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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英雄联盟之盖世君王-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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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是巨神峰的新生一代。

    巨神峰陡峭如刃,直插苍穹,宛如千万年未曾有人类踏足一般。自

    苍穹飘落飞舞的雪花,显得格外森冷,每一片都如冰锋利刃。

    巍峨的巨神峰伫立着,宛如冰冷无情的神祗,正在冷冷的注视着这个世界。

    与巨大的巨神峰相,此刻正在艰难跋涉的子民们宛如蝼蚁,在面对巍峨壮丽的事物面前,相对于自身的渺小,大多数生物都会有一种本能的畏惧与敬畏。

    然而,这些在雪峰跋涉者的少年们却没有丝毫畏惧与敬畏,因为他们要征服这片山脉的最高峰,当面对这万丈高山时,在身处这犹如凌迟般的严寒,他们有人退缩有人恐惧,但更多的,只是那登山顶的急切。

    正如他们迫切的希望长大,急于成为族的战士,急于打破现在的生活枷锁或者假想的敌人,急于成为自己想象的那个人,这种急切,不失天真,却又是盲目的。

    这种盲目的热切让他们沐浴在自我构想的阳光,似乎只要能登顶峰,能达到他们理想的彼岸,前途一片光明。

    对于崇尚血腥、暴力的斯坦帕部族子民来说,能否登巨神峰顶峰,是他们一生最大的转折点,因为这是生与死的考验,这是故老相传的习俗斯坦帕部族的子民,必须在十五岁之前攀登高达万丈的巨神峰顶,到达钢铁烈阳,这才意味着得到钢铁烈阳的曙光女神的承认,有资格生存在这片古老的土地。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一片只有强者的才能的生存的地方

    他们固执的相信,只有这样,才能保存斯坦帕部族强者的血脉,将强者留下,弱者淘汰,而死亡,是淘汰者的唯一归宿。

    斯坦帕部族的子民相信,巨神峰的是他们族弱者的最好归宿,那是,在冰雪消融时,他们的血肉将顺着雨水化为养分,顺着大地动脉,滋养整个贫瘠的斯坦帕部族,以令一种残酷的方式,证明他们并不是无用之人。

    即使经过漫长的岁月演化,一代一代的血脉不断加强,但要在寒冷的冰天雪地攀高大万丈的巨神峰,伤亡依旧是不可避免,残酷的大自然不允许任何渺小的生灵冒犯它的尊严。

    若不能攀巨神峰,斯坦帕部族的年轻一代们,最多只有只有十五岁的生命,青春之花还未盛放,已凋零。

    贫瘠的土地,意味着无法产生足够的粮食,也意味着无法供养过多的人口。

    斯坦帕部族族民稀少,在整个符之地却赫赫有名,无一方敢轻犯,不仅在于他们剽悍霸道的民风,更在于他们那狂热的精神信仰。

    疯狂与偏执,信仰的恐怖凝聚力,总在人类明的内部异化成不可思议的力量,无疑,信仰之力,乃是世界最伟大的力量之一。

    巨神峰,是斯坦帕部族的图腾,而曙光女神蕾欧娜,则是他们唯一的信仰。

    为了觐见他们伟大的女神,他们心甘情愿的冒着生命的风险,只为目睹她的绝代风姿,沐浴在她的荣光之。

    对于有信仰的人来说,死,是永生之门。

    凌厉的寒风宛如利刃般刮过每一个人的躯体,在这刀割一般的寒冷,这些不超过十五岁的少年的穿着却十分简单,只用粗糙的布条裹住身体的关键部位,其它地方,均是裸露着,因为斯坦帕部族的子民相信,只有在最严酷的环境磨练,才能激发自身的潜能,成为族真正的战士。

    冰冷彻骨的雪花飘飞到他们的身慢慢融化,彻骨的冰寒渗入他们的肌肤,仿佛要将他们体内每一个运动着的细胞冻结,冻裂。

    恶劣的环境却没有让这些少年们们感到一丝的痛苦,他们脸,由始至终都挂着一幅狂热的微笑,内心燃烧的火热足以让他们完全抵抗这亘古以来冻彻肺腑的冰寒,那是一种名叫信仰的火焰,在他们心炽烈的燃烧,将心脏血液燃烧至沸腾,沿着冰冷收缩的血管输送到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抵御冰寒,让身体不至于被冰冻的失去了行动能力。

    越接近顶峰,受到的阻力越来越大,这些虔诚的少年们们,用自己尚且稚嫩的身躯直面这凌厉的刀风和彻骨的冰寒。

    如果有人能在巍峨的巨神峰顶顶俯视着这一切,看着那艰难赤着脚,一步步在一尺来高的雪地艰难跋涉的身影,一定会感到震撼莫名,那种震撼甚至超过了在山脚仰视巍峨的

    的巨神峰,偏执疯狂的信仰,总是让人心悸动容。

    天生为战士的斯坦帕部族子民,不少在十五岁之前已经褪去凡胎到达真我之境,但此时,他们却甘愿忍受着凌厉的寒风,彻骨的冰寒,用自己的信念,用身体最原始的力量,去征服这座世界最高的山峰。

    他们心甘情愿。

    近了,近了

    他们的心底在不断的呐喊,在疯狂的嘶叫

    他们目不转睛的盯着前方,但巨神峰像无尽的世界之巅,没有道路,也似乎,没有希望。

    只有无法看到尽头的苍凉。

    忽然,最那茫茫的最顶峰之处,闪现出了梦幻般的光芒,散发着魔幻搬金色曙光。

    那照耀在顶峰的光芒,似是鼓励,也似是召唤。

    那是钢铁烈阳的光芒

    在峰顶闪现光芒的那一瞬间,他们心的信仰的火焰也被熊熊点燃

    每隔十年,贫瘠苍凉的斯坦帕部族会出现一种特殊的景象,璀璨的金色曙光光芒将从巨神峰顶出现,撕裂漆黑的苍穹,笼罩整个斯坦帕部族,五彩流光,以各种各样的姿态展现着自然的瑰丽美景,充满着神圣与祥和的味道,似要弥补这片苍凉贫瘠的大地和它的子民。

    这种特殊而美丽的景象,会持续整整一个星期,使斯坦帕部族只有亮丽的晴空而没有黑夜。

    沐浴在光芒之,他们的步伐更加健稳,纵使他们的除了心那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其它部位已经全部被冻入骨髓,如针般刺骨。他们的眼神也依然坚定,宛如最虔诚的信徒,去觐见他们最敬仰的龙皇。

    曙光女神,这四个字字对所有斯坦帕部族的子民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她是荣耀,是权势,是力量,是至高无的象征。

    那无的荣光,无与伦的凝聚力,让斯坦帕部族的子民越过高山,渡过大海,漫过沼泽,涉过沙漠,来到了斯坦帕部族的圣山巨神峰之之。

    这些稚嫩的少年们坚定不移的相信,只有征服这座世界最高的山峰,经历过自然的洗礼,才有资格去迎接那个即将到来的神圣日子,觐见他们的曙光女神。

    因为她,他们有了信仰。

    所以,他们才选择了在,登巨神峰,承受生死的考验,最年轻的,才不过八岁。

    他们有的还停留在凡胎境,有的却已到达真我境甚至归一境,族最优秀的天才和最平庸的庸才均聚集于此,有的只能在大多只能这片严酷的山脉艰难的跋涉,有的却能在这里万丈雪峰闲庭信步,但此时,无论他们的实力有多大的差距,无论他们的地位有多大的差别,无论他们尊强鄙若的观念有多么深固,在心怀同一个信仰下,他们都是平等的只是一个带着虔诚与敬畏之心去敬仰的信徒。

    好像他们的灵魂穿透时空,站在五极神龙脚下,沐浴在龙皇的荣光,彼此平等。

    犹如最虔诚最狂热的信徒,只有心怀虔诚,经过精心的沐浴洗礼后,才敢带着敬畏与崇拜,去膜拜他们所信奉的神,这些跋涉在巨神峰的少年们也认为,只有经过这残酷的洗礼,登巨神峰顶,才能有资格去迎接那斯坦帕部族那神圣日子钢铁烈阳的五千六百年诞辰。

    在那一天,他们会见到他们的女神,他们的蕾欧娜陛下,身穿金色的铠甲,手握黄金巨见,从闪耀着钢铁烈阳的余晖,从巨神峰降临。

    即使他们清楚的知道,他们并不能进距离的接触她,无法看清她那受到九天诸神宠溺,精致的近乎完美的脸庞,但只要能远远遥望她睥睨世间的绝代风姿,已经让他们感到莫大的光荣与恩赐。

    她,是他们的信仰,斯坦帕部族的主人,斯坦帕部族子民的精神支柱。

    对于斯坦帕部族的子民来说,她是至高,是唯一。

    一个一个,一群一群,他们只有一个目的,是登顶峰,对着天之宫殿虔诚地膜拜。

    一代一代,一年一年,或许他们本不该来,但他们止不住脚步,迫不及待,那是生命所在。

    终于,当他们登顶峰,俯瞰整个斯坦帕部族时,他们心,只有震撼与感激。

    山顶的五彩琉璃之光,驱散了狂风的肆虐,雪花的冰冷。

    沐浴在神圣的光芒,他们感受到的,只是祥和与温暖。

    他们已经无法用言语表达此时的心情,也无法用言语描绘斯坦帕部族的瑰丽,只有那身为斯坦帕部族子民的骄傲与归属感在心汹涌的回荡。宛如一个漂泊的游子回到自己印象最为美丽的故乡。

    因为,他们从来都不知道,印象荒凉贫瘠的斯坦帕部族,竟也会变得如此繁华美丽。

    宛如传说繁荣昌盛的战争学院。

    沉沉的夜幕被一道道巨大灿烂金光光撕裂,如梦似幻,光芒所照之处,尽是斯坦帕部族那一点点建立起来的土地。

    初次跋涉巨神峰,在峰顶眺望的少年们瞬间呆如木鸡。

    他们从来没有看过这么绚丽的景象。

    在这亘古不变的黑暗天穹突然出现了大自然更为绚丽的色泽,那代表着自然所有光色的金色光芒,在此却不是一闪而逝,而是永恒的绽放。

    他们无法想象,究竟是什么力量,能使这绚丽的光芒撕裂黑暗的苍穹,肆意的倾洒在斯坦帕部族的领土,使周围夜色的黑暗迅速退避,让整个斯坦帕部族变得神圣而又祥和,深邃而又神秘。

    这是即使身处梦,也无法见到的景色,极尽他们的想象力,也幻想不出来的梦幻般的美景,如今真实的呈现在他们眼前,除了从心身到灵魂的震撼之外,此时他们的感官再也找不到任何感觉。

    金色的光芒不断的从漆黑的夜空倾泻而下,光影变幻,无数彩练横亘夜空,拉出一道道辉煌的景,又渐渐变淡,化为一缕缕如烟似雾的纱缦,摇曳不定,向大地泻下一片七彩的光华,似是映亮了整个世界。

    少年们怔怔地望着天穹,眼泪迅速模糊了他们的眼睛,自眼角流淌而下,倒映着那绚丽的五彩琉璃之光,无声的低落在山顶的积雪,荡起偏偏细小的雪花,飘飞在这梦幻般的光芒当。

    他们的眼睛都努力的睁着,仿佛要拼命的把这美丽的一幕永恒的铭刻在脑海。

    他们终于看到了这座他们伟大的城市,钢铁烈阳的全貌。

    在无尽苍凉的雪域山脉,他们忍受冰寒,抵抗饥饿,最终等了山顶,仿佛在最

    绝望的境地,看到最美丽的景色。怎能不令人感动

    在这个世界,总有一种东西让人们感动,总有一种情感让人们情不自禁,而对于这些斯坦帕部族的少年们,他们此刻的感动,并不只是因为看到这超乎想象的瑰丽美景,而是因为心那骄傲的归属感。

    他们是斯坦帕部族的子民,是斯坦帕部族的未来,他们深沉的热爱着这片黄土,即使它现在依然贫瘠。

    而今,沐浴在这璀璨的五彩琉璃之光,斯坦帕部族的每一个子民都感觉,他们已经触摸到了新时代的胎动,沐浴在灿烂光辉的阳光之,在曙光女神的带领下,他们即将迎来一个伟大的辉煌的时代,他们贫瘠荒凉的土地也将肥沃起来。

    每一个少年一登顶峰,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投注到龙皇城央的那座悬浮在虚空,沐浴在五彩流光之下的宫殿,那是斯坦帕部族最富传色彩的宫殿,也是唯一的一座宫殿。

    它凌驾于大地之,象征着一种超然的地位。他们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力量能使那座巨大恢宏奢华的宫殿悬空浮立,他们觉得不可思议又理所当然,因为宫殿里居住着的,是曙光女神。

    待到震撼过后回过神来,所有的少年们,都不约而同的右手抚心,心怀敬畏,面露虔诚,低着平时高傲的头颅,对着巨神峰,对着峰顶那座传城市钢铁烈阳深深鞠躬。这个世界,有没有一个地方,谈起便令所有人向往有,那是建立在巨神峰的传之城,钢铁烈阳。

第286章 请忽视() 
漆黑的暗夜星辰凋零,繁华的德邦,已经很少看到群星点缀的夜景,尘世间的闪烁的灯光却日趋繁盛,将整个德邦照亮,俗世的社会伴随着灯光,绽放出,野心,贪婪,权势

    夜晚是流社会的大人物进行各种社交活动的时刻,是富豪展示金钱的时刻,也是贵族展示特权的时刻,因此,也诞生了许多为富豪贵族展示其富裕和特权的场所。

    一如嘉和凯特琳走向的这家德邦最奢华的餐厅。

    宝莱区,这里的空气都弥漫着权势与金钱的味道,作为帝国的消费最高的区域,奢华,辉煌,高大的风格是这里各色建筑的主基调。

    “你确定你有足够的钱”

    嘉心忐忑不已。

    德邦最奢华的餐厅,价格可不是一般的贵。

    如果不是凯特琳执意要请,嘉还真不会来这种不切实际的地方。

    “放心,作为皮城最负盛名的女警,你觉得我会缺钱么捕捉到一个重量级罪犯,最起码有十万的奖金,这么多年来,你猜猜我捉到了多少个重级罪犯”

    凯特琳撇了嘉一眼,颇有一股小富婆的气度。

    她的确有资格奢侈,能以重级罪犯为目标,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追捕的过程会遇到真正的生命危险,对于危险系数如此高的工作,再高的待遇都不为过。

    可凯特琳可不是一个古板的人,工作所得来的巨额奖金当然是用来享受生活的,显赫出身她虽然没有贵族小姐的虚荣,但善待自己,装扮自己,是每一个女人的天性。

    生活是用来享受的,虐待自己是最愚蠢的事。

    这是凯特琳的理念。

    “那我放心了。”想到那精美的菜肴,嘉的唾液迅速分泌,饕餮的,在他的胃蒸腾,发酵。

    “对不起,这位先生,我们这里不可以穿拖鞋进去”一位头发梳理的一丝不挂,穿着黑色燕尾服的年轻侍者在门口对着嘉彬彬有礼的说道。

    侍者还非常的年轻,脸蛋非常的帅气,甚至有一些腼腆,让人如沐春风。但此时他的脸带着一些害羞和尴尬。

    害羞是因为他每天晚侍立在这个贵族小姐出入的餐厅门口,见识过不少美女,但从来没有见过凯特琳这种柔美又给人一种正气的美女,那是虚荣骄傲的贵族小姐根本无法拟的,正因为如此,他才感到尴尬,因为他实在不忍心,拦着这位美女的去路。

    但没有办法,谁叫他的男伴,居然穿着拖鞋呢正常人都不会穿着拖鞋来宝莱区,更不用说穿着拖鞋进餐厅了,而且还是整个帝国最著名的流水餐厅

    思忖良久,无奈之下,侍者只得开头提醒,毕竟,这是他的工作责则,更关系到他的饭碗,他可不想因为这个被经理呵斥,他这份工作,可是花费了不少钱买来的啊,并且还是凭借自己长得帅气的先天优势才能得到,可谓得来不易,怎么能让面前这个虽然帅气,但穿着普通的人进去,万一他闹出什么事呢

    算不闹出什么事,万一要是被里面的贵族富豪看不顺眼,也不好处理啊。

    要知道,在宝莱区,穿着普通却带着一个顶级美女,是最容易令人眼红妒忌的。

    站在门口看似卑微,却是让人趋之若鹜的职位,这个职位令人眼热之处是不仅能与出入的贵族富豪混个脸熟,还能凭借自己出色的外表,被贵妇看,包养。

    “不能穿拖鞋进啊”嘉看了彬彬有礼的侍者一眼,说“好吧,那我不穿拖鞋进了。”

    说罢,嘉踢了踢腿,从容的把拖鞋脱了放在餐厅门口,对穿着一身黑色燕尾服,彬彬有礼的侍者说“帮我看好啦,不要弄丢我的拖鞋。”

    然后,光着脚丫,大摇大摆的进入了餐厅内。

    “这活宝”凯特琳翻了翻白眼,面带着灿烂的笑容,紧随着嘉进入了餐厅内。

    留下一脸呆滞,目瞪口呆的侍者。

    逆着灯光,嘉神情自若的在装饰奢华的餐厅内走着。

    让他成为众人焦点的,不是他挺拔的身姿,俊伟的面庞,也不是那一身一看知道是地摊货的服装,而是因为他没有穿鞋。

    光着脚踩在柔软的毛毯,嘉丝毫不理会别人诧异的目光。

    “凯特琳,这里。”嘉找了个邻近喷泉的位置,对着凯特琳摇了摇手。

    嘉所选的位置,能以最好的角度欣赏这个流水餐厅。

    “那穿着普通的穷小子是怎么进来的”

    “还不穿鞋,简直是影响我们食欲啊”

    “居然还有个大美女陪着,这简直是暴殄天物”

    一些贵族富豪窃窃私语,鄙视的看着嘉,火热的盯着凯特琳。

    有些贵族看了一眼,认出嘉,立刻脸色大变,立刻低头吃饭,忐忑不已。

    鄙视,羡慕,妒忌的目光,都被嘉和凯特琳直接无视。

    生活的哲学让他们明白,自己活着是为了取悦自己,而不是为了取悦别人去委屈自己。

    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目光,为自己而活,这是两人共同的生活理念。

    不论是高大的厅堂,璀璨的水晶吊灯,还是镶嵌着珍贵宝石的银餐具,又或者是放在水池央的钢琴,这里的一切装饰,都充满了奢华雍贵的味道。

    缓缓的流水声,柔和的钢琴声,舒缓的小提琴以及灯光渲染出的静谧奢华,让整个餐厅的格调了不止一个等次。

    这里,是富豪贵族们花费金钱来满足他们虚荣心理的地方。

    钱或许不能让他们变得更有品味,却的确能让他们享受到普通人享受不到的奢侈生活。

    嘉的认真的看着食谱是诱人精美的图册,繁多的菜式,让他根本应接不暇,眼花缭乱。

    德玛西亚的饮食烹饪,注重原汁原味,厨风偏重油少,清淡的口味,调味时较少用酒,餐厅里的调味品大都放在餐台由客人自己调配,烹调讲究鲜嫩,口味清淡,选料注重海鲜以及蔬菜,菜量少而精。

    这里有着德玛西亚最著名的厨师,蒸煮烧熏的菜式样样都有,鸡丁沙拉,烤大虾苏夫利,薯烩羊肉,烤羊马鞍,鸡皮鲟龙、蟹黄鲜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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