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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武侠世界里的国术宗师-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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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的是那种娇妻美妾,儿女绕膝的日子也是一去不复返了,一切都将重新开始。

    ……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这词是宋熙宁八年苏东坡为悼念亡妻所作的《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开悼亡词之先河,苏门六君子之一的陈师道曾用“有声当彻天,有泪当彻泉”评赞此词,言此词字字浸着血泪,饱含锥心裂肺的恸哭之声,一直以来被行家视作悼亡词中绝唱。

    时隔四百年后,甘肃东南临近通渭的一条古道上,一位双十年华身形瘦削的布衣少年,跨坐于一匹老马的背上,左手捧着一本书在轻声浅念,所念的正是《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只不过念来念去,都只有前面几句-----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这一年,正是大明王朝景泰三年,代宗朱祁钰禁前皇,废太子,易皇后,大赦天下之年。

    少年任凭毛色驳杂的老马信步前行,自己不知神游于何方,无心古道两旁的迤俪风光。临近中午,一人一马来到一座小镇前,少年把书收入布袋,眼神投向那座经历了不少年代,连石刻的字都被风化了棱角的牌坊----元公镇,轻轻下马,拍了拍老马的头,瘦削的脸上看不出喜怒哀乐。毛稀落的老马拱了拱少年的左手,似乎能读懂主人的心思。

    牌坊虽然破旧了点,不过镇子却是附近最大的镇子,恰逢今天开市,又碰上难得的阴凉天气,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少年牵着老马,慢慢走入元公镇,很快融入人流。

    街道旁一家名叫‘好又来’的客栈,是元公镇上数一数二的客栈,大堂中连着摆了五六张桌子,里边忙活着的小二也格外精练,一瞥见外面来了客人,马上堆起一个笑脸迎了出去:“哟,客官,里边请,里边请!”同时利索的接过客人手中的缰绳。

    那客人是刚刚入镇的少年,一个把他养活了十几年的老头子临死前回光返照,良心现之下帮他正名为‘凌翎七’,说这个名字是他的亲生父母所赐。

    看着小二把马牵往后面的马舍,凌翎七叮嘱道:“麻烦喂点草料!”语缓慢,略带几丝生涩,这是从小到大过着几乎与外界隔绝的生活所造成的。

    “好呐!喂--马--!”小二亮声道,内心一阵莫名的兴奋,平日里根本就没人用尊敬的语气跟他说话。从客栈后面跑出一名老人,从小二手中接过马牵着去喂食,回过身来的小二忙招呼凌翎七入店,却现面前的客人此时才把目光从那匹老马身上收回,步入店中就座。有点不解的小二忍不住回头,想看看刚才那匹老马有什么特别珍贵之处,可惜只来得及看到一个瘦瘪的马转过屋角,消失不见。

    凌翎七步入客栈,在靠门的地方找了一张空桌坐下,此时客栈里人不多,唯最里边的那张桌子四周正围着六七个人在说说笑笑。其中一个身着紫色丝缎面目清秀的年轻人在凌翎七入店的时候不由多瞅了几眼,嘴角不经意的撇了撇,心中有些失笑,或许是在笑凌翎七那苍白的脸色,亦或许在笑凌翎七腰中的那把剑,无人知晓。

    一般人,皮肤再怎么白也不会像凌翎七这样白得异常,不带血色,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要么是长年抱病体质病虚,要么就是斯混于烟花场所内痨已深。至于凌翎七悬在腰际的那把剑,其实并没什么显眼之处,乍一看去,只是一把历经了些许年月的剑而已,或者干脆称之为破剑。不过即使是附庸风雅的人,也知道应该把剑佩戴在腰际左侧,可惜凌翎七的剑偏偏就佩右侧。

    也难怪那身着丝缎的年轻人会心中失笑了,或许在他看来,既然身体赢弱钱财不足,就没必要学人家舞刀弄剑,况且,身为江南镖局的少主,丝缎年轻人确实有笑的资本,显赫的家世摆在那里。

    坐在座的一位老者把丝缎年轻人的神情尽收眼底,未作声色,年轻人,初入江湖,大多如此。老者大概五十岁上下,国字脸,皮肤微黄,面容上早已显现出岁月的痕迹,左右鬓角已经白,连眉毛也有了转变成灰白色的迹象。所谓五十知天命,也许正因为如此,风月的雕塑让老者看起来古井无波的同时又饱含祥和。

    众人中唯一的一位女子这时候开口道:“师伯,您说这时候天山还下雪吗?”声音清甜,有如春暖花开。

    “是啊是啊,这时候还下雪吗?……”显然,这个问题不仅仅是那个女子一个人感兴趣,其余几人都表示出了极大的热情。

    坐在门口的凌翎七神情动了动,似乎对天山也有着莫名的向往。据说,数百年前就一直存在于传说中的天机阁,便有可能在天山的某个地方。(。)、++!已经有300万的道友选择了,各种网友经典书单!不用再担心书荒问题!xhsjyd【

第四百四十六章 瘦弱少年() 
被称作师伯的那位老者,是华山派岳十三,江湖人称岳先生,问话的那位女子则是他的师侄洪娇,坐在岳十三右手边那位大概三十五岁左右俊秀儒雅的男子,则是华山派掌门人令狐一剑的亲传弟子赵日天,至于那位身着紫色丝缎的年轻人,赵日天的弟弟赵日水,并没有拜入华山门下,而是跟着他的父亲赵笑峰打理镖局生意,剩下的两个与赵日水一般大的年轻人,是岳十三那两个不成气侯的弟子。

    岳十三从小入华山,虽然不是什么天纵之资,不过凭借几十年来如痴如醉的钻研,他在剑道上的造诣派除了称五十年来武林难得一出的奇才令狐一剑外,整个华山已无人可出其右。只可惜有得必有失,岳十三享誉武林,手下却一直没有出色的亲传弟子,好在岳十三为人随和,对师仔辈都一般无二,所以很得华山弟子的敬重。这次正由他带着几个后辈弟子,往天山一行,历练的同时看能否机缘巧合之下,于冰雪茫茫之地寻着天山至宝----千年雪莲,那样的话,至今重伤躺在华山的师弟谢不群就有望早日复原。

    岳十三等人一顿饭吃得有说有笑,大多时候都是众弟子问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的问题都是围绕着天山的人情物理展开,而岳十三则一一道来,由此可见他对天山确实有着相当的了解。几个年轻人当中,唯独赵日天还算沉稳,身为华山派掌门的得意亲传弟子,20岁时即已崭露头角,到如今更是武林公认的三大新秀之一,走到哪都光芒四射,当然不可能像其他几个人那样心思跃雀,对什么都充满着好奇。

    就在华山一行人觉得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坐在门口的凌翎七突然一怔,猛的把筷子一放,站了起来,左手往怀里掏了几次之后,手忙脚乱的把桌上的包袱打开,似乎在寻找什么。把包袱摸了个遍,凌翎七怔在当场,双眉紧皱,脸色愈苍白,最后禁不住狠狠的咳嗽了几下,原本瘦削的身子此时更显得弱不禁风。

    小二一脸忧色的跑了过来:“客官,可是丢……丢了什么贵重物品?”其实小二想更直接的问是不是丢银子,看样子凌翎七也不像专门来吃白食的人,若是银子真的被人给偷了,那这顿饭钱就成问题了,要知道客人付不起帐,他们这些估伙记的也讨不到好,到时候掌柜的怪罪下来,先就得怪他们这些做伙记的没有识人之明啊!不过一想到那匹老马,小二的神情又镇定了不少,虽然只是匹老马,顶这顿饭钱绰绰余。

    “没事!”凌翎七摇了摇头,缓缓的坐了下来。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小二哈笑着转身,可惜还没走出两步,背后的凌翎七似乎又想起了什么,轻声道:“我银子丢了!”

    小二张了张嘴:“客官,您…你没开玩笑?”

    “我何必跟你开玩笑。”凌翎七重新坐下,看着桌上已经被自己吃得差不多的饭菜,神情有点迷乱,不过看样子,真正让他挂怀的,并不是丢失的那些银子。

    “客官,您看……您看这饭钱怎么解决?”丢银子的凌翎七没急,店小二真却急了。

    “劳烦兄台请你们掌柜的出来,我自与他说。”凌翎七挥了挥手。

    不用小二去请,掌柜的已经到了,凌翎七与小二的对话,身在柜台里的他,听得一清二楚:“这位客官,您叫我?”客栈的老板姓裘,家中排行第三,故起名裘三,乃土生土长的天水镇人,虽然不是老奸巨滑雁过拔毛的人,但也决非好乐善施济人救世的人。

    与裘三一照面,凌翎七那瘦削的身板无形中又瘦了几分,这裘三人如其姓,像个大肉球,那腰围,怕不得三四个凌翎七拼起来才有得一比。

    凌翎七:“我……”

    “银子丢了?”凌翎七才张了张嘴,裘三已经接上话,那张和气生财的笑脸红润泛着光泽,“没事没事,出门在外,谁没个难处。”

    “哦……”

    “不过,您看,我也是小本买卖,如果您觉得行的话,您不妨拿出个什么作抵押,如何?否则,我这生意也不好做呀!”

    凌翎七点点头,眼睛往桌上一扫:“我全部家当都在这,你看看哪样合适。”

    “呵呵”客栈老板双眼扫了一圈,干笑两声,“不瞒客官,这里,还真没什么合适的。”确实没什么合适的,那包袱里,除了一套衣服,别无它物,裘三怎么可能会看上那几件衣物,即使凌翎七腰间的那柄剑都未曾让他那鹰隼般的眼神略作停留。

    “那怎么办?”凌翎七连头也没抬,依然有点心焉。

    客栈老板略微舒展了一下那球形,眼睛眯了眯:“如果客官您没别的物件,我看,后面那匹马倒还凑合!”

    “不行!”凌翎七摇头道,声音不大,不过任谁都听得出话里面的坚决。

    “当然,我也不会让客官您吃亏,那匹马虽然老了点,好歹也值几钱银子,到时候还可以找回您一些!”裘三依然保持着一张笑脸。

    “不行!”凌翎七一如既往的坚决。

    “那依你说,怎么办?”客栈老板终于不再捧着个笑脸。

    “若依我说,那位小兄弟的饭钱,就算在老夫帐上吧!”一个声音从客栈的最里面传出来,略带苍老,中气十足。

    “哟,不敢当,不敢当……小二,快给老爷子敬上一壶好酒!”裘三循着声音看过去,立时朝那边作了个揖,吩咐小二上酒,对凌翎七的饭钱则只字不提,跑回柜台去了。

    好歹在天水镇当了几十年的掌柜,加上从父辈那里耳濡目染过来的求财识人之道,裘三当然看得出话的岳十三非但富,而且贵,更极有可能是寻常乡野草民毕生难以结交的武林人士,这样的客人平日里求都求不来,不过一旦来了,出手绝对不会吝啬,所花费银两的零头也能顶上普通人几顿饭菜。

    裘三跑回柜台,而发话的岳十三则未再言语,只是与洪娇等人谈笑,似乎根本没把刚才的事当一回事当事人的凌翎七倒成了一个局外人,不无尴尬。

    犹疑片刻,凌翎七慢慢把包袱收好,斜挎于右肩,走到岳十三不远处,行了个拱手礼,转身便打算离去。(。)【,、、,zuopingshuji!

第四百四十七章 奇人异事() 
一声冷哼,赵日水不悦道:“怎么,连个谢字都不会说?”

    旁边的赵日天本想阻拦,却未来得及,狠狠的瞪了赵日水一眼。

    凌翎七站定,转身,眼睛看向岳十三,岳十三正低头自斟自酌小二刚刚奉上的一壶酒。

    凌翎七再次朝岳十三行了个礼道:“谢谢前辈!”说是谢谢,声音却生涩淡定得让人感觉不到他的谢意。

    “谢,则俗,不谢,”岳十三仰头把酒一干而尽,“不谢,则不敬!哈哈哈,有趣!”岳十三终于正眼看向凌翎七,“其实,我们都是武林同道,些许小事,不足挂齿,谢与不谢,存乎一心!”

    凌翎七脸上微微动容,似乎被岳十三一语道破心境。

    “要不要坐下来喝一杯?”岳十三示意自己的小徒弟挪过去与赵日水坐一张凳子,空出个位置让给凌翎七。

    凌翎七弯腰告辞:“前辈好意,晚辈不敢当,它日有缘再相逢!”

    直到凌翎七牵着那匹老马一步步离去消失不见,赵日水终于憋不住心中气愤:“师伯,刚才那人,如何称得上是武林中人?”赵日水更想说凌翎七其实是不懂礼数,哪里称得上妙人,不过他刚刚被赵日天瞪了一眼,现在只敢挑个自己最有把握的问题。

    “义天,你说说”岳十三微微一笑,看向赵日天。

    虽然赵日天已过而立之年,但是因为他外表俊秀儒雅,乍一看去,顶多也就二十五岁的样子。此时被师伯问及,剑眉微皱道:“刚才那人就体质而言,弱于常人,且右手甚为枯槁,可能是由于筋脉受损严重,形同残废;不过从他的手来看,手掌甚为光滑,手指关节处厚实,为常年结茧所致,同时虎口有压痕,种种迹像表明,此人定是经年累月苦练剑法,至今未间断过。至于他在剑学上的成就,不好说,所谓一力降十会,他的内息太弱,在很多方面都会吃大亏!”赵日天一口气道来,面面俱到,甚是详尽。

    赵日水张了张嘴,一脸不可置信,把目光投向岳十三,希望能从岳十三口中得出另一种说法。而赵日水旁边的洪娇,此时一双妙目,完全的投在赵日天的脸上,满脸崇拜。洪娇的师傅是令狐一剑的结妻子,而洪娇本人也是华山派公认的,这次洪娇能跟着岳十三出来长长见识,期间不无水心的一番苦心,希望近水楼台能先得月,洪娇是自己的爱徒,而赵日天则是华山最杰出的二代弟子,两人能撮合到一块,那是最好不过。

    岳十三哈哈一笑:“义天可以为师矣!”

    赵日天忙拱手道:“师伯过奖了,弟子还得多靠师伯提点。”

    岳十三饮了一杯酒,笑而不语,身旁的两个亲传弟子脸上敬佩的同时带点黯然……

    岳十三一行人打点行装,在裘三恭送声中,纷纷上马,出了天水镇后便策马奔腾,沿着官道往北而上。

    可是还没行出三里路,最前面的赵日天在一个岔路口停了下来,不是因为他不知道往哪边走,而是他的前面正站着一个人,一个刚刚有过一面之缘的人---凌翎七。

    一行人纷纷扯住缰绳停了下来,在他们前面几米远的地方,凌翎七回头,冲岳十三颔示意。此时凌翎七旁边站着个衣着破烂的老农,老农的后边停一辆堆满干柴的牛车,那头拉车的牛,已经老得快不行了。尘土满面的老农现好几个达官贵人突然纷纷停下马看着他,虽然明知道自己未曾干过亏心事,是他的双腿仍然有点不听使唤,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几步,根骨里对上位者的惶恐此时尽现无遗。

    “老伯,您可以走了。”凌翎七轻轻拍了拍老农的肩膀道。

    “我……我……真的送给我?”老农攥着绳子的手往怀里收了收,众人这才现,凌翎七的那匹马,此时正被老农牵在手里。

    怎么回事?

    坐在马背上的赵日水皱了皱眉,居高临下看着让自己觉得很不舒服的凌翎七。

    “当然是真的,走吧。”凌翎七的语气始终不急不缓,轻轻推了推老农老农牵着牛车连同自己的那匹老马,往天水镇而去。

    凌翎七的那匹老马似乎知道即将与主人分别一般,长嘶一声,马蹄跺着地面,激起一蓬蓬尘土,铜铃般的眼睛里满是哀伤。

    凌翎七摸了摸老马的头,一声叹息,在马背上拍了两下,不再言语,此时的他,终于不再是一副淡然的样子。

    老农对着凌翎七千恩万谢,然后沿着洪娇与赵日天让出来的道路,牵着一车一马,缓缓而去。

    “你是把马‘送’给那个老农了吗?”洪娇十分惊奇的问道,一袭翠绿色的衣裳把她那白里透红的肌肤衬托得明丽动人。

    “是的。”凌翎七依然看着缓缓离去的老马,轻声回道。

    “你为什么要把它送人呢?”一向很娇气的洪娇竟然丝毫没有在意凌翎七的无理。

    “它已经老了。”凌翎七回道,在他心里则还有几句话没说出来:“我现在身无分文,自身难保,与其让它跟着我一起受苦,还不如把它送人,或许它还能活得轻松点。”此时老农已经转入远处的一个山角,牛车上的铃铛传来的叮铃声,终于再也听不见,凌翎七终于目光投向洪娇。

    “之前那个大胖子让你把马卖给他,你又怎么不同意呢?”大胖子这三个字用洪娇那清甜的声音说出来,平添了几分意味,似乎那大胖子的形象无形中鲜明了几分。

    “怎么能卖掉自己的朋友?”在凌翎七的眼里,那匹老马不但是他的坐骑,更是他的朋友。

    “那你现在把它送人,不是一样吗?”

    “刚才那位老伯已经答应我,说会好好照顾那匹马直到其终老,我若把它卖给那老板,估计会立马沦为盘中餐。”凌翎七,解释道,第一次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语气中的生涩相当明显。

    “看不出小兄弟还有这般性情,实在让人钦佩。”一直没有说话的岳十三哈哈一笑道,“敢问小兄弟这是打算去哪里?”

    “不瞒前辈,我打算去天山。”凌翎七看着岳十三,犹豫了一下道。

    天山?(。)器咯!,。

第四百四十八章 怪病缠身() 
众人的表情各不相同,洪娇与岳十三的两个徒弟眼前皆一亮,竟然这么巧?赵日水则眉头一皱,暗道不好,但愿师伯莫要邀这小子同行WWā赵日天的眼中闪过几丝惊疑,是巧合,还是有意而来?脑中把凌翎七自‘好又来’客栈到现在所作所为闪电般想了一遍,先是没银子付钱再到现在把马送人,会不会是故意做作,好借此与我们一起去天山?

    唯独岳十三脸上依然带笑:“天山,还远得很啦,不知小兄弟现在怎么办?若是步行,怕是不知何年哪月才能赶到啊。”

    凌翎七淡淡道:“晚辈是第一次出远门,只知道天山远在极寒之地,不过反正不急在一时半刻,步行也没什么大不了。”

    “哦,我倒有个主意,我们正打算去天山,若不然小兄弟就与我们一同上路如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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