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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龙飞凤舞之穿越到宋朝-第1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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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保障了西南一带近40年的和平与繁荣。

    在金庸小说中,段誉从小笃信佛法、精晓园艺、精通棋术,是个彬彬有礼的贵族。而在历史上,段正严也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史书记载他“善书荷花,喜琴,著有《玉荷诗笺》四卷,《琴谱》一卷,遗曲三首”。大理国全国尊崇佛教,上至国君,下至庶民均以出家为荣。“以佛治国”的思想在政治制度上也有着充分的体现,比如各级官员都必须“通释习儒”,即通晓佛学的义理又熟悉四书五经。在大理王朝22代国王中,先后有10个国王当了和尚,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而从小跟随大师学佛的段正严,最终也和伯父、父亲一样,禅位出家。

    我言归正传的说:“其实你们的用意我非常明白,你们决定从我下手,利用美男计,让我说出秘密,分化我们。那为什么找我呢,你们说我长得丑,是呀,所以要求的不多,是这样吗?你们为什么选择我,不是显而易见吗?为什么不一直假装乞丐,从一而终,你们没必要亮出真面目啊?所以你们就是让我一见钟情,让我日久生情,让我喜欢上段公子,深陷其中,为你们所用,这不是典型的美男计,还是什么?你们是想花最小的成本赢取最大的赢面,不过,我想我不过只是其中的一枚棋子吧,以后应该有许多这样就的棋子前仆后继。让我喜欢段公子,这就成为我最大的弱点,以后心甘情愿为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万丈深渊,一月而下,因为盲目陷入爱情的女人是愚蠢的,我真是后知后觉,好可怕。一旦坠入爱河的思春少女,那你就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了,

    不过你们确实低估我了——”

    小虎说:“不过你也不亏呀,毕竟段公子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帅哥,我觉得一般人都没有那么好的免疫能力吧。好吧,既然这样,那你想要多少钱?”

    我不以为然的说:“其实我是有钱人,什么黄金白银的我视为浮云——”

    真子嬉皮笑脸的说:“哇,没有想到你还是有钱人,真看不出来。那你对什么感兴趣,我知道了,你还是对男人感兴趣。早该看出来了,既然你喜欢帅哥,我可以帮你找。多少个都没有问题。”

    既然我知道他们的计划,就容易了,我故意厚颜无耻的说:“可问题是我只对你感兴趣,其他人我都没有兴趣,那可怎么办,你能娶了我吗?不过如果你愿意娶我的话,那我们就成交,我会把秘密告诉你的。”我直勾勾的盯着他的深邃的眼睛,顺便乘机多欣赏下帅哥,故意嬉皮笑脸的说,这位段公子不会自命不凡,还真以为自己倾国倾城,不可一世,花见花开,人见人爱吧。

    那白衣公子无可奈何的说:“那好吧,如果你答应把宝藏的秘密说出来,我就封你为我名义上的妾侍,当然只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千金易得,一夫难求呀。以后你报出前夫的称号,也好继续嫁人,对你这样的人来说也不错了,地位高高在上,共享人世富贵,再嫁也不难。”

    “为什么不能更进一部,是妻子呢?而且还是名义上的,有什么用,当摆设吗?”我故意试探着问道。白衣公子斩钉截铁的说:“那不行。”

    小虎怒发冲冠,一脸不屑的说:“那个位置,是留给主人的救命恩人的,岂是你这等人能觊觎的?再说,就凭你的长相,嫁不嫁得出去都是个问题,有个侧妃名义就不错了,你还想喧宾夺主吗?真没自知之明,简直是痴心妄想,异想天开,人心不足蛇吞象,真是贪得无厌,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人说梦,真是个不知好歹的家伙,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也罢,我不过随便一说而已,我不过故意试你们一试,看你们究竟能有多舍得,不过那你为什么那么肯定我会答应这件事情,你觉得我是那么轻易就答应的人吗?”我好奇的问白衣公子。

    “因为我长得帅,有风度,有涵养,你会喜欢上我,也会帮助我的。”他说话的时候自信满满。

    “哇,不会吧,你自我感觉超级好呢。”我心里嘀咕道,不过按照我们现代的标准的话,你还是个典型的高富帅呢,不知道有多少灰姑娘想扑上去呢?我陷入了沉默。

    “而且我确信你现在也已经有点喜欢我了。我看过心术学方面的东西,对一个人感兴趣是喜欢的开始,你看,你对我多关心,问了我的名字之后都没有继续问小虎的——”他继续一本正经的说,把我从沉默的谷底硬生生的给拽了出来,真是个超级自大狂。

    我的脸上一片红霞飞,我故意硬邦邦的说:“那我便告诉你吧,其实我现在一点儿也不喜欢你,你猜错了,而且大错特错了——”“不过如果对一个人感兴趣是喜欢的开始的话,我从来没有听过这句话,估计是他杜撰出来的也未定。兴趣,我承认我是对他有点儿感兴趣了。”

    他继续波澜不惊的说:“没有关系,即使你现在不喜欢我,总有一天你会喜欢上我的,会被我迷得神魂颠倒的,不仅你这样的,就算是个正常样貌的女人,无论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到最后也一定都会爱上我的,这个自信我还是有的,因为我与众不同,聪明绝顶,总有一天,你会达成我们的协议,而且我相信这一天不会隔得太久,而且时间愈久,对你愈不利,最后你一定会无条件的帮助我们的。”

    “不会吧,”我在心里呐喊,“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厚脸皮的人呢?而且还是狂想症患者,因为太多的自信就是狂妄。”

    小虎信誓旦旦的一唱一和的补充说;“对,王爷说的句句在理,要怪也直挂我们王爷太风度翩翩了,不知道迷倒了大理国,还有大宋京城的多少少女呀,成为多少女孩的梦中情人呀,王爷,要是您的帅气分给我一点也好呀,也有一两个对我看看呀。哎,都是您日月的光辉遮住了我这星星的光亮呀。”我实在对这两个惺惺相惜的人无语了,他们神采奕奕,精神抖擞的,我得想个办法脱身才是呀。

第四十一节 别后重逢() 
我果断的打断他们的话:“不管我答不答应你们,都无济于事,因为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必须要找到小飞他们,现在所有东西都在小飞手里,都是你们惹得祸事,他现在又没有手机,又没有盘缠,音信全无,所以我现在即便想帮你们也爱莫能助,无能为力。我现在没有小飞,也是寸步难行,毫无进展,所以你们洋洋洒洒说了半天也没有用,现在我得找他去了,不和你们多说了,咱们后会有期——”

    白衣公子估计知道我所言非虚,于是成人之美,信誓旦旦的说:“好吧,既然如此,那就再给你段时间,你快去找你的同伴吧,不过,以后我们再也不会跟丢你呢。”

    他所言所语可真是奇奇怪怪,莫名其妙的,难得他知道我们现代社会的手机gps定位系统,不过不可能啊,他可是傻乎乎的古人,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估计多半是吓唬我的,要么就是有眼线,我也来不及多考虑,和王子头也不回的往外走去。王子很是好奇,叽叽喳喳的问我半天,我也不便多说,只说现在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找到我的朋友才是,我们盲目的找了一会儿,还是毫无影踪,我们只好偃旗息鼓,无可奈何的回到了客栈之中,等养足了精神,第二天再重整旗鼓,一鼓作气找到小飞。

    这天晚上,我动作利索的在冰冷的地面打好地铺,勉勉强强的睡下了。而那王子他倒好,躺在大床上还辗转反侧的睡不安稳,喋喋不休的抱怨说这些客栈实在太简陋了,太寒酸了,让他寝食难安,而且他又想思家心切,想回去了,太后真是多此一举,让他出来受苦受累的干什么?这家伙,真是个大麻烦,大包袱,于是累得就快奄奄一息的我不得不强打起精神,好言好语,好说歹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他终于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没有想到第二天一早起床之后,更让人莫名其妙,啼笑皆非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是这个家伙居然不会穿衣服,非得让我伺候他穿衣起床,我半天没有动静,不理他,他看情形不妙,急忙美其名曰,信誓旦旦的说;“紫月,这可是你前所未有的大福气,占了我这个帅哥多少便宜啊,你想你这么个丑八怪,走在马路上,谁愿意多看你一眼?但是我不,我心地是多么善良,还不嫌弃你对我上下其手的,好好穿,如今工作不好早,更何况你这样的模样,更是难上加难,但你认识我之后,你就时来运转了,如果你持之以恒,我会在太后面前好好表扬你的,让她让你长期做我的贴身侍女的。”

    我无可奈何但说:“王公子,谢谢你的大恩大德,好心好意,不过连皇宫我都不想再待下去,就是稍微回去几天我都要深思熟虑,那王府更是如此,我又怎会流连忘返?我更喜欢海阔天空,无拘无束的生活,不喜欢繁冗缛节,你就放过我吧,我也懒得跟你穿呢,要不你自己就呆在这里就好,哪里也不用去。”

    他忙说道;‘我也是无能为力呀,真的不会自己穿衣,平日都是我的仆人们帮我穿好的,而且我仿佛记得你今天还要不要找你的同伴啊,多个人多分力量,你说是不是?”这家伙还算聪明,考虑到还要找小飞,分秒必争,只好无可奈何的一边说,一边飞快的帮他穿起来。

    不过这家伙真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甚至连衣服都不会穿,天啦,可见封建剥削阶级是多么的害人不浅,是多么的不劳而获啊?我一边帮他穿外套,一边循循善诱的说:“王子呀,我觉得你可得学会自力更生,自己穿衣呀,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到时候如果你权倾朝野的你爹到时候出了什么问题,你就彻底完蛋了,哭都哭不出来,到时候你的丫鬟也没了,看谁伺候你?就像写红楼梦的曹雪芹那样,以前显赫一时,如书中的贾宝玉般高高在上,仆人伺候,后来家道败落,不得不自食其力,对不对?”

    王子啰哩啰嗦的说:“既然世事难料,那么杞人忧天干什么?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也不错,也幸亏曹雪芹他后来家道不好,不然怎么写下这么好的书,千古留名,流芳百世啊,这也正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啊。”

    我不耐烦的说:“好了,好了,废话少说,还不快走。”

    大街上熙熙攘攘,摩肩接踵,车水马路,一片繁华,“对了,我们把这些寻人启事一一贴出去吧。”我们在京城的大街小巷上的墙面上开始贴寻人启示了,还花钱雇了些人帮我们贴,幸好没有城管出来管我们,不过京城太大,我们走街串巷的贴,从天蒙蒙亮贴到了灯火阑珊的夜晚,真是累得腰酸背痛,筋疲力尽,手酸腿麻,连王子都开始喋喋不休的说:“你这朋友可真是太难找呀。”

    夜风迷醉,夜凉如水,我突然隐隐约约的听见远方的巷子里传来阵阵熟悉而悦耳的歌声,低沉浑厚的歌声在夜风中久久回荡,是齐秦的《外面的世界》——在很久很久以前,你拥有我,我拥有你,在很久很久以前,你离开我,去远空翱翔,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当你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会在这里衷心的祝福你,每当夕阳西沉的时候,我总是在这里盼望你,天空中虽然飘着雨,我依然等待你的归期——”

    “有了,有了,十有八九是他们,快,快走——”我欣喜若狂,手舞足蹈的说,王子也如释重负的说,“太好了,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呀。”

    我们一路飞奔,他的歌又变成了黎明的《特别的歌给特别的你》默默爱慕,但未能向你倾吐,不敢抬头,两手里空空只得灰土,情深可知到天荒不老,然而可以怎做?情路全是窄路弯路,我只好哼一句歌来转告,歌声之中,愿给你知道,每寸痴情每寸真爱比天高。歌声之中,愿给你知道,浓情和热爱怎么可以找到。伴着每步,但愿能叫你知道,点点柔情,你只要转身即可找到,何必假装你总不知道明明心已倾慕,如能同渡窄路弯路你可否都哼这歌来转告,歌声之中,愿给你知道,纵有荆途同行定能觅去路,歌声之中,愿给你知道

    谁人能令我永远感到自豪,歌声之中,愿给你知道,每寸痴情每寸真爱比天高……。。”

    歌声愈来愈近,却被层层叠叠的密密麻麻的人群围拢簇拥着,看来他们的生意不错呀,我们好不容易才挤进去,只见小飞正深情款款的边弹边唱,而加菲猫正卖力的载歌载舞,翩翩起舞,好不热闹。

    我肆无忌惮的大吼大叫起来:“小飞,加菲猫,你知不知道我可想死你们呢,亲人呀——”群众看我们别后重逢的感人样子,都自觉的散开了。

    “对了,这位傲然而立的朋友是谁呀?”小飞目不转睛,目瞪口呆的看着紧跟在我身旁的王子,很是诧异的说。

    我笑靥如花的说:“这位公子和你有三分相像,像不像你失散在民间的兄弟?”加菲猫也激动无比的说;“太像了,乍一看侧面简直一模一样呀,正面还是有区别。”

    小飞激动的伸出手说:“好兄弟,你好,从小长到大,还难得见到一位和我长的有些相同的人,我们真是前世有缘啊。”

    那王子却很是傲慢,冷淡的垂手而立的说:“什么兄弟呀,你可不要乱说话,不要见人攀亲带故的,乱攀兄弟,这兄弟可不是你乱叫的,什么失散在民间的兄弟,我们家里就我一个独子,哪里有什么兄弟啊?我爹爹娘娘自始至终就我一个,没有什么在外的兄弟,也不可能有。”

    小飞不满的说;“这家伙说起话来硬邦邦的很,如同块不开窍的石头,一副高高在上,自命不凡的样子,不过是个玩笑而已的嘛。”

    我只好打圆场说;“你们怎么在这里呀?对了,你们的东西我找回来了,是段公子他们没有见到我,估计重施,把你们的东西偷走了,不过,你们怎么在这里呢?为什么不在客栈好好呆着,找的我们好辛苦。”

    小飞说;“一言难尽呀,我就长话短说吧,主要是没有钱了,加菲猫生病花了很多钱,我们住店又花了许多,剩下的钱又被偷了,我们被迫流落街头,饥肠辘辘,还好遇到个好心的木匠老板,我就打了一把吉他,和加菲猫小姐街头卖艺,还好生意不错,饭钱是够了,赊欠了的钱也快出来了,对了,我们写了字条在客栈。”“我压根儿没有看见,”估计人来人往,弄丢了也说不定。”

    然后我和小飞交头接耳,嘀嘀咕咕了半天,我窃窃私语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小飞说了一遍,又给了他几幅太后送给我的画卷,他高兴的眉飞色舞的说:“好吧,就原谅这小子了,太后还真是大方,好东西多呢,好久我也谁你进宫一趟,看个究竟,玩个痛快。”

    没有想到那王子还是千里耳,最后的话被他听了去:“你们皇宫是随随便便哪个人能去的吗?把皇宫当市场呀?”

    我心有怨言的说:“小飞,你不知道,太后派来的这人难伺候,相当的难伺候——”

    小飞喜笑颜开的说:“懂了当仆人的可怜吧,就知道一天到晚对我呼来喝去的,一报还一报。现在知道了吧,天底下这好脾气的男人还真只有我小飞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小飞才是那打起灯笼都难找的好人。”

    王子不耐烦的说:“好了好了,既然找到了人,我们还是早些回客栈歇息下吧,我可累得站都站不稳了。”

    我又关切的对加菲猫说:“你病好了?”加菲猫说:“早好了,就等你呢。”

    小飞也急不可待的说:“好吧,我们也收拾收拾,开始着手准备下一步行动吧——”

第四十二节耶律洪基() 
“我们也收拾收拾,开始着手下一步行动吧,不过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千万不要像前几次那样功亏一篑,损兵折将了——”金碧辉煌的大殿上,一个高高在上的黑衣人神秘兮兮的对手下的一帮黑衣人信誓旦旦的说。

    “是,主人,您放心吧,属下们保证完成任务。”一大帮人声如洪钟的说完后便悄然无息的退下了,可见他们的组织纪律性严明,有条不紊,纹丝不乱。转瞬之间,空空荡荡的大殿里只剩下那位神秘莫测的主人和另外一个类似我们现代社会机要秘书之类的黑衣人首尾相望了。那人趾高气扬的说着;“主人,这次您请一定放心,这次我们准备充分,一定马到成功,旗开得胜。”

    那上面那位高高在上的黑衣人一把揭下脸上的精美面罩,洋洋得意的笑起来,露出他的庐山真面目来。原来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辽国太子耶律洪基,他长得高大挺拔,浓眉大眼,须黄眼碧,眼睛深邃,面白唇红,粗犷奔放,带着明显的异域风情,也算得上一枚帅哥。

    耶律洪基不以为然的说:“你知道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大宋险境?”

    “不知道,饶恕小人愚钝,请太子明示。”那人茫然不知所措的说。

    年轻的太子睥睨起天地,洋洋洒洒,心高气傲的继续说道:“天生贵胄的我,在苍茫的北方大地策马长啸,身为大辽太子的我,日后不久就要登上辽国的皇位。所以我想在我登基之前,必须要到处走走,到处看看,增加阅历,丰富见识,经风雨,见彩虹,看看屡屡为我们大辽所窘,被迫缴纳岁贡的大宋领国到底是一副什么模样,如果有朝一日我们能进取中原的话,更能旗开得胜,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我心生一计,乘父汗不在的时候,偷偷混进了大辽出使宋国的队伍,过来一探究竟,然后一直在这边暗中窥伺,以待时机。

    当时我想的是潭渊之盟后,我们辽国与大宋这么些年未动兵戈,但是大丈夫当心怀天下,我就想我们大辽的士兵如此骁勇善战,如此英勇无畏,为什么就不能踏平四野,一统天下呢?父汗倒是信守承诺,从此两国边境和平,不过我们还是要未雨绸缪,将来才好长驱直下,一统四野才是。当时年轻气盛的我觉得父汗辽主耶律宗太过保守,见好就收,如果是我,定要继续浴血奋战,鏖战沙场才是。我的父汗虽然从来没有和宋忍宗见面,但是他们惺惺相惜,和平相处,帝工画,善丹青,尝以所画鹅、鹰送诸宋朝,点缀精妙,宛乎逼真,仁宗作飞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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