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青侠传-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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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殿,逼得玉帝往外逃,请来佛老降正火。
如来真出手,不废话。打得正火遍体是鳞伤,大日如来佛祖是正火最敬仰的神仙了,假如出穿越剑法,如来接不了的话,必定死亡,正火不愿杀他喜欢的神仙,玉帝命令如来杀了正火,在如来咄咄逼人下,正火脑海里满是仇恨的不能自控的使出零碎的穿越剑法,正当佛祖已大日如来神掌抵抗时,正火的剑离如来神掌只有一公分时,他脑海里闪现出如来最神圣的一面,正火收了剑,没打出那股真气,一声巨响,正火被自己体内真气炸得粉身碎骨。
正火的死,激怒了胜者天境的四位大帝(帝族),他们带领三千万光明军,包围了天界和灵山。
四神再联手,用正火尚留的气息,聚魂集魄,凝身聚骨,正火重回宇宙,正火在死亡中明白了战争,是他忽视战争的可怕性,是他任性的轻易的挑起人神大战,他没有做好和平的责任,是正火错了。他不想再动干戈了,所以他要劝四神收兵回朝,不要同神操戈。
王者之神警告玉帝道:“虽你是帝族。但你所在的天庭,乃是我开辟疆土之一,你若再犯正火,便把你封在空间之上,让你与魔尸在一起。”
玉帝道:“光明大帝放心,我劳记在心的。”
四神收兵回朝,正火回到蜀山,重组宗派。
正火当上蜀山太云派掌门,主掌武林,开始过上新的一种生活,扮猪吃老虎。
他遇到一个理直气壮的女强盗头,她被正派中人称作妖女,她叫林天霞,她的武功一点一点的变强,正火以不露真功,显示劣势的武功长伴在她身伴,她有时候遇到了一些高强武功就可以解决的困难,而正火却不出手,那样的让她自生自灭,正火以慢速度增强天力,而她越来越强。正火在江湖呆久了,不声不响的回到太云总派的主掌武林,无声无息的负了林天霞,她伤心流泪了三天三夜,脸上长出了两道泪痕,无法抹去,使得美丽的林天霞少了些光彩。
有一次,林天霞突得一套上乘剑法,所向披靡。她誓要杀了正火这个负心汉,而每一次他故意败在她手上时,她却下不了手。可真当她下得了手,她杀得了盖世英雄正火掌门吗?
正火与她的爱情爱恨交织,理不清,剪不断。正火不能离开她了,不然她会很伤心。一生一世的孤伤。正火一点一点让自己走出的她的心非。林天霞一直在追求杀正火。正火却无法剪断两人的感情,只有躲回太云峰,内心里一直遭受着心灵的折磨,正火让林天霞找他找遍着天崖海角,让一个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这就是正火的报应,残杀九千九百九十九万鬼灵的报应。
封在天外天的天外天,叫作空间之上的魔尸,出了一个对天力练得大成,修为:正九重天。六阶基本功:天级。等级全称:天级重圣。姓名:魔尸书生,他破印而出,四神联手,阻了他和大部份魔尸在三十三重天外,还有一小部份魔尸脱离四神的包围,进而正在攻打离恨天,玉帝派十万天兵前去阻挡,一个魔尸抵一万天兵,这一小部份魔尸有一百零八万只魔尸,不一会功夫,那一小部份魔尸全部攻入天界,而天界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挡住魔尸的一步步进逼,后羿用射日神弓暂时挡住一小部份的魔尸进攻,更高强的魔尸还未抵达,因为四神一起对付魔尸书生,而手下九千零九十九万光明兵也是暂时阻挡住魔尸的进犯,如果没有正火的出手,宇宙将会毁灭性的打击,那时打到正火真人的家门口,也许他应该会出手降妖,消灭魔尸,对付魔尸书生,实际上魔尸书生的天力已经至顶了,就算是最强的天级重圣,也只是与他打成平手,要想真正灭了魔尸书生,那只有使出穿越剑法,方能打败魔尸书生,穿越剑法精妙之处就是越力量之上。就算魔尸书生的天力至顶,他照样杀你个片甲不留。此时正火还未出手,因为这么多强人在,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他不想多管世间上的事了。而玉帝稳坐凌宵殿,指挥着天兵天将杀敌。精神是可佳,但实际上还是要想办法。天界只有少数至宝能伤得了魔尸外,别的神兵天将无力伤得魔尸半毫,玉帝再派兵阻挡魔尸攻入九重天的凌宵殿,出征者,皆重伤亡而回,太上老君奏请玉帝道:“唯有请正火真人,方能荡平魔尸。”
玉帝听后,召游灵神传旨下蜀山,游灵神至太云峰,宣告圣旨道:“今魔尸作乱,特来调太云掌门正火真人前去降魔。”
正火受玉帝敕旨,对众弟子道:“天界有难,众弟子守好蜀山,莫乱了法纪,待我炼魔救驾。”正火真人飞上九重天的凌宵殿,出穿越剑法,杀退魔尸,单枪匹马的杀出三十三重天外,把宇宙间的魔尸杀尽,还天地一个太平,玉帝要封正火真人为上仙,位列仙班。正火拒绝了道:“还有三劫未历,待我劫满功德,马上位列仙班。”正火说完,就往人间使去,下界再历几劫几难后。再返回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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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发新通告()
后记不以章节写法,以一个情节写完即一章。不定时更新,爱青侠传的,请关注后记。打下广告,第二本书,酝酿之中,我会重要说一些简介,~~~~~~~~~~~~~~~~~~~~~~~~~~~~~~~~~~~~~~~~~~~~~~~~~~~~~~~宁天君丢了三件至宝丢了四脉体质,丢了所有,他丢什么都不要紧,只是三至宝,宁心君的一大心结,失了守护者职责,但他退缩了,不打算从新找回,而是默默认命。虽得牛身,活得非常非常非常十分十分十分艰难,但有一位女人类妙龄女孩,救活了他,养他,与他相依为命,宁天君的头部是牛头形,能吐人话,身是人形。半人半妖的宁天君,那女孩不介意不害怕,也是以同是天涯苦命人的身世缘由照顾他,宁天君把她看成一个非常善良的女孩,默默的许道,今生守护这一位善良女孩。~~~~~~~~~~~~~~~~~~~~~~~~~~~~~~~~三年相处,女孩的善良一点一点的感化和改变天君,他有萌生重新找三至宝的念头。那一天,有一件事发生了,一只妖王,闯入他们共同居住的房子,在宁天君眼前,把那女孩,先奸了又奸,次数在宁天君心中,后杀之。这一幕,入了宁天君眼中,废物眼中,废王之王眼中。好像宇宙要被一个人猛烈转动,那转速,千速万速光速。永远不停。他决心走上一条修炼之路,他的心,是降妖者,降灭宇宙所有之妖,做一位降妖除魔,不容讲理的修炼者。~~~~~~~~~~~~~~~~~~~~~~~~~~~~~~~~现实不容主角光环拥有顺利的力量,那妖王杀那善良女孩之后,看宁天君是妖,便放过他,而宁天君扶着那女孩尸体,说道,我要修炼,为你报仇,杀尽妖怪。~~~~~~~~~~~~~~~~~~~~~~~~~~~~~~~~~~~他开始修炼,一点力量都没有凝聚起来,最后在挑战极限中死去,叶秋侠的起死回生术救不了他,四神救不了他,封印大帝也想救他,也救不了他,所有办法都救不了他,所有人认为猪脚死了,大结局了,不是所有办法,还有正火,使用破剑取情剑法,复活了他,而他拥有了破情后的所有灵气,提供修炼。还有拜正火为师,真正的踏上一条强者之路,一步一步制造悲剧,的确做到了一个降妖除魔,不容讲理的修炼者。
序章()
男孩一直想了解女孩,却总是搞不清楚。有一天女孩终于答应做男孩的女朋友了,其实女孩非常喜欢男孩的。恋爱一年了,也不分彼此,有什么就说什么,内心里男孩一直让着女孩,因为爱她,怕她不开心。
有一天女孩的母亲病情恶化,急需动手术,手术成功率30%,还要一大笔钱,动完手术也是活不久,女孩想去国外动手术,但她已经负债累累,继续这样下去,可能会沦落到卖房还钱的地步的。医生建议就让老人家这样安详的去吧。女孩心里很烦,和男孩静静的坐在公园里,也不想男孩碰她,男孩也安慰不了她,只有默默的陪伴她。女孩靠在坐椅上睡着了,男孩想过去抱着女孩,担心女孩生气就一直坐着,突然男孩隐隐约约看到一只黄蜂飞进女孩胸口去了,男孩怕黄蜂刺伤女孩,勿忙伸进女孩胸口去,女孩被惊醒了,看到男孩原来是好,色,鬼,给男孩一巴掌,哭着眼泪的跑出公园,男孩手中什么都没有,想向女孩解释,急忙追了过去,但人都不见了。当天下午女孩就带着她的母亲,办理了转院手续,订好了机票,搭乘美国航班,坐着飞机的去往美国治疗。男孩一直想解释,却不知女孩在哪一座医院,等打听出她母亲就诊医院后,人已经飞走了。在女孩坚持动手术治疗半年后,她母亲最后还是去世了,男孩很想在女孩身边,不停寻找女孩,找了几年,一点踪影都没有,男孩有一万个委屈,喝酒消愁,导致胃出血,住在医院几个月,男孩担心女孩嫁人了,越想越伤心,耐不住痛苦,继续喝酒消愁,最后病死在医院里。男孩来到了阎王面前,阎王对男孩说:“在你轮回之前你有什么话想说。”男孩回答的说:“在我生前没能力与我女朋友在一起,但这并不是我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被我所爱的人误会,现在我以离开人世,清白也永远没有了,如果生命能重来一次,我不会再爱她了,如果能满足我的话,我希望是生生世世。”阎王哀叹的说:“人生难免有误会,下一世我会让幸福的,你放心走吧。”男孩有一个请求:“我怕一碗孟婆汤不够,能不能给我两碗。”“可以”阎王道出。在人间,女孩想起男孩了,在她几个交往人中,个个不到一个月就和女孩分手了,都说:“我接受不了你这个怪脾气。”女孩越来越觉得男孩好,和我相处一年都很开心的陪伴我,女孩想看一下男孩生活好不好,最后女孩知道男孩死了,痛苦的哭着,所有人都安慰不了女孩,连她分手的几个男友都纷纷来陪着她,女孩一点一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心里全是伤,伤心过度,最后也病死在医院了。
因阳寿未尽,阎王不收她,又让她返回人间,女孩想死也死不了,对着苍天说:“我想睡,一直的睡下去,直到男孩能原谅我,我才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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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篇误会的第一章 直捣黄龙()
他是一个不快乐,不开心,体弱多病的人,他是一个悲观的人,他的名子叫叶不胜,今年二十一岁,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一个叫作林霞的女孩,林霞是他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故称三友之交。性恪忠厚,为人容易相处,没有什么志向,只想让身边的人给他带来快乐,常年在外打工,没有年年回家,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大城市里,幸而有三个铁一般的朋友,同他作伴,身高一米七二,下巴稍尖,浓眉细眼,一头稍短,乌黑亮丽又帅气的头发。
今天是2004年,农历二月初二,他骑着自行车,行驶在一条公路上,本该专心骑车的他,在一个不小心的转头间,从门口看到里面一个女大十八变的美女,现实中的一见钟情发生了,他爱上了那位美女,那楼房是他好朋友的家里,他家里来了客人,客人带着他的一个朋友做客。叶不胜停下自行车,弯入他好朋友的家里,停好单车,走入屋内,与那位美女双目对视,彼此开始熟悉,她就是林霞,就是今天刚认识的,
林霞身高一米七一,今年二十一岁,爱好自己的作为:我行我素。她的性恪用三个字形容最恰当了:怪,怪,怪,怪,应该是四个字。为人执着,志向是好好孝顺妈妈一辈子,她有很多朋友,知心的,铁一般的却是两位男性朋友,脸蛋美丽,笑容灿烂,眼球亮黑。染有稍黄的长发垂肩。
叶不胜的朋友叫作杨沿途,他走来招呼道:“你下来了,快坐坐,。”坐下一张红木长椅上,在旁一直观察那位女孩,身为家里的主人介绍了叶不胜给在场的两位朋友认识道:“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的铁哥们,叶不胜。”后转身介绍其余两位道:“这是我的小学同学杨作协,和他的亲密好友林霞。”
“什么亲密好友,是我的女朋友。”杨作协纠正道。
“狗屁女朋友,你也配,我家有个重病的妈妈,负担医药费很贵的,谁敢做我男朋友,你想清楚再说。”林霞根本不是他的女朋友,他们俩的关系很好,好得像一对恋人,其实杨作协也想把他俩的关系变成真正的恋人,只是现在还没有把握。
林霞走来伸出一只右手,表示要和他握手道:“你好。”叶不胜伸手和她握时,顿时感受一股细滑白嫩的肌肤,,真叫人爱不释手。连忙互道:“你好。”杨作协也和他握手,双方互道:“你好。”客套话说完之后,大家坐回原位,继续了他们的话题。
三个小时过去了,他们俩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了,叶不胜很想和林霞多说一句话,哪怕是一句话,他也会开心一辈子的,可能他很紧张,可能是不熟。林霞和他朋友回家了,叶不胜也回宿舍了,一路上,脑海全是她的画面,入魔了,从来没有爱好的他,从现在起,此生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林霞。
2004年,农历二月初三,机械的吵杂音,不停的在他的耳朵里回响,让那些在车间做事的员工,不得不靠近点聊天,一整天的杂声吵得叶不胜的耳朵变得坚强,耐吵。
忙碌一个白天,整个人都疲惫不堪,困意十足,但还是坚持了意志,在晚上二十三点三十五分,一辆自行车骑过一条空无一人的小巷,弯过一个路口,继续的向着远方冲去,他想在睡觉之前,看一下林霞的窗台,这是叶不胜的好哥们把她的地址告诉了他,从宿舍骑到她的住所,需要四十五分钟时间,几个转弯之后,出来了一条大公路,这条公路直通她家,一会功夫过后,他停下了单车,抬头望向静乐园A栋七楼第三窗台和第四窗台皆是她家的套房,看了几眼后,便调转车头的骑回宿舍去,心里一想,回去也要四十五分钟,十二点过后,恐怕要遭门卫的责骂了。
半路上,几个流氓乘深夜人静,拦截了林霞的电动车,意在抢劫,后生色心,叶不胜马上冲到他们几个人的后面道:“住手。”
转头过来的几个流氓,上身纹满了图案,一个一脸凶神恶煞的小流氓道:“跑出来了一个多管闹事的小丑,敢来打扰本大爷的兴致,看我怎么收拾你。”就算他拼尽全力,也是很难解救林霞的,反而会搭上自己的一条小命。
几个人带着家伙,叶不胜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在左手上的肌肤划破一道很深的伤口,流出大量的血道:“我有艾滋,不怕的过来。”其中一个带头的流氓掏出一把手枪道:“我一枪毙了你,看你能做什么。”
“准吗,打不中移动的我,我可要冲过去了,抓破你们的肌肤。”叶不胜快速的移动身形,毫不畏惧的往他们几个人冲去,流满鲜血的双爪,直径的往上冲,吓得他们几个人,惊慌失措的跑上摩托车,一路狂奔而去。
手足无措的林霞,走到叶不胜的身边道:“果真人如其名,我实在不胜感激。”
“这么晚的天,以后不要单独出来了。”叶不胜化险为夷,可算是有勇有谋了。
“我故意的。”林霞笑着灿烂的脸蛋,拉着叶不胜往她家去疗伤。
一句出人意料的话,如同惊雷般的一响,让他大吃一惊,置于这么危险的处境,不思反省,反而胡说,莫非那几个流氓是她同谋,还是演戏,真是怪了。
“我不歧视你的,放心吧。”林霞一脸笑容的告诉他道。
“我晕了,我没有艾滋啦,我是出于无奈才这么说的,不要误会。”叶不胜忙着解释道。
“原来如此,你还真聪明啊。”林霞夸奖他道。
知道有伤,知道流血,却没有止血包扎,也不怕失血过多,伤口发炎,手上流着大量的血,叶不胜陶醉在于林霞的身边,忘记了手上的疼痛,而她有看到他的血一直流个不停,也没采取什么措施,一把手将他扶上电动车的座椅后面,林霞开着电动车往她家方向行驶去,一直载着一个血染公路的他,疾速的驶往她家,而那辆自行车都忘记藏好了,赤裸裸放在公路上,只要出现一个贪小便宜的家伙出来,那他的自行车恐怕难保不会丢了。
一会功夫过后,终于到她家楼下了,林霞才脱下叶不胜的衣服,帮他包扎好伤口,免得流得她小区到处都是血,叶不胜奇怪的问:“一开始怎么不帮包扎呢,怎么流了一路血后才帮我包扎伤口,我现在觉得有点昏了。”
“伤口流血很正常,有规定什么时候包扎吗。”林霞反问叶不胜道。
“这个嘛,我真想给你一个。”叶不胜没有说完,他是想说给你一个耳光。
他们走入小区,乘搭电梯,来到了她家门口,林霞按了门铃,出来开门的是她妈妈,有心脏病的,叫作陈佳文,她笑逐颜开的迎接她的宝贝女儿道:“去那么久,害我这么担心你,这位是,进来说。”
林霞领了他进了她家门口,走到客厅,拿来药箱,取出了纱布,解出了手上染满血的衣服,滴了一些消毒药水,然后用纱布包扎好了伤口,给他服用了几片消炎药后,对她妈妈说:“他是我朋友,刚才在路上救了我,为此受了伤,我带他回来好好包扎伤口的。”林霞说明情况道。
“我太开心了,林霞很少带朋友来家里的,尤其是这么晚了,小伙子,你是第一个,大有可能是最后一个了。”陈佳文欣喜若狂告诉叶不胜道。
“操******。”叶不胜高兴得说不出话来了,也不知道说什么,他很想说几句话,却怎么都不知道说什么,唯一知道的,唯一说出话的就是粗口。
林霞踢了他一脚,怒瞪他道:“你说什么,不要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