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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阳间鬼差第一人-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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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子停下了抹了把脸,他将语调扬了扬:“大哥立马问了要什么,他说的倒是轻巧,说要一对阴年阴月生的母女性命,来换大嫂和孩子的性命。这哪里还了得,我当时立马叫了停,村子里都是敬鬼神的,这么个过路人的话,我从一开始就不相信,他若是谋财,也就算了,可我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想要害命。他也不反驳我,只把我和大哥带到了屋子正中,大嫂尸首是放在局子正中的,他让我们兄弟俩探了大嫂鼻息”村长的声音压抑了下去,他吞了口口水看向我:“我当时简直不敢相信,死了七天的人,都已经生了尸斑,竟然有了气,就这么活了。”

    我觉得心口猛地一震:七阴还阳,四个字霎时浮现在了脑海里,“后来呢?”我努力克制住心里的不安和莫名涌上的激动,示意村长继续说下去,他绞了绞手:“我那时心里惊讶,但更多的是害怕,人死了,哪还有活过来的道理?如果说借尸还魂我还算听过,可竟然要杀人来救人,我万万没想过,从那人房里出来后大哥就一直没说过话,我心里明知有什么不对劲,就一直盯着他,但最终熬了几日几夜后到底没能撑住。鬼节前一晚他趁我忍不住打瞌睡时候一个人出了门,等我发现,他已经带着个麻袋回来,里面是两具尸体,他终究还是做了,当时那鲜血淋漓的样子,我到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怕的要死,他嘱咐我千万不能让村里人知道,我哪来还敢让人知道?大哥把尸体给了那人,做法的过程,我俩都没看到,但做完了局子后,大嫂的确活了过来,活生生坐在屋里,除了人比起先前有些不灵光,话也少了不少,其他似乎一切正常。”

    “那男人当夜就走了,我和大哥虽说提心吊胆,可之后日子实际上却过得平平常常。那女人和小孩是哪儿人我不知道,但山里强盗野匪多得是,出了事也是平常,我便只能祈祷别找到我们头上。到了鬼节,大嫂突然要生,请了接生婆,突然屋里冲进了两只野猫,大嫂像是着了慌,竟然推开了所有人逃出了村子,一个就要生了的孕妇,跑的却跟脱兔似的,转眼就没了影子,大哥连忙循着血迹去追,在林子里转了一晚上,但找到天亮都没找到。我和几个弟兄打死了那俩野猫,结果”村长看了眼祠堂外枝干上干枯晃荡的猫尸:“从那以后,村里就来了猫鬼,夜夜的叫,村里凡是母亲过世的孩子全不见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请人做法全不奏效。”

    “所以你们就造了这座祠堂?”我问,“是啊,是那人男人让我们建的。”村长点头回答:“那时离那男人离开已有三四天,那天夜里我正带着村里人去找大嫂还有那些失踪的孩子,没想到竟然在村子不远的山头碰上他。他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像是方才赶回来。他一遇见我就说是算到了村里的灾难,要我建座祠堂。把先前那对母女的尸体,和在大嫂分娩时房间里打死的那两只猫尸一道糊进当时做法用的房间墙壁,但千万记得要把猫头砍下供奉起来。祠堂建成之前,还要燃香火撒纸钱,堂中立好招魂播,这样等祠堂建成就成化解灾难。”

    “原来如此。”村长张了张嘴还打算说下去,诺璃突然发出一声轻叹,“我差不多也听明白了。”我跟着应了一声,我擦了擦额角冷汗,不得不说,这故事听得我心惊胆战。那男人做的局子是七阴还阳应该不会错,可七阴还阳局这阳间人自作聪明做出的局,比起真正的阴局少了两物,不可能让人真正死而复生。如此一来即使局子做成了,那女人醒来后也只能形如走肉,换句话说是成了活尸,活尸三魂六魄不全,却偏偏也是有身有魂,只可说是非人非鬼,半人半鬼,这么一来,方才对付鬼怪用的符咒对之不起作用也就说得过去了。

    “可是。”我看了眼诺璃:“村里后来为何会引来了猫鬼,按先前八爷说的,猫灵会引人入聻并不奇怪,可为何要专挑没了母亲的孩子?”事情的大概我是弄明白了,可这后来的事,我却是怎么也想不明白了,我说着心里莫名一痛,如果这是真的,那之前我险些被引入聻境,或许也是因为自幼丧母的缘故吧。

    “其实这也简单。”诺璃答道:“那人做的什么局我并不清楚,可之所以要一对母子鬼,是为了将那女人的魂魄拖住在阳间,好有足够功夫做成局子。那死去的女人虽然突然暴毙让人可怜,却也是因为阳寿已尽,倒是没什么怨念,一般的鬼过了头七自己就会去投胎。想要将之魂魄牵留在人间,最简单的就是找几只凶鬼将之缠住。说起留鬼入阳的法子,最常见的其实就是赶尸术,赶尸首先要让尸体站立,而要想起尸,就得将尸体里的三魂六魄留下半许,其实说白了就是做活尸,只是到了地方,尸匠会替亡魂超度,所以不会有事。一般的术人起尸用的是自己养的鬼仔,鬼仔都有养鬼的容器,而那人恐怕是手头没有鬼仔,便想到了用厉鬼。”“所以”额头的冷汗莫名又滴落下来,我冷冷接到:“所以他就想到了母子鬼?厉鬼这东西,平日里不想碰上时好像到处都是,可真要找起来,太平的地方,倒也是不容易的。这么一来,要想在短时间找到几只凶鬼,最容易的就是母子鬼,仔鬼早夭怨气深重又是不知天命的年纪,不会自己去投胎,而母鬼护子心切,哪怕招来了鬼差,自己魂飞魄散也会护住仔鬼,这样一来,就正好顺便护住局子里的鬼!”

    诺璃轻轻点头:“局子做成,女人的魂魄虽不全,但比起赶尸常用的法术,想必还是大有不同,三魂六魄留住了大半,那女人也就成了先前说的样子,虽不算真正的活人,但从外在看来,已与活人不差分毫。如果那男人多做一步,或许事情就可以简单结束,可他偏偏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那对母子鬼没送走,就这么跟在了女人身边。结果碰上女人分娩的日子正是鬼门大开,又恰巧撞上两只野猫冲进屋里,猫性本阴,那对母子鬼就这么附在了猫身上。厉鬼凶狠,先前做法又百般缠着女鬼,那女人虽然有了些生气,可到底和一般活人不同,必然是看见了那对厉鬼,才会受了惊吓逃跑。而后来村里的孩子失踪见到猫鬼,就是因为母子鬼中的母鬼,因为丧子悲痛,说的可笑;那厉鬼恐怕是出于母亲对孩子的爱护,引了村里的孩子,却不想偏偏两只野猫才被鬼附身就被杀死,阴差阳错成了猫灵,猫灵通聻境,又把那些个孩子引进了聻境,结果害了无数人命。”

    “至于后来建祠堂其实只是掩人耳目,那对母子是他让人杀的,局子又是他做的,不管什么事,瞒得过活人,瞒不过死人。之所以会急急忙忙回来,是因他先前见过那对厉鬼的厉害,想必是怕反噬,放招魂播是为了引附近的孤魂,也就是为了引来那对母子鬼,而且鬼本就会找自己生前肉身,将鬼引来后又将尸首糊进墙里。”诺璃说着低头看了眼瘫倒的墙壁下压着的符纸:“并事先在墙里添置了符纸阵法,便以此压制住了那对厉鬼。又特地用神龛来放猫头骨,借祠堂香火来压住猫灵的阴气,应该也是为了保险,恐怕还有些噱头,好遮人眼目、瞒天过海。”

    “可要是这样,这局子应该已经做得天衣无缝,根本不该发生这样的意外,为什么今天,两道局子会一同破了”诺璃思索起来,“大概是”嗨,这还不简单么,有哥在的地方,甭管天南海北,打哪儿哪儿闹鬼!这咱不都习惯了吗!我张了张嘴实在没好意思说出来,“大概嗨,你不都说了是意外了么!”我摆了摆手,诺璃摇了摇头:“一定有原因,”她不觉间又轻轻攥住脖子里的玉佩,她向祠堂外跑去,“干什么?”我一怔,“去找做法的人!”“什么?!”我惊得一叫唤,还没来得及理论,诺璃已经没了影子,得,这都二十年的事儿了,要换成黄花菜那都发酵了,那做法的缺德小子就算没遭报应上地府报到去,人家肯定也找个地儿歇着颐养天年了,哪儿还会呆在这么个不安定的地方哪!

    不过,得,我急急忙忙也跟了上去,“高哥!”媛媛想要跟上,我忙把她拦了下来,这会儿外头可不安定,不止那女人的活尸二十年前的事情今天又重演了一遍,那被引下聻境的人恐怕不会只是我一个,更让人害怕的是,这便是等于说,在那女人来前,那对母子鬼和猫灵就已经从阵里逃了出去,被困了二十多年,要是正常人都肯定得精分,何况这可是厉鬼,那可不是随便撒撒泼骂骂人抓抓头发就完事儿的!我咬破了指头写了张净身符递给她:“我不知道诺璃要干嘛,你们留在村里,找个房间呆着,把符贴在正梁上,等我把外头那些厉鬼先收拾了再说。”

    我说完出了祠堂向着林子深处跑去,突然耳边一阵尖锐的巨响,我吓的顿时停住了脚步,这声音听起来是枪声!

第五十章 同心蛊(上)() 
惊飞的夜鸦冲撞过悬挂的猫尸,晃动出悉悉索索的声响,一缕青烟顺着杂乱的灌木丛袅袅升起,“碰”的一声闷响,好像是什么重物摔落在地上,我猛地退了两步,不远草丛里传来一阵叫骂,“等着瞧吧,白爷不会放过你的!”

    两个男人一脸狼狈惊慌失措的冲了出来,我一哆嗦连忙往兜里一阵摸索,我觉得脑门一冷,丫的,这可不成,看看,这俩小子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哥自打当上鬼差,一条小命跟挂在奈何桥上似的,好容易练得一身本领分分钟教会阿飘投胎做人,万一在这俩不知名不知姓的小子手里玩完儿,咱下地府之后还不被那些个曾经被咱教育了的阿飘嘲笑?好男儿志在四方啊呸,不是,是能屈能伸,我眼睛一闭,我得说点儿好听的,维护世界和平人人有责嘛!我正琢磨着,我刚要开口,没想到俩弟兄头也不回一溜儿小跑就我跟前跑了过去,呵,我不由愣住了,看来哥这不愧是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这还没说话别人就知道咱的意思了。

    我吁了口气,咱这任务还没完成呢,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得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我撒腿就跑,“等等!”身后传来一声轻喝,一人步履闲散从林子里幽幽走出,我停住了脚步,空气仿佛凝重起来,我小心翼翼撇回过头,隐约映入眼帘的一缕衣角,随风飘扬,染着一分鲜艳尚且湿润的血色,他手里握着一把土枪,我一咬牙,看来这下是逃不掉了,好一番杀气扑面而来。

    血腥气在空气里隐约的浮动,地上枯枝烂叶被踩碎的声响悉索回响在耳畔,越来越近,我死死咬着牙关,这小子绝非等闲之辈,咱要再这么傻站着,估计今晚都赶得上和七爷八爷一块儿吃烛光晚饭看月亮了!

    我微微斜过眼,那人的影子几乎和眼前自己的影子重叠起来,脊骨泛出一股子凉意,我再也不容多想,我脚下一扫猛地一转身,那人手里的土枪猛地飞了出去,我嘴角一勾,没了家伙,哥连鬼都不怕,还怕你不成?

    我用尽全力狠狠一挥拳,拳头冷不丁在那人身上落下一声闷响,我一阵得意,谁知正在此刻,肩胛被猛地反手一扭,我一个扑棱被按在地上,好家伙,感情早有准备!整个人被锁住压根没法动弹,我一下子有些懵了,颊角被地上的枯枝擦的生疼,可却早已经习惯。那么多次九死一生都经历过来了,哥堂堂一介鬼差,要就这么死在一个盗墓贼手里,这说出去,哥就是下了地府也不安生!

    我将手臂顶在地上狠狠一背身,肩胛处的骨头发出“咔”的一声轻响,随之而来的剧痛让我险些支撑不住,我咬紧牙关冲着那小子面门用力就是一脚,他却在一霎那怔住了,竟然傻傻呆着不躲不闪,鲜血顺着额头滴落下来,他带着的宽大的遮挡住面容的帽子飞落在了地上。我顿时也傻在了原地,我愣愣看着他,过了好久才从喉咙里艰难的低声喊出了两个字:“张煜?!”

    我傻傻坐在原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手臂晃晃荡荡的垂着,我小心翼翼的试着动弹了一下,结果痛的“嘶”的吸了一口凉气。张煜皱了皱眉站起身,他在四周溜达了半天,手里抓这些不知什么杂草模样的玩意儿一言不发的走回来。我紧张的死死盯着他腰里那把土枪,他抹了把额头上的血渍,慢吞吞的解下土枪丢在地上,我心里顿时一松。

    “把上衣脱了。”他头也不抬,一脸淡定的轻声说了一声。“什么?!”我先是一愣,随即吓了一跳险些没蹦起来。这小子跟咱抢媛媛也就完了,感情这会儿知道哥才貌双全比不上哥干脆就打算一箭双雕,先收萝卜再收菜了我呸,这都什么年月了,您老还玩儿偷菜哪?!

    “切。”张煜冷冷哼了一声,他一把抓起我手臂,“忍住了。”他小声嘀咕了一句,还没等我回过神,他手里猛的又是一用力,我这会儿“嗷”的一声一个激灵一下子跳了起来。“你你你我不就踢了你一脚么?!”我气急的一声尖叫,张煜又哼了一声:“还好,只是脱臼,给你接回去了。”他把手里那一堆草丢到我手里:“活血化瘀的,自个儿敷上吧。”

    “谢了。”我试着扭了扭胳膊,疼痛比起之前已好了不少,张煜坐在一边从衣服上扯下丝缕布条,将剩下些草药嚼碎了敷在布条上包裹在额头的伤口上。他点燃了一支烟,幽幽的抽起来。我学着他的样子包扎好了伤口,我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开了口:“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记得很早之前你就问过这个问题了吧?”张煜抖掉些烟蒂回答的漫不经心,“但你应该没回答完全吧。”我淡淡道:“你只说你盗过墓而已。”“嗯。”张煜懒散的应了一声,他将烟头丢在地上,慢慢碾熄,火光黯淡下去,最终消逝。“记得这个吗?”他从怀里掏出一块碎玉,玉上的血色全然透进了玉里,红的泛出一丝乌黑。“是那个盗墓贼的遗物。”我皱了皱眉,张煜点头默认:“他说要找的那个人,就是我。”

    他要找的人黑无常?“黑白无常,早个把年数,干这一行吃饭的人,应该没有没听说过的吧。”张煜轻轻哼了一声,“看来你小子倒是有出息哪。”我微微扬起嘴角:“那为什么收手不干了?”“这个么”张煜垂下头,他又掏出支烟,默默望着,迟迟没点:“我会去盗墓,是迫不得已,但那个人不,或许该说那群人,他们想要的,绝不单单是钱。”

    “我们找的,可不光是金银财宝”蜻蜓点水穴里那个一口黄牙,满脸血渍的盗墓贼狰狞的面孔突然在一瞬间浮现在了眼前。“你们在找的,到底是什么?”我浑身一震,仿佛是那人的魂魄,突然从地底间游荡出来一般,冷冷的望向我,死死盯住了张煜。“话可不能这么说,是他们,和我无关。”张煜冷冷回答:“他们接下这笔生意时,我已经打算收手,那自称白爷的小子也是。找到他们的老板给了一笔极为可观的价钱,要他们去找几件东西。可如果我们两个都收了手,这事就根本不可能干成,所以委托这笔生意的老板当时下了张帖子请我们两个都去见他。这种事压根不稀奇,知道古冢老茔的主子多得是,敢自己动手的没几个,找些个干这行的帮忙给点钱赚个差价不算什么,无非这次给的钱比往常翻了个个儿罢了。我那时去意已决,压根没有出面,那小子一个人去了,他本来也早不想混这一趟浑水了,但回来后却对那桩买卖格外热衷,我那是既然出了这行,也不屑问什么细节,只听说那时的谈判,除了加了不少钱,那老板出了另一个条件”“是什么?”我忙问,“不知道。”张煜微微眯起了眼:“这正是我现在想知道的。”

    “我只能告诉你一件事。”张煜一脸平淡,语气不惊不缓:“他们现在,跟我们,恰巧走的是一条道。”他的眉梢勾的更紧了些:“我们走在一道也算有些日子了,你好像也一直没说明白,这么久,我们找的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是”我话到嘴边硬生生又给咽了回去,咳咳,你看看啊,哥最近诸事不顺,连抽空打个电话的时间都没有,咱那诺基亚放在包里都快长蘑菇了,咱这都老久没见着白萝卜和小强他兄弟了,但他俩老人家说的话咱这有情有义可句句记在小心肝儿里,九煞鬼卷的事不能让旁人知道,何况湘西这地儿人杰地灵的,除了僵尸,多的就是尸匠蛊婆,万一被哪个打酱油路过的术人看去听去了可就更是大事儿,阎王爷到时候就是把咱往油锅里涮个三回也不解气嘛更重要的是,你看啊,这么个高危高难度的国家,啊呸,地府x级机密任务,张煜这倒霉小子万一知道了,以为咱把他拉来是当垫背的,乖乖,自打二宇走了,咱被这食宿费折腾的,还带着黄符那么个吃干饭的小子,哥可连给自个儿买纸钱的大子儿都不剩了!

    “罢了。”张煜摆了摆手,“别介,这样一来,我俩正好扯平了。”我伸出手咧嘴笑道:“看来咱俩还得好好继续合作一阵子哪。”张煜哼了一声懒懒握了握我的手,“不过”他顿了顿:“有一件事,我觉得有必要和你摆明了谈一谈。”“什么?”我一愣,“关于媛媛。”张煜的脸色露出一抹少有的严肃来:“你应该不会忘了吧,我这一路会跟你们来,是为了保护媛媛。这一路有多少生死关头,你应该也已经看到了,现在,就算你不想,姓白的小子那头的那趟浑水,你也不得不踏进去了。死人如果还好对付,活人就没这么好对付了,媛媛今后要是还跟着我们,我不管你在不在乎,可我在乎。”

    “我知道了。”我低声回答,张煜的话说的我浑身莫名的不舒服,的确,最初是我把一切想的都太简单了,咱那会儿不就是想借这么个机会看看祖国大好河山顺带着功成名就抱得美人归,谁知道你丫的,楼主整个儿就一大坑,你丫的为了凑字数折腾的这么多灾多难的,哥这天天一条小命儿跟吊在立交桥上似的,你小子对得起谁哪你?!

    “其实我也早就这么想过了。”我说,的确,我不知这么想过无数次,可不论是因为每次媛媛的坚定,还是自己的不舍,我偏偏,每一次都没下定决心。张煜的话像是一杆子猛地把我打醒了:“湘西是最后一站了,这时候让媛媛回去,她一定不会答应,但接下来的日子,不如到城里找个旅店让她住着吧,等事情结束了,我再送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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