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要上头条-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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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夜总会,就是黑夜夜总会,就是以前的他,常来的地方,在他恢复前世记忆后,也来过几次。
或许是因为巧合,司机非常巧合的开到这里来,也或许是因为以前的苏昱常来这个地方,而让司机选择开到这个地方来。
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在来到这里后,苏昱也的确是有兴趣进去看看,消磨一些时间也好。
对于黑夜夜总会,他也是挺感兴趣的,这里和其他夜总会有些不一样,这里的人,追求更多的是一种感觉,而不是纯属的情、欲,这里也有男欢女爱,但没有那么裸。
相对来说,这个地方比起其他夜总会,要让苏昱更加喜欢一些。
所以,偶尔不忙的时候,他也是喜欢来这里坐坐的,基本不喝酒,但来这里坐上一会,看形形色色的人也是挺有意思的人。
除此之外,苏昱与这里的老板,也就是传说中的玫瑰寡妇夜雪,两人挺合得来的,交流还算是愉快,多多少少有一种朋友的关系,这也是他喜欢来这里的原因之一。
在进来后,他也没有去包厢,而是在大厅找了个相对冷清的角落里坐着。
因为,苏昱觉得在大厅里,可以看到许多有趣的人和事,而他则是置身事外的看着,这更有意思一些,这也是他为什么喜欢坐在大厅。
今天的夜总会,其气氛与平时有些不一样,不是那么热闹,但绝对不冷清。
不是因为今天的客人比较少,人还是和平时一样多,但比起往时来,现在还是要安静了许多,气氛就很不一样了。
苏昱观察了一下,今晚的气氛大为不一样,也没有什么大事发生,而是因为一个驻唱歌手,所唱的歌都是比较舒缓的,才会让人们也安静了下来。
这个驻唱歌手,他也自信听了一会,的确是一个很有才的歌手,歌声和唱功都不错,而且,所唱的歌都和原唱有些不一样,明显是经过改编的,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歌手自己改编的,如果是自己改编的话,那的确是很有才了。
经过改编后的歌曲,比起原曲来,的确是有了一种不一样的味道,这第一次听的话,的确是会觉得非常动听的。
所以,大厅的人们,才会安静下来听歌。
这个驻唱歌手,苏昱之前没有见过,或许是最近刚来的。
当然,他也不是经常来这里,说不定是他之前没有遇到过而已,这也是有可能的。
但这个不重要,只要这个驻唱歌手唱的歌好听,让苏昱觉得好听,想要继续听下去,这就够了,是不是最近才来的,这一点都不重要。
最巧的是,这个驻唱歌手所唱的歌,还是苏昱以群星名义发布的歌。
比如,现在这一首就是《真的爱你》,但和他唱的《真的爱你》又有些不一样,歌词是一样的,并没有变化,但曲风却是变化很大。
《真的爱你》原曲是流行摇滚,但这个驻唱歌手却是用抒情的唱法来唱这首歌,其曲风更偏向于民谣,曲风大变,但涵义不变,依旧是歌颂母爱的主题。
第一次听到这种曲风的《真的爱你》,苏昱还是觉得很有意思的,也觉得很好听,并不比他唱的差。
当然,这也是有可能因为第一次听,因为新颖的关系,评价会更高一些。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确是让人有很大的兴趣听下去,而不会想着离场,这就已经成功了,这也是苏昱认为这个驻唱歌手很有才的原因。
更有意思的是,这个驻唱歌手还是一个女的,看起来斯斯文文,气质中有一种邻家小妹,又有着文艺的感觉,充满文青气质的邻家小妹,这是她给他的第一印象。
她,就在台上唱着,十分投入其中,好像全世界就只有她一人,其他人和物都消失了。
但在歌结束后,她又有些怯懦,有些放不开的样子。
很有意思的歌,很有意思的人,苏昱没有想到来这里坐坐,也可以给他带来一个惊喜。
第四百二十章 不愿醒来的梦()
一首《真的爱你》,让苏昱对这个驻唱歌手有了兴趣。
说实在话,他很欣赏这个驻唱歌手,不是因为对方的容貌,而仅仅只是因为对方的气质,特别是唱歌时,自然而然所散发出来的气质,更为吸引人。
她的歌声,她的风格,都让他很欣赏。
不过,苏昱觉得这个驻唱歌手,并不适合《真的爱你》这种风格的歌曲。
这首改编过的《真的爱你》,听起来的确是很好听的,但就算改编再成功,都不可否认的是歌词和原曲都是为流行摇滚为主要风格的,现在改编成这种风格,刚开始听的时候,的确是很动听,但如果听久了就会觉得腻了。
《真的爱你》可以成为经典歌曲,可以让人循环很长时间,就算过了很久,依旧有着很多的聆听者。
但改编后就不一样了,只可以流行一时,可以让人喜欢一段时间,却不可能做到一直喜欢下去的,偶尔听一两遍会很不错,但循环聆听的话,则是很容易让人生腻,也就不能成为经典。
不是说这个驻唱歌手唱的不好,只能说这种流行摇滚风格的歌曲,并不适合她。
苏昱从这个人的声音、唱歌技巧,还有她的气质,都觉得她最适合的歌曲类型,应该是民谣,更确切的说,她更适合唱校园民谣。
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有一种感觉,她如果唱民谣的话,一定会很动听。
这个驻唱歌手,应该是群星的歌迷,或者说她很喜欢群星的歌。
因为,她今天晚上所唱的每一首歌,都是群星的歌,也有可能是因为群星现在非常火,才让她只唱群星的歌,但除了群星以外,也不是没有其他更火的歌手。
在听了一段时间后,这个驻唱歌手的一首歌结束,大厅里又恢复了热闹,多了一些喧闹的声音,也有许多人开始点歌,希望她可以再继续唱下去。
苏昱听出来,这个驻唱歌手其实已经很累了,她应该唱了一个晚上,再唱下去的话,可能就会伤到嗓子,但如果她现在不唱的话,则是有些扫兴,一些酒客可能也会不满,要是遇到个不近情理的老板,那她这份工作都有可能丢掉。
从对方的装扮来看,这个驻唱歌手就算不会穷困潦倒,但应该也不是不缺钱的人,还是很需要这份工作的。
在这个时候,苏昱站了起来,向着舞台走去。
他不仅仅是想要帮她解围,而是他也的确是突然有了想唱歌的兴趣,便上去代替她了。
苏昱上来的时候,这个驻唱歌手的眼神还散过一些异彩,但却是不敢去看他,还是低着头,在没有唱歌的时候,她就是一个非常容易害羞,一个很怕生的人。
酒吧的乐队在知道他想要唱歌后,主动问他想要唱什么歌,好为他伴奏。
但苏昱只是摇了摇头,然后走到驻唱歌手的面前,问道“你好,你的吉他可以借我一下吗?”
在听到这句话时,驻唱歌手下意识的握了一下吉他,说明她是很紧张这把吉他的,但她最后还是把吉他递了过来,只是依旧没有说话而已。
苏昱双手接过吉他,说了一声谢谢,然后坐到离驻唱歌手不远的椅子上,大概离对方有一米多远,并没有特意的靠近,也没有特意的疏远,就这么随意的找了个位置。
因为,他现在想唱的歌,是这个世界所没有的,乐队也就没有办法为他伴奏,让他只能自弹自唱,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借吉他的原因。
吉他声,缓缓响起,旁边低着头的女孩,也微微抬起头,听着这吉他声。
你是九月夏天滚烫的浪
你是忽而大雨瓢泼的向往
你是飞越山川河流的大梦一场
你是整夜白雪茫茫的路旁
你是南半球的年少风光
你是无言你是对望
……
当苏昱的声音响起时,全场都安静了,每个人都被这个舒缓的吉他声,以及那温柔中带着微微沧桑的歌声所需要,情不自禁的安静下来。
这段时间,他有时间就会练一下吉他,加上兑换歌曲时,对弹吉他也会有一定的强化。
所以,苏昱现在的吉他还是弹得不错苏,不说出神入化,但至少是不会出现难登大雅之堂的情况,不会让人觉得违和,可以让人听得下去。
你是隔着落地窗的翅膀
你是小城艳阳高照的清香
你是无力抗拒不停追逐的磁场
你是傍晚落日余晖的方向
你是我不能拥抱的短暂理想
你是旅途你是故乡
……
苏昱的声音,仿佛带着一种魔力,总是可以轻易让人深陷其中。
或许是因为他在唱这首歌的时候,是真正的投入了感情,不是为了唱而唱,而是通过唱歌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情,这样的歌声会更加细腻,也会更加打动人。
在唱这首歌的时候,苏昱就想到了一个人,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人,一个想忘又舍不得的人,一个想见又不敢见的人。
所以,他就把这份感情,投入这首歌里,那歌声自然就带着感情,也更容易触动到人。
在听到这首歌后,原本低着头的驻唱歌手,现在也是抬起头看着苏昱,都有些目不转睛了,眼神注视着他一个人,都不曾移开过,眼神还带着一抹的异彩。
或许,在这个驻唱歌手里,她的世界就只有他一个人,只有他的歌声,其他都不存在了。
你是不愿停下的难忘情长
你是逃离废墟的路途茫茫
你是忽明忽暗的不悔时光
你是一束生命的全力绽放
……
我的名字叫难忘
我的名字叫难忘
我的名字啊叫难忘
……
当苏昱唱到最后一段的时候,现场更是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有吉他声还在回旋。
或许,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难以忘怀的人,也或许如歌词一样,都有一场不愿醒来的梦,而这首歌让每个人沉浸在梦中,就更不愿意醒来了。
不知道这场寂静持续多长时间,才被打破,或者是许久许久。
反正,当驻唱歌手回过神时,那是因为苏昱把吉他送到她的面前,他的声音惊醒了她。
“谢谢你的吉他!”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冲动,那就是把这把她很喜欢,她很珍惜的吉他送给他,这种冲动来的莫名其妙,也是她第一次有这种冲动。
不过,她终究还是没有这样做,不是她舍不得,只是性格使然,让她说不出这种话,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这把吉他,终究还是在女孩的手中,并没有送出去,也成为她的遗憾。
对此,苏昱毫不知情,他也不知道自己的一首歌,会让女孩产生这种冲动,都想要把心爱的吉他送给他。
《十二》这首歌,是他临时想到的一首歌。
这首歌就是歌手留声玩具演唱的一首民谣,而作曲为留声,作词人为辻。
此时此景,苏昱突然想到了这首歌,才会上台一唱,完全是兴趣使然,并没有其他想法,但他却不知道这首歌对其他人的触动有多大。
。
第四百二十一章 稚嫩和成熟()
“我可以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吗?”
在苏昱还了吉他后,驻唱歌手问道。
“这首歌叫十二。”苏昱笑着回道,随后又问道“我叫苏昱,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十二?”这个女孩听到这个名字后,还琢磨了一会,不明白歌名为什么会是十二,随后反应过来,意识到自己还没有介绍自己,连忙说道“不好意思,我叫陈诗意。”
“陈诗意……诗情画意,很好听的名字。”苏昱微微笑道,一个安静的名字,正如安静的她。
随后,他又拿出了一张名片,说道“陈小姐,其实我是一个星探,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做歌手,如果有兴趣做歌手的话,可以和我联系我哦!”
之前就说过了,苏昱很欣赏这个陈诗意,觉得她各个方面的条件都很不错,最重要的歌声和唱功,都让他很满意,也觉得她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歌手。
所以,他就准备签下陈诗意,让她成为新潮流传媒公司的歌手,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仅仅只是因为觉得她会是一个好歌手。
在苏昱决定收购新潮流传媒公司的时候,就已经想过培养一些歌手和演员,这是为了公司的发展,也是为了让他可以得到更多的爆点值,通过更多有潜力的歌手和演员,来为他创造更多的机会,这本来就是他一开始的计划。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打算的话,他或许是不会收购新潮流传媒公司的。
所以,现在遇到有潜力的歌手,那苏昱当然是不能错过了,如果可以把对方签下来,自然是最好的。
正因如此,现在他才会说自己是星探,也准备让陈诗意加入新潮流传媒公司。
在这个时候,一道带着抚媚的声音,传了过来“弟弟,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那么长时间不来看姐姐,一来就来挖姐姐的墙角,你让姐姐怎么想呢!”
苏昱转头一看,才发现夜雪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已经在他的后面了。
很显然,夜雪应该是在他唱歌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并且听完了他整首歌,只是他没有发现而已。
而直到这个时候,夜雪才出声调侃苏昱。
苏昱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他这个行为,也的确是有些挖墙脚的嫌疑。
毕竟,陈诗意在黑夜夜总会做驻唱歌手,也算是黑夜夜总会的员工,不管有没有签合同都好,这一刻,她都算是这里的员工。
而苏昱在陈诗意的工作时间,直接邀请她做新潮流传媒公司的签约歌手,这种行为,也的确是跟挖墙脚没有什么不一样了,他也自知不妥,但的确也是不想错过了一个有潜力的歌手。
不过,他也知道夜雪只是在开玩笑而已,这话并不是认真的。
在这个时候,夜雪又说道“难得来一次,不和姐姐聊聊吗?”
“求之不得。”苏昱笑道,随后他让陈诗意好好考虑一下这件事,不用急着答复他。
而后,他就跟夜雪进去她的办公室里了,让其他人羡慕不已。
在这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加入夜雪的办公室,特别是被她邀请进去的,那更是无上的荣光,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了。
毕竟,夜雪的魅力太大了,哪怕有着玫瑰寡妇这个称号,也不减她的魅力,让所有男人趋之若鹜。
只不过,她的办公室,除了员工以外,其他人想要进去,那是极其渺茫的事情,可以得到她的邀请,有这种荣幸的人,也就只有苏昱一人而已。
苏昱和夜雪严格来说,并不算熟悉,或者说彼此之间,并没有太过熟络的联系,见面的机会极少。
因为一个任务,他和她有了交集,也送了一首歌给她,这才两人认识的开始。
不过,苏昱和夜雪见面的次数虽少,但却是觉得和她很合得来,每次交流都算是会愉快,属于很聊得来,这也是他和她会成为朋友的原因。
对于夜雪来说,也是同样如此,她觉得他这个人很有意思,给她的感觉,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
因此,对于彼此来说,每次的见面都算是一个惊喜吧!
在进来后,夜雪故意说道“这么长的时间不来见姐姐,你这个没良心的小子。”
这说话的语气和神态,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和她之间,真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故事,就好像是一个薄情人辜负了一个深情女子一般,让人感到十恶不赦。
闻言,苏昱微微苦笑,他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成为了薄情人了。
夜雪看着他,眨了眨眼睛,突然说道“姐姐对你,真是越来越看不懂了,你明明看起来就是十几岁的样子,可为什么一唱起歌来,就像是一个历经沧桑,一个有许多故事的男人呢!”
的确,苏昱唱歌的时候,和他的样子是很不一样的。
在平时,他给人的形象就是十七八岁的大男孩,可一唱起歌来,他温柔的声音还会带着一点沧桑,仿佛经历过很多事情,有点看透人生的意味,这就一点都不像是十七八岁的大男孩了,更像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人,也是最吸引人,但这也让人看不透他,对他感到越来越好奇。
毕竟,苏昱也只是身体才十七八岁而已,但他的内心早就经历过许多事情,有过一世的经历,让他总是不经意就会透露出一种历经沧桑的成熟,这是想要掩饰都掩饰不了的。
特别是在唱歌的时候,一投入感情,就会更加明显,如果不看他的脸,只听歌的话,很多时候都会让人以为自己是听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唱歌。
对于夜雪来说,就是这么一种感觉,这也是让她越来越觉得自己看不透苏昱,总感觉他有特别多的故事一般。
苏昱笑道“难道我不是一个男人吗?”
“唱歌的时候你是,但不唱歌的时候,你就是个小屁孩而已。”夜雪同样笑道,说完,她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苏昱摇了摇头,有些无奈,谁叫他现在长了一张十七八岁的脸,也只能认了。
。
第四百二十二章 暖男,就是一种渣!()
“我是真不明白你一个还没成年的小屁孩,到底哪来的那么多故事?”
在办公室里,夜雪又说了这么一句话,她是真的想不明白,也很好奇苏昱到底经历过什么事情。
尽管,对于苏昱的家境,夜雪不是很清楚,但也知道他应该是从小衣食无忧,不用为生活而烦恼的富二代。
一个十七八岁的富二代,理应是最没有烦恼的时候,又会经历过什么波澜。
但有时候,夜雪却是感觉到苏昱给人的感觉,和其他富二代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忽略了他的容貌,就会发现他有一种多愁善感的气质。
他的眼神也不像是一个十七八岁的人应该有的眼神,甚至很多人二三十岁的男人,都没有这种眼神。
因为,苏昱的眼神,总是会给人一种带着故事,历经过沧桑的感觉,让人一眼就会觉得他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和他相处的时间越久,越是兴致的观察他,就越容易忽视他的年龄,会不由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