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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伤魂-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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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不多吧。”祸水淡淡地说到。
  “你……有没有受伤怎样的?”看他说的很随意似的,但我知道打猎的过程肯定不容易。
  “没有,就是比较累,”祸水看了我一眼,微微地笑了,“因为有时候不能搂着你睡。”
  “你……你说什么呢。”听到他这样说,我的脸忽地热了。他一把拉过我的手,习惯地以拇指指腹在我手心揉着。
  “那么我们先开食肆?食谱我知道不少,很快便可以做起来。”我尽量无视手心传来的瘙痒感,问。
  “好。”祸水点头。
  “食肆的利润最丰厚,我们可以把食肆改变一下,让它更出名,然后稳定了以后我们可以开妓院,按道理来来说,妓院才是利润最丰富的,只是我认为我们需要先有了根本才能投资这一行业。”我说完了,我看了一下祸水,他摆出一副玩味的神情。
  “哦?这个不错,不过我想还有丝织业值得考虑。”古代丝织业十分繁盛技术却不甚高明,这点我倒没有想过。
  “那到时候我们可以分开来进行,反正钱是赚不完的。”我说了一句,顿了顿,刚想接着说便被祸水抢白:
  “那霜儿便去开发丝织业好了。”言下之意是他去进行“服务业”的管理,我撇了撇嘴,无视他这一句话,继续问:
  “那我们明天便向中虚请辞?”
  “好啊。”祸水恢复了他的简答模式。
  这个晚上,祸水依旧是搂着我睡,可是不知怎么的,我忽然觉得有点别扭,翻来覆去睡不着,可是到了后半夜,终究敌不过睡意的浓重,坠入了梦乡。

  旅途

  第二天一早,我便开始收拾一切,而祸水便去和中虚请辞,我和芍药说了一下,她知道能到别的地方去,兴奋得不停地笑,让我忍不住又伸手虐待了她的脸蛋一番。祸水的行李不多,可是我却有一把琴,想来想去,还是舍不得把它放下,只好一路上把它抱着了。祸水说中虚建议我们到离京城洛城最近的一个最繁华的商城——满城去,说那里刚好是交通枢纽,很多旅客商客会在那里落脚,只是满城离郝镇这里真的有十万八千里,如果用走的,大概得走上大半年,于是我和祸水一下山便买了一辆马车,而且是两匹马拉的,为的就是想赶路。
  在把行李放上马车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你会御马吗?”我问正在搬东西的祸水。
  “会啊。”他把那些金银搬上了马车后说。
  “为什么?”
  “在‘那里’学的。”因为芍药在这里,我们不能说21世纪。
  “你懂得东西还真多,会纺织的东西又会骑马。你以前很有钱的吗?”我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嗯,算是吧。”祸水把所有的东西都搬上去了,一边拍着马的脖子,一边说。
  我听了,也点点头,表示了解,然后爬上了马车。虽说有心理准备古代的东西会很落后,我还真的对这辆马车很不满意,车厢加起来两平方米不到,对放了一堆金银珠宝我的琴还有一些换洗的衣物,剩余不多的位置只够我和芍药挤着坐了。祸水和我都已经不再穿道袍了,免得别人认为我们是道士,我本来也没有刻意要扮男人,只是为了方便,还是梳了个髻在头顶,穿上了男装。来到古代我除了头发长了,身高也长了不少,本来我一醒来就发现我们变小了,现在应该刚好在生长发育时期,我看了看还是有些扁平的胸部,对了,这个身体还没有来月经,而现在我又开始拉高,说明距离初潮也不远了,看来我真的应该好好补补,于是旅程就在我想着这些有的没的的时候开始了。
  马车的颠簸,真的不是现代人可以想象的,一来是因为车轮不够圆滑,二来是因为古代的路是凹凸不平的砖砌成的,颠簸的频率不一。坐了一天的马车,我真的受不了了,当我们到了一个小镇停下的时候,我从衣服铺里买来一大匹粗布和棉花,然后把车轮严实地包了一番,再跑起来的时候,感觉便好多了,我坐回到马车里,不止一次地怀念现代的橡胶轮胎。
  古代没有路标,我们只靠中虚画给我们的一张图前进着,不时要停下问路。不过古代的路也比较一通百通,没有太多的分岔口,我们走了一个月,终于来到了满城附近的一个小镇了。因为不知道满城的楼价,我都不敢花太多前在用度上,一路上来都可谓风尘仆仆,现在离目标不远了,我决定好好犒赏自己和芍药当然还有祸水一番。把马车停在一间比较大的客栈前,立刻有个小二出来点头哈腰地帮我们牵马停车,和郝镇的景象大有不同。我进了客栈,就到了柜台前要房间。
  “掌柜,我们要三间房间。”
  “好的,请问客官要怎样的房间呢?”我听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这个时候祸水从后面补话:
  “两间上房就好。”
  “哦,好的!狗子,来,带客官上去,两间上房。”掌柜招来一名小二,领着我们上了楼梯。我们上去的时候,刚好有一名男子从房间里出来,大白天的,黑衣黑斗笠,这样的穿着在电视剧里大多都是杀手?当我把行李都放在房间里了以后,祸水也跟了进来,我刚想问他为什么不多要一间房间,他便开口道:
  “反正我晚上都是过来睡的,何必多花钱在一间房上?”我听了,瞪了他一眼,也没说什么。整理好行李以后,我们便到楼下吃午饭了,我前脚刚踏下楼梯,便听到大堂里抽气声音不断,坐下以后,我才听见人们在说什么。
  “好俊俏的男子,三妹,你看。”我们右手边的两位女子说。
  “天啊,好漂亮的男人。他好像散发着光芒一样。”我们后面的一张桌子的一个妇人说到,我不禁挑了挑眉,瞥了祸水一样,散发着光芒?他不是超人,没有这种异能。
  “他旁边坐着的公子也好俊俏啊,只是阴柔的气息太多了点。”我听了心里直流汗,本小姐本来就是女的。
  “我长这么大也没看过那么俊俏的公子呢,还要一出现就两个一起,真的好兴奋。”
  ……
  我开始考虑是不是应该像刚才那个黑衣人那样带个斗笠,不然吃顿饭也像让人看动物一样。这个时候,祸水的手覆住了我的手,热量从手背传来,仿佛叫我不用担心。我抬眸看了他一眼。芍药点完了菜,开始留意大堂四周的环境。
  “小姐,我看这件客栈不够爷爷的食肆有意思。”
  “哦?为什么?”我听了,不禁好奇。
  “首先,爷爷的食肆上的菜谱都是根据食品特性相加或者食品的坏处相减的规律而制,对身体绝对健康,而这间客栈里的菜式有很多都是很不健康的。其次呢……”芍药一说一大堆,我和祸水听了,不禁喜从中来,看来有了芍药,我们以后经营食肆便会如鱼得水了。
  吃完了午饭,我们三人便到外头闲逛,祸水每经过丝绸店就会进去问价和行情,我却只是随便地走着,看到新鲜好玩的便拉着芍药去看。路过当铺,我进去,不一会儿便胜利地走出来,把那些俗气的首饰当掉一点也是好的。路上我看见有钱栈,看来就是古代的银行了,我们现在身上有太多的真金白银,不仅捎带不方便,也很容易让人偷了,把钱拿到钱栈大概可以换成银票,只是不知道古代的钱栈是不是全国通行。
  给芍药和祸水都买了新衣服,而我还是买了两套衣服,一套男装一套女装,总感觉在古代,当一名男子会比一名女子来得方便。到了首饰店,我选了几朵珠花给芍药,芍药高兴得眼泛泪光,可这次我的手还没伸出去,芍药便嚷着让我别再捏她了,我挑眉,看来是我平常太过分了,以后应该留着留着。我还看到了许多好看的耳饰,禁不住诱惑,我挑了一对耳坠,老板说是红珊瑚制的,其实我并不在乎它是不是红珊瑚,只是这对耳坠,会让我想起在现代我那唯一的信物——红水晶,也不知道现在会不会让人给偷了,还在首饰店里买下了一块蒙面的丝帕,以防万一。出了首饰店便碰到从后面走来的祸水,我炫耀着新买了耳坠,看见他望着我笑得温柔,眼中仿佛有点点星光在闪耀。
  回到客栈,华灯初上,我虽然感到无聊却也不想那么早便睡觉,便拿出琴抚奏,祸水做在桌旁看着书,听着我的曲子,手指跟随节奏在桌面上轻敲着。弹了一会儿,我便觉得有些乏味了,刚放下琴,房门便被猛地打开,我看见祸水起身,袖中划出绿咏,抵着眼前穿着黑衣的男子的脖子,而那个男子也以一把锋利的匕首抵着祸水的脖子。事情都是发生在一瞬间,我呆了呆,随即问道:
  “不知道这位兄台有什么事情?”黑衣男子动也没动,反倒是房间门口传来了一把美妙的女子声音:
  “小姐!!真的是你。”随着声音的出现,一位身着浅绿色衣裙,大概是十五六岁的样子女子从房间进入,她有一双大而且水亮的眼睛,鼻梁微塌,却丝毫不影响她的貌美。她一进房间便看着我,然后一个飞扑把我紧紧地搂住,我整个人完全愣在原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这个女子的拥抱我并不讨厌,反而让我想起了芊芊。
  “呃,姑娘,你我认识吗?还有,那位是你的同伴吗?可以叫他放下兵器吗?”她抱了一会儿,我慢慢地推开她问。
  女子听了我的话,好像这才想起房间里面还有人,她转脸对着黑衣男子说:
  “夜,放下吧,她真的是小姐。”黑衣男子听了女子的话,慢慢地放下了匕首,祸水也跟着慢慢放下了绿咏。
  “小姐,玲珑终于等到小姐了。”女子说着,留下了两行泪。我最看不得别人的泪水,更何况是美女的泪水,也只好解释:
  “姑娘,我好像不认识你,你会不会认错人了?”
  “不会的,小姐你抚的曲子,玲珑最熟悉不过了。”敢情她是听了我刚才抚的曲子才冲进来的。
  “这个……会抚同一首曲子的人很多,姑娘大概是认错了。”
  “不会的,那首曲子只有小姐和姑爷会。还有小姐的容貌,小姐的容貌玲珑绝对不会记错的。玲珑伺候了小姐十年了,绝对不可能认不出小姐的脸的。”
  “那么你的小姐比你年长吗?”
  “小姐今年应该二十又三了。”那位叫玲珑的美人边说边流下眼泪,看得我好不心疼。
  “可是你看清楚,我的样子像是二十三岁吗?”说完,玲珑开始上下打量我。
  “怎么会,小姐明明比我高……可是你和小姐的相貌真的一模一样!”
  “世界那么大,人有相似也不足为奇,姑娘,我看你是认错人了。”
  “不会的,哪怕你真的不是原来的小姐,你也肯定是小姐灵魂的化身。我不管,找到小姐了就不会再离开了。”我听了那位名叫玲珑的姑娘的解释,不禁抚额,她……她怎么就一定要我当她的小姐呢?
  “小姐你不要丢下玲珑,玲珑这次无论怎样也不会离开小姐的。”说着,玲珑又哭了起来,我只得抱着她,拍拍她的背,想了一会儿,说:
  “好吧,既然你认定我是你的小姐,那么我们就一起上路吧。我们打算去满城开酒楼,你愿意和我们一起吗?”
  “当然愿意,小姐到哪里,玲珑就到哪里。”玲珑见我肯接受她了,破涕而笑。
  “呃,还有,你的那位兄台……”我看着那个全身上下都是黑的男人,不禁有点担心。
  “夜他会和我在一起的,”玲珑说完,好像又发现这句话有什么不妥,脸蛋倏地红了起来,“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我偷看了黑衣人一眼,发现他看着玲珑的眼光十分柔和,心里当下明白了。
  “好了好了,我明白。”我把她从尴尬中解救了出来。“对了,我还有一位妹妹在隔壁房间,她叫芍药。你比她大,你便是她的姐姐了。”玲珑听着我的话,不住地点头。
  于是这个奇怪的晚上便在和玲珑聊天中过去了,当玲珑和他的奇怪黑衣人回到他们的房间后,祸水才开口:
  “你就不怕他们是坏人?”
  “看上去不像啊。”
  “……”祸水无语。
  “这是女人直觉,你不明白啦。”这的确是我判断的标准。
  “那个男人的武功与我不相上下,那个女孩也是懂武的,发生什么事情我怕我没能力保护你。”原来他是在担心这个,我心里不禁暖暖的,对他一笑,道:
  “放心,我觉得他们是好人。那个黑衣人虽然危险,可是他喜欢玲珑,只要玲珑听我的就等于那个黑衣人听我的。我们开酒楼,多找几个人还是有好处的。”
  “嗯。”祸水看我一眼,微微一笑,又乘机摸了摸我的脸蛋。
  第二天,我和祸水收拾行当,刚推开房门,对面的房门便也打开了,露出了玲珑俏皮的脸蛋。
  “小姐,你起来了?我们是不是准备出发了?”虽然要芍药和玲珑改掉叫我小姐的习惯,可是她们就是记不牢。
  “嗯,还是趁早赶路比较好。”刚说完,玲珑就像发现了什么似地,大叫了一声。然后手指指着祸水说:
  “姑……姑……姑爷?!”我被她这一喊,不禁吃了一惊。这也太玄了吧?我长得像玲珑的小姐,祸水像她的姑爷?太多的巧合加起来就不是巧合了,我不禁心生疑窦。
  “昨晚我没留意,姑爷您怎么会在这里?”玲珑继续说着,我没有忽略她用了敬语,莫非她的姑爷是一位显赫的人物?她隔壁的黑衣人这个时候也打开了房门。
  “我不是。”祸水只是简短地答道。
  “可是你的容貌……我不会记错的。”玲珑喃喃道。
  “呵呵,玲珑,我不也像你们小姐吗?大概我们是有缘才聚在一起的,他不可能是你的姑爷啦,我一直都和他在一起,何况你的姑爷应该也二十多岁了吧,看他的样子就是十多岁的小男孩嘛,怎么可能。”我干笑了两声,解释道,而玲珑似乎也接受了。
  在饭店吃完了早饭,我们便搭上了马车往满城出发了。车厢里多了玲珑,气氛也活跃了,黑衣人和祸水在外面驾车,芍药很喜欢玲珑,总和她谈天说地的,我看着她们聊得不亦乐乎,忽然有一种沧桑的感觉,我老了啊。
  赶了一整天的路,我们终于赶在了入夜(城门关闭)以前进入了满城。
  满城果然是繁华的商城,和我们经过的小镇小城完全不同,哪怕已经入夜了,街上依旧热闹。许
  多女子都提着灯笼结伴走在街上,当然也看到不少情侣档,一问才知道,原来今天是“情人节”,古代人叫花灯节。我向来对新鲜的事物有兴趣,来到古代第一次见那么热闹的节日,当然不可能缺席。我在车厢里换上了女装,戴上了丝帕,拉着玲珑和芍药下车游玩。黑衣人和祸水好像达成了什么协议,祸水下车陪我们,黑衣人驾车找客栈,默契得很。我看到不少女子拿着形态各异的花灯,不禁也想拿一只来玩。果然,走不远便看到了猜谜的花灯档,其中有一档特别的多人围观,我也看到了高挂于台上的两只花灯,是古式的红木花灯,成长方体状,有四条尾穗从花灯顶端垂下,其中一只的四面各绘着四位美女,里面的火光做了调整,让四名美女看起来像在动一样,而另一只则绘着四名男子,大概也是美男子。走近,听到那个花灯主说:
  “各位,想要这两盏花灯,只要猜中花灯上的谜语就好了。那只花灯是由我们的最顶尖的师傅打造,火光的明灭控制很好,人物看起来都像会动的一样。左边这只花灯绘的是我们明国的四大美人,而右边这只便是我们明国的四大美男,都是请了宫廷的御用画师来画的。绝对值得各位收藏。”
  “四大美人?四大美男?”我侧身问玲珑。
  “小姐你不知道吗?四大美人就是樊丞相的两位女儿,江南首富的女儿和宫里的婷妃娘娘。四大美男是太子爷,三王爷,尚武将军还有当今的圣上。”玲珑看上去十分的兴奋。
  “哈,你们连皇上的样子也会画出来,不怕被杀头?”我完全被电视剧里面那些独裁的皇帝形象给荼毒了。
  “不会的,当今圣上虽然已经过了四十岁,可是他十分开明圣贤,主张与民同乐,这个四大美人和四大美男也是圣上提出的。可是最近听说圣上生病了,一直都不见好,国务便由丞相和国师担任起来了。”
  “哦,这样。”我对宫廷的事情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那四大美人和四大美男。到伙计那里交了钱,我便拿下了贴在四大美人灯下的题目,只见灯下帮着一白绸带,打一成语,谜面就只写着四个字:选美大会。
  我想了想,心中有了答案,可是看见档主紧张兮兮地看着我,心里明白他是要靠这两盏花灯撑台面,便笑了笑,摇了摇头,把题目交还给了伙计。继续走着,玲珑和芍药一直在嘀咕,说我刚才为什么不拿掉那盏花灯,我只是笑笑,也没说什么。祸水跟在我们后面,自然惹来了不少少女的目光,虽然说祸水现在看上去只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大约就那么一米七多的高度,可是那些少女,上至四十,下至八九岁的通通被祸水的美色给诱惑了,纷纷回头伫望,我转头瞥了瞥祸水,他也看了看我,眼中盈满笑意。我腹诽,就是多女孩看而已,有什么好骄傲的?还笑眯眯呢。
  当然,我没有忽略回头看玲珑的公子哥们,有一位比较大胆的,甚至上前把花灯塞到玲珑手里。我的小芍药也不落下,在玲珑收下花灯后便有人来邀她上楼上雅座了,早知道我便不换女装了,作为男人左拥右抱,感觉不错。戴了丝帕就有一个好处,别人不知道你美与丑,也省了许多麻烦。走了一圈,我也没有看到喜欢的花灯,便想着回到那档拿下那两盏花灯,结果回去了以后,发现那盏“四大美人”已经被人拿下了,于是我只好拿了那盏“四大美男”,虽然说能夺其一还是引来了不少人的羡慕,可是我心中还是略微有遗憾。

  花灯

  拿起那盏细看,上面画着四名男子,有三名都是穿着长衫比较儒雅,而另外一名则是身披盔甲,显得十分威武。细看下来,我发现有一名青衫男子的样貌,居然和祸水的一模一样,是真的一模一样,连神情也一样,笑眯眯的,好不奸诈,再看署名,明国太子,没有名字。旁边的另外一名白衫男子和这位明国太子的容貌略有相似,只是眼神比较柔和,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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