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鬼的新娘-第1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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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妃墓·1号实验室内
“哎,那个时候,我要是杀了你,我是不是就没这么多麻烦了?”我摇晃着手上的尸毒提炼剂,突然感慨。我发现个有趣的事儿,就是中国的僵尸,会在肉身损坏后,迅速重生,虽然说妖怪也会,但是哪一样生物,都没有僵尸重生的快。我想提炼出,僵尸身体里,真正对细胞重生有用的东西。
“∑(っ°Д°;)っ”银花吓得“啪”把手上的龙鳞掉在了地上,张着嘴巴慌里慌张说不出来话。
我打个哈欠,撇过脸:“没什么,再把实验材料弄掉,我就拿你做实验,然后把你赶回祖师爷那里。”
龙鳞很珍贵的,敖吉都秃了,秦丢丢就算能变异长出龙鳞来,我也不忍心拔,弄坏了我可就没地方找了。
希望我赶紧实验成功,好让敖吉长出龙鳞,让我有无尽的实验材料。
至于提炼尸毒制出来的副产品,我想到那个老是给丢丢难堪的夜修,还有那个没事找事的龙爷,嘿嘿嘿嘿,下次见面,就用这个帮丢丢讨回一点公道吧。
可是我没想到,我实验还才起步,就传来了一个噩耗。
丢丢,被她的儿子,掏了心。
听到这个噩耗的时候,我真的是,动了杀心。
我想杀了秦水修。
我真不知道,我的忍耐,我的坚守,我的道德,有什么用。如果我,早一点把她从那个没用的水鬼身边,抢过来,她是不是,就会没事?
我带了很多武器,冲到丢丢家门口。
可是,当看到,屋顶上,那道象征着丢丢龙王身份的七彩祥云,灰淡的样子,我就什么事,也不想做了。
我连迈进他们家的勇气,都没有了。
她一天天的,弱下去,连人都认不清楚了。我坐在她的床边,很想告诉她,我很爱她。可是,我说不出来。她都快死了,我才说这些话有什么用?
有说话的功夫,不如赶紧回去做实验,想办法救她。我每天看她回来,就疯狂地做实验。可是我的实验毫无进展,我需要太多的仪器了,而这里都没有。
我总是责怪秦水修弱爆了,其实我自己也一样。
弱爆了。
我没有任何力量拯救她。
对手太强大了。
我需要金钱,需要技术,需要人才,需要壮大。
我祈求上苍,请让她活下去。
只要让她活下来,我一定为她,打造一个移动城堡,然后把她夺过来,好好保护。
去她见鬼的节操。
或许上天听到了我的心声,她最终还是被祖师爷救了回来。
为了庆祝她们一家团圆,他们喊我们去吃饭。
那天大家都喝了很多酒。
我捏着酒杯,无数次看着她,想要跟她表白,却总也找不到机会。
她一口一个“水修”的,叫着水鬼,围着他打转。眉梢,眼角,唇畔,全是幸福,明晃晃的刺人。
就好像,身上从未发生过,任何值得她痛苦的事。
她的眼,她的心,都只看得见那个水鬼,哪怕我,这样一直,一直,一直看着她。她,也,看不见我。
我突然之间,就明白了。那些在我看来,是痛苦,是愤怒的事儿,对她来说,都是幸福。
为他被鬼气侵染送命,是幸福。
为他去跟神灵搏斗,是幸福。
为他去跟神裔抢人,是幸福。
为他生下弑母的儿子,是幸福。
为他所受的一切痛苦,伤害,快乐,悲伤,嫉妒,喜悦,甚至死亡,都是幸福。
如果,我把她从她的幸福身边抢走,她还能活下去吗?
我不敢想,我想到她那次,当着我的面一天天衰萎下去的样子,我就无法做出那样的事儿。
算了,就这样吧!
我仰头干尽酒杯里的红星二锅头。
火辣辣的液体,顺着嗓子割下去,如刀子。
“好酒,再来一杯!”我高兴地喊着。
就这样吧。
让我,保持着自己的秘密,默默地站在朋友的位置上,默默地,为她打造一个移动的城堡,把我的小姑娘,和她的心上人,以及她的孩子,家人,朋友,安放在城堡里,好好保护起来。
为她们遮风挡雨,为她们驱赶野兽,为她们不断强大。
我的小姑娘啊,希望你,一直幸福,一直幸福,不再被任何人,任何事,所伤害。
我的小姑娘啊,希望你,一直幸福,一直幸福,眼角眉梢,永远是开心的笑,不再流泪,伤心,难过,不再……
第三百四十九章 :呀,原来我连男配都不()
我借着龙爷的事儿,把神女族的人趁机过了明路,收拢到我麾下,光明正大的研发灵能武器,还建立了更大的实验室,还有工厂。
我召唤了我的导师——季长青。季老其实早就知道有这么个领域,一直想介入,就是不得门而入。
他一听说,果然连思考都不带思考的,跑过来了。
那些师兄师姐师妹师弟,也一串串,穿鸡蛋似得,跟着来了。
银花把她们神女族的资料,全部交了出来,我复印出来,发放给大家。
科学是没有物种之界,一切皆能数据化,定律化。
这些人很快熟悉了非人世界的知识。
灵能摄像头被研制了出来。
灵能手枪被研究了出来。
可以储存鬼怪和精神体的网络数据库,被研究了出来。
我觉得我脑细胞活跃度,也好像早就超越了平常的人或是妖。如果这不是我自己的脑袋,我早就打开看看,切个片了。
我给我的小姑娘打造的移动城堡,一步步的,实现着。可是,还是太慢了,太慢了,对手太强大了,武器太强了。
我还需要更加强大的帮手。
于是,我放开了小姑娘的手,任由她跟秦水修去奔波。而我,借着导师的力量,暗自和十科,也就是国家在灵能领域的专门研究部门,签订了合作和分享协议。
龙爷背后的势力,实在太强大了。
我如果判断的没错,他的背后,应该还有一些国外势力介入。
他们想要的,应该是这整个天下。
这本来与我无关,可是他们把主意打到丢丢头上,就不行了。
我在十科忙活了一天,刚睡下,就收到了丢丢的短信息。
为了掩饰,我一听见她的专属手机铃声立刻就回复了信息,我故意斥责她,说我在做试验,被她吓了一跳。
她期期艾艾地说起了她有个朋友被人骚扰的事儿。
我听得两眼一翻,什么朋友,只怕就是她自己吧。
果然,被我一顿收拾,她说了实话,是那个警察——罗繁星骚扰她的事儿。
我上次就看出来了,那个警察罗繁星,对丢丢不一般。他给我的感觉很复杂,那张看似人畜无害的娃娃脸,做出来的事儿,总让我觉得别有用心。
而且,我看不出来他的来历。他的背景很干净,甚至是高大上,看起来不会对秦丢丢做出任何有害的事儿才对。
可就是这样才麻烦。
我揉揉眉心。连我都看不出来好坏的人,秦水修和丢丢两个心思都不是特别复杂的人,我恐怕,他们俩会上套。
可是我现在回不去,和十科的谈判正是关键时刻。
我只好抓着她,拼命地给她分析。
“一个大男人,谁会当着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哭得要死要活?脸呢?”——我就不会!
“他说的话,做的事,根本不是为了要摆正自己的感情,而是,想要利用你女人天性里的圣母病和心软,让你同情他,怜悯他,进而无法拒绝他,给他攻城略地的机会。”——明知道是第三者,还要强迫介入别人的感情,节操呢!
“你不要以为,只有女人面对感情时,才会有这些卑鄙的小心机,男人也一样。毕竟,情场如战场,我天朝又是女少男多。”——罗繁星那算什么,等哪天爷控制不了自己的理智了,耍一套“男人心机”给你看,保证比这臭小子强。
“他的话,在我看来,真的是十分卑鄙。如果真的是,知错,不想让你觉得困扰,不想打破你现在的幸福,那么,就应该在已经深深明白,你的心里只有秦水修的时候,拿出一个男人的魄力和心胸,将爱缄默于心,祝福守护……”
我顿住了话头,多说多错,我一不小心说出溜了。那边还在“嗯嗯嗯”,好像没察觉我话里的问题。是的,她的头脑就是那么简单啊。
鬼使神差地,我又补充了一句,“至少如果是我爱上了不该爱的人,为了她的幸福,我会这么做。”
苍天啊,我一定是疯了!
没人知道,那一瞬间,我有多么紧张,紧张到我都出现我的心脏又重新开始跳动了的幻觉了。
她会察觉到吗?
不不不,一个罗繁星已经够她烦躁了,我怎么能,让她知道我的心思,更加烦躁。
我连忙大声呵斥她,掩饰自己的心慌意乱。
随后,我又打电话给了秦水修,苦口婆心地跟他分析对手,还有要如何对付对方,并着重交代了,千万不要因为误会,去和丢丢争吵。
“一旦你们之间产生裂隙,就是对方有机可趁之时。水修,我觉得,龙爷的人,可能就在我们身边。你一定要大度一点,看好丢丢。”
“嗯。我知道了。”顿了下,他问我,“万文玉,你,为什么要帮我?”
我静了一瞬。那一刻,我的呼吸都停住了。
我们都是男人,都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
要说谎吗?
“因为她爱你。而我,只希望她幸福。”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决定说真话。我说谎他也不会相信,反而会心有芥蒂。我不希望,他因此和丢丢,再有什么波折。
“这世界上不会有比我,更希望你们好好在一起的人。因为只有这样,她才会幸福。”我掏出一根烟,吸了一口,然后被呛得直咳嗽,不得不放下香烟,“秦水修,爱有一千种形式,这就是我的方式。我不知道还会爱她多久,或许以后会淡漠下去,我会爱上别人。也许我会一直爱下去,直到我死亡。可是,我爱她的方式只有这一种,希望你们好好的,幸福的。
你懂吗?”
秦水修不说话。很久,在那边说了一句:“我会一直让她幸福。还有……”
“嗯?”
“兄弟,谢谢你。”
我莞尔:“好兄弟。”
男人和男人之间,不需要说太多,一句话,一个称呼,我们已经都明白彼此。
我以为,我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好了。
可是我还是没想到,秦水修还是上当了。
他先是被罗繁星骗的打翻了醋坛子,救了个是正是邪都分不清的小丫头片子,欺负丢丢。最后,还为那个逗比丫头,把丢丢搞丢了。
还丢到,用他们俩交换过的心脏,都感觉不到彼此的地步。
真是丢得彻底。
他还好意思,把自己喝醉了,沉到水底,睡大觉。
他的承诺,就是这么给我兑现的吗?
我潜进水底,揪着他,恶狠狠的,一拳又一拳的,打着这个混蛋。
“你给我滚起来!你在水底住了五百年,脑子里也全是水了吗?谁是陌生人谁是你老婆,你分不清楚吗?你怎么能为外人伤害她?”
“你当初被敖吉抢走的时候,她一个凡人,到处招募人手,把你给抢了回来。你呢?你不比当初她的强,你现在在干什么?”
“敖吉当初打你的时候,你不是说,你答应了她,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跟她分开?你现在在干什么?你他妈的快给我滚起来!”
他就像滩烂泥一样,躺在地上,任我打。
我看着他,真是失望透了:“秦水修,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我会去找她回来,然后把她抢过来。”
我扯扯领带,抬脚离开。他却抓住了我的裤脚:“不行,丢丢是我的。”
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我的唇角露出一分苦笑。
是的,是你的,当然是你的,只要你还有斗志,她永远只能是你的。
这一点,我比谁都清楚。
比谁都清楚。
可是即使水修振作起来了,事态也并不乐观,
我们跑遍了世界各地,终于在日本找到了被龙爷藏匿起来的丢丢,她已经不记得了我们。我分析她应该是被封印了记忆。
我们很快发动了第一次攻击,可是失败了。丢丢被龙爷带走,并且转移了。
幸好,那次行动,我和陀娑接上了头。
陀娑不断暗中给我们传递着信息。说丢丢受到了更严苛的对待,被人切除了部分记忆细胞,还被人摘除了心脏,换上了能源心脏。
每天都是严酷的训练。
每个消息,都让我觉得身上的戾气,在不断加重。
我要把她带回来。
我亲自制定了作战计划。把队伍分成了两波。主力是秦水修那一队,让他们在我们去接应丢丢的时候,去攻击龙爷的老巢,把丢丢的心脏抢回来。如果不把心脏抢回来,就算把丢丢抢回来,龙爷还是可以通过那颗能源心脏,控制丢丢。
至于我们这边的接应队伍,全是逃跑高手,我们的目标,就是跑。
直到水修得手,过来接应我们。
“那,丢丢损伤的脑细胞怎么办?”作战会议上,胡叔云问我。
我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我有办法修复。我已经从僵尸身上,做出了一种细胞修复液。我会尽快试验出可用于脑部的比例。”
银花诧异地看着我,我示意她安静。
我说了谎,我的确是提取了细胞修复液,但是那种液体,只能作用于体表。如果想要做出,可以修复人脑的,这么精密结构的提取液,恐怕……
要从我的大脑中提取,并用我的脑部,做**试验。
“银花,你跟我来。”战斗会议结束后,我喊上银花。
她似乎知道我要干什么,跟在我身后,不停地打斗。
我领着她,站在我的秘密实验室门口,郑重地看着她:“一切拜托你了,我知道你在这方面的天赋。”
“还有,尽力让我在这个过程中,保持清醒,有我的切身体会,我们的实验进度,会更快。我的脑细胞再生能力很强,不用担心。”
我躺进仪器里,把显示屏正对着我的脸,这样我就能看到数据和成像的显示,然后顺便又叮嘱了一句:“还有,你不要哭,哭声会干扰到,我对试验的判断。”
她咬着唇,点了点头,并果真收住了眼泪和哭声。
我看着她微微颤抖的手,叹了口气:“你也不要抖手,不然我只能自己动手了,那样难度太大了。”
她深深吸了口气,闭上眼睛,再睁开时,手已经彻底稳了下来。
银花真的是个很好的苗子,她以后一定能成为很伟大的灵能武器学家。
十多天以后。
脑细胞修复细胞液,终于分离成功。可以进行初步的使用了。
只是可惜,我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去进一步临床实践了。
明天就是战斗的日子了。
我坐在宾馆的阳台上,看着天上的月亮。
银花站在我的背后,听着我对她的安排:“银花,明天一战,很有可能,我会再也回不来了。”
“如果我回不来了,我们的基地,就交给你了。你和季老,一定要发展好它,好吗?”
“你不爱说话,可是能力不错。以后,勇敢一点吧,你的声音,其实还是蛮好听的。”
我笑着,对着月亮推了推眼镜。
风吹过我头发,让我觉得,很舒服。
银花在我背后,嘤嘤嘤地哭了起来。许久,她问我:“你为什么,不告诉她,你喜欢她?”
“傻瓜,我要怎么告诉她啊。我连男配角都不是啊。我是她的好朋友啊!”我笑着。如果不是男主,做个男配角,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很爱很爱秦丢丢,所以,我没法开口,告诉她,我爱她这件事。
还有——
“银花,对不起。”对不起,我知道你很好,可是我没办法回应这份感情。
“呜呜呜呜呜……”
银花小声哭着,从背后抱住了我的腰。
她就那样一直哭,一直哭,眼泪浸透了我的衣服。
可是我不能抱着她,安慰她。
我望着天上温柔缱绻的月色,心底里也是一片温柔缱绻,明天,我就要去接回我的小姑娘了。
第三百五十章 :恭迎龙王回宫(切回丢丢()
天眼看着就亮了,水修怕罗繁星发现我的秘密,催我早点回去。
我不舍的又蹭了蹭他,才闭上眼睛凭感觉往回跑。
睁眼,我的结界发出粼粼的波光,被从窗户照进来的太阳,反射出七彩的光线,就好像我身上有一道彩虹似的。
好看的不得了。
想到我和水修已经知道了,我所在的具体城市,我的心情也跟着这彩虹,一起灿烂了起来。
揉了揉眼睛,我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睡的是身体,我的脑子可是转了一整夜,于是我拉着被子,收掉结界准备再睡一会儿。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什么东西惊醒。
睁眼,面前是罗繁星带着笑意的脸,脸太近了。
近到他的鼻头挨着我的鼻头,他的睫毛甚至轻轻的,扫着我的睫毛……
尼玛啊!!
我吓的浑身纵了一下,就想坐起来,这当然,就撞到了他的额头。
“嘶……”这货的头是铁板做的么!真是疼死我了。
他愣了一秒,轻轻的摸着我的额头,带着笑意说:“吓到你了啊,老婆。
来揉揉,不疼了吧?别怕,我在,我一直在。”
这混蛋!
他又在对我用清心咒了!
我拉着他的手腕,贴着自己的脸,压住心里的恶心,跟他撒着娇:“水修,你这么早来找我啊?”
“对,我想带你出去玩,咱们去海钓。”他的手轻轻蹭着我的脸,眼睛笑的都要眯在一起了。
我这才发现,他今天穿着一件浅灰色的衬衣,和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这一身不是西装而已不是运动服的打扮,我揣测不出他的情绪了。
换了轻便的衣服后,我就跟着他上了车。
车在鸟叫声中开了一会儿,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