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民国影后-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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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人一直到打到上气不接下气才停了下来,也亏得他一副痨病鬼的模样,不然,陆秀真担心那个叫大毛的孩子会被他打坏。
“今天老子心情好!便宜你了!”饶是如此,他也依旧一脸的意犹未尽。
他的心情的确没办法不好,收起烟枪,他拿出那个原本属于陆秀的钱袋亲了一口。怎么说也在马桶里泡了半天,钱袋上的味道没那么容易散掉,亲完,他脸上的表情果然变得有些诡异。
陆秀捂着嘴,差点没笑出声来。
“老爷叔,今天就别去赌了……”
“你懂什么?今天早上起来听到喜鹊叫了,手气肯定不错!赢了明天给你们买肉吃!”
陆秀终于知道他们为什么会住在这样的地方了。十赌九输,染上了赌瘾,百万家财都能输得底朝天,还能有个地方住就已经不错了。
几个孩子大概已经料到了那袋钱的结局,一个个哭丧着脸,肉痛不已。
幸亏此时,那个男人已经转身离开,不然,看到他们露出这样的表情,肯定又是一通好打。
不知是不是憧憬着在赌场大杀四方的美好景象,男人双眼放光,哼着小曲,连原本虚浮的脚步也踏实了。
此时夜幕已经彻底笼罩了大地,借着夜色的掩护,陆秀成功跟着男人来到了赌场门口。估计是难得有钱,那男人进的赌场规格不低,不仅霓虹闪烁,门口还停着不少小轿车。
现在这个样子肯定没办法进去,陆秀脱掉了披在外面的死人衣服,又整理了一下头发,这才抓住机会,跟在一个独行的男人身后混了进去。
这个时代身为女性大部分时候都处于劣势,但有时候却也是种优势。不少男人进赌场的时候都带着女伴,成功混进去之后,陆秀的存在根本不引人注目。
不愧是在这个时代都能挂上霓虹灯的赌场,这边的规格的确很高,各式各样的赌台赌具令人眼花缭乱,要不是里面的人依然一身民国的打扮,陆秀几乎要以为自己是不是误入了八十年代赌片中的场景。
里面空间很大,但架不住人多,依旧烟雾缭绕,空气浑浊至极。陆秀找了半天,才在转盘台前找到了那个指使那帮少年抢了她钱的男人。她深吸了一口气,抓紧了路上捡的一片锋利的竹片,心脏狂跳不止。
她现在才意识到,人一旦被逼到了绝境,真的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没错,她打算凭着这片竹片逼那个男人把钱还给她。这个时代的赌场身后站着的都是各种各样的帮派,那些帮派虽然在后人眼中都是些黑恶势力,但其中不少人却有着后世所没有的豪侠之气,最敬重敢作敢为的汉子。
她虽然不是汉子,却也打算在这边赌上一把。赌赢了,拿回钱她跟孩子都能活下去,赌输了,反正左右不过是一个死字,与其慢慢饿死在街角,她宁可死在这里!
赌场里到处都是四处巡视,维持秩序的地痞流氓。估计因为她是女人,虽然有人注意到她神色不善,但也没怎么往心里去,大概是把她当成了过来抓赌徒回家的老婆。一直到她杀气腾腾地扑向那个男人,用竹片抵住了那个男人的颈动脉,所有人才猛然回过神来。
陆秀的运气真的不错,那个男人本来长得就不高,加上抽大烟亏空了身体,没怎么挣扎就被她轻松控制住了。
出了这样的变故,原本还人声鼎沸的赌场刹那间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般安静了下来。
“怎么回事?你是什么人?有话好好说!”大概是竹片缺乏威慑力,几名男子立刻杀气腾腾地扑了过来。
陆秀连忙心一横,避开颈动脉的位置在那个男人的脖子上狠狠划出了一道口子。
“别过来,你们要是再过来,我马上割开他的颈动脉!颈动脉你们知道吗?就是人脖子上最粗的那条血管,只要一割开,血马上能够溅到天花板上!”
没有人想看到血溅天花板这样的景象,几名男子的动作果然停了。
“你别冲动!别冲动!有话好好说!”为首的男子一脸紧张,生怕陆秀手抖真的在这里闹出人命来,身为在赌场维持秩序的抱台脚,他们最怕的就是出现这样的状况。
陆秀深吸一口气,说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台词:“小女子冒犯之处,还请各位大哥海涵!我也不是故意要给各位大哥添麻烦。在这里动手,就是想请各位做个见证。不是我滥杀无辜,而是这个男人死有余辜。”
看到所有人都露出了一脸等着听八卦的表情,陆秀连忙接着往下说。
“小女子父母双亡,独自一人到这上海滩来寻找生路。没想到初到上海,就被这个男人派出的几个小朋友抢走了全部家当。不仅如此,他甚至还打算把我抓起来卖到窑子里去!要不是我运气好,如今早已身陷魔窟。如今我身无分文,就算没有被卖到窑子里去,也只有饿死一条路。小女子思来想去,觉得反正横竖都是一死,不如拼了一身性命,除了此獠。也省的以后再有无辜女子被他祸害!”
这番话陆秀说得义正词严,深得后世即将英勇就义的英雄豪杰的精髓。她之所以特意强调对方要把自己卖到窑子里,就是因为这边就是之前水生指的杜先生的地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既然杜先生对逼良为娼深恶痛绝,那么他的手下就算只是摆摆样子,也必定不可能跟那个男人同流合污。
陆秀说完,冷冷一笑,抓紧了手中的竹片,这就准备除了此獠。
“女侠!女侠饶命!别……别杀我……我把钱还给你……”果然,她才刚刚摆出架势,那个男人便吓得屁滚尿流,连连求饶。
“钱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看不惯你逼良为娼的险恶嘴脸!今日留你一条性命,之后也不知有多少无辜女子要因为你生不如死!”其实,对陆秀来说,钱才是重点,但既然已经在COS女侠,戏当然要做足。无它,谁让这个时代的英雄好汉就吃这套呢?
“女侠饶命!不敢了!我以后再也不敢做这猪狗不如的事了……饶命啊……”那个男人面对那几个少年的时候明明恶如虎豹,如今,却乖顺得仿佛绵羊,浑身瘫软。陆秀一个女人,哪里能够撑得住他一个男人的重量,竟然被他从怀里滑了下去。
发现自己奇迹脱困,那个男人连忙一个翻滚,躲到了赌场那几名男子的身后。
留下陆秀捏着竹片,欲哭无泪。果然,女孩子的身体还是太弱了。
就在陆秀愣神的时候,赌场方面的几名男子已经上前,扣住了她。陆秀心中大急,难道刚刚的表演失效了?难道后世关于这个时代帮派成员的描述都是骗人的?
“放开她!”就在几名男子交头接耳,犹豫着该怎样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空气中忽然响起了一个好听的男声。
声音清朗浑厚,虽然不带一丝感情,在陆秀听来,却如冬日暖阳拂过寒冷的冰面,让人浑身为之一暖。
她循声望去,看到了二楼上一道纤长的身影。那人一身黑色西服,身材挺拔,不知道怎么回事,大晚上的竟然戴着墨镜,逆光下,根本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到一副墨镜,一根雪茄,以及一缕袅袅上升的青烟。
陆秀的第一反应是,靠,谁在这里COS许文强!
第9章
面前的男子当然不可能是后世影视剧里虚构出来的许文强。
“是!杜先生!”听到男子的话,原本还抓住陆秀的手,生怕她跑了的男子连忙松手,跟她拉开了一段距离。
他竟然就是大名鼎鼎的杜雪怀杜先生,陆秀努力眯起眼睛想一睹这位大佬的尊容,可惜,因为角度的关系,只能是徒劳。
“你!把钱还给她!”声音比想象中年轻,听到这句话,陆秀总有种自己已经被对方一眼看穿的感觉。
“多谢杜先生!”看穿了就看穿了,反正她原本就是奔着拿回自己的钱而来的,既然有人愿意替她作主,她自然求之不得。
那个男人原以为今天可以痛痛快快地赌一场,没想到竟然遇上这样一场变故,顿时苦了一张脸。杜先生都已经发话,现场又有那么多人在虎视眈眈,他没办法赖账,只能颤抖着拿出了身上的钱袋。其实现在,比起钱,他更担心的是自己的小命。杜先生早已明令禁止逼良为娼,他现在等于是主动栽到了他手里。
“我现在身上只剩下五十块!其它的都输了!”
陆秀眼神霎时一冷,一想到那几个孩子拼命努力抢回来的钱竟然被他输在了赌桌上,她就恨不得扑过去一竹片把他捅了。
大概是感受到了陆秀眼神中的杀气,那个男人急忙往后缩了缩。
“还差多少?我补给你。”杜雪怀果然如历史记载中那样急公好义。
墨镜闪过一道反光,陆秀下意识地想到了名侦探柯南,嘴角一勾,连忙摇了摇头:“不必了!我只想拿回属于我的钱!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就不是我的!”
说完,她接过钱袋,跟现场诸位道了声,便转身选择了离开。
“找人跟着她,确定她安全了再回来。”目送着她离去,二楼上的那道身影立刻转身对几个手下嘱咐,“至于那个男人,你们知道该怎么做吧!”
此时,陆秀并不知道自己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水生他们几个的未来。她正靠在赌场外面的墙根,摸着肚子,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宝宝,我们能够活下来了!宝宝,你听到了吗?”在里面的时候不觉得,如今出来,她才感到阵阵后怕,不仅惊出了一身冷汗,身体更抖得跟秋风中的树叶似的,连心脏也仿佛随时都会跳出来一般。
此刻回想起来,她才意识到刚刚的状况到底有多凶险。她的目标终究是个男人,男人的力气天生比女人大不少,只要对方稍微挣扎一下,以她目前的身体状况,肯定逃不了一尸两命的结局。
又是一尸两命,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她苦笑着摇了摇头。最大的危机已经过去了,再不济,她还可以写信向几个哥哥求助。这一刻,她明白,一尸两命的可怕阴霾已经彻底离她而去了。
喘了几口气,平静下来之后,她迅速上了一辆黄包车,吩咐车夫前往之前在报纸上看到的一个地址。希望那边的房子还没有租出去。
她倒是不怕有人打她的主意,刚刚出面帮她的人可是杜雪怀,如果她前脚刚刚走出赌场,后脚就被人暗算了,那么这位杜先生还不如趁早别在上海滩混了。
不知道是不是她时来运转了,那边的房子竟然还没被租出去。半夜竟然有租客上门,房东吓了一大跳,但看她是一个女孩子总算没有拒之门外。
一共只剩五十块钱,为了省钱,她只租了个狭窄的亭子间。现在这个时候还没到后来日军侵华,难民大批涌入的时候,房租不贵,一个月六块钱,还包水电。交了房租,陆秀才猛然意识到,张瑞云的大哥竟然能够一口气拿出一百块,到底是怎样一个土豪。
房间不大,不过七八平米的样子,除了一张单人床,还有一桌一椅,所谓的桌其实是一张写字台。前面的住户大概是个文人,桌上留着一摞没有带走的报纸。报纸上甚至还用笔圈出了几个专栏,估计是原主人为了投稿,揣摩风格所用。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陆秀索性仔细研究了起来。怀着孩子,根本没办法出去工作,剩下的钱根本支撑不到生产。如果不想暴露行踪去跟几个哥哥求助,那就只有自己想办法赚钱了。写文章投稿倒是个不错的主意,隔着文字,起码没人会嫌弃她是个孕妇。
感谢那位不知名的前任住户,他留下的报纸不仅替陆秀指明了一条出路,睡觉的时候甚至还起到了御寒的作用。昨夜穿着两层棉衣没怎么觉得,如今,陆秀才知道冬日的夜晚竟然如此之冷。幸亏她兵行险着拿回了一半的钱,要是此刻依然流落街头,她强烈怀疑自己会不会直接冻死在外面。
实在是太冷了,虽然盖了好几层报纸,这一夜她依然睡得极不安稳。半梦半醒间,又老是做恶梦,一会儿梦见自己在林家被几个家丁打了板子,一尸两命;一会儿又梦见那个男人奋起反抗一脚踹在了她肚子上,依旧是一尸两命;一会儿又梦见自己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之前的巷子里,不远处依然躺着那具被她剥了衣服的男尸,她低头一看,发现自己身下流血潺潺,竟然还是一尸两命……
陆秀猛然从噩梦中惊醒,伸手摸向身下,确定身下依旧干爽,这才长舒了一口气。不知道是不是感受到了她的担忧,肚子里传来一阵轻微的蠕动,小家伙正用顽强的生命力向她昭示他的存在。
陆秀心中一暖,忽然感觉之前吃过的所有苦头都值了。反正睡意全无,索性爬起来继续研究报纸上的文章。
新文化运动已经如火如荼地进行了很多年,如今报纸上白话文已经占了半壁江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尚处于摸索阶段,除了偶尔看到的少数几个大家,短篇小说的水准的确都不咋滴。
陆秀高中时代好歹也参加过文学社,还经常在校刊上发表文章,顿时信心满满。
第二天天一亮,置办完棉被之类的生活必需品,陆秀便买来纸笔,开始了她在这个时空的第一次创作。
她小时候学过书法,练字用的都是繁体字,写字对她来说倒并不是什么问题。提到这个爱好,又是一把伤心泪。其实当初她想学的是画画,但是妈妈替她选了书法。理由很简单,因为书法省钱。画画需要颜料,而书法只要墨汁。
原本只是为了培养耐心的兴趣,没想到如今却帮了她大忙,一笔蝇头小楷在这个时代可是文人上佳的门面。
字这关是过了,却卡在了更重要的内容上。陆秀对着稿纸枯坐了半天,尴尬地发现除了根本没办法抄的欧亨利,自己唯一能抄的竟然只有科幻小说。别的小说别说剧情了,连影子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说不定重新拿到她面前,她都不记得自己看过它们。
科幻小说就科幻小说吧,总比什么都写不出来好。
纠结片刻后,陆秀硬着头皮写下了《你们这些回魂尸》这几个大字。没错,她要抄海因莱恩那篇著名的穿越时空,双性人,女变男,回到过去嫖了自己,还让过去的自己生了自己的神文。
陆秀的科幻小说启蒙其实是一本英汉对照的科幻小说选集,原本是她为了学英语而买的。当时还是个小萝莉的她第一眼看到那本小说集就惊为天人,不仅反反复复看了N遍,还背下了好几篇的原文。《你们这些回魂尸》就是其中之一。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留原作的精髓,她拼命回忆先在稿纸上默写出了原文。果然年深日久,当初背得滚瓜烂熟的文字竟然也已经模糊了,她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原文默写出来。默写完毕,她并没有第一时间将它译成中文,而是趁热打铁,把另外几篇还有些印象的小说也默写了出来。
她害怕再过一段时间,等到肚子里的小家伙开始跟她的大脑争夺养分,说不定她连现在这样模糊的记忆都会没了。
虽然她拼命回忆,但能够完整回忆起原文的就只有海因莱恩的《你们这些回魂尸》和阿西莫夫的《推理》,其他那几篇都只记得大致的剧情跟原文里的一些片段。片段归片段,陆秀依然不厌其烦地写了下来。
用毛笔写英文果然不方便,将能够记得的都写下来之后,陆秀的手臂已经酸得抬不起来了。不是她不想买钢笔,实在是这个时代的钢笔都贵得要死。她刚进文具店的时候原本是想买的,发现小小一支笔竟然要她好几个月的房租后,当场吓得缩了手。反正她只是写文救急,没打算长期吃这碗饭,能省则省。
搁下笔,正准备活动活动,刚好听到房东喊吃饭,陆秀立刻屁颠屁颠地奔了下去。她一个人做饭不划算,考虑到将来肚子大起来买菜做饭实在太折腾人了,她索性跟房东搭了伙,每月交伙食费。
虽然省了麻烦,却让她原本就不多的钱显得更加捉襟见肘。想到未来还不知道在哪里的房租钱跟伙食费,陆秀那点因抄袭而生的罪恶感终于还是渐渐淡了下去。
吃完饭,她字斟句酌地把回魂尸的中文版给译了出来。现在再看,回魂尸真的是个寂寞的故事。
1962年,一个女婴被抛弃在孤儿院门口。1983年,当时的女婴长大后在公园与一个男人一见钟情,男人与她春风一度后消失,女孩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婴,女婴不久后就被一个神秘人抱走。此时,女孩已经做完变性手术,成了一个男人。1988年,他路过一个小酒馆,酒馆的老板把他招募进一支神秘的部队,进行时光旅行。为了找那个抛弃他的混账复仇,他回到了1983年,却在公园与曾经的自己一见钟情。女婴出生后,被酒馆老板抱走并遗弃在了1962年的孤儿院门口。1993年,他接到任务招募人手,于是他决定返回1988年,去招募曾经的自己。
这个故事里,主角既是女主角,又是男主角,既是女婴,又是酒馆老板。就像一条衔尾蛇,吞吃着自己的尾巴。
那个孤儿院里无人领养的小女孩,那个轻易就上当受骗的傻姑娘,那个想着回到过去找那个混蛋报仇却爱上了曾经的自己男人,那个为了让曾经的自己能够再遇到自己,所以偷走了女婴的酒馆老板。
故事的最后,未来的自己对曾经的女孩那句“我真想你”,反而让故事显得越发的寂寞。原来从头至尾,都只有自己一人。
独自一人坐在陌生的亭子间里,跟原本生活的年代隔着近百年之遥,陆秀从来没有如此深刻地理解过这篇小说的真正涵义。孤独,那是一种从骨子里渗出来的孤独。
她知道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未必能够理解这篇小说的意义,纠结了片刻后,终于还是寄了出去。要是这个时代恰巧有人能够读懂,她觉得他们一定能够成为朋友。用后世的话来说,她寄的不是稿子,是寂寞。
为了配合这篇怪力乱神的小说,她甚至还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子不语。
此时,怀抱着寻找知音念头投出稿件的她并没有想到,子不语这个名字有一天竟会成为一个传奇,神秘程度不亚于尼古拉·特斯拉。
第10章
陆秀投的报纸就在上海,隔天,她就收到了报社来的退稿信。
海因莱恩大神的代表作竟然被退稿了!
虽然早料到了这个结局,陆秀还是有些哭笑不得。果然,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是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