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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重生婚宠军妻-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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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那春晓很失望,和厉盛维道了晚安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走后厉盛维又坐了一会儿,拿出电话,从里面翻找了一圈儿,最后拨出一个号码。

    “老四,我是厉盛维”,电话接通,厉盛维有些迟疑地对电话那头的人说道:“老四,你家孩子不高兴了,你是怎么哄孩子的?”

    被叫做老四的人,就是之前那春晓在部队有过几面之缘,且印象非常好的上尉军官,四连连长,平时战友之间都直接称呼他老四。

    “买糖吃啊,我家那个最喜欢吃甜的,给她买糖两分钟就好。不过糖吃多了对牙不好,这招也不能总用。”顿了一下,老四饶有兴味地问道:“怎么了?你一个光棍问这个干吗?演习啊?有情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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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5章 哄开心,买手机() 
那春晓喜欢吃糖吗?好像不多喜欢。

    现在家属区宿舍里还放着一包零食呢,之前他以为是那春晓自己买的,后来才知道是宋扬给她买的,她一包都没有动过,那里就有两包糖。如果她喜欢吃的话,怎么可能会连包装都没打开。

    看来老四这招不行,他正要挂电话,老四连忙喊住他,“哎哎,小孩子很好哄的啊,喜欢看动画片你就陪他看,喜欢玻璃球你就给他买,你可别想的太复杂了。”

    厉盛维听完老四的话,还是毫不留情地挂了电话。

    他倒在床上揉了揉脑袋,他好像真的想的太复杂了。家里那几个小的不开心不高兴了,过一会儿就好,兴许那春晓明天自己就好了呢。

    第二天,他见到那春晓的时候,那春晓还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回部队看战友是她早就计划好的,突然去不成了,她心里特别不得劲儿。

    “春晓,马上就要开学了,你看看你还缺什么,今天就让你几个嫂子给你准备。”吃早饭的时候,张采薇对她说道。

    “学习用品、衣服、生活用品这些早都准备好了,应该不缺什么了。”那春晓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去寄宿学校只带这些东西就行吗?别的不需要?比如笔记本、手机什么的?”这话是张采薇问侯淑柔和胡雨佳的。

    她们两个一个是大学老师一个开学读博,算是离校园生活比较近的了。

    “笔记本应该不需要吧,我那时候都是大学才开始用笔记本。不过手机应该准备,春晓是寄宿,在学校打电话肯定不方便,有手机的话就能随时和家里联系,这样方便一些。”胡雨佳回道。

    “不管现在需要不需要,先准备着再说。万一要用,家里还没准备,到时候再慌慌张张准备就不好了。”张采薇双手一合,已经有了决定,“春晓,你看这些东西你是让你几个嫂子直接给你买好,还是你自己去挑?咱们今天就落实了。”

    那春晓想说不用,电脑她都不太会用,就是给她买了,那不也是摆设吗!手机也是,她能联系的人就这么几个,学校里肯定有公用电话,说不定宿舍里还有电话呢,到时候往家里打电话应该不麻烦,何必买手机。

    可是还没等她开口,一直默默吃饭的厉盛维突然说道:“我明天才回部队,一会儿我带她去买。”

    大家面面相觑,最后张采薇笑道:“那感情好,你平时最不喜欢逛街,今天你陪春晓去,就当提前练习陪媳妇逛街了。”

    厉盛维继续吃饭,好似根本没听到张采薇在说什么,那春晓是真的没听到张采薇的话,她的脑子里都是厉盛维逛街的画面。有些,违和。

    吃过饭,厉盛维便带着那春晓出门了。

    那春晓在张采薇的强烈要求下,穿了一条及膝的淡粉色连衣裙,这么粉嫩的裙子和她毛刺刺的发型以及微黑的脸庞其实一点都不搭配,但是那春晓看张采薇这么高兴,不想让她扫兴,还是默默的穿着出了门。

    厉盛维穿的军装,在那春晓看来,这已经是最帅气,最有型的衣服了。

    厉盛维做事目的性很强,开车直奔京都最大的电脑城。跟着厉盛维看过笔记本的价格之后,那春晓实在忍不住开口说道:“盛维哥,我觉得我没有必要买笔记本,买了我也不大会用,怪浪费的。”

    “嫌贵?”厉盛维一眼便看穿了她的心思。

    她微垂着头,不说话。

    “那就不买了!”厉盛维淡淡地说道。

    这么好说话?那春晓都有些不敢相信。

    厉盛维也觉得现在就给那春晓买笔记本没有必要,不过如果那春晓不说不买,他还会按照张采薇的吩咐给她买。现在她开口了,那更好。

    接着他带她去看手机,各种品牌各种型号,看的那春晓眼花缭乱。

    “这个怎么样?这是最新款,年轻人都喜欢,现在卖的特别好”,售货员卖力地向他们推荐一款手机。

    厉盛维接过来看了看,转头问那春晓,“你觉得呢?”

    那春晓哪里懂这些,她的目光正在柜台里搜寻,想要看看这部手机的价格,如果太贵,她就说不喜欢。

    显然,厉盛维又轻而易举地看透了她的心思,直接对售货员道:“就这部了!”

    买完手机厉盛维直接开车载着那春晓回家,到家的时候还不到上午十点。

    张采薇用一副你无药可救了的表情看着厉盛维,“有你这样陪人逛街的吗?你知道什么叫逛街吗?逛街最重要的就是一个逛字,你们逛了没有;这么快就回来了!”

    “逛了”,那春晓见厉盛维不说话,赶紧站出来帮他解围,“该买的都买了,我还想看书,盛维哥就带我回来了。”

    张采薇瞪了她一眼,“你还向着他!行了,不说他了,你快上去看书吧。”

    那春晓拎着购物袋上楼,回到房间就好奇地把手机拿了出来。

    家里几个嫂子都有手机,她也看她们用过,和她重生之前看到的手机完全不同,上面竟然没有按键,拨电话只要在上面戳两下就好了。

    她拿着手机摆弄起来,甚至拿出说明书来看,摆弄了一个多小时,等张采薇叫她下去吃午饭的时候,她还是没有琢磨明白。

    吃过午饭,我继续回房间摆弄,不知道碰到了什么,手机开始播放音乐,声音还特别大。她被吓了一跳不说,慌乱中竟不知道该如何关掉音乐才好。

    她急出了一身的汗,越是心急,也就越是慌乱。

    “砰砰”,极有节奏的敲门声响起,紧接着,厉盛维低沉的声音传了进来,“怎么了?”

    那春晓好似听到了救星的声音,忙抱着手机去给厉盛维开门。

    门刚打开,便把手机塞进厉盛维手里,“盛维哥,我不知道该怎么把声音关掉。”

    厉盛维拿着手机并没有动作,他的目光落在眼前这个额头满是汗珠,脸色涨的通红,眼中水盈盈,好似快要哭出来的小姑娘身上,冷硬的心莫名就软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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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6章 去张家,答问题() 
厉盛维三两下就把音乐关掉了,他并没有离开,而是直接绕过那春晓走进房间,在书桌边坐下。

    “我教你”,他示意那春晓也坐过去。

    他的讲解,比说明书简单易懂的多,手机有很多功能,他几乎是一个不落地给她讲,还亲自给她做示范,到最后那春晓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是她太笨,有些东西明明就很简单,很容易就能发现该怎么用,可她刚才摆弄了那么长时间竟然都没有发现。

    此刻厉盛维的心情也有些复杂,连家里最小的孩子都会用手机,那春晓都十六岁了,却好像是第一次碰手机似的。他以前只想到她学坏了,不是个好孩子,却从没想过她为什么会是那样。

    她身边没有亲人,没有人照顾她吃穿,手里除了必要的生活费更是连零花钱都没有多少。想想他在这个年纪的时候什么样子,再想想十六岁还没有一部属于自己手机的那春晓,好似她之前那些不讨喜的地方,也都值得同情和原谅。

    以前的事情没有办法改变,那么就从今以后,他对她好一些吧,谁让她是他战友的女儿呢。

    “谢谢盛维哥,我都明白了,你快回去午睡吧。”那春晓拿着手机,有些局促地说道。

    厉盛维轻轻地“嗯”了一声,起身离开,走到门口又停了脚步,“开学我不能送你去,等我有时间再去看你。”

    “好!”那春晓嘴角上扬,对厉盛维露出一个不多灿烂,却很明媚的笑容。

    第二天一早,厉盛维早早的走了。

    那春晓也以太累为由,提议在家休息,a4纸上面剩下的那些项目就不去做了。

    别的都好说,只外公外婆家还是要去的,那春晓对此也没有异议。·

    吃过早饭之后,她就和张采薇一起回了张采薇的娘家。

    张家并不住在别墅区,而是住在京都东城一座很有古韵的宅子里。

    去之前张采薇告诉她,张家的宅子以前是皇帝赐给一个异姓王爷的,在京都的古宅中算不得大,但是贵在设计的精巧,且保护的很好。

    到了张家,那春晓站在红漆朱门前,看着高大而威严的门楼以及门前那两只威风凛凛的石狮子,顿觉肃穆起来,腰背也不自觉地挺直了几分。

    张采薇笑着拍拍她的后背,“放松一些,这些都是唬人的,我小时候经常爬到石狮子上面坐着。”

    那春晓想象张采薇白白胖胖的小时候坐在石狮子上玩闹的画面,果然不那么紧张了。

    这是一座三进的宅子,进了正门,穿过垂花门,便是正院,张采薇的父亲母亲就住在正院里,她的哥嫂侄子侄女们都住在后院。

    “我和你外公外婆都打过招呼了,这会儿他们应该在正厅等咱们呢。”张采薇一边说着,一边带那春晓往正厅的方向走去。

    她们刚走到正厅门口,就听到里面传出一个老人慈爱又不失威严的训诫声,“做什么事都是贵在坚持,像你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怎么行?当初是你说想学钢琴,死活让家里给你买,现在钢琴才买回来多久就不想学了,你说你这样对不对?”

    “你外公最喜欢说教,他要是给你讲道理,你就低头听着就成,等他说累了自己就不说了。”张采薇在她耳边低声耳语了几句,便拉着她直接走进正厅。

    “爸,又训清漪呢?她都这么大了,你别总把她当小孩子,”进去之后,张采薇便对坐在上首太师椅上的一位身着暗灰色中式衣袍的老人说道。

    说完,视线又落到刚才被老人训斥的小姑娘身上。小姑娘十七八岁的年纪,杏眼桃腮,和张采薇有几分相像,很漂亮。

    “小姑……”有人为替自己说话了,小姑娘抬头可怜巴巴地看着张采薇。

    张采薇松开那春晓,伸手抚了抚小姑娘的头发,笑着对正厅里的其他人说道:“清漪不仅长得像我,性子也随我,我以前做事就没长性,现在不也挺好的。”

    大家都笑起来,只有上首的老人面露不虞,轻哼了一声,继而把目光落到那春晓身上,伸手招她过去。

    “这就是春晓吧?好好的女孩子,怎么弄成了这个样子?”老人慈祥地问道。

    这要怎么回答?那春晓除了对老人局促地笑,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还不都是你那好外孙,把我们春晓带去部队了,跟部队那些小战士一起训练。这丫头也是,一声不吭,在部队待了一个多月。要不是我去发现了,回来的时候还指不定什么样呢!”提起这件事,张采薇还是一肚子气,在自己老父亲面前也难免唠叨几句。

    老人看向那春晓的目光愈发和蔼,轻轻点点头,“能吃苦的孩子不多了,不错不错。”继而他又问道:“读几年级了?平时都喜欢看什么书?喜不喜欢书法、雕刻这些?”

    张采薇对自己的哥嫂们无奈摇摇头,这老头儿,老毛病又犯了,逮着个孩子就问这些,如果回答对了他的胃口,下面肯定就是要收人家为徒了!

    那春晓并不知道老人打的什么主意,只老老实实的回答道:“开学读高一,平时挺喜欢看书的,什么书都喜欢看。书法、雕刻这些没怎么接触过,不过应该挺有意思吧。”

    老头儿很高兴,让那春晓坐下,又细细地问道:“四书五经读过几本?最喜欢哪一部啊?”

    “都读过了,说不上喜欢哪一部,每一部里面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那春晓腰背挺直地坐着,双手搭在膝上,特别有规矩。

    她的回答以及这规正的坐姿又让老人点了点头。

    “那我考考你,你大舅名怀信,二舅名怀瑾,你知道它们的出处吗?”老人家端起一杯茶,轻轻啜饮着等待那春晓回答。

    来之前,张采薇已经把家里的人大致和她说了说,当时她就想,张家外公一定是个很有学识的人,给家里的孩子取名都那么有古韵,男的名字全部出自《楚辞》,女的则全部出自《诗经》,好听又有韵味。

    “应该是出自《楚辞?九章》,大舅是‘怀信侘傺,忽乎吾将行兮”,二舅应该是……”

    “好好”,不等那春晓说完,老人已经笑着打断了她,转头对其他人说道:“这孩子一张口我就知道,我问的问题她肯定知道。好,好啊。现在能像春晓这样踏踏实实看书、背书的孩子不多了,这孩子跟我投缘,以后每周末就过来跟我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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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7章 字迹丑,难入目() 
“那可不行!”张采薇替那春晓回答道:“春晓要去育人高中读书,那里一周才放一天假,到时候跟你来读书了,谁在家陪我啊。”

    “读书重要还是跟你无所事事重要?”老人的脸马上严肃起来,“你大学毕业,不知道为社会做贡献,只知道吃喝玩乐也就罢了,难道也想让春晓这么好的孩子跟你一样?哼,你们一个一个,都被你妈惯得不成个样子。”

    “你教训孩子,扯到我身上干嘛?感情孩子都不是你的,有什么不和你心意都是我的不对了是吧?”一边一直笑呵呵看着大家说话的外婆不乐意了,斜眼瞪着老人愤愤地说道。

    老人被噎住,一张松弛的老脸憋的通红通红。

    “外公,要不这样吧,以后每周末我上午来您这里跟您看书,下午回家陪阿姨,这样行不行?”那春晓怕他们再为这件事争执不休,壮了壮胆子,才小声说道。

    其实,刚才老人说的书法和雕刻她都没怎么接触过,但是她觉得她会喜欢。还有,老人家学识渊博,跟着他读书,肯定能学到不少东西。知识和技能学到自己手里,总不会是坏事啊。

    她的提议得到了老人和张采薇的一致赞同,大家终于不吵了,和和乐乐的说起话来。

    正厅里不少人,除了大舅大舅母、二舅二舅母外,还有大舅的儿子张嘉树,女儿张清漪,也就是刚才被老人训斥的小姑娘。张采薇还有一个姐姐,叫张文茵,今天并没有过来。

    中午那春晓留下吃饭,吃过饭之后老人就迫不及待地带着她去了书房。

    那春晓几乎是闻到书房里浓郁的书香的一刹那,就爱上这里了。这里不同于厉家的读书室,书籍并不十分多,但是几乎都是古籍,油墨印染,自然散发着淡淡的墨香。

    “这些书你要是想看也成,但是只能在书房里看,不要弄脏弄破。”老人见那春晓看着他的宝贝发呆,就生出一种惺惺相惜的感情来,笑呵呵地对那春晓说道。

    那春晓乖乖点头,她也十分高兴。

    “外公,我很笨,你不要嫌弃我。”那春晓走到老人身边,看着老人提着衣袖磨墨,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老人没有抬头,手上的动作也没有停,只含笑说道:“愚笨不怕,怕的是不知道自己愚笨。你看你阿姨,还有你清漪姐,都以为自己已经很好,整日不求上进,那才是真的愚笨啊。”

    那春晓并不赞同这话,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追求,有的人就喜欢平淡度日,就喜欢家长理短,也不能因为自己不喜欢这些就否定别人。

    不过她没有和老人争辩,老人家年纪大了,想来这样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

    老人磨完墨,便铺开一张宣纸,洋洋洒洒的写起来。那春晓不懂书法,但也能看出来,老人的字很漂亮。如果有一日她也能写出这样的字来该有多好。

    “怎么样?喜欢吗?”老人写完,抬头问那春晓。

    “外公的字很漂亮,我很喜欢”,那春晓点头答道。

    老人得意地笑起来,让开身子,让那春晓过去,“你也来试一试。”

    那春晓神色一滞,有些为难地看着老人,“外公,我不大会。”

    她以前上学的时候是学过毛笔字,是在一周一节的写字课上,那时都是为了应付老师才写的,别说书写的程度,就连握笔的姿势,她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不会没关系,你觉得该怎么写就怎么写,写完了外公再教你。”老人背着手,一副老夫子的样子说道。

    那春晓这才上前,重新铺了一张宣纸,想着刚才老人握笔的姿势,一笔一划,小心翼翼地在宣纸上写起来。

    饶是她格外的用心,写出来的字依然难以入目。老人看过之后只道:“没关系,多加练习,总会进步。”

    之后他并没有按照早前说的教那春晓毛笔字,而是从抽屉里翻出一本钢笔字帖,让那春晓坐下来照着字帖写几个字,再随意写写什么。

    那春晓一一照做,写完之后拿给老人看。

    老人看了好一会儿,叹了口气,“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你小小年纪就能看那么多书已经很不容易,写字这事儿,还是慢慢来吧。”

    老人说的很委婉,不过那春晓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她这一笔字,不管是软笔还是硬笔,连勉强能看都算不上,真的很难看!

    因为笔头是尖的,有一定的危险性,医生和护工不敢给她,所以在她被囚禁的十三年里,只是看书,却从都没写过字。也就是说,她现在写字的水平,还停留在十二岁之前的程度!

    “外公放心,我以后一定好好练习。”那春晓微垂着头,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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