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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渔色大宋-第53章

小说: 渔色大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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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后来又说到为了陪李猛回乡葬父,巧遇李珞雁,他也没瞒卜汾,将西夏皇室中的那些烂事全都说了个清楚,最后说到李猛为了让自己脱险甘愿自己坠崖,自己被逼无奈离开西夏,眼下打算回大宋找人帮忙回去救李珞雁,当然前提是先将西夏那十万大军击败,只要跋扈一时的萧家因此而阵脚大乱,他就有机会助李珞雁一臂之力,平息萧后惹起的皇室之乱。

    卜汾越听脸色越是凝重,看着徐子桢的眼神也变得异样了起来。

    徐子桢将所有事情都说了个大概,最后咬着牙沉声说道:“小猛从他爹死后就只认定了我,可我就他妈是个废物,居然没能保得住他,所以我一定要杀回去,哪怕敌不过他们,老子大不了也就是一死!”

    卜汾猛的一拍手掌,大声赞道:“好!徐小哥有血性,好汉子!老子佩服!”说着话他拿过两坛酒来,抛了一坛给徐子桢,正色道,“我卜大胡子这辈子最敬重义字当头的汉子,徐小哥,没说的,你这忙我帮了!”说完他拍开酒坛泥封,就这么将酒坛对着嘴一气猛灌。

    徐子桢和卜汾毕竟没熟到那地步,就这么贸然请人家派手下去帮个毫无纠葛的吐蕃丫头,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可是卜汾竟然这么痛快地就答应了,这不禁让他大喜过望:“卜大叔,你……真的肯帮我么?”

    卜汾砰的放下酒坛,不快道:“这年头白眼狼可多了去了,象你这般千里报恩的汉子能有多少?”他指了指身周那些马贼,傲然道,“我卜大胡子称霸河西走廊靠的就是这班兄弟,他们每一个都是肯为我掉脑袋的汉子,为的是什么?就因为老子讲究一个义字!”

    徐子桢张了张嘴刚要说话,卜汾手一摆又说道:“徐小哥,你要是看得起我,就管我叫一声大哥,我没那么老,别叫什么大叔大叔的。”

    旁边众马贼轰然大笑,有起哄地叫道:“徐小哥,你管我们老大叫大叔,那也得管我们所有人叫大叔了,你这辈分可就低得很啦!”

    徐子桢被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他生性爽快,干脆也笑道:“行,卜大哥,各位兄弟,我敬各位!”说着话也拍开泥封,大喝了一口。

    这酒是西北烧刀子,入口又冲又辣,徐子桢第一次喝这种酒,顿时眼睛一亮,大声赞道:“好酒!”随即抱起坛子,仰脖痛饮了起来,只见他喉结上下滚动,发出咕咚咕咚的声响,没多大工夫一整坛酒就被他喝了个精光。

    马贼们看得瞠目结舌,他们平日里也自诩酒量了得,可却也没见过徐子桢这样喝酒生猛的主,等徐子桢喝完将空酒坛扔开后才各自回过了神来,爆发出了一阵雷鸣般的喝彩声。

    卜汾哈哈大笑,对马贼们喝道:“都过来见见,从今天起,徐小哥就是我卜大胡子的兄弟,也是你们的兄弟,明白么?”

第143章:杏子堡() 
据可靠人士发来消息,宝文周刊一天之内的销量很有可能突破了四十万。。不管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但也足以证明他的火爆。

    其实另外十九名作者也挺悲剧。在苏释晨的阴影之下完全黯淡无光。明明宝文周刊之上有二十篇文章,可是现在好像就只有这一篇。所有的评论所有的报道几乎都是的,这个可就悲催了。

    当然也是有好处的,这十九个作者的名字成功的让更多人认识到了。

    伤心者的浪潮持续了很久,原本这浪潮就要落幕的时候,忽然一个非常意外的人站了出来,对于这篇文章发表了评论。

    这个人就是纳兰西风,纳兰西风,一个蛮有诗意的名字,当然这位可不是写诗的。纳兰西风是华夏生物电子专家,在国内外都是享有盛誉的,这样一位重量级的人物竟然在杂志之上公开发表了一片文章,对表示赞美——

    “我虽然喜欢看科幻小说,可是对于科幻小说从来没有好感,对于普通读者来说,作者那些对于未来科幻天马行空的想象非常的精彩,可是对于我来说,每次都会忍不住抓出小说之中的错误,这甚至让我完全没有办法静下心来

    最近我研究室里面的两个助手都在讨论同一部小说——,这让我非常感兴趣,也阅读了一遍,被主角何夕那种钻研的精神吸引了,更准确的来说是感动了,代入了!

    除了母亲之外所有人都不理解他,但何夕没有放弃,他依旧坚持。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们这群人,在普通人心中,一说起研究者,脑子之中就会浮现身穿白大褂拿着工具解剖小白鼠的形象,这个形象就好像是我们的固定形象了。

    有的研究者所研究的东西,在这个时代并无作用,这个时候就要面临所有人不理解,就好像文章之中的何夕。当时他所写的可以说一点用都没有,但在一百五十年之后却成为了统一大宇宙的基础,这就是时代姓,研究者并不都是科学怪人,或许我们和何夕一样都是一群伤心者,科学道路之上的伤心者。

    这是第一次让我忘记寻找错误,静下心来完完全全看完的一部科幻小说。

    当然还有一点我要补充,微连续是时间纬度回溯技术的基础,而……”

    后面就是一大堆的知识普及,目测买这份报刊的人一百个之中看得懂的不超过五个。

    虽说在评论的最后纳兰西风对于整体的理论进行了矫正,可是整篇言论对于这个短篇都是赞美的。

    这可就惊奇了!

    要知道,纳兰西风以前都是挑科幻小说各种各样的缺点,都是批评的,什么时候有赞美了,这绝对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就连华夏的银河奖,也透露出消息,这次的最佳短篇与最佳长篇都有可能会被一人夺走,而这个人是谁,不用想都知道。

    就是因为纳兰西风的这个评论,让宝文周刊的销量更加狂暴了,加印五万册很多吗?不行,继续!再加印五万册!

    让再火爆一会儿,让风潮再激烈一些!

    喜欢科幻的读者都想看看,就算对于科幻没有兴趣的读者也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文章可以担当得起纳兰西风的称赞。

    然后看完之后,都被之中那股平凡之中带着伟大的母爱所感动,被何夕那股钻研的精神所振奋。

    “妈妈——”“——妈妈”阔别二十年的喊声,是如此的动人心扉,是如此的感人肺腑!

    无数的读者召唤苏释晨回归科幻,当然这其中以黑迷居多,没办法,苏释晨写完就不写了,完全没有出第二部的样子,这可是让众多黑迷心急如焚,挖坑大魔王的称号再次回到了苏释晨的头上……

    “释晨,不错写的非常的好,能让纳兰称赞的作品可是仅此一部!”楚星在电话之中说道,科幻小说也是楚星的强项,但他写的作品可是被纳兰西风给批评惨了,就好比最近的,被纳兰西风狠狠的批评了,最后还宣称未来的科技不可能达到小说之中的地步。所以在这一方面,苏释晨可以说又超越了楚星一点点。

    “黑客帝国系列,还有这一篇。释晨,你的科幻小说写得非常的好,可惜我已经决定将这本奇幻小说当做我最后的作品了,不然真的很希望再和你来一次科幻对决。”楚星的语气之中透露着浓浓的遗憾。

    苏释晨与楚星在电话之中聊了聊,而楚星给苏释晨打电话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醒苏释晨要全力书写奇幻小说。

    恐怕也是因为的原因,楚星唯恐苏释晨分心,不能用最好的状态对垒,不过要是楚星知道苏释晨在络之上还连载了两部作品,不知道他又是一副什么表情。

    在现实之中是风起云涌,而在上也丝毫不逊色,第一天更新十三章就已经让无限恐怖火遍整个文圈,而第二天的二十五章完全是犹如一颗重磅炸弹一样了,直接将文圈炸出了一个巨坑,特别是这其中还有楚大校的风采!

    ……

    楚轩展开了他的无限之旅,一上来就以一个新人的身份嗨住了场面。

    “智商220?”作为看小说的老鸟,申荣他本身是最讨厌小说之中描写的那种高智商的角色,因为很多作者为了凸出这个高智商,将周围配角的智商变成负的,然后所谓高人一等的高智商也不过是十,这种情况非常的令人反感,所以当楚轩介绍自己的时候,申荣皱了皱眉,“天恩老大这样写有一些浮夸了。”

    申荣的这种想法是再正常不过了,可是你如果看完全文就会发现楚大校的智商是不能用220衡量的,而随着剧情的进展,楚轩慢慢展现出了他的智商。

    要来了,无限恐怖之中关于实力的设定,也就是基因锁的设定!

    “基因锁?泥煤的,果然有新东西!”这是申荣作为一名老书虫的感觉,一种非常直接的感觉,接下来的东西会非常的颠覆,身子前倾全身心的投入了小说之中,随着楚轩的话,基因锁也缓缓被解释清楚,一种全新的概念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用基因锁来划分力量,这种等级的划分是实在是……实在是……”申荣已经找不到语言来形容了,“太新颖了,比那什么几级或者是剑士剑圣等等那种苍白的仅仅是换了一个名字的,好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等级划分新颖太多,有意思太多太多了!”

    申荣作为老鸟自然也看过不少小说,大部分小说对于实力的划分都是差不多的,不是一至九级之中划分就是那种换汤不换药的划分。

    基因锁的分级,被这种实力分级惊呆的读者可不止申荣一个,很多读者在看到这里的时候都不由菊花一紧,一股非常奇妙的感觉,好吧,有点类似于被爆菊,不过也足可证明基因锁这种创意的精彩!

    申荣已经迫不及待的继续看,下一章

    随着楚轩一步一步的揭露,申荣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按照书中揭露的,这个主神空间的作用竟然有可能是用来让人类进化的一个工具,这可真是一环套着一环。

    基因锁的设定已经抛出,而真正精彩的内容才刚开始,随着剧情一步一步的展开,楚轩的智商完全彰显了出来,那种布局的能力,那种冷静的态度,申荣现在开始有点相信了,这个书中的楚轩,智商真的有220。

    这两段对话完全就可以看出楚轩的心理,他思考任何事情都是往全面看,而且对于他这种为了大局可以毫不犹豫放弃同伴的作法实在是——

    “太tm的帅了!”对,没有看错,对于申荣来说他不但不会对于这种做法感到厌烦,反而十分的喜爱,好吧楚轩楚大校的魅力是无限的,又征服了一枚粉丝。

    “这个楚轩真的是叼爆了,叼爆了,竟然可以硬生生的设计死李帅西,这种洞察人心的能力,真的是太恐怖了!”

    楚大校的表演,还有无限恐怖的设定,你认为这样就完了?

    不,不,这才刚刚开始!

    ps:终于搞定了,谢谢大家的支持,三天爆发结束喵~明天恢复两更,更新时间下午一点和六点左右。以上,再次感谢大家支持。

第144章:游击队() 
徐子桢在山上再看了会就慢慢踱下了山,正好和赶来的三百马贼汇合到了一处。

    卜汾打趣道:“这么急找我们来,你不是打算让咱们这些人去打杏子堡吧?”

    徐子桢开门见山,指着山那头的杏子堡说道:“大哥,您对这地方熟么?我想知道现在怎么个情况了,为什么夏军列阵在城外,可又见不着一个宋兵?”

    卜汾笑道:“熟可不敢说,不过但凡在西夏带兵的,没几个不知道我,你要知道详情?那简单,哥哥给你跑一趟就是了。”说完他一招手叫来几个手下,让徐子桢在这里等着,转眼就跑得没了影。

    徐子桢和柳风随就在山脚下歇了下来,马贼们给他拿来了酒和吃食,两人边吃边聊了起来。

    柳风随喝了几口酒后试探着问道:“大哥,你不会是打算混进杏子堡去给小种相公打内应吧?”

    徐子桢道:“我倒是想打内应,可城里这些个夏兵有不少都见过我这张脸,要混进去谈何容易?”

    柳风随一愣:“那……”

    徐子桢摆了摆手:“眼下还不知道什么情况,等卜大哥回来再说。”

    柳风随见他不说,便也不再问,继续喝起了酒,徐子桢却没了喝酒的心思,焦急地等着卜汾的归来。

    天空还是阴沉沉的,始终没见有阳光,徐子桢只觉心情也被这样的天气给带动了,显得焦躁不安,从上午直等到了午时过后,卜汾才回到了原地。

    “大哥,怎么样?”没等卜汾下马,徐子桢就急着上前问道。

    卜汾笑着跨下马来:“你先别急,听我给你慢慢说。”

    徐子桢讪讪一笑,递过一壶酒:“对不住,我这性子太急,大哥您先喝两口,慢慢跟我说。”

    卜汾接了过来猛灌了一气,伸手抹了下嘴角,这才说了起来。

    杏子堡地处西夏南端疆域,和大宋金城关遥遥相望,相距不过百多里路,前些日子十万大军气势汹汹杀向金城关,却被阻在了关外,这当中虽然有金城关据山而守的因素,可也和徐子桢有些关系。

    先锋大将被杀,这在军中是极为影响士气的,西夏大军不说就此一蹶不振,可也就此失去了一鼓作气闯关的气势,等他们恢复过来要想再攻,大宋德顺军却来助守了。

    不得不说的是种师中绝对是个精通兵法的儒将,虽然德顺军的人数远少于西夏大军,可他硬是将夏军抵在了关外,寸步不得前行。

    西夏大军的主帅是个党项贵族,叫芏嗣泽,这人和萧家关系密切,但却绝不是草包,据说他从小就酷爱兵法,长大后更是从军中小卒开始做起,一步一步爬升到了如今的地位,全然没有依靠家中的势力。

    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位将才,在种师中的面前还是吃了个闷亏,宋军根本不和他们硬拼,但是奇招怪招层出不穷,总是在夏军来攻时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三万德顺军被划分成了一个个小队,时不时地出现在夏军侧翼薄弱处,骚扰一下便离开,等夏军反应过来追赶上去时又很快消失了踪影。

    芏嗣泽的前军已经有好多次碰到了这样的情况,眼看硬攻就要奏效,可大军两翼却遭到了攻击,如果不理不睬继续强攻,宋军便会如同一把尖刀将他们的前后军生生撕开,这样一来前军便将成为了孤军,很快就会被占据主场的宋军吞灭。

第145章:一招!() 
时近腊月,大西北的天已经极冷,若是在室外放一桶水的话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冻成一个大冰疙瘩。

    杏子堡外一处原野上,有一队骑兵正顶着寒风梭巡着,这是西夏军中一个中型编制,人数约在五千左右,领队的是这次大军的左路军马军副总管普喝,也是党项贵族出身,他和之前被徐子桢秒杀的先锋孛鲁哥是表亲,生的魁梧之极,孔武有力,是个典型的西北大汉。

    这样的鬼天气行军无疑是个苦差事,一众将士多有在底下暗中抱怨的,就连普喝的近卫都忍不住嘀咕道:“将军,你说大帅为什么非要把咱们分成这么一队一队的,这不是送给宋军打么?”

    普喝回头瞥了他一眼,不屑道:“你懂个屁!你知道对面是谁在带兵?是种师中那个老狐狸!不分队?咱们大军满地找他们去?”

    近卫讪笑道:“要说宋军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捣鼓出了那么厉害的火器,一座金城关而已,咱们愣是靠不近去。”

    普喝哼道:“若不是大帅为了保存实力,这小小金城关还不是手到擒来?照我说大帅还是太嫌妇人之仁了。”

    近卫赶紧谄笑着拍马屁:“是是是,依我看大帅是没让将军出马,若不然那种师中也只有弃关逃命的份。”

    普喝傲然道:“那是自然,我……”

    话音未落,忽然前方一阵骚动,普喝一愣,随即喝道:“怎么回事?”

    一骑快马飞速来报:“禀将军,前军遇袭!”

    普喝眉头一挑:“宋军又来骚扰了么?来得正好,老子正愁找不到他们呢,追!”

    “是!”传令兵应声跑开,不得不说普喝的带兵水准很高,五千将士很快就动了起来,战马的步伐快速而不乱,朝着前方追赶过去。

    普喝没有动身,只冷冷地看着前方,他对这种小规模的骚扰完全没有兴趣,他喜欢的是那种在阵前与敌方主将的捉对厮杀,这次出战以来他还没能有机会出手,对他这样的武夫来说绝对是一种遗憾。

    空旷的原野上瞬间恢复了平静,普喝手下的将士大部分都去追赶敌人了,只留下了一百人护在他左右,这里是杏子堡地界,宋军便是派敌骚扰也绝不会派太多人手,所以就算他只有这么些人,也已足够保安全的了。

    那些将士很快就追得没了踪影,四周一片寂静,右侧不远处是一片密密的针叶林,北风吹过,发出一阵沙沙之声,在这阴沉的天气显得有些诡异。

    那名近卫缩了缩脖子,搓着手低笑道:“将军,小人听闻逻些城里新来了几个胡人娘们儿,那骚劲……啧啧!回头小人带将军过去尝尝鲜?”

    普喝眼睛一亮,刚要答话,右侧林中忽然猛的一记响亮的呼哨声,普喝反应极快,顿时脸色一变,大喝道:“小心有埋伏!”

    喝声未落,一阵尖锐的破空声猛的响了起来,数十支利箭迅疾地从林中射了出来,站在外围的十几名将士首当其冲,在毫无防备之下顿时被射翻在地。

    没等他们回过神来,林中已箭一般地蹿出百余人来,一个个身穿皮衣手持长刀,双脚踩在马镫中,嘴里胡胡大叫着冲了出来。

    普喝的将士没少和宋军交手,虽然对宋军主将的诡计多端很是很无奈,却都是打心底里看不起宋军的战斗力,在他们看来宋军无非就是仗着火器之利,可若是论马上功夫却是远远不如他们西夏汉子的。

    可是眼下这一彪人马刚与他们照面,就让这些西夏将士大吃了一惊,这些皮衣汉子个个身手矫健刀法狠辣,迎面一刀直取要害,完全没有拖泥带水之嫌,这时他们才反应过来,这些绝不是宋军!

    就在他们的脑中刚起这念头时,已有数十个将士被那些突然出现的快刀砍翻,而且这些皮衣汉子显然配合极为默契,很快便将普喝和他的这些将士团团围了起来,并慢慢收缩起了包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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