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神记-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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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毓秀点头:“一切小心。”
屠夫来到弱水湖前,摇头道:“霸山这小子,这么多年没有长进,竟然连这片湖也没有挪走。”
他长长吸气,后方的灵毓秀小狐狸和青牛不禁骇然,只见四周风卷云涌,天空中的云彩也被狂风席卷而来,向他们前方的这个只有上半身的老者口中涌去!
草原地势高,云彩比较低,但距离他们也有千百丈远,这老者吸了一口气,连天上的白云都被吸入腹中,强得有些离谱!
“这是,这是……传说中最顶尖的战技流派强者!”
灵毓秀心神大震,自从延康国师召集战技流派强者论道,战技流派的强者死的死逃的逃,也有人隐匿消失。
不过那一次论战,并没有出现最顶尖的战技流强者。
战技流强于肉身,而最顶尖的战技流强者有个特点,那就是他们的身体某一部位已经成神!
他们无需去刻意施展神通,一举一动便是神通。
显然这个只有上半身的老者,就是这样的存在。
屠夫吸饱了一口气,他们附近的云彩几乎被他吸了一空,然后一口气吹出。
哗啦,他们前方的弱水湖突然被掀了起来,水浪越来越高,像是一片海竖了起来。
这片竖起来的海在飞速后退,几乎是瞬息之间便被吹得飞入雪山之中,将雪山的大大小小的山谷填满。
他们前方,湖水干涸,连湖中的白骨也被吹飞,湖底虽然还有些湿,但并没有淤泥,淤泥也被刮得干干净净。
秦牧打开天眼看去,那笼罩湖面的轻纱也被屠夫一口气吹得没了踪影,不知飞往何处去了。
战技流派最顶尖的高手,并不会改变地理的法术神通,但是这样的存在肉身强大无匹,改变地理,改变天气,又何须法术神通?
“倘若能够拥有战技流派的肉身,御剑流派的剑术,法术流派的神通,岂不是无敌了?”
秦牧眨眨眼睛,跟上屠夫,他修炼的是霸体三丹功,霸体三丹功什么都好,就是没有神通,也没有炼体的法门,还没有剑法。
屠夫也正是因为他修炼的是霸体三丹功,这才没有将他的炼体的功法传授给他,免得耽误他的修为进境。
其实,村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其独到的功法,不过谁也没有传授给他。
楼兰黄金宫中一片惊呼,一口气,吹走了黄金宫前方的弱水湖,这等通天彻地的神通匪夷所思,岂能不让黄金宫的巫士大巫心神震动?
圣殿前,巫尊手持权杖而立,眼中两道金光照耀,落在正从湖底走过的三人身上,眼角抖了抖。
他是黄金宫的掌教,因为羡慕屠夫的强大肉身,所以在得知屠夫向天挥刀,被诸神所斩之后,便立刻潜入延康,灭掉抢走屠夫下半身的那个小门派,夺走了屠夫的下半身。
他深知屠夫的肉身要超过自己的肉身,因此毅然决然的切掉自己的下半身,换上屠夫的身体。
而现在,他噩梦中的情形变成了现实。
那位天可汗并未死,他活了下来,现在来找自己要回他的下半身了。
巫尊眼角剧烈抖动,转身走入圣殿,殿中的神龛上盘坐着一具具金骨,有人形,也有兽形,一共有十八个神龛,十七个神龛中都是金骨,第十八个神龛中则坐着一个蓬头垢面只剩下皮包骨头的老者,枯坐如死。
“大尊,天可汗来了。”巫尊拄杖,单膝跪地,伏首道。
那神龛中枯瘦如柴的蓬头老者张开眼睛,目光锐利无比,声音如枭:“我要你给我找的转世圣童呢?”
巫尊金灿灿的额头冒出一些细密的金色汗珠,涩声道:“还没有招到……”
那蓬头老者声音尖锐:“没有转世圣童,我这十七世的转世,岂不是都白费了?我距离成神,只差半步,半步!”
巫尊深深低首,不敢说话。
那蓬头老者厉声道:“有我在,天刀不敢为难你,但是我也不会轻易损耗性命来帮你。你将他的下半身还给他,立刻给我寻到转世圣童!”
巫尊心中一惊,突然一道光芒闪过,在他腰身上截了一道,让他来不及阻拦。
巫尊沉默,过了片刻,开口道:“嘉措师弟,你进来。”
一位巫王闻讯,连忙走入圣殿,躬身道:“巫尊有何事?”
巫尊抬起权杖,将他脑袋洞穿,然后切下他的下半身,与自己的身体接上,面色古井无波,躬身道:“师尊,弟子告退。”
第一百六十一章 完璧归赵()
那蓬头老者闭上眼睛:“寻不到转世圣童,你知道后果。”
巫尊躬身,带着屠夫的下半身后退,出了圣殿。他走出圣殿之后,只听殿内传来咀嚼声,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吃嘉措巫王的尸体。
巫尊眼角又抖了抖,腰身传来一阵剧烈疼痛,他只是粗粗的将自己放在嘉措巫王的下半身上,强行用法力将两者连接在一起,但是他们的血肉并未长在一起,骨骼、筋络、经脉、气血、精气不曾相连。
他必须要用秘药将两者结合起来,将嘉措的身体变成自己的身体。
他自从得到屠夫的下半身,以为此生的成就终于可以再进一步,没想到屠夫没死,反而寻上门来。而大尊因为肉身枯败,不敢与屠夫鱼死网破,以至于让他不得不放弃屠夫的下半身。
嘉措巫王的本事虽然不弱,但是还不如巫尊从前的肉身,想要炼回从前的境界,还不知要过多久。
巫尊忍着痛,带着屠夫的下半身下山,秦牧与屠夫和瞎子已经上山,在半山腰与他相逢。
巫尊放下屠夫的下半身,见了一礼:“天可汗。”
屠夫看了看自己的下半身,又看了看巫尊的腰身,摇头道:“你何苦呢?替我温养肉身两百多年,我肉身不死,还要多谢你。”
巫尊眼角又跳动两下。
秦牧取出那具金灿灿的下半身,道:“巫尊,你的身体还你,我留着也没有用。”
巫尊脸上肌肉抖动,声音沙哑道:“我用不着了。”
“用来炼宝也好。”
秦牧善意道:“我见你的身子还未曾接好,我也颇通医术,巫尊若是信得过我,我可以帮你接好。”
“你想趁机害我?”
巫尊冷哼一声,带着自己的下半身转身离去。
秦牧摇了摇头,叹道:“医者父母心,我打算借他的身体练手,再帮屠爷爷接上身体呢……”
屠夫笑道:“你的医术,我信得过。当然如果能回去找到药师,由药师亲自出手,那就更好了,不过回到大墟时间太长。”
他突然高声道:“老家伙,还活着吗?”声音嘹亮,传遍全山。
楼兰黄金宫圣殿中传来一个苍老尖锐的声音:“放心,天刀还不曾死,我怎么会死?”
“这老鬼,竟然还活着。”
屠夫冷笑一声:“早晚要你死!我们走!”
秦牧抱起屠夫的下半身,三人一起下山。
瞎子回头向山上看了一眼,若有所思道:“里面那人很强。”
屠夫舒了口气,笑道:“我没有下半身,估计不是他的对手,所以要你陪我一起前来,便是为了对付他。这个老家伙,转世了十七次,活了十八世,寿命只怕已经有万年了,却还不死。我与他斗过几次,很是厉害。”
秦牧失声道:“活了十八世?寿命万年?这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在大墟中应该见过活了不止万年的神魔吧?其实这世间,还有一些可怕的东西的,只是你现在还小,接触不到这样的存在。”
屠夫道:“那个老东西虽然不是神魔,但也相去不远,他知道许多往事,许多秘密。如果不是敌人,我也不会与他作对。”
瞎子点头道:“的确有一些可怕的存在。比如我的眼睛……”
他摇了摇头,没有多说。
秦牧心头微震,瞎子的眼睛是被人挖去的,但到底是谁下的手,瞎子从未说过,这背后又有着什么秘密?
他们离开楼兰黄金宫,与灵毓秀汇合,前往草原上的蛮族城市,秦牧在城中购买了一些药材,从布袋里取出一口大鼎,道:“屠爷爷,我先将你的下半身煮一煮,炼去巫尊的血和巫毒。”
他在鼎中放了一大缸水,将药材逐一放入水中,待烧开之后,漫着药香,这才将屠夫的下半身放入水中。
狐灵儿紧张道:“会煮熟吗?”
瞎子笑眯眯道:“待会闻到肉香味儿,便是熟了。”
屠夫怒道:“我的身体,神劈不死,岂会被一锅开水煮熟?”
煮了片刻,秦牧观看药水颜色,打开一个药盅,打开药盅,从中捏出几只晒干的红黑相间的蛤蟆,只有指甲大小,然后撒入鼎中。
那蛤蟆已经被晒干,但是入水之后吸饱了水反而活了过来,在滚沸的水中乱窜,吸收巫毒。
过了不久,几只蛤蟆中毒而死。
秦牧又换了一鼎水,如法炮制,反复炼了九次,将其中的巫毒淬炼干净,只见屠夫下半身的血液恢复红色,鲜血如同活过来一般,自动在血管中运行。
秦牧又煮了一鼎水,换上另外数十种药材,再煮屠夫的下半身,激发血肉活性,一直熬到深夜。
灵毓秀小狐狸都已经睡着,青牛也去睡了,瞎子坐在地上拄着竹杖打盹,只有秦牧和屠夫还守在鼎边。
秦牧拔出少保剑,递向屠夫,道:“屠爷爷,你的身体我切不动,需要你自己动手,将上半身下已经长出肉膜的地方切掉。”
“用不着你的剑,我用我的刀。”
屠夫拔出杀猪刀,咬牙在自己身下切了一刀,切掉伤口结出的肉膜,他修为强大,立刻用元气封住伤口,不让伤口流血。
秦牧将下半身从鼎中捞出,下半身的伤口还是新鲜的,无需再下刀。秦牧取出一个个玉瓶,小心翼翼的将龙涎涂抹在下半身和上半身的截面上。
这龙涎刚刚涂上去,只见一根根肉芽在飞速生长,仿佛一只只红色小虫子不断蠕动。
他没有立刻将两截身体接在一起,而是元气成丝,将一根根筋络和神经挑出,让筋洛相连,神经相连。
他指掌间涌出的元气丝越来越多,连接一根根肉芽,连接肉膜,连接肠胃,连接脊骨,屠夫的身体渐渐合拢,不过腰间皮肤还未生长出来。
秦牧最后在他的伤口处涂抹上龙涎,皮肤也自生长,将伤处连在一起。
他振奋精神,将屠夫扛起来,放在药鼎中,将最后一包药材倒入鼎中,生火慢慢熬煮。
大鼎中,屠夫双臂靠在鼎边,突然道:“牧儿,辛苦你了。”
秦牧摇头,笑道:“我随着药师爷爷学医多年,本事都是药师爷爷教的,算不得辛苦。”
“希望你不要像药师那样名声狼藉。”
水渐渐开了,屠夫舒服的吐出一口白色雾气,道:“对了,我刚才看你一直从那个小布袋中掏东西,这口鼎也是从里面掏出来的。你那布袋有古怪,让我看看。”
秦牧将布袋递过去,道:“这布袋是我从楼兰黄金宫的宝库里捡来的,不知怎地,布袋里面有亩许地大小,所以被我用来装东西。”
屠夫打开布袋向里面看了一眼,面色古怪:“牧儿,你在黄金宫的宝库中捡来的东西可不少啊。”
秦牧脸色微红。
“你跟瘸子学可以,但一定不要上瘾。”
屠夫叹了口气,道:“其实我们村的人各有各的毛病,瘸子喜欢偷东西,药师动不动就下毒,而且四处留情。我呢,从前太嚣张,向诸神出刀,瞎子呢又目空无人,而且骚情,聋子太傲,哑巴太有自己的想法,谁都不告诉。村长别提了,天天装作高深莫测的样子,婆婆又是一个惹祸精的性子。我就怕你把我们的缺点全都学会了。”
秦牧肃然道:“屠爷爷放心,我自从出村以来,还从未闯过祸,祖师对我很是满意!”
“那就好。你惹祸可以,但要能摆平。”
屠夫晃了晃布袋,笑道:“这种布袋我见过,叫做饕餮袋,是用饕餮的皮炼制的。大墟中应该有纯血的饕餮,但是咱们村一起上或许能够打得过。你这个饕餮袋用的皮,也不是纯血的饕餮皮,不过已经算是血统极高了。我从前见过的饕餮袋只有丈方大小,放不了多少东西,应该是用含有饕餮血脉的异兽皮囊做的。”
“原来如此。”
秦牧惊讶,连忙道:“我见过一些房子,从外面看不大,但是里面的空间却很大,这又是何故?”
“很简单,用含有饕餮血脉的异兽骨头,研磨碎了,混入石料中,或者粉刷也可以。这样一来,内部空间便会变大。”
屠夫道:“饕餮是神兽,龙的一种。这种神兽只吃不拉,肚子里的空间辽阔得很,皮用来炼制饕餮袋,骨用来造房子,都很有用处。只是纯血的太少。”
秦牧守在他身边,爷儿俩聊着天,不知不觉间秦牧坐着睡着了。
等到他醒来时,只见鼎下的火已经熄灭,正欲添火,旁边屠夫的声音传来,道:“牧儿,不用了,我感觉身体已经没什么大碍。”
秦牧连忙回头,只见屠夫已经穿戴整齐,身上穿了条新裤子,是秦牧在买药的时候顺带买来布料,先做好的那件裤子。
这老者上身是宽松大袍子,脸上的乱糟糟的胡子也被刮得干净,显得清清爽爽,不怒自威。
屠夫上下打量他,连连点头:“你已经长大了,从前我们帮你,现在你已经可以帮助我们了。很好,很好……”
瞎子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杀猪的,再说下去你便走不掉了,你的那个徒弟追上来了。”
屠夫向外走去,道:“你的饕餮袋中有一个神之手骨,我先帮你收着。这东西,你现在还拿不得,那尊神还活着。你拿着的话,只会给自己遭灾。”
秦牧吓了一跳:“手骨的主人还活着?”
第一百六十二章 公子喜欢()
“当年我从天上砍下来的,当然还活着。”
屠夫和瞎子一前一后,渐渐远去,他们脚步虽慢,但是速度却很快,屠夫的声音传来:“这是我用下半身换来的手,不过上面的神肉估计被人当成灵丹炼了吃掉了,只剩下骨头。”
“牧儿,记得回村过年!”瞎子的声音远远传来。
秦牧目送他们远去,露出一丝笑容,冲他们的背影挥手:“过年时我一定会回去!”
瞎子仿佛看到他在挥手,头也不回,只将手臂抬起来挥了挥。
“瞎爷爷的确厉害。”
秦牧赞叹:“这么远都看得一清二楚。”
没过多久,一个厚重的声音遥遥传来,在草原上空回响不休:“秦师弟,师弟,弟——”
秦牧听到是霸山祭酒的声音,连忙高声道:“我在这里!”
那个声音还在呐喊:“秦博士,博士,士——”
秦牧又应了一声,不过霸山祭酒的声音还在遥遥呼唤,秦牧回过神来:“霸山祭酒距离这里只怕还有几百里远呢,他的声音能够传到这里,我的声音却穿不了他那么远。”
灵毓秀醒来,连忙道:“放牛的,我来!”说罢,挥手便是一道炎火神通,一个火球在半空中炸开,火浪滚滚。
秦牧暗赞一声聪明,笑道:“没用的,他距离此地还有几百里,看不到。”
狐灵儿和青牛也醒了过来,青牛东张西望,不见屠夫和瞎子二人,问道:“老老爷呢?”
“已经走了。”
秦牧听到霸山祭酒还在喊,换着花样儿叫他,叹了口气,霸山祭酒的嗓门的确大,也很能说,很难想象这么糙的汉子竟然这么能说,道:“我们先去边关方向,霸山祭酒寻不到我们,一定会去那里。”
青牛现出真身,秦牧带着狐灵儿上了牛背,灵毓秀也跳上来。青牛放开脚步,向边关奔去。秦牧看了看身边的女孩,道:“你的伤痊愈了吗?”
灵毓秀点头道:“连疤痕也不见了。你看,我腰上原本中了一剑,现在已经完全好了。”
她掀开衣衫,露出腰肢,侧身道:“就在这里。”
她的肌肤很是细腻,即便是腰间也很白,应该没有出去晒过太阳。秦牧的皮肤原本有些黑,他小时候大夏天经常光着膀子在涌江中游泳,被晒得炸皮,有时候还被涌江里的大怪鱼在屁股后面穷追猛赶。
这些日子到了太学院,秦牧没有脱光撒野的机会,皮肤渐渐变得白了,但与灵毓秀一比,秦牧还是显得有些黑。
秦牧伸出手指,在她伤口处摸一下,还是能够感觉到伤口处有些凸起。
灵毓秀觉得有些痒,咯咯笑了起来。
秦牧道:“你不要动,我帮你把这里的淤血化开,否则这里会一直鼓鼓的。”
灵毓秀连忙不动,掀着衣裳,秦牧将自身元气化作青龙元气,指尖一丝丝元气穿梭,小心翼翼的控制元气钻入她的肌肤之中,化解淤血。
灵毓秀只觉麻麻的痒痒的,又咯咯笑了起来,道:“你弄的我好痒,我那里有一块笑肉呢。”
秦牧头也不抬,道:“忍着,一会就不痒了,会有些疼。”
过了片刻,灵毓秀感觉到有些针刺的疼痛,连忙低头,只见秦牧正在用天香丝帕擦去肌肤中渗出的淤血,淤血流出之后,皮肤上没有任何痕迹留下。
灵毓秀放下衣衫,眨眨大眼睛:“神医,人家背上还有几道伤口,不知道有没有留下疤痕……”
狐灵儿脆生生道:“你背上的伤口是我涂抹的,给你敷药之前,我已经帮你挤出了淤血,不会留下疤痕。”
灵毓秀看了看她,小狐狸笑得很甜,很假。
“哼,狐狸精!”女孩和狐狸精同时想道。
狐灵儿眨眨眼睛,道:“毓秀姐姐,你今年多大了?”
灵毓秀目光闪动,道:“你多大了。”
“我十二岁。”
“我十六岁。”
“你比公子大一岁呢!”
……
灵毓秀有一种小狐狸扑过来在自己心窝子里猛插两刀的感觉,很是受伤。这只狐狸虽然是个小不点儿,但是却出招狠辣,突如其来,让她防不胜防。
她早就看出来小狐狸不怀好意,每天晚上故意往秦牧被窝里钻,装作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卖萌可耻,连一点矜持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