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三国时代-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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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与大山。
两人的差距,很残忍但很现实。
“主公,我们还要前进吗?”有着普通面貌却拥有着不俗身手的马忠低声询问道,他的眼中有些忌惮,他本能的察觉到了一丝危机。
大人、主公、公子、;不同的称呼构造了彼此之间不同的利益关系,阿拉提与马忠代表着的是士兵与武将的阵营,而褚严、吴封则是一路跟随至此,不变的信念与心。
在许多大人物眼中,这些繁杂的称呼有些不合规矩,但皇甫牧倒没有刻意去要求更改和置换,他习惯性的转动了一下手中的扳指,轻松说道:“有机会将这里的巨头一一扼杀,难道不是一件很疯狂的事情吗?要知道,这种机会可不会常常遇到。”
第一次见面就被年轻的主公用数十具残缺尸首招待的马忠选择沉默,因为,他已经知道了对方的答案。
“敌人就在前面,接下来,我们有可能面对更加惨烈的战斗与交锋,这或许会失去生命,但也会获得你们许多无法想象的收获,我承诺,这次收刮的物品将有一半会属于幸存者,而回到县城,我更可以恢复你们有在劳工营家属的自由,只要活着,钱、女人、权利甚至是家人的团聚你们统统可以获得!现在,我需要你们为我战斗,你们愿意吗?”年轻的统帅就像是一个从九幽之地复活对魔鬼,他用最美好的未来蛊惑了众人的灵魂与意愿。
这一刻,空旷的戈壁上空凝聚着一层浓郁的战意,他们的脸上写满疯狂,每个人都在跃跃欲试的拔刀相向,最终,所有的发泄汇聚成了短小的一句话:“愿意!我们愿意!”
背着一把在未来会射杀众多名将长弓的马忠,眼神不由的朝皇甫牧望去,心中更是不可抑止的生出一段感慨:上位者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
震耳欲聋的马蹄声在戈壁响起,一群携带着贪婪与疯狂的战士疾驰而行,有人的地方就有贪婪,有贪婪就有杀戮,人,这个从远古时代就习惯饮血茹毛的生物,从骨子里就存放着一种叫做残忍的血脉,一旦觉醒,无人可敌,无人能抗。
………………
杂乱的战场,寂静而无声,为数众多的敌人在经历几场血战之后,终于消散殆尽。
年近半百的商白抬起头,虽然他的胸口也被撕裂出一道巨大的伤痕,但他依旧挺直脊背,整个人就如一座巍峨的山峰一般森然凝视着眼前的敌人久久不语。
这种凝视像是猎手等待猎物重新站起的希冀,又像是给予对手连战数场后喘息的机会,但无论如何这种等待却都组成一词……胜却在握。
茫然失措的马贼,哀嚎痛呼的匈奴人,重重喘息的六爷商白,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诡异异常。
天空微亮,一阵微风吹拂而来,没有清凉却是一股炙热的血腥之气。
被商白一刀刺穿心脏的卜敏死了,携带着对这片土地的野心与手中无数的怨魂,,在一片废墟之中,结束了他那短暂的罪恶一生。
他睁着眼睛,死死凝望着眼前,就像是一名观众静待着这场有声却无词的惨烈哑剧。
“我要杀了你!”
诡异的气氛,持续了没多久,便被一声凄惨的嚎叫声所打破,因为血战而陷入茫然的马贼们,不由打了一个寒颤。
看见眼前来人,商白脸色一变,满含厌恶,他仅仅是朝前踏出一步,就牵动了胸口的伤口,厚重的喘着粗气。可是,他的信念在此时却是极为的浓重,犹如漫天黑压压的雷云,从他身体中出现,让人感觉到一阵压抑的窒息!
没有过多的话语,即便此时已是强弩之末的商白双眸精芒暴闪,一股森寒如狱的杀意不可遏制地猛然爆发!
伴随着森寒如狱的杀气之外,还有一把断成两截的短刀,以及一阵刺破空气般的呼啸之音。
“噗”
一声可怕的脆响!
匈奴人的一截手臂,赫然被商白的断刃生生斩下。
刀锋即便断裂,但沾满血液的断刃更加锋利,瞬息之间便取人手臂。
手臂断裂,这种疼痛根本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
“啊!”
终于挣脱开的匈奴战士习惯性的朝前跑了几步,可下一刻他张了张嘴,难以置信地低下头,失去一截的手臂是这般唐突,过了几秒,他的思维才接受这残酷的现实,抱着伤口蜷缩在地,宣泄着无比难忍的剧痛!
躲藏与追逐,相遇与战斗,短短一日,属于两个势力的战士们度过了犹如地狱般的生存考验,超过九成的生命就此损落,现如今,双方加起来也只有十七人,其中,马贼占六,匈奴十一。
杀人是很耗费体力的一件事,尤其是面对双倍的敌人,这里缺少了一名诸如马忠那般一箭扭转胜负的关键,所以,商白与众多马贼只能凭借肉身来抗衡这股犹如洪水般的敌人冲杀。
死人,到处都是死人。
商白,这个年过半百被许多人明面称为六爷背地里却说成活在影子中的怪胎,静静的站在这里,六爷六把刀,除却双手双脚,此时,他那散落的长发之中满是鲜血,拨开云雾的阳光折射下来,一抹亮色在他发髻之间若影若现,第五把,没人相信,他竟将刀锋藏在了长辫之中。
胸膛、腹部、腰间、脖梗满是伤痕,这个用五把刀锋将眼前的敌人斩破成支离破碎的年迈男人缓缓朝前走了一步,重伤之余极为虚弱的身体在风中晃了晃,他发出一声痛苦地像野兽般的嘶嚎,才勉强站直了身体。
他起身站在敌人前方,冷汗湿透棉衣,沉默不知如何前行。
地上的血液侵湿地面,沉默等待。
他大量失血,沉默等待。
他的意志也在沉默等待最后的决定。
对于一个失去了许多却又拥有许多的男人,这并不是一个很艰难的决定。
无子无孙,无根无浮,犹如野鬼一般存活在这世上的他,往日并不会思考太多。
他要活下去吗?
即使翻过那么多尸,淌过那么多血,也未曾乞求过一次的尊严要这般放下吗?
他答应她会做她一辈子的狗,她也说过,要他做她一辈子的狗。
人需要活着,但也需要一种叫做信仰的东西。
与信仰相比,生命只是比人成了狗还要可怜的一条老狗。
商白张开嘴。
一张没有舌头却藏有最后一把刀锋的口腔第一次展现在了别人眼中。
生不如死,像一个傻子。
自知死而前,更像是一个大傻子。
………………
这章三千字,旧城在整理大纲,这段过了,就会迎来新剧情。
感谢僦僦僦親你、败尽星空、神级无双、墨雨书蝶、暗影掌控、永士的打赏。一礼拜,整整一礼拜,你们的支持令旧城汗颜。
力求将每一个人物变成有血有肉的存在是我写这本的初衷!孙翼、周和、管亥、褚严、韩稠、李元溪、徐妍、阿拉提、吴广、商白、陈旭、卜敏、赫连雄、赫连博贴、贾诩;但凡你们能够记住其中一名不属于三国的名字,那么,我这条路就没有走偏。
感谢你们,一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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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邂逅()
被贪婪所蒙蔽意志的战士们驰骋在戈壁之上,这一刻,他们不再是属于暗夜的宠儿,而是为了一己之利将灵魂出卖给魔鬼的狂信徒。
两个时辰,当众人闻到一股浓厚的血腥味正准备跃跃欲试杀戮之时,眼前的一幕却令他们的野望彻底消逝。
一个如同地狱般的场景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没有人可以在短时间数清这里到底死了多少人,残肢,断臂,血水,腥风,这是一个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场景,荒凉中带着悲壮,这里势必发生过一场极大且异常血腥的械斗。
“查看一下有没有活口。”骑着当初被吴广一眼相中的乌骓马,皇甫牧的脸色有些苍白的说道。
长时间的奔袭与战斗令皇甫牧的神经处于一个绷紧的状态,现如今,他就如同一个沉入水中的溺水者,无论是精神还是体力已经全然耗尽,这一刻,他之所以能够清醒完全是凭借自己的意志在奋力坚持。
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就连说出这段话的时候都极为吃力,很显然,他已然快要到达极限。
但众人并没有开口劝阻,即便是最为亲近的褚严和吴封,原因源于,这个越发黑暗的年轻统帅曾说过,得到多少与努力相等同。
暗影卫很称职,几场血战下来他们早已习惯了这种鲜血淋漓的场景,没人活着,这是他们仔细检查后的最终答案。
“死了,看来我们的敌人相遇了,然后,全死了。”
皇甫牧笑了笑,已然病态的脸庞强扯出一道弧道,他看了一眼倒在血泊中的尸体,眼神中有松懈、有安然、有舒缓,却唯独没有怜悯与恻隐,这里就像是一处埋葬尸首的乱坟岗,活着是诧异,死亡才是理所应当。
转过头,皇甫牧看了一眼冷漠如旧的吴封,淡然说道:“敌人已经死光,这里已经没有能够抗衡我们的存在,接下来便开始插旗吧。”
“诺!”吴封俯身答道,随即从马匹旁取下了一个硕大包裹。
包裹中是几十幅长约半米的布料,质量很粗糙只是由麻纺织而成,不同寻常,虽然布料颜色单一,但每张布料上方都大大缝有一个“崇”字。
插旗,将带有崇阳县标志的旗帜插在这片土地的那一刻起,这就预示着,这片被野蛮人所统御数十年的地方就此易主,它属于崇阳县,更属于皇甫牧。
二十人为一队,十里插一旗,皇甫牧会用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办法来像世人宣告,从今以后,这里将属于他的统治范围。
戈壁并不是一个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荒芜、落败、充满械斗,相比居住,这里更像是一个被世人遗忘的流放之地,宣告统治权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皇甫牧会将这里的一切搬到崇阳县,无论是牲畜还是人与物。
这个过程很曲折,迫使别人背井离乡也是很残忍的一件事,或许,这会导致很多人死于非命,但皇甫牧却依然不悔,相对戈壁,他就如同一个开荒的牧人,他需要尽可能的杀死一些不听话的猛兽,从而留下绵羊与驯鹿这些温顺的动物。
二十人一队,就连马忠和吴封都被划分出去,皇甫牧唯独留下了有些木讷的狂武褚严,千金之子不坐危堂,但有时,他也需要一些放纵和冒险精神。
当然,真正的原因源于敌人皆死,四个势力在这里相遇,短暂的一天超过五百人死于非命,现如今,这片土地就如同一个空旷的无人区域,有褚严坐镇,他会遇到危险的可能性只有寥寥不到两成,安全,这是一个很高的概率。
拗不过上位者气息越发浓郁的皇甫牧,吴封和马忠只能放弃在旁陪伴,二十人一队,吴封、马忠、阿拉提、皇甫牧以四个方位朝前推进,他们需要在最短时间将旗帜插遍这处土地,从而,完全将其掌控。
占有管亥的灵魂,将这个未来会在天下掀起血雨腥风男人的力量完全融合的褚严,就如同一头巨熊,每一步都敦厚、结实,即便没有刻意流露,但依旧无法遮挡他身上那仿似蛮荒凶兽的恐怖气势。
身后是一片忙碌插旗的身影,而皇甫牧与褚严则有些散漫的走在前方,这是很惬意的一段时间,起码皇甫牧是这般认为。
看着从皇甫府被赶出就越发沉默的褚严,皇甫牧笑了笑:“褚严,想家吗?我是说那个将我们赶出的府门,马上就要一年了,你说,如果那个大义灭亲的男人看到现在的我会不会感到惊讶?”
可能是听到了一些敏感的词汇,褚严的眉头有些微皱。
或许早已猜到结果,皇甫牧的眉眼并没有丝毫落寞,一路走来,他收获的不单单是晋级,还有一支能够称为忠诚的部将与战士,但一直以来,他所能真正放开心扉的人并不多,老奸巨猾的贾诩不行,刚刚加入的马忠不行,就连一直任劳任怨的吴封同样不行。唯独褚严,面对这个曾经被他称为傻大个的黝黑男人,皇甫牧才能真正将自己完全释放。
说到底,他只是一个来到这里没有多久的一枚灵魂,即便因为未来与生命已然选择过度黑化的他同样也有孤单与枯寂的时候,信任褚严,或许是因为沉默,或许是因为忠心,或许是因为一些不为人所知的其它原因,但这又有什么关系?
寄托。
褚严的存在更像是一个承载物,一个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一个为了胜利可以屠城拔寨,一个为了存活可以牺牲全部的一个他,只有在褚严身上,才能看到一丝善意。
皇甫牧带着褚严来到一处高坡,他们站在荒芜的土地上,眺望远方,在他们头顶,夕阳西落,犹如篝火,因为劳累而脸色越发苍白的他喃喃说道:“我忘了是谁说过,只为自己活着的人是渺小的,以前不懂,觉得高深,但现在想来,却依旧四字,狗屁不通,没有人可以抵得住生命的诱惑,一路走来,汉人不行,匈奴人同样不行,即便痛苦,但每个人都在坚持的活着,哪怕受累受苦甚至受尽耻辱,就连那个你曾经说过打心眼里不喜欢的家伙,还不是为了活着才被我留在这里?所以,在我认为,人应该活着,哪怕是再渺小也应该活着。”
虽然听不懂,但褚严还是感受到了其中哀伤,他抬起头看向虚弱的皇甫牧,眼神充满慰藉。
摇了摇头,皇甫牧无所谓的笑了笑。
“啪哒哒…”
荒凉的戈壁能够放大一切声响,这一刻,一阵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褚严转过身,手中的血刃赫然向前,这是一个敏感的时候,无论是谁,他都有义务和觉悟将其斩于马下,即便,对方只是一个过路人。
很讽刺。
对于一个刚刚听过自己誓要一辈子效忠对象对于生命有所感悟的赞歌之后,依旧不为所动的他,或许才是皇甫牧真正欣赏的一种品质。
皇甫牧缓缓转身,朝远看去,在那里,一个骑在马背上的少女跃于眼前,虽然看似疲惫,但依旧无法掩盖她那曼妙的曲线娇躯,一头三千青丝,更是随意在耳边垂荡,很野性,很迷人,很妖娆。只是一点,她浑身是血,如同朱砂好似胭脂,打破了这幅难得的美卷。
勒马,停滞;同样在第一时间发现对方的少女缓缓抬头,眼中有惊愕更有一丝因为计划被打乱的恼怒和自嘲。
自诩自己忠诚的手下已经和敌人两败俱伤甚至全然战死的徐妍并未朝前行径,而是转身驰骋,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对于一个从小就习惯冒险的她来说,他用了无数的事例早已证实了这句话。
但有时,那个叫做命运的姑娘也会无意间开几个无伤大雅的小游戏,就像现在,一心回头的她碰到了一心前进的他。
偶遇、缘分、天意;这幅场景就像是一个落难的公主遇到了击败恶龙的王子,唯美的邂逅,以至于可以用一切形容爱情的词语来进行描绘,
但是,她,不是公主,他,同样也不是王子。
一个迎向黑暗的丧家之犬,一个心狠手辣的毒蛇青口,很唐突,很茫然,很无措的在此相遇。
他望着她,一脸微笑。
她望着他,缓缓拔刀,同样微笑。
……………………………
更新有些晚了,修改就将近一个小时,让大家久等了。
感谢永士、墨雨书蝶、茶杯里的果汁的打赏。
赶紧睡觉,晚安,好梦!
请假一天()
不得不说,旧城太不会安排时间,半夜写,六点起来上班,中午累的实在不行只能休息睡觉。
一直这样对身体也是一个负荷,所以请一天假,准备把时间重新规划一下。
明天恢复更新,大家也知道,旧城在试着做些改变,大三国写到这里,说实话有些渐入佳境的感觉,我喜欢皇甫牧喜欢褚严,更喜欢笔下所描绘的每一个人物。
从小到大,看过的听过的读过的三国,一直都是名将的天下,偌大的三国,几千万人,除却那几百号有名有姓的千古人物,更多的还是无名无姓被时光淹没在历史长河之中的小人物。
大人物也好,小人物也罢,我想写一个不同的三国,一个别人从来没写过,自己也未曾看过的三国。
为什么一定要收服赵子龙?为什么一定要挟天子令诸侯?为什么该活的人就必须活,该死的人就只能死?
我的三国不一样,就如同黑化的皇甫牧一般,这个故事有些残酷有些现实,但我喜欢,也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写到现在,其实最满意的还是徐妍的描写,冷血,残酷,比之皇甫牧更像是一个被世界所遗弃的命运弃婴。
故事很长,路还很长,我有信心给大家写一篇你们从未看过读过的三国,在这里,除却大人物,更有许多小人物,我很期待,一个小小的戈壁就有如此之多的势力参杂,那么未来呢?
当曹操、刘备、孙权与之手下无数的猛将文臣纷纷降世的时候,皇甫牧又该如何抉择?
我的三国不一样,该活的人他得死,会死的人我会让他活。
坚持,努力,谢谢一路支持我的你们。
明天会谢谢今天打赏的兄弟们,我会期待,当我们一天两更三更的时候,我们的三国会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庞然大物?
这月会加油,新的一月,新的开始,谢谢,真的谢谢。
第一百零九章 两个残酷的故事()
徐妍骄傲的抬起头,除却最初的惊愕,事已至此,脸上没有因为周围的困境流露出一丝恐惧与盲目,她是一个冷静的人,无论是抛弃战友亦或是面对敌人。紧了紧手中的武器,这个面若绯狐般的少女手心甚至拥有着一层稀薄的老茧,很凸显,对于一个手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闺秀来说这种残缺不亚于脸上的麻子亦或是一些令人感到崩溃致死的存在。就像是千里宝驹没了蹄印,就像是绝世猛将失去臂膀,亦或是依靠诗词歌赋名声鹊起的才子舌根缺失,不致命,但却令人唏嘘不已。只是,这个生于黑暗长于黑暗从六岁起就开始接触杀戮的她,相比闺秀手中相夫教子的绣花针,她更喜欢握着的是一柄用来抱残守缺的杀人刀,她就是像是一只飞翔于山脉之巅的孤傲雪鹰注定一生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