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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玛丽苏重生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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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玛丽苏重生记;简介玛丽苏穿越女主因为把空间秘密透漏给渣皇而被害死。死后重生为林家小娘子,美貌无敌,双商极高。林珑我既然能为你打下江山,也能从你手中夺走。渣皇呜呜呜~~萧琰娘子,渴不渴,我给你倒水。女主林珑美貌、聪慧、识情识趣,是千古一后,万世景仰。男主萧琰是一个闷骚极点达到明骚的男人。注这是女强爽文,女强爽文,女主所向披靡。号女配米拂乃是携带晋江系统的穿越女,穿越时空验证女主的生命轨迹,时时给千年后的人民传送信息,解读真正的历史。片段一晋江读者“米拂米拂,看到我,现代关于林皇后容貌的说法不一,一说无盐女,但是有才,所以文帝宠信;另外一种说法是美貌,快点告诉我,到底是美是丑?好奇死了!”米拂“美美美,嗷嗷美,美死了,比大明星李某欣漂亮一百倍。”晋江读者“吹牛,不可能,绝壁不可能,发张照片过来。”米拂发张林珑照片过去。晋江读者齐齐道“卧槽,美哭了好么!”片段二晋江读者“大家都猜想林皇后是穿越女,到底是不是啊?”米拂肯定“绝壁不是,我试探过了,一点反应也无,大家不要瞎猜了,人家只是智商高而已。”晋江读者“哭了,伤心了,我还梦想穿成林皇后呢。”米拂“做梦,你要是穿成林皇后,根本就活不到遇见文帝。”……作者:苏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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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 
月明星稀,天色忽明忽暗,顾颜泷被翡翠引着,到这破旧偏僻的宫室中。

    临近深夜,她虽是披着狐裘,仍旧有些瑟瑟。自从怀孕之后,她身子是一日不如一日,哪怕皇宫聚集数十位名医,她也放下诸多琐事,但这一胎仍旧怀得极为艰难。

    很奇怪,她怀帽儿的时候,身子明明极好,帽儿生下来也是健健康康的。怎么轮到这胎,补药吃了一碗又一碗,身子却一日不如一日?

    想到这,顾颜泷摇了摇头,摇去脑中的胡乱猜测,药是萧则吩咐御医熬的,又有通晓医术的翡翠全程监督,不可能出差错。

    顾颜泷生辰临近,有想过萧则会给她准备惊喜,却没想到居然在这么偏僻的宫室。

    他到底在搞什么鬼?顾颜泷嘴上念叨,心里却是一丝丝的甜。自从萧则登基后,朝臣让他遴选美人的呼声就没断过,他一力挡了下来,顶着巨大压力,守护着他对她的承诺。

    一生一代一双人,顾颜泷伸出双手承接夜色,能遇见萧则是她今生最大的幸运。

    可是萧则怎么还不来?顾颜泷眼皮越来越重,脑子越来越困倦,最后身子一软倒在地上。

    再一睁眼,就是天堂落地狱。

    血,漫天的血色,石乔渐冷的体温,还有从顾颜泷腹中渐渐流失的孩儿。

    不——

    林珑猛地从梦中惊醒,大而深幽的眼睛死死盯着床帐,许久才慢慢回神。

    原来是梦!

    她松了口气,慢慢支撑着身体坐起,然后抬起双手,目光落在上面。这是一双小小的,十岁孩童的手,白白嫩嫩,略有些瘦弱,两只手五指并拢,排成一排很漂亮。

    看完了手,她目光又落在腿上,那是一双干扁纤细如竹竿的双腿,脚丫小小一只,还没有手掌大。

    从上半身到双腿,像是肥满鲜嫩的鲜藕突然易变,长出丑陋的枯枝。

    这是典型的小儿麻痹症状。

    每一天起床,林珑都要看一看自己,感受它并接受这个小小的不完美的身体。

    顾颜泷又重生了,重生在这具小身体上,名字叫做林珑。

    听说这名字还有个来历,她出生那会,祁县大旱,已经两三个月没下雨了。林父就对林母说,生下来的孩子无论男女,都叫林珑,向龙王爷祈雨。

    林母不太乐意,这个名字寓意不好,用玉璧做祭品向龙王祈雨,可谁是祭品,她腹中的孩子么。然而,看着林父忧心的面容,以及鬓间冒出的白发,林母动了几下嘴唇还是答应了。

    林珑出生那天,果然天降大雨,作为交换,龙王爷拿走她一双腿。

    时至今日,林父林母仍对她多有愧疚。

    几乎林珑一动,门外就传来轻轻的敲门声,小丫头轻软的声音随之响起:“娘子,起了么?”

    林珑仍瞧着自己的腿兀自出神,这双腿经过她十年的灵泉浸润,肌肉已经开始生发,想必过不了几年,就能完好如初。

    想到灵泉,林珑心上蔓延开丝丝缕缕的痛楚,像是蚂蚁噬咬,酸麻疼痛,不是很剧烈,却绵长不绝。

    她伸出右手划开空间,前世草长丰茂,遍布灵草,有山有水,有鱼有虾的空间,如今只剩下一片残败,唯有那口灵泉依旧鲜活如昔。

    算是她唯一的安慰。

    女儿久等不至,正堂中的林母焦心不已,亲自过来,刚到门口,就见小丫头丁香木头一般杵在门口。

    林母怒极,御驾马上就要经过,这死丫头也不说照应点娘子,居然杵在这发呆。若是珑儿赶不上参拜御驾,被别人知道,岂不指责郎君治家不严。

    她怒气冲冲地走过去,刚要训斥,只见刚刚还在发呆的小丫头突然回头,右手食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娘子还没醒呢。”

    一句话仿若点中死穴,林母满身的怒气瞬时撤去,和丁香一样只留下一分清浅。

    说起这个女儿,林母是又愧又怕,愧是因为腿,怕说出来就奇了。这世上哪里有怕女儿的娘亲呢,可林母每每面对女儿都忍不住静声敛目,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说来也奇怪,她这个女儿还真是不一般,自小过目不忘,生来便比别人聪明,什么事情一点就通,还能举一反三。

    丁香原是家里的小丫头,最是跳脱无忌,性子活泼能言善辩,连她都管不住。可一到女儿身边,就从豹子变成猫,乖顺无比。

    林母久去不回,林父急了,圣驾经由祁县去凤鸣山,他是祁县县令岂有不跪拜之理。虽说圣人急于赶路从不停留,但他该守的礼节还是要守。

    等不及了,林父率领祁县一众官员急急忙忙往官道上赶,留下大郎照应家中妇人。

    这一耽误,林母等人到底没赶上御驾经过,不过早有小黄门传圣人口谕,说圣人不欲打扰附近官员百姓,不必来参拜。

    所以林珑没来参拜也不算什么大事,毕竟天高皇帝远,朝中的御史们还没有闲的蛋疼,挑一个小小六品县令家眷的毛病。

    林珑坐在床上,望了望从窗扉透过的光线,觉得自己很可笑。不是说过不在乎么,不是说了都忘记么,怎还如此。

    他不过是路过而已,她就不淡定了,又是做梦,又是有意拖延,真有出息。

    人家是九五至尊,而她只是小小县令之女,天高地远,何况……顾颜泷早就死了,十年前就死了。

    门外又传来清浅的敲门声,这次是林母,语气关切:“珑儿,还未起身么?”

    “阿娘进来吧。”林珑开口。

    声线清凉,如冰玉相击,说不出的动听与清寒。

    林母推门而入,走到床边,床上的女娃睁着一双清泠泠的眸子看她。林珑生得极为好看,但她的好看与别处不同。

    唇极红,肤极白,瞳眸与发丝漆黑如墨,三种颜色相撞,对比分明,衬着她整个人清冷绝艳。不是让人心生怜惜的好看,而是怕,敬畏的好看。

    就像妓子和菩萨,同样是好看,前者令人猥琐,后者令人畏惧,丝毫不敢生亵渎之心。

    “怎么起这么晚?”林母掀开纱帐坐在床边,慈爱地抚了抚林珑莹白无血色的面孔,“是不是昨夜休息不好?”眼神和动作里全是关切,半点不提御驾之事。

    “无事,有劳母亲挂心。”林珑神情淡淡。

    林母早习惯林珑如此,半点不恼,仍旧絮絮叨叨念着。什么天冷了,要添被子,没事多出去晒晒阳光,不要总闷在屋里。

    林珑表情仍是淡漠,但却把林母每句话都听进心里,偶尔附和两句,就让林母眉开眼笑。

    “入秋了。”林珑顺势握住母亲的手,按住她的脉搏,切了一会,转转头,笑道:“阿娘的腿好了。”

    “真的!”林母惊喜,她是生大郎时,月子没做好,风寒入骨,每每秋冬季节,双腿骨节都酸痛不已。

    林珑5岁便翻看医书,8、9岁给她治腿,短短一两年,困扰她十几年的病痛就好了。

    真神!

    林母控制不住喜悦,一把将林珑揽在怀里,“我的小珑儿真厉害,真厉害,真厉害……”没念叨几句,林母就湿了眼眶,她的珑儿这么好,聪慧又孝顺,却要受这般苦楚。

    想到林珑的双腿,林母心疼得愈加厉害。

    林珑知晓林母的心结,拿过她的手放在自己腿上按了按,开口:“会好的。”

    林母一怔,有点难以置信,她愣愣掀开被子,仔细打量林珑细白的双腿,发现真比从前丰润不少。

    她猛地捂住嘴巴,泪如雨下。

    林珑看向丁香,丁香会意赶忙出去打水。

    水打回来,林母已经止了泪,脸上泪痕斑斑。丁香接过林母手上湿乎乎的绢帕,在盆中清洗拧干,又送回去。

    林母简单擦了擦脸,抚了抚林珑的头发,“阿娘先回前面,让丁香服侍你。”

    林珑微一点头,“阿娘慢走。”

    林母走后,丁香赶忙扑过来蹲下身趴在床边,仰头看着林珑,大眼睛一闪一闪:“娘子,真的能好,真的吗,是真的么?”

    “会。”

    只一个字就让丁香瞬间安心,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和娘子同龄,甚至还大娘子几个月,但就是觉得娘子安心,可以让她依赖。

    丁香服侍林珑穿衣洗漱,再由林硕抱她坐到轮椅上。

    生得膀大腰圆的林硕轻松抱起林珑,还绕了个圈,才将人放下,“怎么样?”她得意炫耀,“娘子,我力气大了没?”

    “好啦。”丁香气恼地捶了林硕一下,“不许这般,都吓到娘子了,去外边抱石头去。”

    被打了,林硕也不恼,而是摸着自己头上的小包包,呵呵傻笑。

    林硕是林家买回来专门服侍林珑的,因林珑腿脚不便,年岁又见长,出入不能总让父兄抱着,就买回一个壮硕的小丫头。林硕和林珑同龄,却生得异常大,全不似十岁的小女孩,倒似15、6的淘小子,为人憨厚,一把子力气。

    “武功练得如何?”在木质轮椅坐稳后,林珑抬头,看向林硕。

    这丫头旁处懵懂,根骨却极佳,是块练武的材料,林珑闲时便指点她几下,乐得林硕傻呼呼地笑,没事就在院子武得虎虎生风。

    娘子终于问了!林硕眼前一亮,极为乖巧地跪坐在林珑旁边,眼巴巴望她,“娘子娘子,我都练会了,你再教我几招呗。”

    林珑点了点她光亮的额头,缓缓开口:“不行。”

    “娘子。”林硕撒娇不依。

    林珑一个冷眼过去,林硕瞬间就安静了,灰溜溜跑到院子里继续虎虎生风。她像是故意表现,让林珑看看自己的实力,每一招都用上十分力气,力道凶猛。

    壮硕的身子在院中跳跃腾挪,轻盈的像一尾在水中穿梭的鲤鱼,畅然自在。连丁香都看愣了,半晌不能回神,口中喃喃:“想不到这傻丫头还真有两下子。”

    林珑神色不变,看了几眼就收回视线,说了一句:“花架子。”

    唔?丁香回神,转向秦颜,疑惑:“娘子是说阿硕么?”

    “推我出去。”林珑没有回答丁香的疑问,而是双手一沉,伸展袖口,在轻轻一扬放在木质轮椅两边,就这样一个简单清浅的动作,却让丁香瞬间看愣了神:真好看啊!

    她跟在娘子身边后,有时出门交际,见过不少大户人家的娘子,有些门楣甚至比林家要高,比如陈家。但是那些娘子没有一个比得上她家娘子,容貌先且不提,只说风韵,她家娘子一举一动都像是画中人般,行云流水,舒心优雅。

    丁香推着林珑到门口,林珑打开腰间的荷包,拿出一颗小小的琉璃珠子,对着林硕一抛。

    林硕原本的虎虎生风瞬间停滞,后仰,摔倒在地。

    “哎呦!”摔了个屁盹的林硕难以置信地看着地上的琉璃珠,有些不敢相信,她居然被一颗珠子给打到了。

    看着这一幕,丁香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娘子说的花架子,中看不中用,林硕太重注招式,忽视基础。根基不稳,招式再多,再花哨,也是无用,难怪娘子不教她新招式。

第2章 痴情() 
用过朝食后,林珑在书房练字,前世她左右手皆能书写,得书法大家秦登善真传,行书遒劲自然,草书笔走龙蛇,是全然不受禁锢的飞扬自在。

    今生她只写楷书,端端正正的楷书,中规中矩,无一丝出格。

    每日朝食过后,林珑都要练一个时辰的字,家人了解她的习惯,从不在这个时候打扰她。其实最开始,林珑想要练字时,林父还预备给她请位先生,结果看了林珑的字后,默默收回了这个想法,得,先生还不如她写得好呢。

    在林家,林珑绝对是尤为特殊的存在,林父只是小小六品县令,且为官清正廉洁,所以收入不丰。家中仅有四个下人,只林珑一人就占了俩。

    不仅如此,像是吃穿住行,林珑的标准远远高于三个哥哥。

    前些年时候,林父还不是县令,家中也没有俸禄职田。加之林父出门在外,常有交际,不能短了银两,林母等人的日子就过得紧巴巴的。最难的时候,连肉都吃不上,家中仅有的两个鸡蛋,也是进入林珑肚中。

    那会,林珑有点恶趣味,吃鸡蛋的时候,故意放慢速度,细嚼慢咽,津津有味,馋得两个哥哥趴在食案上直对她流口水。

    两个哥哥,二哥比她大四岁,三哥只大两岁,还都是小孩子呢,控制不住馋虫。

    练了一会字,林珑搁下笔。

    丁香从前院回来,跪坐在书案旁边整理纸张,她跟在林珑身边多年,熏陶之下,对书画之事也颇有通悟。丁香看不出来林珑的字是好是坏,是否进益,只有一种微妙的感觉,觉得这字似乎越来越平常。她把两张纸叠在一起,刚放好,脑中突然闪过什么,跟着顺手把下面那张字拿出来,与上面那张并列。

    居然一模一样,两张纸上的字一模一样,大小,笔画轻重丝毫没有差别。

    呆了片刻,丁香迅速收回思绪,将纸张放好。转过头,发现娘子又呆呆出神,红唇墨发,美是极美,但却失了人气。尤其是远望出神时,像是一根空有形没有魂的木头人,无端让人心痛怜惜。

    于是她挑起一个话题:“娘子,前头传来消息,说是圣人病了。”

    林珑不是很感兴趣,淡淡地“哦”了一声。

    丁香早习惯娘子的冷淡,不是很在意,继续兴致勃勃道:“据说发了高烧,御医还有大臣都劝说圣人停下休息,但是圣人拒绝了,执意赶路,想赶在七夕前到达凤鸣山。”说到这,丁香叹了口气,“圣人真是痴情啊,明贤皇后真幸运。”话语里不无欣羡。

    凤鸣山是明贤皇后埋骨之地,圣人每年七夕都要赶过去祭拜皇后。据说明贤皇后仙去之后,圣人大病一场,烧了三天三夜,神智不清,好了之后,身子亏损,足足将养的三四年才彻底养好。

    圣人对明贤皇后的痴情,大周朝上下人尽皆知。

    丁香说得津津有味,林珑却仿佛呆了一般,什么都没听进去,目光远望,望到很远,不知在看什么。

    幸运,是啊,她可真幸运!

    下午,三郎林烨云下了课回来,先跑到林珑的院子,一进来就大呼小叫:“小珑儿,小珑儿,快看看谁来了。”

    丁香正在给林珑倒水,闻声,放下茶盏,对林珑笑:“三郎来了。”

    林珑抿了抿唇,露出些许笑意,仿佛粉荷初绽,霎时看愣了丁香,心道,娘子笑起来可真好看,娘子应该多笑一笑的。

    林烨云一头冲进来,直接拿过丁香刚倒的茶水,仰脖子喝干净,吧嗒吧嗒嘴,把杯子放到丁香跟前:“再来一杯,妹妹这的茶水就是比别处好喝。”

    一连喝了三杯,林烨云才算是解了渴,而后对着林珑说起学上的事。

    “妹妹,你真有办法,我把丁香做的点心带到学上,那几个总是挑衅我的小混蛋瞬间都乖顺顺,不敢挑事,哈哈哈,都是馋猫啊。”林烨云想起学上那几个混小子对着他摇尾巴讨要点心的样子,就忍不住好笑,“妹妹,你再给我做一些点心,明天我带过去。”

    “不做了。”林珑坐在轮椅上,穿着一身宽大襦裙,明明是鹅黄这种活泼鲜嫩的颜色,却让她穿出飘逸出尘,像是天上仙,浑不似人间子。

    “为什么?”林烨云纳闷极了,说起来用糕点诱惑这一招还是妹妹想的,怎么用也是她,不用也是她。

    林珑淡淡扫来一眼,清冷的视线从面上划过,林烨云只觉头脑一清,瞬间乖溜起来,不敢出声。

    “学子而已,无须哥哥费力讨好。”

    林烨云听不明白,眨着眼睛巴巴望着林珑。

    林珑也瞧着他,半晌伸出一根玉白的食指,用另外一只手点了点该食指指腹下的关节处,“他们挑衅三哥,是因为嫉妒,因为三哥比他们强一点。”说着指尖下移,点了点第二关节处,“当三哥比他们强更多,他们难以望其项背,就只剩下敬仰了。”

    林烨云很聪慧,略略明白林珑的意思,不过,有一点还是不解,他问出疑惑之处:“那妹妹为何让我今天带糕点过去。”

    “我想让三哥感受一下,别人有求于你的感觉。”林珑一字一句,话语幽幽,却字字重若千斤,“这种感觉很好吧,尝过了是不是想再尝,永远高高仰望。”

    林烨云都呆了,瞪大眼睛难以置信的望着林珑,仿若震撼。

    林珑不说话,缓缓转过视线,仍是望向不知名的远方,给林烨云留足空间,让他慢慢消化。

    就在这时,一个突然从门口探进来一个大脑袋,打破了屋内的静寂。

    是林硕,丁香狠狠瞪过来。

    林硕嘿嘿傻笑两声,视线转向林珑,问起一个比较在意的问题:“娘子,不去庄子上么?”

    平日都是林硕推着林珑去庄上,这是她难得出去放风的时刻,她最喜欢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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