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血红时代 >

第42章

血红时代-第42章

小说: 血红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佑丝毫不敢掉以轻心,拳套正面接连放出数十颗光连弹,直接就把布衣鬼的身体打穿了!

    接连不断的攻击,直接将布衣鬼打懵了。

    此刻的布衣鬼,身体正中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孔洞,身影也变得十分虚幻,好像就快要散掉一般。

    李佑大喜。

    原本只是想打布衣鬼一个措手不及,却没想到光明魔法对黑暗生物的压制作用这般大!

    “圣光术!”整个山谷瞬间被白光充斥了。

    李佑趁此机会,又是接连不断的十几拳捣向布衣鬼。

    布衣鬼现在才反应过来,身体瞬间消失。

    四五秒后,白光渐渐消退。

    空姐他们果然没有辜负李佑的期望,趁着这个机会,已经跃过六只黑暗生物,跑到了一百多米外的地方,成功逃离。

    李佑抬头看去,布衣鬼一袭白衫,出现在了空中百米的地方,只是手中折扇已然不见了踪影。

    “失策!居然放跑了他们。”布衣鬼在空中摇了摇头:“你真是好计谋啊,没想到你法武双修。圣光术阻碍了我对六个身体的操控。”

    令李佑大感意外的是,布衣鬼的身体已经凝实了,也没有任何遭到重创的样子。

    “不过是三阶二阶的一群小杂鱼罢了,跑了就跑了。”布衣鬼还是云淡风轻的样子,似乎发生什么都不甚在意一般。

    “四阶的光明法师、炼体者,抓到了你,魔王大人应该会很高兴。”布衣鬼淡淡道。

    布衣鬼不着急进攻,为了让空姐她们逃得远些,李佑也不着急,反而套起了布衣鬼的话:“冰巫妖提到过魔王大人,你也提到魔王大人。魔王大人,到底是谁?”

    “你见过冷魔?”布衣鬼诧异道:“既然你见过冷魔,还能够来到我这里。那就代表冷魔被你杀了。”

    布衣鬼笑了笑:“不过,冷魔那个废物,这么几百年下来还是四阶中期的实力,死了也不可惜。现在给你一个要死的人说说魔王大人,也没什么关系。魔王大人是暂住于猛鬼界的大人物,就连我们猛鬼界的鬼王见了他,也得恭恭敬敬的。”

    “鬼王?就是猛鬼界的最强者,六阶厉鬼?”李佑问道:“魔王大人比他还厉害?”

    布衣鬼摇了摇头:“魔王大人的实力,应该没有鬼王高,但是他身份比鬼王尊贵得多。”

    “为什么?黑暗生物还论身份?不都是以实力为尊吗?”李佑问。

    布衣鬼可能真的是很久很久没有聊过天了,知无不言道:“魔王大人是魔族。每一个魔族,都是我们黑暗世界最尊贵的存在。”

    李佑有些摸不着头脑:“魔族是什么,居然只是因为种族,就比鬼王的身份还要高?”

    布衣鬼迟疑了一会儿,犹豫道:“如果说神是神族,华夏国的仙人与神族等同的话。那魔族,就是黑暗世界的神、仙了。”

    “既然魔族是神是仙,那实力怎么会不如鬼王?每一个神,实力都是超过九阶的。”李佑反问道。

    “因为魔族是黑暗神灵的子裔。每一个魔族,只要一直修炼就能够达到半神的程度,只需要一点契机便能成神。”布衣鬼苦笑:“魔族大人物实力的底限,就是九阶。而鬼王,已经困于六阶上千年了。身份地位,自然是魔王大人要尊贵。”

第七十九章 痴情魔王与布衣之词() 
李佑皱了皱眉头:“那样的大人物,没道理会在乎我的啊。你们为什么弄出这么大阵势来抓我?”

    “铺天盖地的尸海,一个四阶冰巫妖、两个三阶鬼物。现在又加上你,你比冰巫妖还要强。”李佑道:“我只不过是偷了半瓶万恶之血而已。”

    布衣鬼哈哈大笑:“你原来还偷了半瓶万恶之血啊,我倒是才知道。不过,抓你的原因,可不是这个。”

    “那是为什么?”李佑不解问道。

    布衣鬼笑问道:“你可曾杀过一只小女孩状的二阶女鬼?”

    李佑想了想问:“血番茄?”

    “正是。”布衣鬼又将折扇拿了出来,一下将折扇甩开轻摇道:“血番茄她是魔王大人最中意的一个女子。”

    “魔王大人不愿用身份强迫她。太早见她,魔王大人也觉得身份差距太大,会这段感情变得不那么纯洁。所以魔王大人便将血番茄安排到了我们猛鬼界最有前途的暴君麾下,让暴君处处照顾她。”布衣鬼叹息道:“血番茄受伤后,魔王大人直接下令让冷魔麾下第六十二处化生血池的产出,全部供给血番茄使用。可惜啊,血番茄还是被你们杀了。”

    李佑大感意外!

    无论李佑怎么想,也没有想到,出地道就遭遇铺天盖地尸海,还遇到如此强追兵的原因,居然是血番茄!李佑本来还以为是这半瓶万恶之血价值太高,才会造成这样结果的。

    想到了血番茄被灭杀之前,对那个隐藏在背后的魔王大人毫不知情,却对暴君无比崇拜、依恋的样子,李佑竟莫名为那个魔王大人感到了一丝悲哀。

    那个魔王大人,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对血番茄的关爱、照顾,完全不知情的血番茄直接把那些当成了暴君对她的偏爱。更因为如此,第一次见血番茄时,血番茄才会那样表现出对暴君狂热的样子。

    这算不算是魔王弄巧成拙,反倒让血番茄爱上了暴君呢?

    毕竟,只要是女性,总是会对一直无条件偏袒自己、关爱自己、照顾自己的人产生好感。

    布衣鬼不着急杀李佑,因为太久没和活人说话的原因,想聊聊天。而李佑本着尽量拖延时间、让空姐她们逃得远点儿的原则,也仿佛多年老友一般与布衣鬼闲聊了起来,并与布衣鬼说了刚才的那些想法。

    布衣鬼一拍折扇,应和道:“对啊!我也觉得魔王大人在情场方面是真蠢!”

    “身份如此高贵的魔王大人,好不容易动一次真情,居然怕因为身份悬殊导至感情不纯洁,而在背后默默奉献帮助。这简直是滑稽嘛!”布衣鬼一副过来人样子道:“这明显就是让血番茄对照顾她的暴君产生好感嘛!”

    “我们这些鬼呀,其实都不太正常。正常的,都成不了鬼。但凡是鬼,必然是要心中有极大怨气或者人极度扭曲的。”布衣鬼道:“是人也好,是鬼也罢。只要性格稍有些不太正常的,就肯定会有些偏执。”

    “血番茄是一个天赋不错的女鬼,而且还是年少就死化厉鬼的,肯定十分偏执。一旦偏执的人、鬼,对什么人产生了好感、认可了什么人,就几乎没有改变态度的可能性了。”

    “血番茄对暴君产生了好感与爱慕,以后根本就不可能再对其他人产生好感了,魔王大人就没有机会了。而这恰恰是魔王大人自己一手策划的啊!”

    李佑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

    血番茄光凭那喜食人脑的怪癖,就足以证明她是一个特别病态的存在了。只要是个性极端的存在,对人的喜恶就都是固定与极端的。一旦确定了喜欢,那就是极端喜欢,如果后来发现不喜欢了,那就是特别讨厌了。

    血番茄在空姐家时,对暴君那么狂热,显然是极端喜欢暴君了。魔王如果放到都市小说里,就是个情窦初开的高富帅因太过羞涩,硬生生把中意女孩儿推向别人的傻瓜啊!

    布衣鬼五百年没与活人进行过对话,虽然不知道都市小说是什么,却也对李佑的观点十分赞同。

    一个吸血鬼、一个布衣鬼,居然聊到一块儿去了。布衣鬼并不知道李佑是吸血鬼,还以为李佑是活人,五百年没和活人聊过天的他,心情大好,更是不着急杀李佑了。

    李佑身为一个准大学生,网聊经验也不少。论聊天,绝对比布衣鬼在行得多。

    虽说两者生活经历完全不同,但李佑对布衣鬼这种活了至少五百年的存在,也是极为好奇的。在两人维持着让聊天继续的默契下,两人居然相谈甚欢地聊了两个多小时。

    “哈哈,对啊!”布衣鬼坐在一只异形丧尸背上,皱着眉头,将手中折扇打得啪啪作响道:“想我当初寒窗苦读二十余年,居然连大明朝的一个进士都没靠得。倒是后来凭着一手好词,在花酒楼以词抵债,混了不少酒喝。”

    “若说我最喜欢的一首词,却还得数我未到戴冠之年所作的一首不合韵脚之作了。这是我年纪尚幼时,心气甚高作出的一首劣作,连韵脚也不大对,但却道出了我心中满腔热血啊!”

    聊着,布衣鬼从异形丧尸背上站起,作吟诵状道:“采桑子重阳!”

    布衣鬼朗诵得慷慨激昂、声情并茂,更因此词是他自己所作,颂得是酣畅淋漓。特别是布衣鬼原为明朝时的读书人,朗诵起来颇有古韵,与今人朗诵的感觉大不相同,让李佑不禁拍手道好。

    特别是一句“恨阎王抠”,道出了布衣鬼年少便知人生苦短。而后的下半首词,更是将布衣鬼年少时的雄心满怀、鸿鹄之志表现得淋漓尽致!

    听完后,李佑不由道:“我也不懂诗词,韵脚什么也不懂。不过布衣你这首词,倒真是大气。比我学过一些小家子气的词,要有力磅礴得多了。”

    说吧,李佑笑道:“你现在活了这么五百多年,阎王也管不了你的寿命了,倒是感觉如何啊?”

    布衣鬼还沉浸在自己所作之词的韵味中,听到李佑的话后,表情一黯:“苦哇!苦啊!”

    “人生若有一大不幸,当是百年孤独。而我呢?孤苦伶仃五百余年,连个说话的活人都没有!有时候,我还真想死的时候不要变成鬼,一了百了的好啊。”

    ps:呃,这首词本来是我自己写的,但是原稿丢了。时间太久,也记不起了。现在先暂时空着,等我明天问了朋友之后补上词的正文拙作拙作,不太押韵,也还在不断学习中。如果有此中高人,那就真是让您见笑了。下一章更新需到一点左右了。

第八十章 卡纳尔伯爵() 
听到这里,李佑不禁有些可怜起布衣鬼来了。

    经过这两小时的胡吹闲侃,李佑从布衣鬼口中了解到了不少明朝的风趣逸事,而布衣鬼也对地球发展出来的科技感到十分好奇。更为重要的是,李佑发现,布衣鬼其实是一个挺高雅的鬼。

    喜诗弄词、附庸风雅,古时没什么乐趣,他就整日流连各大烟花柳巷、以诗词抵债,活得也算风流倜傥了。而古代文人墨客流连那种地方,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东西了,与现在嫖的性质又不同了。况且布衣鬼去,大多也是点的艺伎,听看歌舞、附庸诗词。换到现在,顶多算是买票去看歌舞剧罢了。

    这样一个生前风流的人,死后化为厉鬼,被道士追杀至猛鬼界后,却孤独了五百年,只能与不通风雅的厉鬼做伴,也真是苦了他了。

    可才想到一半,李佑又觉得自己太过好笑了。

    布衣鬼起码生前活了三十余年,死后又是五百余年。而现在自己呢?小命还随时有可能不保呢!与其同情布衣鬼,倒不如多想一想现在的处境,到底该如何是好。

    计算了一下时间,从空姐她们逃走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剩下的路程不过百多公里,如果顺利,她们应该也已经通过鬼界之门,逃出生天了。若不顺利,那多半也是凶多吉少了。

    李佑与布衣鬼毕竟是敌对的,虽然相谈甚欢,但最后免不了要与他恶斗一番。而且李佑觉得,以布衣鬼展现出的实力来看,自己毫无取胜的希望。

    布衣鬼已经知道李佑可以使用光明魔法,想再一次像击败冰巫妖冷魔一样击败布衣鬼,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吸血鬼的超音速了。

    赌布衣鬼追不上自己!

    念及于此,接下来该怎么做,李佑心中已有了定数。

    “不管如何,你倒是吟得好诗。”李佑先称赞了布衣鬼一下,让布衣鬼心情稍好一些后,转而道:“不知你还有什么好词,不如一并诵来我听听?”

    与布衣鬼聊天聊得多了,李佑说话也变得不太正常了起来。

    布衣鬼收拾了之前郁闷的心情,兴致很高地道:“好,既然这样,那我就来一首我见到当时天下第一名妓时,有感而作地一首七言律诗吧!”

    布衣鬼眼睛微眯,找寻了一下状态后,朗朗诗声刚一出口,李佑突然就肌肉一禁,猛然暴动,将身边的黄金骷髅一把推开,朝着山涧下方狂奔而去,短短一秒就跑出了两百余米!

    刚还沉浸在吟诗状态中的布衣鬼猛然睁眼,看到黄金骷髅被打得陷入山壁内,脸色骤然变得极差,身形也转瞬消失在原地,紧追李佑,并咬牙切齿地大声道:“狡猾小儿,竟敢诈我!”

    布衣鬼声音刚落,空气中猛然传出一声爆响!

    短短三秒加速后,李佑的速度已然突破音障,发出了音爆,达到了超音速的地步!

    布衣鬼虽修为比李佑高,可速度上却远远不及李佑。不过三十几秒,李佑便跑出了数公里之远,将布衣鬼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再过了三十几秒,李佑的身体直接就消失在了布衣鬼眼中,气得布衣鬼再也维持不住风度,发出了厉鬼独有的凄厉尖叫声毕竟,每一个成为厉鬼的存在,无论表面上看起来多正常,都必定有其扭曲的地方。布衣鬼被骗后,暴怒异常。

    “嘿嘿,你这故作风雅的老死板,让他溜了吧?”一道有些尖利的声音,出现在布衣鬼耳边。

    布衣鬼转投看去,一个梳着金色大背发,穿着异常典雅地礼服的白人,出现在了身边。

    “卡纳尔伯爵,你是来看我笑话的吗?”布衣鬼语气十分不善道。

    卡纳尔伯爵晒然一笑:“暴君那家伙在后面,速度比不上我。从极东之地赶来耗费了我不少时间,还以为功劳要被你们抢了。但是现在看来,抓到那小子的功劳,还是得落在我头上咯!”

    说罢,卡纳尔伯爵化作一团血影,朝着李佑消失的方向紧追而去。其速度比李佑还要更快几分,并且突破音速时没有丝毫声音传出,音障似乎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一般。

    布衣鬼低骂一声“臭蝙蝠”,紧随其后而去。

    过了几分钟,一只四肢着地,在地面狂奔的银白色巨狼沿着两鬼的方向绝尘而去!

    李佑将布衣鬼从视线中甩离后,心中紧绷的弦陡然松了下来,但速度却丝毫没有放缓:“还好,他的速度果然没有我快。只需要十多分钟,我就能逃到鬼界之门所在的位置,逃出生天了!”

    李佑一直跑了十分钟左右,感觉大约跑了七十公里。

    估摸着布衣鬼的速度,大概最多只能到五十公里左右的地方后,一直全速奔袭的李佑,心终于彻彻底底地踏实下来了。

    “最多还需五分钟!”李佑计算着距离。距离鬼界之门越近,李佑就越感觉到安全、越加兴奋、越加高兴!

    又过了四分钟,李佑强悍的目力,在这荒原之中,远隔着十公里就看到了那足有五层楼高的鬼界之门,在视线中出现了。

    虽然很小很小,若是一般人来看根本看不到,但李佑心中却无比高兴。

    逃生的终点就在眼前!

    就当视线中宛如蚂蚁一般大小的鬼界之门,变得终于有黄豆般大小时,李佑身侧突然袭来一股巨力!

    “轰隆隆!!!”

    李佑被这股巨力直接掀翻,超音速状态下的他,直接在地面接连滑出了一里多,发出了巨大的响声,地面都被李佑滚出了一条长长的浅痕来了。

    李佑吃力地从地面爬起身来时,堪比钢铁般坚韧的皮肤,已然因为剧烈的摩擦破开了。有的地方,比如说手臂、手肘、背部等等甚至露出了森森白骨。全身各处传来的剧痛,让李佑痛苦不已。

    也幸亏李佑晋级四阶后,身体表面坚硬程度已经堪比钢铁,骨头更是坚不可摧了。也幸亏李佑倒地时迅速护住了头部!

    要不然,凭这超音速时猛然失去平衡、与地面摩擦,就算是一辆汽车,也得被弄成废铜烂铁、爆炸了!

    “四阶时,能达到这种速度的可不多哦。”一团血影慢慢在李佑身前消散,一个金发、礼服男人从血影中优雅走出。

    赫然就是卡纳尔伯爵!

    李佑瞳孔一缩:“最起码是四阶的吸血鬼?”

第八十一章 林娜之福,李佑之祸() 
“布衣鬼可是被你气得不行哦。”卡纳尔伯爵掩嘴轻笑,十足的贵气样。

    吸血鬼等阶中的男、子、伯爵等,可不是一个虚衔,而是实实在在的爵位。

    吸血鬼的等阶达到了,在吸血鬼的社会中,地位就自然提高,并且同古代贵族一样,可以拥有自己的城堡、领地、属民、扈从等等。只是这儿并不是吸血鬼世界,所以吸血鬼伯爵只是孤身一人而已。

    李佑感到十分有压力。

    这是李佑除了莉莉丝之外,第一次见到的吸血鬼。而且一见,就是见到了一个大人物:伯爵。

    李佑之前与冷魔、布衣鬼周旋,都是靠吸血鬼的速度,让自己处于不败之地。并利用对方不清楚自己底细,用光明魔法突然袭击而进行战斗的。

    现在李佑只会寥寥几个光明法术,三阶、四阶的光明法术一个不会。而面对正牌的吸血鬼伯爵,对方的速度只会比自己更快,并且还会使用各种血族魔法、吸血鬼的攻击手段。

    可以说,卡纳尔伯爵与冷魔、布衣鬼对李佑的威胁程度,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的:冷魔被李佑灭了,布衣鬼追不到李佑,而卡纳尔伯爵却能够轻易追到李佑,并且利用自己四阶的丰富经验击败李佑。

    “魔王大人因为一个二阶的小鬼,派出了冷魔、暴君、布衣鬼、我,四个四阶的存在来追杀你。其中除了冷魔只是四阶中期外,布衣鬼、暴君与我都是距离五阶只差一步的。这本来是十分荒谬的暴怒之举,却没想到派对了。若不派出这么多人来,可能还真拦不住你。真是没想到,一个强大的四阶光明魔法师、炼体者,居然会潜入猛鬼界呢。真当是猛鬼界无人了吗?”卡纳尔伯爵笑问道。

    李佑紧皱眉头,并没有回答卡纳尔伯爵的意思,任由他在那里自语,脑中开始迅速思考着此刻的应对之法。

    以速度、力量取胜自然是不用考虑的,卡纳尔伯爵只会比自己更强。光明魔法的话,圣光术对入了阶的黑暗生物基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