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魔共枕之狂女骗神-第7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落叶松等可以生存。
眼前一切是银白与翠绿交织,地上有行人来往踩出的脚印,茂密的针叶林间,许多树木针叶上都结着剔透的冰凌,在下午赤红的夕阳的照耀下灼灼生辉,被夕阳微微晕染的冰凌美丽得耀目,而那针叶尖上时不时还有融化的冰水滴下。
萧仙穿着黑色的长靴踩在积雪之上,落下一个个深浅不一的脚印,一道玄色的身影,正跟在她后边,被她用弱水化成的绳子拖着往前不情不愿地走。
夜里欢磨了磨牙,恶狠狠地瞪着她:“你把我放开!”
萧仙摊摊手,一副‘我就是不放你能把我怎样’的欠揍表情,“那可不行,除非你立誓不能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从我身边跑了。”
这几个月,萧仙一路牵着夜里欢是走得无比悠闲,而丢了少门主、还死了一峰主、一峰主的大弟子也忽然带着昏迷不醒的二弟子失踪、十峰主和其四个徒弟也无故失踪、小十峰上多了一具镇门瑞兽獬豸尸骨的灵山可谓是一片混乱,鸡飞狗跳。
当然,萧仙并不知晓。
是以现在萧仙是拼了老命地把夜里欢绑在身边,唯恐其跑回去祸害自己的师傅和师兄们。
让夜里欢立誓不能再她不知道的时候离开,那不就等于斩断了他偷偷溜走的后路,他又怎么会干?
可是眼看此处脚印越来越多,远方已经有了一处城镇的虚影,可能很快就要遇上人了,夜里欢摸了摸自己腰上拴着那跟冰凉凉的绳子,而绳子的另一头正被萧仙牵着,现下的场景,他就像一只被主人牵着遛的狗,真是觉得非一般的丢人啊!
夜里欢磨了磨牙,忍住一剑朝着萧仙砍过去的冲动:“我可以立誓暂时不私自离去。”
萧仙忽然驻足,转过头来看他一眼,挑挑眉:“时间呢?”
夜里欢一咬牙,眉心一点朱红透着些妖冶的俊颜上流露出一丝不情不愿的意味:“一个月!”
“成交。”那一袭红裙身披长袍的少女一拍双手,笑靥如花地用一双水波荡漾的桃花眼看他。
等夜里欢不情不愿地立下誓约后,萧仙果然守信地放开了拴着夜里欢的绳子,其实她也没打算一直把夜里欢牵着,毕竟遛狗也不能一直遛个不停啊。
把夜里欢搞定,萧仙便愉快地决定往前方依稀可见的城镇而去,她踩着厚重的积雪,头也不回地朝着身后的夜里欢挥了挥手:“嘿,伙计,跟上。”
漆黑的眸子盯着眼前那艳丽如盛放玫瑰的身影,渐渐随着雪坡踩上地平线,因着角度问题,将赤红的身影融入硕大红日的模样,夜里欢不禁暗自握拳,心中默默诅咒着萧仙。
而此刻萧仙并未管夜里欢,而是踩在雪坡上,遥遥望向前方建于山坡,几乎融入艳阳的美丽城镇,淡淡勾唇,心底暗道:“终于快到北部了……爹爹,你在哪里?一定要等着我来找你呀。”
------题外话------
情深不寿,沐风幽兰这一对,是个大写的虐字,没事儿就会生离死别,嗷呜我感觉我剧透了,话说23333我有没有说过,幽兰还是个排的上号的大配角?大概就是女二三的样子。
嘿嘿嘿,其实现在好多人物,会一直跟剧情到结尾的。
嗷呜,终于快到北部了,2333冰雪之国要美爆了2333,鲜花一边写正一边在yy全世界旅游看美景23333。
我能说阿萨斯雪山山脉,就是我向往的阿尔卑斯山脉吗?
102 躺着都中枪()
萧仙目光顿了顿,忽然往身后看去,视线越过夜里欢,瞟向更远处的针叶林里,似乎瞧见了一抹稍纵即逝的蓝色。
她像是随意一瞥般收回目光,转身之时伸手淡淡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跟了我大半年了,真是个锲而不舍的小尾巴。”萧仙挑挑唇,用只有自己能够听见的气音自语着。
萧仙自己也是干惯了这种事的,所以素来敏感,自从她从灵山出来进了葵城后,就一直觉得时不时有个人影总在自己身后晃悠,阴魂不散地跟着自己,不过因为并未感到恶意,也没有受到袭击,萧仙就一直装作没看见。
谁想这伙计居然这么锲而不舍,她白天赶路那伙计跟着,半夜起来赶路,那伙计也跟着,跟丢了好几次居然又找了回来,生生从南部跟到了南北接壤的阿萨斯雪山山脉。
若说其有所目的,萧仙还真想不出来,毕竟这跟了都大半年了,她甚至装死试探过几次,也并没有见其出手,倒是越发让人好奇起来。
萧仙收回思绪,抬脚大步往远处的城镇走去。
原来之前萧仙与夜里欢看见的那座于圣洁雪坡上,迎着冬日暖阳而立的城镇,名为格风小镇。
这格风小镇介于南北部接壤之处,因为此处常年天气严寒、物资贫瘠并不适宜人居住,久而久之便越来越荒无人烟,格风小镇正是阿萨斯雪山山脉南边唯一的一处城镇。
这里的原著居民除了一些念旧的,已经很少还有人留下了,格风小镇之所以还有人生活,其实是因为此地常年有佣兵或者猎人进入阿萨斯雪山山脉狩猎幻兽,寻找一些天灵地宝执行任务,以及南北两地的商贩来往,来这个地方做生意的,阿萨斯雪山山脉幅员不小,即使有空间戒指这样的东西,人们也会有资源补给需求,自然而然的,便有人看到了此处的商机。
在这极度不适宜人居住的冰天雪地之中建起房屋酒店商铺的商人,大多是些将钱财看得跟命根子似的不怕苦的,或者干完前半截就当甩手掌柜的有钱人。
加之物稀为贵,所以理所当然的,格风小镇上的物价高得跟地球上的旅游区似的,生生将平常极常见的东西,价格都要翻上好几倍。
萧仙与夜里欢同行与格风小镇上时,已经再次下起了大雪,雪风呼呼地吹着,二人迎着风雪而行,目光扫过商铺里商品的价格,她都觉得牙疼。
“真特么的贵。”想她本来就毫无背景,一切都靠着自己拼搏,钱财对她来说实在是不容易挣,还有一个喂不饱的日记本,眼下瞅着这里物品的价格,萧仙简直都不想在此住下了。
只可惜想法永远与现实相隔甚远,萧仙虽然有空间可以装下很多东西,甚至于空间中可以种植蔬菜水果,建盖房屋生活,但那都跟她沾不上边,她别说进自己那画卷空间了,她就是看都看不到,只能用神识感应每样东西的位置罢了。
这些日子都露宿在荒郊野外,半夜冷得人毛都快竖起来了,虽然她拉了夜里欢下水一起受冻折磨他权当报仇,但她自己也冷啊。
今天在格风小镇上住上一晚,明天开始跨越阿萨斯雪山山脉往北部天池去,就得继续露宿了。
格风小镇虽然地处偏僻,但毕竟自古宝贝都出险境,阿萨斯雪山山脉中的天灵地宝向来不缺,流离在此界的人不少,不过大多是些佣兵或是过往商人。
除了稀少的地方特产外,镇上并没有什么值得萧仙侧目的稀奇玩意儿,萧仙也就没有留意下去,倒是她行走在街上,看到的多数是些爽朗的佣兵、猎人,是以那一抹衣袂翩翩的彩色出现时,即使是在上空,还是让萧仙一眼就注意到了。
“等等!”萧仙忽然驻足,目光注意到那从天幕中踏着一把折扇样飞行幻器的彩衣美人,顿时一把拽住了夜里欢。
那一袭彩衣的美貌女子气质温婉,光看侧脸也可见其是何等仙姿月容,一袭彩衣,一把折扇,从萧仙前方的天空中一飞而过,完全没有注意到因为身高问题已经被淹没在人群聚集处的萧仙。
等到见不到那彩衣女子,萧仙才扯着夜里欢的袖子从人群中挤出来,若有所思地望着那女子消失的方向:“真是冤家路窄啊,她怎么在这儿?”
刚才那一袭彩衣的女子,正是之前从承天墓地跑了都还要坑萧仙一把,放出尸兵来拖住她逃跑时间的段宁雅。
身不期然间听见一句冤家路窄,身侧那一袭玄裳的俊美青年冷笑着看她,阴阳怪气道:“你还真是仇人遍天下啊,这人有时候还是应该想想,到底是不是自己的问题。”
纯属是人倒霉了的萧仙噎了噎,“……你是不是脖子上缺根锁链你不舒畅啊?”
他舒服!很舒服!
夜里欢顿时咬牙耐住性子,视线瞟向远天:“今天天气不错。”
呵,真识相。
萧仙瘪瘪嘴,懒得搭理他,一路向着段宁雅飞走的方向而去。
而那一袭彩衣的美人,此刻已经站立在了一处不高的七层小楼前。
格风小镇不富裕,而且环境恶劣,没事儿还会出现些天灾*,房屋搭建取材亦是不易,这已经是整个镇上最好的住宿地了。
看着眼前那针叶木打造的七层小楼于风雪中耸立,似乎有点摇摇欲倒的感觉,看得段宁雅有种一口老血哽在了嗓子眼的感觉。
“怎么会有这么破的鬼地方?这居然就是这里最好的旅店了!”段宁雅低呼一声,想到还是手上的事情重要,只能咬咬牙忍耐下去,推门而入。
旅馆里正前方烧着暖炉,烈烈的火焰热情肆意地燃烧着,大门紧闭着,是与屋外截然不同的温暖,室内一层虽不说座无虚席,但也坐着不少人。
门一打开,便有冰寒刺骨的风雪冽气吹进室内。
有人被雪风吹得回头一瞟,就见一个彩衣翩然的人影踏进酒馆来,这不看不知道,一看那端着酒碗的光头彪形大汉就木讷了,一时间端酒碗的手都僵在原地,一嘴还没吞进去的晶亮酒液如口水般汩汩顺着嘴角流出。
被人推开的酒馆大门大敞着。
美人如玉,气质温婉,长发如墨,柳眉杏眼,琼鼻樱唇,衣裳布料上乘,色泽华而不俗,彩虹七色,穿在别人身上会是俗气,在她身上却给人一种仙气飘飘的感觉,绝对当得绝色一词。
这格风小镇上来的女子都少,就更别说这等绝色了,除了那光头大汉一脸痴呆样,注意到段宁雅的人也都是一双眼珠子都快黏在她身上去了。
一人捧着心陶醉:“啊……仙女姐姐啊!”
“大美人,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的宝贝甜蜜饯!你还记得我吗,我就是当年阿萨斯雪山边上的苏……”一个青年双目发光地就想往上扑过来搭讪,编起瞎话来眼都不带眨,可惜还没说完话就被人拖了回去。
“去你的,老子还没上呢你就想来?”
被万众瞩目的段宁雅素来是被追捧惯了的,一点不为所动,理所当然地忽视过去这些目光,满眼嫌弃地扫视一圈。
她的天呐!这个旅店的一层居然还是酒馆!环境嘈杂,还有一群浑身散发着汗臭不知道多久没有洗澡的佣兵猎人和流浪汉。
真是太恶心人了!
段宁雅心中险恶,迅速朝着柜台走过去,脸色不太好地向那绑着麻花辫的大眼睛姑娘要了个最顶层的房间,还没等身后那正为了与她搭讪吵起来的人吵完,就迅速上楼。
“嘿!你敢拖我!”
“你小子找打!”
“妈的,谁敢动我兄弟我老吴非得卸了他老二!”
段宁雅前脚刚上楼,旅店一层的酒馆还吵得热火朝天便有一道声音从门外传来:“应该是这儿了。”
被推开的门外是一片圣洁清冷的冰雪,那缓步踏入酒馆的少女容颜冶丽般般入画,眉间一点赤色玫瑰花钿,一袭鲜红的衣裙,给人一种如火焰般炙热美艳的感觉,与那雪花交相辉映,越发魔魅妖冶起来。
之前看段宁雅看呆了的光头大汉这一瞅,差点没再把酒碗摔了!他奶奶的,难不成是他祖宗看他打了这么多年光棍实在看不下去了,忽然赐他这么多桃花运?
他在这格风小镇上专门猎杀幻兽取其晶核皮毛,一住可有十几年了,这格风小镇上多是些做佣兵或者猎人的汉子,来往商人也不可能天天带着亲眷出来跑,连母蚊子都稀有,这酒馆里那长相不过清秀的麻花辫姑娘在镇上都是个抢手的,什么时候见过这等绝色,还一来来两个?
那美艳的红裙少女身后,还跟着一个面色阴沉的玄裳青年,青年相貌俊逸冷漠眉间一点朱砂,倒是为其添了几分妖异之美。
一个瘦削的男子顿时一拍大腿爆起了粗口:“艹!又来一个!”
“我的亲娘喂,这个可是老子的菜呀!”
“你小子滚开,别拉老子,老子这回一定要泡到这妞!”之前被人拽住的那青年顿时大力挣脱了束缚。
被青年甩开的那身穿厚厚灰色皮草长袍的魁梧男子顿时急眼了,可还没来得及上前,就被人一把拽住了手臂,“哎,高兄,你怎么也跟那小子似的,急什么呀?现在你将人带走了可是众矢之的,不如待会儿等有了出头鸟,咱再去截胡。”
谁曾想那身穿灰色皮草长袍的魁梧男子一把将其掀开,却不是什么色急的模样,而是双目泛红一副要去寻仇的样子,“去你亲娘的急,谁要泡那妞儿?”
那高大魁梧的男子浑身怪力,从地面角落抄起一把比他人还要高大的铁斧,因他身量极高,腿长几步就跨了过去,挥着那比他人还大的铁斧就朝着萧仙而去。
“好家伙,终于让我遇上你这贱人了!你还我一百七十八个兄弟的命来!”
不少人皆是瞪目结舌一脸懵逼:卧槽?不是劫色是寻仇?这兄弟喝醉了吧?
“唰!”
铁斧在空中砍出巨大的呼啸声,直接从那红裙少女右后方劈了下去,眼看萧仙就要避之不及被劈成两半,在场的人皆是不禁屏住呼吸!
那美貌的少女可还没有斧头面积一半呢,这要是劈下去了……简直是惨不忍睹啊!
有人已经捂住了眼睛,心中遗憾今日这美人是看不成只能看尸体了。
“嘭!”
一声巨响落地,许多人惨不忍睹地往那处一看,却并未瞧见美人被劈成两截血肉模糊的样子!
萧仙看着那把横劈在自己身前的巨大铁斧,柳眉微拧,心中暗道要不是自己躲得快,必然要将自己劈成两半,而躲过这一击,她才有时间去回忆方才那挥着斧子砍自己的人所说的话:“好家伙,终于让我遇上你这贱人了!你还我一百七十八个兄弟的命来!”
“我去,我特么怎么躺着都中枪啊?”
她到这儿镇上才多久?连说话都还没来得及跟夜里欢之外的人说好吗?怎么就杀了别人全家了?
------题外话------
萧萧是个背锅侠,有个天坑在前边儿给她扔锅呢哈哈哈哈
102 躺着都中枪()
看着眼前那针叶木打造的七层小楼于风雪中耸立,似乎有点摇摇欲倒的感觉,看得段宁雅有种一口老血哽在了嗓子眼的感觉。
格风小镇不富裕,而且环境恶劣,没事儿还会出现些天灾**,房屋搭建取材亦是不易,这已经是整个镇上最好的住宿地了。
而那一袭彩衣的美人,此刻已经站立在了一处不高的七层小楼前。
萧仙瘪瘪嘴,懒得搭理他,一路向着段宁雅飞走的方向而去。
呵,真识相。
夜里欢顿时咬牙耐住性子,视线瞟向远天:“今天天气不错。”
他舒服!很舒服!
纯属是人倒霉了的萧仙噎了噎,“……你是不是脖子上缺根锁链你不舒畅啊?”
身不期然间听见一句冤家路窄,身侧那一袭玄裳的俊美青年冷笑着看她,阴阳怪气道:“你还真是仇人遍天下啊,这人有时候还是应该想想,到底是不是自己的问题。”
刚才那一袭彩衣的女子,正是之前从承天墓地跑了都还要坑萧仙一把,放出尸兵来拖住她逃跑时间的段宁雅。
等到见不到那彩衣女子,萧仙才扯着夜里欢的袖子从人群中挤出来,若有所思地望着那女子消失的方向:“真是冤家路窄啊,她怎么在这儿?”
那一袭彩衣的美貌女子气质温婉,光看侧脸也可见其是何等仙姿月容,一袭彩衣,一把折扇,从萧仙前方的天空中一飞而过,完全没有注意到因为身高问题已经被淹没在人群聚集处的萧仙。
“等等!”萧仙忽然驻足,目光注意到那从天幕中踏着一把折扇样飞行幻器的彩衣美人,顿时一把拽住了夜里欢。
除了稀少的地方特产外,镇上并没有什么值得萧仙侧目的稀奇玩意儿,萧仙也就没有留意下去,倒是她行走在街上,看到的多数是些爽朗的佣兵、猎人,是以那一抹衣袂翩翩的彩色出现时,即使是在上空,还是让萧仙一眼就注意到了。
格风小镇虽然地处偏僻,但毕竟自古宝贝都出险境,阿萨斯雪山山脉中的天灵地宝向来不缺,流离在此界的人不少,不过大多是些佣兵或是过往商人。
今天在格风小镇上住上一晚,明天开始跨越阿萨斯雪山山脉往北部天池去,就得继续露宿了。
这些日子都露宿在荒郊野外,半夜冷得人毛都快竖起来了,虽然她拉了夜里欢下水一起受冻折磨他权当报仇,但她自己也冷啊。
只可惜想法永远与现实相隔甚远,萧仙虽然有空间可以装下很多东西,甚至于空间中可以种植蔬菜水果,建盖房屋生活,但那都跟她沾不上边,她别说进自己那画卷空间了,她就是看都看不到,只能用神识感应每样东西的位置罢了。
“真特么的贵。”想她本来就毫无背景,一切都靠着自己拼搏,钱财对她来说实在是不容易挣,还有一个喂不饱的日记本,眼下瞅着这里物品的价格,萧仙简直都不想在此住下了。
萧仙与夜里欢同行与格风小镇上时,已经再次下起了大雪,雪风呼呼地吹着,二人迎着风雪而行,目光扫过商铺里商品的价格,她都觉得牙疼。
加之物稀为贵,所以理所当然的,格风小镇上的物价高得跟地球上的旅游区似的,生生将平常极常见的东西,价格都要翻上好几倍。
在这极度不适宜人居住的冰天雪地之中建起房屋酒店商铺的商人,大多是些将钱财看得跟命根子似的不怕苦的,或者干完前半截就当甩手掌柜的有钱人。
这里的原著居民除了一些念旧的,已经很少还有人留下了,格风小镇之所以还有人生活,其实是因为此地常年有佣兵或者猎人进入阿萨斯雪山山脉狩猎幻兽,寻找一些天灵地宝执行任务,以及南北两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