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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返祖-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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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О偻蛉嗣恰
  人类的光明出路,是统一在巴哈伊教(据说巴哈伊教(baha'i)在联合国设有特殊席位)的世界宗教同出一源、人类一家的观念上,重新建立文明世界并使之非军事化的,成为一个在政治机构、精神抱负、金融贸易、语言文学等基本方面统一的世界,但在这统一的联邦组织中,同时又存在着各国民族的种种特点。
  从外语学院出来,菲菲说:“我信世界正义院,你信吗?”
  “什么宗教我也不信!”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东方教授对戒毒害太深。教授虽然热衷于测量各种人体,尤其是混血的人体,却是一位观点奇特的种族主义者。他认为德国和日本的再次强大,主要是因为人种比较单纯。他相信每一种民族都将会成为一个国家,因此,国家的建立过程远不像巴哈伊教所说的已经完成。”
  菲菲不以为然。
  我说:“你可以信巴哈伊教,那是你的事。但我怀疑巴哈伊教的'世界大同,人类一家'的理想能否实现。我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听完你就明白。有一个老头给广州一家医院扫地,报酬不高,但这老头干得有声有色,因为他可以检弃婴卖,每月收入不菲。一天,有对夫妇要求退'货',理由是'货'不对板。你知道,婴儿刚出生时没什么区别,都像红皮老鼠一样,渐渐地,就会越长越白,越来越有个人样。但这对夫妇高价买的婴儿却与众不同,竟一天比一天黑起来,原来是中国姑娘与非洲情人的私生子。这老头死活不肯退货,说当初双方没有讲好实行'三包',你们不要谁还敢要?”
  菲菲笑得蹲在地上。
  “这世界一家能实现吗?”
  “可我觉得你见过格林夫妇之后心情好多了,不是吗?”
  我恍然大悟:“好啊!你是要他们给我做心理治疗。难道你也认为我会疯吗?”
  她走过来偎在我怀里:“我现在放心了。前几天怪吓人的,我上班时你坐在阳台上,下班时你还坐在那里,连姿势都没变过。”
  第五章
  二十七
  在我再次向亚热带神秘莫测的原始丛林进发之前,已经有三支外国考察队到了那里。与此同时,伦敦大英博物馆也有一个人正在寻找长尾部落的踪迹。他就是英国著名的社会人类学家弗雷泽博士,一位名震中外的学者,也是一位中国通。他在汉学方面涉猎广阔,名气绝不亚于李约瑟和费正清,曾经主攻红学,成果卓著。
  弗雷泽博士的非凡成就完全归功于他奇特的研究方法。他是第一个用电子计算机研究红学的人。得出的结论令中国吃了一辈子红学饭的人目瞪白呆。这里略举一二:1。曹雪芹写完《红楼梦》第十回时,头发总计二万四千根,而完成第二十回时仅有一万二千根,统计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2,写到黛玉葬花时,曹雪芹每分钟心跳为一百七十次,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一点五;3。写到刘姥姥二进大观园时,恰好是秋天,一群南迁的大雁正从作者屋顶飞过,邻居的狗对着天空叫了一声,作者应了个响屁;弗雷泽博士还是新学科“红学学”的创始人。这门学科可用中国成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来说明,即以《红楼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称“红学”,而以“红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就是“红学学”,这个学科虽然创立不久,但是影响十分深远。
  “红学学”方面的研究成果这里只能略举一二:1。到一九八八年止,全世界百分之七十五的“红学”论文是用笔写的,百分之十二是用打字机写的,百分之十是用计算机写的,还有百分之三不详;2。百分之七十的“红学”论文是在作者六十岁以后完成的,其中男性占百分之九十二,女性占百分之八,他们的地域分布是,中国百分之九十二(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美国百分之二,法国百分之零点九五……“红学”研究队伍日益庞大,成果越来越多。中国有些青年学者深深感到,现在已经到了必须成立一门新学科来研究“红学”本身的时候了,但偏偏没有人想到这门学科应叫“红学学”,如今反被外国人占了先,实在令人痛惜!如同广东的理论家们,眼睁睁看着身边改革开放的成果被北方学者记者命名为这个效应,那个模式,心里十分不是滋味,又无可奈何。
  于是有人鹦鹉学舌,提出“红学学学”的所谓新学科,并界定为专门研究“红学学”是如何建立发展起来的科学,首篇论文讲的是“红学学”的创始人弗雷泽的生平。“红学学学”念起来虽然拗口,却给许多长期呆在社科院没事可干的人找到了活儿。于是,有人建议借助数学的方法,将“红学”、“红学学”、“红学学学”简化命名,比如,“红学”可记为“红1学”,“红学学”记为“红2学”:“红学学学”记为“红3学”。那么,所有关于《红楼梦》的子孙学科便可记为:红N学,其中,N=1,2,3,4··的自然数。
  这样叫起来确实方便,真正操作起来却反而带来了许多麻烦。
  红1学的学者自恃资格老,看不起红2学、红3学之类的年轻人走红卖俏,说自己的研究养活了后辈们,新闻媒介应大力宣传红1学的研究成果;而红2学、红3学乃至红4学的年轻人则认为,自己研究的是新生学科,研究手段先进,成果斐然,要破格调资和评定称职。有一位红4学的年轻学者正好是曹雪芹的后代,他质问红1学的老头说,如果真要追究谁养活了谁的话,你们这些人都在吃我祖宗的遗产!
  这个遗产自然包括曹雪芹放的那个响屁。
  就在中国红N学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时候,弗雷泽又提出了一门新学科,这就是著名的——“雀螳蝉论”,专门研究文化中的因果长链及网络关系,提出了许多精采的公式和量表,他甚至可以通过测量当年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座位下那个脚坑的深度,预测南斯拉夫的发展趋势及俄罗斯最后的国土边界。
  就是这样一位奇人,也在寻找长尾部落的踪迹。
  他首先从一九二九年英国传教士在云南收养的长尾儿童的下落查起。
  二十八
  我终于又一次向东经九十九度与北回归线的神秘交点出发。
  广州东园路一位姓欧阳的个体书商,出六万元将我的《倒行日记》买去,他先给我三万,其余一半待日记在香港出版之后再给。
  在我锁紧家门的那一刻,我忽然感到,一千六百年前我的祖先从中原开始的漫长迁徙,今天又一次从自己的脚下开始了。我的血管里流淌着客家先祖宁走不屈漂泊不定的血液,前定了三十岁之前我酷爱躺在床上,让双足永不停息地在自己心中广阔无边的荒漠里流浪,也迫使我的思想和灵魂,在三十岁之后跟随自己的双足,两度向东经九十九度与北回归线的神秘交点奔去。
  这一次我不再倒行,身边还有一位美丽的女郎。
  菲菲害怕我找到长尾部落和师姐之后永远不回来,请了长假如影随形紧跟在我身边。当我们来到那个神秘交点附近的龟村时,苍茫的暮色笼罩着整个村庄,在一片橙红的背景里,村民慢悠悠地从田里赶着牲口回家,而村中唯一的小杂货店中,老板正在点灯。
  我们在一群村狗的叫声中进了村。
  “吴老板,发财了!”进门后我跟他打了一声全国通行的招呼。那群一直抗议我们进村的恶狗仍在店外乱吼,有一条大黄狗竟跟进来示威,吓得菲菲躲在我身后直打哆嗦。
  吴老板生得又圆又胖,他堆满笑脸随口应着您发财您发财,提起马灯往我脸上一亮:“你就是那个倒着走的人?”
  “正是在下,吴老板。”
  他这才在那条恶狗身上轻轻踢了一脚说:“走开!”大黄狗嘟囔几声便出去告诉同伴,来的是胖老板的熟人。
  胖老板说打我走后,村里来了一拨又一拨金发碧眼的外国人,都到山那边的原始丛林中寻找什么长尾巴的人去了。
  “他们找到没有?”
  “好像还没有。听说已经失踪了两个人。”胖老板神秘地说。
  “你们在那边见过长尾巴的人吗?”
  “没有。听族长的爷爷说,那边有个吃人部族,五百年前跟我们大战一场,双方死伤过半,最后定约和解,将对方首领的头割下来供在祠堂里作为信物,从此以山为界,各方不得过境,违者必遭五雷轰顶。”
  菲菲听得毛骨惊然。
  我兴奋地问:“我们能不能看看祠堂里那颗人头?”
  “当然不行!让族长知道可不得了,这事到此为止,千万不可外传!”
  “这个自然。”我塞了一张五十元的人民币给他,“能不能让我们偷偷看一下,不用靠得很近,因为我们有这个。”
  我拿出配有长焦镜头的相机给他看。
  “这个……这个……”他盯着我手中另一张一百元的票子。
  我正准备给他,这时门外进来一位青年,胖老板极不情愿地将目光移到来者身上:“二狗,你要点什么?”
  “来半斤酱油,胖老板。”二狗把瓶子递过去,眼睛却勾着菲菲性感的胸口。她的低领毛衣这是很罕见。二狗打了酱油往外走,到了门口又忍不住回来朝菲菲裸露的胸口望了一眼,冷不防撞在门框上,酱油瓶差点跌落在地。
  “好吧,”胖老板从我手中抽走那张一百元的票子,“明天等候我的消息。”
  从杂货店出来,一轮明月已挂在天边,清凉的月光穿透高原稀薄的空气,令龟村冬季的夜色美朝稚拙的纸贴画,远近皆如幻境。
  我们在村东一块空地上支起了双人帐篷。拉好门后,我说:“菲菲,睡吧,明天我们去看那个五百年前的人头。”
  “等等,我想出去。”这是她进村后的第一句话。
  “你想去赏月?”
  “不,我想小便。”她的声音很小,“可我怕那些狗,它们一直在外边,你陪我出去好吗?”
  她胆怯的样子很动人。
  果然有几条恶狗在帐篷外边守着,我们走了七八米远,她蹲下来,雪白的屁股在月色下十分耀眼,我忍不住伸手轻轻拧了一下说:“快点!”
  我们各自爬进睡袋休息了,刚睡着,我又被她推醒:“我怕!”
  我打亮应急灯,建议道:“我们睡一个袋子吧。”
  但是两个睡袋都是按一个人设计的。怎么也装不下两个穿着冬衣的人。
  “现在只有一个办法了……”我别有用心。
  “什么办法?”
  “我们都脱光了,也许能进去。”
  “你不怕突然有动静,走动不便?”
  “这个村子绝对安全,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的。”
  她开始脱衣服,在淡红色的应急灯下,她的裸体非常优美。我将焦点对准那对坚挺的丰乳,然后再对准她的纤腰和美臀,接着便向她柔软的下腹部进逼。早在皎月下拧她臀部时,我就起了主意,可一回到帐篷又打消念头,我担心她在陌生的地方不习惯,而且脱这么厚的冬衣也太麻烦,懒惰几乎侵蚀了我的生殖系统。
  “你也脱啊!”她催促我。
  脱光之后我们正好装入一个睡袋里,接下来,她就骂我是个大坏蛋,但一会儿便喘着粗气听话了。
  二十九
  直至第二天上午十点,胖老板那里依然没有消息。
  我们在村中四处游荡。阳光驱散了柔曼的晨雾,水牛在坡上啃着青翠的牧草,秋收后的稻田里不时传来鸭子的欢叫。菲菲心情舒畅,不禁引吭高歌,唱的是《山丹丹花开红艳艳》,甜润的歌声传遍了古朴的龟村,惹得一群村童跟在我们身后。惹得二狗子领着几个小伙子向我们直奔。
  菲菲唱毕,匆匆赶来的二狗说:“再来一首!”
  村童们也叫嚷:“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她羞涩地拉着我的手向前逃避,但那群孩子紧追不舍,有一个孩子绕道走到我们面前,他用食指勾出一块鼻屎,往身上一抹,自我介绍说:“我叫狗屎。你们叫什么?”
  “我叫'父亲',”我指着菲菲说,“她叫'母亲'。”
  菲菲脸色羞红,小声责怪道:“干吗捉弄这些孩子?”
  “谁叫他们缠住我们不放。”
  接着我们就听到他们在后面用童声齐喊:“父亲!母亲!父亲!母亲!”。
  我觉得很受用,菲菲更是笑得俏眼润湿。
  中午,胖老板关了店门,走过来神秘地说:“请跟我来!”
  “等等,”菲菲问,“我可以不去吗?”
  “当然可以!”我说。
  她向胖老板借了些针线便回帐篷去了。
  我跟胖老板上了村中的一个古炮楼,在窗眼里支起了照相机,立即开始工作。“胖老板,”我朝龟村的祠堂瞄了一会儿,“我什么也没有看见?”
  “别急,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把它弄出来。”说完他下楼去了。
  我拿着机子四处瞧瞧,然后将焦点停在对面那座小山上,只见一顶顶彩色帐篷掩映在林中,数不清有多少外国考察队。再将镜头对准龟村祠堂,胖老板已将那五百年前的人头弄出来了,他假装膜拜。我嚓嚓嚓按动快门,一下子拍了十多张。
  我深信,自己仅凭这个头颅便可以写一本人类学的专著了。
  那头颅实际上是一个不完整的木乃伊,脸已经干瘪变形,但浓黑的胡子依然可以看出这位首领当年显赫的雄威。他叱咤风云的一生最后注解了国际政治中使用频率很高的字眼——媾和。
  虽然媾和是指称交战双方结束战争状态、缔结和约,但我总感到这是一种不健康的黄色玩意儿。昭君出塞是媾和的原义,她用色情缓解了种族之间的冲突,而欧洲历史上皇室之间的通婚,更是将这种下流的方式用得出神入化。因此,每当听到道貌岸然的政治家们嘴上挂着媾和这两个黄色字眼时,我总是忍俊不禁。可如今面对这五百年前的人头,我却一声也笑不出来。
  菲菲做好了晚饭,每人一个鸡蛋,两只大红薯,一条黄瓜,这都是她向村民买的。她还将两个睡袋拆了,缝成一个,若不细看,还以为是原装的呢。我忽然有了一种家的感觉,甚至相信自己已经继承了先祖们随遇而安的后天获得性状。
  晚上我们一起爬进睡袋,我说:“明天我们上山去。”
  三十
  那位神奇的英国学者对长尾部落的追踪进展神速。通过计算机,他找到了从前那位传教士一九二九年的部分日记,关于传教上收养长尾野孩的情况,日记中的记述残缺不全;一九二九年三月十八日托主的福,今天我们将一个长尾小童从……救出来。他……左右,浑身肮脏,头发蓬乱,……才把他洗涮干净…长尾缠在腰间,剪了头发,穿上衣服后……一个长得很可爱的中国儿童……他不愿吃东西,也不说话……一九二九年三月十九日长尾孩子今天终于吃了一点东西,但他不吃牛肉,只是吃了些米饭和水彩……他开始说话,我完全听不懂,请了许多教民来听,也不知他在说什么……打消了送他回家的念头……一九三0年七月二日……我们给长尾孩子起了个英国名字,叫马克,然后教他说英语。他非常聪明,当天就学会了十句话……拿一些圣经图画给他看……入迷……一九三0年十月五日马克进教堂已……多月了,他能说很多英语。他想回家,但说不清家在哪里……到龟村附近的丛们又多次,没有他的家……
  三十一
  在那个神秘的交点上,所有外国考察队的探险历程都笼罩着悲观绝望的氛围。第一个进入东经九十九度与北回归线交点的挪威考察队突然销声匿迹,瑞典考察队又在一个细雨濛濛的清晨一去不回。散落在坡上隐没在林中的帐篷渐渐人去帐空,考察队员失踪的消息依然不时传出。
  最令人震惊的噩耗是一位中东考察队员带来的,当他疲惫不堪地从原始丛林中出来时已经精神恍惚,专家们只能从他惊恐的表情和语无伦次的叙述中拼凑出一个不完整的故事。
  龟村对面的那座小山背后,左边是浩瀚的原始森林,右方是中缅边境的界河,而正前方,就是神秘莫测的莽莽丛林。那一天,中东考察队三位专家沿着原始森林与丛林交界线出发不久便进入森林,但是他们始终与右边的丛林保持着一定距离。荫翳下,低垂的树枝和茂密的荆棘时常挡住他们的去路,只有挥刀砍除才能前行。伊朗专家阿巴斯突然发现,走在最后的埃及专家不见了。他们喊了几声,没有人应,于是往回找。但他们自己的足迹已经杳无踪影,如同鸟翅在空中划过。
  阿巴斯与叙利亚专家马赫德默默相对,他们不知该去寻找失踪的同伴还是继续寻找长尾部落,因为对于别人来说,他们自己已经失踪。他们在原始森林中无目的地游荡,哪里好走,就往哪里去。就这样走了很长时间,前面忽然出现一个六米多高的蚁塔,塔下有块小空地。他们正想坐下来休息,阿巴斯觉得脚在慢慢下沉,渐渐地,整个身子便摇晃起来,眼看站立不稳,马赫德想去扶他,一用力,自己的脚也陷下去了,结果双双踏进蚁窝。毒蚁们倾巢而出!
  他们爬起来惊慌失措地东奔西突,但身上已经被毒蚁咬伤多处。当阿巴斯带着满身伤痕冲出森林时,两眼已模糊不清,他掏出两片解药吃下去便昏昏沉沉地倒在丛林之中。这时,远处传来几声惊恐的呼救,他听出是马赫德在喊,很想应一声,喉咙却干裂嘶哑了。阿巴斯挣扎着站起来,极力想前呼救的方向奔去,走了几步就跌倒在地,但他仍一步步向前爬去…终于来到一棵大树下,他想这就是马赫德呼救的地方,起初他趴在地下什么也看不见,可当他艰难地扶着树干站起来时,一幕惊心动魄的惨剧就出现在他的眼前:十几个野蛮人逮住了马赫德。他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嘴上塞满了树叶,那是为了制止他大声呼救强行塞进去的,他们剥光他的衣裤,然后将他牵到河里洗涮着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肤。夕阳下,阿巴斯看见毒蚁已使马赫德周身上流着红光。有人捧出一堆柔软的绿叶,轻轻擦在马赫德身上,它散发着醉人的芳香,分泌出一种奇特的液体,顷刻间便令他浑身披满绿泡。他们让他趴在沙滩上,用力搓揉他的脊背和臀部,然后让他仰卧,用水冲掉他胸前的沙子,再拧出绿叶上奇妙的液汁,滴在他的肚皮上,有人用手蘸着,涂抹到他身上的其它部位,于是又一层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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