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绝世大小姐-第6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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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血朱果:炼制顶级混沌丹药的必备药材之一。因为成长环境的限制,本就属于难以养活的稀有天材之一,再加上其的生长,还需要龙血的滋养,而在如今这个魔兽明显压制人类修者的年代,想要取得龙血谈何容易?所以,这种东西早已经属于灭绝了的产物,也就是说,而如今仅存下来的,是用一个少一个。至于其直接服用的效果,则是益气补血,调养声息之用,说白了,其就是一种疗伤的圣药。
玉骨仙兰:炼制顶级混沌丹药的必备材料之一,也是冥界的镇界之宝,既然是镇界之宝,想也知道其的数量了。因为是冥界的特有宝贝,所以,其单独服用的作用,当然是与冥界的特殊环境有关啰!而冥界,众所周知,这是一个充满了杀戮,充满了血腥的世界,在这样一个世界生存的修士,就算他们不愿,也不得不因为要适应这里的生活,从而变得血腥暴怒了起来,而这样的心态,很是容易走火入魔,所以,玉骨仙兰的作用便是平心静气,防止甚至是杜绝走火入魔的可能。
玄灵子:一种辅助性的天材,虽然不是炼制顶级混沌丹药的必要药材,可炼药之时加入其中,却能提高其成丹的机率。如若单独服用,则能在不影响其根基稳定的前提下,生生提高其整整一个等级,并能顺便剔除服食着血液之中的杂质。
碧水琼浆:炼制顶级混沌丹药的必备材料之一。单独使用,则可以提高服食者的资质,每人最多服用三滴,再多也就没有了效果,也就是说,如若有那个条件,一个人至少可以将自己的资质提高三个档次,虽然只是那种小的档次,但修炼之人的资质,哪怕只是一点一滴的差距,都会导致极大的不同。至于欧阳夏莎这种,倒是没有必要再服食了,谁叫她是资质完美的神魔之子呢?而根据浩瀚天际如今天才缺乏的状况,想也知道,这种东西有多难得了,不然这个世界不早就天才泛滥了吗?
万华天髓:同样也是炼制顶级混沌丹药的必备材料之一。单独使用,则可以活死人,肉白骨,聚亡魂,只要肉身不毁,灵魂还未转世,便能达到起死回生的效果,哪怕此人早已死亡,其灵魂也已入了十八层地狱,那不会例外。说白了,就是加强版的超级九转还魂丹。
虽然姚碧琳的尸骨早已不在,无法服用万华天髓得以重生,可有其成分的顶级混沌丹药,却可以让其能有还阳的机会。可顶级混沌丹药又岂是那么好炼制的?材料难找这倒不是什么问题,就好比今日,不就一下子碰到了这么多吗?虽然在完整的,需要九十九种稀有珍贵材料才能顶级混沌丹药的面前,这些东西也只是其中的九牛一毛而已,可总有希望不是?
第2610章 (267)竞拍的结果!()
说白了,关于顶级混沌丹药,药材的收集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可难就难在炼制的水平和对雷电的吸收能力,以及对炼丹的生死感悟上,不然你以为为何从古至今,包括曾经的创世神帝在内,都没有一个能够达到混沌炼丹师的水平呢?不然你以为为何创世神帝好好的老大不当,吃饱了撑的要入轮回历练,感受什么劳什子的生死感悟?
也就是说,从前的创世神帝哪怕是神魔之子,是上天所宠爱的,无人能及的天之骄子,对炼制丹药的水平和对雷电的吸收能力也有着别人所没有的,算是与生俱来的优势,可因为缺少对生死的感悟和看透,所以,纵使天赋使然,也是无法炼制出顶级混沌丹药,成为混沌丹师的。
而如今继承了创世神帝的所有记忆,掌控了创世神帝所有炼丹的经验和技巧,且经历过几次生死感悟的欧阳夏莎,却是非常有希望成功的突破,成为浩瀚有史以来,第一位混沌丹师,至于她所差的,也不过只是时间而已。说白了,就是欧阳夏莎迟早会成功的,只看她是需要几次的失败来作为铺垫了。
好吧,扯远了点,咱们还是先着眼于眼前,把面前的这些问题处理了,再来考虑其他的吧!换句话说,就是欧阳夏莎就算是想要炼制顶级混沌丹药,也要先收集齐材料吧?
“十丈紫晶精,两枚龙血朱果,一株玉骨仙兰,三滴碧水琼浆,外加三滴万华天髓第一次!”不管是过去在上界,无时无刻都处于被人伺候状态,根本就不需要关心物价的创世神帝,还是如今自小在凡界长大,才刚刚接触修真世界的欧阳夏莎,亦或是曾经掌管一方,只要把握住她所掌管世界大的方向,其他都有人双手奉上的冥灵帝,都注定了她对冥界,或者说是整个浩瀚世界物价的不了解,再加上那枚戒指又是她所嫌弃,恨不得将之直接丢弃的存在,所以,在欧阳夏莎的心中,它能换得一个十丈紫晶精就已经算是不错的结果了,哪怕这东西看众人的表现,像是很稀有似得,她也压根就没有想过,会如此的值钱,就算之后她有打算让人竞拍,也根本不会想到,可以换如此多的天材地宝来,听到在场的众人一次比一次高的叫价,说实话,欧阳夏莎的心都不由自主的波澜了起来。
其实说白了,就是过去的创世神帝和冥灵帝不事生产,所以对物价心中根本没数,而如今的欧阳夏莎,因为一开始出生于凡界,再加上一重生便拥有了‘腕碧’,于是在不了解的情况下,便以为‘腕碧’便是这个世界的生命空间的标准配置,就算后来恢复记忆了,明白了其中的猫腻,也已经改不掉那种喜欢拿‘腕碧’以及她之后所炼制的生命空间与之相比较的习惯了,而习惯成本能,所以根本就不了解一个生命空间在这个只有她一人可以炼制的世上所具有的价值,哪怕这个生命空间只是个失败品也是如此。因此,此时东篱轩的出价,在欧阳夏莎看来,已经高的有些离谱了,毕竟,比起只能装东西,最多可以用来藏身的生命空间而言,这些东西的价值到底放在那里。
用欧阳夏莎的话说,就是这些东西似乎比之一个失败品的生命空间,更实惠,也更实用一些,她实在是不明白,他们干什么为了一个失败品如此的拼命,甚至愿意拿这么多的宝贝来换。不过因为最终的受益人是她的关系,所以哪怕她再如何的疑惑不解,也没有露出半点鄙夷或是不解的表情或言辞,只是一副淡淡的神色。
‘饱汉不知饿汉饥’大抵就是说的欧阳夏莎的这种状况,如若她没有‘腕碧’,没有炼制生命空间的能力,她的反应,那是绝对不会如此,说白了,就是生命空间多了,所以才不知道珍惜,如此而已。
“十丈紫晶精,两枚龙血朱果,一株玉骨仙兰,三滴碧水琼浆,外加三滴万华天髓第二次!”虽然欧阳夏莎不懂得浩瀚的物价水平,可她的感觉却没有错,东篱轩出的这价,的确是已经高出天际了,而周遭不复之前的热闹,甚至出现了与之相反的安静,便是对此最好的证明。可是哪怕欧阳夏莎明知道,面对如此高价,既然众人选择了沉默,那么便再不会有人会出比东篱轩更高的价了,可欧阳夏莎仍旧希望奇迹的出现,毕竟,最终得益是她不是?可不要小看了这天材地宝之中一滴两滴的差距,要知道,这种宝贝向来都是些难遇难求的存在,一个一流的大型势力,能有个一滴两滴,那是造化的使然,当然没有的,更是大有人在,所以,可想而知其的珍贵程度了。所以,看也知道,这东篱轩也算是拼尽了家底了,只怕这也是他能拿出的极限了,换句话说,就是要是再有人出价,这东篱轩估计也再也喊不出更高的价码了。
“还有没有出价更高?”到了这一步,欧阳夏莎要是还不明白大局已定,那她就是傻了,不过该有的程序,还是不能节省的不是?而且能拖一秒是一秒,谁能保证一定不会有所谓的奇迹?
“十丈紫晶精,两枚龙血朱果,一株玉骨仙兰,三滴碧水琼浆,外加三滴万华天髓,成交!”虽然这个结果欧阳夏莎早已经预料到了,可心中难免还是会有些许的失望,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贪心引发的吧!人可不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时候想,要是能得到他就满足了;待得到之后又想,要是能多得到一些就好了;待多得一些之后又想,他要是能独占就好了,如此周而复始,人的欲望怎么都不会有满足的那一日,哪怕在此过程当中,他会为此付出不小的代价和学费,答案仍旧是一样的。
“如此便决定,与我有赌注一战的,便是有东篱兄的东篱家!”一个家族并不一定就只有一支队伍参加,许多普通的家族势力有时候都能派出两支,甚至是更多的队伍参加,更何况是像东篱家这样的大家族呢?毕竟,事关整个家族的荣誉不是?岂有不尽力的道理?而且那人手一枚的地玄丹奖励可是放在那里在,多参与一人,可就预示着可以多得一枚丹药吗?只需要走个过场,便能得到一枚地玄丹,如此好事,傻子才会放弃好吗?可不要以为东篱轩之前告知欧阳夏莎的话,只是说说而已的玩笑话而已!再加上此番比赛还会决定四大家族对战冥殿最终的利益分成情况,所以,想也知道东篱家绝不会做出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愚蠢决定了,不说是有多少人派多少人,也至少会将其家族里厉害的成员都派出去吧!而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例如她赢了东篱家的一支队伍,可东篱家的其他人却不认账,非要说他们与之对战的,从一开始就不是这支队伍,如此情况,那是根本就说不清楚的,所以还是一开始就指明东篱轩的队伍,说清楚的好。
“既然事情已经尘埃落定,那欧阳兄,咱们就到时候赛场上见了。而在这之前,愚兄便先预祝欧阳兄可以一鸣惊人,打响名头。”在东篱轩看来,虽然这场带着豪赌性质的战斗还没有打响,可最终的结果却早就已经注定。大抵是看在欧阳夏莎给自己送宝的份儿上吧,东篱轩对其倒还算客气,不仅对其粲然一笑,举手投足间尽显温文尔雅,甚至还顺着这份客气,说出了对其的一些祝贺之词。虽然听着颇有些别扭,同时也不难看出东篱轩对其的小看,可也难怪东篱轩会如此想了,谁叫欧阳夏莎实在是太没名,很难让人不把她与那些想要博得名声的穷小子联系在一起呢?
“好的,东篱兄,咱们到时候赛场上见!”虽然有些不满东篱轩的小看,可欧阳夏莎心中也明白,她如今的形象,还真的挺满足这般形象的。可理解归理解,明白归明白,想要欧阳夏莎完全不介意,那显然是不可能的,谁叫欧阳夏莎的暇眦必报的性格摆在那里呢?可是介于目前摆在眼前的状况,大的,明目张胆的报复肯定是不行了,毕竟,事关之后的计划实行,她欧阳夏莎又不傻,岂会做出那般因小失大,为了满足区区眼前的报复,而毁了彻底将其灭族的长远计策的蠢事呢?可明的,动作大的不行,却不代表她不能使出一些小小的手段,关于这一点,还是可行没有关系的。所以,别看这会儿欧阳夏莎开口回答了,也没有对东篱轩发作什么,或是给予什么难看的脸色,可就是让人觉得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想也知道这种明明看出什么,却无法解答的憋屈感会让人感到多郁闷,多暴躁了,而这大概就是来自于欧阳夏莎所谓的小小手段吧!如此,也算是给予其了一个小小回击,也算是提前收点利息了。
“愚兄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欧阳兄尽可以随时来找我,愚兄虽然在这冥界不是一家独大的老大般的存在,可在这云萧城,解决一些事情,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该得到的结果也已经如愿得到了,东篱轩早就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必要再继续留在这里给人当猴子看了,所以,也就有了离开遁走的打算,更何况,作为大比举办方之一的少主,他的事情其实还是很多的,尤其是在这比赛之前,许多事情都还等着他去处理,如若不是听到了生命空间的消息,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擅离职守的跑到这里来的!再加上之前被欧阳夏莎那么一恶心,他心中颇感无奈和憋屈,想发作又找不到理由,不发作又自己难受,于是这种离开遁走的打算,就更加的浓烈了。不过到底顾忌到彼此之间还有所谓的利益牵绊在,因此,东篱轩哪怕心中再如何的不耐烦,也没有暴露出丝毫,甚至还对着欧阳夏莎客气了那么几句,一副‘有麻烦来找哥’的模样,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欧阳夏莎与之关系很好呢!
“如此便多谢东篱兄了!”对于东篱轩的客气,欧阳夏莎倒没有拒绝,顺着东篱轩的话,便道谢应承了下来。至于原因,也很简单,这送上门的便宜,她岂有不占的道理?再说了,她不喜找人麻烦,却不代表麻烦不喜欢找她不是?她虽然不怕麻烦,可有现成的麻烦解决者,她干什么要委屈自己动手收拾呢?
“客气客气!那愚兄便回府随时恭候欧阳兄的光临了!”对于欧阳夏莎顺杆爬的应承,东篱轩多少还是有些意外的,毕竟他那话,傻子都看的出只是客气客气,其中并没有多少的真心实意,可对方居然真的应下了。东篱轩不禁思考起来,欧阳夏莎这是真的傻,看不出来,做出如此决定,只是瞎猫逮着了死耗子?还是装傻,实则此人却是聪明的过分,明白何时如何做,才能让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相比于第一种可能,东篱轩倒是更倾向于第二种,不过最终到底介于没有任何的证据,也没有什么意向表明,所以东篱轩的这种想法,也只能想想而已。
撇开这些不谈,东篱轩的这些话既然已经说了出去,不管是真心也好,假意也罢,既然对方能厚着脸皮接下,他当然也不能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好在他说的这些也并没有夸张,这云萧城的事情,还真没有什么是他不能解决的,倒也不算为难,只是一想到这是自己给自己挖了坑,然后自己又把自己给推了进去,他整个人都不好了,说不憋屈,那绝对是骗人的,因为这件事说白了,就跟被人逼着应承下来,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不是吗?
第2611章 (268)遁走散场!()
“好说好说!东篱兄放心,如果真有什么事,我是不会对你客气的!”欧阳夏莎看不出东篱轩心中的憋屈之感吗?不,她当然看的出来,还看的非常清楚,可她仍旧还是平静的选择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做法,甚至语气里,隐隐还有些看戏不嫌事大,火上浇油,幸灾乐祸的赶脚。
不过想想,其实也难怪欧阳夏莎会做出如此这般的决定了,毕竟东篱轩对她再如何的客气,不管是真心也好,还是假意也罢,他也改变不了,与欧阳夏莎是仇敌的事实。正所谓‘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欧阳夏莎自认为自己还没有那种自虐的爱好,所以,也就只能委屈委屈东篱轩先受着了。
至于幸灾乐祸,火上浇油的那种赶脚,其实也非常容易理解,毕竟东篱轩这个欧阳夏莎不可忽视,也不可更改的仇敌成员之一,在欧阳夏莎决定不委屈自己的前提下,早就已经注定会成为最终憋屈的那一方了,如今不过是多加了那么一点点的其他成分,就当是愉悦一下她好了,其实也不是太过分,对吗?
“欧阳兄,告辞!”在那混乱,时刻充满了血腥,拼杀的家族之中,能安安稳稳,毫无风险的坐上少主宝座的东篱轩,又岂会真的是简单单纯到没脑子的傻瓜?也就是说,欧阳夏莎的幸灾乐祸,他完全已经感觉体会到了。要说没感觉,那绝对是骗人的谎言,他是人,又不是无情无绪的佛,还做不到能管制住自己的情绪,不受任何影响的那一步。像如今这般,暂时的压制,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最大的遮掩了,要是再被欧阳夏莎这么刺激下去,他也不能保证,他是否还能继续遮掩假装下去,所以,立刻,马上遁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是东篱轩如今最最迫切想要做的事情。当然,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这不,张嘴便是离开之辞,也好在之前该说的都已经说了,这才没有显得这个焦急的离开之言,显得有多唐突。
“东篱兄,告辞!”对于东篱轩那迫不及待想要这里离开的心情,如若要问欧阳夏莎能明白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毕竟,东篱轩已经表现的很明显了不是?那么欧阳夏莎到底有没有什么方式或是话题,能让东篱轩的这个逃离计划泡汤的?答案当然也是肯定的,甚至毫不夸张的说,欧阳夏莎心中,早已经有了不下十种,破坏他逃离计划的方式,硬生生的将其拖在这里。可最终欧阳夏莎却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了顺着其的话题,放其离开的做法。
可能是觉得对于东篱轩不能逼的太狠,毕竟,他后面还是有些用处的不是?也有可能是觉得她的目的已经达成,再这么拖延下去,也没有任何的意义?亦或是觉得,这样毫无意义的就将其逼得狗急跳墙的做法,对她是没有半点的好处,还不如先将其留着帮她解决麻烦的好?毕竟,她虽不喜惹麻烦,可谁能保证,麻烦不会找上她?如此,还不如先将其留着,免得到时候还需要自己动手。又或者是想起了自己还有曹家的后续事宜需要处理,在这里这么耽误下去,也不是那么个事,甚至到时候如若让他们与东篱轩碰上,想要离开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所以,欧阳夏莎便想赶在东篱轩他们没有与之见面,没有想起他们这些与她一起进城之人之前,让其赶紧离开,免得被东篱轩他们抓起来,当做什么威胁她的人质。
也许这原因是上述所提到的几种可能之中的一种,也许上述可能,都包含进了这个原因,谁知道呢?反正欧阳夏莎顺着其的意思,放其离开,那是不争的事实。
欧阳夏莎的回答,显然让东篱轩微微的愣了那么一下,因为他想过他需要据理力争才能换得如此结果,想过还需要与之纠缠争辩许久,才能有此答案,想过很多很多,却压根就没有想过,事情会如此的简单顺利,简单顺利到,这一切就好像是假的一样。东篱轩不怀疑这其中有什么问题或是阴谋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尤其是像东篱轩这样多疑的人,想的就越发的复杂,可最终迫切离开这里的心情,让他根本就无法去思考那么多,一切的一切,都只想着先离开了再说。
不管欧阳夏莎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