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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武侠世界的穿越者-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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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马张三皱了皱眉头,声音低沉:“这人是谁?”

    公孙静呵呵一笑:“他是苏州万金堂的朱大少。”

    白马张三继续问道:“他的保镖呢?”

    公孙静微笑道:“恐怕他只是个保镖的。”

    林墨知道公孙静的意思,这小胖子就是朱家的大少爷,也就是峨眉掌门素因大师的亲侄儿!

    因此,他为了这个武艺高强的朱大少喝了一杯酒:“恐怕那个保镖也不过是个可怜人”

    苗烧天、赵一刀同时一愣,而公孙静眼中流露出些许赞同之色。

    白马张三讥笑道:“可怜人?阁下说笑了,要是能用这种奇门兵器的还是可怜人,那我白马盟有一半人该去要饭了,苗帮主,赵寨主,你们哪里恐怕也好不到哪去。”

    公孙静缓缓道:“一名保镖,他的主人却完全不需要他保护,让他跟在身后只不过是装门面而已,这种事对于江湖人来说,岂不是很可怜?”

    林墨又喝了一杯酒,这次是为了那个保镖。

    聪明如公孙静都认为他只是一个为了谋生不得不放弃尊严的可怜保镖,三流江湖人物。

    而他嘴角上留露出的笑意,自然而然会被认为是嘲笑自己的无能。

    林墨要不是读过原著,也毫不怀疑这点。

    实际上,客栈里白马张三,苗烧天、赵一刀、公孙静和外面那个朱大少梆在一起恐怕也干不过他!

    往往别人意料不到的,才是有杀伤力的;越是意料不到,杀伤力越大。

    朱大少已经坐下来了,可是还是不停地擦着汗,喘着气。

    他一共也走了不过二三十步路,看来却好像是刚爬过七八座山才来到这里似的。

    那黑衣人也还是影子般贴在他身后,寸步不离。一双鹰爪般干枯瘦削的手,也始终未离开过腰边的那对奇门弧形剑。

    他深凹的漆黑眼睛里,带着种奇特的嘲弄之意,仿佛正在嘲笑着眼前这些人,为什么要来白跑这么一趟。

    风云客栈的灯笼在风中摇荡,苗烧天耳上的金环犹在叮当发响。

    白马张三似乎觉得有些寒意,悄悄地将自己敞开的衣襟拉紧了些。

    赵一刀却在看着面前的酒杯沉思,心里仿佛有个很大的难题要他来下决定。

    林墨又拿起一杯酒,想了想,又放下了。

    “闪电刀今天怎么不喝酒了?”

    朱大少突然朝林墨挤眼弄眉,笑嘻嘻的说道。

    林墨凝视着他,,低声道:“因为我怕喝醉了就起不来了”

    朱大少也看着他,脸上还挂着笑意。

    最终,林墨装逼成功。

    朱大少决定先不招惹这个看不出深浅的闪电刀。

    一个人在江湖上,总要有两手绝活,就算是西贝货,也要能唬住人否则,夏一可便会死无葬身之地。

    林墨显然做到了这一点。

    公孙静却看着几人之间的敌意,显得极其欣赏,长长地松了口气,微笑着道:

    “青龙会做生意,一向规规矩矩,讲究的是童叟无欺,现金交易。林兄这次买卖带了多少钱来?”

    做买卖,总是最先出价的人最有气势,而最后一个出价的最占便宜。

    而先出价,不管高低,总是容易得罪人的。

    而这次来交易的客人公孙静一个也不想得罪。

    闪电刀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招牌和万金堂,白马盟是万万不能相比的。

    林墨也不过是一个浪子。

    浪子一般没家,缺钱。

    得罪他总比得罪张三之流要强。

    林墨又拿起来一杯酒,他不是一般的浪子。

    他不是缺钱,他是压根没钱!

    就算他只拿出几千两金子,公孙静日后还是会和他做朋友。

    甚至,他也许能就此搭上青龙会!

    但如果没钱?

    那就是寻青龙会开心了。

    也许西门吹雪和陆小凤戏弄青龙会后能全身而退,但林墨肯定自己不可以。

    青龙会三百六十五个分坛,拿把大炮来都打不完。。。

    林墨左手摸着剑柄,笑道:“我没钱,一个铜板也没有”

    不管是公孙静还是苗烧山,亦或者是其余人具是一愣,而朱大少已经笑容满面了。

    公孙静双眼微微眯起,一只手已经放在了腰间,寒声道:“公子莫非我拿我青龙会开心?”

    如果说有一个人面不改色的话,那就是朱大少的保镖。从进门开始,他的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嘲讽,从未变过。

    面对众人如刀眼神,林墨的手缓缓的按在了剑上,须臾,他却把剑拿下来,放在了桌上。

    剑是剑客的第二生命,既然是生命就要好好保护,一名剑客,手离开了剑,就等于命离开了身。

    “昔日有人一字千金,今天我这把破剑,豁出去换个五千多两金子,勉勉强强也是够了”

    白马张三冷笑:“你恐怕是高看了你的剑”

    公孙静也是摇摇头:“青龙会里倒是有价值万金的宝剑,可恕我直言,你的剑,还没有这么贵”

    “坛主说得对,我虽自恃清高,但我的剑还是把破铜烂铁”林墨看着桌上的铁剑,笑道。

    “它之所以值钱,不是材质多么高贵,也不是它的主人有多大的名气,而是认识它的人比较多”

    公孙静道:“你去借钱,怕是来不及了吧。”

    林墨摆了摆手:“我这种不靠谱的浪子,家无田产,又好赌贪色,若是没有一些靠谱的朋友,早就活不下去了,我来的路上遇到了一位朋友,那位朋友告诉我,他在附近一百里之内,见到了一个人,所以我想了想,还是不用带钱来了。”

    “谁?”公孙静疑惑道。

    “白玉京!”

第10章 天下无敌的暗器—孔雀翎() 
白玉京!

    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长生剑,白玉京。

    没有人知道白玉京从哪里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长生剑杀过多少人,但是江湖上都公认一点:白玉京一定是受过仙人抚顶,长生不死。

    因为没有人能够杀死他。

    这三个字就像有着某种神秘的魔力一样,瞬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愣在了原地。

    公孙静突然发现自己额头上满是冷汗,但他还是强撑着挤出一个微笑:“白玉京,遇上他的确是不用在带钱了”

    闪电刀的确不需要带钱了。

    来的客人是为了天下第一暗器孔雀翎的图纸而来的。

    传说,就是一个丝毫不懂武功的人得到孔雀翎也会成为绝顶高手。

    在场的白马张三,太行赵一刀,苗烧山拿到这东西后有能力带走他,他们甚至相信自己能从白玉京手中逃掉。

    可闪电刀显然不行,他是个浪子,没有势力。

    既然那样,带钱来干什么呢?

    朱大少突然不再想管什么闪电刀,什么苗烧山了,冷冷道:“交易快点开始吧”

    苗烧天道:“快点!”

    他一拍手,那九个麻衣赤发的怪人,就已忽然自黑暗中出现,每个人手里都提着个麻布包袱,显然分量不轻。

    这时门口已又响起一阵沉重的脚步声,那虬髯大汉双手高举着个大铁箱,一步步走了进来,黑铁般的肌肉一块块凸起,每一步踩下去,地上就立刻多出个很深的脚印。

    公孙静控制住僵硬的笑容,道:“金环入墙,白马啸风,在下一见,就知道赤发九杰和金刚力士都已来了。”

    白马张三接口道:“莫忘了还有急风八刀。”

    赵一刀抬起头笑了笑,道:“河东赤发,河西白马,全部财雄势大,太行快刀怎么敢来争锋,这批货,咱们兄弟就算放弃了。”

    苗烧天仰面狂笑道:“好,赵老大真的是明白人。”

    他笑声忽然停顿,目光炽热地盯着朱大少,沉声道:“却不知万金堂的少主人意下如何?”

    朱大少终于不再喘息,凝视着自己的手,就好像一个少年在看着他的初恋情人的手儿一样。

    可是他还是没有回答苗烧天问他的话,只是反问道:“你在问我有什么意见?”

    苗烧天道:“哼。”

    朱大少道:“我没有意见,因为我一向懒得动脑筋。”

    苗烧天面上现出怒容,道:“没有意见?那你有没有带金子?”

    朱大少道:“有。”

    苗烧天道:“带来了多少?”

    朱大少道:“你想看看?”

    苗烧天道:“这里一向讲究的是现金交易。”

    朱大少道:“你已经看过了。”

    苗烧天道:“在哪里?”

    朱大少道:“我说出来的话就是现金。”

    苗烧天的脸沉了下来,厉声道:“所以你说多少,就算多少?”

    朱大少道:“不错。”

    苗烧天道:“我若出价十万,你就说十万零一百两?”

    朱大少道:“你果然也是个明白人。”

    苗烧天的目光,忽然移向那对弧形剑。

    那九个麻衣赤发的怪人,已悄悄展动身形,将朱大少包围。

    朱大少却还是在凝视着自己的一双手,就好像世上除了这双手外,已没有任何值得他看的东西。

    突听“叮”的一声,金环相击,苗烧天的手已向弧形剑抓了过去。

    他出手不仅快,而且很准。

    他从未想到还有一双手比他更快更准——一双肥胖而保养得极好的手。

    他的手还未搭上弧形剑,这双手已忽然间将他耳上的金环解了下来。

    金环相击,又发出“叮”的一响。

    苗烧天凌空翻身,退出两丈。

    黑衣人还是影子般贴在朱大少身后,一动也不动。

    朱大少还是凝视着自己的手,只不过手里却已赫然多了对金环。

    白马张三的脸色也变了。

    林墨看着面前的酒杯,忽然轻轻叹了口气,道:“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白马张三道:“什么意思?”

    “他就算头疼,我也治不好的。”

    白马张三也不禁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不错,他的头实在太大了。”

    公孙静突然笑了:“我本以为交易完成后,各位岌岌可危,现在看怕不是如此”

    如此高深的武功,就算弱于白玉京,又能弱多少呢?

    林墨眨眨眼睛,自己什么都没看清,不过他知道——公孙静这次失算了,就算是在座的各位一起上,也不过是个被白玉京一剑挑了的结局。

    公孙静面上又露出微笑,缓缓道:“既然大家都已带来了现金,现在先不妨去看货了。”

    苗烧天眼睛里布满红丝,瞪着朱大少,沉默不言。

    朱大少却悠然道:“不错,还是先看货的好,也许我还未必肯出价哩。”

    他将手里的金环放在桌面上,掏出雪白的丝巾,仔细地擦了擦手,才慢慢地站起来,道:“请带路。”

    公孙静道:“请,请随我来。”

    他第一个走向客栈,朱大少慢慢地跟在身后,仿佛又开始在喘气。

    黑衣人还是寸步不离地跟着他,眼中还是那一种奇特的嘲讽。

    苗烧天走在最后,手紧紧地抓着那对金环,手背上青筋凸起。

    他本是不该来的,但是却非来不可。

    那批货像是有一种奇怪的吸力,将他的脚步一步步吸了过去。

    不到最后关头,他决不肯放弃任何机会!

    孔雀翎!

    只要得到它,哪怕仅仅是图纸,也能无敌!

    人们对它有种诡异的自信。

    石阶本来是向上,但公孙静来到时,石板却忽然向下沉落,露出了条阴暗的地道。

    地道的入口,站着两个石像般的人,以后每隔十几步,都有这么样的两个人站着,林墨看了他们几眼,那些人脸色阴沉,就像是墙上的青石一样。

    而石墙上刻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

    青龙会据说有三百六十五处秘密的分坛,这地方无疑就是其中之一。

    地道的尽头处,还有道很粗的铁栅。

    公孙静从贴身的腰带里,拿出一大串锁匙,用了其中三根,打开了门上的三道锁,防守在铁栅后的两个人才将这道门拉开。

    但这门却还不是最后的一道门。

    公孙静面带着微笑,道:“我知道有很多人都能到得了这里,这里的守卫并不是很难对付的人,但无论谁到了这里,再想往前走,就很难了。”

第11章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林墨看着公孙静一层层的开锁,内心深处直翻白眼。

    当初看这段的时候还没感觉到什么,如今身临其境,不得不说,古大侠牛掰。

    隐藏的地道,近百人看守,再加上三把锁,这还只是外围!

    在往里面走,三把锁打开后,在前面的那扇门之间,一共还有十三道机关埋伏,一般人,哦不,林墨想不出来还有什么人能偷走里面的东西。

    公孙静接着道:“我可以保证,世上能闯过这十三道埋伏的人,决不会超过七个。”

    林墨暗自计算,自己学全九阳九阴乾坤大挪移北冥八荒之后能不能神出鬼没的闯过。

    不免感慨道:“幸好我决不会是这七个人之一。”

    公孙静笑得更加温和有礼,道:“你为什么不试试?”

    林墨耸了耸肩:“以后我说不定会来试试的,但现在还不行。”

    公孙静道:“为什么?”

    “因为我现在活得还很有趣。”

    从铁栅到石门其实并不远,但听过公孙静说的话之后,这段路就好像立刻远了十倍。

    在场所有人都是把脑袋别再裤腰带的,如果公孙静心怀不轨,管你什么神刀神拳,都要跪。

    石门更沉重了。

    公孙静又用三把锁匙开了门。两尺厚的石门里,是一间九尺宽的石屋子;屋里阴森寒冷,仿佛已到了古代帝王陵墓的中心。本来应该停放棺材的地方,现在却摆着个巨大的铁箱。打开这铁箱,当然至少还需要三把锁匙,但这三把锁匙还不是最后的三把,因为大铁箱中还有个小铁箱。

    丧心病狂!

    林墨突然觉得,现在让他跑到金大侠的世界里,他能吊打全场!

    与这相比,金蛇郎君夏雪宜尸骨旁的陷阱就好像小孩子过家家。

    林墨脸上挂着一种诡异的微笑:“就凭这种防守之严密,我们也该多出些价钱才是。”

    公孙静同样微笑道:“公子的确是个明白人。”

    他捧出那小铁箱,打开。

    他温和动人的微笑突然不见了,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嘴里被人塞人了个烂柿子。

    铁箱竟是空的,里面只有一张纸,纸上只有九个字:“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

    石室中阴森而寒冷,公孙静却已开始在流汗,黄豆般大的冷汗,一粒一粒从他苍白的脸上流下来。

    林墨忽然想离开了,因为他的第二大劫要来了!

    替青龙会做事的人,不成功就得死!所以替青龙会做事的人,没有一个敢不尽力的。

    而现在,公孙静把青龙会的东西给弄丢了!

    公孙静要完了,闪电刀也不会幸免。

    如果可能的话,青龙会也许想杀了在场的所有人。

    江湖上,终究是实力至上。

    而林墨,偏偏缺少实力。

    这见了鬼的古龙小说里,简直了,随时都能出现考验,一个不留神就会挂掉。

    “幸好,刚才把白玉京给拉出来了,让他们去找白玉京的。麻烦吧。”

    朱大少看着他,目光温柔得就像是在看着自己的手时一样,柔声道:“你一定知道的。”

    公孙静道:“知……知道什么?”

    朱大少道:“知道是谁在谢你。”

    公孙静双拳紧握,突然转身冲了出去。

    朱大少叹了口气,喃喃道:“看来他的确是个好人,只可惜好人据说都活不长的……”

    “假如世上真的只有七个人能闯过这十三道埋伏,是哪七个人呢?”

    “其中至少有一个人是绝无疑问的,无论你怎么算,他都必定是这七个人之一。”

    “这人是谁?”

    “白玉京!”

    其实,正常情况下,这些人就算是买到了货然后给白玉京打劫了,他们也会腆着脸,露出一副“您抢劫我是小人的荣幸”的面孔。

    可是,这次不同,这次的货是孔雀翎。

    苗烧山明明知道自己打不过朱大少,还憋着一口气,跟来了。

    只要假以时日,造出孔雀翎,这件货就会变成滔天的权势,无敌的手段,富可敌国的财产!

    人之一生为之奋斗的,就都有了。

    所以这些人才会带着几乎可以买下一个城市的现金来到这里,冒着成为江湖公敌的危险“治好”的另外几个买家的头疼病。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除了跑掉的公孙静外,所有人都看着林墨。

    苗烧山与白马张三一左一右,太行赵一刀不动声色的握紧手边的刀柄。

    朱大少也不在看他如胶似漆的手,阴森森道:

    “既然你的朋友见过白玉京,想必知道白玉京在哪里了。”

    古龙的小说里很少写到地名,大多是用无名小镇代替,因此林墨不知道白玉京究竟在哪。

    不过,他想到了一个人“我不知道白玉京在哪”

    林墨冷冷道:“不过,找到了方龙香就一定能找到他!”

    。。。。。。

    又是一个无名小镇。

    在古龙的书里,哪怕再无名,再小的小镇,一定都不会缺少两样东西。

    做皮肉买卖的女人和能够一醉的酒馆旅店。

    因为江湖中的男人需要这两样,或者麻痹自己,或者放松自己。

    林墨腰里还是别着那柄普普通通的铁剑,正站在大街上喝藕粉。

    方龙香这三个字,在江湖上虽然不算顶尖,但也绝不是籍籍无名。

    风云客栈里的人很快找到了这个小镇,随同林墨一起前来。

    很窄的街道,一个头上戴着顶破毡帽,身上还穿着破棉袍的驼子,正坐在春日的阳光下打瞌睡。

    巷口有棵大白果树,树下有个推着车子卖藕粉的小贩,正将一壶滚水冲在碗中的藕粉里。

    一个戴着红缨帽,穿着青皂衣的捕快,正从巷子的另一头慢慢地走过来,走到树下,居然也买了碗藕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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