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士战纪-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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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名药学系的博士研究生,无奈的来到了剑与魔法的世界。他依靠着自己从造化玉牒中衍生出的游戏系统,周旋于精灵、矮人、兽人、深渊等众势力的围绕中,努力提高自己的实力,希望有一天可以回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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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轮回()
又一次,王诩极不情愿的睁开了自己的双眼,睁开了他的那双像紫罗兰一样闪耀着宝石光华的眼睛,扫了一眼自己所躺着的这张极为奢华的架子床后,他意味深长的叹了口气,接着,掀起了身上所盖着的这面似乎是用金线与银丝交织而成的薄被,然后,坐起身来。
看着自己所在的这间像篮球场一样大小的卧室,看着室内沿墙摆放着的各种造型奇艺、样式规整的家具,王诩又叹了口气,在微微的摇了摇头后,挪到了床边,踏上了一双与周围环境很不相称的破旧的篮球鞋。
像往常一样闭目凝思,王诩情不自禁的展开了自己的思绪……
这里是东部大陆,属于洛伦世界,具体在哪个星球上,王诩并不清楚,他知道的是,自己又穿越了,为什么说“又”呢?
因为,在很久很久以前,也许是几千年前,甚至是上万年前。
那时的王诩还只是地球上的一名很普通的药学博士生。
一个夏日的午后,他正在寝室里消遣,玩儿游戏呢。
突然,他被一柄不知从哪里来的刺破了寝室屋顶的长矛,刺穿了自己的心脏,同时也刺穿了他的那台老旧的笔记本儿电脑。
后来,在笔记本儿电脑所放射出的电流所形成的黑洞的吸引之下,王诩穿越了,穿到了传说中的洪荒世界。
那时,妖族的大神女娲刚刚开始造人。
王诩有幸成为了大神女娲所创造的第一批人类中的一个。
突如其来的变故,使他恐惧,使他迷茫,使他无助,可接踵而来的现实,更让他无所适从。
尽管大神女娲创造了人类,可她却并没有给人类带来任何的文明。
王诩试图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引领那些连语言都没有的最初的人类,提前走向文明,可是,他失败了。
因为,这是妖族和巫族共存的时代,是妖术与巫术争锋的时代,知识的力量在这个时代根本就弱不禁风,最初的人类只能在妖族的庇护下,过着随时都可能会意外死亡的可怕生活。
面对现状,王诩明白了,自己除了能改变自己之外,什么也改变不了。
于是,他开始了自己的远征,向着东方那座看起来无比高大的石柱前进。
在这些最初的人类中,只有王诩知道那是哪里。
那里是不周山,混沌时代盘古的涅槃之地,灵气丰聚之所在。
他并不关心自己离不周山有多远,他知道,这是个没有六道轮回的时代,这里没有生老病死,只要自己不被作死,就能一直活着,至少永远不会老死。
在这片荒凉的大地上,王诩风餐露宿。渴了,就喝点儿周边小溪中的溪水;饿了,就采集周围的野果来吃。
很多次,王诩差点儿就被那些野果给毒死。也许是老天的眷顾,也许是王诩的药学知识勉强的起了点儿作用,他撑着活了下来。
还有很多次,王诩差点儿就被突然出现的巫族人给杀死。也许又是老天眷顾,他被那些把人族看做是自己人的妖族修士给救了。
不知在路上走了多久,也不知走了多远。不周山变的越来越大,离自己也越来越近了。
也许是这个时代存在于天地之间的灵气太过充裕了,也许是自己在饥不择食的情况下吃过什么天材地宝,渐渐地,王诩觉得自己的身体起了变化。
他看的更远了,一目三四里;他听的更清楚了,能听到山背后的兽吼声。
突然有一天,也许是他吸收的灵气够了,“叮……”的一声,王诩得到了无数穿越人士所必得的东西——金手指。
原来,那柄刺穿他胸膛并刺破笔记本儿电脑的长矛,竟然是混沌至宝造化玉牒,而造化玉牒在吸收了王诩的血液后,与笔记本儿电脑结合,衍生出了一套很像是角色扮演游戏系统的古怪系统。
一边继续向着不周山前进,一边不停的研究着这套突然出现在自己识海中的游戏系统。没过多久,王诩就高兴的喜极而泣了,此刻,他明白,这套系统,就是自己在洪荒时代安身立命的根本。
甚至,他还有一个想法,既然造化玉牒与笔记本儿电脑结合后,能把自己带到洪荒时代,那自己也可以利用这套系统,回到属于自己的时代去。
王诩是真的不想呆在这里,他很清楚,这是个多么混乱的时代,他也知道,过不了多久,巫族和妖族的大决战就将到来。
虽然自己所属的人族未曾参战,但是人族太过脆弱了,在那种即将到来的毁天灭地般的决战中,身为人族的自己,根本就没有一丝活下去的可能性,而且,也没人会庇护自己。若想要活下去,要不,自己变强,要不,赶紧离开洪荒世界。
无论选择哪条路,自己识海中的游戏系统都是关键。
又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又走了多远,不周山似乎就在眼前了,眼前就是那座看不到顶的巨山,山周围的妖族修士也越来越多。当它们看到王诩时,并没有产生什么敌意,毕竟妖族大神女娲早已交代过它们,不要与人族为敌,尽量保护,所以,它们并没有为难王诩。
在继续赶路的过程中,王诩对自己识海中的游戏系统越来越了解了。他发现,这套游戏系统很复杂,是由很多小的系统所组成的大体系,其中,就包括了技能系统、装备系统、合成系统、背包系统、商店系统等等。
所谓的技能系统就是五条技能树,每条技能树,分别包含着金木水火土五种技能中的一种;所谓的装备系统就是自己可以穿戴装备,发挥装备的威力;所谓的合成系统就是自己可以利用配方合成物品,甚至可以把低级的物品合成为高级的;所谓的背包系统就是自己的空间背包;所谓的商店系统就是个商店,自己可以在里面买些吃的、喝的等类似的东西,也可以把乱七八糟的东西卖给商店系统换钱。
了解清楚了自身所带的这套游戏系统后,王诩在继续赶路的同时,也会在路上捡些垃圾,比如什么兽骨、兽角之类的东西,卖给商店系统,换些铜钱、银币、金币之类的货币,再使用这些钱,从商店系统里买些吃的、喝的什么的,甚至,他还买了顶帐篷,从此不用再风餐露宿了。
突然有一天,西方天空浮现阵阵祥光随云翻涌,仙乐之声渺渺传来,又有一股异香扑鼻而来,王诩转头看向了西方天际,就见一条巨大的身影,闪着金色光芒冲天而上。
接着,就听见阵阵巨响从天际传来:“恭贺女娲道友功德成圣!”
“哦。”王诩叹了口气,转身继续向着东方的不周山走去,他的心里虽有些失落,但并不太悲伤,他明白,成圣这件事儿,是很不简单的,不但需要超强的实力,还需要逆天的运气,任何人想要成圣,都必须得到天地间的一道鸿蒙紫气。
天地间一共才只有五十道鸿蒙紫气,本来都是属于盘古的,后来盘古在开天辟地之后,身死魂灭,体内的鸿蒙紫气破体而出,四散逃逸,鸿钧老祖得到了十道,然后给了他的徒弟们三道,后来又有几个运气好的人得到紫气成圣了,而剩下的鸿蒙紫气,大都留存在天材地宝之中。
别的东西王诩不敢保证,可是,如果说造化玉牒里没有鸿蒙紫气,那就是打死他他也不信啊。
所以王诩明白,自己迟早是可以成圣的,只是自己能不能活到那一天,就不好说了。自己太弱了,比蝼蚁都弱,周围到处都是些神话中的人物,他们吐一口唾沫,就能把自己给淹死,自己必须得谨慎再谨慎,小心再小心的活着,才能活到成圣的那一天。
又过了很久,王诩终于来到了不周山的山脚下,抬头看着那遮天蔽日的巨大山体,感受着周围像浓雾一样快要凝固的灵气,两道清泪从王诩的眼眶中垂目而下。
王诩扑通一声跪在了山前,伏地痛哭,所有的情绪在此刻爆发:“我到了,我活着到这里了,我没死,我能回家的!”
发泄过后,王诩沿着山脚下的一条自然形成的山路向上走去,在山体上无数个被妖族修士们开凿的洞窟中,找了个没人而且很破旧的洞窟,用石头封住洞口,住了进去。
接下来的日子,王诩开始试图寻找吸收周围灵气的方法。
试了一种又一种,在试过了无数种方法后,王诩还是没有找到最有效的方法,只不过,自己的身体倒是强壮了不少,灵气却没有吸收掉多少。
王诩总想,如果商店系统里卖秘籍就好了,可是,想归想,现实却很骨感,商店系统里仍旧只卖些吃的、喝的、住的。
又不知过了多久,又是“叮……”的一声,王诩睁开了双眼,他用意识查看了一下自己识海中那早已成为自己身体一部分的游戏系统。
突然,他发现,自己的识海里出现了一个全息立体的小人儿,这小人儿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是新出现的,自己以前没有见过他,不过也很好理解他的出现,这个小人儿,就是缩小版的自己了,类似于修士们的元婴。
王诩发现,在小人儿的周围,满是一串串的数据,他觉得,那些数据应该就是自己的属性了,仔细的看了一下,他又发现,在其中一项数据上,竟然写着:“练气期!”
“嗡……”的一声闷响在王诩的头脑中炸开了,他激动的嘴唇都在颤抖,心说,我终于找到方法了,多少年了,我终于走上正确的修士之路了。这下好了,我升级了,虽然如今的我,只是个练气期的小修士而已,但是,好歹我已经是一名修士了,距离成圣、回家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既然有了方法,王诩就打算按着这种方法继续来了。
突然,“轰隆隆……”的巨响不知从哪里传来,随即,山体开始不停的摇撼。
王诩打开洞口走出洞外,就见无数妖族修士从无数的洞口内走了出来,它们也和王诩一样,抬头看着山顶。
山顶突现金色光华,又有一声兽吼传来,接着,山体周围的妖族修士们也跟着一起巨吼,也不知发生了什么,突然,一声王诩也能听懂的妖族语言从天际传来:“我妖族今日建立天庭,统御世间万物!”
话未说完,不周山周围的浓雾逐渐消散,天空涌现七彩光华,隐隐可见屋宇楼阁。
与周围妖族修士们的热血澎湃不同,王诩很冷静,他明白,妖族建立天庭是一个信号,就是巫妖之战开始的信号,自己必须要赶快离开这里了,不然,以自己这种练气期的小人物,到决战时,能逃得掉吗?
就在王诩收拾好行装准备上路时,突然,一股恶臭之气传来,接着,十二三道巨大的身影穿透天空中的光芒,飞入了刚刚建立的天庭。
紧接着,就听到无数声隆隆巨响,并有大块山石从山上滚滚而下,王诩一看,心中大惊,不是吧,这就开始大战了,还让不让活了。
王诩猛然冲入了洞中,用山石封住了洞口,然后,尽可能的在洞口摆上了更多的巨石,以试图熬过这场大劫。
就在王诩紧张的等待过程中,山体不停的摇撼,洞顶的灰尘索索而下。
突然,“嘭!嘭!”两声,一尊巨大的物体砸破了洞口,击碎了山石,砸进了洞里来。
王诩还没反应过来,就像那次被造化玉牒刺穿身体的一样,他被巨物拍在了身上。
“噗!”的一声,王诩一口鲜血喷在了巨物之上。
借助洞口射进的余光,王诩看到,眼前的巨物金光闪闪,上面竟然阴刻着四个古篆字——“东皇太一”!
“哦,”王诩苦笑了一声,接着,用尽最后的一丝气力调侃了自己一句:“我死的也值了,死在了东皇钟之下,值了!”
语毕,王诩苦笑着闭上了双眼。
突然,东皇钟的周围出现了一个黑洞,和上次造化玉牒创造的黑洞一样,直接就把王诩给吸了进去。
与此同时,王诩耳边响起了一声低语:“若无东皇钟,你已魂飞魄散,今借东皇之力,助你轮回,我只要你做一件事,就是不要让东皇钟落入巫族之手,切记!”
第二章 流放()
当王诩再次醒来时,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婴儿,看着自己那小小的身体,短胳膊短腿,王诩有点儿无语了。
更让他无语的是,自己竟然躺在了一圈鲜花编织而成的花篮里,这花篮被一根长满了绿叶的藤蔓,吊在了一株枝叶繁茂的大树的树枝下。
当他的目光扫过围在花篮周围的一群“人”时,他又被刺激到了,脑中又是“嗡,嗡,嗡……”的一阵闷响。
他看到,周围的这一群人,长得很奇怪,他们身材瘦高,皮肤如白雪一般白皙细腻。如果仅仅是这样,绝对不会让王诩觉得多么惊讶,最让他惊讶的是,这群人竟然长着尖尖的耳朵,宝石一样的紫罗兰色的眼睛,瀑布一般绿色的卷发。
他们的衣着,很像是中世纪欧洲贵族们所穿的哥特式的样子,整体色调呈现淡绿色,衣服上绣满了金色的花纹,那些花纹,简单而飘逸,感觉很神秘和典雅。
“精灵族!”这是王诩在看清楚他们的长相时,脑中闪出的第一个词汇,他又不是没玩儿过像魔兽那样的西方魔幻游戏,对于剑与魔法世界中的精灵族的长相,他还是比较了解的。
“难道?”联系到此刻变成婴儿的自己,而且又被一群精灵族的男男女女围在中间,王诩唯一能想到的解释就是:“自己又穿越了,而且可能是穿成了一个精灵!”
就在王诩全速运转着自己的大脑,试图弄清楚此刻自己的处境时,他回忆起了自己在前世——洪荒世界,最后听到的那一声低语:“若无东皇钟,你已魂飞魄散,今借东皇之力,助你轮回,我只要你做一件事,就是不要让东皇钟落入巫族人之手,切记!”
“哦……”这句话使得王诩脑海中那乱糟糟的思绪瞬间就变得豁然开朗,他已经大概的明白自己此刻的处境了。
如今的他只是个婴儿,精力持续不了多久,在明白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后,王诩疲惫的闭上了双眼,沉沉的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王诩是醒了睡,睡了醒,饿了就哭两声,然后,就有一名衣着华丽的人族妇人,把一种火红色的果子里的果汁,挤到自己的嘴里。
渐渐的,从周围叽叽咋咋的各种精灵族男女老少的对话中,王诩粗略的掌握了精灵族的语言。
又过了一段时间,从那名人族妇女每天在自己耳边所讲的故事中,王诩渐渐的知道了一些如今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个世界叫做洛伦世界,是剑与魔法的世界,自己的所在地,位于东部大陆北方的精灵森林。
而这个世界的西部,的确还有块西部大陆。
从人族妇女的故事里,王诩知道,西部大陆是属于人族和兽族的大陆,大陆的北部是人族的三个王国,南部是由兽族的无数个部落组成的庞大的兽族帝国。
而自己所在的东部大陆,则是由无数种族所组成的混乱地带,这里既有精灵族,也有矮人族,还有地精、巨魔、半人马等其余种族。
在东部大陆的南端,甚至还有个通向深渊的入口,在那些故事里,王诩听到,深渊中住着很多“邪恶”的恶魔种族。
东部大陆与西部大陆之间,是无尽之海,想要从西部大陆来到东部大陆,即使是乘坐最快的地精之船,在风平浪静的日子里,至少也需要半年的时间了,如果联想到无尽之海那惨绝人寰的暴虐气候,以及地精之船那逆天的价格,那么,若是真的想要穿越无尽之海,那至少也得用上一年的时间了。
又过了些日子,王诩已经基本掌握了精灵族的语言和大部分人族的语言了。通过对周围人类和精灵们之间对话内容的分析,王诩知道了一些关于自己的信息:
这一世,自己并不是个人类,也不是个精灵,而是精灵与人类杂交的后代——半精灵,自己的新名字叫做婓里奥·沃顿。
更神奇的是,自己的身份不仅仅是个普通的半精灵,而是精灵王卢卡斯·沃顿与一名人类贵族女子的后代。
三十年前,身为精灵王子的卢卡斯·沃顿,独自乘船从东部大陆的西海岸出发,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来到了西部大陆。
他在人类的国度里学习、游历、冒险了整整十年,在这期间,他认识了一名年轻的人类贵族女子,并且两人相爱了。
后来,他娶了这名女子为妻,并带着她回到了东部大陆,回到了精灵族的王城——元素之城。
十年前,已经活了三千多年的精灵族老国王寿终正寝了,在人类贵族女子的帮助之下,卢卡斯·沃顿成为了新的精灵王。
就在那一年,女子为精灵王生下了一个儿子,一个长着精灵样貌的半精灵男孩儿,这个男孩儿虽然不是精灵王的第一个儿子,但是精灵王对他宠爱有加,这男孩儿也就是王诩在洛伦世界的亲哥哥——卡伊·沃顿,他比王诩大了整整十岁。
一年前,人类贵族女子再次怀孕,这次,她又生下了一个儿子,又一个半精灵的男孩儿,一个长着人族样貌的半精灵男孩儿,这个男孩儿就是王诩。
对于动则两三千年寿命的精灵族而言,年过五十的人类贵族女子,已经到了她生命的最后阶段了,再加上她又生了一个孩子,这几乎消耗光了她的所有精力,在王诩出生后不久,人类贵族女子就过世了。
爱妻的过早死亡,使精灵王感到痛不欲生,因此,他并不喜欢这个间接杀了自己爱妻的孩子,也不想看到这个儿子,怕看到这孩子就会让自己想起亡妻。
所以,精灵王并不像对待王诩的亲哥哥那样对待他,他只派遣了一些人类贵族女子生前的仆人来照顾王诩,也不太关心自己的这个孩子的死活,也许不仅仅是因为讨厌,还因为,在这个孩子出生后不久,他发现,这个孩子的身体是无法感知任何魔法元素的,对于把魔法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