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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魔键-第2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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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宫的新一份宝藏。

    对于魔器,周辰是看不上的,他武魂随意一击,或者一个细水箭法术,都堪比一件魔器的全部威力了。所以死宫内所有的魔器,他都让幽衣去分配给底下的亡者战士了。

    还有那数十件宝器,至少有一部分的能力还算不错,周辰还没有处理,等在人类世界找到稳定的落脚之处,再慢慢查看。

    除去这些强弱不同的器具,死宫里还有数量极多的宝石、钱币等,放到人类世界就是天大的财富宝藏了。

    所以区区一个入城费,虽然此城位置特殊,收取的比较贵,但对周辰而言就是九牛一毛。

    他魂念一动,就在死宫的随意一个角落找到了钱财货币,从中调出四枚银币出现在手掌中,将银币递了出去。同时他也不准备隐藏自己的骷髅之躯,故意用魂念撤下兜帽,露出了真容。

    “啊!你是……?!”

    那卫兵陡然见到周辰的骷髅头,哪还敢伸手去接银币,立刻就如临大敌地急退两步,紧握长剑死死盯在周辰身上。

    而其他卫兵也反应不慢,同样各持兵器蓄势待发,或长剑、或长枪,另有四名弓箭手在城墙上方拉弓待命。

第二十章 城内() 
    周辰露出骷髅之身,立刻引得城门的守卫如临大敌。

    “不必如此,我只是被这女孩召唤,充当她保镖护卫的。”

    周辰说出了一开始想好的说辞。

    “没错,我是个巫师。”

    命轻轻一笑,配合着周辰的说辞,她手指隔空一点,就让脚边不远的几颗石子浮空而起,并且控制它们有规律地跳动几下,才散开了魂力,石子也重新落下。

    “女、女巫!?”

    卫兵们看得一愣,命的这种手段,在他们认知中也基本只有巫师能做到了。

    但他们还是感觉有些巅峰性。

    巫师群体中,男性称为男巫,女性就称为女巫。通常再怎么外观特异的,或者用各种手段保养的,也都是成年人形象,哪有命这样的女童形象的?

    刚刚他们还将她认作漂亮女孩,忍不住多看几眼。现在他们则只能认为,命是活了至少几十年的老巫婆,用特殊手段返老还童成这样的了。

    难怪,就算是再漂亮的女孩,也不至于漂亮成这样。如果是女巫的话,一切都解释的通了。

    卫兵们自认为想通了一切,也就不再像刚才那样紧张。

    毕竟他们这座城位置特殊,靠近波忒根断崖,各种冒险者出现在此也不奇怪,所以这些卫兵们也算见识广博了,对于一个女巫也不会惊讶过头。

    而刚才见到周辰的骷髅头后,他们会那样反应过度,也是因为波忒根的亡灵丧尸怪物太多,他们与骷髅怪打过太多交道了,一向认为骷髅就是敌人,一时间条件反射了。

    “你们可以入城了,但记住不要仗着非凡力量胡作非为,扰乱这里的规矩。”

    带头的卫兵一说,所有的卫兵就收起了武器,给周辰两人放行了。

    于是两人顺利进入城中。

    “请问这位尊贵的女士,该怎么称呼?”

    然而,周辰和命前脚刚跨过城门进城,后脚就有人追了上来。

    这是一名背着长弓,腰缠数把短剑的独行冒险者,是名脸上有数道伤疤的男子。

    此人是在周辰之前付费入城的,但他尚未离开,周辰就引起了刚才的骚动,也就让他驻足看到了全过程。

    现在他追上来,没有和周辰说话,显然是相信了周辰的说辞,把命看成了女巫,周辰只是附属召唤物。他对命称呼为“女士”,也是认为命的真实年龄肯定很大了。

    不过,他全然不在意命的真实年龄有多老。

    他追上来就是看中了命的可爱漂亮外观,他听过说很多女巫都是对那方面很开放的,甚至会圈养很多男宠。他想看看自己运气怎样,能不能与这漂亮女童外表的女巫来一次艳遇。如此特殊又难得的机会,他实在不想错过。

    然而,这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也根本不知道就因为一次歪念,会让他万劫不复。

    “何苦来找死。”

    周辰哪会感觉不到此人的念头,对这种货色周辰也丝毫没有动怒,直接放出大量的魂力,对着此人冲击而去。

    轰!

    一个无声的轰炸直接在此人脑中引爆,将其弱小的魂种一下炸得破碎成渣。

    此人当即毙命,就要身体一软倒下,但周辰并不想一进城就引起骚乱。

    这时候就是动用神器的时候了,他一个念头间,藏于他魂种内缩小了无数倍的死宫,就向外散发出一股无形的波动,并裹挟着一丝丝的死气,瞬间扫中了那人的尸体。

    然后,就是死宫曾经无数次上演的过程。

    那人被轰成无数细小碎片、已经顷刻间消散得只剩小部分的魂种,以及他的尸体,全部被死宫的波动扫中,再受到死气感染,他很快变化成了一名最低级的亡者战士。

    这新生的亡者战士,仅仅是最低级的白魂级,而且在白魂级中也是最弱的那种。它连最基本的思维能力都没有,周辰也不打算拿它当手下使唤,仅仅用死宫的波动控制着它的行动,让它远远地走开了。

    接下来,它要么一直走着,直到走出死宫的影响范围,那时候它就会恢复无意识地游荡状态了。

    但是死宫的影响实在太强了,所以它多半还是会在途中就被人看出不对,而后被当成亡灵消灭掉了。而以它弱小,恐怕普通人随便拿个木棍,就能干翻它了。

    当然那时就不关周辰的事了,只要不在他附近出事就无所谓。

    “哥哥,我们去买衣服!买衣服!”

    周辰和命都没有被这小插曲影响心情,命拉着周辰的白骨手掌,靠着直觉就往城内走去,去寻找售卖或者订做衣物的地方。

    她很想念在妖宠契约世界时,周辰给她买的各种漂亮裙装、鞋子、各种装饰品。现在她也要如当时那样打扮自己给周辰看。

    周辰本来就打算先给命购买衣物的,此刻就与她一起走上街道。

    依旧是因为地理位置的关系,这座城算是很繁荣了,街道上人来人往,至少有一半都是冒险者打扮。长剑、大斧、双锤等,冒险者们的兵器各种各样,就连街边叫卖的摊贩,也有很大比例是与冒险者装备、道具相关的。

    周辰还注意到,街上来往的不都是人族,也有一部分是半兽人。狗头人身、羊头人身等形态各异。

    这些半兽人的外形也取决于血脉比例。若是人族血脉多些,那么兽类的特征就小些。

    就如有一名半兽人,他全身几乎和人类相同,就只有脑袋上凸起一对显眼的鹿角。这幅模样,显然比一整个兽头的那种,要容易让普通人族接受。

    为了避免再引来不长眼的货色,周辰没有再戴上兜帽,就这么将闪着赤光的骷髅头露在外面。

    果然,他和命在街上走过时,引来许多人注目,但看到周辰的吓人模样后,无人敢来招惹。

    如此走了两条街道后,两人顺利找到了一家售卖衣物的小店面。

    这家店的旁边有着门面更大的冒险者防具店,那里的客人有点络绎不绝的意思,但那对显然对周辰无用。

    他和命走进了这家相对冷清多的小店。

第二十一章 战争() 
    周辰和命走入服装店。

    在外头看店面很小,到了里面却是内有乾坤。

    在店主精心布置下,小小空间却有条理地排了十多个衣架,特别是四面墙壁的高处,也整齐地挂满了衣服,将原本白色墙壁完全遮蔽了。

    店主是一名耳朵略尖,混有些许精灵族血统的人类女性。

    她原本坐在柜台后打着瞌睡,直到周辰和命走入,她立刻耳朵微动,清醒过来。

    她条件反射似地第一时间作出职业性笑容,对着进来的两名客人望去。

    “呀!”

    她尖叫出声,被周辰的骷髅头吓了一跳。

    但她目光投在命的身上时,立刻显出兴奋之色,以至于淡化了对周辰的一丝惧意。

    她从柜台后绕出来,走到命身前道:“小妹妹想买衣服吗?你一定是来买衣服的对不对?你身上的穿着的一点儿也不合身,肯定不是你自己的衣服,你需要一套能衬得上你的裙装!我跟你说,我这店虽然名气不如城东的那一家,但是”

    店主一上来就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热情得过分。

    “把你这儿适合她的、最贵最好的衣服全拿出来。”

    周辰打断了她的话,以魂念传音对她说道。

    “哎好、好的。”

    店主被打断后,重新注意到了周辰的存在,被眼眶中闪着赤光的骷髅盯着,她觉得很是不自在。

    她应了声,就转身去取她的镇店之宝了,也就是最贵的那些衣裙,其中就有两件是女童穿的。

    “哥哥,这里都是女人衣服呀?”

    命是不喜欢外人的热情的,所以刚才店主的话她都无视了,反正交给周辰处理就好。

    反而她对琳琅满目的各种衣服观察起来,很快她发现了,店里至少有九成是女人衣服,一小部分才是男性的。而且男性的那部分明显质量普通,是面向平民的低档货色。

    “没事,反正我现在也不需要什么衣服。”

    周辰有个斗篷能遮身就足够了,而且潜影珠内还有几套上个世界的衣服,哪怕样式放到这个世界有些怪异、格格不入,但对他而言都无所谓,不需要重新购买。

    “找到了!”

    这时,那店主终于从一个木质的箱子里,翻出了一套黑色的小巧裙装。

    她拿到命的跟前,大概比了比后点头道:“嗯,大小应该差不多,先换上试试吧?如果不行的话,也可以在我这里订做,不过需要一些时间。”

    “不必试了,这里所有差不多大小的衣服还有鞋袜,我全都买下。”

    周辰觉得这女人太墨迹了,他决定先把衣服买了,然后再去找个落脚的地方,到了那时候再让命换衣服。这么多衣服,总有合身的。至于订做什么的就暂时免了,以后有空再说。

    “哎?这样的话,我给你算算”

    店主显得有些失望,她似乎很想看看命换上她挑好的衣服,所以现在周辰给她的大生意,她都不觉得有多高兴了。

    “不用算了,这些应该够了?”

    周辰白骨手掌伸出,掌中多了一小堆金币,买个几十套衣服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够了!够了!”

    实实在在看到金币,这名店主才恢复了精神,开始腾出一个箱子来,给周辰装衣服。

    而在她忙活着的时候,一名年轻男子闯了进来。

    男子二十出头的模样,与这里的店主相差仿佛。他一身简陋的战士皮甲,背后绑住一把无鞘铁剑,冒冒失失地就从门口闯入,并且嘴里还高声道:“俪芙!我决定了!我要去东面参战!”

    “嚷什么呢!我这里有客人在!你别靠近过来,免得弄脏衣服。”

    店主,也就是俪芙,她回过头来,皱着眉头对来者说道。

    “啊!你是刚入城的那个骷髅,还有女巫!”

    年轻男子也是进来后,立刻就看到了周辰,又看到了命,脸上震动不小地将两者认了出来。

    显然,周辰和命已经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这个年轻男子算是对各种新闻颇为关心的,他打听到了二者是刚刚来到这个城的信息。

    “那个请问这位尊敬的女巫阁下,您对东面正在激烈对抗的民族战争怎么看?加尔加斯坦人,他们是不是做的太过分了?他们不断挤压着少数民族的生存空间,现在还想彻底吞掉后者所有的领地!我打算去加入反抗军,女巫阁下您愿意和我一起吗?”

    这显然是一名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他的满腔热血给予了他勇气,竟然想邀请一名女巫和他一起去参军,去一起完成他的理想抱负。

    可惜他找错了对象,周辰和命全都无视了他。

    场面冷了下来。

    “路特,你发什么疯呢?别来打扰我的客人,你给我出去!”

    俪芙知道周辰两人肯定不简单,却没想到那可爱的小女孩是女巫!

    她能在这里开店,还是有些许背景靠山的,所以在面对周辰这具骷髅时还算镇定。

    但这名为路特的年轻男子可没什么背景,纯粹的平民出身。她知道路特对自己的爱慕,虽然不打算接受,但也不希望他惹出什么麻烦,所以现在想赶他出去,免得他招惹一名女巫不高兴。那样结局可能会很糟。

    “不、不是的,我只是想”

    路特似乎并不想轻易放弃,他开始组织语言,想继续说些什么。

    “这些衣服够了,再装些鞋袜。”

    周辰懒得理会这两人,见那俪芙已经整齐地叠了十来套衣服在箱子里,就出声制止她继续了。

    “好的。”

    俪芙刚才劝路特离开,现在又用眼神示意他走,而她手上则工作不停,一丝不苟地整理着衣物。

    听到周辰魂念传音,她就又选了几双鞋袜装入箱中,而后合上了箱子,算是完成了。她这次生意算是好好赚了一笔。

    周辰放出魂念包裹住箱子,一个念头就将其收入了潜影珠内。

    而后他就和命转身走人,离开了这家店。

    “可恶!为什么?作为一名女巫,她有着足够的能力,为什么就不能为这片土地做些事情呢?难道巫师真的都是些自私自利的人吗?”

    路特见两人从头到尾没理过自己,就这么离开了,让他觉得大大的不甘心,甚至多了一丝恨意。

    “路特,你要是继续在背后说巫师的坏话,能不能先从我的店里出去?而且你要真的想去参战,那紐兰大婶该怎么办?”

    俪芙则提出了最实际的问题,她说的“紐兰大婶”就是路特的母亲。

    “我还没对她说,但我想她一定会支持我的,因为我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

    路特说着,突然看到俪芙的眼神,那里面藏着一丝轻蔑,他看懂了,也伤到了。

    于是他一咬牙道:“我这就去找我母亲和她说清楚!”

    说完,他大步走了出去。

第二十二章 旅店() 
    从服装店出来后,周辰和命又逛了一小会儿,很快找到了一家旅店。

    这个世界的白天似乎很短,又或者说只限于附近地区?

    总之当周辰找到这家旅店时,天色也正好快变黑了,他就和命走入其中,准备临时住宿一晚。

    旅店的一楼兼做着酒馆,当两人进入后,看到的是一桌桌喝酒吹牛着的冒险者。

    而两人的到来,又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所有人注意。

    一具骷髅前来旅店过夜?这很像是个笑话,但它旁边要是跟着个外表异常年轻,漂亮到过分的孩童形象的女巫时,众多冒险者也就不会将其当作笑话了。

    毕竟,这正是他们眼前看到的事。

    周辰一如既往地无视了周围无关紧要的人,和命一起穿过几个桌子,走到了柜台前。

    叮、叮、叮叮!

    周辰伸出白骨手掌,几枚金币从中漏下,落在柜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给我一间干净的房间。”

    对着柜台后似是老板的发福中年男子,周辰用魂念沟通说到。

    “好、好的!”

    老板从愣神中恢复,收下了那些金币,又抽出一个抽屉取出一把钥匙,递给了周辰。

    接着转头对身后一扇开着的门吼道:“杰克!快滚出来带客人去楼上最贵的那个房间!”

    “嚷什么呢!我忙着正在煎肉饼,那是先前那位客人点的。”

    一名才十二三岁大的、满脸雀斑的褐发少年,从那扇门走出,边走还边摘着头上的厨师帽,另一只手还灵活地解开身上的围裙。

    少年拥有着十分大众的名字“杰克”,相貌普通脑袋却很机灵,知道他叔叔,也就是老板喊他出来,必定是因为新来的客人不能得罪,否则也不会打断他给上一名客人煎肉饼了。

    所以尽管他嘴里发着牢骚,实际行动却一点都不敢怠慢。

    他先是被周辰吓到,而后被老板拍了下后脑勺就清醒过来,他瞧见了老板的眼色,顿时明白那眼眶闪着赤光的骷髅,就是订了最贵房间的客人。

    “请跟我来吧,我给您带路。”

    他从柜台后绕出来,准备带周辰去楼上认房间,却在这时看到了紧挨着周辰站着的命。

    他瞬间脸色涨红,被眼前的女孩儿惊得呆掉了。

    他发誓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哪怕他曾经听过的故事中的公主,以他的想象力幻想出来的形象,也万万没有眼前这个女孩漂亮。

    “请、请跟……请跟我来。”

    他结结巴巴地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发现那女孩根本没看他一眼,他就自惭形秽地脑袋一缩,率先走向一旁的楼梯,往楼上走去。

    周辰与命也就很随意地跟上,压根不会注意这个少年的心理变化。

    “就、就是这里了……我先走了!”

    杰克带路完毕,将周辰两人带到最靠里面的房间后,就继续缩着脖子埋着脑袋,逃也似地跑开下楼去了。

    周辰则用钥匙开门,和命走进房间。

    ……

    当杰克逃回到一楼,刚下楼梯后,他就躬着背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喘息起来。

    这是从未有过的经历。

    明明不是在做重体力活,只是带两个客人上楼而已,却让他累成这样。

    这是精神上的累,他的压力太大了。

    他知道,这压力不是来自于那具披着斗篷的骷髅,虽然那确实很可怕,但见过各种冒险者的他,还不致于狼狈至此。

    那么源头只能是那个绝美无比的女孩儿了。

    那种美丽让他窒息,是自惭形秽的窒息,他第一次感到如此自卑。哪怕见过无数富人,也见过几次贵族,他都没有过这种感觉。

    他现在甚至想死。

    “杰克!你在偷什么懒!快去煎客人的肉饼!”

    老板喊了好几声,终于将杰克唤醒。这几乎是救了杰克一命,否则天知道这个可怜的少年,是否会原地自我崩溃掉。

    “好的……老板。”

    杰克勉强清醒过来了,但精神已经大不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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