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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我是好淫-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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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于如花来说,她的姐姐怜月明显更为知书达理,通晓情谊。这如花这个没头没脑的丫头片子有很大的差距。
    “是啊,姐姐你跟他客气什么,把这里当自己家就是。”明明姐姐那么有礼貌,不过这个妹妹却是很让人头痛啊。
    说完之后,便是不再搭理秦云天,如花跑过去抱住自己的姐姐。很明显现在有姐姐陪着说话,她如花也不怕秦云天再关她禁言了。
    而怜月则是无奈的摸摸如花的头,有些无奈的看着秦云天笑笑。
    “哦,对了。怜月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有那把绝仙剑呢?”其实一见面的时候,秦云天就有了很多疑惑,不过现在才问出来。
    颇有些嗔怪的瞪了如花一眼,却又拿自己这个妹妹没有办法,怜月只好不再理她,对秦云天说道:“这件事情说来也奇怪,恐怕要从我为何出现在绝仙剑里面说起。跟如花一样,对于几千年被封印的事情,我也没有记忆,恐怕剩下的两个妹妹也是这样,只有等我们聚齐之后也许才可以解开疑惑吧。”
    “被封印之后,我就一直处于沉睡状态。前几天忽然被一人用不知道的神秘手法唤醒,醒来之后我就在绝仙剑里面。当时的我神志不清醒,因为绝仙剑并非我的本体,而是如花的,所以我也无法控制得很好,于是被煞气侵蚀了心神,便布下绝仙阵。”
    “之后的事情你也知道了,便是你和如花到来,然后如花唤醒了我,收复了绝仙剑。”说着,怜月看看身旁的如花,脸色有些微红,继续道:“当时你正和那个白衣女子亲在一起,等我们带着绝仙剑靠近你的时候,却突然从你身体里面传来一阵强大的吸引力,把我、如花和绝仙剑都吸了进去。等回过神来,我和如花就在这里了。绝仙剑的话,并不清楚。”
    此时,一直听着姐姐说话的如花却开口了:“或许,你可以看看你的那块白玉。当初我就是在那里面醒来的,说不定这回的事情也是它搞的鬼。”
    点点头,秦云天回到现实。
    从须弥戒里面拿出白玉,秦云天发现,此时的白玉似乎有了些变化。
    原本是一块温润的白玉,此时却带了些黑色的纹路,但却并没有影响到此玉的美丽,反而是增添了几丝妖异的美。而形态上面,也有变化,此时的白玉从原先圆圆的形状,变成了一个四面体。
    在其中一个面上,有一把缩小的黑漆漆的剑,便是之前那绝仙剑。而剩下的三个面,均是空白,那黑色的线条也只是出现在有绝仙剑影像的这一面。
    听说诛仙四剑一共有四把,莫不是,这块玉想要我收集四把剑?那么,这把黑色的绝仙剑能不能拿出来的?
    心里面这么想着,却忽然一道白光爆射出来,一把漆黑得没有半点杂色的四尺长剑,便是飘浮在了空中。静静浮动的绝仙剑,单单是停留在空气里面,就四散出强烈的煞气,凶猛袭来的剑气让秦云天面庞都微微生疼。
    伸手,握剑。
    在把绝仙剑握在手里面的那一瞬间,一股强大的戾气冲向秦云天的脑海里面,比之前大战心魔的时候更要强烈,这种戾气简直是要杀人的!同一时间,秦云天的瞳孔也开始泛红,有一股想要杀人的念头充斥在心中。
    当秦云天快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又是酒仙子即使的出现。她只是轻轻的伸手扶在秦云天的额头,道:“冷静下来。”
    其实,经过前几次险些入魔的情况以后,秦云天已经有了不少自制力,所以此时酒仙子只是简单的提醒,秦云天便瞬间恢复过来,退去了眼里的红色。
    再一看手中的绝仙剑,虽然还是滔天的戾气,可是却似乎变得温顺了许多,也乖巧了不少。如同凶猛的藏獒,在主人的面前却是一只温柔的大狗一样,摇头摆尾的讨好。
    奇怪,为什么会觉得这把剑竟然跟我摇尾巴讨好呢?这种莫名的感觉出现在脑海里面,秦云天也是吓了一跳。
    “笨蛋,这是绝仙剑自己主动认主了。”还在疑惑的时候,却传来了如花的声音。
    一般强大的灵器,除了自主的器灵之外,其本身也是有傲气的。当修士碰触到它的时候,会本能得爆发出强大的气势,只有凭实力征服了灵器,它才会认主,并且听从于你。
    绝仙剑是一柄仙剑,自然不是一般人可以降服的。可是因为剑灵如花早就以秦云天为主人,所以绝仙剑也就稍微试探了一下,便认主了。不然以秦云天此时的实力,怎么可能会让一柄杀仙的利剑,主动认主呢?
    

第一百七十五章 御器期?!
    “天哪,怎么回事,刚刚那煞气是哪里来的?!”忽然,浴室的门嘭的一声打开,衣衫不屡还湿着头发的小丫头急匆匆的赶出来。
    “呃,其实也没什么,”秦云天摸了摸鼻子,轻轻一挥,绝仙剑便是消失不见,回到了玉石里面,又道:“就是一把剑而已,无需惊讶。”
    说来也奇怪,先前绝仙剑出现的时候,白玉里面的剑就消失了。而此时秦云天把绝仙剑放回来,玉石里面就又出现了缩小的绝仙剑。看样子,这块玉石,大概是能够把仙剑缩小然后储藏的灵器吧。
    除了可以放剑,最大的作用就是,当绝仙剑回到玉石里面的时候,先前吓人的煞气也是消散得无影无踪。或许,此玉石能够掩盖了仙剑的煞气,才是最为宝贵的一点。
    放好了绝仙剑,秦云天才看向小丫头。原来,这妮子正在洗澡,忽然感受到一股煞气,便是随便拿了件挂着的T恤穿上,匆匆忙忙赶出来。
    而这件T恤是秦云天的,在小丫头身上显得十分宽大,松松垮垮露出了香肩,还有胸前白皙的一片,那一晃一晃的弄得秦云天眼睛都花了。还有衣服的下摆也是只遮住了一点大腿,余下的风景,更是让人神魂颠倒。
    那么岂不是说,这丫头现在穿的衣服里面,是完全真空的了?想到这一点,秦云天看着小丫头双腿的视线,就不由的一点点往上,最后停留在双腿之间,那最为神秘最为诱人,也是被衣服挡住的地方。
    不过发现秦云天的目光以后,小丫头便是脸色一红,骂了句流氓,就跑回了浴室。至于先前的煞气,也没有在意了。
    看着这丫头跑回浴室的时候,那件衣服的下沿轻轻摆动,每次都只差一点点就能看见了,却又立马遮得严严实实的。这直叫秦云天的小心肝扑通扑通的直跳,差点就弄出个心脏病来。可是到了最后依然啥也没看见,只得暗骂一句骗子!
    以至于,秦云天都有一种,待会就把这件T恤给撕了的冲动。真是,太不争气了!
    “看这样子,现在绝仙剑已经是你的了。”秦云天拿在手里面的玉石,自然是逃不过酒仙子的眼睛,只一眼她便看出了情况。
    噌——噌——忽然剑鸣四起,那玉石猛地震动,然后绝仙剑又飞出来,连带一片金光闪过,出现了如花的身影。
    你不是,要吸我的灵气以后才能够化形么?看见此时出现的如花,而自己身体里面的灵气半点没有减少,秦云天疑惑不已。
    知道秦云天的想法,如花解释道:“之前不能化形是因为没有本体的存在,而现在绝仙剑就在这里,于是我以剑灵的形式,便可出现在这里了。”
    拿着漆黑的绝仙剑在手里把玩了一阵,翻转手腕挥动仙剑,似乎找到了点感觉以后,如花看着秦云天又说:“现在的你是御器期的境界,可以开始使用灵器。有我在的话,即使你实力不够也能使用绝仙剑,不过还是尽量少用为好,因为你的修为不足以压制绝仙剑的煞气,使用时间一长很容易入魔的。”
    话说完以后,把绝仙剑一扔,它便回到了玉石里面。给秦云天说了一些使用绝仙剑的要点之后,如花便也消失不见。
    记住了如花的话,秦云天还有一出不明白,刚刚她说我是御器期,这是怎么回事?之前不明明还是通灵期的么?
    “你傻呀!”看秦云天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酒仙子忍不住提醒他,“之前那只小狐狸不是借给你过妖气么,因为她的力量太过于庞大,除去被我吸走的部分,剩下的也足矣把你的丹田充满,硬生生给你提到了御器期,这么久了我以为你早就知道,原来还闷在鼓里啊。”
    “不过说来也奇怪,一般的修仙者体内只有灵气,若是有妖气之类的混进来,可能会导致两种力量的冲突,爆体而亡,但你竟然没事?!这也是稀奇了。上回你擅作主张的把真气和灵气混合,也没事,真是搞不懂呢。”酒仙子拖着下巴,紧蹙的眉头显得十分认真的在思考,可是却没有什么合理的解释。
    其实酒仙子虽然活了很久,但是大多时间是在喝酒,修炼,也没怎么好好了解其他事情,所以很多稀奇古怪的情况,她也不知道。
    “这个嘛,说不定是我体制特殊,天生奇才呢,也不无可能。”既然不知道为什么,秦云天也懒得去追究。反正这种情况,对自己也没有坏处,好处倒是不少。
    罢了罢了,想不到就算了。摇摇头,酒仙子也打算不去管这事了。
    这会儿,小丫头也出来了。不过人家已经穿好了衣服,纯棉的T恤,牛仔热裤下一对白嫩的细腿,还有脚下踩着一双黑色拖鞋,简单随意的装束。不过这也是在秦云天家里面,小丫头最常用的打扮了。
    虽然秦云天也给酒仙子说过穿正常点,不过她却不愿意,一直都是穿那件灵气幻化出来的白色长裙。不过凭她的气质,就算是永远穿这白裙不换,也不会让人觉得乏味。
    用毛巾擦着还湿漉漉的长发,小丫头偏着头问道:“大坏蛋,吹风机在哪里?”
    想想看,还是城市里面好啊。先不说其他的,光是洗澡就比在蜀山上面舒服多了,还有浴缸泡着。尤其是洗完澡以后,不用拿灵气把头发烘干,用吹风机省事多了,而且这里还有那么多好吃的……一想到师傅说解决完事情就要回去,小丫头不由就瘪起嘴巴。
    之后秦云天拿来吹风机,让小丫头坐在身前,自己帮她吹头发。至于酒仙子呢,忽然神神叨叨的说有事情,跑进葫芦里面去了。
    摸着小丫头柔顺的黑发,秦云天很细心的用暖风吹着,忽然想起什么来,便问:“丫头,你什么时候回去呢?”
    之前小丫头已经给秦云天说了,柳若烟不再阻止两人的事情,不过必须要小丫头回蜀山修炼。所以说呢,对于柳若烟的看法,秦云天稍微有点改变,但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却并不是太喜欢小丫头的师傅。
    “谁知道呢,不过这次的事情已经搞定,危机也解除了,估计没几天了吧。”一想到没多久又要回蜀山,又看不见大坏蛋也吃不到好吃的,小丫头语气就变得很不开心,“怎么,你这就想赶我走了?然后和你的仙女姐姐恩爱缠绵不是?”
    这一听秦云天倒是哑然失笑,没想到这丫头醋劲还真大,竟然吃起酒仙子的醋来了。不过其实她也就随便说说,毕竟现在酒仙子可还是自己的同盟呢。
    “仙女姐姐是不可以亵渎的啊,你就别多想了。而且,你要是不走了,我才高兴呢。”拿梳子顺着往下,一缕一缕把长发梳直,秦云天说道。
    切,小丫头不屑的咂咂嘴,偏头白了秦云天一眼,“那你还对人家用秦家家法?”
    咳咳,这种细节就不要在意了嘛。被小丫头一句话噎住,秦云天干咳了两声,竟是无言反驳小丫头说的话语。
    唉,不得不说这丫头的头发真是柔顺,比广告上面那用了飘柔以后的摸起来都要舒服呢。一边给小丫头吹着头发,秦云天一边就情不自禁的抚摸起来。
    等等,卧槽,难不成现在小爷变成了恋发癖?!
    “好啦好啦,再吹头发都要被你吹掉了。”觉得自己的头发都已经有点发烫了,小丫头赶紧起身,叫秦云天收好吹风机。
    一头墨色长发洗尽吹干以后,柔柔的披在背上,已及腰间,在起身的一瞬间轻轻摆扫动,让人不由觉得如坠落的星河般美丽。
    这美丽的背影,在秦云天眼里面此时却那么动心。
    有你在的地方,哪怕是飞沙走石,寸草不生,可我也觉得像是在繁花似锦的四月里,看着春暖花开,清风徐来。
    (PS:之前因为出了点问题,所以没有更新。现在从今天开始一直到开学每天至少一更。)
    

第一百七十六章 剑诀
    “怎么,是不是被我迷住了?”回头一看,秦云天一脸浅浅的笑意,盯着自己出神。小丫头就不由的笑起来,过去亲昵的搂着他问道。
    能够被心里喜欢的人儿目不转睛的盯着看,还看得失神了,我想作为一个女孩子,绝对是已经脸上笑出了花,心里甜出了密吧。
    “是啊,被你迷得神魂颠倒呢,”轻轻的低喃,秦云天伸手摸摸小丫头的头,“你那么可爱漂亮,又傻得出奇,怎么能不迷住呢?”
    拍开了秦云天的手,虽然内心十分高兴,可是小丫头脸上却还得装出一副祥怒的样子,“说了多少次不要摸我头,会长不高的。而且人家,一点也不笨!”
    看看小丫头,或许最近是长高了点吧,都快到自己下巴了。不过,已经够了不需要再长了吧,现在这娇小可爱的身体,抱起来才舒服呢。此时余光所及之处是一对高高的山峰,秦云天一瞥就觉得汗颜,小小年纪,是怎么发育的呢?
    然后唰的又是白光一闪,酒仙子又跑了出来。看见秦云天和小丫头两人幽怨的眼神,酒仙子还不以为是,“怎么这种眼神看我,打扰到你们小两口谈情说爱了?大不了,晚上我回去葫芦里面,把床留给你们,然后你们俩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总行了吧?”
    本来好好的气氛都给酒仙子破坏了,秦云天无奈的叹了口气。不过,对于酒仙子之前的提议,秦云天又觉得这的确是个不错的注意呢。说不定,这保持了将近十六年半的处男之身,就要破了。
    “哼,才不要呢。”微红着脸颊,小丫头斜眼看了看秦云天的脸色,结果却发现这厮满脸陶醉,就差没留口水了,不由有些恼怒,伸手拧着他腰间的软肉,道:“你就别想了,反正在到达金身期之前,绝对!不可以!”
    哎呀,嘶————揉着自己的腰部,秦云天终是好梦一场,想到太过完美了。现实总是这么的残酷,明明一只很漂亮的丫头在面前,你却不能吃。果然是,太残酷了。
    虽然不用再努力提升修为去蜀山,因为小丫头的师傅已经同意了嘛。不过同一时间,秦云天又有了新的目标,要努力,早日到达金身期!为了梦想,为了明天,为了醉生梦死的日子,骚年,去奋斗吧!
    算一算自己的修为,一年不到的时间,已经到达了御器期。距离金身期的话,还需要结丹,然后破丹成婴,再往前就是金身,没有那么遥远了!想着金身期以后的事情,秦云天眼里面就开始燃烧起来,那是熊熊烈火,烧不尽的斗志!
    而秦云天现在的样子,倒是吓了酒仙子一跳。因为她没明白,怎么忽然间,秦云天就冒出这么大的斗志来。便是说道:“现在有绝仙剑在手,你也算个有灵器的人了。之前不是说过我会很多剑诀的吗,跟我走,我要开始教你了。”
    之后便见酒仙子五指张开,在手心出现了些许的星光,然后美如碧玉的葫芦出现,变得十分巨大,张开了葫芦口,出现一个入口。随后酒仙子走进去,意示秦云天跟上。
    也没多想,秦云天就跟着进去。而小丫头有些不悦的看着入口,心想明明自己也会很多剑诀啊,怎么大坏蛋不跟自己学呢?虽然是这么想,不过那两人都已经进去了,便也迈步向前跟着走进去。
    跟着酒仙子走进来以后,秦云天所处之地,皆怪石嶙峋,层岩叠嶂。不见半分草木,四下一片荒芜。干涸的土地裂出巨大的沟壑,可仔细一看,这些裂缝却不是自然形成的。而竟像是,被人用剑劈出来的!
    盯着看久了以后,只觉地上的裂缝还残留着的剑意刺得眼睛生疼,只好稍稍揉了揉眼睛,缓解那些逼人剑意的侵蚀。
    自然,这是酒仙子的葫芦里面存在的一个空间。
    “这个葫芦很大,里面有无数个空间。而我们用来酿酒的只是其中一个,这里的话,是我用来练剑的。你看到的这些天堑沟壑,都是我用剑气劈出来的。”说着,酒仙子从地上随便捡起了一根石棍。
    可是在入手的一瞬间,本来平凡不过的石棍,却仿佛变成了绝世利剑,阵阵剑意袭人,发出的剑风刮得面庞都有些生疼。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酒仙子说着,随手挥动石棍。也就是这些看似随意的挥动,却发出一道道无形的剑气,毫无阻碍的向前,一座座垒起的岩石顷刻间轰塌。
    《史记》中曾有记载:“天下之剑韩为众,一曰棠溪,二曰墨阳,三曰合伯,四曰邓师,五曰宛冯,六曰龙渊,七曰太阿,八曰莫邪,九曰干将。”《吴越春秋》记载:“棠溪在西平,水淬刀剑,特锋利,为干将莫邪所从出,亦名川也。”
    《初学记?武部?剑》:“其後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布,吴有干将、镆铘、属镂,越有纯钧、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剑,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乃是兵中之皇,其霸气莫可比拟。武谚云,剑为百兵之君,棍为百兵之首,刀为百兵之帅,枪为百兵之王,戟为百兵之魁。以其为皇者,孤傲不逊,四下皆不可与敌。
    “持剑者,皆潇洒不凡,意气生发。若心无孤傲,切莫持剑。心中有剑,则天地万物皆可以为剑,一草一木,一叶一露,相由心生,剑若天成。指为剑,可破苍天。心为剑,万法自然。以身为剑,则天地不能命。天若阻我,即便灭天。浩瀚苍穹,一剑倾碎。”
    酒仙子立在一端,此刻宛如九天飞仙,一身决然不同的气息望着天。孤傲,谁都不放在眼里的孤傲。这世间没有谁,能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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