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尸炼魂咒-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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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我似乎知道什么是互联网,但又不很记得清楚,所以就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令人分外高兴的是,下午两点钟左右,废墟的样子渐渐熟悉起来,而且看到了兄弟会的标记。路边用削尖的钢管竖在地上,上面插了一个硕大的变异鱼头,已经高度腐烂了。
这个头是我们的界标,再往里都是兄弟会的狩猎范围,虽然离营地还有很远,里面却是安全的。
“走吧。”我对女人说,她正端详着那枚头颅。
“不对啊。”
“什么不对?”
“头在动。”
她说的不错。鱼头腐烂得只剩下骨头,已经插得不太稳了,此刻正有节奏地微微颤动,像是不住点头。
我俯下身观察地面上的一个浅水坑,水面泛出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前方像是发生了一场小规模的地震。
把耳朵贴近地面,更觉得震得厉害,隐隐还有嘈杂的枪声。
前方的断墙后忽然发出“咔嚓”一声,我闪电般跃起,三两纵之间已经跳过高墙,夹住了一个身材矮小的变异人。
这家伙长得皮包骨头,像具干尸,他叫灰皮,消息一向很灵通,靠这个来混饭吃。人很机灵,被我制住之后一声不吭。
“灰皮,兄弟会发生了什么事?”
他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了几下,望见了站在路中间的女人,伸出两个手指道:“两只新鲜人手,这个价格不贵。”
“平心而论,不错。”我抓住了他伸出的手指,用力往后一扳,随即便听到了“咔嚓”两声脆响。
“哦——妈的!你这个王八蛋!哦,我饶不了你,你休想从我这里得到一个字,哦,妈的!”他缩成了一团。
我用右手在他肋下搜寻,很快找到最底下的一根肋骨,利爪轻而易举地刺破了皮肉,捏住了骨头。
灰皮倒吸一口冷气,冷汗不住乱流:“哦,不……”
微微一动,这根骨头就被捏断,从身体里抽了出来。他的肋下像张开了第二张嘴巴,正在呕吐。
灰皮好像触电一样打颤,拼命用手捏住伤口,血的流速虽然减缓,但疼痛却加剧了。这个可怜的人几乎要哭了出来。我把那根带血的肋骨摆到他面前让他仔细端详,同时说道:“别欺骗我,这可能是你这辈子最该严肃对待的一次谈话,如果不想这东西戳进眼球,就认真一点,真的。”
“人狼!”他喊出了这两个字,“人狼在围剿兄弟会,妈的,我要止血,我会死的!”
“什么时候开始的?”
“中午,哦……”
“为什么?”
“不知道,不知道,谁知道人狼要干些什么,都是疯子,都他妈是一群疯子,哦,妈的!”
“多少人?”
“很多很多,哦,他们会杀了你,把你碾成肉酱,如果你不放了我的话。哦,不,我的意思是,请你放了我,求你了,天哪,血止不住了,我快死了,你这个疯子。哦,妈的,求求你,你是最好最好的变异人了,哦,血……”
我还想问他些什么,但是叶茵跑上来打着手势说,后面赶上来两辆气垫摩托车。我只好捏住灰皮的脖子,把他和自己按在土里。只有人狼才有气垫摩托车,但愿他们不是来找我们的。
两辆黑色的气垫摩托无声无息地行驶过来,在兄弟会的路标处停了一下,摩托的座位旁挂着一柄粗大的旋转机关枪。人狼双眼的红光闪过时,我简直要停止呼吸。
哦,他们看见我了!举起枪射杀他们,杀光他们,否则你就会被打成肉酱,杂种!
是的,他们停了下来,黑色水滴停了下来,枪要被举起来,人狼什么都能看见,红色的眼睛,杂种们……
我缓缓地打开保险。
摩托的前部忽然传出通讯声,人狼用通讯器说了几句,再次行驶起来。
等他们全都走远了,我才长喘了一口气,手上稍稍松开,就听灰皮痛苦地呻吟起来。
“一定要这样做吗?”叶茵怜悯地看着他,“我不明白,但我觉得……”
“我不能说自己是被逼无奈。”我试着解释,“但这就是荒城的生活方式,不管喜不喜欢。也许这人不太乐意,但我没有违反规则,这一点他也明白,这就是我们的……妈的!”
趁我说话的当儿,那家伙一下子窜了起来,我的手上只抓住他一块油皮。哦,他真够带种,我没想到有人能忍痛扯下自己的头皮,狗屎!
“救命!”他冲到大路上,对远处的人狼大声喊叫,“救救我!”这很不明智,人狼不会救你的,可怜虫,而且在那之前我会卡断你的喉咙。
我这么干了,在两头人狼折返回来之前。随后我把他的尸体抡了两圈,狠狠砸向一头人狼。他的摩托被撞得偏离了航道,朝地面俯冲下来。虽然最后他人狼控制住了方向,但我已经趁机跳上了他的后座,随后把一截带有铁钉的木板敲进了他的后脑。
红眼睛黯淡下来。
但这只是其中一头。趁着这当儿,另一头狠狠地撞击了这辆摩托,把我从上面撞了下来。人狼缓缓下降,举起了机关枪,他的双眼射出红色的射线,对准我的心脏。
“砰!”
人狼的额头忽然多出了一个小小的眼睛,从中间喷出些白色的浆汁,他把枪放平,缓缓栽倒下来。
我很庆幸刚才把手枪交给了女人。她还有些发呆,我咧开嘴说:“看,这就是荒城的生活方式了。”
第五节 丧家之犬
我们把两辆摩托全都推进即将倒塌的危楼里,连同尸体,这些东西马上会有用的。叶茵拿不动旋转机枪,只好凑活着使用人狼腰上挂着的手枪。这样就有了双倍的机枪子弹和两支大口径军用手枪。
即使这样,我们还是不得不躲在土里,等待天黑。我把人狼身上搜出来的对讲机音量调节到最小,凑在耳朵旁边听。对讲机里传来了不间断的枪声,咒骂声,哭喊声,钢梁燃烧熔化和房屋倒塌的声音。人狼们一会儿用东瀛语,一会儿用汉语来操变异人的母亲。
一直到月亮升起来,我才想起,今天是涨潮之夜。
每到月圆之夜,变异水族生物就会顺着潮水涌进江河,然后爬上岸来。为了对付他们,兄弟会在营地周围搭建了围墙和碉堡,但现在,这些东西恐怕都被毁了。
变异生物,还有丧尸,他们最喜欢鲜血和烤肉的味道。
等了一会儿,对讲机里传出另一种恐怖的嘶吼,变异生物登陆了。
啊哈。
大路上跑过来四个人,一台武装吉普车在后面追赶。远远的,我看见最前面那个就是长耳朵,他的脸颊像青蛙一样一鼓一鼓,气都喘不上来,然后他的脑袋就整个儿炸了开来,原来是被吉普车上操纵机枪的人狼打了个正着。子弹弹头很钝,会在人体内翻跟头,进去时候是一个小孔,出来就变成碗大的伤口。谁的脑壳挨上了冲锋枪的一梭子子弹,那也非得稀烂不可。长耳朵靠着惯性又往前跑了几步,人狼在他的腰上又来了一下子,使他胸部以下胯部以上的部分全都变成烂泥,整个人分成两截摔倒下来。
他不算什么好东西,但我仍旧有些生气,我在废墟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当时他戴着度数很深的眼睛,蛮有文化的模样,手里却提着一柄裁纸刀,正在割我的衣服。我的衣服被腐烂的伤口粘在一起,他们既然准备烤我的肉吃,就不得不把衣服弄下来。我原本昏迷的,就是因为把伤口和衣服撕裂的痛楚,才苏醒过来。
老爹说不能吃我的肉,他很失望。但长耳朵是个乐观的人,断定我三天之内就会死掉,到时候吃也是一样,后来我没有死掉,他也并不特别懊恼,我送了他新鲜肉,他还回赠了一柄小刀,就是用来割我衣服和皮肉的那一把。
长耳朵终究没有吃到我的肉,现在他的嘴巴和食道和胃和大肠和小肠都被炸得粉碎,再也吃不了东西了。我忽然觉得胸口憋闷得很,猛地从土堆里站起来,用旋转机枪向武装吉普扫射过去。
吉普车装载了防弹装甲,子弹打上去,只留下一个个白色的坑。但强大的冲击力却使车子开始朝另一边偏转,终于倾斜过来,翻倒在地,露出了底盘。子弹穿过底盘,爆出一片刺激的火星,形成一朵蓝色的花,随后整个儿爆炸开来,就像抽水机的头一样。
子弹全都射玩了,枪管仍旧不知疲倦地转动。一直到叶茵提醒,我才发觉自己双手的虎口全部震裂,开始流出黑色的血水。
那三个还没有死的人在黑暗里躲了很久,直到火光把我的面容照了个清楚,他们才敢探出头来,全是黑不溜秋的面孔,没有一个人身上的伤口少于五处的,像是三只破面口袋。
最显眼的那个就是大角,因为他人高马大,浑似一头公牛。但是现在,他额头右侧的一支角已经被折断,露出白生生的骨髓,除此之外,胸口还有一大片被火烧灼的痕迹。他全身都是灼伤口子,手上也包着一块布条,好像被烫伤了。
第二个是一名精瘦的少年,他叫抽水机,是年前加入兄弟会的新伙伴。除了牙齿比常人稍微尖利些之外,他在外表上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变异。这个少年话很少,是个闷葫芦,即使叫大角来说,他也算是个危险人物。因为基因变异的缘故,他及其嗜好新鲜的血液。一般来说,我们不会吃变异人的肉,这是一切规则的底线。但是他不,他什么都吃,虽然没有人发现证据,可大家都这么说,而且他也并不否认。如果不是他在杀戮方面很有天赋的话,大伙儿就要赶他走了。
第三个人,便是昨晚和我交谈的人类代表,也就是那女人的父亲。虽然刚刚从地狱里冲出来,但他好像随时可以回去再战一天一夜似的。
他是唯一逃出来的人类。大角跟我说,其他人都吃了变异生物的肉,纷纷变成了丧尸和变异人,唯独他,老爹给了他新鲜罐头,因为他说他认得那面红色的旗帜。
“他有一手,能左右开弓打枪。”大角小声解释为什么带出这个人类,“更何况下面几天,我们可能会很艰难,如果没有食物,也可以……”
兄弟会已经被毁,出路只有逃亡,我们把长耳朵腰上的皮带抽出来,上面挂着手枪和一个铁罐,里面那面红旗还很完整。大角告诉我,老爹说:这面红旗多半就是人狼袭击我们的原因,所以他要长耳朵带着旗帜和认识旗帜的人类出逃。姓叶的那个人类说,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现在没有时间讲。
于是我带大家往两名人狼躺着的地方去。抽水机这下可高兴坏了,他粗鲁地掼下人狼的头盔,一口咬在脖子上,那个人死了还没多久,血很新鲜。抽水机的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比牛睾丸还大的喉结上下滚动,一眨眼的功夫,就把那可怜的家伙给吸干了。
与此同时,抽水机身上的伤口开始急促愈合,新的肉芽像虫子一样蠕动着交织在一起,他像个怀孕的妇人一样,肚子鼓鼓的。
然后他开始吸下一个。
在这期间,我们收拾了人狼遗留下来的东西。他们的摩托车里有全套急救设备,包括纱布和棉球,止血剂,激素,高能营养剂等等,这些东西我们都舍不得用,全包了起来。
打包完毕,抽水机心满意足地走过来说,他从未享受过这样的美味。早知是如此可口,他必定夜夜都去偷袭那些落单的人狼。变异人也分两派,有一些体内人类的成分多一点,有一些体内变异的成分多一点。抽水机显然是后者,而形势逼得我们也成为了后者。
血吸干之后,尸体就稍稍好处理一些。大角负责主刀,把两名剥光的人狼像猪仔一样砍成十来块。我用废材搭了一座无烟炉,熏烤这些东西。过程当中,特意添加了特别的草料,主要是为了破坏肉的香味,这样就不会引来丧尸。这些东西就是未来几天的口粮,这段时间不得不避避风头。
老叶(我没心情打听他的名字,他也没心情说)和他女儿都有些害怕,不肯背这些食物。我告诉他们说,这主要是为他们考虑,因为人狼好歹是人,身上没有病毒,吃了之后不会变异,如果他们不想变成丧尸的话,就不得不吃。叶茵回答说,他们可以吃罐头和高能营养剂。
我的回答是:第一,罐头和高能营养剂都不是你们的,一丁点都不能动;第二,即使是罐头和营养液,两三天也就吃完了;第三,除非你们想退出这个团队,否则就她妈照着我的话去做,因为现在我是头儿。
是的,我是头儿。女人不再吭声,大角和抽水机都没有意见,事情就这么定了。
大角是个机械修理高手,很有自己的一套法子。他朝气垫摩托踹了两脚,这两台玩意儿又能开动,我们准备到市中心去。
这个主意是老叶提的。一半因为他聪明,一半因为他不晓得丧尸的利害。市中心是丧尸的地盘,在外围是我们猎杀丧尸,在市中心就是丧尸猎杀我们。
但大家已经无路可走,人狼的子弹强过丧尸的牙齿,更何况今晚丧尸已经开始和人狼火并,中心区域反倒要比往常安全,我们打算穿过城区,去到荒城的另一边。老爹曾经我和说过,人狼的大本营就在那里。是的,我们要去人狼的大本营,既然所有的兵力都用在围剿变异人,我想那里的人狼一定少得多。也许我们可以抓到一个什么大官儿,用他来换回老爹。这是个很馊很危险的主意,也是我们所有人能想出来最好的主意之一。另一个最好的主意是,大家美美地饱餐一顿,然后互相射杀,结束这场恶梦。
于是我们出发,气垫摩托十分宽大,足够坐三个人。刚走了没多久,丧尸的叫声就此起彼伏,队伍又停了下来,大家在另一幢破旧的大楼里过夜,反正城里有数不清的危楼。
到了这里,大角才给我们讲兄弟会的事。他说,清早的时候,兄弟会收获颇丰,带着四十多名人类回家。弟兄们把人类全都分开,一个一个喂给肉食,有些人就变成了丧尸,马上被射杀,还有几个成为变异人的,就得到了最好的治疗。当然咯,人类们对此不会感到高兴,所以场面就有些混乱。
人狼就是在这时候开始发动进攻。
他们搞了这一手突然袭击,实在漂亮得很。我们的人看到穿黑风衣的人狼,还向他们招手,却被打成了马蜂窝。一共来了五百个人狼,全都乘坐着装甲车。他们在离营地很远的地方就下了车,步行前进。因为营地周围都是崎岖的障碍,唯一可以通车的小路被兄弟会死死把守住,就像处女把守她的阴道一样。
幸好人狼全是步行来的,也幸好把守的一名弟兄运气好,没有死透。总之,当人狼还在羊肠小道中穿梭之时,兄弟会已经占据了两边的高台。他们把前后两边都堵塞住,将这些人全关在中间,全部杀死。
这是第一次进攻,随后是第二次。人狼全发了疯,像是个个都磕了一公斤的大麻。这一次是强攻,主攻的武器是坦克和少量单兵装甲机械战士,其他人猫着腰在后面跟着冲锋。地形再一次帮了兄弟会的忙。坦克跌进壕沟和断层,机械人一脚踏空,在钢筋里动弹不得,人狼一个个跌进陷阱,被玻璃和铁管刺穿。
尽管这样,战斗还是很艰苦,毕竟人狼的火力要强大得多。一个又一个障碍被推倒,一道又一道壕沟给填平,一个陷阱捕获了一名人狼,就不能再捕获第二名,一个兄弟被射杀了,就没有第二个人来接替他的岗位。
老爹看出不妙,于是组织突围,用上了最好的人手,带上了所有重要的东西。没有人犹豫,被选中的战士立刻行动,大角就是其中之一。他们刚刚离开营地中心,武装直升机就嗡嗡地飞来,也是到了这个时候,大角他才知道原来兄弟会还有地对空导弹和高射机炮,老爹这人,神了!
“老子轰掉了一架装甲机械人,射爆了五个杂种,亲手捏碎了两个畜生的卵子!”大角说得唾沫横飞,伸出手指指点着。在旁边睡觉的抽水机咕哝了几声,他立刻压低了嗓门。
“让他睡吧,嘿,这小子一个人干掉的,比三个我干掉的还要多!”
大角喃喃地说着,自己也渐渐沉入梦乡,斜靠着墙打起了呼噜。没有火堆的夜晚,即寒冷又阴暗,人需要说说话才能提起精神。老叶还没有睡觉,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道:“叶先生,大角说你知道那面红旗的?”
黑暗里,很就没有声音,我以为老叶已经睡着了,他忽然说:“是啊,我知道的。”
“哦?”
“最早看到这面旗子,是在去年十月,好像很多事情都发生在去年十月……”
“我很喜欢看书,特别是历史方面的,经常去旧书市场淘书,这样还不过瘾,总是想着法儿去搞不容易搞的书来看。那本书是偶然得来的,一部关于珍珠港事件的小说。那是一部汉语小说……你可能不知道,以东瀛语写的小说,都是安全的,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所以也就一文不值。看那种书,与种猪配种一样,能把人所有的兴头都磨平。但汉语书不一样,政府禁止除技术类书籍之外的一切非东瀛语作品出版,所以那本汉语书就没有经过任何人的检查。这部书描写了一个华裔妓女在二次大战当中的故事,包括被当作东瀛人而隔离,终究获得爱情之类。文章本身很糟糕,但是小说的背景却耐人寻味。在这部小说的开头,作者描写了珍珠港事件的始末,但是非常令人吃惊,在作者笔下,美国所有的航空母舰都待在安全的地方,没有一艘被击沉,而在小说的末尾,盟军更是以航空母舰为基础,击败了皇军舰队,彻底粉碎了东瀛的军事力量,战争以轴心国失败告终。”
我想起了日夜围绕的梦境,盟军航空母舰缓缓沉没的场面栩栩如生,不禁脱口而出:“那只是一部小说。”
“是的,现在有不少无聊的年轻人,专门搞些乱七八糟的架空小说。但那部不是,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它并不特别以此为卖点。我的意思是,一部地下小说既然写出了迥然不同的历史,必然会对此大书特书,作为作者个性的象征,但是这部没有。作者把战争拿来当背景,完全没有假造的痕迹,一切都那么合乎逻辑。不管怎么说,我开始怀疑,于是就查找资料,翻阅典籍。从美军的舰队编制到训练条例,到珍珠港地形,到名人回忆录……有小半年都在干这事儿。越是调查,我越觉得那些航空母舰在那个日子就不该出现在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