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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术士战纪-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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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互相联合也是应该的,可是,那名叫做考尔比的小酋长并没有提出联合的事宜,由此可见,它就只是一名没有什么战略头脑的普通牛头人而已。”王诩摇头评价道。

    “至于那名叫做康拉德的大巫师,就更差了,不但意志力薄弱,而且,在眼界上还不如阅历不足的考尔比,所以,由它们俩所统治的那座小部落中的所有事务,肯定都是一团乱麻!”王诩更不看好大巫师康拉德。

    “连最基础的天时、地利和人和都没有的一座牛头人小部落,当然不可能再继续维持下去了,它已经进入灭亡的倒计时了,当然了,我们也要做好准备,当那座小部落被消灭之时,就是我们突袭疲惫的入侵势力的最佳时机,也是我们吞下这块地盘的最佳时机,这里可是有四座金矿的,能兵不血刃拿下这片地域,当然是最优的决策了!”王诩说出自己的目的。

    其实,王诩早就想吞下牛头人部落所在的河谷地带了,只是不愿意自己亲自动手,因为,如果他率领山丘城的势力亲自动手吞下了这片河谷,那么,周遭其它邻居会怎么看山丘城,肯定会把山丘城看做是大家的威胁,然后,联合起来围堵山丘城的。

    可是,如果河谷中的牛头人是被外来入侵势力给消灭掉的,而自己摆出一副支援牛头人的姿态,等外来势力消灭掉所有的牛头人后,自己再把外来入侵者给消灭掉,那么,周围的邻居就不会有意见了,甚至会高看山丘城一眼,认为山丘城是可以依赖的势力,从此与山丘城联合。

    虽然很清楚自己的计划实施起来难度有点儿大,可是,王诩更加明白,如果计划真的如同自己设计的那样实施成功了,那么,自己所得的利益和筹码将更加丰富,未来,甚至可以利用黑暗山脉内的势力对自己的信任,挑起它们与外部势力间的战争,等它们的势力被削弱或者歼灭后,自己就能利用周遭势力真空的机会,轻松的一举统一整片黑暗山脉了,而且,统一起来毫不费力。

    想着想着,王诩的左侧嘴角不由自主的微微翘起,眉毛也稍稍的抬起了一点儿,而王诩的这些细微的表情变化,都被妮露看在眼里了。

    “你是不是又在想什么坏主意呢,你那表情,就是你算计别人时的标准表情!”妮露在稍稍的撅了撅嘴后,低吼了王诩一句。

    经过了将近一个月的接触,不太会看人的妮露,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丈夫王诩,虽然不是那种血腥好杀的残忍之人,可是,绝对是一名利益论者,而且是聪明透顶、想到就做、稳扎稳打、谨慎可怕的利益论者,为了利益,他是可以去算计任何人的,任何与他无关的势力的灭亡,他都毫不在意,甚至会去推波助澜。

    “嗯,”对自己的妻子,王诩不想欺骗,不过,也不想多说,“我是在想,怎么才能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统一整片黑暗山脉区域,刚刚,有点儿感觉了,只是,还没想到具体的操作方法!”

    “你想的美!不费吹灰之力就想得到这么大的好处,怎么可能,我前几天看过地图了,我发现,黑暗山脉的面积,比精灵森林还大,其间,河流几千条,河谷几万座,高过云层的山峰数量超过几十万,峡谷无数,道路险峻,最适合小势力割据了,如果我猜的没错,黑暗山脉里的大小势力,估计不下于十万个!”妮露大声质疑了王诩一句。

    “没那么多,各种明暗、大小势力,一共三万六千多个,其中,从纸面上看,比我们山丘城强的势力,也就五十几个,其余的,都是些人口数量在两千以下的小势力,绝大部分,都是不到一百人的小团伙儿而已。”王诩低声解释道。

    “听你的意思,你已经全都调查清楚了,看来,你好像不是第一天在算计你的邻居了。”妮露有些不满的低吼了王诩一句,她是担心王诩玩儿火自焚。

    “也许吧,你放心,你知道的,我很少会用武力去解决问题的,我保证,我们几乎可以兵不血刃、轻松自在的拿下整座黑暗山脉,至于过程,我还得再盘算盘算,想好了再告诉你。”早已盘算清楚的王诩,并没有把细节告诉妮露,怕她哪天一控制不住她的嘴,把秘密给泄露了。

    就在王诩准备换个话题,讲几个笑话活跃下气氛时,突然,他们俩同时发现,下面的一片小盆地中,两股势力正在交战,其中一股是两百来人的精灵部队,另一股是三百来只蛛化精灵。

    然而,之所以会让王诩关注这两支交战的部队,不是因为交战双方的身份,而是因为,这片小盆地,距离自己的山丘城只有两座山头那么远,如果他们豁出去开打,那么,很可能会殃及自己的老巢的。

    猛的,王诩停住了脚下的飞剑,对妮露说道:“下去看看……”(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二章 马屁精和他儿子() 
王诩和妮露悄悄的落到了距离战场不远处的一座山腰间的小石台上,靠着周遭浓密的灌木丛隐匿了身形。

    在两人并排坐在各自的太师椅上后,王诩释放出了无数只通灵纸鹤,通灵纸鹤们在王诩的控制下,模仿鸟类的飞行姿态,渐渐的靠近了战场的中心。

    只见,战场中心处,一队三百来只蛛化精灵,把一队二百来人的精灵族部队给围在了中心,那队精灵族部队,每个人都高抬着套在左臂上的精钢圆盾,横举着右手中的秘银短刀,略显紧张的怒视着包围着自己的蛛化精灵们。

    有些精灵族的战士,身上微微的颤抖着,甚至,绝大部分的精灵族战士,都在悄悄的用力往队伍的中心处硬挤,都不想站在队伍最外面首先被蛛化精灵给砍死,由此可见,这队精灵战士并不是实力强悍的精锐部队,只是实力很弱的护卫队而已。

    围着那队水货精灵族部队的那群蛛化精灵们,是王诩了解的势力,它们就是生活在黑暗山脉西边靠海的沼泽地附近,是一股不经常惹事,非常安静的势力。

    所谓的蛛化精灵,以王诩从精灵皇宫中的文献中了解的内容所描述,它们是木精灵的近亲水精灵与大型蜘蛛所繁衍的后代,至于精灵族和蜘蛛为什么会结合在一起,文献中没有交代,估计是不想交代的太清楚,因为,任谁看来,蜘蛛都是很恶心的生物,尤其是大蜘蛛,可是,竟然有精灵族的族人会与蜘蛛结合,并且诞下后代,这简直是太丢人了。

    蛛化精灵普遍很高大,大概和巨魔的身高相当,在两米五到三米左右,它们的上半身,是和精灵族相同的类似人类的身体,肤色呈现出水精灵特有的淡蓝色,它们的下半身,是一只带着紫色毒馕与黑色花纹,并且长着灰色绒毛的六脚蜘蛛,它们的这种样貌,也就很清楚的说明了,它们就是精灵族与大蜘蛛杂交的后代。

    所有的蛛化精灵,上半身,套着一件黑铁战甲,战甲上绣着银色的花纹,手上还都高举着一柄闪着寒光的长矛,矛尖全都对着包围圈中的精灵战士,与此同时,它们下半身的毒馕尾部的一根泛着青光的毒针,也都冷冷的指向了精灵战士们的下盘。

    这时,王诩和妮露就看到,一只看似头领的、体型较大的蛛化精灵,正和一名围着一条奢侈红缎子披风、套着一身银甲的,好像是精灵部队头领的人物,在争吵着,两人吵的怒目相对,他们俩周围,已有几具各自手下的尸骸,显然,他们已经交战过了,在互相奈何不了对方的情况下,双方头目开始了对骂,试图用语言瓦解对方的意志。

    正好,王诩的通灵纸鹤群飞到了两名对立势力头领的附近,因此,他们俩对骂的内容,王诩和妮露也能听的一清二楚了。

    “班森!你个与蜘蛛杂种的怪物,竟敢埋伏我!你不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整个精灵族的二号人物,得罪了我,就是与整个精灵族为敌,你们蛛化精灵才几个人,我们精灵族随便杀出来一个小领主,就能把你们给灭族了!”衣着华丽的男性精灵贵族,右手掐腰,右手指着三米外的名字叫做班森的男性蛛化精灵,口沫横飞的激情骂道。

    “哼哼!亚恒·贝克!你个无知的马屁精,既然我们决定了要动手对付你,难道还能让你活着离开吗,”上半身穿着一件淡蓝色皮甲的班森,身体的大部分皮肤都露在外面,他拥有像大海一样蓝的璀璨的肤色,“我花了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终于逮到你了,为了探寻你的行踪,我收买了几十名精灵作为我的探子!”

    亚恒·贝克正准备开口继续骂,可是,蛛化精灵班森突然朝着他冷笑道:“每天夜里,我都无法入睡,一旦我闭上双眼,眼前就会呈现出你屠杀我的族人的场景,为了杀你报仇,我用尽了所有的心力,可是,你却像缩头乌龟一样缩在元素之城不出来,感谢上苍,功夫不负有心人,你终于从你的龟壳子里出来了,很好,今天,就是你的死期,我会以把你剁成肉酱的形式,来祭奠我枉死的族人们的!”

    “放屁!你个畸形儿!是你们先入侵我们家族的领地,我父亲才会带兵去追杀你们的,哪有什么屠杀,只是报复而已!”从马屁精亚恒·贝克的身后,走出了一名衣着更加华丽的年轻男性精灵,他长得和亚恒·贝克有七分相似,他是亚恒·贝克的儿子——伯格·贝克。

    突然,正在偷听他们对骂的妮露,转头看着王诩,脆声问道:“亚恒·贝克是谁呀,我没听过有贝克这个贵族家族!”

    “亚恒·贝克是精灵族最著名的马屁精,拍马屁的能力出神入化,我很佩服他,他算是把拍马屁这种能力给练到极限了,”王诩一边继续通过通灵纸鹤,听着那边的对骂,一边低声给妮露讲述道:“贝克家族是最近三四百年新兴的贵族家族,发家于一个位于精灵森林西部的小领主,没什么底蕴的,可是,他们家族出了个亚恒·贝克,这家伙天生一张了不起的甜嘴,所以,只用了几十年,贝克家族就成为了一个大贵族家族了,亚恒·贝克都做到了公爵了!”

    “哼!马屁精!”妮露满脸不悦的眺望着亚恒·贝克,恶狠狠的低吼道:“什么本事都没有的寄生虫!”

    “我不这么看,我觉得,拍马屁也是一种能力,练到深处,也能纵横天下,只不过,练这能力有很大的副作用,最明显的副作用就是,名声会很臭,马屁拍的越有水平,名声也就变的越臭,如果没有一颗不怕被骂的大心脏,绝对是做不了马屁精的!”王诩倒不讨厌亚恒·贝克,因为,在王诩看来,亚恒·贝克也算是拍马屁领域里的绝对专家了,简直就是教授级的人物,他有相当了不起的外交沟通能力。

    “亚恒·贝克旁边那个小精灵是谁?是他儿子吗?”妮露懒得跟王诩争辩亚恒·贝克的人品优劣,她稍微有点儿心虚了,因为,她忽然发现,曾经自己认为人品低劣的那群人,好像都是有本事的人,而曾经自己认为的性格豪爽的英雄人物,好像真的都是白痴一级的脑残人物,比如:残忍好杀的瘟疫女神歌莉娅,就是智慧通天的智者;而战无不胜的阿肯王,却像个白痴一样,没头苍蝇似的乱撞。

    “站在亚恒·贝克旁边的,是他的儿子伯格·贝克,是精灵族新冒出来的年轻高手,与他父亲那比臭水沟还臭的名声不同,伯格·贝克的风评还是很不错的,只有六十岁的他,已经是个大魔导士了,要知道,现如今,精灵族很少有人能在两百岁前成为大魔导士的,他在六十岁就实现了,是个天才级的人物!”王诩简单的介绍了下伯格·贝克的身份和能力。

    “是吗?”妮露不屑的撇了撇右侧的嘴角,表情越来越像王诩了,“我二十岁就是大魔导士了,还有,你今年多大呀?”

    “嗯,哎,他能跟你比吗,他不过是凡人中的天才,你是天才中的天才,他要有你一半儿的本事,他就不用再跟着他父亲混了,直接出去闯荡去了!”王诩学着亚恒·贝克的样子,拍了妮露一句马屁,可是,妮露不但没有表现出任何高兴的样子,反而冷冷的看着王诩。

    “我刚刚好像问过你,你多大呀?”妮露表情严肃的脆声问了王诩一句。

    “五十,我老了!”王诩感叹了一句,好像他真的老了,可是,五十岁对于半精灵来说,相当于人类不到十岁的年纪,再加上修炼道门功法可以延年益寿,所以,连王诩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活多少岁,他估计,自己最好的结果就是,越活越长,最终,与天地齐寿,不死不灭了。

    “你五十岁就有法圣和斗圣的实力,我可是一百岁才成为法圣的,如果我是天才中的天才,你是什么?”妮露冷冷的问了王诩一句。

    这一瞬间,王诩终于明白,为什么刚刚自己拍她马屁,她却不高兴了,原来,她以为自己是在讽刺她呢。

    就在王诩尴尬的准备解释下自己并没有讽刺她的意思时,帮王诩解围的事情发生了,原来,下面的骂战结束了,两股势力又开始真刀真枪的拼起来了,眼看着,精灵族战士倒下的越来越多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三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 
“要不要过去帮忙?”妮露转头看着王诩,微蹙眉心的低声问了一句,问完后,认真的观察着王诩的表情,想看出王诩的态度。

    “再等等,一个小时后,我们再过去,那时,他们就都累了,火气就没有那么足了。”王诩随便编了个理由应付了妮露,其真实的想法是:让他们拼吧,最好拼的同归于尽,这样,就不会殃及山丘城势力范围内的财产了。

    “可是,那队精灵战士也是我们的族人,难道就看着他们被杀吗?”妮露有些着急了,说话时的语速快了一倍。

    “不是看着他们被杀,你没法现,那队战士的战斗力和意志力都很差吗,就算我们现在出手去救了他们,可是,未来,在下次战斗中,他们也得死,不如让他们历练下,只有在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中磨练出强大的战斗能力和战斗意志,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王诩又编了一套更诡异的歪理邪说来应付妮露。

    “可是,死了还有机会成为合格的战士吗,你没看到,就这会儿功夫,那队战士就死了十几个了,负伤的也不少!”妮露原来越担心,情绪也越来越激动,说话的声音也变的越来越大了。

    “哎,在乱世中唯一实行的法则就是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这会儿你出于好心不让他们得到锻炼的机会,未来,他们也会在下一次,或者下下次的战斗中死亡的,不如给他们这次锻炼的机会,让他们成长一些!”王诩还是不想去帮忙,继续用烂大街的借口来搪塞妮露。

    “这……”虽然很想过去动手帮忙,可是,妮露从王诩那段烂借口中,听出了一点儿真理来,说实话,她觉得,王诩说的也不是完全没道理的。

    就在妮露纠结在出手与不出手之间,而王诩继续看好戏时,小盆地里的战况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

    蛛化精灵团伙在首领班森的带领下,执行着一套颇有成效的战术,它们根本就不靠近精灵队伍,根本就不玩儿肉搏战,它们就站在距离精灵队伍五六米远的地方,通过投掷手中的长矛,和发射毒囊中的毒液这两种远距离攻击方式,来逐个点杀精灵队伍中的战士。

    而蛛化精灵对面的精灵族战士队伍,也都纷纷的掏出了各自的绿色短弓,也用远距离攻击的方式,反击着包围在外面的蛛化精灵团伙。

    精灵族战士队伍也试图突围过几次,可是,由于蛛化精灵有口吐蛛网的能力,总是把突围在前的战士给网住,然后,拖走虐杀,所以,渐渐的,没人敢抢先突围了。

    突然,伯格·贝克站了出来,他高举着一根比他还高的火红色的法杖,大呼道:“跟着我,我带大家突围!”

    说完,身为大魔导士的他,高声念出了几句长长的咒语,双手攥着法杖的中部,用尽全力的狂舞了几下,只见,无数道三米多高、两米多厚、十几米长的火墙,拔地而出,挡在了他们与蛛化精灵团伙之间。

    尽管有了火墙遮挡,可是,火墙的温度不足以在片刻间融化蛛化精灵们投掷出来的兽骨长矛,于是,一根根被烧的黝黑、冒着灰烟的骨矛,接连从火墙冲穿出,继续攻击着队伍里的精灵族战士们。

    “跟我冲!”伯格·贝克再次大吼了一声,接着,他带头向前,沿着火墙与火墙间的缝隙向外猛冲而去,与此同时,他又使出了火系超大型魔法——火柱群,只见,几十根十几米高、一人粗的火柱,突然出现在了蛛化精灵团伙的中间,更加神奇的是,这几十根通天火柱并不是静止不动在原地燃烧的,而是会在一定范围内快速移动的,这样,就可以造成范围更大的杀伤。

    可是,火柱群魔法的杀伤效果并不如伯格·贝克的预期,在火柱群刚刚出现时,的确烧伤了十几名蛛化精灵,可是,并没有烧死它们,受伤后的蛛化精灵,在愤怒的情绪下,战斗力更强了,投起骨矛来,更加卖力了。

    再加上蛛化精灵是一种拥有六条腿、翻山越岭如履平地的种族,它们的移动速度和灵活性都是很高的,所以,那几十根急速移动着的火柱,连一名蛛化精灵尾部的绒毛都没烧着。

    就在精灵战士队伍天真的以为,在伯格·贝克的火系魔法的掩护下,跟着伯格·贝克就能逃出升天时。

    忽然,蛛化精灵首领班森抬起右手,手中攥着一根短小的天蓝色的骨制法杖,它冷冷的扫了眼在四周不断游移着的通天火柱,又鄙视的瞟了下眼前的一座座看似无解的火墙,冷哼道:“水幕!”

    猛的,一座几十米的高、上百米宽、三四米厚的巨型水幕,从班森的脚边拔地而起,接着,整块水幕像一座城墙般的直接倒了下去。

    “咣……”的一阵巨响,大地都为之颤动,巨型水幕盖在了火墙与火柱所覆盖的范围上,在一阵阵“哧,哧……”声中,火墙被扑灭了,火柱更是踪影全无,四周弥漫起了一股雪白色的高温水蒸气。

    甚至,那群慌忙跟着伯格·贝克逃亡的精灵族战士们,也被水幕给狠狠的拍了下脑袋,小部分人被直接拍晕在了当场,另一部分人也被拍的头晕脑花的站都都站不稳了,连兵器都拿不住了,仅有十几个还算强壮的精灵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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