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鬼道长-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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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陈万年状若癫狂的围着坑边又唱又跳,手舞足蹈起来。
原来,他嘴里正念出一句接着一句的邪咒,催促坑里的婴儿,让他们快点互相撕咬,残杀对方呢。
(本章完)
第144章 燃血遁法()
据说当时婴儿的啼哭声响彻云霄,石灰坑里,全是令人头皮发麻的啃食声响。
那些婴儿在陈万年邪咒的刺激下,开始丧失了人性,互相吞噬起对方来。
个头大的吃个头小的,身体强壮的吃身体弱的,一直持续到七七四十九日以后,石灰坑里最终只剩下了一个婴儿。
这个婴儿吃了其他同伴以后,终于变的力大无穷,凶厉无比,可以日飞千里,而且由于经常啃食同伴尸骨的缘故,也磨练出一口极为锋利的尖牙。
陈万年为了验证魔头的威力,特意派人找来虎,豹,狼各一只放入石灰坑中。
果然不出他所料,这三只以撕咬著称的动物根本不是它一合之敌,几个照面就被魔婴咬断脖子而死,最后,连尸体也被魔婴大块朵颐的吞进肚子,尸骨无存。
到了这时,嗜血魔婴总算炼制完成,而陈万年,也可以控制它替自己办事了。
相传,嗜血魔婴炼成之后,元朝政府特设降台一座,陈万年站在台上,以天耳通窃听民间怨语。
一旦发现有人违背朝廷的意愿,意图谋反,就会放出嗜血魔婴前去绞杀。
魔婴日飞千里,瞬息而至,被窃听者,无不被它咬断动脉,吸干鲜血而亡。
在当时,老百姓甚至到了谈婴色变的地步,民间歌谣中就曾经提到,“家中无心言朝事,三更被咬月露屋。”
意思就是说,白天无意中说了对朝廷不满的话,到了晚上,便会被咬死在四处漏风的破房子里。
我的思绪转到这里,心中对陈万年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的同时,也忽地恍然明悟起来。
原来,之前从红云里钻出来的那些怨灵,全都是被魔婴咬死的婴儿残魂幻化而成啊。
这也怪不得,它们的身上全是触目惊心的牙齿印呢,那分明,是被魔婴一口一口咬出来的。
而陈万年用如此丧尽天良的方法炼制魔头,可谓是坏事做绝,罪大恶极。
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老天爷还没来得及收他,就已经被虚玄子捷足先登把他给灭掉了。
以他一人之命,偿还那些无辜的婴儿亡魂,到也便宜他了。
此种恶人,终究是死不足惜啊。
王志我们一行人离开金禅寺的时候,我还特意把小棺材带在了身上。
此物留在金禅寺我心里不踏实,魔婴虽说有金佛镇压,但也只是暂时性的。
因为魔婴每时每刻都在撞击封印,我灌输入金佛内的法力,也只能延长镇压它的时间而已。
所以我必须把它随身携带着,一旦发现金佛内储存的法力流失干净,我就得以最快的速度补充进去,以免被魔婴趁机钻了空子出世作恶。
等我跟金铃回到纸扎店已经是午夜时分,而且这一天斗法下来,我早就累的疲惫不堪了。
进屋后,我点燃了几株檀香,元神出窍后吸食了一番香火,等把耗费的神力补充完过后,便倒在床上呼呼大睡过去。
接下来的这几天里,我大多数时间都花费在研究“翻山印”和“裂神决”上。
这两样东西是上次在尸魈身上获取的,经过几天的反复琢磨,翻山印的使用方法我已经研究了透彻。
此物只要将法力灌入进去,再配合上指定的咒语,便可如臂指使,基本没用多长时间我便已经熟练的上手了。
到是那裂神决极为难练,按照上面描述的方法,就是运用意念,把自己的元神分裂出一点。
说得简单,做起来可就难了。
因为分裂元神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每当我动用意念把元神分出一部分,都会感觉到那种深入骨髓的痛,就好像从自己的身上,硬生生的撕扯下一块肉似的。
虽然疼是疼了点,不过按照法决所说,以大毅力撕裂,融合元神,照这样长时间的坚持修炼下去,还能有磨练壮大元神的功效。
这也正是我坚定修炼它的原因所在。
另外,此神通的妙处远远不止这些,它还有最变态的一点。
按照“裂神决”上面所述,当把此神通练至大成后,元神就可以分神数千百个之多。
我不禁异想天开起来,如果自己也达到阴坤那样附身的境界,当自己的元神分裂后,是不是可以同时附体一百个人供自己驱使对敌呢?
当时阴坤接二连三的附体陈景华,铁柱和二蛋那诡异的一幕,我可是历历在目的啊。
想着想着,我都觉得自己实在有些变态了。
当然,这种变态,也只能本身达到附体境界才可以横行一番,不然,一切都是空谈罢了。
我坐在床上沉吟了少许,随手把“翻山印”和“裂神决”扔进了袋子里,又重新从兜里抽出一张皱巴巴的黄纸来。
这张黄纸上所记载的内容,正是魔婴所吹嘘的逆天功法。
我坐在床上捧着黄纸看了一会,发现上面记载的是一种名叫“燃血遁法”的诡异神通。
此遁法与道教失传已久的“五行遁术”大同小异,是一种危急时刻的逃命法门。
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五行遁术是借助金,木,水,火,土,五种天地之力逃跑,而“燃血遁法”听名字就有点渗人了,是以燃烧自身精血为代价,瞬间提升自己的速度而达到逃命的目的。
这也难怪了,那魔婴本就是个邪恶无比的东西,从它手里得来的功法沾染血腥之气也就不足为奇了。
血腥归血腥,但我还是决定修炼此神通。
毕竟,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施展此术,也能多了一份性命保障不是。
所以随后的这段日子里,我又开始埋头修炼“燃血遁法”。
几天后的深夜里,天上繁星点点,街道上安静异常。
我走出屋子,站在了街道中央,目光四周打量了几眼,等发现没有路人,嘴里开始念念有词起来。
“血灵血灵,血魔神灵,飞行到处,动风飞砂,红光掣電,流火万里,围护我命,飞行太霞,无形,无影,无踪,急急如律令。”
咒语一念完,我立刻就感觉到自身被一股奇异之力包裹。
(本章完)
第145章 大黑山()
这种力量很奇妙,就好像浑身爬满了一层蚂蚁似得,簌簌游走在皮肤表面,让人皮痒难耐。
然而过了下一秒的功夫,这股力量陡然变的尖锐起来,那些蚂蚁好似在啃食我的身体,又好像千百根钢针同时刺入我的皮肤一样。
我疼的眉头紧紧皱起,猛地吸了口凉气,低头定眼一看,豁然发现一滴滴血珠正从自己的皮肤表面渗透出来,缓缓的变大,膨胀着。
时间慢慢过去,眼看血珠膨胀至米粒大小的时候,突然齐齐爆炸,化为一团浓密的血雾把我包裹起来。
并且,那血雾就好像一张无形的大手把我身体轻轻托起,双脚离开了地面。
出现这诡异的一幕,我的脸上并未露出任何慌乱之色。
因为之前钻研“燃血遁法”的时候,法决中就有提到过,说出现这种状况纯属正常现象。
眼看身体周围的血雾越聚越浓,我心里微微一动,当即脚尖轻轻一点地,嗖的一下,血雾竟然拖着我的身体,轻而易举的窜出数丈之远,并且不费丝毫力气。
我先是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了一跳,紧接着,心中大喜起来,连忙脚尖再次一点地,化为一团红影窜了出去。
一路急速奔跑,所有的景象全部被我甩到了身后。
我隐隐察觉出,以目前肉身的奔跑速度,几乎与元神出窍时不相上下了。
不过一分钟的时间,就已经跑出了几十里开外。
我围着老城区这片街道跑了几圈,只觉得身轻如燕,三米多高的墙壁轻轻一跃便跳了过去,有一种飞檐走壁的感觉。
足足跑了五分多钟,我终于心满意足的返回了纸扎店。
这一番奔跑下来,面不红,气不喘,可着实让我大过了一把轻功高手的瘾。
当然,这种加速的效果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是以燃烧体内大量精血为代价,来实现短时间内的加速。
等我身体周围的血雾消耗干净,速度就会随之降低了下来,几乎与正常跑步没有什么区别了。
毫不客气的说,这“燃血遁法”就是一种烧血的神通秘术,只要你身上的血液足够多,就可以无限的加速奔跑。
不过很可惜,以我身体里的那点血液也只能坚持个十分八分的,等时间长了,恐怕就会烧光所有鲜血,枯竭而亡。
所以说,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此秘术还是少用为妙。
修炼是一件极为枯燥的事情,每天重复不断的打坐养神,学习法术,非常考验人的心智。
不过一想起我师父的死,还有阴坤那个罪魁祸首,我心中立刻涌现出强烈的不甘。
于是,这些日子我几乎是足不出户,不顾一切的沉浸在修炼之中。
就这样,没事的时候我就在余半仙的纸扎店修炼道术,等第六科下来任务,我就跟王志他们一块出去挖墓。
时间过得飞快,这段日子以来,我跟王志去过全国各地很多地方,也挖过各式各样的古墓。
期间虽说惊险不断,怪事连连,但凭借我自身的道行和金铃的协助,总算都有惊无险的应付过去。
这一天,第六科又接到了上头下来的一条命令,说是大黑山深处出现一座汉朝古墓,要求我们前去挖掘。
王志得到命令后,当天便吩咐下属整理装备,第二天一早,我们一行人全体出动,驾驶3辆车往大黑山方向赶去。
大黑山位于“黑江省”与“林吉省”的交界处,山脉延绵千里,自古以来都是人迹罕稀之地。
即使到了近代,大黑山也没有进行有效的开发过,依旧保留着被原始森林覆盖,长期以来都处于封闭的状态。
而且据山外的村民说,大黑山深处生长着各种名贵草药,奇珍异兽,千年灵芝都有人采摘过。
甚至还有许多村民声称,在过去的100多年里,有人在大黑山深处多次见过野人出没,至于是真是假,就不为人知了。
时间到了下午,汽车驶进了大黑山境内后,就见人烟逐渐变的稀少了起来,有时候走上一个钟头,也见不到村庄的影子。
两个小时后,汽车开过崎岖的山土路,几经转折之下,最终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子停了下来。
镇子不大,叫“靠山镇”,意思是靠山吃山的意思。
此时天色渐晚,街道上的行人也是寥寥无几,王志看了看天色,于是走下车对大伙吩咐道:“天快黑了,进山不安全,咱们先在镇子住一宿,等明天一早,备好干粮和水再进山。”
众人闻声轰然应诺,纷纷锁好车门,拿起雨布把车厢里的挖掘设备盖好,防止半夜下雨淋湿,随后,一行十多人,朝着最近的一家旅店走了进去。
旅店的名叫“一路顺”,走进去发现店内空荡荡的,一个顾客都没有,显得异常冷清。
中间摆着五张破旧的榆木桌子,几个青花瓷的小茶壶,零零散散的摆放在上面。
室内的光线也很暗,只点着一个十几瓦的黄色小灯泡,等风顺着门缝吹进来,把灯泡打的左右摇摆。
店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原本正死气沉沉的趴在柜台上睡觉,等听到开门声急忙抬起头。
她眼见突然间来了这么多客人,顿时一愣神,随后几步绕过柜台凑上来热情的道:“几位快请坐,看看吃点什么,我这就去为你们准备。”
我们一行人随便选了两张桌子坐下,王志拿起桌上的菜单瞄了两眼,随意道:“老板娘,挑你们小店拿手的酒菜尽管上,另外,再给我们准备5间房,吃完饭我们就在这儿住下。”
“好嘞,几位稍等,酒菜马上就好。”老板娘喜上眉梢的应喝道。
她一听我们又是吃饭又是住店的,心知能大赚上一笔,不敢有丝毫的怠慢,转身去后厨准备去了。
她前脚一走,杜振海便起身拎起茶壶,依次给众人满上茶水,随后掏出烟给每人派了一根,于是众人边喝茶,边吸烟,有说有笑的闲聊打屁。
一时间,冷清的小店开始热闹了起来。
不久过后,老板娘端着几盘热气腾腾的炒菜和一瓶白酒从后厨走了出来,依次摆在桌子上,笑着对我们说道:“这些菜都是我家那口子炒的,几位快尝尝味道如何?”
像她这种小店大多是没有厨师和服务员的,都是夫妻两口子亲自上手维持经营的。
众人赶了一天的路,早就饿的前心贴后背,互相客气一番,随后抄起筷子大口吃喝了起来。
(本章完)
第146章 张天师()
那老板娘也是一个健谈之人,她索性闲着没事,也扯来一把子挨着我们坐下,话匣子敞开,嘴里滔滔不绝的为我们讲解大黑山一代的风土人情,山野异事儿。
什么狐狸精化成人形耐不住寂寞,从深山里走出,跑进村子寻男人,最后把男人的阳气儿吸干,成了皮包骨头啦。
又有哪家姑娘生的花容月貌,晚上突然被野人掠进大黑山,等一年后姑娘回家,怀里竟然抱着一个全身黑毛的娃娃。
还有某个村民进山打猎,忽然看见一个身穿红肚兜,光着身子的小孩漫山遍野的跑呢,等一枪打过去,发现小孩突然钻入地下变成一株千年人参了,那村民把人参挖回家,卖了个大价钱,一夜暴富。
…………
老板娘好像讲故事一样,诉说着大黑山一代的奇闻异事。
我们也是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的夹上一口菜,滋溜一口酒,正吃的热火朝天呢,突然间店门被人推开,伴随着一阵凉风卷起尘土吹了进来。
大家伙不禁停下筷子,纷纷抬起头,目光往店门口那里看了过去。
只见门外走进来十多个人,为首的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长的高高瘦瘦,面皮焦黄,三角眼滴溜一转,目光看向我们这一群人,更是闪烁不定起来。
他身后的几个汉子,肩膀上大包小包扛着行囊,各自身上沾满了泥土,一副风尘仆仆的架势。
“我说周通啊,你挑的这是什么破地方呀?环境又脏又乱,你瞅瞅,这地上去全是土,咱们今晚不会就住在这里吧?”
一个如同破锣般的嗓音,冷不丁的从这群人中间响了起来。
为首名叫周通的汉子连忙身把体侧过一旁,低头赔笑道:“哎吆,张天师,这大黑山脚下方圆十几里地就这一家旅店,你也知道,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肯定比不上你那道观舒坦,条件是差了点,您老就克服一下吧。”
老板娘听到二人说自己的小店不干净,脸色有点难看了,不过来者是客,她到也不好发作,脸上勉强挂着一丝笑意。
“罢了罢了,那我就暂时在这儿熬上一晚吧,早点帮你解决完这趟伙计,我老人家也好早点回道观休息去,这破店,还真不是人呆的地方。”
说话之人的年纪并不大,偏偏摆出一副老气横生的口气,让人听了非常的厌烦。
我顺着声音望去,发现说话的人就站在中年汉子的身旁,是一名身高四尺多的侏儒。
由于他个子太矮,刚刚中年汉子的身体又凑巧挡住他,我还真没注意到。
这个侏儒约莫有三十几岁的年纪,头发黝黑发亮,上面挽起发髻,体态生的圆圆滚滚,乍一看去,活脱脱的一个人形皮球。
他身上套着一件宽大的火红色道袍,腰间挂着一件法器袋子,双手带着两枚金戒指,脖子上挂着一根粗粗的金链子,张嘴说话间,更是口中金光闪闪,原来竟是镶了金牙在里面。
等众人看清他这一身打扮,不禁面面相觑起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乡下土财主,暴发户进店来了呢。
此刻侏儒双手叉着腰,绿豆大的眼睛环顾打量小店,眉头微微挑起,显然对店里的环境大感不满。
“这个张天师不简单,大家小心一点。”我收回目光,不动声色的对众人悄声道。
杜振海打量了张天师几眼,同样压低声音道:“双喜,不就是个矬道士吗?有啥厉害的?”
王志听我说完也是满头的雾水,一脸疑惑的向我看来。
看样子,他们二人根本没把这个又矬又矮的猥琐道士放在眼里。
“你们注意他的太阳穴没有?”我伸手指着张天师太阳穴上的两个肉包,压低嗓门道:“你们仔细看,他的太阳穴高高鼓起,明显是内力强劲,真气鼓荡的结果,别看这个侏儒其貌不扬,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极有可能是个武道双修的高手。”
二人听我说完,不禁定眼向张天师那里看去,等发现他太阳穴上高高鼓起的两个肉包,顿时惊讶的合不拢嘴。
“他脑袋上还真有两个肉包,就跟武侠小说描述的大内高手一样。”惊讶过后,杜振海嘴里啧啧称奇的说道。
王志略一思索道:“我以前也听人说过,有些横练外家硬功的人,都是太阳穴鼓起,看来这个张天师就是那一类人了。”
我们几个正低声交谈的功夫,那一群人也走到桌子旁依次坐下。
周通对于张天师的态度极为恭敬,连忙抢先一步上前,用袖子把椅子擦拭干净,满脸讨好道:“天师请入坐。”
“恩。”张天师不咸不淡的应了一声,弯腰伸出手指轻触一下椅子面,发现还算干净,满意的点点头,这才一屁股坐在了上面。
等他们全都坐下后,原本冷清的小店瞬间已经人满为患了。
周通的目光不经意的向我们这桌瞄了瞄,随即回过头去,伸手拍着桌子喊道:“老板人呢?我这些兄弟们赶了一天的路肚子饿了,把你们店最拿手的好酒好菜,快些端上来吧。”
“几位稍等片刻,我这就去为你们准备。”老板娘应了一声,转身向厨房走去。
我们这些人各自对视一眼,又抄起筷子,继续吃喝了起来。
“嘿嘿,周通,你花了十万块把本天师从金光观大老远给请来,如此大费周章,费钱费力,就为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