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谋帝恩-第7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皇帝笑着点点头:“朕之前就觉得你有一颗善心,倒没想到,你还能做到实事儿上,当真难得。”
“皇上谬赞了,都是奴婢手下人本事,才能将此事做的有声有色,没想到,连皇上也知道了,倒让奴婢觉得有些惭愧。”云卿谦虚了两句。
“皇上,赵御史求见。”小何子进来,打了个揖,说道。
“宣他进来。”皇帝吩咐道。
云卿将桌子上的东西稍稍整理了一下,就听到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
她微低着头,后退两步,站在一边。
“臣赵阁生,叩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赵阁生先在地上叩了头,等皇帝叫起他才起身,微低着头,站在殿中。
由于天还比较冷,皇帝让人将折子搬来了乾云殿,暖炉里的碳烧的房间暖暖的。
“查的怎么样了?”皇帝温声问他。
赵阁生垂着眸子,闷闷的说道:“广建柏揭发崔良生侵占良田,罪证确凿,崔良生之前已被押进京,判今年秋后问斩,而崔良生的妻子是湘州州牧胡茂才老婆的亲妹妹,她妹妹知道崔良生被判了死刑,经不住打击,自缢而死。所以,向胡茂才哭诉,加上崔良生一向对胡茂才‘孝敬’有加,所以,他便利用职权转移官银,诬陷广建柏贪污修建河道银饷。”
“这胡茂才当真是胆大包天,竟然在湘州胡作非为,他辜负了朕对她的信任啊!”皇帝失望的说道。
一州州牧可以算是地方大员了,做出今日这事儿,可不是辜负圣恩?
“皇上不用为这样的人伤神。”云卿劝了一句。
赵阁生微微抬头向她看去,见到熟人,一直阴郁的神色也松开了许多。
云卿看他神色阴郁,自然知道是因为什么,他向皇帝汇报的信息和周文昱告诉自己的完全不一样。
再看皇帝的神色,明显对赵阁生的这个汇报甚为满意,如果云卿这还不知道代表了什么,那她也就太笨了。
她在心中冷笑一声,看来,账簿的事情,是要被皇帝瞒下了。
皇帝,是不准备追究太子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了。
那么,这次让周文昱总领户部与兵部的差事儿,到底是为了安抚,还是真的重用呢?
皇帝冲她们摇摇手,示意他没有关系。
“很好,你能这么快将事情查清楚,确实得力,去吧,将案子结了,这件事儿,就算告一段落了。”皇帝疲惫的揉揉太阳穴。
赵阁生很识趣的叩头退下。
“皇上,奴婢去看看给雅晴给您煮的粥好了没,喝了养养神再批折子?”云卿轻声问。
皇帝似乎真的有些疲惫,也没有说话,只是冲她摆了摆手。
云卿便敛身退出了乾云殿。
见赵阁生刚走到台阶,步子走的很慢,云卿嘴角勾起,笑了:“赵大人,您似乎心情不佳,可是遇到什么难事儿了?”
赵阁生回头,笑着看向云卿:“你比上次见你时,似乎又长大了不少,稳重了。”
云卿眼里有追忆闪过:“那时有师父在,我只要无忧无虑的看书,学习就好,只是这样娴静的日子,再也没有了。”
说起这个的时候,她有些遗憾。(。)
第二百一十二章 日常打闹()
赵阁生也想起了恩师,想起了恩师在的时候,恩师是个很睿智的人,总能想到办法,让皇帝秉公处理。
可是如今,铁一般的证据放在眼前,皇帝竟然让自己作假报告,欺瞒天下人。
赵阁生一阵恍惚,他虽然猜到了皇帝的意图,可是,他并不能赞成。
一个帝王的心思,当真让人心寒。
“赵师兄是为了季良知府广建柏一案,而心有郁结么?”云卿抿嘴笑笑,清亮的大眼睛打量了一圈赵阁生。
这个人是师父的得意门生,年过三十,竟已做到正三品督察御史的位置,得皇帝信赖与重用,处事稳重得体。
“你日日跟着皇上身边,自然什么事儿都瞒不过你。。。。。。”说完这句话,他突然扭头看向云卿,问:“你可知道皇上是何意思?”
云卿一怔,哑然失笑,看来,皇帝那三道圣旨,让这位一向稳重的赵大人,竟然问了自己这样一个问题。
他可能也觉得自己冒失了,皇帝的心思怎可这样随意猜测?自己这几日真的是有些累了。他苦笑着揉揉自己的太阳穴,说道:“你不用在意,我只是,呵!”
只是什么,他没有说,自嘲的笑了一声。
“师兄不用这么低落,皇上圣明,自会给天下百姓一个交代,只是时间问题。”云卿柔声说道。
“但愿如此,好了,皇宫内院,我不便久留,先告辞了。”赵阁生冲云卿拱拱手,告辞离开。
云卿便去御膳房取粥。
“姑娘,姑娘。”依兰和小鸽你追我赶的追了上来。
“你们两个,这么冒失,小心让宫里哪位主子捉到,罚了你们,我都救不了。”云卿绷着脸训斥道。
“姑姑你放心,我们知道分寸的。”小鸽凑过来笑道。
依兰原本笑嘻嘻的小脸一沉,轻哼一声,道:“是我知道分寸。”
“姑娘你不知道,刚刚小鸽在花园,折了支梅花,差点儿被茹月公主罚跪,还好德妃娘娘经过,才饶了我们,我可是被她连累惨了。”依兰向云卿告状,愤愤不平。
“是你说姑娘昨日说起好久没煮花茶了,新摘的花瓣用来制花茶最好了,去御花园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花朵,你也是同意的。”小鸽反驳。
两个小丫头叽叽喳喳,和云卿说了这半天发生的事情,云卿倒是好奇,仅仅半天时间,这俩丫头就能折腾出这么多事儿。
“姑娘你不知道,丽嫔娘娘心地真好,知道姑娘养了只小猫,特地分了些小猫喜欢的食物给我们。丽嫔娘娘也有一只灰色的大猫,长得圆滚滚的,虽然看起来没有白绒有灵性,可是也很可爱。”依兰举起手里的粗粮饼给云卿看。
云卿扫了一眼她手里的东西,笑了笑,这个丽嫔她知道,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子,要不然也不会以“丽”为封号,人长得漂亮,性子又温柔。
然而,能成为一宫主位,又怎会真的如此简单?
“那白绒有口服了。”云卿抿嘴笑。
这个依兰,因为白绒第一次见小鸽就让小鸽抱着而气闷了好多天了,每次看到白绒懒洋洋的趴在小鸽怀里,都忍不住要哼哼两声。
也是,在府里的时候,依兰就是最疼白绒的人了,好吃的好喝的,都想着它,只可惜,也不知道白绒判断敌友的标准是什么,依然不让依兰碰它一根手指头。
记得有一天午后,依兰又带了一包好吃的给白绒送去,直将白绒喂得小肚子圆滚滚的,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依兰大眼睛一亮,小脸儿红扑扑的蹑手蹑脚的伸出手,想要将白绒偷偷抱起来。
谁知道,她的小手刚刚碰到白绒的尖尖的耳朵,就被白绒警觉,白绒抬起脑袋,用冰冷的眸子看了一眼依兰,就晃晃悠悠的用它的小短腿支起身子,一摇一晃的离开了原地。
“姑姑你笑什么?”小鸽突然出声,勾着脑袋看云卿,然后故作聪明的说:“姑姑刚刚眼睛里的神情似乎是在追忆某些事情,而这件事儿,一定和依兰有关,与依兰有关的,一定是件有趣的事儿,姑娘说说看,让奴婢也高兴一下。”
依兰听了,脸色一下就黑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与我有关的,一定是件有趣的事儿?什么叫让你也高兴一下?”
小依兰气鼓鼓的瞪着小鸽,她觉得自己实在是要气死了,这几日,她可是被小鸽给欺负惨了。
想到这儿,依兰就委屈,眼睛一红,可是倔强的她绷着小脸,不让自己输了气势。
小鸽嘿嘿一笑,看向依兰手里的小布包,皱着鼻子说道:“不过我还是给你个建议,这些东西,还是不要让白绒吃的好。”
“怎么了?可是有问题?”云卿听了,问道。
“不知道,就是看不出问题,我才觉得奇怪。”小鸽纵纵肩,说:“这个丽嫔不是个善茬,据说她刚入宫的时候有一个相处很好的姐妹,但是如今,只剩下她了。”
云卿笑了笑,这样的事情,在宫里太常见了,什么姐妹情深,在这深宫之中,都是虚的。
皇上的宠爱,才是最重要的。
踩着别人的肩膀上位,也不少见。
说着话,云卿几人到了御膳房。
“雅晴!”云卿一进御膳房的门,就见到雅晴的弯着腰,在案上摆弄着什么,云卿开口喊她。
“姑姑好。”有看到她们的宫人纷纷向云卿问好。
雅晴也回过头来,笑着说道:“你怎么来到这里了?可是皇上饿了?”
雅晴的声音有些慌,也是,一般情况下,云卿是不用来这里的,皇帝的饮食都由自己做好了送去,而此时她却出现在这里,很大的可能就是皇帝催促了。
看雅晴手上动作加快,脸上也带了几分急切,云卿连忙走过去,按住她的手。
“你别慌,没事儿的。”她安抚道。
“呼,你就会吓我。”雅晴冲她翻了个白眼。
回头继续忙自己的去。
她手里是团好的糯米丸子,白白的丸子规规矩矩的在蒸屉上摆满,又洒上一层红豆粉。
(。)
第二百一十三章 道不同()
云卿看了一眼,暗暗点头,红豆糯米丸子,是皇帝这几日爱吃的点心。
“皇上刚接待了赵大人,我看皇上面带疲惫,似乎不想讲话,就找了个由头,暂时离开。”
云卿小声说道。
她看了一眼旁边的炉灶,透过半开合的陶盖儿,往里面看了一眼,汤汁的色泽已经出来,香气也比较浓郁。
“汤已经差不多了,若是需要,现在就可以拿去给皇上喝。”雅晴看了她一眼,笑了笑。
“闻起来清香扑鼻,火候把握的很好嘛!”云卿称赞了一声。
然后结果依兰递来的软布,捏住两边的柄耳,将粥端离了炉火,小鸽连忙将一个青瓷粥盅放在一边的桌案上。
“对了,你刚说赵大人?哪个赵大人?”雅晴突然在一边好奇的问。
云卿头都没回,状若无意的开口:“还能有哪个赵大人?当然是督察御史赵阁生,赵大人喽!”
说着,云卿还偷偷瞧了一眼雅晴,凑到她的耳边小声说道:“你还别说,这赵大人还真是风流俊雅,一表人才,当得了国之栋梁的称谓。”
云卿看雅晴抿了唇,似乎在思量着什么。
她微微叹了口气。
这宫里的友谊,当真是经不起考验。
“那,你可知道,赵大人和皇上说了什么?”
云卿看到,她在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眼珠子转了转,云卿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我当然知道,当时我就跟在皇帝身边。”云卿将粥盛好,放进保温食盒内,不等她再问,便道:“好了,前朝的事儿,你还是不要多问了,我先将莲子粥给皇上送去。”
雅晴只得点头,看着云卿三人离开。
“小鸽,今日你多留点儿神儿,看看一会儿雅晴会去见谁!”出了御膳房,云卿对小鸽吩咐道。
小鸽一怔,疑惑的说:“姑姑是怀疑雅晴姑姑?可是奴婢之前并没有收到关于雅晴姑姑的情报啊?她一向是一颗心在皇帝身上,和佩菱姑姑一样,安守本分的。”
“我今日早上和她在乾云殿见面时,看到她低头布菜,从脖子不小心露出的一角吊坠,那是上好的青田翡翠,有价无市,她不应该有如此贵重之物。”
云卿轻声说道:“我只是猜测,小心无大错。还是留意着吧。”
听云卿这样一说,小鸽才带了几分慎重,点头应道:“若真是如此,那确实是有问题了,奴婢明白了,奴婢会小心看着的。”
说罢,她将手里的食盒递给依兰,回身就消失在了拐角处。
“真看不出来雅晴姑姑会做出出格的事儿,奴婢瞧着她的房间朴素整洁,奴婢还一直以为她是个洁身自好的人呢。”依兰轻叹了口气:“还好姑娘仔细。”
云卿走的不快,她知道皇上在思考问题的时候其实并不喜欢身边有人陪着。
雅晴的情况还没有确定,可是即使已经确定了,云卿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虽然入宫之后,两人的相处似乎一直很好,可是,并不代表就是朋友。
她从来没有将雅晴当做自己的朋友。
所以,也谈不上背叛。
雅晴日日陪在皇帝身边,自然知道皇帝的身体状况,早一日为自己做出打算,也是一件明智的事情。
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而已。
“姑娘不用难过。。。。。。”
依兰又说了什么云卿也没听进去,只听到这么一句,想来也是安慰自己的话。
她冲她安慰的笑笑,表示自己没事儿。
“谢云卿!”
突然,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
云卿回头,见到竟然是莎莎安。
她眨眨眼,最后反应过来,冲莎莎安福了福:“奴婢拜见公主。”
她的声音柔柔的,目光沉静无波,虽然在向莎莎安行礼,可是不卑不亢,倒是让莎莎安对她又多了几分佩服。
“不用多礼。”莎莎安的声音依旧冰冷,可是相比之前,似乎好了许多。
她又说道:“我们还是第一次说话吧。”
云卿微低着头,看莎莎安慢慢向自己要去的方向走去,知道她是有话和自己说,只得无奈的跟了上去。
她看了一眼莎莎安身边那个一身黑衣,扎着一条长马尾的女子,扯了扯嘴角。
便不再看她。
“公主是贵人。”云卿柔软的声音响起。
莎莎安微怔,惹不住回头看向云卿。
她记得,那日在大殿上,这个女子面不改色,当着满朝文武,与他们西胡使者的面,侃侃而谈。
这和今日这般柔弱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这就是即将成为周文昱的妻子的人?
看到莎莎安失神,她身后的离月忍不住轻声唤了她一声,将她的思绪拉回来。
“我没事儿。”莎莎安对离月说道。
然后她又看向云卿:“我这次入宫,是受了贤妃娘娘的邀请。能够遇到你,我想当面和你道声歉。”
云卿有些意外的看向莎莎安,贤妃邀请的事儿,意料之中的事儿,只是,和自己道歉,从何说起呢?
某非?
云卿的目光有意无意的看向她身后的离月。
“你果然已经知道了。”莎莎安苦笑:“也是,你如此聪慧,怎会查不到是何人暗害于你?”
云卿垂下眸子,勾起嘴角,显得恭谨娴静:“公主谬赞了,也是奴婢得贵人相助,才得以脱险而已,离月姑娘也算是匠心独运。”
云卿的称赞并没有换来离月的好脸色。
相反,离月觉得,她是在嘲讽自己,不自量力,害人不成,还露出马脚。
“贵人相助也罢,吉人天相也好,总之,你能够没事儿,我也觉得安心,希望你能原谅我驭下不严,给你带来危险。”莎莎安面无表情的开口。
虽然她很欣赏云卿,并不代表,她会和她成为朋友。
因此,她没有浪费自己的表情。
“公主,皇上还等着奴婢手里的粥呢,奴婢就不陪公主逛园子了,公主也别让贤妃娘娘等久了。”云卿在一个丁字路口停下脚步。
“你不准备接受我的道歉么?”莎莎安的声音再次冰冷下来。
“冤家宜解不宜结,奴婢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公主放心好了。”(。)
第二百一十四章 霉味儿()
“真是嚣张!”离月盯着云卿离去的背影,目光冰冷,薄薄的嘴唇紧抿。
也不知道是气云卿的这种无礼,还是在气自己给公主带来的难堪。
她觉得,若不是自己没把事情处理好,公主也不用这么低声下气的去和自己不喜欢的女人说话,甚至道歉。
都是自己没用,私自行动,也就罢了,还给姑娘留下祸端。
虽然表面上看,这个女子似乎没有计较,可是谁知道她是不是表里不一,暗地里将公主已经记恨上了?
离月觉得,自己必须多留个心眼。
“她有嚣张的资本。”莎莎安同样在想刚刚的谈话。
那个女子似乎一直都很谦恭,声音也很柔软,不带一点儿脾气,甚至在自己面前自称奴婢,可是她就是觉得这个女子没有自卑,相反,她还很自傲。
“公主又何必这样委屈自己?公主马上就是大夏的太子妃,将会成为大夏最尊贵的女子。”离月不赞同的说。
他们西胡的公主,是草原最骄傲的红荆棘。
她真的计较又如何,身份地位,公主永远都压她一头,还怕她来打击报复?她也要有这个本事。
“离月,不知为何,我心中总觉得不安。”莎莎安轻叹了口气:“这大夏的繁荣,就像是一把巨大的牢笼,我只觉得,呼吸,都是困难的。”
离月的眼里闪过心疼。
“公主,离月会一直陪在公主身边的,更何况,还有胡东大人在呢!”离月勉强的勾起嘴角笑,伸手将莎莎安的红披风往身前拉了拉。
说起胡东,可能是最近唯一让莎莎安觉得开心的事情了,这个舅舅,虽然有很长时间没见了,见也没见过几次,可是,莎莎安对他的印象可不少。
而且,都是欢乐的。
她记得,小时候,她日日都在盼望这个舅舅的到来,因为每次他到西胡见母妃,都会给自己带来许多稀奇玩意儿。
她的第一匹小马儿,就是这个舅舅送的,那时候,可将几位王兄羡慕死了。
这匹马儿也果真是匹良驹,陪着自己成长,她给它取名红荆,因为它通体火红,十分俊美。
只是可惜,去年征讨西胡一个叛乱的部落时,重了埋伏,红荆驮着自己一路逃命,最后,在深受重伤的情况下,又载着自己急速奔跑,最后伤重不治而亡。
莎莎安忍不住叹息一声。
这次她来大夏,见到这个舅舅时,他却送了自己许多西胡的物件儿,他当真是疼自己。
知道自己远离家乡,如今最稀罕的,就是家乡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