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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贞观闲人-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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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宝石的颜色太漂亮,太容易激起人类的收藏**了

    “打听过了,那焉是龟兹国的贵族”

    深夜,王桩和李素坐在营地帅帐外的篝火旁,看着李素手里炙烤的羊腿不停吞着口水,嘴里不忘汇报工作。

    “龟兹国的国相名叫‘那利’,他是那焉的堂叔,那利在龟兹国权势颇大,近几年来已隐有盖压龟兹国主的架势,如今龟兹国内颇不稳当,国主和国相那利互争苗头愈见明显。”

    李素眉头渐渐拧起,沉思片刻,叹了口气:“没想到龟兹国内也不太平,我看过地图,龟兹国离西州不远,国境离西州大约几百里,听说龟兹与西突厥暗中有勾连,若龟兹内讧开启战端,西州势必第一个要受牵连”

    王桩有些吃惊:“这个不大可能吧?咱们是大唐啊!不惹他们已算烧高香了,谁敢来惹咱们?”

    李素冷笑:“有句俗话,叫‘天高皇帝远’,知道意思不?”

第三百二十一章 西行艰辛() 
大唐与龟兹国的关系说来有点复杂,总的来说,勉强算是相爱相杀。

    从西汉开始,龟兹国便与中原来往频繁,汉书里记载,那时的龟兹国“户六千九百七十,口八万一千三百一十七,兵二万一千七十六”,从这些数据里可以看出,龟兹只是一个小国,全国人口加起来大抵相当于大唐长安城不到十坊的人数,早在汉朝时,龟兹王携夫人来中原觐见汉宣帝,对汉朝来说这是重大的政治盛事,于是龟兹王和夫人皆被皇帝赐予印绶,龟兹王的夫人还被赐予公主封号,那时的龟兹国与中原的关系可谓如胶似漆,蜜里调油,互视的眼神里都能挤出蜜来。

    后来汉武帝穷兵黩武,征伐四方,弱受属性的龟兹王发现倚在这位暴君身边太没安全感了,于是开始跟匈奴眉来眼去,常在wán書ロ巴,wm汉朝和匈奴之间摇摆游移,用数十年的时间给世人上演了一出三角不伦狗血恋。

    到了隋唐以后,龟兹对中原王朝愈发不敬,已完全臣服于突厥,成为突厥人的爪牙,常有结队劫掠商队,屠杀西域唐人之举,大唐西面主要的威胁便是西突厥,高昌和龟兹。

    千年相爱相杀,情人分手直接变仇人,历代龟兹王很有可能都是天蝎座的

    一想到威胁,李素不由忧心忡忡。

    人还没到西州,他便感到前路异常艰险,西州简直是个火药桶,一点即爆,局势危若累卵,这么个破地方,李世民居然把他派去当官,李素现在忍不住怀疑李世民是不是真的想要弄死自己了。

    知道龟兹商人那焉的身份后。他的重要性徒然提高许多,李素坐在篝火堆旁沉思许久,忽然站起身。

    王桩愕然看着他:“干啥?”

    “去胡商营地那边看看,跟那焉结交一下”李素说着迈步便走。

    “结交”的意思是正式深入交往,而不是像同行这一个多月来一个送礼一个收礼那种狼狈为奸的关系,既然打听清楚那焉与龟兹国相那利是本家叔侄。那焉这个人在李素心里的分量就比以往更重了些,因为这层关系对西州很重要。

    胳膊忽然被人死死拽住,李素扭头,却见王桩朝他郑重摇头。

    “你是县子,又是别驾,一个胡商身份再重要,也比不上你一根手指头,你去结交他不合适,太给他脸了。李素。今时不同往日,你多少要顾及一下自己的身份。”

    李素看着他,急速眨眼。

    坐在一旁看着火堆发呆的许明珠也急忙点头,显然她也很认同王桩的话。

    “夫君,王大哥说得对,夫君是大唐皇帝钦封的县子和四品别驾,每一言每一行都关乎大唐的威仪,区区一个胡商。断无夫君主动去结交他的道理,夫君若想见他。差人请他过来咱们营地便是。”

    李素长长吐气,好吧,这个年代没有人权平等的说法,无论朝堂还是民间,阶级与身份是一道天堑,任谁都不能逾越。李素对那焉客气那叫“折节下交”,这只是出于权贵阶级的一种良好教养,但李素绝不能真抱着人人平等的念头,因为这个年代森严的阶级区别不允许他抱着这种念头。

    所以李素决定好好适应这个社会。

    “明白”李素缓缓点头,接着脸色一变。一股浓郁的王霸之气喷薄而出,环睁两眼厉声喝道:“来人,去胡商营地叫那焉速速滚来见本县子!”

    神情一松,李素看着二人道:“觉得怎样?”

    王桩和许明珠顿时露出欣慰且喜悦的目光,一齐点头曰善,显然刚才李素那副混蛋形象非常深入人心。

    李素掐着喉咙咳了几声,起身一脸难受地往帅帐里走去,用变了腔调的怪异声音道:“刚才那一句吼得本县子贵喉咙生恙,今不见他了,睡觉睡觉”

    ***************************************************************

    过甘州,穿肃州,路上又走了十来天,前方远远可见沙州那座低矮的土城,著名的玉门关便在沙州北面不远处。

    这里已是大漠荒原地区,人烟稀少,鸟兽鲜见,放眼看去只见一望无垠的平原,还有平原上一阵阵随风飞舞弥漫的黄沙,偶尔还伴随着远处一声声狼群的嚎啸,明明是毒辣的阳光照在身上,可队伍里每个人心中都不由自主产生一种末日废世的苍凉感。

    进入大漠,行军的速度明显放慢了许多,沙漠里白天炎热得仿佛置身于蒸笼里,到了晚上又仿佛忽然被人扔进了冰窟,日夜温差太大,每个人的体力都消耗得非常大。

    李素饶是每天坐在舒坦的马车里,这种鬼气候也让他渐渐受不了了,每天都有一种想窜回关中太平村,携了老爹和东阳一起跑路的冲动。

    “还早,这还不算苦,真正的苦日子在后面”龟兹商人那焉坐在篝火堆旁,咧着嘴笑得很和善。

    这几日李素主动与那焉结交,二人每日扎营后聚在火堆旁烤羊肉,最开始“今天天气哈哈哈”之类无聊又尴尬的废话,一起吃吃喝喝的机会多了,二人也渐渐熟悉了,终于能够聊一些除了天气以外不那么算废话的废话了。

    李素眉梢跳了跳,脸上泛起苦色,仰望着繁星点点的夜空,叹道:“这还不算苦,怎样才算苦?活不成咧”

    那焉的笑容仍旧和善,和善里带着几许颇为自矜的讨好之色,这位久经江湖的胡商对大唐官员的态度还是拿捏得很有分寸的。

    “李别驾现在言苦确是早了点,小人每年来往龟兹和大唐两次,对大漠勉强算得熟识,咱们眼下未到沙州,这里的气候还算好,等过了沙州和玉门关再往西去,那才叫真正进了大漠,玉门关外的大漠才叫真正的无常又无情,一条荒瘠的丝绸之路,每年不知要埋葬多少人的骸骨,有时候走在沙漠里被风沙一吹,一不小心便踩到一颗白骨人头,走路时被绊一下,或许地上便是一具不知多少年月的干尸”

    李素被那焉形容得浑身发毛,干笑道:“你可别吓我,恐吓大唐朝臣,罪很重的”

    那焉摇摇头,长叹道:“小人怎敢吓别驾?别人且不说,小人这一支商队每年往返两次,每次埋在这片沙漠里的人”

    苦笑两声,那焉没再继续说下去,李素也不打算听,显然后面不是什么好话。

    扭头望向篝火堆的另一头,许明珠环抱双臂,脸色苍白,蒋权盘膝而坐,望着火堆发呆,王桩

    这家伙居然睡着了,躺在火堆旁发出一阵阵节奏强烈的呼噜声,心真大。

    “蒋将军你说咱们原路退回关中咋样?”李素打起了当逃兵的主意,那焉嘴里的沙漠太可怕了,李素暂时还没有为大唐皇帝陛下死而后已的打算,先保了命再说报效社稷之类的话。

    蒋权吓了一跳,茫然地“啊”了一声。

    李素兴奋地道:“咱们原路回去,就说我病了,病得很重,见不得光也见不得风沙,请求陛下容我回关中休养几年再去西州赴任,这个法子”

    “李别驾李别驾莫闹”蒋权的脸色有点难看:“您这是欺君,请恕末将万万不敢苟同!”

    李素满腔当逃兵的热情被无情浇熄,当即撇了撇嘴,问错人了,现在才想起来,这家伙是宫闱禁卫出身,忠君爱国之类洗脑的教育必然没少听过。

    李素瞬间就不想搭理这个死心眼的忠君分子了。

    那焉继续道:“咱们明日便可到沙州,到了沙州后,小人劝李别驾把该换的东西都换一换”

    李素眨眼:“要换什么?”

    那焉睨了一眼不远处的马群聚集地,淡淡地道:“进沙漠最好换骆驼,这些马该换掉,其次,李别驾这几辆奢华无比的大马车怕是进不了沙漠,小人敢担保,马车进沙漠前行不到五里一定会陷进沙里,然后再带上足够的粮食和水囊,找两个阅历足够的向导等等”

    李素不舍地看了看自己精心打造的五辆大马车,长叹了口气。

    前世多少听闻过一些穿越沙漠的知识,他清楚马车是不可能进入沙漠的,原也打算在进沙漠前放弃,只是可惜了那两大车的

    “洗澡咋办?”李素愁容满面地看着那焉。

    “啊?”那焉茫然回应:“洗澡?”

    “每天总要洗个澡吧?不洗澡还算人吗?”

    那焉倒吸一口凉气:“沙漠里水比黄金都贵,你居然每天要洗澡?”

    “因为我有病啊。”

    “什么病?”

    “一种名叫‘不洗澡会死’的怪病”

    那焉不说话了,开始深沉地仰望夜空繁星,顺便反省自己和唐人之间的沟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

    ps:昨晚找了一百多章,改了几个作死之处,今晚继续自查中

第三百二十二章 夜半敌袭(上)() 
说过了沙漠的事,李素眼睛眨得很快,歪楼是他的强项,话题不知不觉间被他引到龟兹国。,。。

    作为西州别驾,一座荒野小土城的二把手好吧,不管这个身份听起来多矬,但该了解的事情还是必须了解的,现在的李素对西州以及西州周边的情况两眼一抹黑,很需要这方面的情报。

    那焉与李素目前是同行的伙伴,胡人商队要想顺利穿过沙漠,震慑沙漠里的盗匪宵小令其不敢侵犯抢掠,就不得不依靠李素麾下骑队的武力,所以对李素的询问,那焉也算是知无不言。

    李素问得很详细,龟兹国的国土大小,人口多寡,兵力优劣等等,皆问得清清楚楚,不仅如此,李素甚至问到了龟兹国的文化,宗教,风俗等等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

    那焉也清楚李素即将赴任西州,迫切需要弄清西州周边的一切,于是也很详细地回答李素的每一个问题。

    从那焉有些生涩的关中话里,李素听懂了大概,龟兹国是西域三十六邦国之一,国土人口兵力等等,数目并不大,可龟兹的文化和宗教却颇为复杂。

    目前的龟兹国并没有属于自己国家的文字,官方文字以汉字为主,但数十年前由于吐火罗汗国的扩张,以及与大唐关系的日益紧张,难免影响到龟兹的文化,现在龟兹国内已渐渐有使用吐火罗文字的趋势,这两年已有人提出将吐火罗文字稍加修改后变成正式龟兹文的说法。

    龟兹国里信奉的宗教很杂乱,有天竺佛教,中原道教,还有西突厥袄教,甚至还有波斯拜火教。太多了,龟兹国对宗教的态度似乎很宽容,仿佛任何一种宗教到了龟兹国内,只要雇人打几天广告就马上能召到一大批信徒似的,这些信徒给人一种很不诚恳很不踏实随时会反水的感觉,信谁都可以。大家开心就好。

    什么都包容,什么都有,简直就是一锅大杂烩。

    李素听那焉说到这里,不由撇了撇嘴,很嫌弃地啧了一声:“贵国真乱。”

    那焉:“”

    难道又是沟通出了问题?

    龟兹国的事该问的都问了,至于龟兹王与国相之间的明争暗斗,李素犹豫了一下,还是没问,毕竟这里面涉及到那焉的堂叔。直接问出来未免有些不敬。

    龟兹国的事问完了,李素开始问他最关心的问题。

    “那兄”

    这声称呼令那焉差点跳起来:“李别驾万莫如此称呼,直唤小人其名即可,再说我也不姓那,我的名字是中原汉话直译,真正的姓氏很复杂还请李别驾莫再称呼‘那兄’了。”

    “好的,那兄。”

    “”

    “坐下吧那兄,说正事。”

    那焉叹了口气。索性懒得计较称呼了。

    “那兄,西州刺史名叫曹余对吧?不知那兄可认识?”

    那焉摇头:“小人以往领商队路经西州。往往只是落完脚便启行,曹刺史是一州首官,小人哪里有资格认识他”

    “其人性子如何,官声如何,那兄也没听说过吗?”

    那焉嘴唇嗫嚅几下,神情颇为犹豫挣扎。李素活了两辈子,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尽管那焉没说一句话,李素却从他脸上看到了太多,于是心也渐渐往下沉。

    “我懂了”李素苦笑。

    显然。这个名叫曹余的刺史,也就是李素未来的顶头上司不太像好人,最起码不像是好打交道的人,看来在西州的名声不怎样。

    这就麻烦了,原本西州这个小城池被无数外敌虎视眈眈,城里还有一个名声官声很差劲的刺史,内忧外患全齐了

    奇怪啊,李素离开长安时也打听过了,这位名叫曹余的刺史赴任西州三年多了,就凭他这么差劲的名声,这三年西州是怎么守住的?

    “最后一个问题”李素沉思许久后缓缓道。

    那焉笑了笑:“别驾请问。”

    “西州乱吗?”

    那焉又叹了口气,还没开口,一直侍卫李素左右的郑小楼忽然神情一紧,然后无缘无故趴在地上,一只耳朵紧紧贴着地面。

    李素和那焉愕然看着郑小楼的举动,没来得及问,郑小楼神情冷酷地道:“有大队人马从西面奔来,多半是敌非友。”

    李素愕然:“你怎么知道?”

    郑小楼根本懒得回答他,双手抱剑站起身,冷漠的眼睛盯着漆黑的大漠西面,一副高手空虚寂寞冷的欠抽样子。

    李素忽然间产生一种索性敌友不分叫蒋权纠集一帮人把郑小楼痛揍一顿再说的冲动,很强烈。

    很快,郑小楼的判断得到了验证。

    片刻之后,大漠的西面传来隆隆的马蹄声,蹄声在空旷无人的夜色里传扬回荡不息。

    李素脸色大变,与那焉互视一眼,发现彼此眼中皆布满了惊恐。

    “蒋权,骑兵结队列阵,西面迎敌!”李素忽然放声暴喝。

    其实不用李素吩咐,蒋权听到马蹄声的第一时间里已迅速做出了反应,一千名右武卫禁军骑士几个呼吸间便集结起来,动作飞快地跨上各自的战马,并且很快在李素那焉等人面前横成四排,静静等待来自黑夜深处未知的敌人。

    看着大唐精锐骑兵整齐划一丝毫不慌乱的动作,那焉两眼大放光彩,惊恐的神情渐渐消失,脱口赞道:“不愧是横扫天下的天可汗陛下,不愧是称霸寰宇的大唐雄兵!”

    说完那焉也行动起来,朝紧挨着唐军营地的商队营帐大声喊了几句,商队的商人和伙计护卫们也纷纷赶着骆驼和货物朝骑兵阵列后方集结,并且很自觉地将所有的马匹和骆驼首尾相连,连成一个防护圈,李素揪住惊恐不已的许明珠躲进了圈子里。

    至于王桩,早在听到马蹄声后。李素便一脚将他踹醒,迷迷糊糊的王桩发现有敌袭后,稀里糊涂找了匹马跨上去,抄起路经凉州时李素找城中铁匠给他打制的一柄二十来斤重的陌刀,准备和蒋权一同御敌,被李素很粗暴地拉下马。连打带踹地赶进了防护圈内。

    郑小楼就不管了,高手嘛,越酷越高,酷成郑小楼这样的,少说也可以封他个东方不败了,李素懒得操心他。

    西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轰隆的巨大声响里,带着压抑人心的窒息,渐渐弥漫在众人心头。

    仰起头。迎面吹来一股刚烈的夜风,李素仿佛能闻到这阵风里伴随而来的金铁气息,还有一股浓郁的掺杂着血腥气的味道。

    这股味道很熟悉,当初在松州城下,他也闻到过。

    或许,这便叫做“杀气”吧。

    许明珠死死搂着李素的腰,脑袋像支小金刚钻,使劲往他胸膛里钻。似乎想钻进他的胸腔里躲起来,听到越来越大的马蹄声。许明珠猛然抬头,俏脸早已吓得面无人色,惊恐地嘶喊道:“夫君!夫君!”

    李素暗叹一声,搂紧了她的肩,笑着安慰道:“莫怕,夫君在这里。但有一口气在,夫君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怀里的许明珠在瑟瑟发抖,抖若筛糠。

    李素心中没来由地浮起几许心疼。她,毕竟只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啊,何曾见过真正的战争?何曾知道战争是多么的可怕。

    身躯抖得厉害。听到李素的话后,许明珠抬头看着他,努力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嗯,妾身不怕,妾身一点都不怕,有夫君在呢。”

    嘴里说着不怕,谁知话刚说完,许明珠终于克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小嘴一瘪,哇地一声大哭起来,然后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哭声顿止,许明珠哽咽道:“妾身真的不怕,娘亲说了,出嫁要从夫,从夫才能得到夫君的欢心,夫妻共过患难,夫君才会不离不弃,娘亲的话永远是对的妾身不怕!”

    这番话,说得太用力,仿佛一柄重锤狠狠击在李素的心上,李素一时心乱如麻,却不知该如何回她,只好将她搂得更紧,舒缓她心中的恐惧。

    马蹄声已近在耳旁,李素甚至能感觉到脚下的黄沙地在微微发颤,那股金铁和血腥交织的味道也更浓了。

    李素经历过战争,相比许明珠的恐惧,他却镇定多了,此刻他的眼睛却紧紧盯在不远处列于中阵的蒋权身上。

    事到如今,也只好相信自己的眼光,相信蒋权确实是一员良将,自己和许明珠王桩等人的性命,便交托在他身上了。

    片刻之后,马蹄声更近,黑夜里看不清敌人,蒋权默默估算了一下,觉得距离已够近了,于是忽然抽出腰侧的横刀,暴喝道:“放箭!”

    时年唐军骑兵征伐,随身带着的兵器并不止于横刀或长戟长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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