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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迷宫蛛-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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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并帮他作一些康复训练。有一天,平时一直在旁边看守的狱警正好出去听一个电话,病房里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于是她就走了上去。
  她不怕他,从来就不怕,在她眼里,他根本不是什么杀手,他只是个受了伤后在她的羽翼下喘息的瘦弱小男人而已。她有时候还把他看成一个模样清秀脑子聪明的小弟弟,身材并不魁梧,但自有他的魅力。
  她走过去,蹲在他的床边,毫不犹豫地扒开了他的头发,她想看一看那个小小的十字伤疤是否真的存在。
  他曾经在信中告诉她,那个伤疤是他当初为挽留女朋友留下的。他在信里是这么跟她说的,“她不相信我喜欢她,其实我自己也开始有点怀疑了,我不知道在她做了那么多令我心寒的事后,自己是否还能像过去一样喜欢她,我毕竟不是圣人,但是我不想当面承认这点,我也不想让她难堪,所以我决定给她也给自己一个承诺。我用一个十字型的小铁器烧热了,在头发里压了一下,在我的头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十字伤疤,我对她说,我对她的感情就像这伤疤一样会留在我的身上,永不磨灭。她流泪了,很感动,我们因此也和好了。伤疤很痛,但是,我对自己说,如果这样能挽回一份永恒的感情,也许是值得的。”
  事实证明一点不值得。没过多久,陆劲就来信说:“如你所料,我们没结婚。结婚前不久,我发现她把我给她准备结婚的钱挥霍一空,因此我们无法购买家具和别的必需品。她对此的解释是,作为男人,给心爱的女人花点钱,无可厚非。道理没错,但我还是觉得她并没有把结婚的事当一回事,她不尊重我。其实。在很多地方,我们都不合拍,其中最大的分歧是,我认为她既然是我的女朋友,最起码应该做到忠诚,但是她却认为跟她讲忠诚也是有条件的,换句话说,她认为,我不值得她付出忠诚。她认为我不够好,没资格这么要求她,所以我所做的一切就等于是在妨碍她的个性发展,剥夺了她的快乐。虽然我们住在一起,就跟夫妻没什么两样,但是她认为她是绝对自由的人,她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昨天我再次看见她跟那个外国男人在一起,我第一次产生了想杀死她的冲动,我尾随他们到旅馆,在旅馆门口等他们出来,又跟踪他们去了酒吧,其实我有很多机会可以动手,而且,我相信我能成功,但后来还是放弃了。我想你曾经告诫过我,应该挑选自己冷静的时候杀人。那天我很不冷静,而且没有事先找好不在场证明。”
  关于他的这位女朋友,容丽听得很多,她知道大约有两三年的时间,陆劲一直在为这个女人苦恼。容丽觉得他之所以对这个女人如此痴心,是因为在这之前,他从没跟任何女人有过肌肤之亲。对此,她曾经在信里为他分析过:“她很漂亮吗?你说不是;她性感吗?你说未必;她脾气好吗?你说恰恰相反;那她对你怎么样?你沉默了。哈,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不要以为她主动拉你上床就是喜欢你,她只是想上床而已。也不要以为你的第一次给了这个贱女人,你的未来就该跟她捆在一起了,我只听过处女情节,可从没听说过处男情节。傻瓜。”
  在容丽看来,陆劲的确是够傻的,他好像为了获得这个女人的心,真的愿意付出一切,他在信里是这么说的:
  “因为我来自农村,我从一开始跟她交往好像就矮了三分,以前她没表露得很明显,但最近说话越来越尖刻了,我为此很烦恼,因为这种背景我无法改变。同时,我也无法改变我的某些生活习性,比如我喜欢早起,比如我很喜欢周末去爬山,比如,我喜欢步行。她甚至还对我寄钱给我妈这件事颇为不满,她说像我妈这样的乡下人,根本就没什么花费,只要每年寄个200元就足够了……总而言之,她对我来自农村这点很在意,我也知道城乡差别严重,不过自从跟她在一起后,才更清楚地感受到这一点。她看不起我,我很难过,于是就想尽办法想让她对我另眼相看,我总是一次次满足她的要求,不管多过分,我都尽量满足。我把我的存款都给她了。你上次问我,我在星河路28号捡到的那箱小古董到哪儿去了,其实,我也给她了,当然是陆续给的。当时,为了拉近我跟她之间的距离,我做了我能做的一切。”
  是的,他做了他所能做一切,除了那箱小古董。
  直到他案发后,容丽才知道,那些小古董根本一直就在他自己手里,不然他如何能给他的被害人每人43万的赔偿?容丽万万没想到,在他那么痛苦真诚地叙述自己那段伤痕累累的恋情时,还不忘防她一脚,撒个谎。而当时,她却对他的话深信不疑。那时候,只要一想到那些宝贝都落到了那个贱女人手里,并且已经被变卖挥霍一空时,她的心就像刀割一般疼痛。
  不过,自此之后,她就对他另眼相看,因为这至少证明他不是傻瓜,她喜欢精明的男人。
  她是在那场病房小战争的前一天得知他那些宝贝的真正下落的,所以,她决定验证一下那个伤疤,如果那个伤疤不存在,她想,她是不会轻饶他的。
  当时他正在打盹,她的手伸进他头发的时候,把他惊醒了。但她没理会,继续在他的头发里寻找她要找的东西,没过多久,她终于在他的头发里摸到一个异样的突起,她扒开他的头发一看,果真是个小小的十字伤疤,奇怪,前几次给他洗头时,竟然都没发现。
  “你在干什么?”他困惑地问她。
  她把他的头发整理好,笑嘻嘻地瞅着他说:“看看你是不是该洗头了。你脑袋上怎么有个伤疤?谁弄的?”
  “是我自己。”他不安地瞥了她一眼。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弄个伤疤在自己头上?看上去好像是烙的……好深啊,一定很痛吧。”她轻轻抚摸着他头上的伤疤,温柔地说。其实她是想听听他说的是不是跟信里的内容相吻合。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弄个伤疤在自己头上?看上去好像是烙的……好深啊,一定很痛吧。”她轻轻抚摸着他头上的伤疤,温柔地说。其实她是想听听他说的是不是跟信里的内容相吻合。
  他很困惑地看着她。
  “你为什么想知道这个?”
  “只是好奇。”她拿来了水杯,“来,喝口水。”
  她看着他很顺从地喝下一口水,然后收起杯子,又问:
  “那伤疤是怎么回事啊?”
  他不说话。
  “有什么不能说的?让我猜,”她作思索状,“我看肯定是你小时候不听话,你妈弄,……嗯,我看就是,你妈的心可真狠!”她故意这么说,他果然有了反应。
  “别胡说,不是我妈!”他断然说,随后,他迟疑了一下才终于说,“那是很多年前,我跟我女朋友表决心,一时冲动弄上去的。”他的神情有些落寞。
  这句话让她的心里涌起一股温暖的爱意,看来在这件事上,他还是说了实话的。
  男人为女人犯傻,本来就是一件令人心动的事,更何况他还为她堕入了无底深渊,她想,如果没有那个贱女人,也许今天陆劲就不会在这里了。
  她真喜欢他现在说实话的样子,有几分落寞,又有几分厌烦,眼睛半开半合,棱角分明的嘴唇上湿湿的,那是刚刚喝水留下的痕迹……于是,几乎是身不由己地,她想凑过去亲下他的嘴,反正也没人,她心里盘算着想品尝一下他嘴唇的味道,因为在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很爱他,而且她也想通过这种出其不意的亲昵,看看他的反应。但是她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她的嘴还没接触到他的脸,就觉得自己的脖子被一只铁钳般的手掐住了,就在她感到呼吸困难时,她整个人被摔了出去。
  “你别太过分!我不是玩具!”他气冲冲地低声说。
  这是她第一次见识他强有力的一面,她完全被吓住了,但同时又莫名地兴奋起来,这兴奋与愤怒混杂在一起,让她忽然想到了对面桌上放着的那把手术刀。
  “我没有拿你当玩具。”她慢慢从地上爬起来。
  他轻蔑地扫了她一眼,冷笑道:
  “别跟我说你把我当男人,我可没把你当女人,容护士。”
  她记得当时自己的感觉,她真想拿把手术刀扎过去,如果不是那个守卫及时赶到的话,她可能真的就这么做了。
  这件事虽然过去已经好几年了,但现在回想起来,仍然让她感到脸上发烫,羞耻难当。当时,她从他目光里看到的蔑视和厌恶让她至今心痛不已。
  他就那么瞧不上她吗?她原来以为,他这份坚持是因为还纠缠在那个被他杀死的贱女人身上,但直到最近她才明白,原来自打他入狱前两年,他就已经爱上了那个被他囚禁的小女孩了。男人,看来都一样。
  她耳边又响起了刚才那刺耳的喘息声和摩擦声,他们很投入……
  她是看着男扮女装的宋正义进去又离开的,她也看见了陆劲,她唯一没有看见的就是那个女人!陆劲出现后,她就明白这是个圈套,毫无疑问,给她打电话的就是陆劲,虽然声音完全完全不同。宋正义走了以后,她故意等了一会儿,她想等陆劲出来,但却一直不见人影,如果她知道那女人也在里面,如果她知道他们两个在一起,她是不会进去的,那不是她想听的声音,她也不是为此而来的……
  仔细想想,她对他的感情一直很矛盾,她爱他吗?不见得,就像她对他说过的,她只是把他当作知心的好朋友看待,她对他有过欲望吗?有的,但只有一刹那,她想亲近他,更多的是为了让他爱她,为了让他感觉需要她,为了让他离不开她,她喜欢这种感觉……但是刚才的一幕让她明白,她的心愿落空了,对他来说,她永远只是个认识的护士而已。
  陆劲!你也太小看我了!太小看一号歹徒了!
  我很快,很快就会,让你付出代价!
  她的心里充满了愤怒和不甘,禁不住加重了脚步,“碰碰碰”,好像每一步都是在跟地板打架。碰碰碰,只有她能听到打架的声音。她的脚步声,很轻,又很重。
  这双鞋是她特意为今天这样的场合购买的,它有着柔弱的鞋底,像猫咪的脚垫,所以她走到哪里都悄无声息,它够轻便,够紧,这能让她灵活而迅速地逃离现场。
  一个好的杀人犯,首先需要一双好鞋,这是条跌扑不破的真理。
  她走在习习的晚风里,心渐渐平静了下来。她现在意识到,自己的沮丧其实是多余的,今晚,她虽然听见了不想听见的声音,但毕竟还是逃过了一劫,因为他们太投入了,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这对她来说,是件天大的好事。想到这里,她决定打个电话给那个人。
  每当心情不好时,她总想给这个人打电话,为的就是逗逗他。再说刚才,她在同北巷对面的停车场看见了他的车。
  她走到小区绿化地带的一棵水杉树下拨通了那人的电话。
  “喂。”他在电话里应道。
  “你在哪里?”她问。
  “我当然在家。你在哪里?”
  “我刚从同北巷回来。”她道。
  “哦,是吗?”对方似乎有些意外。
  “我在那附近看见了你的车。”她若无其事地用左手玩弄起衣服上的一颗纽扣来,就好像在玩弄电话里的那个人。
  对方沉默了两秒钟,然后说:
  “你看错了。”
  “别赖了,我认识你的车牌,呵呵呵,”她笑了。
  “是别人假冒的!”那人有些生气了。
  “得了吧,那就是你的车,别人认不出,我还认不出?”
  “容丽!”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每次真的把他惹火了,她就马上改变话题,经验告诉她,对付男人,“摸一把,拧一把,”是最管用的了,她道,“明天,明天我们两个见面再谈吧,让我再看看你身上的伤,亲自帮你料理一下。说实在的,陆劲下手可真重。你是该想点办法对付这个杀人犯了。”
  对方冷哼了一声道:“对付他并不难,他不会得意太久的。”
  “你想到办法对付他了吗?”容丽对此很感兴趣。
  “国家的罪人,国家要对付他,还不容易?现在,只不过机会还没到,等机会到了……”那人充满期待地深吸了一口气。
  “那太好了,我很期待看见你撕碎他。我现在对他没有一丝同情。”
  “哦?你不是一向很喜欢他吗?”对方干笑了一声。
  她轻轻叹了口气,看见正前方有个钟点工模样的女人朝她走了过来。
  “我那是一时迷惑。其实,我现在,越来越发现,权势,才是一个男人最性感的部分”她故意放慢速度说。
  对方终于低声笑起来。
  “好吧,那明天我来看你,我们好好聚一聚。”他道。
  “我等你。”她说着,挂了电话,心情忽然好了起来。
  在紧张的时候玩一玩,能放松神经,转移注意力,还可以忘记刚才的一切,还可以……
  “嫂子。”
  忽然,一个声音从前方传来。
  是叫我吗?她朝前面望去,发现那个穿红布罩衫的女人已经走到了她面前。这个女人刚刚是在叫我吗?有没有搞错?叫我嫂子?她朝自己身后望了一眼,没有别人,看来是叫我。为什么?是不是认错人了?她借着微暗的路灯光朝那女人的脸看去。啊,是她!曾红梅!那个死人的妹妹!怎么会是她?她觉得自己的脚好像在地上生了根,一时之间,她呆在那里,不知该说什么。
  “嫂子!哎呀,嫂子真是你啊。”曾红梅好奇又热情地打量着她。
  “红,红梅……你怎么会……在这里?”她不知不觉开了口,但一开口就后悔了,为什么不说“你认错人了”?,然后马上离开,但是如果这样,这女人会不会纠缠不清?奇怪。她怎么会来这里?“红梅,你怎么会在这里?”她又问了一遍,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冷静而清晰。
  “嫂子,我,我到这里来找个老乡,没找到,正想回去,没想到,我,运气这么好……碰见了你。”曾红梅结结巴巴地说,一边仍在打量她,“哎呀,嫂子,你变化不小,越来越年轻了。”
  在她的印象中,曾红梅说话可不结巴。
  “是吗?谢谢你。”容丽笑着捋下头发,问道,“你找哪位老乡?住在几号?”
  曾红梅尴尬地笑笑。
  “嫂子,我说了你也不认识,是我们家的远房亲戚,听说来S市后发了,当了老板了,我想找他帮忙。”
  “你想找他帮忙?”她注视着曾红梅,同时侧过身子,不自觉地朝四周望了望,她们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帮什么忙?”她问道。
  “我……我也想来S市。”曾红梅今天看上去特别羞涩。
  奇怪,以前的曾红梅可不是个怯场的人,她爱说话,一开口就说个没完,而且因为她老公是做炒货生意的,她说话时嘴里还总在嚼瓜子,从单位嚼到家里,从白天嚼到晚上,容丽每次看见她,她的嘴几乎都在进行机械性运动,有时候,容丽真想把那两片嘴缝起来。
  “红梅?你也想来这里?来这里干吗?你不是在那边好好的吗?”容丽温和地问道,她觉得自己的血管好像刚刚经过一阵急冻后,现在又慢慢舒缓开了。
  “那边是不错,嫂子,可是再好也比不上S市啊,这里可是大城市。”曾红梅说,她的声音好像在发抖,“嫂子,这里挺冷的,能不能去你家看看?”
  去我家?去我家?
  我怎能让你脏了我家的地板。我家的地板可是最高级的。
  “红梅,你老公呢?怎么就你一个人?”她问道,手不由自主地伸进了包里,在她的包里,她长年都会放一瓶下了毒的饮料,这是为应急准备的。有时候,你得随时准备解决一些问题,就好比上次的钟平。
  未雨绸缪会让警察无计可施,他们永远只会找最近的线索。谁在案发前购买过氰化钾?谁在案发前购买过这罐饮料?如果你早在几个月前就有所准备,那就等于在茫茫大海中扔了一根针,时间是无限的,该怎么找呢?
  她又想起了钟平。本来,她不想杀他的,那完全是机缘巧合,陆劲的小娼妇邱元元离开她家时,她跟了出去,正好看见钟平跟两个男人在一起,其中一个就是陆劲,她当时吓出了一身冷汗。她知道陆劲在这案子中扮演的角色,所以毫无疑问,钟平是在告诉他们一些跟案子有关的事。可是,他们怎么会找到钟平?。她没想到他们会找到他。这么说,陆劲已经把宝藏的事告诉了警方。她本来不想杀钟平的,他死去的那个老婆是怎么说的?“老钟很健忘,要他记住谁的长相那可是比登天还难,他们老厂长一次在马路上碰见他,他都不认识了,还跟对方吵架呢,结果给穿了小鞋,扣了奖金”。
  事实证明,她老婆的话是有道理的,有好几次,她从他身边走过,他都毫无反应,他根本认不出她就是那个小镇警察的妻子,更认不出,她就是那个被他儿子在超市指认出来的小偷之一。
  她本来以为他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但后来才发现记忆是需要点化的。沉睡在大脑中的某些东西,如果受到刺激,还是会苏醒过来的。她还清楚地记得当钟平说到——“有一次带着我儿子在附近的超市买东西,他忽然指着一对夫妻大声说他们是小偷。”这句话时,她是什么感觉,这感觉就跟今天她碰到曾红梅叫她“嫂子”一样。
  她把脸慢慢转向曾红梅。
  “我老公在家。等我这里有了消息,我再,再通知他。”曾红梅看着她,神情有些紧张地笑了笑,叹息道,“要是走在大街上,我还不敢认了,嫂子,你变化真的很大。”
  砰砰砰,她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多少跳?应该数一下,要保持正常的心跳,才能做事。
   “岁月不饶人啊,一晃就这么多年了。红梅,我突然觉得心跳得有点快,你等等啊。我数一数。”她说着把手搭在自己的脉搏上。
  “哦,哦。”曾红梅困惑地看着她。
  “等一等,等一等……”
  杀死那个可恶的曾红军时,她没想到有一天还能再遇到他的妹妹。对她来说,那也是尘封的记忆,曾红军,对了,她生命中还有这么一个男人,一起生活了5年多,但留在她心里的只有他吃饭后留在牙齿上的菜叶、说话时嘴边不断变大的白沫,一星期才肯洗一次的臭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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