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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暖爱之飞翔人生-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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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他们养孩子的辛苦。

    在心理研究里,一个人越是炫耀什么,证明其内心就缺少什么。

    这一论点在王子的爸爸妈妈那里不知该如何解释。只有一个答案比较符合,那就是王子太聪明了。

    其实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上有个误区,认为对孩子的教育,不打不会有出息。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论断在我国已经传习了几千年。

    王子不是在责怪他们,因为王子的爸爸就是这样被王子的爷爷打成人的,只是王子的爷爷去世得太早,否则王子的爷爷如果在世,至少王子的爸爸就不会那么严酷的暴打王子。

    赏识教育在近期才逐渐被国人所接受,平时多夸奖孩子,在孩子的内心逐渐会养成自信的性格,而暗讽讥笑谩骂对待孩子,久而久之,孩子会产生自卑心理,极度的不自信,性格扭曲,到后期自残自虐。

    在这个状态下成长的孩子会产生一系列的自杀倾向,长大以后产生暴虐施暴性格,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

    很显然,陆云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玲王子很是羡慕的幸福的家庭,王子的潜意识里也想有一对这样的父母,在陆云家里,对温情元素超常敏感的王子,观察最多的其实不是小陆云,而是她的爸妈她的温馨家庭,那种家庭气氛,没有压力,王子非常喜欢。

    但是,在这个世界上,王子知道,唯一无法选择更换的,是父母。

    王子常常想,到了自己的父母他们年迈,自己自然会尽孝床前,因为他们毕竟生养了自己,虽然王子的出生是个意外,虽然王子在他们家一直像一个客人,但是毕竟,血浓于水。

    在陆云那个美满的家庭还有一个成员,陆云的姐姐小鹤。王子的同学们们都亲切的叫她鹤姐。

    鹤姐在王子的中学比他们高一年,那时候十五六岁,学业闲暇酷爱声乐舞蹈。

    王子相信,那是鹤姐自发的热爱选择。她的歌声在当时的孩子们的眼中耳中,犹如天籁。。。。。。

第四十章 苦涩的暗恋与苦练3() 
或许是蒙古族的女孩子身材都比较娇小的原故,鹤姐并不太高,娇美秀丽的容颜有张鹅蛋脸,长长的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非常的迷人眼。

    鹤姐在王子的学校很有名气,每年的年终班级的联欢会上,鹤姐都代表高年级到我们年级各个班里慰问演出。

    记得有一年班级晚会鹤姐来王子的班里演出,唱了一首当时的流行歌曲月光迪斯科,没有七彩的灯,没有醉人的酒,我们在月光下,跳一曲,跳一曲,迪斯科。迪斯科。迪斯科。。。。。。

    那风姿,倾倒了王子的班级除了王子以外的所有男孩子。

    因为那时候的王子只喜欢她妹妹陆云。陆云的班级虽然离王子的班级不远,但是王子却没有任何借口去接近她去看她。只有在每天的放学后,王子常常会装作偶遇,以几句简短的问候声稍慰相思之苦,单相思。

    王子的心里也知道,陆云并不知道王子在暗恋她。王子特别的特别的想知道她一切的一切的消息,王子知道自己不够出众,王子知道自己不够勇敢,王子也知道她不知道的王子的执着。

    内心怀着万千纷繁复杂的思绪倾听着鹤姐的歌声,歌伴舞。眼前却是浮现出陆云的音容笑貌,那一时刻王子的眼里微微有了泪,单相思的苦泪。

    那一刻,王子忽然想唱歌。唱出心中所感。在老师的要求下,在班里小学同学的提议下,他们要王子唱歌助兴,以回报高年级学姐的慰问。

    王子的清唱歌声缓缓飘出,费翔专辑里的,只有分离,“就让雨把我地头发淋湿,就让风将我地泪吹干。反正你早已经不再乎,反正你早已经不再乎。你的眼睛默默地告诉我,爱情已经到了尽头,就像秋风吹落地枫叶,早已没有感觉。就这样,就这样,悄悄地离去,只留下,只留下啊,淡淡地语句。爱你依然没变,只是无法改变,彼此地考验,只有只有分离,让时间去忘记,那一份地缠绵。。。。。。

    歌毕音绝后班级里掌声雷动,梅雪看着我的眼里有了一丝明悟,也有了一点点潮湿。

    在班主任曹老师惊讶的目光中,应同学们的强烈要求再来一首。

    王子无奈,只好再次登上讲台,对大家说,我再唱一首我最喜欢的费翔的,牵引,如果我们俩从来不曾相恋,泪水不会占据我的眼。如果你的心还有一点牵挂,不会将我孤独地留下。我不愿回顾,因为在记忆深处,思念常刺痛我心灵。人生旅程充满艰辛和坎坷,我需要,你的双手,牵引。。。。。。

    不知不觉中,一边唱着一边王子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为了自己青春期的感悟,也为了自己那,不知结果的苦恋。

    其实王子一直都在默默地努力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努力让陆云知道自己对她的感情,那一刻的相思,不求任何的回报。只要她注视到自己,就是王子最大的幸福。

    有人说,机遇是上天给的,王子却说,没有什么机遇,只有机会,而机会是靠自己创造的。

    其实在鹤姐来表演之前,王子的知名度在那个中学已经几乎与她不相上下了。不过不是因为音乐舞蹈,舞蹈王子倒是学过一段霹雳舞中的滑步,但是那个还不能登大雅之堂。

    王子初中时期的成名,再次是一篇文章。。。。。。

第四十一章 苦涩的暗恋与苦练4() 
说起写文章,王子确定是爸爸的亲生儿子,王子的爸爸的文采也极好。

    但是,小时候王子的那个神童称号,却是姥姥培养出来的,与王子的爸爸无关,以至于后来没有人再注意后期训练培养王子,结果王子就成了现代另外一个版本的伤仲永了。

    在中学就读时候王子的语文依旧特别好,在班里从没有落过前三。

    而数学,在王子的记忆里,就从来没有及过格。

    不幸的是,初中的三年,王子的办主任曹老师是教数学。

    一到数学课,每每看着眼前的数字,王子就头昏眼花。

    在王子的潜意识里,王子后来猜想,或许是和王子的爸爸妈妈从事的会计职业有关。

    在心理上王子早就知道,自己在潜意识里,很排斥他们的一切。

    十几岁的孩子的逆反心理已经相当的严重。王子甚至异常地反感爸爸的说话方式,严厉,粗暴,军旅作风的遗毒也是极其严重。

    王子的爸爸常常在暴打过王子之后,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这要是在我带兵那年,我早就一枪把你毙了。。。。。。

    所以,王子给父亲这个名字的定义是,只是一个严父,而不是慈父。

    还好,王子在中学时候一直担任语文课代表和书法课代表,语文老师却是四班的班主任。

    王子在她的眼里,简直就是优秀学生的标准楷模。

    在语文课上,每每轮到到老师提问,如文言文的字面解释,其他的同学回答不上来的时候,通常都由王子来做标准答案。

    让王子在全校出名的起因,又是一次普通的作文课,历史是如此惊人的相似。那次是老师让写一篇议论文,动物,花鸟,人物都行。名字自选。

    王子的作文名字写的是小鸟之死,又一次以鸟作文。

    那是一片夹叙夹议的伤感文章。从王子在过生日那天,一个人孤独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到一只垂死的麻雀开始,引发的自己对青春时期内心的剖白。。。。。。

    结果,作文交上去后的第二天,作文点评课上,语文老师先是把一大堆写的敷衍了事的同学一顿狠批,然后把王子叫到台上,朗诵自己的作文。

    王子以为当反面典型呢。念完,老师就问了王子一句话,你确定这是你自己写的?王子愕然,心想,这一幕与小学时候又是那么的相象。。。。。。

    王子轻轻地点点头。还好老师并没有再说什么,挥挥手让我回座位。

    第二天,在语文老师的大力推荐下,王子的这篇文章再次被粘贴在了学校的公示栏里,作为优秀的范文欣赏。

    王子的学校当时是文科重点中学,一时间,王子的知名度在这个学校被传扬开来。

    其实这一切对王子已经并不重要,王子依旧还是文科严重偏科,性格甚至开始自闭。

    王子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心里的话,有时候可以写下来,却不会再说出口。

    在学校,王子开始有自残行为。为了下午请假运动去,王子可以用刀片割伤手指达成目的,把王子当时的同桌差点吓晕过去,后来王子才知道,原来,她晕血。

    历史是如此的巧合,中学的同桌名字中也带有一个梅字,王子那时候的同桌,叫做刘梅。。。。。。

第四十二章 苦涩的暗恋与苦练5() 
在运动时,王子好像才能真正的认识自己,知道自己为什么存在。

    在不运动的时候,困倦时时缠绕着王子的身心,那时候真的是让王子很困惑很困惑。

    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在后期的王子对医学理论自学后才明白,那是一种运动型血稠的表现。

    只有在做运动时候,身体仿佛才是王子自己的,头脑清醒,反应敏捷。其余时候,昏昏欲睡,精神极度的萎靡不振。

    每天就像是睡不醒一样,大脑一片空白。

    加上每天从早晨一起来,就在那个充满压力的王子的爸爸妈妈的家里,一切都需要小心翼翼,每天看着爸爸的脸色生活,他高兴,家人们都可以笑笑。他如果不高兴,无论做什么事,不顺他的意,一顿臭骂就是轻的。

    每天在谩骂,埋怨,极端瞧不起的气氛之下生活,二十年如一日。。。。。。

    逐渐地,王子养成了起床就在卫生间度时如年的习惯。

    每天只有在把自己锁在厕所门里,才会觉得有一点点安全安心感。

    王子真的无法想象,也不知道,别人家的孩子是如何和自己爸爸妈妈相处的,王子很纠结,他只有用运动发泄自己的不满及愤懑的情绪。

    王子发现,他只有在旱冰运动的苦练时候,摔得全身伤痕累累的,才会觉得心里面更轻松,更有快感。在心理研究中,王子那时候的状态极端的危险,自残自虐成为了家常便饭。

    累累伤痕的不只是王子的身体,还有王子的心灵。

    因为那时王子悄悄地喜欢陆云已经三年了,在一个初中即将毕业陆云生日那天,王子怀着忐忑的心理,买了一束花,决定送去陆云家为她庆祝,王子想要终结这段煎熬般的感情。

    要么把她忘记,要么自己向她表白,到时候看陆云的态度,再做决定吧。

    那天,微雨,天很潮湿,犹如王子那略微潮湿的心灵。

    王子徘徊在陆云家楼下足足有两个小时,陆云的身影一共在窗台前出现了八次,王子静静地静静地等待着,因为他没有勇气上楼。

    王子只能任由相思的想念折磨自己的心,吞噬自己的感觉。

    那已经是下午了,王子想象着小陆云会不会出门上街,王子就假说路过,打个招呼祝她生日快乐,然后潇洒的转身走掉。

    王子幻想着,陆云今天过生日,也许会去买衣服,或许她和妈妈姐姐一起出门,突然间看到自己,会很是惊喜,和自己说几句不痛不痒的话语,然后。。。。。。

    当然,所有的,这一切,只存在,王子的想象之中。

    最后王子还是决定上楼!

    王子在心中数着陆云家的楼梯,她家在四楼,那可是三十六节啊!

    每上一节,王子都在犹豫,是否再继续往上走。

    可能是半小时,或许是更久,王子终于还是站在了她家的门前。

    王子的心在颤抖,他的思绪在颤抖,甚至王子觉得世间的一切都在颤抖了。

    看着门上那个红颜色的小按钮,王子足足用了十分钟才决定,死活自己就不管了,按了门铃再说吧!

    王子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用食指按下那个刺眼的红色小按钮,门铃,瞬间响了。。。。。。

第四十三章 单相思的终结() 
铃音未落,陆云那戴着纸质生日王冠的俏脸从门里探出来。

    陆云看到王子,眼神由疑惑诧异到惊喜。

    陆云一边把门打开大些,一边对着王子连连惊呼,哎呀,怎么是你?好意外啊,快进来!

    王子从敞开的门看向屋里,很是热闹,七八个少年男女正在酒桌上聊天,想来是陆云的新朋友们。

    看看没有王子相熟的人,王子的心中微有酸楚泛滥。

    王子看着陆云的美丽的眼眸,回答道,我刚才路过这里,记得你今天生日,我就是上来打个招呼就走,我一会还有事,陆云,祝你生日快乐!说罢,王子把一束鲜花放在她的手上。

    看得出来陆云很是高兴,她默默的看了王子一眼,慢慢的接过花束。

    王子知道她想说什么,是啊,三年了,自小学毕业到初中毕业,他们没有什么私下的来往。

    因为王子和陆云在不同的班,对陆云而言,王子去找她会很不方便。现在,王子却来到陆云家,陆云确实应该很觉意外。

    王子指指门里酒桌上的陆云的男男女女的朋友对她说,你快进去吧,都在等你呢!我先走了。

    说罢,不等陆云有一点反应,王子深深地看了陆云一眼,最后一眼,然后王子快速地转身飞奔下楼!

    陆云连忙喊王子的名字,王子大声在二楼回答陆云,快进去吧!你不用送了!!祝你玩得开心!!!

    王子怕自己再多呆一分钟,会控制不住答应陆云进屋,因为王子的情绪现在快要不受自己控制了。

    王子在下楼的一霎那,脑海中闪过几年来陆云在自己心里留下的的众多影子。

    王子站在一楼的楼梯窗户前,没有立刻走出楼宇门,王子的第六感知道,陆云会立刻到阳台窗户那里再次的喊他,王子不想再面对她,其实王总的心里是不愿意面对陆云的新朋友们。

    王子不想给陆云留下自己落寞的背影,因为今天是她的生日,看到她开心,不管王子在有没有在屋里为她庆祝,都不再重要了。。。。。。

    算算时间,五分钟了,估计陆云看不到自己就会回屋里了。因为屋里有人在等她,王子知道陆云出于礼貌不会追下楼找自己。

    在这之前,王子算计好了一切,包括对与陆云见面说的第一句话,王子打算,只要看到陆云惊喜的表情,王子就会立刻向她表白。

    可是,王子没有算计到,陆云她,有了新的朋友群。

    现在的一切都晚了,因为没有按照王子设想的情节去发展,王子无法控制结局。

    如果自己早一些时间告诉陆云,自己一直在默默地喜欢着她,相信,一定会有不同的结果。

    回到家,王子情绪极度的低落了好一阵子。

    接下来的日子,初中毕业后王子就去了爸爸所在的单位上班。

    这个工作不是王子的爸爸给找的。王子是接班,是接王子的姥爷的班,那个最疼爱王子的老人。

    王子的姥爷自王子六岁那年过世后,王子的姥爷所在的银行,给王子的姥姥家属一个接班的名额,照顾其家属就业。当时够年龄接班的孩子里只有王子适合,某银行锅炉工。。。。。。

第四十四章 八年求学路1() 
因为那个银行离家太远,每天需要通勤,王子的爸爸不放心。

    后来就把王子的关系转到了王子的爸爸的单位,那是个带级的学徒工。

    记得王子的爸爸曾经问王子愿意做哪一行,电工,司机和酿酒三选一。

    王子问爸爸,哪个最危险我就做哪行。结果,王子上班那年,十六岁,做了第一个工种,王子的爸爸单位的强电电工。

    王子上班后,做国有企业的电工很是逍遥,那时候因为王子的岁数小,王子每天早晨上班,王子和师傅们打个招呼,点个卯就溜走。

    王子的另几大爱好,就是从那一阵开始的精通开来的。什么集邮,集火花,集古钱币,台球,游泳,羽毛球。除了在旱冰运动上每周风雨无阻的必练一次外,其他业余爱好也相当的驳杂。

    三年时间瞬即逝。这时候的王子已经做到了维修车间的电工副班长,车间团支书。

    在电工技术上,从房屋配线安装到生产动力电源配电盘,王子都已经可以独立操作。

    逐渐地,王子觉得除了工作,运动爱好以外,王子觉得还缺少一点什么,嗯,是学历,初中毕业学历,按王子的妈妈的话讲,将来找对象都会低人一等。

    后来王子开始留意一些学习班,在别人介绍下,王子去了广播电视大学办的高中班。

    王子想学一点东西,继续深造一下。就这样,王子的人生开始翻开了新的一页。

    去电视大学高中招生办公室报到那天,是七月份。

    高中班学制两年,每年学费一百六十块。报名的人很多,年龄不等,后来据王子了解,基本上都是混毕业证的居多。

    在那个班里,很巧的遇见个初中男同学武泉,他和妹妹武瑜一起去报名。

    可能是王子去的比较早,恰好碰到那时的电大的副校长在招生办,他正在和王子后来的班主任王老师说话,王子一进招生办,王老师就看到,招呼王子,让先帮忙登记新生姓名。

    或许是投缘,那个副校长说了一句话,你们班不还没有班长嘛,这不就是个现成的?好家伙,王子心想,这不是抓免费劳动力嘛。

    王老师看看王子,一拍巴掌,对呀,就你了。

    就这样,王子成了被校长唯一提名,二人会议通过的广播电视大学高中班班长。

    后来王子得知,那个校长姓汤。

    接下来新生登记工作足足做了大半天,最小的十六岁,张姓大眼睛一小姑娘,地质队家属。最大的四十八岁,王姓,一除尘设备厂厂长。

    报名五十六人,实到五十二人。接下来就是排座位,班主任老师讲话,简介教学大纲,开设历史,地理,数学,语文四大科目。

    最后一项简单介绍一下本班的班长,王子。

    记得排座位时,王子把全班的座位都搞定之后,忘了把自己的留出来了,还好吉人自有天相,有个退学的,王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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