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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重生当时已惘然-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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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这样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几个月后曼莎终于也见证了新房入伙,j市的新房入伙的时候,她人在太公公身边,看到有趣的入伙仪式,曼莎心中也涌动着喜悦,终于一家可以团圆了。

    新房入伙的喜事还没有缓过来,顾家新酒楼的开张又带了更为盛大的喜悦,有了j市开酒楼的经验,顾爸和顾妈处理酒楼的事情真是得心应手,很快就和到来的客人打得火热。

    开酒楼的经历让原来忠厚的顾爸也变得精明了几分,虽说没有达到八面玲珑,但确实应酬起来也能谈笑自如了。

    新店开张,而且还定为是总店,开业的那天,来捧场的人非常多,

    顾妈当然知道,有不少人是冲着洪家的面子来的,不过,来者是客,顾爸顾妈倒觉得没必要分得那么清,这个社会不是非黑即白的,总有一些灰色地带。所以顾爸顾妈都是热情周到的招呼着每一位客人。

    酒楼开张也有一段时间了,顾爸和顾妈估计的不错,如果酒楼的生意不能用火爆来形容,那也不是普通的热闹能比的。

    因为曼莎的还要上学,如果搬回家住,离校并不近,因此曼莎还是住在干妈家。继续着以前的生活。只是周末曼莎是雷打不动的回到自己的家,照顾弟弟和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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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来客() 
又是一个周末,曼莎这个星期没有回家,放学回洪家,在客厅外就听远远听到爽朗的大笑声,曼莎正好奇是哪一位客人,一进门就看到一位目光炯炯,精神矍铄的老人,老人的气场十分强大,以至于曼莎一进门就只看到他。正疑惑着这位老人好像很是面熟的时候,边上的洪耀国开口了。

    “澹台老哥,这个就是顾家树的曾外孙女,顾曼莎,现在可是我的干孙女”洪耀国很是得意的介绍道。接着又为曼莎介绍他边上的一位英俊的青年,“曼莎,这是你澹台爷爷家的小儿子,叫澹台锦卿”

    呃,这是什么情况,这个人要怎么称呼呀?曼莎边暗想着,一边打量着他的面容,曼莎不淡定了。这人长得也太好看了,洪世俊当然称得上英俊,可惜还是少年。可是眼前这个叫澹台锦卿的人呢,二十出头,健康光洁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像天上闪亮的星辰,那浓密的剑眉,高挺的鼻,性感的唇,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曼莎一边打着腹稿,嘴里却把心里的想法直接吐露出来了“这个哥哥长得这么好看,我是叫叔公,还是叫叔叔呀?”

    呃,怎么全场的声音这么安静,后知后觉的曼莎终于反应过来,她居然把内心的想法说出来了,曼莎这个时候真的很想装驼鸟或装晕过去,可惜这个戏码暂时还不适合她这个年龄层的人来演。

    过了一会儿,整个大厅都是洪耀国和澹台伯雄的大笑声,澹台伯雄一边笑还一边说“你认的这个孙女,可真是太有意思了。今天我可是见识到了。”

    沙发上端坐的澹台锦卿也忍不住抚额,自己有那么老吗?虽说自己在家族中的辈份挺高的,可是也没有到做叔公的地步吧。这一小丫头一连串蹦了几个称呼?哥哥,叔叔,叔公,这几个称呼可还都是连跨了三个不同的辈份。

    看着低着头,努力做忏悔状的曼莎,大家是又心疼又好笑,最后,还是澹台伯雄解了围,“好了,好了,大家也别笑小丫头了,以后叫锦卿叔叔就好了。”

    “嗯嗯嗯”曼莎立即像小鸡啄大米似的连点了三个头,乖巧的对澹台锦卿打着招呼,“锦卿叔叔,您好,我叫曼莎。”

    “嗯”澹台锦卿看看眼前粉嫩可爱的小萝莉一眼,淡淡的笑了笑,那笑容风光雯月,天呀,不要笑得这么妖孽好不好,曼莎抚了抚自己的小心肝,感觉它还在自己的小胸膛内,才放下心来。

    放学回来的世俊和世聪看到澹台锦卿,简直就跟看到偶像似的,非常激动的冲上去,热情的打着招呼,世聪的性格好理解,能让世俊表现得如此激动,难道两人有jq?曼莎脑海里忍不住浮现出**的一幕,呃,曼莎觉得自己越看越可疑,到底两人谁是攻谁是受呢?

    “咳咳咏”洪耀国的三声咳嗽不仅让世俊兄弟两平静下来,也打断了曼莎的胡思乱想。“世俊,世聪还不过来见过你澹台爷爷?”

    “澹台爷爷好”洪世俊两兄弟连忙礼貌的向澹台伯雄问好。

    “好,世俊现在念几年级了?”澹台伯雄关切的问道。

    “已经是高三了,他可不能和锦卿比,锦卿像他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在美国哈佛大学上学两年了,更不用说年年一等奖学金,还要打理自己的公司。锦卿真当得上少年英才,真的是后生可畏呀!”洪耀国半是赞叹半是羡慕道。

    “你也不用这么称赞他,世俊也很快就上大学了,再说世俊已经很优秀了,人各有志嘛,每个人长处都不一样。”澹台伯雄谦逊道,但语气中还是有一丝被称赞的自豪。

    “锦卿大哥,什么时候回来的,这次打算呆多久呀?”世俊向澹台老爷子问好后,就立即熟络的和澹台锦卿聊着。

    “我刚回来没有几天,这次估计会呆上两三个月吧!怎么了,你有事呀?”澹台锦卿语气平和的回答道,他确实也蛮喜欢比他小五岁的世俊,所以基本上两人交谈的气氛还算热烈。

    “我现在已经高三了,我有点想到国外上大学,所以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这样呀,如果你想到国外上大学了,除哈佛外,还有很多好的学校,比如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加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大学,剑桥大学,麻省理工大学,牛津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你自己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学校呢?”

    “你觉得斯坦福怎么样?”世俊反问道。

    “斯坦福大学的学制与其他大学不同。他把一年分成四个季度,学生们每段都要选不同的课。因此,斯坦福大学的学生比那些两学期制大学的学生学习的课程要多,压力也比其他大学学生要大。斯坦福的学生必须在九个领域完成必修课,其中包括文化与思想、自然科学、科技与实用科学、文学和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宗教思想。除此之外,学生的写作和外语必须达到一定标准。”

    斯坦福大学在专业设置上覆盖了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合集。在美国大学里有个普遍的看法(也许是偏见),“哈佛的人能写不能算,麻省的人能算不能写”,反映出哈佛侧重文科而麻省侧重理工科。(实际上哈佛有世界上最好的数学和物理学专业。)而斯坦福的人文理兼修。

    美国最热门的专业首推医学,然后是法律、工程和商业。一个学校的历史专业或者政治学专业再好,在社会上也没有什么影响。斯坦福大学是美国唯一一个在这四大热门领域都名列前茅的学校。它的商学院和哈佛商学院长期以来并列美国第一,它的法学院仅次于耶鲁大学排在第二,它的工学院仅次于麻省理工也是第二名,斯坦福医学院也在美国前十名。和斯坦福相比,美国其它大学都显得有些缺胳膊少腿:哈佛和耶鲁的工科很弱,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没有医学院和法学院。”

    听到澹台锦卿侃侃而谈,曼莎听得非常专注,原谅她,重生前根本无缘于重点大学,更不用说选择哪一所这种顶级的大学留学深造,现在这个时候可没有百度可是谷歌。有机会听到业内人士的剧透,她怎么能不专注呢!

    世俊听完锦卿的话后,更是认定了要到斯坦福求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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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一起睡觉() 
曼莎对眼前这个叫澹台锦卿的人好奇不已,是的,这个人曼莎曾经在福布斯的全球亿万富豪榜中赫然有名,好像是在三十多名内,曼莎会注意到他的原因是,他是华人,而且年纪很轻,在一群叔叔爷爷中他不到四十。至于他的容貌,当年的曼莎也只是略扫了一眼,隐约记得长得很帅,就算是这样,那又如何,这样的人离自己很遥远,知道自己是灰姑娘,但曼莎从不做灰姑娘变成公主的梦。

    现在的曼莎有缘见到未来的大神,曼莎心理多少还是有点激动的,如果他能指点一下顾爸顾妈或是自己,应该也会受用无穷的吧!曼莎暗想道。

    午餐就在曼莎的联想中到来,大家移步餐厅就餐,在客厅时澹台锦卿坐在沙发上,曼莎只觉得他身材颇高,现在他站起身来,曼莎立即感觉到莫大的压力,肩宽背直,身形颀长,目测过去至少不少于1。85米后来曼莎知道是1。87米。曼莎暗暗感叹,先不论他人怎样,这人长得真是要身材有身材,要容貌有容貌,要是去当模特肯定是天王级的,不过首先要有人能在他的强大气场下忍受得了他的目光。

    其实锦卿对于曼莎肆意打量他的目光,不是没有注意到,小姑娘虽然走在他的背后,但怎么能逃过他受过严格训练的警觉。本来他觉得只是一个小丫头而已,可是现在看来,这个小丫头和一般年龄大小的小姑娘可不太一样。她看自己的目光,嗯,好像很成熟的感觉。

    餐桌上照例世俊给曼莎布菜,看到曼莎和世俊两人的互相夹菜,澹台锦卿的眸子不着痕迹的暗了暗。

    用过午餐后,大家移步客厅喝茶,曼莎想着今天是周末,下午上完课后,要回太公公家一趟,前几天太婆婆念叨着留了好东西,让曼莎一定要回去一趟呢,吃完饭后就回房间收拾自己的东西去了。

    下午上完课,曼莎把书包一背,直接往太公公家赶去,呃,真是太巧了,原来在太公公家曼莎又看到了澹台伯雄。“澹台爷爷好”

    “好,家树你家这个小丫头,可真有意思。”澹台伯雄想着上午的事,忍不住笑道。

    “哦,是什么事呀,说来听听”顾家树也很好奇。

    澹台伯雄随即把今天上午发生的事情复述了一遍,听了之后,顾家树也忍不住抚掌大笑,“叔公,也亏得这个小丫头想得出来,真的是有够古灵精怪的。”

    曼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想着今天中午没怎么午睡,想着现在时间还早,不如上去补个眠如何。于是和大家打过招呼后,往楼上房间奔去。

    刚到房间,曼莎就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劲,嗯?这是什么情况,一个绝世美男躺在自己房间的摇摇椅上睡得正香。这个人不就是楼下澹台爷爷家的澹台锦卿吗?曼莎是又好气又好笑。这个摇摇椅可是曼莎特意画的,让j市的一位老竹匠做好,央着顾妈从j市带回来的,说是独一无二绝对说得过去。

    j市盛产竹子,是有名的竹子之乡,曼莎喜欢家乡的竹椅,可是做摇摇椅的人却不大多,为此曼莎是仿着自己曾经在徐帆主演“日出”

    中用到的那种摇摇椅绘制出来的。想着电视里徐帆饰演的陈白露,不管是贫穷落魄亦或志得意满,始终陪伴的不是谁,而是那张摇摇椅。那张摇摇椅见证了她的过往,她的欢笑和悲伤。

    曼莎很喜欢这张椅子,想着炎炎夏日能在花园边上摆上这么一张摇椅,哪怎一个悠闲自在了得。只是最近蚊虫一直很多,所以摇摇椅一直放在阳台上,现在,算了,这摇摇椅可真是有福份,不仅有未来的美女躺过,还有眼前这一个绝世大帅哥也躺过。说不定将来还有机会拿去拍卖呢。想到这曼莎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

    其实从曼莎一进门,澹台锦卿就醒过来了,自己受过的训练可不是假的。

    今天下午老爷子一直说当年就是顾家树的父亲救了战场中受伤的他,对他有救命之恩,而且洪耀国的病情也是顾家树手到病除,于情于理,这次既然有来榕城,当然要登门拜访。驱车离开洪家开了没多久,就到了。

    眼前的院子有点类似北方的四合院,但又不太像,房子的风格很是古朴,院内的花草也只是一些很平常的花卉,但栽种的人似乎颇有情趣,居然布置得颇有几分水墨江南的韵味。

    双方简单见过礼后,随即聊得热火朝天,一开始锦卿还听得颇为仔细,后面一听似乎蛮枯燥,便有些不奈起来。正想着要去院子转转的时候,顾家树看到他略有些疲惫面容,便招呼他可以到二楼书房转转,而且二楼也有客房可供休息。

    和大家打过招呼上了二楼之后,发现二房的三个房间的门都大门着,由于楼梯是开在正中间,他随即进了离他最近的一个房门。

    一进门他发现一水的绿檀木家具,绿檀木书桌,绿檀木圈椅,绿檀木书柜,绿檀五斗柜,梳妆台,绿檀大衣柜,还有绿檀木做的清式花架,花架上还有芬芳的茉莉,正散发着香甜的气味。当然最显眼的就是那张绿檀如意罗汉床,床上还有寝具。靠近竹窗边,竹窗上所挂着的是雨过天青色软烟罗,随着窗外徐徐吹过的风儿而飘动。窗下的绿檀木的桌子上摆放着几张宣纸,砚台上搁着几只毛笔,宣纸由寿山石雕刻而成的镇尺压着,拿起镇尺看到宣纸上用行草写就的一行字“我心有猛虎在细嗅蔷薇”,虽然笔力还稍嫌薄弱,但意蕴潇洒,笔法飘逸。这句话他知道,这是英国诗人西格里夫·萨松曾写过的,原文是“herose。。”

    想不到此间主人倒颇有情趣,看到架上古筝,他更加确定刚才的推测,这应该是一个姑娘的房间。本想看看就离开的,可是一转头,他看到阳台外摇摇椅,看着摇椅摆放的位置,他心里一动,想不到还有人和他一样的喜好,也喜欢看落日余晖,走近摇摇椅,看到摇椅上还摊着一本书,这是英文版的“百年孤独”,他想不到顾家会有谁住在这样一个雅致的房间,喜欢看这样的一本书。

    他本想躺躺就起身的,可能摇摇椅太舒服了,也可能是因为风中带来的香甜气息太沉醉,他觉得头越来越沉,终于沉睡了过去,到后面连手上正在看的“百年孤独”掉在地上也不知道。

    没想到小姑娘看了他一会儿后,反而转身从柜中拿出一条薄毯,轻轻的搭在自己的身上。原来这是她的房间呀,想不到,这还真出乎自己的意料,小丫头靠近自己身边的时候,他似乎闻到了一股淡淡的似兰花又似桂花的幽香,那淡淡清香好像一直萦绕在自己的鼻端,澹台锦卿暗想,这是香水的味道吗?这个味道挺好闻的,随即放下戒心继续睡眠。

    曼莎看看这大帅哥没有醒来的意思,她觉得自己更困了,嗯,想着自己和他的年纪的差距,再说,他在阳台,自己在房间,应该不会有什么误会。

    曼莎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脱下外衣,打开被子,曼莎也开始补起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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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功夫茶() 
难得睡了个好觉,这一觉睡得可真是香甜,澹台锦卿惬意的伸了个懒腰。从摇椅中起身,叠好身上的薄毯,经过罗汉床的时候,他禁不住去看曼莎。

    只见曼莎也睡得香甜,粉嫩的小脸因为睡着微微带着红晕,卷翘的长睫毛,还嘟着小嘴,两只手却紧紧抱着一个长长的糖果枕,身上的薄被也被她蹬到了床下,可能觉得有点冷,她皱了皱眉,身下的长枕抱得更紧了,锦卿捡起地上的薄被,薄被上也带着淡淡的幽香,轻轻的给曼莎盖好后,退出了房间。

    提步到了隔壁的客房,澹台锦卿梳洗了一下,随即下楼。

    而在楼下餐厅看到了饭点,却仍然没有看到应该下楼的曼莎,太婆婆皱了皱眉,这可是少见的呀,想想估计是小丫头最近太辛苦了,算了,还得自己上去叫她吃饭。

    上了二楼,到了曼莎的房间门口,太婆婆人还未到,就叫了“曼曼,起床了,吃饭了”;“哦,哦”睡得模模糊糊的曼莎下意识的回答道。知道这样绝对不能让曼莎真正清醒,了解曼莎的太婆婆还是大步踏入曼莎的房间,掀起曼莎的被子。“曼曼,吃饭了,今天可是有客人呀!”

    客人,今天有什么客人,啊,想起来了,曼莎终于彻底清醒过来了,立即跳下床,快速的梳洗下楼。

    晚餐的菜自然是太婆婆亲自下厨,十分丰盛,因为澹台家是北方人,多少会吃点辣,所以今晚的菜都略带一点辣味,澹台锦卿看着眼前虽然是家常菜,但每样看似简单的菜都让人食指大动,还有鲜美的竹荪鸡汤。就连平时不是很注重口腹之欲的锦卿也忍不住多喝了一碗。

    用过饭后没有多久,照例还是喝茶,不过在顾家,顾家树在曼莎的影响下也比较喜欢铁观音,只要曼莎在家都是由曼莎泡茶。今天有客人更是不例外。

    曼莎端了茶盘出来,上面摆了不少功夫茶的茶具,瓷器全都是素色白瓷,盖碗,茶海,茶杯,茶洗,佛手茶漏,每只瓷器上都只是题着几行诗,简单而素朴,除这些外,还有茶道六君子和一只十分逗趣的尿童。

    曼莎先是将所有的茶具全部用开水冲洗了一遍,先是把水注入到茶海,盖碗,茶杯中,稍稍烫了汤瓷器,再把瓷器中的水倒入茶洗中,另一只注满水的茶杯,稳立在茶盘中,其余的茶杯,依次用两指捏住,快速用两指旋转,与那只立着的杯子亲密接触,使得手上的杯子边缘浸泡在桌上那只杯口中,这样每一只杯子的杯缘都洗得特别干净,曼莎做的动作很快,可是丝毫不见凌乱,如行去如水般,十分美丽。

    当所有的杯子都清洗干净后,曼莎从客厅的小冰箱中取出一罐茶叶,曼莎用茶匙取出茶叶后,立即将茶叶归回原位。

    取出的茶叶放置在盖碗杯中,提起刚刚重新烧好的开水,缓缓注入杯中,待到七八分满的时候,她用食指按住杯盖,另外的两只手指拇指和中指的指尖捏住杯沿,留出缝隙,将茶水倒在茶海上。因为这是第一泡,所以曼莎一边快速用茶海上的第一泡茶汤再次洗了几只杯子,洗过的茶水都浇在尿童的身上,一边又将开水重新注入到盖碗中,大约20秒后,用同样的手法,把茶汤倒入茶海,这时候茶海上早就放好了茶漏,经过过滤后的茶水缓缓流入到茶海中。曼莎再把茶水依次倒在清洗过的杯子上,她不是一次倒满,而是每只杯子每一次只倒四分之一左右,这是韩信点兵,接下连续来回倒了三次,这是关公巡城,大约每只杯子重复三次,每只杯子茶汤都有八分满的时候,曼莎再把面前的茶杯依次放在澹台伯雄,澹台锦卿,太公公,太婆婆,最后才是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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