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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完美渣攻攻略计划(重生)-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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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

    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

    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

    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

    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

    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二十四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

    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

    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

    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

    第二十七条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

    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二十八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

    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第二十九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

    ,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

    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

    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三十一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

    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

    诺的内容为准。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

    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

    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

    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

    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

    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条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

    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

    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

    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

    款。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

    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

    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

    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

    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

    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

    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48章() 
“小墨,别怕,哥哥会保护你。”

    这还是他那个温润斯文的大哥吗?这种被人疼爱保护的感觉真是好奇特呀。很甜很欢喜的感情在心底油然而生。

    乔墨从来没有拥有过这样的心情,他是无感情的战士,一贯的强者,哪怕现在的外表纤细了些,但是乔墨可不认为自己就是个弱者。

    以精神力的标准,他可是比乔然强悍得多了。

    但是听到乔然的话,他心底浮起了某种人类称之为温暖的情绪。被哥哥保护、照顾的感觉真的很不错呀。

    “小墨,我马上来接你。”

    乔墨刚想说他没事不用担心,乔然已经将电话给挂了。

    乔墨露出蜜汁微笑,转头,“弟弟,请转告荣董,他的美意乔家不敢当,以后无论在商场上还是生活里,乔家都要请荣董多多指教。”

    话里的意思明显得很,乔家不接受威胁,更不会平白无故地接受荣新送上门的好处,不仅如此,以后不再是盟友,如再见面就是敌人。

    要知道荣新不仅扯破脸,当场对乔家当家人要求撤资,随后绑架乔墨。

    别说乔家是帝都的名门望族,就算是普通家庭也容不得这么欺辱,更何况是乔然这种爱弟狂魔,一听到乔墨被绑架带走的消息差点抓狂!恨不得揪住荣新这个老头狠狠地各

    种鞭挞。

    而乔墨更是,他可不像外表的清纯美好,相反的,谁打了他的脸,他不将对方踩在脚下狠狠碾上几脚再踹飞,绝对名字倒着写。

    荣新欲哭无泪,早知道他会对乔墨一见钟情,他怎么能立了这么大一面flag,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乔然的话他听得清清楚楚,大舅兄说要收拾他。

    如果被收拾一下大舅兄能解气,他肯定不带二话趴下任大舅兄发泄。

    至于乔墨,老婆嘛,当然是想怎么欺负他就怎么欺负,他自然是无不应承。

    不管如何,他铁定要跟着乔墨。绝对不能放过任何一丝和乔墨亲近的机会!

    “哥哥,”荣新眨了眨眼,他长得俊秀,装起可爱也是萌萌哒。

    乔墨挺吃这一款的,他以前还遗憾自己怎么重生成这具身体,想吃却吃不到。

    眼前这个青年对他撒娇,他挺受用,弯了弯嘴角,“如果你愿意弃暗投明到乔家,那也未为不可。”

    荣新毫不犹豫,“哥哥,我跟你走。”

    他是挺想“弃暗投明”,反正只要能在乔墨身边,他才不在意其他。

    可惜他要背叛的人就是他自己。要不然他铁定一脚将自己给踹了,真地弃暗投明。

    为了以示忠诚,荣新还割破了自己胸口,以心立誓,绝对不会背叛乔墨,否则生生世世不得好死。

    乔墨对d球上修真颇有些研究,虽然他并不懂,不过他也明白,这么做,“荣越”绝对对他不能起异心,否则就会如他所立的誓言。

    不由得颇为感动。

    荣新柔声道,“哥哥,这下你放心了吗?”

    乔墨唇角弯了弯,眼尾泛红,露出一抹难言的媚色。

    这个“荣越”地位不低,没想到他这次来,轻而易举就获得了“跟班忠犬”一枚。

    荣越愈发的心痒,欺近乔墨,一双手再次趁着乔墨不注意,摸上乔墨富有弹性的臀部,柔滑细腻到难以自已的肌肤。

    他的动作轻柔如风一般,偶尔心痒掐得重了些,便忙蒙蔽乔墨的五感,以求乔墨不会察觉进而反感他。

    很快乔然就亲自来接了乔墨。荣家的人得到了荣新的指令,毕恭毕敬毫无阻拦地让乔然进来。乔然施施然将乔墨给接走。

    乔墨再顺手带上了“荣越”这个“背叛者”。

    荣新将障眼法去掉,乔然便没能认出荣新。

    回到家里,荣新以自己已经发过誓,生是乔墨的人,死是乔墨的鬼,以及他要睡在乔墨身旁,保护乔墨为由,虽然乔然百般不赞成,但荣新还是成功地混进了乔墨的房间。

    乔墨倒是没所谓,晚上两人共眠一张床上。反正乔墨的床够大。

    等到半夜,荣新实在忍不住爬了起来。乔墨只穿了件白色的睡衣,露出光/裸的手臂和大片的肌肤。淡淡夜色之下,愈发显得肌肤莹润可人,让人真是忍不住想舔上一口。那

    淡色微红的唇,润润地湿着,仿似一颗即将成熟的果实,亟待他的收获。

    荣新忍不住俯了过去,低下头想要碰一碰那柔软的唇瓣。

    突地一道白光,朝他击打而来!

    那光只对着荣新,丝毫不会伤害到乔墨,并且无声无息而至,是个高级别术法。

    荣新闪身避开,那光一声轻响,砸到床头柜上,那柜子顷刻间化成了灰烬。

    荣新一凛,此人的术法竟然如此霸道强横!而且不问青红皂白,就要置他于死地!

    房间中显出了个颀长的身影,一个俊美的男人现了出来。

    荣新认得那个人就是魔尊岑瑜!

    岑瑜冷哼了声,“这个人是我的!谁敢碰谁死!”

    荣新大怒,他刚刚将乔墨认定为自己的老婆,甚至甘心屈居乔家,供乔墨驱使。反正自家老婆嘛,爱都来不及了,才不忍心有任何违逆呢。

    他翻身而起,就要和岑瑜比上一场,就算魔尊的修为比他高又如何?自家老婆被人觊觎了,他绝对不甘心!

    还未等荣新动手,突然感受到一种难以匹敌的巨大力量,无声无息地裹住他的全身。他的身体被封住,再也动弹不得。

    岑瑜挥了挥手,荣新就飞了出去,幸好他修为还算深厚,勉强立在地上,然而身体却依旧无法动弹。

    岑瑜指尖微弹,立时房间里浮现了无数粉色的小小莲花,每朵莲花的中央点着一只烛火,浮在半空中,将房间打得温馨、浪漫。

    岑瑜走到床边,乔墨睡得兀自香甜,长长卷翘的睫毛浅浅地覆着,淡红色的唇瓣上依旧还有他先前噬咬过的浅浅痕迹。

    白天时岑瑜的愤怒如同火山爆发,之前那只黑色的鸟便是他派去的。荣家的四合院被施了法术,鸟一时没能飞进去,还是岑瑜加持了术法,那鸟才化作一只飞蛾飞到了后花

    园,正巧看到荣新抚摸乔墨的臀。

    岑瑜以为是乔墨许可的,气愤之下,那只飞蛾竟然被波及,化作灰烬。要是平时,荣新肯定能感应到岑瑜的术法,但是他当时一心放在乔墨身上,尤其是那柔滑的肌肤,富

    有弹性的某个部分。恨不得能探及幽秘之处,哪有心情顾及其他。

    岑瑜俯下/身,轻声呼唤乔墨。

    乔墨睁开眼,他还没有睡醒,星眸半睁,长睫轻颤,柔和的莲花盏烛光之下,愈发显得人如美玉,色若春花。不仅是岑瑜,连被立在一旁的荣新都立时口干舌燥,一颗心狂

    跳不止。

    乔墨微恼,“你还敢来!”

    他刚刚被吵醒,声音微哑带着倦意,虽然是指责,声音含嗔薄怒,一丝撒娇,几分媚色,伴着少年干净的嗓音,竟是勾人得厉害。

    荣新听着这个声音,身体的某个部位竟然都ying了。

    他原本正暗暗运着修为,冲出桎梏。可听到乔墨的声音后,心痒难耐,差点没走火入魔。

    突地眼前一黑,再睁眼,就只能看到隐隐的春光无限,岑瑜揽着乔墨的隐约身影。

    荣新心下圭怒,岑瑜使了障眼法,让他听得到声音,并能见到星星点点,看得清他们的动作,却无法看清他们的确实样子。

    也就是说若是岑瑜对乔墨做出什么事,他也只能看到一星半点。

    没想到岑瑜竟然觊觎乔墨,那可是他认定的未来老婆!

    荣新妒意瞬间犹如火山爆发,炸得他胸口轰轰作响。恨不得将岑瑜千刀万剐才好!

    “宝贝,想不想我。”

    荣新又惊又怒,乔墨竟然认得岑瑜!听起来两人关系还匪浅!

    乔墨轻哼了声,“滚。”

    虽然是斥责,落在荣新的耳里,却是百般的撩拨。他又心痒又是惊讶,乔墨这哪里是面对陌生人的态度,反倒像是对自己的爱人嗔怒。

    那轻轻的一声“滚”,落到他的心尖上,更是让他各种情绪浮躁,如果乔墨能对他说上这么一个字,他真是死都愿意。

    此刻他又是羞愧又是难受。

    荣新虽然从小修道,但毕竟是受了荣家正规教育出身,遵守d球上的种种道德规范,他绝对做不出那种抢夺他人所爱,第三者的行为。

    如果他在遇见乔墨前就知道乔墨已经有了男友,再不舍他也会退避三舍,然而此刻情根深种,连一生相随的誓言都发了,让他再收回来就如同锥心之痛,无法忍受。

    难怪之前岑瑜对他的态度就如同有刻骨仇恨,恨不得咬他的肉喝他的血。原来岑瑜竟然是乔墨的男友,难怪人男友这么恨自己。

    “我们分手了,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再不相干!”

    分手了?荣新顿时燃起了希望。

    突地就听到乔墨惊呼了声,那声音又急又喘,像是被人突然袭击。过了会,就听到某种摩擦声,急促的喘息,乔墨低低地,伴着呻/吟,“不。。。要。。。唔。。。”

    越发急促的摩擦,荣新眼前星星点点,他睁大眼睛,却什么也看不清楚,他的心脏随着乔墨的喘息而如擂鼓般跳动。

    眼前模糊一片,仅能看到一抹雪白的肌肤,乔墨被抱着立在岑瑜身上,上下动着。他微仰着头,润红的唇被咬了几个极深的齿印,一丝银色的丝线从他的嘴边滑落。

    淫/靡得让人口干舌燥!

    “宝贝,你真是口是心非。夹得那么紧,还敢说不要。”

第49章 (第二更,已经补全)() 
乔墨第二天醒来,岑瑜已经走了,荣越也不在。

    乔墨后知后觉地想起来,昨晚他和荣越貌似睡一张床上。奇怪的是,明明荣越是他感兴趣的对象,但是昨晚他就是没兴趣对荣越做些什么。

    最关键的是,昨晚他又和岑瑜做了。

    别说他记忆一直很好,就算不好,看下身上各种痕迹,也就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

    下到客厅,乔然难得地没有去上班,在沙发上看报纸,看他下来,温和地道,“昨晚睡得怎样?”

    乔然只不过是担心乔墨被绑架而已,但是乔墨发生了某些不可告人的事,心虚,撒娇地贴了上去,“哥,我没事。”

    一大早又遭到诱惑,乔然不自在地挪开了身子,“公司的事不用担心,昨天太着急,没来得及和你说。昨天有公司向我们抛出橄榄枝,要和我们合作开发南珠地块。”

    乔墨惊讶了,要知道那可是一大笔巨大的资金,除了荣家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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