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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Boss太嚣张:老公,结婚吧-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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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朝暮从厉北廷车里下来的时候,没有什么表情,就像是夏日的湖面,波澜不惊,不起一点涟漪。

    老程倒很少看到这么安静的许朝暮,她是谁,她可是那个能把老师气哭,能把四少气得毫无办法的小丫头。

    但这会儿,她就低着头往前面走。

    形单影只。

    太阳慢慢将她的影子拉长,拉长……

    于薇薇得知许朝暮来学校寄宿后,眼睛都瞪大了:“朝暮,你怎么来学校寄宿了?你不是一直说学校不好吗?”

第137章 沈总,亲白小姐一个() 
“没什么,我哥不要我了。”许朝暮波澜不惊,好像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不会吧?”于薇薇瞪大了眼睛,“你们兄妹关系不是一直挺好的吗?你还说要送他结婚礼物来着。他不能这样吧,娶了媳妇连妹妹都不要了?”

    “本来就是啊,娶了媳妇还要妹妹做什么。”许朝暮满不在乎。

    于薇薇一时无言以对,好像是有那么点道理。

    “可是,你住学校真得习惯吗?我听说啊,学校衣橱里半夜有老鼠叫!还有螳螂咬床板的声音!”于薇薇恐吓许朝暮。

    “我许朝暮会怕老鼠吗?”

    当年在孤儿院,那可是被人称作最乱的孤儿院,她什么没见过。

    “……”于薇薇翻了个白眼,“当我没说。”

    两人聊了一会儿,英语老师就抱着一叠单词本走进了教室。所有人,背单词的背单词,背课文的背课文,聊天的聊天。

    许朝暮有点心不在焉的,脑子里装了很多事情。她对着天空发了会呆,想着想着,不知怎的,又想到了沈迟……

    然而,沈迟倒没空想她,他正在办公室里跟肖莫商讨这次去南非的事情。

    他知道,这钻石矿非常难拿下,不仅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技术支持,还要有足够的说服力。

    他沈迟在c市可以呼风唤雨,但到了南非,一切还得靠实力和能力来说话。

    更何况,这钻石矿很稀有,多少集团虎视眈眈着。

    因此,这件事,必须从长计议。

    跟肖莫商量了这件事后,已经是下午。

    白花花的太阳懒懒地挂在半空中,白云也一动不动。马路上车水马龙,繁华依旧。

    这天下午,沈迟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是关于沈氏集团一款新上市的项链。

    自从收购了万通科技公司后,沈迟便用他们家顶尖的技术打造出了这一款项链,项链的名字是“永恒之心”。

    项链的展示少不了模特,这个模特不是别人,正是白曼。

    沈迟此举算是一举两得,既展示了项链,又向众人宣告了他和白曼的关系。

    展示项链,是为了告诉所有人沈氏集团的部分实力,宣告和白曼的关系,则是告诉所有人,他们,快结婚了。

    发布会上,沈迟一身黑色礼服,白曼则是一款水蓝色的镶钻曳尾斜肩长礼服。从发布会开始,白曼就挽着沈迟的胳膊站在了最闪亮的舞台。

    沈迟一向都是老样子,冷峻肃穆,一身黑色礼服裹着他修长的身躯。白曼则面带微笑,时不时向众人挥手致意。

    她今天精心打扮了很久,乌黑的头发盘了一个发髻,发髻上有闪烁的白珍珠。

    说实话,她接到沈迟电话时,挺意外的。

    但他能带她来参加这么重要的发布会,可见,他很在乎她。

    正如,在沈、白两家人谈了婚事后,她跟自己爸妈说了心里的想法。她爸妈都一致安慰她,不要多想,沈迟很喜欢她。

    发布会进行得十分顺利,会上,在向所有来宾展示了“永恒之心”后,沈迟亲手将这条项链带在了白曼白皙的脖子上。

    这条项链镶嵌的是血红血红的钻石,也就是传说中的血钻,珍贵无比,异常稀少。

    然而,这款项链上却有九颗很大的血钻,每一颗大小均匀、色泽均匀,就像是复制下来的一样。

    钻石在灯光下闪烁着鲜莹的光泽,非常漂亮,比星辰更美三分。

    白曼低下了头,沈迟拿过“永恒之心”,将它戴在了白曼的脖子上。

    这时,台下顿时一片哗然,严肃庄严的发布会顿时就热闹非凡。

    有记者开始高声提问:“沈总,这‘永恒之心’有什么寓意吗?”

    “沈总,您这是不是在向白小姐求婚?”

    “沈总,之前就听说您和白小姐青梅竹马,能否透露一下,您和白小姐是好事将近了吗?”

    “沈总,亲白小姐一个吧!”

    “白小姐,您对沈总送您这条价值不菲的项链有什么想说的吗?”

    “白小姐,您此刻心中的感受是什么样的呢?”

    ……

    一时间,人声鼎沸,尤其不知是谁吼了一嗓子“亲一个”后,众人开始成片起哄。

    “亲一个,亲一个……”

    白曼温情脉脉看着沈迟,垂下眼睑,脸颊微红:“你别听他们瞎起哄。”

    沈迟淡淡一笑,伸出手,将她垂下的发丝别到耳后,这动作,很轻柔,很细致。

    “这项链喜欢吗?”他哑着嗓子,声音低沉,却多了温柔。

    “喜欢,这可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一款项链。就像你一样,对于我来说,独一无二,价值连城。”白曼柔情似水,每一次抬眼,都泛着款款温柔。

    “喜欢就好,送给你。”

    “真的吗?永恒之心……你告诉我,是什么意思?”白曼眉眼笑成了月牙,她故意歪着头问沈迟。

    “你说呢。”沈迟也笑了,大手拂上她的发丝。

    众人见到他们亲昵的举动,又开始起哄,发布会顿时热闹非凡。

    “沈总,您和白小姐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是啊,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沈总,您就满足大家一次,亲白小姐一口……”

    “白小姐,要不您主动一点,亲沈总一下吧!”

    ……

    白曼低下了头,羞红了脸,小声对沈迟道:“要不……你成全他们一下?”

    成全了他们,也是成全了她。

    沈迟只笑了笑,满眼里都是宠溺和温柔:“你倒跟他们起哄。”

    说完,他又碰了碰白曼的发丝,牵着她的手转身走到最前方的话筒前。

    “感谢大家今天来捧场,这是沈氏集团的荣幸。‘永恒之心’预示着永恒、永远、永久,这也是我对白小姐想说的话。”

    顿了顿,他继续勾了勾唇角:“下个月,我将和白曼小姐订婚,也表示将来,我们会像这永恒之心一样,永远恩爱。”

    “此外,这款项链不久即将投入制作,这也是我们沈氏集团今年的主打款式。希望大家能持续关注。”

    沈迟说话,嗓音低沉,字正腔圆,有着不可置疑的强大气场和公信力。

    他一开口,台下果然就鸦雀无声了,所有人都在听着他说话

第138章 沈迟,我不要你了() 
发言完毕后,台下是“哗啦啦”的掌声,雷鸣一般。

    当他准备离开主席台的时候,白曼牵过他的手,笑着走到话筒前。

    “今天,十分感谢各位的捧场。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沈氏集团,也继续支持我。后期,这款珠宝的代言将由我来完成。正如这款项链的名字一样,永恒,永久。也祝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白曼言笑晏晏,落落大方。

    不少记者的关注点并不在白曼的话上,而是她牵着沈迟的那双手。

    神仙眷侣,好不恩爱。

    “咔擦咔擦”……

    又是一阵照相机的疯狂拍摄,闪光灯闪个不停。

    一时间,发布会现场灯光闪烁,镁光灯和闪光灯交替闪动,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整个发布会持续了一个下午,沈迟和白曼出场后,还有沈氏集团其他负责人讲话。晚上,则是珠宝展和晚会。

    几乎整个c市上流人士都过来了,晚会盛大而繁华。

    这可是轰动整个c市的大新闻,所有记者都在加班加点地工作,只为拍到几张独家照片。

    很快,媒体、报纸、杂志都争相报道了这件事。

    沈迟为人一向低调,但这次却很高调地借发布会的机会宣告婚事,一夜之间成为各大媒体的头条。

    这种大事,在网络十分发达的时代,几乎是不出一个小时,就全市皆知了。

    然而,许朝暮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

    第二天正好是周六,她没有回沈家,也没有人来看她。她就一个人在教室写了半天作业,下午实在无聊得很,就去学校门口的报刊亭偷偷买报纸看了。

    刚到报刊亭的时候,许朝暮就被吓着了。

    各种报纸、杂志,全部头条都是沈迟和白曼。

    沈迟一身黑色西装,白曼则是一身蓝色的长裙。版面不一样,但照片全部都是一样。

    各大标题十分显眼,“沈氏集团发布会,沈先生、白小姐高调秀恩爱”、“当红花旦白曼,背后金主原是沈氏集团总裁沈迟”、“沈总一掷千金为佳人,佳人一笑回眸报情郎”……

    目光下移,下移,下移……

    许朝暮就看到了沈迟和白曼牵着的手。

    心口处弥漫过一阵阵疼痛,这种疼痛,这段时间以来时不时就会给她来一下。就好像浸了莲子心的茶水,那种苦味儿被慢慢放大……

    饶是乐观如她,也不免低了头。

    攥着报纸的手越来越紧,眼睛里蒙上了一层朦胧的水汽。

    花白的阳光照在她的身上,鼻尖沁出了点点汗珠,但她却毫无知觉。

    “小姑娘,这报纸你要不要买?你已经看了好长时间了。”报亭的老板终于开口了。

    老板盯着许朝暮有好一会儿了,一开始还以为是来蹭报纸看的,后来发现,这姑娘就盯着报纸最前面那一张巨幅照片看,目不转睛,一动不动。

    “小姑娘!”许朝暮没反应,老板又叫了一声。

    “啊?哦,买的。”

    许朝暮这才回过神来,从钱包里拿出一块钱递给老板。

    她抱着报纸匆匆走了,一回教室,她就将所有的消息都看完了。

    她觉得自己真是没皮没脸,沈迟对她都这样了,她还关注他做什么。

    他让她来学校寄宿,不就是为了跟白曼双宿双飞,说不定,他已经将她的房间让给白曼了。

    许朝暮有点难受,要是换做以前,她肯定会把沈迟的照片剪下来,再画几个大叉叉,再写几个字“万年受沈迟”。

    可现在,她就连做这种事都没有了兴趣。

    默默把报纸扔进垃圾桶,她咬咬牙:“沈迟,我不要你了。”

    从今往后,他走他的阳关道,她过她的独木桥。

    相忘于江湖,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她走回自己位置,拿出参考书,开始写作业。

    从前落了很多课程,她要慢慢把它们都补上。学习虽然不是唯一的途径,但至少,她以后不会饿死。

    当她在苦思冥想一条数学题的时候,窗户被“咚咚咚”的敲了敲。

    许朝暮抬起头,正好对上罗砚离的目光。

    他微微一笑,周遭的风景都失了颜色。这一笑,如春风拂面,如梨花落瓣,温和、干净、从容。

    她也情不自禁笑了,歪着脑袋看向他:“找我?”

    罗砚离变戏法一样,拿出一只课本高的娃娃,冲许朝暮挥了挥:“出来!”

    许朝暮眼睛一亮,娃娃,上次在食堂,她随口一说的,罗砚离真的记到了心上?

    她蹦蹦跳跳走出了教室,土匪一样抢过他手里的娃娃:“送给我的?”

    “当然。这可是照着你的模样做的,你倒看看,满不满意。”

    许朝暮可开心了,她左看右看,看完了才嘟着嘴对罗砚离道:“哪里像我,我比它可爱多了。你看,这眼睛没我大,这头发没我黑,这皮肤没我白,这……”

    “许朝暮,你要不要脸的?”罗砚离大笑,打断了她的话。

    “真的,你说是不是?我这么老实巴交的人,说的可是实话哦。”

    “那还给我,我带回家,当宠物养着。”罗砚离说完便来抢。

    “哎哎哎,虽然丑了点,但这送出来的礼物,泼出去的水,可就不许收回去了。这娃娃,我要了!”

    罗砚离也笑了,他家可不是开什么娃娃厂的,这娃娃,是他自己亲自画的设计图,找人做的。

    “朝暮,我听说你来学校寄宿了?”罗砚离问道。

    本来还挺高兴的许朝暮,这下子热情又被浇灭了,她淡淡道:“是啊,在学校好。”

    “那以后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随时过来问我了,或者,我晚上抽空给你单独辅导。放心,不收费的。”

    “那我哪过意得去呀?”

    “你要是过意不去,你就做我女朋友,嗯?”

    罗砚离语气很认真,他看着许朝暮的样子也很认真。一双好看的眉毛微微挑起,眸子里是真挚和柔情。

    “你真敢要我?”许朝暮笑了。

    “你敢答应,我就敢要。”

    “我学习不好,态度不好,经常被老师骂。”

    “没关系,我学习好就够了。”

    “那我什么事都不会做,衣服都洗不好。”

    “没关系,我会。”

    “那我只会吃喝玩乐怎么办?”

    “没关系,我养得起你。”

第139章 离开他的日子() 
许朝暮再找不到任何借口了,只是,她觉得对罗砚离有点不公平。

    毕竟,她喜欢过一个人,还曾经将那个人在心里装满……

    可是,转念一想,沈迟就快结婚了,他不要她了,她也不要他了,难道她还真要做一辈子女光棍不成?

    只是,心里那道坎,有些过不去。

    “朝暮,你答应我吧。”罗砚离在她的眼中看到了犹豫,他不知道她在犹豫什么。

    或许,是她那个哥哥?

    罗砚离不是没有看到报纸,他在看到报纸头条的时候也愣了一下,这,不是许朝暮的哥哥吗?

    平时,许朝暮对别人都说她哥哥是在工地搬砖的。可罗砚离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他亲眼看到过许朝暮的哥哥开一辆迈巴赫。

    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开的车。

    但,如果许朝暮的哥哥真的是沈氏集团总裁沈迟,那说起来,他家公司和沈氏集团,还有很亲密的合作关系。

    “你让我想想……”许朝暮头一次这么不果断。

    一旦答应了罗砚离,她就不许再去想沈迟了,不然,对罗砚离不公平。

    “我还以为你会拒绝我。”罗砚离倒笑了,“你想想吧,我等得了。”

    许朝暮点点头,抱着罗砚离送给她的娃娃。

    她低头抚摸着娃娃的黑头发,心里有些犹豫。

    沉默半晌,她又问:“罗砚离……我怕我配不上你。”

    她是真的怕了,在她喜欢沈迟的时候,她跟沈迟的身份就是天壤之别。现在,她怕她自己也配不上罗砚离……

    所有不般配的爱情,到头来都不会有好结果。

    “你怎么会这样想,你知道吗?我妈妈也曾经对我爸说过这样的话,可我爸很爱她,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依然相爱,过得很好。勉强来的爱情,才是最不牢固的。哦,对了,我上次跟你说过,我妈性格和你很像。”

    “有机会我真想见见你妈。”许朝暮笑了。

    “会有机会的。”

    许朝暮抱着娃娃,跟罗砚离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开始是站在窗口说话,很快,许朝暮就提议去天台上。

    学校的天台很高,站在上面就跟站在山顶上的感觉差不多。

    风“呼呼”吹来,吹得许朝暮发丝轻扬。

    许朝暮发现,自己在罗砚离跟前,才算是有女孩子家的样子。

    他们聊了很多,但罗砚离很聪明,只字不提许朝暮“哥哥”的事情。

    呆了好久好久,许朝暮对罗砚离道:“罗砚离,你再等我好好想想,我一定会给你一个答复。”

    “好。”罗砚离勾唇一笑。

    正是下午,阳光澄澈,岁月安然。

    一缕缕的金色光线照在罗砚离的衬衫上,许朝暮想起今天语文课上学的一句词:当时年少春衫薄。

    她向来不爱学习的,大概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罗砚离呆在一块,自己也会变成文化人。

    跟流氓呆在一块,当然也会变成流氓。

    就这样,这个周末,许朝暮一直跟罗砚离呆在一起,在她心里最难受的时候,竟是罗砚离在陪着她。

    他陪她聊天,陪她吃饭,给她讲题目。

    离开沈迟的日子,也不见得会怎么样。

    除了,心口还会有点点疼痛在蔓延……

    沈氏集团举办完发布会后,沈迟照例又喝得酩酊大醉。酒宴上,向他敬酒的人不计其数,他也是来者不拒,一杯接一杯地喝。

    一直喝到周六的凌晨,这帮人才慢慢散去。

    老程将沈迟架着上了车,好在沈迟酒品好,只是闷声倚在座椅上,一言不发。像是睡着了,又像是在沉思。

    沈迟眉头皱得很厉害,大概是酒喝多了,胃里难受。

    老程启动车子,往后看了一眼:“沈总,您以后不能喝这么多酒了。”

    沈迟没有开口,老程也不知道他听到没有。

    车子里静了几秒,老程这才叹了一口气。

    沈迟一只手握拳扶着头,脸上的神情有些痛苦。

    “沈总,您还好吧?要不要我停下来送您去附近酒店?”老程慢下车速。

    沈迟揉了揉额头:“不用,回家。”

    “那您再忍一忍,很快就到了。”

    说完,老程聚精会神开着车,将沈迟送回别墅。

    已经是凌晨将近三点,路上很非常少,越靠近别墅区,越是安静。

    迈巴赫在马路上疾驰,发出“呼呼”的声响,这声响,在半夜听来,格外清晰。

    老程事先给凌管家打了电话,因此,车子一开到沈家门口,凌管家就走了出来。

    “四少。”凌管家唤了一声,赶忙来扶沈迟。

    “没事,我可以走。”沈迟嗓音低沉,眉眼低垂。

    “四少,我给你煮了醒酒茶,您等会儿喝几口,不然会难受的。”

    凌管家要来扶沈迟,沈迟非自己走。凌管家心里叹了一口气,四少这脾气,真倔,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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