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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之男神不下堂-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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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本文可以高度概括为不作死就不会死申以默因为一次项目和时含光相识并相恋后来才知道他们竟从初中起就一直是一个学校只是前两次互不相识后两次没有印象直到工作才算真正认识望着毕业照上含光青涩的俊脸以默不禁放出豪言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我一定从初中起就好好爱你然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两人在国内结婚当天他却因一场车祸去世醒来后才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原来这是真的啊他们俩真的从初中起就在同一所学校啊申以默对着学校公告栏上的新生分班名单感慨万千他真的回来了回到了初中时期他们真的在一个学校他也真的可以从这时起就好好爱那个人可是特么让两个十三岁小男孩搞基你确定不是在逗我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个回到十七年前重新谈恋爱的故事初中篇人设普通家庭的好学生攻VS富二代天才混子受没错初中时期的含光是混子混子特么时含光你告诉我你是怎么一边不上学还各种扯淡一边每次考试分都比我高的含光咳咳因为我是天才我的专栏欢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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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申以默,你要是再不过来我就不和你结婚了!”

    “对不起,这堵车啊,你也知道……”

    “啪!”电话挂了。

    申以默:“……”

    他无奈地收回手机,看着前面这一望无际的车流,长长叹了一口气。

    没错,今天是他结婚的日子,或者说,他们俩已经在国外领证了,就是回中国来补办一场婚礼。

    至于为啥要跑到国外领证……当然因为他们是一对同性恋人了。

    说起来,今天距离他们正式开始交往也就过去了不到两年,但结婚却确定得很快,两个月前他一求婚,那个人立马就答应了。

    感情好做事情就是这么容易,想想还有点小骄傲呢,但还有另外一件事他想起来就觉得汗颜,他们虽然是去年做项目时相识并且交往的,但实际上两人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有了相对密切的关系了——

    他们是校友,还奇迹般地不只是一个学校的校友。

    事实上他们从初中开始,到高中、大学,乃至后来出国留学都在同一个学校,只不过初中高中都不在一个班,不认识也很正常,到了大学和留学因为不是一个专业,就算是同省市相同国家的老乡也就是点头之交的那种,平时不会有任何交流。

    所以他们也都很奇怪,怎么那么多年彼此相对来说都毫无存在感的,做了一个项目感情就一日八千里了……

    申以默还记得当时的场景,自己是项目经理兼需求分析员,那个人是客户,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觉得他很帅,穿着一身白西装超级有魅力,更奇迹般地似曾相识,当时就特别想和这个人多交流,于是下班就请他吃了顿饭,两人就这样开始了“非工作”方面的交往。

    后来申以默想了想为什么以前明明也见过他却愣是没留下什么深刻印象,难道是因为年纪不一样了眼光也不同了?

    但不管以前怎么样,至少做项目时他们下了班也会经常一起吃饭,项目结束了自己还是喜欢请他吃饭,慢慢就有了好感,然后告白,在一起,求婚。

    他们当时在美国办了场婚礼还渡了蜜月,后来回中国了想着再办一次,还特意请人算了日子,两人也没想大张旗鼓也没请亲朋好友,还约定就自己开着车从家里去婚礼地点,没想到自己还在半路上就活生生地被堵住了……

    这高级地方的交通了,过了这么多年还是这鬼样子。

    申以默眼看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车流还只是蜗牛般一点一点地移动,已经可以想象那个人在教堂抓狂的样子了……

    终于等到一个小时之后,他越过了红绿灯然后一骑绝尘,自从上一个电话之后那个人已经几十分钟没打给他了,真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那里。

    要是他真那么一言九鼎……

    申以默越想越害怕,车速不知不觉超过了120迈。

    突然传来一阵剧烈的碰撞声,吓得他心跳一停,随后更惊悚的是他发现自己的头撞在挡风玻璃上,鲜血如泉般涌了出来,可是身体竟然会毫无痛感。

    意识消失的一刻脑海中只剩下最后一句话——

    不要停在这,我还要去结婚的啊……

    ……

    “时先生,不知是否有这个荣幸,可以请你一起吃顿饭呢?”

    “你说,该不会我这个u盘交给你了,以后给你打电话就再也不接了吧?”

    “怎么办,我突然觉得……有点喜欢你呢。”

    “真的呀,你也是一中的??”

    “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我一定从初中起就好好爱你。”

    “含光,嫁给我吧。”

    “……”

    含光,对不起,这一世,我终究没有陪你走到尽头。

    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我一定从很早开始,你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的时候,就好好爱你。

第一章() 
申以默站在公告栏前,仔细看着上面的名字。

    不远处传来mike的喊声:“以默,你在五班!”

    申以默也喊了一声表示知道了,一边继续寻找。

    终于在九班新生名单下面看到“时含光”名字的时候心头涌起了一个大写的服气。

    ——原来这是真的啊,他们俩真的从初中起就在同一所学校啊……

    吐出一口气,他过去搭着mike的肩往新教室走,心里想着这件事还真够神奇的。

    五班的教室在新教学楼的一楼,作为一幢新盖好的大楼,那叫一个光鲜亮丽窗明几净,墙壁上各种的牛顿爱因斯坦画像,和记忆中一样一进大门就往右拐,相同的道路曾经走了一年多如今再来还真是一种别样的新鲜感。

    老师已经在讲台上站好了,别说,老头子现在可比上一次见面那会年轻多了,少说也有个十岁,申以默还记得他当时说自己并不是他教的学生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一个,因为太普通了,就算学习顶呱呱也是顶呱呱那群里相当普通的一个,没有什么特殊的记忆点。

    现在他就站在那里看着学生们,也不说话,因为人还没有来全,申以默看着他那张笑眯眯的脸就觉得心里有火,难怪都说人不可貌相,这老头看着与人无害在留作业批评人压堂等方面别提多狠了!

    申以默和mike随便两个连在一起的空位坐下,十多年前是不是坐在这里无从考证,因为早就忘了,如今他抬头看看黑板上方鲜亮的八个红字:严于律己,勤奋学习,那笑容真是掩都掩饰不住。

    事实上他从五天前知道自己竟然没有死还回到这高级年代的时候就已经快笑破肚皮了。

    能不笑么?明明出了车祸挂掉了居然能毫发无伤地醒过来,地点还是老家早就出租的房子里,卧室内的摆设一样未改,连他自己都缩水般的瘦了不知道多少圈,这特么要不是有鬼就只能是做梦了!

    然而以上两个想法都不是真的,他是真的在这样的地方以这样的形象醒了过来,出门一看自己的母上还在客厅坐着,年轻了将近二十岁,见到他还笑眯眯地打招呼,表示对眼前发生的一切都视为正常。

    申以默不动声色地回应了母亲,走到卫生间照照镜子,当那张只有十几岁的孩子的脸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吓得后退三步差点坐在地上,完全不能接受眼前的事实。

    我去,这究竟是多少岁啊,他怎么会出了一场车祸就便成这鸟样了,那他的含光又变成什么样了,现在究竟在哪里啊……

    后来申以默知道了,他回到了十七年前,还只有十三岁,现在是小学毕业后的那个假期,距离上初中只有不到五天。

    这个年代没有没有ipad没有微博和微信,连他的卧室也没有一台电脑,这个年代都没有酷狗拼音输入法,打字都要靠智能abc或者全拼五笔。

    这个年代mike还会找他踢足球,他那时的球技的确还算不错。

    最重要的是他马上要上的初中也是含光会去的,他们从那时开始就会是同校了。

    脑海中浮现出一句话,是他曾经半开玩笑也半认真对含光说过的:

    “如果可以重来,我一定从初中起就好好爱你。”

    ——意思是五天后我就要去好好爱含光了??

    申以默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不用那么配合我吧,我就有感而发地说了一句,就真的给我这个实践的机会了?

    关键是,初中啊,两个十三岁的小男孩啊,这么小就谈恋爱还是同性恋不觉得太早了点吗!!!

    当天下午申以默都待在卧室里,他一时半会还难以接受自己只有十三岁的事实,也懒得出去和任何人交流,只是在这间屋子待着……也实在太无聊了点。

    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任何高科技电子设备,他还记得老爸一直说要等到他上高中才给他买,初中的教材也没有发,现在这屋子里能打发时间的就只有小书架上的那些书了。

    上下五千年、西游记、水浒传……这些貌似还是当年初中必看的书现在在他眼里简直成了一个笑话,上面几层还有他当年很喜欢的一些玄幻小说,下面不少是他从老爸书房弄来的,算是适合成人看的,可惜他都没有任何兴趣,和他的专业也不对口。

    找来找去他还是取出了一本《山海经》,比起什么《史记》、《国语》他还是对这本书更有兴趣。

    他醒过来的时间是下午三点,之后的两个多小时都用来看书了,之后他的爸爸下班回来,他们开始吃晚饭。

    和老妈一样,父上当然也年轻了不少,但他的样子和实际年龄相符,比自己大了九岁,看起来真像一个邻家大哥哥。

    这顿饭当然父母的表现都很平常,也没有发现他的任何异样,只是他吃着吃着就忍不住感慨一下,从他上大学开始他们一家在一起吃饭的次数就非常少了,只有假期和逢年过节才有那么一点时间,母上经常抱怨说他回家的次数少,他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说自己太忙,其实就是懒得回家,懒得听父母唠唠叨叨。

    但他也记得,这个年纪的母上话也并不少,只是现在在吃饭,没有到她发挥的时候,等到吃好饭她整理好厨房在客厅看电视的时候她就经常会把他也叫到身边问问他在班上的学习和与老师同学相处的情况,问问他现在喜欢读什么书,要不要陪妈妈上街买几件衣服……

    正吃着饭电话突然响了,母上去接,然后告诉申以默是mike找他。

    申以默吐出一口气,放下碗筷过去接了。

    “我说以默啊,你今天下午怎么没出来踢球啊??”

    mike虽然长了张混血的脸但还是比较偏中国风的,偏偏这小子从申以默六年前认识他开始说话就一副英语腔,好像英国人学了几年汉语会说了还不地道的样子,按他自己的说法是小时候他那个英国老爹喜欢抱着他教英语,中国的老妈抢不过老爹,教的就没那么多,导致他一口流利的英语加变味儿的汉语。

    只是这人一口少年音说出的这句话着实让申以默有些头疼,他能记得住这时候和父母同学们相处的大致情况,却绝对不可能具体到每一天每一刻都在做些什么。

    “哦,我今天下午没睡好就懒得去了。”申以默这样说。

    “是么,哎你不知道,”mike显然没有听出任何异样,依旧兴致勃勃地说,“我们今天把小武他们踢的啊,我一个人就进了两个球,还让他们一人请了一瓶可乐,我跟你说咱明天还找他们踢去,我估计要是有你上进的球肯定更多……”

    mike这通电话打了五分钟才挂了,说老妈要他去吃饭了。

    申以默牵牵唇角,放下电话回去继续吃。

    这次一边吃一边就有些纠结了,他小学到初中的这段时间踢球还是很厉害的,当然对手也就是他们同龄的孩子,之后上了高中就不踢足球开始打篮球了,再之后他的锻炼项目就变成了在跑步机上跑步,每天都能坚持个五千米,所以他现在纠结的就是……他不知道他现在还会不会踢球,要是不会了岂不是太辜负mike的信任了……

    饭后他帮着老妈收拾碗筷,老爸去客厅休息了,老妈准备洗碗时和他说了句:“你不出去溜达溜达么?都在家待一个下午了。”

    申以默想了想:“好吧,那我出去逛逛。”

    说完他去换了衣服,和父母打个招呼便走出家门。

    外面的景物一映入眼帘就觉得十分熟悉了,这是一个很大很宽敞的小区,从他有记忆开始就生活在这里,一直到后来搬了家这地方也没有太大的变化,mike和小武还有和他们一起踢球的孩子都住在小区里,mike家和他们家离得最近,只隔了三栋楼,从上小学开始每一天他们都是一起走的。

    小区里有一个比较大型的活动场,那里有一些运动的器材,还有两个很宽敞的广场,一个给老年人用来跳舞,另一个给孩子们用来玩球,现在广场舞还没有普及,所以在老年场活动的还真都是一些老年人。

    他在小区里随意溜达,看到好多人都不敢随便打招呼,这个年纪认识得很多人他都记不清了,还有不少人应该是后来才认识的,他现在和人家打招呼搞不好会被当成精神病。

    路上一个老奶奶和他打了声招呼,他回应了,这个老人是他很有印象的,现在七十多岁身体还很硬朗,十年后却因病去世了。

    他没有去活动场那边,怕会有人招呼他去玩他还不认识人家,现在这个点大多数人家都已经吃完晚饭了,这还是假期,那些孩子一定火急火燎地跑出来玩。

第二章() 
晚上父母在客厅看电视,申,其实他们家电脑的配置挺好的,相较于十七年后的那些高级玩意也不算慢的令人发指,电脑上也安了几款游戏,是他安的,老爸也没说什么,现在他还挺爱玩热血传奇的,至于什么梦幻西游什么天龙八部,前者他更喜欢目前的版本,后者他觉得暂时不用玩了,操作太累,连个坐骑都没有。

    玩了一会他就没兴趣了,觉得还不如回卧室去看《山海经》,记得前一世含光老是嫌弃他这理工男太不浪漫,说话做事都是一板一眼,他现在需要学学文学争取改善这一情况。

    离开书房还没走到卧室,又听到老妈在客厅喊他:“小陌啊,过来陪妈妈看电视。”

    申以默轻咳一声便转向老妈的方向,心想含光你要原谅我,不是我不浪漫,是我母上压根不给我增加浪漫细胞的机会。

    母上往旁边挪了一点,就让他在自己和父上中间坐了下来,开始和他聊天。

    这聊得当然都是一些家常,母上是想到哪说到哪,可是在申以默看来这些话都相当有技术含量,他必须要仔细听着,以免说错一句话惹来母上的不满。

    比如老妈和他说:“你还有几天就要开学了吧,你们初中都是要求穿校服的,妈妈就给你买两件外套留着出去穿就行了,校服里穿的倒应该多买点,明天陪妈妈上街吧,你想买什么样的啊?”

    就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都足够申以默冥思苦想的了,老妈虽然是在征求他的意见但心里对他的喜好一定是很清楚的,所以他的回答一定不能差的太远,问题是他都三十岁了上哪去记得十三岁时的自己喜欢什么样的衣服啊……

    他倒是很清楚自己现在喜欢什么衣服,黑色的带竖条纹的衬衫,这是含光喜欢他穿的,说这样很显瘦,可是这样的衣服穿在一个十三岁孩子的身上会不会显得太成熟了??

    想了想他还是说:“就白色的衬衫吧什么图案都行。”

    白色是他最喜欢的颜色,母上听了之后也没太大表示,就有些好奇地说:“咦你不都是喜欢套头衫的嘛,嫌衬衫系扣子麻烦,怎么现在不嫌了?”

    “……”申以默顶着一头黑线强自镇定地解释道:“因为衬衫比套头衫好看嘛,尤其我这个体型比较适合穿那个。”

    其实他喜欢套头衫这件事一直持续了二十八年,就是和含光在一起之后才被强制改掉的,因为含光不喜欢他穿套头衫,就喜欢他穿衬衫,说那样更有型,而申以默也很快抛弃了自己坚守二十八年的套头衫很快投入衬衫的怀抱,就因为每次他懒得系扣子含光都会一边骂他懒一边亲手给他系。

    “嘿,”老妈却因为她的说法更加好奇了,伸手搭在他手臂上,不依不饶的,“你这么小就开始爱美了,还注意到自己的体型适合穿什么样的衣服了?”

    申以默:“……”

    他还没来得及答话,一直在一边看电视的老爸都忍不住看了他一眼,揶揄道:“是不是你们班上哪个女生说你穿衬衫好看啊?”

    ……狂汗,申以默囧着一张脸说:“不是,我就是想穿衬衫了嘛。”

    老妈吐吐舌头,算是勉强接受这一说法:“那好吧,不过你们上了初中课程应该会紧张多了吧,是不是应该多给你买点书啊?你想看什么书?”

    申以默又一次:“……”

    直想抬手扶额,他上哪知道什么书是一个十三岁孩子应该看的???

    冥思苦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一个名字:“《红楼梦》吧。”

    “……”连老妈都被吓了一跳,“我说儿子,你怎么会对这本书感兴趣的??”

    老爸也冷笑一声:“还红楼梦呢,这么小你看得懂么?”

    申以默:“……”

    不是他对这本书感兴趣,而是这书太有名,初中高中重点课外阅读书目中他就记得四大名著了,其他三本他卧室都有,就差这一本,其实他还想对老爹说,别说现在了,就他三十岁的时候突发奇想去看看红楼梦也是基本上没几句看得懂的,天生就对文学这玩意不感冒。

    十点钟申以默上床睡觉,回想一下之前和父母聊天的情况,不得不说那真叫一个错漏百出,还好父上母上没有和他较真,到最后都被他给圆回去了,这要是被含光知道一定又得说他:笨,记性太烂,也就应变还稍微像那么回事。

    唉,含光含光,他现在想到这个名字心都在痛,他们两个已经有一天的时间没见到面了,也不知道那个人现在怎么样。

    他现在比较担心一个问题,不知道这一世的走势和上一世是不是相同,至少现在好像没太大出入,父上母上都没有变,mike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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