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吞噬神话 >

第13章

吞噬神话-第13章

小说: 吞噬神话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是说,我现在虽然学会了一些小法术,但还不算是一名修者,只有达到五千人斩的时候才算是一名合格的修者?”莫洛震惊的说道。

    吞魔子说道:“没错,你可以认为自己是一名修者,但想要被别人认可就必须要达到五千人斩的荣誉。有些人为了成为一名修者,一直刻苦修炼,直到他认为自己拥有足够的能力时,便会去修真者晋级大会上直接要求挑战五千人的荣耀,那时候他会独自一个人挑战五千人,当然这五千人必须都是武者的实力,不能超过半人王。一旦成功,他就会直接晋级为修者。”

    “独自挑战五千人,真是令人热血沸腾的场面!”莫洛开始期待自己独自挑战五千人的那一天,若是成功,那将多么的风光啊!

    “是的,不过除了挑战五千名武者外,还可以选择挑战一名修者,或者直接挑战仙尊,战神、魔屠都可以,一旦成功就会直接晋级相应的称号。不过五千人斩只是修者以下等级的人可以挑战,一旦成为修者后,就不可以独自一人挑战多人,但你可以跨级挑战。所以五千人斩对于一名想要成为修者的人来说,一般就都只有这一个机会,不成功便成仁。”

    吞魔子风轻云淡的说着,莫洛听到这里却倍感疑惑,问道:“听你话中的意思,挑战五千名武者要比挑战一名修者难得多,为什么有些人要直接挑战五千人斩这个称号呢?”

    “有些事情,你不亲身经历,是不会了解的。现在你也别多想了,以你目前这点实力,想成为一名武者都难。”吞魔子毫不留情的泼了一盆冷水,浇灭了莫洛热血沸腾的心。

    “好吧,现在才知道想要成为一名修者竟是这般困难。我之前想的实在是太简单了。”莫洛轻叹了一声,便闭上眼睛,开始闭目冥想,修炼起来。

    ps:书友们,我是仙侠写手,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关注微信公众号:dazhuzaiyuedu(长按三秒复制)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

    

第三十三章 盗墓() 
经过和吞魔子的交流,莫洛知道,在修真者晋级大会上,一挑十可以晋级为武者完成十人斩荣誉,一挑五千可以晋级成修者并完成五千人斩的荣誉。关于将来自己的晋级之路,莫洛对一挑十还有着很足的信心,而一挑五千是彻底不敢妄想了。

    关于这修真者晋级大会,吞魔子又详细的向莫洛讲述了一遍。得知在会上只有两种一挑多人的条件,一个是一挑十,一个是一挑五千。因为超过修者等级后,一挑多人没有一人成功过,挑战者全都惨死在多人群殴下,所以后来修改了规则,在修者等级以上的人禁止挑战多人,只有在修者以下等级的人可以选择挑战十或五千人。

    关于吞噬之力,吞魔子还告诉莫洛,之所以吞噬了对方之后就变成了对方的模样,是因为吞噬之力要提取吞噬之灵,在提取吞噬之灵的过程中就会变成目标的模样,提取完毕后才恢复自己的原貌。

    得知这个原因后,莫洛感觉这吞噬之力充满了科幻感。同时也想到了一句话:科学的尽头是哲学,哲学的尽头是神学。

    当莫洛闭关结束后,就找到霁月,按照老计划欺骗那些弟子们说是去远行,然后二人便离开青莲宗撒手不管了。

    二人离开青莲宗后,去的第一站就是宁王墓。因为吞魔子告诉莫洛,让他买一些大布袋,然后把墓中的财宝都带走,如果宁王诈尸报复他可以负责,不会让莫洛背锅。在盗墓这一点上,莫洛和吞魔子还是很有共识的,莫洛早就想把墓中的宝贝都占为己有,但始终没行动,这次经吞魔子一提醒,他便马上行动起来。

    他先是去青莲镇买了几个大布袋,还另买了几根蜡烛,然后就火急火燎的带着霁月去了乱葬岗,找到宁王墓的入口就跳了下去。

    再一次来到墓中,即便此时是白天,但宫殿里还是阴森森的。

    莫洛先是拿着蜡烛放在古墓中的东南角,然后将其点燃。

    看着幽幽烛光,霁月疑惑道:“你点蜡烛是做什么?”

    “所谓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的四大盗墓门派之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盏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传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例。”莫洛一本正经的说着,霁月认真的听着。

    看着烛火很稳,莫洛敞开大布袋,一边搜刮地上遗落的财宝,一边吹嘘着:“有谚为证,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这几句话是什么意思?”霁月帮着莫洛拾财宝,疑惑道。

    莫洛挠了挠头,咧嘴一笑,说道:“这些话是我在一部上古奇书中看到的,那本书叫做《鬼吹灯》,有机会回老家的话我就让你见识一下那本奇书。”

    霁月看向莫洛的眼神是越来越崇拜了,羡慕他博览群书,有一肚子的学问。

    而莫洛身体里的灵魂却受不了他的胡说八道,吞魔子不耐烦的说道:“你小子别满嘴的废话,麻溜点别让宁王发现,不然你我都吃不了兜着走!”

    “不是你说的出问题你负责吗,敢情你是在耍我啊?”莫洛心里默默地抱怨着,不过他搜刮财宝的速度是越来越快了。

    吞魔子冷哼道:“毕竟我现在只是一个残魂,远不是宁王的对手。上次你喝多了我见过宁王,发现他的实力更加的深不可测了。”

    “什么,你是说宁王真的诈尸了,而且还是在我喝多的时候出现的?”莫洛用意念跟吞魔子交流,他回头看了巨棺一眼,身体一哆嗦,打了个冷颤。

    “别废话了,你抓紧吧。”吞魔子甩下这句话,就再也不出声了。

    莫洛不敢大意,让霁月加快速度,二人很快就把古墓里地面洒落的财宝都搜刮光了。

    因为霁月会轻功,是她扛着一袋袋的财宝飞到外面,最后又把莫洛背了出去。

    就这样,二人连拎带抗的带着几大袋财宝,兴奋的朝着青莲镇的方向走去。

    这几袋的宝贝,够他们二人挥霍一辈子了,最起码吃喝不愁。

    只是如果远行,带着这几袋东西不仅惹眼,还不方便。

    关于这个问题,吞魔子告诉莫洛解决的办法。说是在孤风城有一家修真用品专卖店,在那里可以买到更加方便携带的储物袋。

    就这样,莫洛和霁月将几袋财宝都放在了青莲镇的老宅子里,然后莫洛独自一人去孤风城买储物袋。

    李老汉见二人回来,很是欣喜,非要亲自做菜跟二人喝几杯,替二人接风洗尘。

    但是莫洛不放心那几袋财宝放在家里,便马不停蹄的直接去往孤风城了。

    此时霁月独自一人留在宅子中,坐在屋子里,看着放在角落里的那副古画。

    莫洛说她是从画中走出来的,但是她却没有身在画中的记忆,她只记得自己在前去长安的路上被一伙劫匪出黑手打晕,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了院子里,然后就看到了莫洛,当时还误把莫洛当成了银贼。

    她很是不解的拿起这副落灰的古画,自言自语着:“这副画明明是师傅亲手画的,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难道真的是师傅他老人家故意将我送到这里的?”

    就在她疑惑不解时,就听到隔壁院子里李老汉的喊叫声:“月姑娘,今晚莫洛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伯伯亲手做了一桌子饭菜,我一个人也吃不了,你过来吃吧。”

    霁月闻言,将古画揣在怀中,随身携带着。走出屋子,回应了李老汉一声,便去了隔壁。

    “月姑娘,别客气,尝尝伯伯的手艺如何?”桌子前,李老汉很热情的说道。

    霁月夹了一口菜吃了下去,点头道:“嗯,真好吃,李伯伯的手艺真好!”

    见霁月喜欢吃,李老汉就开心的不得了,他是真把霁月和莫洛当成自己的孩子了。

    ps:书友们,我是仙侠写手,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关注微信公众号:dazhuzaiyuedu(长按三秒复制)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

    

第三十四章 琳琅() 
四方上下为宇,古往今来为宙。

    岁月沧桑斗转星移,银河烁烁一望无垠,一束束流星雨,洒向无尽世界。

    沧海沉沙,流尽芳华,弹指一刹那!

    荒凉古道上,他负手而立,凝视着灰蒙天际,目光如炬。

    遥看灰暗无边的世界,他嘴角微抿,不为周遭所变,浅笑依旧。

    “苍天已死,诸神远遁,万物陨灭,唯独留我残喘于此,又是何必?”他自言自语,又像是对谁质问,但这个世界除了他没有任何人。

    话语随着凄凉的风飘散,他摇了摇头,露出苦笑,慢慢的向着前方走去,漫无目的。

    不知走了多久,他的头发已经浓白似雪,但是他容颜未改,一如年少。

    抬手间,风云聚散,顿顿足,山摇地动,他已然与这天地融为一体。

    “我如今通天彻地,又如何?这死寂的世界,真是叫人绝望!”他咆哮着,冲着苍天一吼,一道巨大的闪电横劈天际,发出一声震天巨响。

    惊雷起,狂风暴雨。

    “哎,罢了……”他叹了口气,想要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随后,他又笑了,天也晴了。

    他盘坐在老树下,闭上眼,回忆起曾经往事。

    那一年,与她相依在桃树下,许下沧海桑田的誓言;

    那一年,兄弟们横刀立马饮酒狂歌,立下同生共死的誓约;

    那一年,诸神降世万族林立,盛世繁华精彩纷绕;

    那一年,苍天摇曳,大地崩陷,鲜血染红视野,万物哀嚎;

    那一年,天地死寂,生灵陨灭,诸神远去,这个世界被完全抛弃;

    如今,老树下长出了新的嫩芽,放眼望去是繁花绿草,出现了新的生机。

    他微微睁开双眼,凝视着湛蓝的天际,雄鹰展翅高翔,百鸟成群飞过。聆听四野,百兽齐鸣,连接着一座座山脉,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生之极境是死,死之极境是生。生生死死,无限轮回,源源不息。”他感悟着生死境界,站起身舒展着臂膀,他觉得,这个世界重新唤回了生机,却是缺少了一种生灵。

    “没有人,天地间就缺少了无尽的精彩故事。”

    不知不觉间,他又开始惆怅。

    “无限长久的生命是永恒的孤寂,想要改变就要忘记曾经的往事。人有百年生命,那我就封印自己百年的记忆,或许这样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些变数。”

    他思考着,想到了封印记忆以求改变的方式,便施展玄机妙法,将曾经的记忆封印在内心深处。

    这一刻,他眼神中是深深的迷茫。

    他看着周围,有向往,有恐惧,也有一丝莫名的忧伤。

    “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到哪里去?”他捂着自己的胸口,感觉心好痛,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东西隐藏在内心深处,无论如何回忆都记不起,并且他越是执着地回想,就越是心如刀绞。

    想不起,记不清,他便放弃了回忆。他离开了那颗老树,开始探索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

    百年后,似乎是命中注定,他又回到了老树下,将这百年间的记忆又一次的封印。

    在他这一次封印自己记忆的一刹那,一道耀眼的光芒忽然刺进他的双眼,使得他的眼睛如鲜血一样赤红,令人恐惧!

    他起身,离去。

    一个又一个的百年,轮回不息……

    在如今这个时代,万族遍布天下,诸国征战不断,割据大地,小国多不胜数,唯有四大帝国占据四大部洲。

    因此,小国之间只能在穷山恶水中争夺领地,因为除四大部洲之外没有一处净土。

    在水域中也有异族争夺领地,水域异族中当属龙族最强,八大海域中只龙族就占据其七,唯有一处海域没有占领,因为那是一片死亡海域,海上没有任何生灵可以存活。

    然而,就在距离死亡海域西面短短十里之外,却也有无数的部族在那片连绵山脉中依附生存。

    因为生存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最低等的部族,此地便被称为奴隶场。一些强大的部族和势力甚至是四大帝国的王室都会派出‘猎手’来奴隶场猎取奴隶。

    每年的三月,都是奴隶场大猎的日子,每次大猎都会持续举行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时间里会有至少三十个死里逃生的人被猎手猎走。

    所谓大猎,是指奴隶场的人们在指定的猎场厮杀,最终存活下来或者表现最好的人便会被猎手猎走。

    顾名思义,猎手就是指来奴隶场挑选奴隶的人。

    这一片山脉因为靠近死亡海域,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山中不仅生存着异常凶猛的野兽,还有致命的毒气从死亡海域飘散而出。而每次降雨,也都是狂风暴雨,似乎连上天都嫌弃这片土地,从未有过好脸色。

    所以,奴隶场常年天灾人祸不断,生活在这里的部族一直想要脱离这片苦海。然而此地距离四大部洲极其遥远,生存在这里的部族实力又差,凭他们自己根本就不能逃离此地。有极其幸运的先辈从这里走出去,穷极一生才到达四大帝国。

    想要脱离这里最大的捷径,就是每年三月举行的大猎。

    又是三月天,琳琅代表人族参加了这一年的大猎,这是人族时隔几十年再一次有人参加。很久之前,那些参加大猎的人族先辈们最终的结果都是惨死在猎场中,他们或是被毒气毒死,或是被其他部族杀死,总之没有幸存下来的。

    因为即便是在奴隶场,人族也是最弱的。对于其他部族来说,人族参加大猎,无疑是送死。

    但是琳琅和常人不同,他不仅长着一头银白长发和红色的眼睛,最特殊的是他不记得自己的年龄,他存在于世间许久许久,却是永远保持着如今这副英俊又带着柔气的面孔。不过他的性格却不像他的样貌这般阴柔,相反极其隐忍刚强。

    琳琅这个名字是他一百年前在奴隶场相识的恋人给取的,他的恋人叫做霜霜。因为他的眼睛是红色的,霜霜见他的眼睛像琳琅,就直接给他起了琳琅这个名字。

    然而霜霜只是个普通人,三十年前安详的死在了琳琅的怀中,从此后琳琅便再没有和任何女人交往。

    ps:书友们,我是仙侠写手,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关注微信公众号:dazhuzaiyuedu(长按三秒复制)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

    

第三十五章 猎场() 
琳琅似乎有着永恒的生命,但他一样惧怕死亡,因为他的记忆总是模糊的,他只能记得一百年左右的记忆,再久一点的事情他都记不清了。而且除了样貌和年龄外,他并无特殊的能力,和普通人一样。

    大猎并没有人主持,人们会主动进入猎场中,只要在每一天的子时之前找到猎手,那么就会被猎手带走。

    理论上讲每天子时前猎手只会选择一个奴隶,但随着近年来奴隶的稀缺,猎手会破格选择一些更多的他们所看好的奴隶。

    猎场的区域在死亡海域靠岸十里之内,因为这片区域是毒气的多发地,选择这里做为猎场,就是为了考验奴隶们的生存能力,想在这里生存下去,要有足够的勇气,智慧及野心。

    残阳似血无情,红霞如火灼烧着天际。

    天色渐晚,琳琅独自一人站在猎场前,看着其他异族接连进入其中,他赤红的眼眸中也不带一丝犹豫。

    他之所以没有立刻进入猎场,是因为他在等待时机,等待着那绿色的毒雾向着远处飘散。

    在这猎场的边缘之地,就有很多腐烂和风干的尸骨,散发着刺鼻的臭气。

    猎场,又被这里的人们称之为死亡炼狱。

    进入猎场的人,全都是带着破釜沉舟的勇气,在九死一生惨烈的生存规则下寻找着美好的希望。

    天色渐暗,前方的那一片毒气也向着远处飘了去。

    琳琅伸出手擦了擦干裂的嘴唇,跨着大步向前迈去。

    “我理应来过这里,但记不得以前太久远的事情了,也始终想不起自己为何会来到奴隶场。”琳琅一边小心翼翼的前行,一边思考着这些事情。

    “不行,我得加快脚步,天色越来越暗了,等会儿彻底天黑就很难找到趁手的武器了。”琳琅向四周眺望了一眼,见周围暂时没人,便加快脚步前行,每遇到一个尸体,都会在尸体周围搜寻一番。因为这些尸体都是曾经死在猎场的奴隶,他们会随身带着一些武器。

    琳琅没有趁手的武器,便只能在这些尸体旁搜寻碰运气。而且他还要随时隐藏自己,毕竟他手无寸铁,且不像那些异族拥有着特殊的能力,说到底他只是一个活着久一点的人类。

    而且,在猎场中所有人都是敌人。所以琳琅身为一个最卑微的人族,不仅要躲避毒气,还要提防那些随时都会撞见的强敌。

    “运气不错,捡到的第一个宝贝竟然是风族的旋风翼。”

    此时琳琅手中拿着的,是一个叫做旋风翼的宝贝。旋风翼出自风族,风族在奴隶场中的诸多异族中实力不高不低,所依附的生存本领就是飞行。旋风翼是风族里每个人都会制作的装备。不过制作此物相当残忍,需要用自己的双腿腿骨做主材料,以雪雕的羽毛和野兽的皮肉为辅,才能做出一副完整的旋风翼。

    也就是说,风族的人用自己的双腿换成了一对可以自由飞翔的翅膀,这也充分的说明了奴隶场中各族想要生存是多么的艰难痛苦。

    风族的腿骨有着独特的灵气,所以想要控制旋风翼就必须要感应到其中的灵气,只要能够感应到灵气,就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这件可以飞行的宝贝。

    琳琅非常谨慎,躲在一排尸体之中,趁着没人来此,他便努力的用自己微乎其微的感知力感受着手中的这副旋风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