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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章

我的完美校花(校园修真狂少)-第4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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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不是吧?!”哲别很郁闷,他好歹也是国家机密机关的工作人员,一表人才,人帅多金,怎么会被这小妞不屑一顾呢?

    坐在他后面的傅凌天撇撇嘴,一副拿他没办法的样子,也合上眼睛闭目养神。

    哲别自个儿琢磨了一会儿,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恍然明白了,感情问题就出在这身行头上:他和叶雪峰、傅凌天的服装上都印着某工程公司的标志,一看就知道是出国打工的穷工程师,眼高于顶的空姐才不会搭理他这种人呢。

第1326章 兄弟,想媳妇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叶雪峰一觉还没睡醒,就被哲别喊起来了,“峰弟,到了!”

    三人手持华夏护照通关,前来迎接他们的是一辆黑色轿车,车门上印着与他们衣服上那个子虚乌有的工程公司一样的标志,可见国家的掩饰工作做的极其到位。

    开车的司机是当地人,但副驾驶上还坐着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下车与叶雪峰和哲别握握手道:“二位好,我叫郑镇疆,l部队的中校军官,这次行动的指挥者,你们两位的档案我已经看过了,都是江东省安全组的出色成员,这次国家派你们来和我们一起执行任务,我相信一定会事半功倍、得胜而还的!”

    叶雪峰和哲别分别同他握了握手,傅凌天和郑镇疆隶属于同一个部门,显然早就认识,他们之间的就不用自我介绍了,虽然郑镇疆没有明说,但叶雪峰知道他就是国家专程派来的接头人。

    黑色轿车行驶在伊堡的大街上,根本不用担心有人跟踪,巴国向来是华夏的铁杆儿邻邦,双方有着深入广泛的合作,就拿这次行动来说,巴国三军情报系统肯定也是知道的。

    “郑队长,现在那架无人机的情况怎么样了?”哲别问道。因为郑镇疆是这次行动的指挥者,叫他一声“队长”再合适不过,而这两个字叫出来之后,四人彼此之间的关系明显拉近很多。

    “米国人已经派遣精锐部队进入山区搜索了,捕食者型是尚处于试验阶段的尖端无人机,上面对这次的行动看得很重,我们只需成功,不许失败!”郑镇疆说道。

    叶雪峰和哲别都点了点头,示意自己会全力而为。郑镇疆很满意他们的态度,指着旁边一口箱子道:“这里面有你们的身份证件、衣服鞋子、通讯工具以及武器补给,进入西北边境省后,就全靠你们自己了。记住,那里是战区!”

    叶雪峰、哲别、傅凌天三人朝后一看,箱子里放着一堆衣服鞋子,寒区用高腰保暖军靴和有防寒内胆的m65机枪,以及绒线帽子、墨镜、手套、围巾等物,两只ak47卡宾枪,一支svd狙击枪,三把沙漠之鹰。

    “熟悉一下武器吧,我们时间不多。”

    三人也没客气,哲别拿过一杆ak47检查着,这种苏式武器采用5。45毫米口径,结构可靠,威力惊人,小口径子弹打中人的身体会产生可怕的翻滚,造成极大伤害,但这种枪的缺点是射程不如标准自动步枪,膛口火焰和噪声也比较大,只适合老手,不适合新手。

    哲别动作娴熟的卸下弹夹,反复拉动拉柄,还朝枪膛里捶了吹了吹。

    傅凌天则捡起了一支沙漠之鹰,退下弹夹,拉动套筒,一颗黄澄澄的九毫米子弹从弹壳里掉了出来,他敏捷的用左手接住,查看着枪膛,松开套筒,向安全方位扣动扳机,然后又来回拉动套筒,扳机击锤,手枪各部件运作流畅自如,机械撞击的声音清脆悦耳,让叶雪峰看的叹为观止。

    看他们验枪的架势就知道都是玩枪的老手,一个真正的射手,必须亲自检查过武器才放心。

    箱子最底下还放着一支修长的svd狙击步枪,叶雪峰以为自己的任务是狙击手,像上次一样,于是伸手去拿那支枪,可另外一只手却先他一步拿起了svd。

    “我在部队里就是狙击教官,这把枪还是交给我吧!”傅凌天道。

    叶雪峰笑笑,也没和他争论什么,随手拿起一只沙漠之鹰把玩儿着。

    ……

    晚餐是在当地一个小饭店里吃的,巴国人从不炒菜,饭菜大多数是煮烂的牛羊肉和米饭,拌上番茄汁或者辣酱酱,直接用手抓着吃。

    叶雪峰很不习惯这种吃法,但是出国就得有出国的觉悟,筷子这种玩意儿只有华夏才有,所以也只能入乡随俗,用手抓盘子里的牛肉。

    可正当叶雪峰很随意的伸出手的时候,郑镇疆却善意的提醒道:“在穆斯林国家,左手被认为是不干净的,所以尽量不要用左手触碰别人,吃饭也只能用右手。”

    叶雪峰和哲别对视一眼,耸耸肩膀表示明白。

    这时窗外响起一阵轰鸣声,一列长长的重型车队轰隆隆试过,车灯雪亮,随行护卫的吉普车上,巴**人手持ak47一脸警惕的扫视着四周。

    “这是给北约驻巴国部队运输物资的车队,从卡拉奇港上岸后就由这些重型卡车一路运到阿国,可最近车队经常遇到恐怖分子的袭击,三天前更是被炸毁了七十多辆卡车,损失物资无数。”郑镇疆冷眼看着那条嚣张的车队道。

    北约的车队居然可以在阿拉伯国家如此的招摇过市,这倒是大出叶雪峰预料,看来电视新闻上说的都是真的,阿国这个国家确实很混乱,到今天都被笼罩在战争的阴霾中!

    由于当地时间已经很晚了,也不急于这一刻动身,郑镇疆在饭店附近的小旅馆里租了两间房子,让长途跋涉而来的叶雪峰三人好好休息一下,明早出发去阿国,毕竟养好了精神才能上战场嘛。

    提着行李来到宾馆,叶雪峰和哲别住一间房,两人把东西藏好,然后哲别就去泡澡解乏了,而叶雪峰一个人站在窗户边,看着下面灯火阑珊的陌街道出神。

    虽然已经来到国外,但叶雪峰的内心还是不能彻底平静下来,出来的那么急,没跟小舞解释一下,也没跟自己的兄弟们打声招呼,小舞痴痴的站在家门口仰望自己的担心表情,叶雪峰到现在还历历在目!这种忽然消失的感觉真有点不爽。

    “兄弟,想媳妇呢?”哲别不知何时走到叶雪峰神后来,笑着问。

    叶雪峰也没隐瞒,点点头笑道:“有点儿。”

    “呵呵,要我是你我也会想,你那校花老婆可真是把哥哥我羡慕的够呛啊,不过没事儿,咱们最多呆个三两天就回去了,不耽误事儿!”

    “嗯!”

    哲别走到窗前,和叶雪峰一起俯瞰下面的街道,巴国的夜市还是比较繁华的,就算不如国内那样熙熙攘攘,可也同样热闹,哲别忽然兴致,笑问叶雪峰道:“兄弟,没来过伊堡吧,咱哥俩喝一杯去?”

第1327章 彪悍的国度!() 
“行啊!”正好叶雪峰现在有心事,喝酒也能排解一下心情,但转念一想,又笑道:“好是好,可貌似不太妥吧,咱们明天一早就要出发,喝多了是要误事的!”

    “不会!放心,我有数,今天咱哥俩只喝酒不泡妞,就随便聊聊天而已,吃点烤肉喝点啤酒就回来!”哲别道。

    “那好吧!”

    两人换上衣服出了房间,叶雪峰看着隔壁问哲别道:“用不用把他们两个也叫上?”

    哲别耸耸肩膀,大咧咧的笑说道:“还是不用了,军人的条条框框比较严,而傅凌天和老郑都是守规矩的人,肯定不会去的,就算去了也没啥共同语言,还是别叫了!”

    两人穿着厚厚的羽绒服下了楼,来到对面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烤肉店,随便点了些烤羊腿煮牛肉,又叫了一打啤酒,就开始对座畅饮起来。在他们周围是一桌桌伊堡本土的平民,清一色的粗莽汉子,除了饭馆儿服务员,整间屋子里连一个女人都没有,这跟伊斯兰教教义中的重男轻女有着密切关系。

    畅饮间,哲别半玩笑半认真的对叶雪峰说,他也想找一个女朋友好好过日子了,就因为看到叶雪峰有那么小舞一个好老婆后,让他深受刺激,总感觉自己也应该稳定下来了。

    “兄弟,你认识的女孩子多,回头你给哥哥我物色一个呗,或者让你媳妇帮我找,总之找一个能让哥哥我满意的,回头你要是把哥这事儿促成了,哥一定好好谢谢你!”哲别嘿嘿笑道。

    “可我认识的女孩子都比你小啊,除了是我同学就是我妹妹,难道你不介意?”叶雪峰笑着问。

    “介意啥,难道你不知道老哥我其实是萝莉控吗?”

    两人哈哈大笑,哲别主动提起一杯酒道:“来,兄弟,这事儿就交给你了,咱哥俩走一个!”

    两人刚刚对干了一杯,忽然饭店的角落里传来一阵吵嚷嚷的声音,两人回头看去,只见一个高大威猛的大胡子猛一扫盘碗站了起来,对着酒店里的男服务员叽里呱啦喝骂一通,说的是巴国语,叶雪峰一个字都听不懂。

    但是叶雪峰看到哲别居然饶有兴致的盯着那边,脸上还挂着笑眯眯的表情,就问道:“出什么事儿了?你能听懂他们的话?”

    哲别点点头:“那当然,我毕竟进组的时间比你早啊,巴国语和阿国的普什图语当初都是培训过的,那个大胡子是在叫嚣抗议呢,他从烤羊肉里吃出铁丝来,让老板给一个说法!”

    就像印证哲别的话似的,一个身材比大胡子更强壮、虎背熊腰的中年巴国男子从楼梯上走了下来,身后跟着几个满脸凶煞的伙计,大步流星的走向大胡子。

    双方对峙之后,只说了寥寥几句话,那中年人居然一巴掌扇在大胡子的脸上,然后指使身后凶神恶煞的伙计们一拥而上,把大胡子以及他的两个同伴按在地上就是一通暴打!

    这个时候巴国与华夏的国民本性就表现出不同了,如果是在华夏的饭店里发生这种事儿,食客们必定会抱着幸灾乐祸的心态看热闹,可巴国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大多数食客还在自顾自的喝酒聊天,根本就不往那边看,似乎对这样的事习以为常,巴国的民风彪悍可见一斑!

    “这家饭店的老板貌似混的很好,在伊堡这一代很有名气,大胡子算踢到铁板上了,为了一根铁丝挨一顿胖揍,真不值。”哲别摇摇头,煞有介事的点评道。

    眼看着大胡子以及他的两个伙计被打的不成人样,鼻青脸肿的从地上爬起来,抱头逃到饭店外面去,而饭店老板的打手们还不打算罢休,一路追着打,直接打到了街上。

    大胡子奋力推开一个锤他的打手,指着饭店里面大声后骂了几句,然后就跑了。

    “呵,有点意思,咱们今晚没白出来,有好戏看了。那大胡子让饭店老板等着呢,估计是叫人去了。巴国的群殴比咱们华夏可刺激多了,这帮家伙是真敢动枪的!”哲别笑道。

    叶雪峰也被吊起了兴趣,还真想看看外国的团伙斗殴是一种怎样的场面。两人就这样面色如常的坐着,一点都不担心待会儿真打起来殃及到自己。

    烤肉店的老板根本没把那大胡子的话放在心上,冷冷啐了一口,转身带着打手们上楼了,食客们也都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继续吃喝。

    可是没过多久,烤肉店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吵嚷嚷的声音,叶雪峰和哲别循声望去,只见一队穿着高腰战斗服、端着ak47半自动步枪的大兵气势汹汹的朝这边赶了过来,带队的正是那位大胡子。

    叶雪峰和哲别对视一眼,都显得比较诧异,因为那大胡子喊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晚饭时候看到过的那些护卫北约卡车的巴**人,没想到他们还没离开伊堡,而这大胡子竟然跟他们是一伙儿的!

    搬来了强硬靠山,大胡子整个人的气势都不一样了,腰杆儿挺的笔直,嘴里骂骂咧咧的,身上的伤也根本不在乎,带着大兵们就往烤肉店里冲。

    这时候店里的食客们再也不能淡定了,纷纷下意识的站起来,朝门口看去,“砰!”一声,那大胡子把门踹开,然后大步当先的走了进来,对着二楼大声咆哮,他身后那帮大兵们则板着脸走到食客们身边,用枪不耐烦的指了指门口,言下之意很明显:不相干的人就滚蛋!

    巴国虽然民风彪悍,但是敢跟军队抗衡的人还真没几个,食客们赶紧灰溜溜离开烤肉店,叶雪峰和哲别不想惹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也跟着那些食客们一起离开,然而这时有两个大兵走了过来,把两杆ak往他身前一挡,异常嚣张的吼了几句话。

    “他们想干什么?”叶雪峰问哲别。

    哲别耸耸肩膀道:“要查咱们的身份,没关系,给他们看看护照就行了。”说完把自己的护照掏出来,递给其中一个大兵看。

    叶雪峰马上明白了,也难怪这些军人对自己和哲别的身份产生怀疑,两个陌生的东亚人出现在伊堡饭馆儿,人家要查查证件也无可厚非,于是叶雪峰把自己的护照也拿给他们看。

第1328章 任务没那么简单!() 
叶雪峰护照上的名字叫叶轩辕,还是假名字假身份,职务介绍也是某工程公司的学徒,上面还盖着华夏政府的大章,比真的还真!

    所以两个巴国大兵检验完他和哲别的护照后,脸上的表情明显变了,很有礼貌的请两人出去。巴国不愧是华夏在国际上的铁杆儿盟友,从这点小事上就可见一斑。

    叶雪峰和哲别出了门之后,正赶上那烤肉店的老板从楼梯上下来,看到楼下的大兵,他再也不敢嚣张了,那大胡子也不跟他废话,和自己请来的大兵伙计们一起动手,直接开砸,不一会儿烤肉店里面就传来惨绝人寰的嚎叫声,桌椅板凳、烤肉的器具甚至啤酒饮料等等,都被砸的稀烂,而那老板本人也被大胡子按在地上暴打,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操起板凳劈他的脑袋,最后若不是大兵的头目及时拉住他,险些闹出人命!

    街上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等大胡子和那些大兵们发泄完了之后,整个烤肉店早已一片狼藉,大胡子临走之前还恶狠狠的对着趴在血泊里的老板说了几句话,然后才扬长而去。

    “这大胡子也真有意思,得理不饶人。”哲别微微一笑。

    “他说什么了?”叶雪峰问。

    “他跟那老板说:限你三天之内把店子修好,让我再砸一次!不然这事儿就没完!”哲别笑着解释。

    叶雪峰略有惊讶,看着那群荷枪实弹的大兵招摇离去,若有所思。

    “巴国的军人够狂的啊!”

    “那可不,这帮家伙狠着呢,巴国长年战乱,他们都是见过血的猛人!得亏咱俩是华夏人啊,如果是小鬼子,哼哼,今天怕是走不出这条街了!”

    ……

    好好的出来喝点小酒,没想到竟然碰上这档子事,兴致全被搅没了,叶雪峰和哲别只得悻悻的回去睡觉。

    第二天清晨一早,出发去阿国,过了伊堡就是巴国和阿国的交界处了,在这里叶雪峰他们换乘了一辆吉普车,郑镇疆和司机都留在了巴国境内,他们属于后援指挥人员,是不用亲临第一线的。

    守卫边境的巴国安全部军官居然是个个头高挑的女人,大概是事先情报局的人打过招呼了,她根本没进行检查就让叶雪峰他们过去,一路上尽是涂装怪异、花里胡哨的卡车和长途客车,再就是昨天见过的北约运输车队,细心的叶雪峰发现一个细节,那就是所有的车辆都不愿意和北约车队走在一起,大概是怕遭到恐怖袭击时殃及池鱼吧。

    进入阿国境内后,哲别更加如鱼得水,他自称熟悉掌握普什图语可不是夸夸其谈,如果蒙上阿拉伯围巾只露出双眼的话,简直跟本土的阿国人一模一样。

    而郑镇疆给他们预备的m65风衣也很符合阿国人的穿着传统,八十年代的时候,米国中情局曾经支援了大批m65军服给抵抗苏联的武装力量,至今这种服装都在发挥着余热。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叶雪峰、哲别和傅凌天终于抵达了目的地,这是一个名字很绕口的小镇,但是由于边境上匍匐着一座巨大的山脉,正是世界著名的兴都库什山。为了记忆方便,叶雪峰便把自己所在的这个镇子称呼为兴都库什小镇。

    三人在小镇里找了一家宾馆,把行李放下后,只带着一些随身的武器上了当地集市。

    说是集市,可这里的规模跟华夏内地可差远了,就算比起伊堡都不如。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摊位,出售一些廉价的华夏服装、鞋子以及生活用品,国内早已淘汰消失的涤纶双排扣西装和笨重的军绿色大头棉鞋都在这里很受欢迎,叶雪峰甚至看到一个当地小伙子穿着印有f4头像的棉体恤,四个当年迷倒众生的台湾人在上面搔首弄姿,这一幕还真是让人有些哭笑不得。

    “有意思吧?咱国内老掉牙的玩意儿都被送到这儿来了,上次我来的时候还看到一个小孩儿拿着邓丽君的磁带满街跑呢,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懂邓大妈的声音。”哲别笑道。

    可旁边的傅凌天却微微露出不悦,淡淡道:“就算是淘汰的东西,也是我们华夏人自己的,邓丽君的歌声在**十年代比四大天王还受欢迎,她影响了整整一代人,哲别你这样说是不对的!”

    哲别撇撇嘴,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得,哥们儿我不跟你争,咱俩的欣赏水平和观念不一样。那啥,你在这里等着,我和峰弟进去看看,有事儿你也好照应。”

    所谓的交易人就在这条街的一家普通五金店铺里,哲别已经来过一次了,带着叶雪峰轻车熟路走进去,老板看见他进来,不用招呼就打开内室的门请他们进去。

    内室内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墙角摆着一排枪械,有m制m系列,也有老股东的恩菲尔德步枪,一个四五岁的大眼睛小姑娘正赤着脚丫坐在墙角看着他们,老板用当地语言喊了一句,马上就有一个蒙着面纱的女人跑过来把女孩儿抱走了。

    哲别把手伸到这位军火商人的袖筒里,两人像华夏古代商人那样讨价还价了一通,半天之后,终于达成了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价格,哲别回头对着叶雪峰点点头,叶雪峰便把随身携带的小皮箱打开,里面是码的整整齐齐的米国钞票。

    军火商人眼中立刻泛起贪婪的光芒,但哲别只是拿出其中的一叠,数了五张百元钞票递给他,作为交易,军火商人给了哲别一张纸片,然后又开始喋喋不休的说着什么,可哲别已经没兴趣了,拉着叶雪峰一起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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