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士战纪-第2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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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哪知,王诩说那句话时,差点儿把自己给恶心吐了,他心里在不断的骂着精灵王:精灵族会变成这副德行,还不是您老人家给祸害的,就您这水平的首领,手下人谁愿意为您做事儿呀,您还夸我呢,我都想用板砖儿拍死您!
最终,精灵王在演了一会儿“犹豫”和“沉痛”的表情后,下命令道:“好,我同意撤回禁卫军……”
“国王陛下……”一直不敢说话的精灵族大贵族们,在听到精灵王所下的命令后,终于忍不住开口了,全都用一种声嘶力竭的嗓音、痛不欲生的表情恳求起了精灵王。
他们的这种表现,王诩也是很理解的,毕竟,如果这群大贵族们失去了领地,那么,除了爵位外,他们就失去一切了,因为,这个世界,是没有俸禄这一说的,贵族们的所有收入,就是领地里的物产,没有领地,也就没有物产了,也就没钱了,这对过惯了奢侈生活的他们来讲,不外乎是灭顶之灾。
“是,国王陛下,我这就去传令,”冷笑一下后,王诩也不管那群“寄生虫”们怎么哭喊,直接示意亚恒·贝克去执行撤兵的命令:“贝克大人……”
得到王诩的示意后,亚恒·贝克点头朝着精灵王行了一礼,又和王诩相视一笑后,在一群大贵族们的拉扯中,冷笑着走出了宴会大厅……
“好了,我要说的两件事儿说完了,祝精灵王万寿无疆,祝精灵族繁荣昌盛……”微微歪了下脑袋,说了句冠冕堂皇的祝贺之语后,王诩轻轻的坐了下来,低头吃起了自己面前的“青菜宴”。
最后,在精灵族大贵族们的哭喊,与精灵王的沉默中,宴会终于结束了。
当精灵王再次进入后堂后,那群精灵族的大贵族们,也不跟王诩打招呼,纷纷鱼贯而出,显然,他们是要去通知自己领地的族人,赶紧撤离精灵森林。
当王诩沿着皇宫内的游廊向外漫步而行时,一名精灵族的大公爵,幽幽的“飘”到了王诩旁边,冷冷的跟王诩说道:“难道,您就不怕我们联合起来跟您对抗吗,那样的话,您是不可能成为下一任的精灵王的!”
“这我倒不怕……”王诩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淡然回应道:“我很期待你们联合起来跟我作对……”
“您过于自信了吧……”精灵族大公爵冷声回怼王诩道。
“这么说吧,杀光你们这群老的,再换一拨新的,我只用一天时间就能做到,您……明白了吗……”王诩斜眼瞟着比自己低了半截子的大公爵,冷笑着说了一句。
“哼……”怒瞪了王诩一眼,又冷哼了一声后,大公爵怒火中烧的小步快走起来,在最后留了一句“等着瞧……”后,他消失在了拐角处。
听完那名大公爵最后的“威胁”后,王诩无所谓的撇了撇嘴,接着,继续漫步而去。
王诩刚走出皇宫大门,门外护城河前的青铜板桥还没走完呢,突然,从河对岸扫来了一道天蓝色的弧形斗气利刃,那还不算完,那道弧形斗气利刃后面,还跟着一片遮天蔽日的箭雨。
很明显,那群抢先一步离开皇宫的精灵族大贵族们,不但快速的通知了自己领地里的族人撤离,甚至,也给王诩准备好了杀阵!
瞟了一眼只有圣级刺客才能发出的天蓝色斗气利刃后,王诩不屑的一笑,接着,他瞬间就消失在了原地。
就在那名隐藏暗处的圣阶刺客,意识到王诩是名空间魔法师,而大惊失色之时,“梆……”的一声闷响,王诩抬手一板砖就夯在了这名刺客的后脑门上。
“爽啊……”出了口恶气后,王诩伸手握住这名口吐鲜血刺客的头盖骨,像拖着个破布袋一样,拖着四肢绵软的他缓缓的离开,后面,留下了一条长长的血痕……
第七百四十七章 耍()
作为一名资深洁癖患者,在一般情况下,王诩是绝对不愿意触碰像脑浆这样的恶心玩意儿的,但是呢,为了向那群不知死活的精灵族大贵族们显示下自己有多狠,王诩破例了。
忍受着从自己右手传来的那种血液夹杂着脑浆的粘稠触感,王诩紧咬着牙关,硬生生的没有把在接风宴上吃的东西给吐出来,快忍到极限的他,脸都憋红了,神似一副醉酒后的模样。
这时,被王诩扣着头盖骨的那名圣级刺客,已经半死不活了,双眼瞪的老大,七孔流血,尤其是的鼻子,“咕……咕……”的向外冒着血泡,听的王诩胃液翻涌,他的肚子,也跟着“咕……咕……”的瞎叫唤。
“这回是真恶心到我了,好吧,你们这帮垃圾贵族,看我怎么收拾你们……”一边小声咒骂着那群不知死活的精灵族大贵族们,王诩一边沿着皇宫正对面的那条南北向的主干道缓缓前进,一边扫视着周围的环境,观察着可能出现的危险,他后面,留了一条红红的“地毯”,“地毯”的“原材料”,就来自王诩右手拖着的那名快要“飞升”的圣级刺客。
街边的百姓,看到一身金装的六王子婓里奥·沃顿殿下,当街拖着个血不呼啦的人形生物,煞气腾腾的漫步而来后,纷纷四散躲避,可是,他们的好奇心还是战胜了他们的恐惧情绪,所以,他们并没有躲的很远,依旧在一个视线可及的区域观察着王诩。
虽然百姓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第六感告诉他们,有热闹能看了,不看白不看,看完又能吹个好几天了。
王诩还没走到一百米远呢,第二名刺客就现身了,这名刺客,也是一身黑衣,而且,他身材矮小,速度极快,看其身形,王诩猜测,这家伙,应该是一名地精族的刺客。
“呼呼啦啦……”一阵机关碰撞之声,只见,那名地精刺客,从距离王诩五六米的花坛里面窜了出来,窜上了离地三四米的半空中。
紧接着,这名刺客空中转体三百六十度,在落地之前,猛的掀开了一面血红色的正方形大帆布,帆布上暗刻着黑色的符文。
随着帆布的展开,“嗖……嗖……嗖……”的一阵破空之声,就见,从帆布上的符文中,激射出了一片黑乎乎暗器雨。
快速的扫了一眼向自己飞来的暗器雨后,王诩冷冷一笑,心说:大哥,你傻吗,你不知道我是空间魔法师吗,你没看到我手里这哥们是怎么死的吗,你竟然还敢面对面跟我扛,你是脑残吗?
王诩不知道的是,由于时间太过仓促,所以,那群想暗杀王诩的精灵族大贵族们,并没有商量好一起联合行动,而是各自为战,于是,他们联系刺客们的时间就各不相同,因此,刺客们过来执行任务的时间也就不同,而这位地精族的暗器型刺客,真是刚刚才到,根本就没看到王诩出手,所以,他惨定了……
就在那片暗器雨从四面八方把王诩可能的退路都给封住后,地精族的刺客冷笑着尖叫道:“你死吧……”
“轰……轰……轰……”的一阵爆响,那片暗器雨在击中“王诩”后,爆炸了,漫天火花飞扬,在玫瑰红色晚霞的映衬下,爆炸处闪出了一种姹紫嫣红的美妙奇景。
暗器会爆炸还不算绝的,等火光散尽后,爆炸处腾起了一阵苍绿色的浓烟,微风一吹,浓烟飘到了旁边的花坛中,眼看着,花坛里的各色花草就瞬间枯萎了,甚至,枯萎后的花草,竟然开始燃烧起来,火焰还是诡异的黑色的。
“嘿嘿嘿……”就在那名地精族的刺客,伸出舌头舔了下一枚他的尖刺状暗器尖端,并且冷笑了一声后,一句带着兴奋音调的声音从他身旁传来:“你真厉害呀,你的暗器不但能爆炸,还能放毒,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被突如其来的声音给吓了一跳的地精族刺客,猛的扭头一看,发现,一名身材高大、一身黑衣、黑巾蒙面的“同行”,站在自己身后。
看到这名打扮跟自己差不多的黑衣“刺客”后,地精族刺客还以为这位老兄也是来刺杀王诩的,于是,他在傲娇的冷笑一声后,哼道:“你来迟了,他已经死了,在我毒火雨之下,没有人可以幸免!”
嚣张的地精族刺客哪知,站在他旁边的,就是把原本一身金装给换掉,换成一身黑色术士斗篷的王诩,王诩想调戏一下这名地精族的刺客,看看他傻不傻,没想到,他还真傻!
“啪,啪,啪……”的鼓了几下掌的王诩,开口继续调戏这名刺客道:“哇……您真了不起,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厉害的刺杀手段,您的实力,应该比精灵王身边的暗影还强吧?”
“哼……暗影算什么,他只是精灵族皇室养的一条狗,他能跟我比吗,只要我出手,他也逃不掉一死……”再次“傲娇”的嚣张了一句后,地精族刺客冷声跟王诩说道:“你回去吧,婓里奥·沃顿是死在我手上的,赏金也是我的了,我是不会跟任何人分享赏金的!”
“哎……您多心了,我没打算分您的赏金,我也没这胆量,是这样的,雇我的大人吩咐我,一定要看到婓里奥·沃顿的尸体,才能回去交差,您就让我看一眼他的尸体,看过后,我立马就回去,怎样?”王诩调戏这傻子调戏上瘾了。
“那……我有什么好处……呢……”身高差不多只到王诩膝盖的这名地精族刺客,开口要讹身边的“同行”!
“一百枚金币,看完就给,怎么样?”王诩故意用一种破财后“肉痛”的语调,回了他一句,其实,王诩心里乐开花了,他好久没有耍人耍的这么过瘾了。
“好,成交……”重重的点了点头后,地精族的脑残刺客,回身朝着那片毒烟区域,猛的扔出了那面血红色的符文帆布……
第七百四十八章 抠脚大汉()
随着那面血红色的符文帆布飘到了毒烟的区域,刹那间,帆布开始旋转起来,接着,帆布上隐隐透出了一股吸力,慢慢的把散开的毒烟给聚集起来了。
“哇……您还能把放出去的毒烟给收回来呢,您的本事也太大了吧,哎……同样是刺客,我要是有您一半儿的实力,我就不会混的这么惨了……”王诩继续调戏眼前这名地精族的脑残哥。
之所以王诩花这么长时间来调戏这位素未谋面的脑残刺客,一是因为,王诩觉得,耍他的确很有趣味;二是因为,王诩也看出来了,精灵族大贵族们雇佣的刺客,不是一块儿来的,都是一拨一拨来的,与其在路上跟他们玩儿遭遇战,不如把他们等齐了一锅烩了,这能节省很多时间。
“嘿嘿……”被王诩给夸了一句后,地精族的刺客“喜上眉梢”了,继续脑残的嚣张道:“用毒的最高境界,就是能放能收,我已经掌握了这种能力了,所以我才这么猛呢,还有,你也别妄自菲薄,干咱们这行,天赋实力固然重要,可是,经验也很重要,我看你还很年轻嘛,我估计,再过个百八十年,你就比我强了……哈哈哈哈哈……”
“谢前辈吉言……”听着这名地精族刺客没脸没皮的狂言,心里都快笑抽筋儿王诩,还是忍住了没有笑喷出来,只是泪光闪闪的感激了他一句。
就在这时,第三波刺客来了,那是一名人族的刺客,穿的跟乞丐一样,身上破破烂烂的,连鞋都只穿了一支,头发也不知多久没洗了,都板结在一块儿了,王诩甚至看到,在他那板结的头发间,蠕动着很多肥硕的“生命”!
之所以王诩能认出这家伙是名刺客,不是一个邋遢的乞丐,是因为,这家伙也是一名空间魔法师,他是瞬移过来的,刚闪现身影,他开口就问:“婓里奥·沃顿呢?”
“你是……”也许是被王诩的吹捧给弄的飘飘然了,地精族刺客斜瞟了一眼新来的“乞丐”,傲慢的问他道。
“费什么话,矮子!”虽然穿的的确很卑微,可是,人家“乞丐”的脾气倒是挺大了,在听到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了一半儿的小地精这么拽后,他怒哼道:“你们来干什么,我就是来干什么的!”
显然,王诩和地精族刺客的一身黑衣,彻底暴露了他们“刺客”的身份。
“就你也算是个刺客,看看你穿的,说你是乞丐都是夸你了,你个老要饭的!”听完那名丐帮中人对自己“出言不逊”后,地精族刺客回怼了他一句。
“你个矮子,想死是吧?”被激怒乞丐,抬起胳膊就准备送上空间刃了,可是,在犹豫了几秒钟后,他放下了右臂,冷哼道:“我有正事要干,今天先饶了你!”
“哼……”从老乞丐身上感受到可怕的空间魔法波动后,地精族刺客也意识到这家伙不好惹,于是,他在冷哼了一声后,就闭口不言了。
原本,按着王诩的兴趣,遇到这种挑拨离间的好机会,他是不会放过的,然而,之所以他没干这件事儿,是因为,老乞丐身上瞟着一股“动人心魄”的古怪气味儿,这种气味儿,既带有那种馊水的酸臭味儿,也有一股“新鲜”粪便的“清香”,熏的王诩都不敢呼吸了,甚至,连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呕……”终于,憋气憋到极限的王诩,崩溃了,转身撤下面巾,对着身后的花坛呕吐了起来,把在接风宴上吃的所有“青菜”,都给吐出来了。
边吐,王诩一边在心里怒骂老乞丐道:大哥,你身上咋能带着屎味儿呢,你是不是上过厕所没擦屁股就出来了,你也不怕得痔疮!
“你怎么了?”被王诩吹捧了过后的地精族刺客,已经把王诩看做是自己人了,在看到王诩疯狂的呕吐后,他关心了王诩一句:“哎呦……看看你吃的那些东西,都是烂青菜,不吐才怪呢!”
把肚子里的存货都给吐光,王诩在擦干净嘴巴后,重新蒙上了黑色面巾,回头演出一副“虚弱”的样子,假意感谢地精族刺客道:“谢您关心,我也不想吃这些烂东西,可是,这是座精灵族的城市,在这鬼地方,除了青菜,还能吃啥!”
“也对……”没等地精族刺客回话呢,老乞丐插了句嘴,“对了,这位吃坏肚子的刺客小兄弟,问你一下,婓里奥·沃顿呢!”
知道从地精族刺客那里问不出什么的老乞丐,把问话的对象换成了王诩了,说实话,老乞丐有点儿看不起眼前这两位一身黑衣的刺客,他觉得,刺客,应该是隐藏在暗处的刺杀者,怎么能不被别人给看出来,就应该怎么打扮,而眼前这两位,一看就知道是干啥的,根本就是明目张胆的搞暗杀嘛,哪配得上刺客这个职业。
“婓里奥·沃顿已经被这位地精族前辈给杀了……”吐完肚子里的所有存货后,啥也吐不出的王诩,终于敢开口说话了,这时,他准备玩儿一把自己的最爱——挑拨离间!
“尸体呢?”老乞丐又问了王诩一句。
“人是我杀的,尸体也是我的,你要是想看,就像这位小兄弟一样,给钱,我不多收你的钱,给五百枚金币就行了!”没等王诩回话呢,地精族刺客开始讹诈起老乞丐来。
“看个尸体你就要收五百枚金币,你是疯了吧……”老乞丐在不屑的对着地精族刺客笑了笑后,直接盘腿坐到了地上,伸手扣起了脚趾间的黑泥,很快,又是一股脚臭味飘了起来。
这时,空气中既有馊水味儿,又有屎味儿,还有脚臭味儿,熏的王诩都想哭了。
说实话,要不是想把所有刺客都给等齐了一块儿杀,王诩早就手起刀落把眼前这俩神经病给宰了,像他们俩这样的活宝,一个是没脑子的“嚣张哥”,一个是生化武器“抠脚大汉”,都是百年难得一见,极品中的极品。
“不给钱,你就别看!”地精族刺客是跟老乞丐卯上了。
然而,就在这俩活宝准备死磕之时,又一个震撼王诩的活宝,出场了……
第七百四十九章 红配绿,狗嫌弃()
随着一阵“妖风”飘过,一名身着花花绿绿大长袍的人族中年男人从天而降,重重的落到地上,踩坏了地面上一块新铺设的地砖,心疼的王诩直咧嘴。
缓缓的直起腰后,这名满脸胡茬儿的中年男人,“潇洒”的一挥衣袖,“妖风”再次袭来,风中带着一股王诩很熟悉气味儿,这气味儿,是那种最廉价的化妆品的标准气味,是一种俗到令人炸毛的气味儿。
如果这股气味是从一名“妖艳贱货”身上散发而出的,王诩并不会多么在意,可是,现在的状况是,这股气味,是来自一名留着一头“柔顺”长发的中年大叔,这反常的一幕,不得不让王诩多留意他一眼了。
然而,刚刚从头到脚观察了一遍这位诡异的人族中年大叔后,王诩立刻就后悔了,他有种想要抠瞎自己双眼的冲动。
因为,这位大叔的穿着打扮,比那位抠脚大汉还恶心,王诩观察到,眼前这位大叔,从头到脚都是一副女人的打扮。
他的一头齐腰长发是烫过的,带着恶心的小波浪;睫毛长长的,一看就是假睫毛;脸上铺着一层厚厚的白色粉底,看那粉面儿的材质,可能是珍珠粉儿一类的东西;脚上踏着一双红底秀金花的女士布鞋,每支布鞋的底下,都加了个好似牛骨制成的高跟儿,“神采风扬”。
看着那对布料材质的高跟鞋,王诩不禁心生“敬佩”,原本已经吐到胃里空空的他,在这一瞬间,忍不住又想呕吐了,他很清楚,如果再吐,那么,自己能吐出来的,就只有胃酸了。
说实话,虽然中年胡茬哥的那双高跟鞋,已经彻底毁灭了王诩的审美底线了,但是呢,更让王诩不愿直视的,却是中年胡茬哥的那身花花绿绿的大长袍。
其实,说他穿的是大长袍已经抬举他了,那哪是什么长袍呀,分明是一件红底绣绿色花纹的大棉袄嘛,常言道“红配绿,狗嫌弃”,以这种色调穿衣,连狗都不待见,也不知这位大哥是什么审美,比狗都差,简直绝了。
细看了一眼大“棉袄”上绣着的绿色图案后,王诩骇然发现,那图案,竟然是春宫图,也不知这大哥是混哪儿的,竟然披着一身春宫图就出来跑江湖了,他真是视觉系里的“核武器”呀,简直能炸瞎别人的双眼。
就在王诩忍着恶心,再次打量着这位胡茬哥时,猛然,王诩看到,他竟然缓缓的翘起了兰花指,以一种标准的宦官嗓音,尖声细气的对盘坐在地抠脚的老乞丐说道:“要饭的,你也来了,婓里奥·沃顿呢?”
从胡茬哥的话语中,王诩听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