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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早安,我的冥夫大人-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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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云尘他心甘情愿得解除了契,这一世,不抢不夺,没伤害过我,现在的他是小哥哥,对我好的小哥哥。

    大家都有了归属,只可惜,夜央。

    “白痴洁。”就在我怅惘的时候,那只蠢猫终于舍得现身了,“你个没良心的,这么大的事不提前通知我。”

    “你的头发?”我没接过那个话茬,而是看着夜央的发很奇怪,因为不知道为什么他原本浓密的黑发现在竟然变成了白色,他完全不在意,“染发了,好看吧?”

    “还好。”我应付得回了这么一句,隐隐觉得没那么简单。

    一边的雪女就安安静静得站在旁边,当婚礼结束,我们都要离开的时候,雪女上前抱了我一下,轻柔的声音只有我一个人听得到,“他是为了你、”

    雪女转身就走,可那句话却让我不得不深思。

    秦子墨回来,是因为有股力量持续得帮他,而夜央损了修为。

    不管是不是巧合,夜央,谢谢你。

    躺在婚床上,想到他终于属于我了,感觉全身暖暖的,“秦子墨,我好幸福。”

    秦子墨捏了捏我的鼻子,“你叫我什么?”

    “唔,老公。”我立马改了称呼,秦子墨满意得笑了起来,“乖,真好听。”

    秦子墨咬了咬我的耳朵,清越的嗓音因为暗哑而性感到极致,“洞房花烛夜,宝贝儿,再多叫几声。”

    “你又来”

    “媳妇儿,我们生个孩子吧。”秦子墨欺身压下,眸子里的光像是要把人灼透,我吐了吐舌头,“我看你是想要生孩子前那个动作。”

    “林洁、林洁”秦子墨像是喊不够一样,声声叫着我的名字,“以后,再没什么能把我们分开。”

    “永不分离。”我与秦子墨十指相缠,定下最后的承诺。

迟来的完本感言() 
还是有些不知道说什么,书完结了,之前写结局那两天,我一直崩溃大哭,感觉真像要从心口挖掉一块肉一样,下不去手。om

    可是无论舍不舍得,一切都还是要有个结局,我以前说过,我是一个很感性的人,很容易陷进去就拔不出来,这对于一个作者来说,有好处也有坏处,因为可以写出有感情的东西,但是坏就坏在,拔不出来,伤身伤心。

    这个结局我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但是,我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现实里已经有那么多悲剧了,那么里就留给他们一个美好的结局吧。

    过了这么久,心情终于平复了些,所以就补上这迟到的完结感言吧。

    其实,这本书让我感觉坐过山车一样,因为,我没有想过我一个不会写的人,竟然会有那么好的数据,没错,前期数据很好,好得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但是,后来上架检阅,恩,数据不算是很好,但也不差。可能,因为我没卡点,把前面那个故事讲完了,也是想回馈大家,如果大家真的喜欢这本书,那么就继续追下去,如果觉得花钱看不值,那么也可以离开,但是我很感激曾经的陪伴,所以把那个讲了一半的故事专门讲完才上架。

    但最大的原因还是写出来的东西不够好,没办法吸引大家陪我走下去,不过,真实的成绩让我可以更直观得认清自己,想来也是个幸事。

    其实这个成绩对一个新人来说,应该是值得满足的,但是,那时候落差太大,心里有些接受不了,又因为一些冲击,我甚至提前写了几篇完结感言。om

    不过,任性归任性,责任还是得排在前面,就像我在书里说的,人总要给自己,给别人一个交代。

    所以,我还是坚持走下去了,再崩溃都咬着牙挺了下去。

    对这本书,我倾注了很多,也放弃了很多,不过,也感谢它充实了我的生活,让我没有时间去伤春悲秋。

    其实我的感情生活算是很贫瘠,所以遇到喜欢的人后用力去爱,三年异地恋多少艰辛都扛了过来,不过,后来写书的时候,却渐渐明白,感情,是两个人的事。

    我想放过自己,亲手斩断了这份感情,书中的林洁前期那么卑微,就是我的真实写照,现在回过头去看,感觉自己很可笑,一直以为不求回报是伟大,可那些付出不过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怨不得谁。

    同样林洁对沈云尘说的,迟了就是迟了,你回来迟了。

    分手后,前男友才开始想要珍惜我,加倍对我好,甚至来广州找我,想要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可我只是简单哦了一声,有些事迟了就是迟了。

    我发现自己的心境真的跟着人物的成长了起来。

    不再卑微,不再徘徊,会走,会离开,会放手

    我真的很感谢这本书,如果没有它,或许我还是处于泥潭中,一路傻傻得走下去。

    为了写这本书,我可以毫不客气得说,我没辜负自己,我整天都在面对电脑打字,在每天两更得时候,我就开始了拼了命的日子,早上8点起床后,基本一整天就都在电脑前码字。而这只是码字的时间,在爆更的那几天,我想情节要想到晚上3,4点,早上6点准时睁眼,开始迷迷糊糊得继续琢磨情节,打下零碎的几个字,半睡半醒,直到快8点爬起来,洗把脸清醒后继续码字。

    但由于我是学生,住宿,码字会有声音,其实大半夜在阳台打字写那些恐怖情节,我没有觉得害怕,就是看着外面的夜,心里挺压抑的,说这些,不是要求同情或者什么,现在都完本了,没有必要。

    我只是想说,我真的尽力了,对这本书,我是抱着很认真的态度去写的,我没有想要辜负谁。

    就算考试期间,我也没有断更过,一直稳定,只有回家那天,广州到山西,中间还有各种转车,回到家已经是次日下午,那天也没有少更,但因为时间迟了拖到22点才完毕,所以后面连续两天都多补了一更来补偿大家。

    我可以问心无愧得说,我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你们。

    曾经,有些时候,我真的快要崩溃了,我本来就没什么娱乐,结果,写书后,连唯一的娱乐,健身都给停了。可是没办法,我写书真的很慢,不给自己足够的时间,我真的怕自己写不出来。

    之前我很少生病,写书后一直没调节过来,整个人又绷得紧,病了很多次,不过,后期码字变快了,也渐渐多了时间可以让自己缓缓。

    唉,还是有些舍不得,写大结局那两天真的特下不去手,一直哭,又对着电脑,脸后来都肿了,跟过敏了似的,我这个人太情绪化了。

    完本感言拖到现在才写出来,番外可能也得缓缓才出来,再加上实习证明的事,那个学分占重特大,我又想写书,所以纠着打算想别的法子给应付过去,免不了有些烦躁,没法静心。

    还有感谢读者朋友们的一路支持陪伴,感谢大神们在这条路上给予我的帮助,最感谢的还是我的编辑喵大爷,我知道就算你嘴上说嫌弃我笨,但对我极好极好的,唔,又不知道说什么了,矫情上来,眼泪就止不住了。

    这一路,我感觉自己真的很幸运,谢谢你们给了我阳光,那些晦暗苦涩的过去仿佛随着林洁的诉说,让我也真的走了出来,那句女主酒醉喊出来的,人最大的勇敢就是原谅过去的苦难,也同样是我无数次想对自己说的。

    唔,写得很没有逻辑,大家就当是一个傻丫头对朋友说的一番话吧。

    我还会继续努力,认真码字,付出就会有收获,如果暂时看不到,可能是因为付出得不够,加油!

    对了,有关番外,征集一下大家的意见,想看谁的可以在下面评论,不过,不二暂时没法确定番外的时间,所以恳请大家耐心等候。

    晚安

番外:夜央(上)() 
时光匆匆,我还是我,在原地等你;岁月荏苒,你却不再是你;若是可以,请你回头,我还在这里。om

    ――夜央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是活得最洒脱的那个,没有牵挂,没有软肋。

    可惜,没有谁能永远洒脱。

    我们总会遇上生命中的那个劫,不管你愿意与否。

    但遇上她,我却未后悔过,哪怕要为她穷尽一生的等待,我亦甘之如饴。

    那日,冥王之女立在忘川之旁,她说,你叫夜央,那我便唤为夜漪。

    她的眼睛亮得仿佛悬着璀璨星辰,那是一种她从不曾给予别人的神采。

    明明哀伤却倔强,她的笑很美,但是这种温度,还不足以温暖我。

    我知道她的身世,一出生只有父亲,但她却跟冥王关系却疏远得可怕,仿佛与我一般,没有亲人,总是孤零零的一个。

    她很小的时候就尾随在我身侧,不管我怎么忽视她,都桀骜而立。

    夜漪要权要势,但那些都是她应得的,为了增长修为,她有多刻苦,我知道。

    我是懂她的,那么努力,为得也只是让冥王多看她一眼,可我不说,只当自己一点都在乎。

    曾经有一次,她深陷危难,几乎魂飞魄散,弥留之际,她终于表露心意。

    她说,天地之间,我只在乎夜央一人。

    一双蓝眸那么坚定,仿佛要将我吸引进去,可我却只是挑了挑眉,像是根本不在意她的话,轻笑反驳:在乎,小女孩懂什么在乎。

    夜漪眼里的光渐渐暗了下去,仿佛生命流逝的痕迹一般。

    “夜央,你总要爱上一个人的,可惜,那个人不是我,我等不到了”

    那一刻,夜漪仿佛真的要离我而去。

    万年来,我第一次心慌。

    我紧紧抱住了她,并以自己的修为助她,我不知道自己耗损了多少功力才留住了她的生命,正如沉睡中的她不知道,我曾那么深得抱过她。om

    夜漪醒来,看到我的刹那,眼里浸染了笑意,灼灼而问是不是我救了她。

    我摇头说,不是。

    如果能重来,我一定会告诉她,就算我没有爱上她,但至少,我是在乎她的,只要时间够长,我一定会给予她想要的。

    可惜,我不知道,有些事是等不及我准备好的。

    那时的我没有再说什么,但是夜漪在失望垂眸后,重新扬起了下巴,定定望着我,一如往常倔强,“也好。”

    仿佛什么都没有改变,她还是一直跟在我的身边。

    我们一起出师任务,一起出生入死,卸下戎装的她做得一手好菜。

    一日一日得过,我虽然还是表面上没心没肺,但早已习惯了这种日子,习惯了生命中有她。

    夜央夜漪总相依,这个故事虽然不够美好,但于我而言,却是我在冥界最温情的时光。

    可是后来,变了,一切都慢慢变了,夜漪不再喜欢黏我,看我的目光也不再像以前那么狂热。

    我很乱,可我那时还是不懂,继续坚持着无所谓的假面孔,不咸不淡,不拒绝更不接受。

    一个人独处的时间越来越多,我承认我有点想她了,所幸的是,有一天,她恢复了常态,继续粘着我,我以为可以一直这样继续下去。

    我甚至想,要不要告诉她,我其实有那么一点点在乎她,在乎这个从小就在我身边长大的女孩。

    是的,我是在乎她的。

    可当我看着那双眸子已经异样的光,我好气,我气她变了,为了谁,为了何事。

    我只知道埋怨她,却忘了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

    我再一次丢下了夜漪。

    而这一次,她也没有再追上来。

    当我后悔了,想去找她时,发现冥王判官都在场,似要处罚夜漪,我救下了她。

    冥王不知道我的功力有损,忌惮我的存在,可当大家都走后,看着那个原本属于我的女孩走向了另一个人时,我有些后悔了。

    原本那双蓝眸是只愿意注视着我的,是只愿意看着我一个人的。

    她对他,笑得那么坦荡,不加掩饰,不带任何讨好,夜漪卸掉了所有包袱,在那个男人面前,她仿佛彻底活了过来。

    那个人的存在似乎超越了我在夜漪心里的位置。

    后来,她让我帮她救那个男人出去,我拒绝了。

    在她转身离去后,我失了神,我不是不愿意帮她,而是如今的我功力不够,我帮不起。

    后来的事,我是知道的。

    我知道她的转世轮回,我知道她爱他,我逼自己不去过问,我在乎的是,只要她幸福,就什么都够了,哪怕那个人不是我。

    但就在她的第二世,死过一次的她把一切都记了起来,泪眼婆娑得出现在我面前,她说,“夜央,我从来没求过你什么,这一次,我求你,帮我。”

    我帮,帮她分魂。

    一人名为白璃,保留记忆,等待复苏那一刻。

    一人名为林洁,什么都不记得,转世轮回。

    那时候,我以为,她安排好一切,时间到了后,林洁重新回去,夜漪回来,但后来很久我才明白,她想做一个普通人,一个没有天大的使命,她希望那个没有负荷的林洁,可以替她自由自在得活下去。

    或许做分魂决定的那一刻,夜漪就没有想过要牺牲林洁,所以那时的她紧紧握住我的手,像是遗言一样,把那不曾开过的口说了出来,“夜央,我喜欢你,喜欢了千年。可是墨出现了,我爱他,也爱那个爱上他的自己。”

    “可笑的是,我也从来不曾忘记过你。”夜漪闭上了眼睛,最后是五个字,“夜央,对不起。”

    那时,我落泪了,心口像是被挖掉了什么,很空。

    再遇上时,她已经是林洁了,一个心里面只有秦子墨的女人。

    我骗她说,是因为我跟夜漪打了个赌,输了才会守在井里。

    不是我不愿意承认我爱夜漪,而是,我知道我在乎她,但这份在乎到底关乎爱否,我不知道。

    夜漪说过,我总要爱上一个人的。

    她的预言很准,我爱了,爱的是她的分身,爱的是那个叫林洁的女人,。

    我是抱着目的接近林洁的,我清楚得知道,到最后,我需要牺牲她,让夜漪回来。

    我在她身上故意咬了一口,切断她和秦子墨的联系,但她是那么愚笨,差点跟男尸结阴婚,被男尸欺负。

    我躲在暗处,瞧着这一切,林洁总是会给人意想不到的惊喜,那么笨的她,竟然靠自己小聪明割开了绳索,逃出了束缚。

    但在我杀人时,她却又把我拦下,那份心软,叫我厌恶,却又有另一种情绪生根发芽。

    我是那么讨厌她,却不忍心见她出事,我骗自己是因为夜漪的缘故,所以才会爱屋及乌。

    为了避免那个傻子再惹事,我把她还给了秦子墨,而我就以猫的形态守在她的身边。

    渐渐的,在她面前,我活成了自己最想的模样,不谙世事,不问缘由,懒散得待在她身边。

    我以为自己可以假装一切都不在乎,但当看到她跟秦子墨拥抱,接吻,我发疯般的嫉妒。

    我说不出缘由,但我就是见不得他们亲密。

    可我没办法,我还是忍不住想要对她好,想要她笑,想要陪她闹。

    无论我怎么假装自己不在乎,我都没法忽视,她在我心里的已经越来越重。

    可我怕了,怕自己动摇,我很清楚,我的立场早就没有当初那般坚定。

    但要来的始终要来。

    白璃复活了,她像极了人前冷漠的夜漪,连口吻都相似得过分,冷漠却又带着让人难以忽视的凌冽,她说,她想回来,夜漪想回来。

    可林洁。

    让林洁消失,我怎么可能做得到。

番外:夜央(下)() 
,。(:)

    如果不曾相遇,我便还是从前般淡然冷傲,更不会牵扯出后来的痛彻心扉,但遇上她,我从未后悔过,只是遗憾,没能在最初的时候,就把最好的自己给予她。

    ——夜央

    前半生我是冥界的夜央,后半生,我只想做林洁口中的蠢猫,生命中只有三件事,吃、睡,林洁,而林洁比前两件事重要得多。

    我可以不吃,可以不睡,可我不能不要林洁。

    所以当林洁哭着问我是不是骗她的时候,我收回了手,就当我背信吧。

    可我宁愿负尽天下人,也做不到伤她分毫。

    后来,秦子墨走了,把饮下奈何的林洁托付给了我。

    也就是在那几个月,我彻底明白了对林洁的心意。

    那时候不懂情爱的我,因为那些陌生的东西,心里燃起的一团火,让我发了疯得想要她,可在扑倒的那一刻,面对她的眼泪,我心疼了。

    李一文告诉我,那就是喜欢。

    原来,这种喜怒哀乐皆因她起的感情就是喜欢,因她喜,因她悲,不由自主。

    我急切想要证明自己的感情,想把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跟我在一起时,她也会笑,也会开心,但一空闲下来,就会失了神,一发呆,就是很久。

    她说,她的心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什么东西,但具体是什么,又不知道。

    后来我懂了,记忆就是记忆,就算忘了,也抹杀不了曾经存在的事实,那种因一人欢喜的感受,总是割舍不下的。

    所以仅仅只是一张照片,就足以掀起那么大的波澜。

    “夜央,他是谁?”林洁哭红着眼睛问我,“为什么我的心会这么疼。”

    照片上的她羞红了脸,眉目间渲染着对秦子墨的温柔,而他的眼里,同样满满当当都是林洁一个人。

    我何尝不想问,林洁,试着喜欢我,有那么难么?

    但现在问这些有什么意义?千年前我负了夜漪,如今亲口尝这份苦涩,也是应该。

    至少,我拥有过这么多回忆。

    至少,林洁把我当做家人,但也只能是这个身份。

    她的失落我再也看不下去,下定决心后,我带她去找秦子墨。

    跨过火海,踏上雪山,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我说过,“背到我死,也要把你带回他的身边。”

    在我筋疲力竭闭上双眼的时候,我终于松了口气,对她的承诺,我终于做到了。

    能回到秦子墨身边的她,一定会重新开怀得笑起来吧,那种只因秦子墨而绽放的笑容。

    可为什么一想到她离去的背影,我还是心痛了呢。

    放下,真难!

    我以为这就是结局了,没成想,命运的转轮始终不愿意放过他们:秦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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