道:“呼延兄,你听见了,这才是一个男子汉的胸襟,你的那套爱情论调虽然很令人感动,但听起来就很虚伪。”
呼延孝叫道:“那是我真心真意的话。”
“好!就算你是真心的,那也太幼稚、太孩子气、太娘娘腔,你该向杜兄学学。”
呼延孝忍无可忍,厉声道:“好!杜英豪,你是天下最大的英雄,你一来,我呼延孝就狗屁不如了,可是我偏不服气,非要斗一斗你。拔剑,我在前院等你。”
他回身就跑,叫声已惊动了很多人围看过来。呼延孝已经握看他的一对银枪,摆定了姿势叫道:“杜英豪,你过来,你要是不敢,就跪下磕三个响头,承认你是贪生怕死的儒夫、孬种。”
众目睽睽之下,杜英豪泰然地走了过去,自然而然跪了下去,一连磕了三个响头。
谁也没想到杜英豪真会跪下磕头认输的;可是他跪下之后,输的竟是呼延孝。
他脸色苍白,抛下了手中的银枪,低看头,不敢看任何人,一声不响地走了。群众一阵欢呼、激赏,把杜英豪抬了起来,杜英豪发现磕头认输也是一项最具威力的武器。
第三十五章 温柔不住住何乡
名满江湖,曾经搏杀过当世黑道上第一高手的吐英豪,总不会因为怯战而跪下来对一个年轻人磕头;这是每个人的看法,连掷剑而去的呼延孝都是这样的想法,所以杜英豪一跪下认输,他只有像一头斗败的公鸡般的狠狠而去。
杜英豪没有拔剑,没有挥拳,却彻底的击败了他;不但如此,还赢得了一致的赞美。
只有柳小英愤然不平地道:“杜兄,你干吗要如此让他,像这种人,应该好好地教训他。”
杜英豪微微一笑道:“何必呢?兵刃无眼,他又气头上,出手必凶,难免会有所死伤;彼此本无夙怨,莫明其妙地打上一架,太没意思了。”
“那是他大没道理,欺人太甚,你即使杀了他,也不为过,他老子也不能就此而怪你。
杜英豪摇摇头道:“不!杀了人就是我的错。”
“大家都可以为他证明,是他先找你生事的。”
“那是他的事。我学了武功,却不是为了争强使气的,就算输给了他,也没什么关系。
“可是日后他在江湖上传言,说你怕了他,向他磕头认输,这对你的盛名可是个打击。
“我无所谓。任何人若是为了不服气而找我挑战,我都会拒绝的。说我胆怯也行,说我怕死也行,因为我只有一条命,这条命用来对抗邪恶,维护正义时,我绝不小气,但绝不会浪费在争强斗胜上。”
侠以武犯禁,习武者戒之在斗,这是武林中的老生常谈,几乎每个人都懂,但也是每个人最难做到的。
盛气难平,越是成了名的人,越是丢不起人。为了一口气,他们不在乎断头流血,所以杜英豪今天的做法,赢得了一致的钦敬。
柳中川点看头赞道:“难得!难得!杜老弟年事虽轻,却已养成了大英雄豪杰的胸怀。武林中人,每战必胜并不值得尊敬,难在有谦冲的胸怀和承认失败的勇气,连一般在竞技中真正的失败,大家都很难坦然爱之,像杜老弟那样就更难得了。”
柳小英心中对兄长的话已是十分首肯,但是口中却故意不服气地道:“杜兄明明有赢人家的本事,他只是存心相让而已,这种失败自然是容易接受。”
柳中川道:“杜老弟初来洛下,而呼延家的剑术别成一格,在武林中极负盛名,杜老弟对他们家的剑法并无所知,说是一定胜他,这未免太过自信了。”由于呼延世家名声很大,而且又是在公开的场合中,柳中川唯恐妹妹的话,开罪了呼延世家,故而特别解释一下。那知道这位姑奶奶却是不知道什么叫天高地厚,以及人情世故的;她认为杜英豪天下无敌,就不肯承认有人能高过杜英豪去。
因此,她立刻强辩道:“呼延家的剑法虽高* 可是二十年前,他们家的镖局曾经在西北去了一支镖,被漠北人熊带人劫了去,他们家的第一高手呼延辉还受了伤。”
柳中川皱眉道:“那是二十年前,二十年来呼延家潜心技艺,已非昔年可比。”
柳小笑道:“他们技艺进步,漠北人熊也没问着,而且名头更大,由塞外来到关里了,呼延家却一直没敢去找回过节。杜大哥单人独剑,却能击杀漠北人熊,这两下一比,自见高低。”
柳中川气得直翻眼,却又拿她没办法,只有冷笑道:“妹妹,你是否一定要杜老弟跟呼延家打起来才高兴?”
“我没有这个意思。杜大哥不跟他一般见识,可以原谅他,但是我却不能下这口气。这是在我家,他呼延孝凭什么在此横行发威?呼延孝若不来磕头道歉认错赔罪,我就找上呼延世家去。”
给她这么一说人柳中川也觉得呼延孝是太不给自己面子了;不过为这点子小事,大兴风波太没意思,若是由得这位姑奶奶闹起来,势必天下大乱不可,因此忙阻止道:“妹妹,你可千万则胡闹,呼延世家现在是落英剑呼延昭明当家,这位老前辈最是明理不过,若是他知道了实情,一定会把他侄子绑了送上门来,那又何苦呢?
你无非是因为杜老弟给他磕了个头,一心想要扳回来而已。”
柳小英的脸一红,兀自强嘴道:“那也是应该的,杜大哥在我们家做客,他受了委屈,我们做主人也应该有个交代。”
柳中川笑道:“杜老弟那像个受委屈的样子,倒是呼延孝一付狠狠相,垂头丧气而去,以后恐怕再也没脸来了,他才是最伤心的人呢!你又何必再去打击他。”
经他这么一说,柳小英心也软了。究竟呼延孝不是很可恨的人,杜英豪没有出现之前,他在柳大小姐心中多少也有点份量,而且负气而去,多少也为了自己,似乎不必太紧逼他。
心中已有恕意,口中却道:“我是为了杜兄不值,这种人何必跟他客气。”柳中川哈哈一笑道:“妹妹,杜老弟这才叫高明。不战而屈人之兵,谓之上策;真要拔剑而战,赢了对方也没有这样光采。呼延孝走的时候,连兵器都抛下了,这才是彻底的认输,以后别说他不敢再找杜老弟比剑了,就是在路上对面相逢,他也会远远地躲开去。用武功,你能如此彻底的折服一个敌人吗?”赞美之声纷起,使得杜英豪有点晕陶陶的了。他之所以磕头认输,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拿不出玩意儿来应战。他最拿手的一招,是抽冷子劈面一拳;那倒是颇具威力,有好多高手都是这样子被揍倒了下来。可是今天却用不上,对方剑已出鞘,他连逼近过去的机会都没有;而他身上那枝剑,只是别看做做样子,别说跟人争斗了,只是拉出来握在手中,就会破绽百出,叫人瞧出外行来。他之所以磕头认输,原是抱看以退为进的打算;这个结果却是出乎他意料的。
杜英豪只知道那一架打不起来,对方坚持要战,也一定会有人劝开的,然后自己可以厚起脸皮说:“犯不上为一点无谓的小事情而拔剑争斗。”他更有个非常堂皇的理由:“武当为剑术之家,我连武当派都不放在心上,难道还会怕了你不成,只是我的剑不轻易而拔。”
没想到这一个头磕下去,竟会有如此大的效果,使他的名气更大了,竟成了悲天悯人的忠义仁侠。
杜英豪发现了一项真理,那就是大丈夫不可无名,有了名气,放了屁也是香的。
若是换了在半年前,他这个头叩下去,只会引来对方一场讥笑,然后在屁股上一脚把他踢出老远去。
成名的滋味他总算尝到了。那的确不错,有娇滴滴的大姑娘拉看手来献殷勤;有成了名的武林宗师笑面相迎,奉若上宾;也有美丽动人的女剑客自甘伴随侍奉。
这一切以前都是在梦里想的,居然都实现了。
可是他发现没有在梦中愉快。梦境中他是真正的享受,至少在梦中也不会有失去的顾虑现在他却要担心一旦穿了帮,是怎么一寸惨状,这个好日子还能维持多久。
现在,柳小英正牵看他的手,在花园里漫步,走向她的闺房。先前有呼延孝在旁,她还不便表现得太热络;发生了那场纠纷后,柳小英对她这位大英雄更为倾倒,不避形迹地表示她的仰慕之情。
但是我们的社大爷可就惨了。尽管他一脑子鬼主意,却没有一点跟大姑娘交往的经验;尤其是这种大家千金小姐,以往他只能在远处偷偷瞧的份,这应对进退,他可是一点辙儿都没有。最苦的是谈话,他简直不知道如何开口。
对女人的经验他倒是很丰富,但是却不会卿卿我我地聊那些软绵绵的情话,因为他没有一点诗意。
他要表示喜欢一个女人,都是采用最直接了当的方法,先是摸摸对力的脸,香香她的嘴,进一步则是拍拍屁股,然后跟她上床。
可是现在这一套用来对柳小英总不行呀!尤其是在她的闺房中,那些豪华的家具,他连做梦都没见过,一股甜香,使他的脑子昏沉沉的。
大闺女究竟跟小媳妇、大娘们儿不一样。柳小英是武林世家女儿,比较开放,但也最多只是让他握住手,含情脉脉地看看他;而杜大爷则更苦,除了捉住对方的手外,简直不知道第二种表示感情的方法了。
为了避窘,他移目向四周看看。墙上挂看不少的字画,可怜的是画既看不懂,字也不能完全认得,只能充内行。
柳小英却有点得意地道:“杜兄,你一定是大行家,多多见笑了,请你给小妹一个忠实的批评。”
杜英豪吓了一大跳,这才知道那些字画都是柳小英的手笔。要他批评,这不是要他的命了吗?口中只能含含混混地道:“好!好极了。”他根本不懂,这两句赞美语自然显得不太热切,谁也听得出是礼貌的敷衍。
柳小英失望地道:“杜兄,小妹涂鸦之作,明知难入高明法眼,所以才诚心请教;你却用这种俗套来敷衍,莫非是认为小妹不堪受教?”
杜英豪连忙道:“那里!那里!英小姐。”
他把姓易为名,由柳小姐改为英小姐,已经是表示热络了,但柳小英却不满意。
“杜兄,你就直接叫我小英好了,现在我们难道还要那么客套吗?”
她把手动一动,没有挣出杜英豪的掌握,似乎表示我把手交给了你,也等于是把感情托付给你了,还跟我这么隔阂吗?杜大爷在这种地方倒是很聪明的,他虽然还不知道一个大姑娘家准许一个男人握她的手,就差不多是此身相许之意,但是却知道这个女孩子对自己的热情,因为她的手是滚烫的,而且脸上也红通通的。这是一种娇柔无邪而纯真的美,对从未接触过少女情怀的美而活到三十岁的社英豪而言,这不但是一种新的刺激,也是一种奇妙的感受。
当然,他不是没见过,只是以前他不是施的对象,也没有爱的体验;所以,他认为那是一种忸怩作态,而且他跟同伴们还在酒后学来作为调笑的资料。
突然间,他变成了接受者,才知道与旁观者的滋味有多大的不同,更明白当年他所见到的小伙子何以会成为呆头鹅了。
少女的娇憨,美在她柔弱而具纫力,使得大男人不忍心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不过,柳小英的要求却实在是要他的老命,如果跪下磕几个头能解决问题,他会毫不考虑地跪下,磕上五百个响头,只可惜这个问题不是磕头能解决的。
他只好拼命地咳嗽,做出一寸难言状。所谓做出,只是在柳小英眼中的印象,杜英豪可实实在在的有难言之隐,因为他根本就是不学无术。幸好,他找到了救命的观世音菩萨了,这位女救世祖只是一付挂在墙角的仕女图一个闺中少妇带看一腔幽怨,窗外的丝丝细雨,神情极为传真。
救命的不是人而是画上的题字,题的是宋代女词王易安居士的声声慢。杜英豪所以认得,是因为前面一连串的叠声字“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因为这首词他在窑子里做保镖时,听一个老婊子唱过,配看三弦,益见凄清,听得他有潜然泪下之感,所以有暇时,他拉着那个老乐师替他讲解了一下。
这是杜大爷唯一念过的词,也是他肚子里唯一能拿出来的学问。词都已经忘了,好在还记得几个字,也记得那个意思。
因此,他清了一清喉咙,亲密地叫道:“小英,你一定要我批评,我就不客气地说了。
你的字跟画都没有话说,只是意境不足。“
天知道,他连意境是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原封不动地搬出来。
手指看画,又咳了一声道:“清照感怀身世,咳咳,语多幽怨,尤其以这一阙声声慢,幽怨哀婉,道尽思妇之愁绪,咳咳。”
他是原封不动地搬了出来。老乐师有瘤病,边说边咳,杜英豪以为这两声咳嗽也是语中必须,所以不加删除,也搬了出来。
幸亏他的记性好,所以没掉一个字,通段照叙,却使得柳小英眼中发出了光。
她接触不少武夫,武功高的人固然不少,精通文事的却不多。她很聪明,读了不少书,常以才女自许,因而也感染了无病呻吟的才女通病。对杜英豪,她只是欣赏、尊敬,却没想到他会如此有学问,如此地细腻。
杜英豪又说下去。“你年纪还轻,生活得无忧无虑,应该是快快乐乐的,而且你又是一位女剑客,盘马挥剑,扫除不平,才是本色,你勉强要去学这些多愁善感的玩意,自然不够真切。”
这一段话倒是杜英豪自己的,倘不是从字画上得来的感觉,反正这个大姑娘总不会有李清照的心情,所以他大胆地蒙了出来。巧的是却蒙了个正看,柳小英的眼中情光已化为情火,把身子也靠在他的怀里,几乎要融化了。
杜英豪也要融化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去表达他的感情;只是他晓得,总不能拿对付菊芳、王月华的那一套出来,这个女郎到底是不一样。一急之下,他只有连声不断的咳嗽了。
第三十六章 最难消受美人恩
这一连串的咳嗽自然引起了柳小英的关切,亲地摸看他的额角问道:“杜大哥,你是不是看凉。”
那纤纤的手摸在额上则是一番感受,可是杜英豪心中却没有什么旖妮的意念,他只感到蹩扭。他记起了小时候一件很不愉快的经验。那时候,他也像其他孩子一样养了几十条蚕宝宝,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出去找桑叶回来它们,看它们长得自白肥肥的,心中有看说不出的高兴;尤其是他的蚕儿比别人的更好、更大。
有一天,他已经上床睡了,那时,父亲还在河边上摆渡,后母则出去串门子了,他被一批暴客惊醒了。
其实所谓暴客,不过是五、六个比他大的孩子,每一个他都认得;他们进去的目的也只是偷取他的蚕儿而已。偏偏他醒了过来,那些孩子们一不做、二不休,四个人按住了他的手脚,一个家伙用手揪住了他的头发,使他无法动弹,然后把那一条条肥大的蚕虫放在他的脸上。
他很爱这些蚕,他也经常提起它们放在手掌上观赏,享受它们爬动起那种痒痒的感觉。
可是放在脸上,就不是滋味了。他害怕得全身发抖,全身都冒看冷汗。
哀声恳求,答应把那些蚕送给他们,那几个小暴徒才扬长而去,杜英豪却一夜没睡。
他不是心疼那些蚕儿;被它们在脸上爬过后,他已失去了兴趣,连再看一眼都没劲了。他只是害怕,回忆起那种感觉就害怕。以后几年中,他有时还会在梦中重嚼这种恐怖滋味,醒来总是满身冷汗。,柳小英的手指跟蚕宝宝有几分相似,它们的粗细大小差不多,也是软软的、白白的;因而在杜英豪的感受上,也再一度的唤起了他恐怖的回忆。
他的身子颤抖看,身上流看冷汗。总算他还能控制自己,没有大叫出来,但这样子却使柳小英吓了一大跳,连忙跳了起来道:“杜大哥,你是真不舒服?”
她一离开,杜英豪就舒服了一点,但也不好意思说出为什么?那太幼稚可笑了,只能道:“不!没什么,我只是太热了,吹吹风就好的。”
“什么?太热!杜大哥,现在已是深秋,你居然会感到热;何况,你身上还是冰凉的。
“我——这个人跟别人体质不同,尤其是喝多了酒,心里就像是烧看一把火,非要到冷水里浸看才舒服。”
“那有这种事的,这种天还浸冷水。”
“这种天算什么?我刚开始学功夫的时候,经常喝多了酒,脱了衣服,躺在雪地里。”
他这倒不是说假话,只不过改了一点事实。那不是开始学功夫,而是他父亲过世,后母又到码头上去做半开门的暗娼了;初时给他几个钱,后来贴上了一个小白脸,根本就不管他了,他只有学撑船摆渡,养活自己。
船和地盘是父亲留下的,别人看他年纪小,不忍心抢他的;那些摆渡的人也都是老乡邻,可怜他孤苦伶仃,往往多给他几个钱;所以,他就学会了喝酒。酒量初时不大,也常醉,醉倒在雪地里的日子也有好几回。那些陪他一起喝酒的混混儿,不但没照顾他,反而连他的衣服都剥了去卖。
多亏他的身子壮,居然也没冻病。酒醒过后,自己又爬起来回家。慢慢的他的酒量大了,不容易醉了,力气也大了,胳臂也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