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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这里不存在穿越者-第2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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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她的笑容背后则是自己对他的亏欠。她不后悔向他献出自己珍藏的初吻跟宝贵的初夜,更不会因为他动作粗暴干得自己变成一名床上痴女(只要她跟眼前的人保持独一的身体关系,哪怕自己生了一回又一回孩子,自己是完完全全地心甘情愿)而怨恨。

    所以,她很快就让他按倒在床,一根粗壮的破城锤直抵自己最里头的扉间。忍不住开始放声歌唱的她依旧像往常一样,在一众姐妹的见证下亲自显示着作为正室夫人的强大战斗能力。

    “曼萝,你就不管了?”

    “什么不管?反正姐姐爽完,下一个就是我。我们两个都不是雏了,还介意什么?说好的每人四胎,大家都要努力。”

    努力?

    米丝特可是捂着自己儿子的耳朵跟眼睛,如此画面不适合他。

第695章 孩子可不是钱……() 
(接上一章)

    “你不用再继续出去了吧?”

    “现在才问?我都顶着枪林弹雨过来了!”

    “那你喜不喜欢我送过来的杠杆步枪……”

    “不喜欢。我喜欢泵动步枪,其他的,我连回拉枪机的步枪都不喜欢。你别以为在外面可以继续睡懒觉,到时候我会问一下青桃的。”

    “去你的。”

    将手中的话筒放下后,乌梅可是一脸怒气盯着电话座机。原因无他,电话对面的那头可是自己家的好脾气。而且,说话也实在太难听了吧。说好的好脾气去哪里呢?

    “又被自己家那位骂一通?”

    “他,他也太……不说他了!就不能体谅一下自己这个妻子吗?”

    体谅?

    青桃可是差点笑了出来,谁都可以体谅,唯独就是这位好脾气丈夫不会体谅她。毕竟论谁最了解她,那就是身为丈夫兼青梅竹马的他。

    “他就这么不领请你送给他的杠杆步枪?”

    “唉!他是个长枪爱好者,对于长枪的要求很高。泰迪杠杆步枪的重量,长度,外露击锤的结构并不满意。”

    说起日麦人的杠杆枪械,乌梅自己其实挺感兴趣的。特别是杠杆枪械的射速往往很快,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杠杆枪械的完全不比回拉步枪慢。

    根据她在日麦帝国的观察,日麦人搞出来的杠杆枪械不仅发射步枪弹,手枪弹也是该类枪械类型经常使用的弹药类型。不过就算是发射加强型手枪弹,那也比不上正常的步枪弹。哪怕是自己丈夫跟自己说过的马伦杠杆马枪发射的是10×32毫米无壳手枪弹,但是手枪弹永远都是手枪弹,装药量跟侵彻力是完全不行的。尤其是在400米以上射程的时候,加强型无壳手枪弹可没有能力保证精准度的。

    哪怕枪管长度在500毫米以上,加强型手枪弹也不行。

    “内置击锤都不行?”

    “他想把枪机后置,杠杆枪机结构哪里能改造成后置型的枪械?所以他想来想去,最终结论就是泵动步枪。”

    “打一枪拉一枪有什么好的?”

    “枪机的活动零件越少,精度越高。半自动跟全自动枪炮就是因为枪机的活动频繁,加上射手不一定能够控制好后坐力的原因,精准度总是有那么一些缺陷。”

    说到这里,乌梅自己都是比较纠结的。谁不知道自动火器的强大威力,然而根据铭恩王国的实战总结,自动火器可是意味着弹药量的高消耗。而高消耗的后果那就是对后勤补给的挑战,再进一步说,如果想让战斗的持续时间变长,那就得使用非自动火器。当然,这不是说大家都用那种前装式火器打仗,综合起来最好的结果当然就是像曼卡回转步枪之类的玩意。

    可是,铭恩王国现在是肯定不会用那东西的。黎意回拉步枪已经足够铭恩王国的穴居人,以及专业的神射手使用。毕竟8×53毫米无壳步枪弹在铭恩王国没有什么地位,是属于仆从种族使用的弹药类型。铭恩王国的卡莱要是使用发射8×53毫米无壳步枪弹的武器,那是会让大家都那么一些意见的。不过铭恩王国现在也什么资本挑三拣四,要知道敌人可不会因为你的阶级身份轻易放过自己的小命。更为可怕的是根据过去的战争,越是自认为高级的家伙往往会在敌人手里得到最为残酷的折磨与虐待。

    昔日爆发的各类战争中,所谓的贵族们贪生怕死的作风除了让其他人鄙视外,更为严重的就是敌人在抓捕折磨贵族上下了许许多多的功夫。

    至于什么抓俘虏换钱,光是魔族克里根人就不稀罕铁拳人的明元。不向魔族克里根人投降加入梵仑会,那这些俘虏就会面临比死更为糟糕的结局。时至今日,人族仅有两名勇士能活着从魔族国度,欧弗王朝活着回来。而且这两人还没有背叛人族,加入到梵仑会的组织里头为魔族克里根人歌功颂德。

    当然,这两位哪怕回来,他们肯定在精神方面有一定的问题。好在他们两人的精神意志力经受过魔界国度欧弗王朝的残酷考验,依旧为人族显出自己的一份光明与力量。

    换成卡莱一族,那就不好说了。光是女王陛下的大哥,那个给自己取了个人类名字的梁文格,他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呢。他一天不死,不仅对艾罗兰王国,也是对铭恩王国的极大威胁。

    铭恩王国如今男少女多,男女比例极度不正常的现状可是他有份参与的结局。

    与此同时,同样将第二胎诞下,也在带孩子的林迪雅则是听着大床上传来的快乐之声,给自己的儿子,雅刚带上耳罩。毕竟外面的声音暂时不适合他,也不应该让他好好听。

    “哄完孩子了?”

    “你呢?第二胎又是个女儿,还是免疫法术攻击的。”

    对于迪雅的嘲讽,将白伦柔诞下的白海伦自然是笑了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自己连续两个孩子都是女儿。尽管自己还能继续生,可是她比起像曼莎一样进行快乐运动,自己却是有点担心下一胎的问题。

    “我想要个儿子。”

    “跟我要没用,你要找他。你看曼莎,都已经让人打了两炮,要不是为了咱们,现在她可是第三胎了。”

    就像林迪雅说的一样,这个家的妻子们自从全员沦陷,且全部进过产房后,基本都是没有什么矜持跟节操的。床上混战更是如同吃饭喝水一般的简单事情,更不要说她们十个人已经可以用千锤百炼来形容。

    “问题是,我现在的身子骨不行。得修养半年才行。迪雅,你就这样卡死他?”

    “这是报酬。谁让他有事助手干,没事干助手。我的肚子还有孩子,可都是他做的好事。别忘了,他,还没给我薪水呢。”

    “给你一个儿子不好?雅刚会生火的。”

    “那叫意外收获。”

    林迪雅才不管这么多,孩子可不是钱……

第696章 但是……() 
新历纪元427年3月15日

    桑农公国,玉山岛,琅峤城租借地

    啪!唰啦咔!

    “呼!这马伦杠杆还挺不错的。马林公司的枪,其实也没有传闻中那么糟糕……”

    首次使用马伦杠杆马枪的白丁香完全没有看某个试图从下水道出口逃窜的持刀劫匪迸发出如何的血花,而是认真端详起手中使用十发固定管状弹仓的马枪究竟有什么样的机构能让自己使用得舒服点。

    尤其是她打完管状弹仓,展开的扳机护圈触发空仓挂机的机制,没有办法收回来的时候。她是不得不根据说明书的方式,顺着观察口按了一下送弹板,接着一手将扳机护圈收回来再扣动一下扳机。怎么说呢?手感已经很不错了。之前的马林公司老板上吊自杀究竟是怎么回事,她也不觉得马林公司会发生这种事情。

    很显然,白丁香并不知道马林公司的老板现在是林迪雅,也不知道林迪雅是一名接手的新老板。马林公司现在能够对外进行销售,那也因为马林公司现在是林明顿武器公司麾下的子企业,跟在林明顿这棵大树下面好乘凉而已。

    “丁香,你这枪还是那么准。”

    “没有之前好。”

    对于丈夫的赞许,白丁香可是一脸的无奈。毕竟她之前怀孕分娩,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没有接触枪械,也没有拿起枪对着某些需要用枪解决的敌人进行处理。同时她也开始感叹另一样东西,那就是为什么日麦人能保证自家安全,想必是日麦人喜欢杠杆枪,通过杠杆枪的高射速来解决各路上门来的宵小之徒。不过,说起来,来自于外面的强盗土匪数量是有所增加。原来再不愿意买一杆枪放在家里防身的兽型人劳工,现在都是迫于压力之下纷纷找租借地管辖部门申请持枪证,购买属于自己的枪械。

    针对如此现象,别说白丁香所在的络绯纺织厂,其他在租借地的工厂企业都是有一定数量的武装警卫来保证安全的。只不过比起络绯纺织厂,其他的工厂企业有不少都是从日麦帝国本土那里聘请而来的特殊武装人员。据她自己所知,这些人可都是以前跟铁拳人厮杀过的老兵,老兵一来……她都不用问这些人肯定不是一般的人士,甚至她非常怀疑他们真的会老老实实地干活守卫自己的岗位。

    当然,她的想法一点都没错。日麦人在租借地的佣兵哪里会是一群乖宝宝?而且,这里头的水非常深。像白海伦出身的极道分子家族,他们的人力派遣公司哪里会干一般的活?脏活加累活才是他们经常从事的工作类型。要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桑农公国的租借地一直以来都是小打小闹,最多就是三五成群的歹徒时不时地在租借地里头打家劫舍,结果让类似白丁香这样的持枪人士当场射杀,那正是他们在看不见的地方发挥出自己的努力与必要的作用。

    而作为最大的幕后策划者之一,鼓励民众抢劫租借地财富的桑农人,敦照子爵苗好根那是比谁都要为日麦人的佣兵感到无比地头痛。日麦人的佣兵说是佣兵,实际上就是正规军一样的存在。战斗经验丰富不说,最让他相当难受的是,他们还懂得如何抽丝剥茧,顺着脉络一点一点地往上缕,将一个又一个的通信联络站直接一锅端。

    “好根,又一个联络站被烧了。”

    “好一群日麦人老兵。不行。战略方面改一改!继续向宗主派哭穷,独立派的人能杀就杀。”

    “直接杀?”

    “暗杀。”

    苗好根还是有那么一些理智的,比起让自己手下送死,找一些安全程度高一些的工作才是让人们好好卖命的方式。否则哪怕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是有钱没命使也是白搭。因此软柿子——独立派这些罪魁祸首必须得灭掉。同时,他也担心另外一个事情,北方有一份报告,还是带血的。他看到的内容只有一句:血族!

    血族这个名词他思来想去,唯一一样能符合的,那就是指以血为生的吸血鬼。当年他的先祖跟另外一个人之所以能从传闻中的魔界活着回来,那就是因为被一头不吸人血的奇怪吸血鬼给救了回来。而这个吸血鬼也给自己的先祖交付了一个任务——杀掉喝人血的吸血鬼,直到现在的苗家男丁,也是没有忘记该任务的。不过吸血鬼的传闻已经消逝至少80年以上的时间,自己的初代先祖跟二代先祖可是把当时桑农公国疑似是吸血鬼据点的地方烧了一次又一次。干掉的吸血鬼脑袋至今还在敦照的博物馆中作为展品,向每一个在敦照生活工作的人们进行展览。所以,血族真的还存在吗?

    根据自己先祖留下的遗言,那个吃猪红不喝人血的奇怪吸血鬼貌似是世界上所有吸血鬼的起源,是所有吸血鬼当中第一个完全不怕太阳照射,可以大摇大摆地白天出来工作的存在。同时,他也是其他吸血鬼的克星,外面的很多吸血鬼非常怕他,更巴不得消灭他。可是他是一名亡灵术士,召唤死者灵魂予以拷问那是他的特长。想找他麻烦的各路敌人基本上是一个比一个死得难看,甚至连无关紧要的人们都是难逃他的利刃。甚至他从先祖的遗言中得知一个更奇怪的事,那就是这个吸血鬼居然是天使的门徒,是因为被魔族诅咒才变成吸血鬼的。

    后来的兴盟会在取得铁拳帝国大权,为了加强对整个国家的控制,派人窃取这位吸血鬼的鲜血样本批量制造身体机能远超常人力量的吸血鬼特种兵。而这样的特种兵不仅导致铁拳帝国在兴盟会统治时期先是工人大面积进行游行示威,反对兴盟会的特务统治政策,还导致接下来的日麦人大革命以及木棉城独立战争。尽管兴盟会仅仅用了五年就让这些事情暂时平息,但是……

第697章 这是……() 
(接上一章)

    随着魔族的入侵以及梵仑会的为虎作伥,以高压特务统治手段进行统治的兴盟会因为在战场上接二连三的战败而倒台。一个有着皇家力量扶持的执政党就此告别政治舞台,不得不沦为只能在政治权利中心之外的地区进行自己的政治活动。可是为了尽可能地得到支持,兴盟会做出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决定,那就是与梵仑会达成合作协议入侵桑农公国,裹挟部分的桑农公国子民跑到南边的荒蛮之地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度。

    再说得浅显一点,那就是兴盟会在梵仑会的支持下,跑到外面建立自己的独立王国。而作为代价,兴盟会则是要为梵仑会提供情报与相关物资的支持。好在他苗好根的先祖为桑农公国训练出一支属于公国的国防军,兴盟会试图组建的国家彻底被灭,仅有小部分成员流散到世界各地不知所踪。不过梵仑会却是趁此机会在玉山岛上疑似有自己的据点,这也是他苗好根为什么非得在玉山岛的战略要地之一,南部有着天然深水港的港都城进行大力投资。

    原因不为别的,他需要把这个地方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并且确保港都城没有任何梵仑会的势力以及可能逃过一劫的吸血鬼特种兵。特别是后者,由于吸血鬼的寿命与身体其他方面的素质比常人厉害,他是非常担心这世界上究竟还有没有吸血鬼特种兵活着。更麻烦的是,玉山岛目前仅有两个城市处于自己的控制,港都城不说,反正相关政府机构的人都是他的利益代理人;廊峤城……唉!要是没有独立派搞这么一档子事,他是可以保证现在的廊峤城建设得不比敦照差!而不是现在的一半残垣断壁,一半的灯红酒绿!更不是如今属于各路冒险者与枭雄肆虐的不法之地!

    至于血书上面的写的“血族”,那是在说玉山岛潜伏起来的吸血鬼特种兵准备从躲藏起来的山洞里头出来,趁机做一票肥的好过日子?不!现在都不是新年了,他们也没有可能出来搞什么庆祝活动,等着让各路赏金猎人收掉自己脑袋(时至今日,吸血鬼的脑袋依旧是地下黑市中,每颗价值五万明元的高价产品。尤其是被吸血鬼曾经伤害过的人们后代,他们手里面的刀可是等着用吸血鬼的首级进行治疗)。要知道铁拳帝国有不少人被兴盟会迫害过,甚至用各种酷刑虐杀致死。过去大权在手的兴盟会当然不会把这些小事放在心里,可是失去权势的兴盟会现在那就面临着比直接跳崖、跳楼、跳海之类还要残酷的命运。受害者们的后代如今可是与木棉城的民众走在一起,高喊着灭绝令的口号,一代又一代地追杀着兴盟会的成员。

    就像之前的牛头人一样,现在有些人估计是从牛头人身上学习到什么东西,十字架钉人加活剥皮可是非常适合兴盟会成员的。想到这里,苗好根摇了摇头,他是将这份写着血族的文件用打火机烧掉。根据先祖的经验,吸血鬼是夜战行家,因此他必须在夜战方面下点功夫才行。同时在下水道这种本身光线也是比较不足的地方,夜战的训练肯定能让手下们面对在一个个躲藏在下水道的对手的时候,不会让人一面倒地干掉。哪怕能打一枪,捅一刀回去也好。

    当然这只是理想情况而已,真实的战场上很多人连自己怎么死都是完全不知道,甚至连一丝一毫的防备都没有就直接死掉。因此对于廊峤城租借地诺林商行安全办公室内的乌海来说,他正在研发的最新一款毒剂就是专门用来进行无声无息无嗅的暗杀工具。

    “乌海?你这是……”

    “专门针对鼠人的毒鼠药。你们不觉得这段时间下水道的鼠人数量很多,甚至还有些家伙公然在晚上跑出来找吃的吗?我这可是防范于未然。”

    说完,乌海则是将自己研制的药剂灌进好几枚枪榴弹的内部,接着在一众伙伴的见证下将这六枚枪榴弹组装好,并且刷上诡异的青绿色外壳涂装。很显然,既然动用上枪榴弹,那就意味着乌海肯定会用杨曼半自动步枪或者其他能够安装枪榴弹发射器的枪械进行发射。

    “枪榴弹?不能用普通的35×32毫米无壳榴弹?”

    “装药量太少。实际上如果可以,我还巴不得直接用装进火箭弹里头,来一发狠的。”

    正如乌海所言,由于下水道的环境狭窄,完全不利于火箭筒或者无后坐力炮这两种会往后面喷射明显尾焰的武器使用(如果想被反冲的尾焰灼烧自己,那就请这位不怕死的兄台尽管一试,反正自己不珍惜生命的人也不会聆听他人的教诲与教训。自己愿意去死一死,可是与别人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他是思来想去,最好能在下水道里头实施的攻击方式就只剩下有效射程50米到100米之间的枪榴弹。

    而且他这回研制的毒鼠药其实不仅能把鼠人干掉,就连其他躲在下水道的杂七杂八人士也是可以一锅烩的。毕竟他不会单纯地制造一门只对鼠人生效的毒药,能够多功能多目标可以使用的毒剂才是最好的东西。就像自己老大所在的兵工厂里头,有相关的高层提出一弹多用的思路一样,他也希望自己研制出来的东西能尽可能应用在不同的场合。

    尽管自己家的贪睡鬼跟自己说过,一个口径绝对是不可能包打天下的。6毫米口径也仅仅是铭恩王国的权宜之计,是为了方便兵工生产与后勤补给才如此行事。日麦人的弹药多元化才是应对各种敌人的最终解决方案。更何况在真实战场上枪械永远都不是主要角色,炮,炮才是主宰战争的力量之神。枪械乃至刀剑,加上弓弩,再怎么说,在这个时代都只能算是防御型武器而已。

第698章 这样的生活也算是很不错了吧?() 
(接上一章)

    所以包括乌海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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