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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我们的蔚蓝世界-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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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持枪证,那就是非法持枪。他赶紧在包里找类似皮夹子的小皮本模样的东西,希望那里面有持枪证,不然这玩意可不能带在身边。还好,就在枪的右下角,他找到了一个皮夹子。

    从包里取出皮夹子打开,里面有一叠红票子,大概五六千的样子。几张银行卡,一张身份证,一张持枪证。哦,对了,我是谁?我叫什么?我怎么记不起我叫什么?我是谁了?先不管那么多,取出身份证看看叫什么?少年就像刚刚醒来的植物人,他连自己叫什么也不知道。

    少年拿着身份证在手上仔细端详“时尚,汉族……”喔,原来我叫时尚,可今年是公元多少年?我怎么知道我有多大了呢?对了,看看手机上的年月日不就清楚了吗?呵呵,我还真聪明!少年因自己的机智而开心的笑了起来。少年上下摸了摸衣服口袋,在裤兜里摸到了一个类似手机的硬物,掏出来一看果然是手机,还是苹果手机。

    按了下按钮,神灵保佑,还有一格电!将手机上的年月日减去身份证上的年月日,我今年是17岁!呵呵,多么好的青春年华啊!这个所向披靡,无所不能的年纪,一定要好好的珍惜。手机上有大约几十个联系人,可为什么少年他一个都不认识?随便拨了一个联系人号码,却怎么也拨不出去。再看看手机信号,竟然没有一点显示。

    少年感觉身子越来越冷,四处都是皑皑白雪,没有枯草树枝,也无法烤火取暖,还是背着背包跑步吧!想到这,少年背起背囊迎着太阳跑去。跑了约几公里,竟然没有发现一个人,没有房屋,甚至连地球上的建筑都没有,啊!这到底是哪儿?

    茫茫雪原一片寂静,只有远处的大森林里才有动物的嚎叫声,只是这叫声让人不寒而栗!有动物的叫声,有明媚的阳光,至少证明这不是地狱,自己还没有死!远处一个晃动的小黑点向这靠近,那黑点移动的速度很快,是人还是野兽?

    在这荒凉雪原还是安全第一!少年取出散弹枪,将子弹推上枪膛准备迎战。等那家伙靠近了少年才看清,那是一匹双尾巴的狼!两条尾巴的狼?地球上有这样的动物吗?难道我是穿越了?少年第一次感到恐慌!

    双尾狼可不容他在这瞎思考,它跃起,一个前扑,夹带着狼性风刀就朝少年面门劈来。恶狼攻击还带风刀?这好像只有在玄幻世界里才会有,难道这里就是玄幻世界?还没等少年整明白,风刀就到了面前,少年身子侧闪,狼性风刀贴面飞过。

    呵呵,少年没想到这身子还这么敏捷。风刀一过,双尾狼的前爪就猛击了过来。那狼爪如钢钩一样张开着,似乎想一招就要把少年撕裂。少年这凡人肉身的如何能经得起这钢钩的撕扯?手中的散弹枪几乎是快顶到双尾狼的前胸喷射了“轰”的一声巨响,双尾狼半个身子几乎被轰烂,残破的死尸翻了几滚,摔落在不远的雪地上。

    哇!这散弹枪的威力这么厉害?哈哈,真是得到宝贝了。少年在自己的印象中是玩过散弹枪的,也打过碟靶,此枪威力确实很大。而且少年还熟知枪械,他知道普通步枪、突击步枪、狙击枪、枪膛都是采用螺旋状膛线,那是为了子弹飞行的稳定。而散弹枪采用的是滑膛枪管,目的就是更加有效和凶狠地打击目标。这散弹枪太有用了,少年对这枪真是爱不释手,它在关键的时候能救他的命!

    可再好的枪都有子弹用尽的时候,在这玄幻世界里,每一颗子弹都跟命似的,绝不能浪费。少年突然想起来他自己是穿越了,应该也会获得武功吧?身上可能还会有法宝之类的东西,不是小说中都是这样描写的吗?某某主人公穿越到异世大陆都会得到法宝或者什么非常厉害的武功?自己应该也不会例外吧?

    少年摇摇还有点混沌的脑袋,大脑记忆库似乎恢复了一点,少年突然想起前世是在等一个叫小静的女孩,等她从国外回来结婚!可是一直等到了三十岁未果,后听朋友说,小静八年前在美国和几个要好的美国女孩驾车去美国一个著名的大峡谷游玩,不幸汽车在途中失控,冲出路面护栏,连人带车栽进了深不见底的峡谷中的天然深穴里。

    事后美国警方仔细搜寻了出事现场以及周围几公里的大峡谷,可是连人影也没有见到,别说那个出事的汽车了。警方经过一个礼拜的查找,任然没有丝毫线索,最后不得不放弃。对于这件事情的描述自然不能用车祸,因为没有现场也没有损坏的汽车,更没有人员死伤,所以警方就连人口失踪都没有记录在案,这也是他偶然从一个美国朋友那里得知的。

    做为小静的男朋友,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静,一直痴心无悔的等她回国。这么多年没有她的音讯,少年只认为是小静在考验他,所以坚决拒绝所有姑娘的暧。昧眼神,和羞羞答答含蓄地约会。因为小静是那种特纯的女孩,她十分讨厌婚前性。行为,所以少年直到三十岁的大男人后竟然还是个童男子!

    在希望破灭后,他想到了死,没有了牵挂的人,死亡也没什么可怕,只是心中有一点小小的遗憾,那就是还不知道女人是个啥滋味?百般痛苦的他喝了一瓶白酒,四瓶啤酒,平日里汹涌而过的列车让他退避三舍,可是酒后的他居然指着飞驰的列车笑骂道:“妈那个巴子地!你他。娘地长得大一点,跑得快一点就了不起了?老子今天告诉你,老子不怕你!”

    “轰”的一声,这是他最后听到的声音,眼前一黑,他便来到了这里。少年想自己定是死后穿越了,穿越到了这个玄幻世界里来。嘿嘿,老天给了少年一个重生的机会,那少年可要好好珍惜!他本是三十岁的老男人了,竟然又变成了17岁的少年,嘿嘿真是老天对他不薄啊!

    少年想,他这个两世为人的童男子也该破戒了!少年开始正式启用时尚这个名字,他以后就叫时尚了!我叫时尚,呵呵,时尚是我!时尚自己都觉得乱。正当时尚想得好开心,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声音“大胆!你这个大胆的小子,难道忘记小静了吗?小静那么痴情的一直在为你等候,难道你要辜负她吗?”

    时尚拍了下脑袋自言自语道:“小静还不知道在那呢?我的第一次怎么给她?唉,还是等找到小静再破身吧!”时尚被自己的言语给逗乐了,不过时尚有了自己的目标,那就是找到他的小静,在这玄幻世界里要是让时尚找到她,那时尚一定会紧紧地抱住她!永远也不会放手!

    (笔者工作繁忙,私人事情也多,每天就睡觉前有一点时间写作。每篇章节都是即写即发,没有时间校正,以及修改错误,敬请读者大大们谅解!)

第129章 云巅雪山2() 
时尚在胸前的位置摸到一把匕。首,器形为九点九寸风龙形状的把手上有一条追风游龙缠绕

    ,游龙上镶嵌着七颗金、紫、红、三色钻石!时尚轻轻砍了一下身边的一块石头,石头一下裂为两截。看来此刀应削铁如泥,无坚不摧。

    刀把上似乎还有两排很小的字,时尚拿近,借着阳光仔细辨认,只见刀把上写着“天之神器,七星追风”呵呵,真是捡到宝了。时尚又在身上摸了几遍,没有什么宝贝,浑身上下也就这七星追风是宝贝神器。可是这宝贝放在哪里好呢?再放回胸前?这刀好像有点碍事,这刀放在哪里好呢?

    时尚想着这刀要放哪里才不会遗失?忽地这刀没了!刀呢?时尚那个急啊!毕竟时尚就这么一件神器,哪能说没就没呢?时尚把衣物一件一件脱了找,可时尚都光。屁股了,那把七星追风还是不见踪影。天这么冷,冻得时尚迅速把衣物又都穿好。

    一丝灵识在时尚脑海里晃动了一下,时尚仿佛就像开了天眼,看见了他的那把神器追风。“我能调动灵识?难道我是修真者?”时尚被他自己的自问所吓到,要是真的是修真者,那时尚这次穿越来这里,注定能成就一番大业!

    时尚急忙试着调动灵识,果然,似有“内视眼”在他身体经脉中游走,时尚发现了他的筋脉里有一股强劲的冰蓝色真气,还伴随有淡淡的黄色真气,不过这冰蓝色真气占绝大部分。

    时尚试着调集这股冰蓝真气于掌心,猛然向眼前的一块石头上意念推去(时尚学过气功,意念导气,意念行气,他还是懂得要领,调动冰蓝真气和调动内力应该是一回事)只见于他的手掌心上发出一道冰蓝夺目的真气“噗”打在两米开外的石头上,石头竟然被时尚的冰蓝真气打的掉了些许碎石。(这力道和拳王泰森一拳打在石头上的效果应该差不多,虽然在普通人眼里很强,其实才开发了时尚身体里冰蓝真气力量的百分之十,不过这要等时尚慢慢修炼后才能逐渐开发出来)

    看到那被时尚掌力击碎的石头,时尚兴奋地高呼:“小静,我来了,你是我的!我一定要找到你!我要让你给我生儿子!嘿嘿。。。。。。”声音在雪原上传了很远很远,不过没有一点回应。时尚背起背包,还有那只狼,开始前行。

    时尚要找到干树枝木材点火烤狼肉吃,现在肚子里咕噜咕噜叫,真是饿了。时尚的那七十几斤的背包里装的全是散弹枪子弹,还有打火机和野外生存等用具,就是没有食物,这背包的主人脑子里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好像时尚就是背包的主人,也不对,时尚是喝醉酒,车祸穿越的啊?也没有带这背包啊?时尚的脑袋还是有点混乱,还是先去找点火材料吧!

    远处的森林还是不敢靠近,毕竟这玄幻世界里有什么妖怪还不清楚,时尚的冰蓝真气只能打两三米,威力也不是很大,而且还要花费他很多的精力,所以最好不要碰到怪物,保命才是重要。

    虽然使用散弹枪轰击怪兽好使,也不用花费时尚的精力,但是子弹是有限的,万一遇到大规模的狼群,这一大背包的子弹就全搭进去了,未来寻找小静的路还很长很长,七星追风也没了,这散弹枪就是唯一的宝贝了。

    时尚真的不舍得使用散弹枪,他把枪用毛巾仔细擦拭了一遍,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背包里。前面一片矮灌木丛被白雪覆盖,稍微远一些就发现不了,等走近了才能看清。时尚跑过去晃动树枝,抖掉树枝上的积雪,用手折断了不少枝条,把它们堆起来点火烧,在弄个支架把狼给支撑起来。身上也没有刀,好在背包里有一把瑞士多用途军刀可以将就地剥开狼皮,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下嘴吃。

    狼肉烤熟了,时尚好好地大吃了一顿!再吃点地上的白雪,呵,那感觉真是好极了。这里的白雪可不是时尚前世那被现代工业污染过的地球,雾霾的空气,重金属污染过的白雪,那强行转基因的食物,那些地沟油,毒大米……时尚现在想想都后怕。

    如今的世界,哇!那蔚蓝色的天空质感的就像纯净的蓝宝石,那空气吸一口就要陶醉了。正当时尚在这感慨时,突然前方一个黑衣人在追赶着一位穿青衣长袍的中年道士打斗。黑衣人穿的衣服就像时尚前世百姓穿的黑色连体雨衣,帽檐几乎遮住眼睛,看不清他的脸。

    青衣长袍的中年人显然是身负重伤,体力像是渐渐不支,眼看就要被打倒。不过那受伤的中年人看到时尚后,便施展轻功飞到了时尚的身边,估计这是他最后一把子力气了。中年人用祈求的目光看着时尚哀求道:“小友,能帮帮我吗?请你把这凤灵珠交给青幽门掌门,掌门大人一定会重重有赏于你。”

    还没等时尚反应过来,中年人就把那彩色偏红,所谓的凤灵珠塞到了时尚的手上。中年人一撒手,奇异的事情发生了,那彩色的凤灵珠就在时尚和中年人的眼前消失!中年人看了时尚一眼大惊道:“小友身上一定有古怪!小友是什么人?也罢,只要小友将凤灵珠交给掌门大人,我青虎也算是死而无憾了!”

    青虎说完就疾速跳到圈外,准备发功自爆!这可是一命换一命的玩命打法,黑衣人武功极高,他杀青虎也只是易如反掌!不杀的原因可能是猫戏老鼠吧?黑衣人站在远处冷冷观看,他知道危险,所以并不急着靠近。突然天空传来一声怪叫,一只变异的大雕极速俯冲而下,此雕翼展有四米,如飞弹一样,带着撕裂空气的啸声冲向众人。

    黑衣人只朝空中望了一眼,就像活见鬼一样,转身没命地逃窜。这大雕也是有个性,也很聪明,它知道先把精力最充沛的人吃掉,然后再回来吃那两个半死不活的家伙。这样算来,三个人一个也跑不了,都是它嘴里的美餐!所以变异大雕朝黑衣人追去。

    青虎也是脸色大变,他对着时尚高喊:“小友快跑!吃人雕异常凶狠,没人能杀得了它,等它折返回来,我们可都要没有命了!”时尚这会儿大概是刚刚吃完狼肉,浑身发烧,有使不完的劲,他在想“那什么狗屁吃人雕就让它来吧!大不了我一枪轰掉它的脑袋。”

    青虎看时尚不动,摇晃着走过来,死命地推时尚走:“快走!”青虎用手摸着脑袋,看样子就要昏倒,吃饱了没处使劲的时尚扛起青虎就跑,当然是朝着黑衣人逃跑的相反方向逃走。这下连时尚都吃惊,他这一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七十斤的背包再加一个中年人扛起来竟然不是多费劲!青虎虽然身材偏瘦,但好歹也是大男人,时尚竟能扛着小跑。

第130章 云巅雪山3() 
青虎趴在时尚的后背上,不停地给时尚指着路,要不然时尚指不定跑到哪个兽穴窟了。青虎的伤,并不致命。他是肋骨断了,再加上两天没吃东西,身体很虚弱所以样子看上去挺狼狈,其实并不大碍。青虎指引着路,时尚就只管跑,也不觉得累。

    在一处断崖,青虎让时尚带着他顺着悬崖岩壁滑下去。这么高,这么陡峭也叫滑?说是跳还差不多!时尚这时才发现,他这穿越点其实就是这个玄幻世界里的最高点,大概类似前世的喜马拉雅山。怪不得这里这么寒冷,没有人烟。虽然因为海拔高而空气稀薄,但是生活在前世雾霾世界久了的时尚还是觉得这玄幻世界里屋脊山顶的空气比前世江南还要含氧高!比那北方大城市更是要好上许多!

    时尚低头看这悬崖其实不是悬崖,就是个山峰,只因山峰高险,所以看起来像悬崖峭壁。不过常识告诉时尚,这样滑下去,存活的概率最多也就百分之十左右,因为中途若是遇到石头或断崖,那还是死!而身后的青虎则不断催促道:“小友,不要再犹豫了,小友杀了双尾狼,那狼群很快就要寻味而来,天空的杀人雕也不是一只,而是百十只,我们只有滑崖而下,才能一泻千里,躲过双尾狼和杀人雕的追杀!若是攀岩而下,那只有死路一条!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

    听完青虎的催促,时尚顿感自己的运气太差,穿越就穿越呗,还穿越到幻世屋脊,还是一个死亡节点!若不是遇见青虎,那双尾狼群和百十只杀人雕来吃他的时候,他只有等死了!妈的,老子今天就赌一次了!

    时尚绑好背包和青虎,便一闭眼,纵身跳下雪崖。极速下滑的身体根本没有方向感,时尚身体受地心引力加上滑行惯性向下。两个人加一个七十斤包裹的重量所产生的惯性冲击越来越大,那些小石子和冰块雪花被冲撞的到处乱飞。

    这样的速度下滑了很久,突然前面有一凸起来的山岩巨石横在他们下滑的路线上,这要是撞击到上面,那必是手折腿断,脑浆飞溅。怎么办?这疾速下滑的状态已完全不受时尚控制。

    眼看那巨大的岩石越来越近,时尚想着又要来一次死亡了,感觉老天对他不公!正当时尚要闭眼等死的时候,“唰”一道金光从时尚胸前的那金色琥珀中射出,那是一枚玄冰骨舍利子所释放的能量,是只能救时尚一次性命的玄冰骨舍利子!

    古墓里的时尚本来是不会魂飞魄散的,只是当时圣灵琥珀中的骨舍利子没有立时反应过来,可能是还没有和时尚的肉身匹配好!而现在的这枚骨舍利子和时尚肉身匹配了,可此时的时尚并非古墓里的时尚。

    骨舍利子瞬间展开如帐篷一样的圆形金光将时尚和青虎还有背包裹住。那个巨大岩石瞬间就到了眼前,而那如帐篷一样发出的金光如柔软的滑板一样神奇地避过了巨大岩石,并一直护送时尚滑到山下平坦的地面,然后帐篷消失,时尚能听到骨舍利子破碎的声音。

    这要一个礼拜才能走完的路程竟然只用了一会功夫就完成了!而且落地后竟然到了遍地是青草和野花的原野。时尚背着背包和青虎直接去了不远处的一户牧农家,快到屋前放下青虎,青虎萎靡不振一脸倦容地跟着时尚走。

    看着这不大的院落,时尚心想能在这安家的人,应该也是个很不简单的人吧?时尚还没有靠近院子,院里的小狗就开始叫了起来。有狗叫,那说明这屋里有人住。时尚站在院门前停下,等待屋主人出来叙话。

    在这一个空闲时间,时尚仔细打量了小院落的结构和材质。院子的矮墙是用粘土制成的砖块而砌成。院子正面是堂屋,旁边有两个厢房。院子角落还有材房和马棚,这些建筑都是用土木材质建造,是标准的汉人小户人家的居住环境,难道这么偏僻的地方也有汉人居住?

    据时尚前世的知识,偏僻的地方应该都是少数名族的百姓在居住,汉人一般都不适应这里恶劣的生活环境。正在时尚猜测和疑惑不解时,堂屋的门“呀”的一声打开,打屋里走出一个上了岁数的精瘦老头。院墙很矮,所以一眼就能看到院内情景。只见老者手捋胡须呵呵一笑:“有朋自远方来,老夫不亦乐乎啊!”他走路步履矫健,倒有几分道骨仙风的模样。

    青虎听到屋里老者的笑声,一下来了精神,像打了鸡血似的,眼睛睁得老大。看此情形,时尚开玩笑道:“虎叔,我怎么见你像回光返照啊?”青虎也不生气,他透过一米五不到的矮墙看清了来人,赶紧压低声音对时尚说:“小屁股懂什么?那老头是程阁老!”

    时尚一脸茫然地看着青虎:“程阁老是谁?”青虎差点背过气,他也不跟时尚解释,只顾叹息摇头。小院门打开,青虎赶紧站直了,深深一鞠躬:“程阁老吉祥!”白胡子老者笑眯缝了眼,他不停点头笑道:“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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