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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矛盾天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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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隔十余丈,武灵玉若正常,她该听得到毛盾说话,然而此时她却感到娇羞,似乎也有小偷偷窥而被逮到之感,好想躲,毛盾更叫她,来不及了,她已经缩入墙头,不见了。
  毛盾一时对这位漂亮而又聋哑的小姑娘感到好奇。于是,停此装修水塔,顺着屋顶走向那边墙头。
  庭园连贯一片,这里也是属于玉竹轩一部份。花木却更是迷人,该是挂香特意留心整理的结果。
  毛盾不敢跳往那头,只能坐在墙上边找叫边寻人,好容易才在一片会喷水的假山后面找到武灵玉,那里有喷水水花住。虽然朦胧中却仍躲不过毛盾视线?
  他一时欣喜,说道:“二小姐一人在此,不会无聊吗?过来这边玩玩如何?你看我在屋顶盖了鸟笼,不久的将来你可以养心爱的小白鸟,或者是金丝雀、鸽子,养小狗也行,呵呵,虽然小了点,但一定让你满意。”
  毛盾为自己的能言善道感到满意,但说说笑笑中,那二小姐还是躲在假山后面冷眼看人。
  毛盾说丁好久都没人反应,—股兴致也冷却不少,随后他才想到二小姐的毛病,不禁又自嘲一笑,方才都是自己白说了,于是改为比手划脚,手指不停点向水塔,又做飞鸟状,小狗状,大约全是要把水塔功用再比划一遍。
  武灵玉瞧着似乎也懂了,似乎也有这么点笑容,毛盾不禁更加得意,当下来个大动作:“养大鹏鸟也可以,说不定还可以载你到处飞翔呢!”
  他双手大展翅,当真要飞起来,当然,没羽毛的翅膀是飞不起来的,他得利用双脚做弹性跳飞,还得讲求戏剧效果地表现飞翔柔美动作。
  当然,飞向天空是完美无缺,但掉下来就显得笨重,他还要装,想以右脚金鸡独立软踏墙头,谁知坠力过重、再加上塔顶那绿色琉璃瓦本就有滑性,他这一坠,重心顿偏,猛地栽滑墙下,叫声还没出口;整个人已跌得叭哒暴响,还是摔在用来修饰花园拦边的石块上,痛得他就快掉眼泪了。
  此时的二小姐见此状况、一时惊心,顾不得或忘了害臊之心,登时掠飞追射过来、那身轻功有若飞燕投林,少说也有七分火候,功力自是不在话下。
  只见她一闪身已掠上墙头,突见毛盾倒地不起,心头焦切万分,立即纵下,顾不得男女受授不亲,赶忙把他抱靠墙头,双手翻动衣衫,想替他找伤处。
  毛盾反而觉得困窘,嫩脸红起来:“没事……只是那地方疼了点而已……部位不对,您的好心我心领了……”
  武灵玉从他怪异的表情,以及扭缩腰臀,似乎疼痛就在那地方。
  她已联想出这是怎么回事,不禁也因窘起来,一时难以自处,窘得无地自容,一个转身就想走了。
  “二小姐别走啊!”
  毛盾不知哪来力道,突然揪住她左脚裤管,一逮着,他有话题:“我是来照顾你的,别老是躲着好不好?”
  武灵玉未必听懂,她还是挣扎,但扯扭一阵,毛盾还是不放手,这还是小事,若再扯下去,万一裤子掉了怎么办?
  想及此事,她更形困窘,再也不敢乱扯乱动了,只是背对毛盾,双手掩脸,窘死人了。
  毛盾倒未想到这些,看她不再扯,以为自己恳求成功,立即露出笑脸:“对嘛,小奴就是你的开心果,何必躲着我呢?”
  说话间,抓着裤管的手方自松开。
  此时武灵玉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窘在那里。
  好在毛盾并未注意到她的失态,他一心想巴结二小姐喜欢鸟笼或空中花园,如此即可免除被拆除命运,自己当然可躲过三更淋雨之苦。
  他很快忍着臀部酸痛爬起来,拉着武灵玉即往高处水塔行去,然后迫不及待地张口说个不停。
  大约水塔好处全说了,就是没说出它真正要用来浇水的功能。
  武灵玉未必懂得,但在发觉毛盾并未察觉自己窘境之后,便很快已恢复镇定,瞧着这位本是可怜却突然变得奇怪的小孩。——虽然两人年龄相仿,但在强者一方总会把对方看得小些。
  “你欣赏它吗?对于它的一切功用。”
  毛盾十二万分的诚恳希望她点头,她即仍用那种似懂非懂的眼神瞧着自己,毛盾这才又想起她的缺陷,当下眉头一皱,苦笑道:“二小姐你为何有这毛病呢?大美人一个,却听不见,实在可怜……不过没关系,我很快会让你明白我的意思,你等等。”
  毛盾立即返身进入工具房,想找出以前常用来画符定字的毛笔,但翻了一下,才想到为了掩饰身份,他早将那支朱砂笔丢弃,此时已无笔可用,然而事情不弄清楚,遭殃受罪的可是他,转着脑筋,终于想到昨晚烘衣的火堆的木炭可用。
  笔有了,剩下来的是写字用的纸,可惜找不到,他心念一动,干脆把那本门拆下,扛往二小姐面前。
  如此夸张举止倒惹得二小姐想笑又摸不着头绪,不过毛盾很快给她答案,将门板当字板置于地面,开始文字沟通。
  毛盾还是写些有关水塔之事,照样写得认真而天花乱坠,瞧得武灵玉笑颜顿展。
  “二小姐支持吗?”
  这句话写出来,毛盾以一种祈求眼神猛求二小姐,那柔情果然让人感动,二小姐终于点头,毛盾登时一阵欢呼:“太好了,从今以后,美好将来可以期待啦!”
  兴奋中,他又写些必要任务,嘴巴也跟着念出:“二小姐喜欢养鸟、什么鸟?还是养狗?种花?……”
  一切的—切都让武灵玉感到新鲜和刺激,然后毛盾已将木炭推向她:“写几样我参考吧。”
  武灵玉倒未拒绝,反而觉得好玩,当下拿起木炭就写了一个“鸟”,字迹娟秀,倒有几分功力。
  毛盾见她有反应了,当然欣喜万分,又比手划脚说道:“什么鸟?你喜欢什么鸟?”
  武灵玉又写道:“都可以,让它们自由来,自由去。”
  “这种鸟可不好养啊!”毛盾幽她一默地说,不过他还是频频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会发明一种声音把鸟引来住宿,就像人们往旅店一样……我看就把它取名为‘鸟鸟之家’如何?”
  毛盾觉得这名字挺有意思,立即拿木炭写下,武灵玉瞧得笑颜直露,还猛点头。如此毛盾更放心得意了。
  “鸟鸟之家?呵呵……”
  当他想及“鸟鸟”和“什么鸟”含有另一种奇怪语意时,不由笑的更暖昧,不过只要能保留水塔,其他都不重要了。
  “要养鸟就要顾着鸟笼,别让人拆了。”
  武灵玉先是摇头,大约表示没人会拆鸟笼,随又点头,可能表示她会照顾鸟笼,瞧毛盾满头雾水的模样,;她很快写下字迹:“没人会拆它的。”
  毛盾至此才心安理得,从此可免除夜晚淋水之苦,欢天宫地中,他频频传笑意,也由于谈开了,两人像小孩般毫无戒心地在地上写黑字。
  在写到“毛盾”这两个字,倒使得武灵玉笑个老半天。
  毛盾也陪着笑:“有什么办法,大概我爹娘要我有矛又有盾必足可天下无敌,还是要我凡事别太认真。世上矛盾之事太多,得过且过,安安心心地过就行了,所以才给我取了这么—个名字。”
  不知武灵玉听懂没有,她倒笑得开开心心,难得一听,嘴中也露出轻微呵呵声,敢情是玩的开心过瘾呢。
  毛盾也对她没什么心机,全把她当成朋友,甚至同情如的遭遇,尽量陪着她玩,顺便享受一下童年乐趣,两人混在一堆,倒其乐融融,笑声不断。
  “小鬼你们在干什么?”
  不知何时,桂香已前来,发现地上有小鬼在爬耍嬉戏,一时破坏金武堂威严气氛,她含有教训口吻喝出,声音颇为尖锐。
  毛盾闻声一愣,登时转头,发现是桂香,满脸尴尬笑容:“我们在谈话……”
  “谈话要在地上爬?还弄得全身脏兮兮,尤其那穿白衣的!”
  桂香目光落向武灵玉那身洁白的衣服,她此时却因下跪拖爬,双膝、双腕处以及掌脚、衣衫末缘都有拖带炭粉的黑亮。
  模样就像洁白而贪玩小狗突然跳入炭粉堆中戏耍得来的黑白小花狗。
  她想笑又想斥责,但声音方至嘴中,却已瞧清这小花狗困窘而尴尬脸容。她更为惊心:“是二小姐?”
  话方出口,她真的想笑,又强忍笑意,表情怪异,她做梦都没想过一向郁郁寡欢的二小姐会变成这调皮爱玩而让人喜怜的小花狗。
  武灵玉也像小花狗被教训般,低着头困窘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桂花登时觉得自己像做错了什么,当下忍住笑意,改为慈母般慈祥一笑:“二小姐误会了,我是骂这毛盾没大没小,也敢拆门板乱写字。”
  毛盾不敢再惹麻烦,立即干笑:“对不起,玩过头了,我这就去清理。”
  此时实在不宜呆在那儿,在好叹不眨眼前亏之下,他扛起门板赶忙溜向池边,准备洗涤。
  他一动,武灵玉更呆不下了,赶忙一掠身,纵向墙头,逃开这让人发窘的地方。
  两人都闪开反倒使桂香有发笑的机会,她笑的暖味而唐突,不知毛盾如何能引得二小姐在地上像小花狗般戏耍,她欺向毛盾,立即追问这是怎么回事?
  “没有啊,你不是说要让二小姐快乐?我尽力去做而已。”
  “那你不必玩到在地上爬啊。”
  “呃……我下次改进好了。”毛盾瘪笑着。
  桂香却急急说道:“不必改进!能让二小姐玩的如此开心才是大功一件,做的很好,下次有机会继续。”她笑的甚满意。
  毛盾也笑不合口:“你不反对了?”
  “怎会?我使尽力气跟方法就是要让她快乐,十几年来也没见她如此开心,我高兴都来不及,真后悔方才闯进来!”
  桂香已决定下次若发现有人在地爬玩,得先瞧清楚状况再说。
  毛盾叹息:“被你这么一吓,二小姐再大的胆子也不敢再乱来。”
  “这就要看你的本事啦。”桂香颇为好奇:“你怎能引她爬在地上玩的如此开心?”
  “我也不清楚,事情有是从水塔开始,我们决定把它变成鸟巢……”
  毛盾简单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桂香频频点头,含笑道:“看来你计谋成功了,那鸟巢准盖得起来,要是不让小少爷知道的话……”
  “还有小少爷?”毛盾以为武灵玉已是最小的了。
  桂香目露不悦之色:“是二娘生的,才八九岁,可坏透了,没人会喜欢他,你看了之后也会讨厌他。”
  “这么小就让人讨厌,他真的是恶人了。”
  其实毛盾对金武堂上下都无好感,女的还可以原谅,但男的仗势欺人,还故意挖矿挖垮茅山派,迟早都要兵戒相见,他们的好坏又干自己何事?
  桂香摆明的厌恶,说了些那小鬼坏话。平常得宠于二娘,凡事都胡作非为,偷东西,闹凶狠,欺负人……样样都来,除了玉竹轩,几乎任何地区都遭过殃。
  其实玉竹轩也被闹过一次,惹得大小姐狠揍他一顿,那小鬼是怕了,还请二娘当靠山,结果大小姐翻了脸,两人从此不说一句话,这个结到现在还没解开。
  毛盾闻言倒对这位小恶人起了兴趣,哪天有机会瞧瞧他是何方神圣。
  可惜询问之下,那小家伙跟她娘不在家中,说是回娘家去了,何时回来,谁也不知道,毛盾只好边等边碰运气了。
  聊了一阵,桂香似有事而径行离去,毛盾也将木板洗妥,挂在工具房,然后继续整理那可能变成鸟笼的水塔。
  武灵玉足足躲了两天,才敢再出面,不过她和毛盾混熟了,倒也免去尴尬的距离感,两人合建那鸟笼,剩余时间则又开始以笔交谈,但笑声总是传自毛盾口中,毕竟哑巴的笑声是无法听见的。
  匆匆经过十天,鸟笼已盖好,也没有反对拆除,毛盾免去了深夜淋冷水威胁。
  也由于跟武灵玉混久了,新鲜感已消失,他才开始考虑到来此的目的。
  然而此处似乎学不到什么,他有意到处逛逛了。
  “其实我来你家,最重要的是想学得一身武功好扬眉吐气,你能教我吗?”
  毛盾侃侃而谈。
  当然他不指望武灵玉听得懂,否则他不就自泄身份了,武灵玉当然也听不懂,只能以茫然不解眼神瞧着这位混得不错的家丁。
  “带我四处逛逛如何?”毛盾写了字。
  武灵玉忽有难色,她表示自己也很少逛,门路知道不多。
  “那我是白说了……”毛盾颇为失望。
  武灵玉瞧他脸色不对,—时也不安起来,左行三步,右行五步。似想想出解决毛盾郁闷方法,走了两趟,果然有了花招,她写道:“我教你一些武功如何?”
  这话刚写出来,毛盾两眼都快掉在地上滚来滚去,他立即猛力点头,没想到事情竟然会进行如此顺利。
  二小姐武功也不弱,至少有六七分火候,先学会她的全部再偷学更高深者,自是事半功倍,尤其在此跟她学,被发现机会自是减到最低,就算发现了,大约也只能猜作主仆相伴,无伤大雅。
  武灵玉先耍了一套简单掌法。毛盾知道她是以平凡百姓看待自己,放而只从入门功夫传授,他也不急着表现自己懂得武功,跟着耍练起来,还故意出错让她纠正,如此更能掩饰自己。
  武灵玉倒想尽力传授,使他能功夫在身,而后也可免于被欺负之困境,她还拿些增功活血的药物让他服用,可见用心之良苦。
  如此,毛盾已开始能接触到金武堂武学,一颗心总算有了着落。
  此后生活除了浇水、练功,就只有陪二小姐跳上屋顶,做象征性游玩。几天下来,他倒能将宅院地形建筑物了解个七八成,尤其附近厨房,他早知去路。
  大约是勤于练功关系,他总觉得特别容易饿,尤其是三更浇淋竹叶过后,没得吃宵夜的困境时常让他难挨,而此事又不便跟桂香说。免得让她数落刚来不久就要把金武堂给吃垮。
  今夜三更,他更显得挨饿,受不了了,他决定潜至厨房偷点东西吃。
  反正不远,他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倒是落落大方绕过两落厢房,亲临厨房。
  这里全是佣丁混居处,并不重要,根本毫无守卫,他得以免询问而靠近。
  但进入厨房之后,他得小心了,说不定就有人睡在此,若发出声音,难免会惹来麻烦。
  他小心翼翼潜了进去,黑暗中,并无动静。里头传来应有的腥刺味。还带着炉火将熄未熄的熏烟味、他搓搓鼻子,然后已发现淡红炭顶上吊着一长串烤鸭,正接受烟熏,一横排、少说也有上百只。
  这可好了,如此多,偷它一只谁又知道?而且还是现成的,他当机立断,很快潜去,摘下一只,溜身即走。
  进着黑暗,他溜到角落,着看四周。该是柴房,他推开木门里头没人,干脆躲了进去,狠狠地啃食起来。
  “不错,味道上乘,让人吃了还想吃!”
  毛盾满嘴赞不绝口,吃的比什么都过瘾,啃完大腿啃翅膀,再啃胸肉,一只快吞光,肚子胀得很,干脆躺靠柴堆,舒舒服服啃个爽。
  然则就在他躺下,舒服啃两口肉的同时,他眼睛余光已发现柴堆上头也有一对眼睛往下瞧,青青地,他以为是猫,再想瞪眼,以表现人类威力将猫逼走,谁知青球变成酒红眼,还有酒糟鼻,还有散乱灰发,竟然是一个糟老头。
  毛盾眼睛扭伤了,僵在那里不能动,一大口香肉也忘了嚼,做贼披逮的窘困让他一时难以自处。
  那糟老头已露出邪恶般挑弄怪笑,嘴巴一张,两颗大门牙不见,瞧来甚是滑稽,声音有些漏风而带酒味:“好小子,偷吃腥偷到厨房来了?”
  “我……只是捡他们不要的而已……”毛盾尴尬回答。
  “这么好吃的肉会有人不要?”
  “对啊,否则怎会挂在竹竿上任由火烤熏?”
  “有道理,可是竟然有人把这么可口的香肉丢掉?实在让人猜不透……”
  “其实……也不用太伤脑筋,你看我也可以不要,给你如何?
  毛盾反正吃饱了,手中还有鸭头及脖子,干脆送给老头他吃了,有罪也能大家担。
  老头果然禁不起诱惑,立即伸手枪过鸭头,放入嘴巴,配一坛不知什么酒猛啃起来。
  毛盾直皱眉头,这老头少了大门牙还那么厉害,竟然连鸭头一同啃入腹中,一直叫好吃好吃。
  “还有没有?”啃光的老头仍一副馋样。
  “就剩我吃过的骨头了……”
  “没大没小!”老头白蹬一眼:“你不是说厨房有很多没人要的?再去给老夫拿两只过来。”
  “这……”
  “犹豫什么?”糟老头故意提高声音,大有喊抓贼之势。
  毛盾瞧他连骨头都吃光了,想来个同流合污罪名都说不着,一时紧张连连叫好:“小声点,要吃肉也得偷愉地吃,要是引来一群野狗,到时想吃都吃不者。”
  “有道理,快去快去!”
  毛盾没办法,只好再潜回厨房,又偷了两只烤鸭回来、那糟老头一时心花怒放,频频点头:“有你的,老头我混在此处一阵子,今天吃的最爽快!”他接过烤鸭,又推出酒坛:“来,你孝敬老人家香肉,我孝敬你陈年老酒。”
  毛盾对酒似乎也有偏好,这全由于道士做久了,三两天总要开坛祭神,酒是祭上台,神没喝着,全落进了他和毛头肚子,久而久之也练得一个好酒量,更对美酒颇有心得。他接过手,刚喝了一口已啧啧叫奇:“陈年女儿红,不只二十年啦,还是刚从泥封倒出来的,香气未散呢!”
  “内行,内行,佩服,佩服,小鬼你混那里的?”
  “呃……呃……以前混店小二的,偶尔也……偷喝一点……
  是那种客官不要的酒……“
  “说的好,咱们是同行啊,我可是店小二之王,足足混了五十年,道行够不够?”
  “够,够,太够了,足可当我师父的师父!”
  糟老头笑的颇为得意,抢回酒坛又灌,又啃几口烤鸭,才又说道:“其实这酒也是人家不要的,把它埋在地下安葬,多可惜,老头我不忍美酒糟蹋,就把它挖出来,让它找个知己啊!”
  原来这老头也是前来偷酒喝,如此一来毛盾心情为之笃定,不过他倒对老头有了好感——同好品酒的好感,随即说道:“挖个酒岂不大动干戈,你行吗?”
  “怎么不行!老头我自有妙计!”糟老头颇为得意:“传授你一点秘招,挖酒是笨蛋行径我只要找支细如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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