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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重生白蛇传-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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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还好的是,有方仲永陪他。

    方仲永作为徐正清的关门弟子,算是半个徐家的人,自然也要坐在第三层。

    相比一二层楼的喧闹,第三层显得要清静很多。

    因为第三层的客人毕竟都身份不一般,年纪也颇大,自然不会像年轻人一样吵闹,习惯了修身养性。

    说话最多的,反而算是主桌。

    徐正清和姜侍郎多年不见,有许多的话要聊。

    席间,姜侍郎忽然笑着问道:“徐兄,你不是说你在杭州这几年最大的收获,就是收了一位神童做弟子吗?人呢,不如请过来让我看看,是什么样的少年才俊能让你如此满意自得。”

    徐正清哈哈一笑,回过头喊道:“仲永,过来给你姜师伯敬杯酒!”

    方仲永闻言,对露出了一个无奈的表情,许仙则是报以幸灾乐祸的表情。

    方仲永摇了摇头,随即很快端正神色,赶紧起身端着酒杯走了过去。

    以方仲永的性格,他比许仙更不适应这样的场合。

    姜侍郎看见方仲永走过来,凝神一望后,顿时眼中露出诧异,显然是看出了方仲永已经以文入道,不由得感叹陈赞道:“好一个少年英才。年纪轻轻,就如此不凡,真是天下罕有!就算是在京师应天府,也很难找出比之更优秀的同龄人了!”

    方仲永恭敬的弯了弯腰,行礼说道:“姜师伯谬赞了,晚辈愧不敢当。在我们杭州书院,我就算不得最优秀的学生,有一位许仙许汉文,才华学识便远超我。”

    “许汉文?”姜侍郎眼中浮现一抹异色,随即笑着道:“此子今天也来了吗?实不相瞒,我在京师时就听说过他的名号。民间都称他是诗情千年难得一遇的才子,被称为继李蟠之后有一位江南才子的代表人物。”

    方仲永微微一笑,放佛阴谋得逞一样,说道:“他来了,就在旁边坐着呢……”

    让你幸灾乐祸!

第106章 贺词() 
若是一般人有机会认识姜侍郎这样的朝廷正三品大官,只会喜出望外,恨不得绞尽脑汁的展现出自己最擅长的优点,就犹如孔雀开屏,拼了命的在对方面前表现自己。

    若是能让这样的大官欣赏自己,无疑对自己的未来会有巨大的帮助。

    可对于方仲永和许仙来说,却并不是很想参与这样的事情,反而会觉得不自在。

    原因有两点。

    一,他们现在还只是读书人,真正的读书人,并没有加入官场之中,没有被官场染色,对于官场中的种种明规则、潜规则,都还不想去了解或者奉承。

    二,就是因为两人都是天才,多少还是拥有自己的一点骄傲和原则,做什么事情第一先想到的是靠自己的实力,而不是已经考虑攀龙附凤,巴结他人。

    所以,让他们两人去和这些大人物打交道,他们并不是多么愿意。

    刚才方仲永被徐正清叫过去,许仙下意识的给过去了一个‘幸灾乐祸,自己多保重’的表情,现在方仲永抓住机会,就将许仙给一起拉过来了。

    听见方仲永的声音,许仙还想再稳一下,不站起来看看能不能躲过去。

    哪知道马上作为寿星的徐慕娥就接着开口了,连忙点头道:“对对对,许仙他也来了,就在旁边坐着呢!许仙他可不仅仅诗情千古无双,已经做出多首可以流芳百世的诗词,他在策论、经义方面的天赋也是天下难得一见的。今年杭州府的府试和院试,他已经连中两元了!”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下,毫不犹豫的出卖了自己的小师弟方仲永,继续道:“在这两次的考试中,方仲永两次都是第二名。所以现在方仲永有个外号,叫做‘方老二’!”

    方老二……

    听见这个称号,这些达官贵人也差点没忍住笑了。

    方仲永倒是不觉得难堪丢脸,徐慕娥说得也没错,他已经默默的被迫接受这个称号了。

    徐正清瞪了徐慕娥一眼,看在今天她生日的面子上没有说什么,要是平时他肯定少不了要训她两句。

    方仲永是他弟子,他内心上自然还是要偏袒方仲永一点。

    “汉文,你也过来拜见一下姜侍郎吧。”徐正清终于开口。

    许仙一脸无奈,这下肯定躲不过去了,只好站起身走了过去,恭敬说道:“学生拜见姜大人。”

    姜侍郎点头笑着道:“江南人杰地灵,果真是人才辈出!许仙,你可知道你现在的名气已经不仅仅限于杭州府或者江南,就算在应天府,也有了很多人听说过你。前段时间当你的几首诗词传到京城时,还引起了一阵轰动,让不知道多少大家闺秀在期待你将来进京城的一天呢!”

    其实姜侍郎还有话没说,诗词只是小道,在民间引起轰动没什么。真正影响力大的,还是许仙那篇《五国论》,在朝堂之上都引起过轩然大波,这才是不可思议的地方。

    不过姜侍郎没有说出来。

    因为,他现在的立场,乃是‘绥靖派’的一方,主张的不是打战,而是而主降!

    许仙的这篇《五国论》里面充斥着的权势主战思想,自然让他很不高兴和满意。但这种场合他自然没办法说什么,只能顺着说两句许仙的好话。

    心中暗自想到,许仙若是到了京城,的确会有很多他的崇拜者和欢迎者,但同时也少不了敌人!

    最终结果是好是坏,谁也说不清楚!

    不过姜侍郎能不动声色,但是他儿子姜云山可就有些坐不住了。因为他看见许仙走过来后,徐慕娥明显对许仙另眼相待,表现得极为热情,崇拜之情几乎不加掩饰。

    姜云山对此心里很不是滋味,要知道他可是差点和徐慕娥定了娃娃亲的。就算没有定亲,在京城时姜云山也对徐慕娥一直都心存爱意,后来徐慕娥一家离开了京城,他心思才淡了许多。

    不过这次再度相逢,姜云山发现徐慕娥比当初在京城时,出落得更加漂亮大方了,沉寂已久的心思再次活络起来。他已经在心里盘算着,这些日子好好和徐慕娥搞好关系,然后看看是否有机会,让他父亲像徐正清提亲!

    可现在突然杀出来一个许仙,看上去很容易坏他的好事。

    于是姜云山忽然站起来,对徐慕娥说道:“慕娥,今天你生日,我也没有给你准备什么好的生日礼物,今日就做一首词,给你庆生吧。”

    徐慕娥不明所以,但听见有人要为她作词,她就很高兴,笑着说道:“好啊。我差点都忘了,云山哥哥在应天府,也是有名的才子,做出的诗词可是让很多大家闺秀争相传唱呢!”

    姜云山满意的笑了。他在京师应天府,也是有名的才子,不管走到哪里去都是深受欢迎,万众瞩目。今天来到杭州城,竟然众人都围绕两个‘乡下’小子吹捧,实在让他不爽。

    他准备让众人见识一下他的实力!

    从座位上站起来,他端着酒杯围绕着桌子来回渡步了两次,一副在作诗的样子。

    半响之后,他就顿时眼睛一亮,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高声道:“有了!”

    众人洗耳恭听。

    “虞美人!”

    “香云佳气交盘结。又庆生申节。满堂簪绂奉霞觞。瑞应台躔南极、见光芒。

    心田积累阴功足。来受人天福。从今几度见河清。知傲壶中日月、镇长春!”

    一词念罢,众人顿时拍手称赞。

    这是一首庆祝生日的贺词,同时也是一首称赞徐慕娥漂亮的称颂词,不管是从意境还是用词方面,都相当华丽大气,很能彰显作者的才华与诗情。

    至于是不是真的临场做出来,这并不重要。

    以这首词的优秀程度,已经足以被人传颂吟唱了。

    徐慕娥显然也对这首词很喜欢,连忙要求姜云山将这首词写下来送给她,想保留下来。

    徐正清也感叹道:“姜兄,你可真是生了一个好儿子啊!云山如此才华出众,将来必定前途无量!”

    “哪里哪里。”姜侍郎谦虚说道,但脸上的喜悦却是藏不住。

    姜云山心中得意的笑了笑。

    总算将节奏掌控在了自己手中。

    (第三更。没睡,还在写。)

第107章 春风十里杭州路(二合一大章节!)() 
很快有店小二去拿笔墨纸砚,准备让姜云山把他这首词写来送给徐慕娥作为生日礼物。

    许仙和方仲永见状,对视了一眼,纷纷笑了笑后就准备回座位去,并不打算和姜云山一争高低。

    姜云山这首词的确写得不错,就算不是即兴创作也十分不俗,应题应景很好,辞藻和意境也上佳,说明此人的确是一位才子,有真本事,想要做出比这更优秀的诗词来,怕是不容易。

    而且许仙和方仲永今日本来也没打算出风头,就是来祝寿然后吃顿大餐,现在姜云山站出来,他们正好退回座位好好吃东西。

    不过,他们两人想退走,但徐慕娥可就不同意了,马上瞪眼道:“许仙,方仲永,你们两人要去哪里啊?”

    他不傻,自然能猜出许仙和方仲永大致的内心想法。

    徐慕娥爱好学习,特别是对优美的诗词情有独钟。

    所以她平时经常向许仙和方仲永求诗词,但是这两人基本上都不会答应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过去,让她无可奈何。

    今天可是她的生日,是天赐良机,她可不会白白放过这个机会,当然得趁机让两人作诗一首才肯放过。

    “我们……”方仲永挠了挠头,正想解释。

    徐慕娥却是直接打断了他们,狡黠地笑着说道:“你们两位大才子,平日里作了那么多诗词,今天我过生日,你们怎么也应该赋诗词一首吧?”

    许仙说道:“姜公子珠玉在前,已经做出了这样一首佳作,我们就不用献丑了吧?”

    姜云山眼睛微微眯了眯,似笑非笑地道:“既然慕娥要求了,许公子你就做一首吧。许公子以前做出了那么多首脍炙人口的诗词,才名远播,乃是公认的下一个江南第一才子,怎么会做不出好的诗词呢?”

    “人们经常爱说一句话,叫做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我想许公子应该不是这样的人吧?”

    “嗯?”许仙默然的看了一眼姜云山,他从此人身上感受到了明显的敌意。

    他说这些话的意图很明显,就是逼迫得许仙今日必须得做出一首诗词来,和他一较高低。若是许仙不肯做,或者做出来的诗词不如他姜云山的这首《虞美人》,那么就代表许仙是名不副实,他过往的盛名都是假的!

    姜云山对于自己的这首词有十足的信心,哪怕再怎么天才的妖孽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做出比他这首词更优秀的!

    所以,他现在就将许仙逼到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地步,必输无疑。

    在大离王朝,读书人的名声有时候比名还重要。若是一个人的名声毁了,那么她这个人几乎也相当于完全毁了。

    只是许仙不明白这堂堂侍郎公子,为何会突然针对自己。

    他哪里知道,姜云山已经在无形之中,就将他视作了情敌,不是你死就是我往。

    他当然不会放过这机会,让许仙丢一次脸,改变徐慕娥对他的看法,不再崇拜他!

    况且,姜云山对于现在许仙的名声也的确是有些羡慕嫉妒了,身在江南却远在京师应天府都有他的消息!他希望能够以这种方式赢了许仙,也能名声大涨!

    忽然,姜云山的目的不但没有打成,反而让徐慕娥主动站了出来,说道:“云山哥,话不能这么说。许仙他以往的才华是有目共睹的,就算今日做不出好的诗词来,那也只能说明他今天没有灵感罢了。不能说明他是名不副实!”说到这里,徐慕娥顿了顿,才又对许仙笑着说道:“许仙,今日你不适合作诗词,那就算了吧。不过你可要记得,你欠我一首诗词哦。”

    许仙摇了摇头。

    本来他今天是真不打算出风头的,可现在有人非要逼迫他,他也就没办法了。

    名声这东西是很重要的,就算这次毁了后以后还有机会再挣回来,但难度却是提升了十倍不止。所以今天他必须得做点什么,让姜云山知道他是名副其实,而不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这时候,店小二终于将笔墨纸砚拿了上来,准备让姜云山留下墨宝。

    许仙走过去,也拿了一只毛笔一张纸,淡然道:“既然姜公子这么有兴致,那我也就献丑作一首诗吧。”

    姜云山呵呵一笑,道:“好啊,那我们就将各自的诗词写在纸上好了。到时候看慕娥喜欢那首,就将那首收起来带回家。”

    这一招也很阴毒。

    谁的作品更好,就让徐慕娥带回家。那么岂不是不好的作品,就直接丢弃了?

    许仙却是一点也不慌,点头淡然说道:“我这首诗就简单七言绝句,用词普通,恐怕是远远没有姜公子那么华丽了。”

    姜云山故作谦虚地道:“用词简单,说不定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呢?毕竟作诗词,不是完全靠辞藻来堆砌的。”

    许仙简单‘嗯’了一声,也不管姜云山再说什么,直接就提笔开写。

    许仙书法也在稳步进步之中,自己已经越来越潇洒写意,大家风范越来越浓郁。

    四句七言绝句,二十八个字,许仙几乎是一气呵成。

    当他提笔收工时,姜云山才刚开始动笔。

    “好了。”许仙将笔放下,吹了吹宣纸上的墨迹,笑着说道:“的确没有什么灵感,徐小姐你年纪如此年轻,感觉写关于祝寿的诗词不管怎么下笔都有些不对劲,所以干脆就写了一首对徐小姐你容貌的称赞吧。希望你能够喜欢。”

    一般来说要做祝贺生日之词,都是预祝对方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之类的,以徐慕娥刚满17岁的年纪,说这些自然不怎么合适。

    所以还是单纯的夸她一下更好。

    “这么快?”

    徐慕娥心中有些焦急和后悔了,早知道她就不让许仙给她作诗写词。

    她虽然想许仙专门为她赋诗一首,但却没想过要让许仙名声受损。许仙做出来的这首诗如此简单,基本上没有可能和姜云山的《虞美人》相提并论了。

    在座的徐正清、杨剑星二人也是纷纷皱了皱眉头,暗暗觉得不妙,心里想着要是等会儿许仙输了,得想办法将这件事压下去,不能真的让许仙名声受损!

    唯独方仲永,从头到尾对许仙都没有担忧,在他看来既然许仙决定作诗,那就必然有把握赢姜云山。

    他作为许仙的对手,对许仙了解得很透彻。

    正是因为这种透彻,他对许仙有信心。

    此时,徐慕娥蹙眉很是担忧的将许仙这首诗念了出来。

    “娉娉袅袅十七岁,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杭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安静。

    落针可闻。

    整个三楼随着徐慕娥念出这首诗陷入了完全的安静。和刚才姜云山做出他那首《虞美人》时众人热烈鼓掌形成鲜明对比。

    此时的寂静,代表的不是许仙这首诗做得不够好,比不过姜云山的词,事实上却是恰恰相反。

    许仙这首诗,实在是太惊艳了,惊艳到让众人目瞪口呆,完全陷入了诗的美妙之中,所以一时之间忘了该说什么。

    “娉娉袅袅十七岁,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杭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半响之后,才有人终于回过神来,嘴里重复念了一遍,随即高声道:“妙啊!就这一首诗,就足以浮三大白!”

    有人评论之后,其他人也紧接着反应过来,眼神中完全是震惊。

    他们谁都没有想过,许仙口中‘不怎么好、没灵感’做出来的一首诗,会惊艳绝绝到这种地步!

    这首诗,的确是很简单,就二十八个字。

    而且每个字都是很常用,很普通的,没有任何华丽、大气、磅礴的辞藻。

    但是当这些简单的字,连成简单的句子;简单的句子连成一首诗,顿时就犹如萤火虫变成了月亮,简直能够冲击人的心灵!

    春风十里杭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看遍杭州城十里长街的青春佳丽,卷起珠帘卖俏粉黛没有比得上她,这是何等的神来之笔啊!

    这恐怕是夸奖一个人漂亮,最高等级、也是最优美的句子了吧?

    在场的众人都是学识过人之辈,但是他们脑海中,此时想不出任何一句诗词,能够和这句话相提并论。

    古往今来,一句都没有!

    就连徐慕娥自己,都是脸蛋有些发红,感觉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她漂亮是不假,可那有漂亮到这种地步,整合杭州城的粉黛都因为她而没有颜色了!

    许仙看着众人的神态,心中松了口气,看来杜牧这首《赠别》不愧为千古名篇,哪怕被他小小的修改之后,套用到这里,也一样没有毛病。

    这首诗的原句是: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形容的是十三岁少女姿态举止,美好轻盈,证犹如二月含苞待放的一朵豆蔻花!

    徐慕娥今天刚满十七岁,用原诗第一句肯定是不行了,所以许仙将之改成了十七岁。

    再加上在大离王朝,并没有豆蔻年华就是指十三岁少女的规定,所以第二句‘豆蔻梢头二月初’也没什么毛病,可以用来形容。

    至于最后两句“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就简单了,只需要将扬州改为杭州就行了。

    徐正清和杨剑星,刚才还在考虑如何压制下这件事,不让这件事传递出去,现在许仙就赢得这么干净利落,再次刷新了他们对许仙的认识。

    而方仲永,虽然震惊于这首词的精妙程度,但对于这个结果并不惊讶。

    连他现在都不得不对许仙服气了,更何况区区一个姜云山?

    不过,他需要更加努力了,要不然真的一辈子也弥补不了和许仙之间的差距,反而只会越拉越远!

    姜云山本来正踌躇满志,很自信的写着自己的词,准备送给徐慕娥好好收留着,甚至可以当做是他们的定情信物。只要以后徐慕娥看见这首词就能想起他,实在是美妙得很。

    至于许仙,他根本不觉得这次可以给他造成任何威胁。

    当许仙一气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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