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清-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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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是弗吉尼亚人,出身一个大奴隶主家庭,但从小便同情奴隶。战争爆发后,他留在北军,结果全家和他断交,要求他改姓,不许再姓托马斯。
然而,托马斯这个姓氏,却终究因为他而青史留名。
这样的一个人,在战场上做出这样的选择,真是自然而然。
但当时,托马斯还不知道自己的选择能不能够达致自己想要的结果。
十四军三面被敌,伤亡惨重,大半的阵地已经失去,如果现在撤退。阻击敌人的时间还不够长,昆布兰军团和查塔努加依然不免覆灭的命运;如果继续打下去,覆灭的就肯定是十四军,更要命的是,即便十四军全军覆没,也未必就给撤退的友军争取到了足够的时间。
就在最绝望的时候,轩军的枪响了。
托马斯的左翼压力明显减轻,因为对面南军的右翼要分兵西拒轩军。更重要的是,十四军于绝境中乍闻友军来援 ,士气大振,疯狂反扑,一连收复了好几块阵地。
不久,轩军第二梯队按时赶到了。
大出关卓凡意外的是,经过超高强度的行军,士兵们虽然汗湿重衣,但精气神却都很好,满脸的跃跃欲试。而且,居然没有什么减员。
看来,精神原子弹的威力无穷啊。
他略一计算,手上兵力已过九千,除了马队和近卫团骑兵队的二千九百支斯潘塞卡宾枪,洋一团和克字团各有两营装备了斯潘塞连珠枪的步枪版,加起来共有五千支左右的斯潘塞,其他的也是一水的单发后装撞针步枪——也不是叛军那些杂七杂八的拼盘货可比。
既然如此,关卓凡改了主意:不等第三梯队了,开始攻击!
*(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 奇克莫加()
因为数量有限,四千六百支斯潘塞连珠枪步枪版只配给了四个团,第一师的洋一团、克字团,第二师的洋二团、先字团,每团两营。
这样的安排,其他四个团当然心有不甘,但关卓凡对待斯潘塞连珠枪分配的原则是不洒胡椒面,实战中必须能够在敌人一个有限的区块上倾注足够的火力密度,以期迅速撕开一个突破口,然后由此而彼,冲击其余,形成连锁反应。
经过反复讨论分析,认为集中两个营的斯潘塞连珠枪火力应该就能达致这种火力密度,同时其他单发步枪部队跟进配合,形成火力梯级效应,最终迫使敌军完全崩溃。
五千支斯潘塞连珠、四千支后装单发撞针,叠加在一起,犹如一记重拳,砸在南军右翼的肋间,南军一口气吸不上来,就像一只野兽,被一刀捅进腰腹,猛地跃起,扭头想噬咬暗算它的人,但力不从心,半空中跌下来,重重地摔在地上。
南军右翼终于支持不住,开始后撤。轩军并不追赶,而是折而向东,从侧面攻击南军中路。
南军的中路兵力远较右翼雄厚,但右翼仓促撤退,中路的侧背暴露给了轩军,一时间手忙脚乱,对托马斯的攻击迅速减弱。
混乱的情报不断传来,这支新加入战场的北军人数似乎不多,但不对——这个数字的兵力是不可能有这样的火力密度的!
于是轩军第一、二梯队的兵力,从一万涨到二万、三万……最后南军判断,北军至少投入了五万援军。
每一支和这支北军接战的部队都很快败退下来,南军一片混乱。
当轩军第三梯队赶到投入战斗后,南军彻底懵了。
终于南军中路也撑不不住了,士兵们纷纷擅自脱离战线,军官们压制不住,成规模的溃退开始了。
中路败像毕露,左翼独力难支,也开始动摇。
这种情况下,南军统帅部认为无法再维持持续攻击的态势,为免遭成不可收拾的后果,下令:全面和北军脱离接触。
轩军第四梯队赶到时,发现已无仗可打了。
阵地上,松江军团和十四军会师了,欢呼声响彻云霄。
轩军的战力超过了关卓凡最乐观的估计,这个时候如果追击,是可能扩大战果的,但轩军孤军深入,过于危险,而托马斯军已经暂时失去战斗能力,必须撤回充分休整,无法为轩军提供掩护侧翼之类的帮助。
另外,天色向晚,这个时代,夜间基本是打不了什么仗的。
关卓凡想:好吧,我就等一等,反正,这支部队总是要在整个美国南部横卷而过的。
在图林等近卫军官的护卫下,关卓凡来到奇克莫加河畔。
这是一条浅而宽阔的溪流,无数的旗帜、军械被丢弃在沿河两岸。草丛中、河滩上,几乎走一步就能踢到一具尸体。有的尸体被淤泥半埋着,一只手伸向空中,手指不是软软地垂耷拉下来,而是保持着一个痉挛的张开的姿势,好像要抓住什么东西。
河面上还有许多的尸体载沉载浮,河水已经变红了。
关卓凡抬起头来,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混合着硝烟和血腥的气息。
天边残阳如血。
关卓凡找到了托马斯。
托马斯正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抽烟。和那位传令兵差不多,他的军装和军靴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是什么颜色了。脸孔被熏染得黢黑,但眼睛依然明亮有神。
看见关卓凡,托马斯的目光生出异样的神采,他拄着一支步枪颤颤地站了起来,咧开嘴,露出一口看起来白森森的牙齿,远远地向关卓凡伸出手来。
关卓凡快走几步,紧紧握住了托马斯的手。
从这一刻起,乔治。亨利。托马斯便成为关逸轩一辈子的生死莫逆之交。
收拾完战场,趁着夜色,十四军在前,轩军在后,北军开始缓缓撤向查塔努加。
事后证明,南军确实调来了援兵,而且是全力增援。邦联西线大将约瑟夫?约翰斯顿派来了一个师,东线罗伯特。李派了他的得力悍将詹姆斯。朗斯特里特率两个师乘火车驰援查塔努加,南军的总兵力不是四万,而是已增加到了接近八万。
几乎都在关卓凡的料中,但田纳西战区的情报对此一无所知。
奇克莫加战役的详情很快传到华盛顿,华盛顿的反应也很快:把全国分为西部、东部两大战区,任命尤利西斯?格兰特为西部战区总司令,并即赴查塔努加,全面指挥作战。
格兰特人还没到,新任西部战区总司令的第一道命令便到了:
免去威廉。罗斯克兰斯田纳西战区司令、查塔努加城防司令和昆布兰军团军团长等本兼各职。
任命关逸轩为田纳西战区司令兼查塔努加城防司令。
任命乔治。亨利。托马斯为昆布兰军团军团长,归关卓凡节制 。
罗斯克兰斯异常沮丧,一夜之间似乎老了不少,但还是非常认真地和关卓凡办理了交接,一切井井有条。
关卓凡反倒生出几分不忍,也佩服他作为一个职业军人的专业素养,好生安慰了几句。
罗斯克兰斯摇头苦笑:“关侯爵,谢谢你的好意,但我不可能再呆在军界了。很抱歉当初对你的态度,希望你能谅解。衷心祝愿你和乔治好运。”
关卓凡看着罗斯克兰斯落寞的背影,发了一小会愣,然后微微甩了甩头,好吧,我该干活了。
首先得吸取之前情报粗疏的教训,多派侦骑便衣,严密监控南军动向。
查塔努加是邦联必欲得之而后甘心的地方,奇克莫加一役,南军基本打残了北军的昆布兰军团,最后虽然因为轩军的强力救援而未获全功,但已是得远大于失,随时都会卷土重来。
如果南军摸得清北军的底细,知道现在查塔努加唯一能战的就是轩军一军,倾力来攻,轩军众寡悬殊,会非常吃力。
因为连珠枪威力再强,不能代替大炮。奇克莫加轩军一击成功,一定程度上占了当时南北两军已缠在一起的便宜,炮火受限,斯潘塞尽可以己之长攻敌之短,如果双方都从容布阵,不论攻守,先发话的肯定是大炮,在炮火下,前装后装,单发连发,区别不大,严重的损失不可避免。
所以,如何扬长避短,最大限度发挥己方的优势,还要好好研究。
当然,关卓凡想:本司令也有炮,这一次一门炮也没派上用场,下一次可就不一样了。
其次,得帮着托马斯整顿昆布兰军团,使之尽快恢复战斗力。
托马斯新官上任,刚开始并不是很顺利,麦库克和克里腾登两个明显不很服气,令不行,禁不止,阳奉阴违。他们俩资历比托马斯老,托马斯一时拿他们没什么办法。
关卓凡的办法则很简单。
新任田纳西战区司令下了第一道命令:免去麦库克二十军军长之职,免去克里腾登二十一军军长之职。
好吧,格兰特,算我盗你的版。
关卓凡下这道命令的时候,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不是托马斯,你们俩现在应该在南军 的战俘营吃糠呢。
麦、克两个一去职,大伙见到了新司令的颜色,昆布兰军团的各种工作雷厉风行地推了开来,很快就气象一新。
关卓凡带着婉儿住进了查塔努加城内的田纳西战区司令部——如果还住在城外的轩军营地,会给人亲疏有别的观感,战区其他部队找他办事也不方便。
图林的近卫团也移驻城内。
住宿条件当然比轩军营地好了许多。
热水澡是每天都能洗了,军帐里那种皮革、泥土、汗水、火药和马臊混在一起的味道也没有了。
婉儿总是把关卓凡的卧室收拾得干干净净,甚至还小小装点了一番。时值深秋,她却在窗台和关卓凡的书桌上都摆了一盆鲜花,每天浇水侍弄。
关卓想:咱们这是要居家过日子吗?
*(未完待续。)
第十六章 格兰特来了()
这样的小日子没过两天,因为尤利西斯。格兰特来了。
关卓凡初会格兰特,很是愣了一愣。
面前的这个男人,身材矮小,满脸皱纹,胡子拉茬,里面穿着一件列兵穿的衬衣,套了件起了无数毛球的毛背心,外面则是一件皱巴巴的棉外套——他根本没穿军装。
在往下看,裤子和靴子都沾满了泥点,斑驳陆离。
这就是南北战争的一代名将、现联邦西部战区总司令、日后的第十八任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关司令笔挺的呢子军装,马靴铮亮,心中嘀咕:听说过这家伙不修边幅,可跟照片上的差得还是有点远啊。
敬礼,握手,这个时候关卓凡发现,这个小个子男人神情沉静,目光坚毅。
关卓凡心里不能没有感慨:三年前,这个曾身经百战的军人,还沦落在一个小皮革店里做伙计,被负债和酒精折磨着;现在,却统领数十万大军,一言可决数万人生死。
真真正正是时势造英雄。
他发现格兰特走路一瘸一拐,关心地问道总司令是否贵体微恙?
格兰特苦笑,别提了,我是被座骑给颠了下来。
这可是大新闻——须知格总司令天赋异禀,九岁就能够给人驯马赚钱,现在居然会折在一匹牲口手里。
格兰特说,是啊是啊,被淹死的都是自以为水性好的。
两人说笑了几句,关卓凡觉得,这个以敏感、内向、不合群闻名的人也不是那么无趣嘛。
转入正题,格兰特首先表示坚决支持田纳西战区对麦库克和克里腾登的处理,然后询问敌情。
关卓凡介绍,据侦察,南军又获得了增援,大约是一个师。现南军总兵力应在八万五千左右。
休整补充后的南军的动向比较奇怪,走两步,停两步,左两步,右两步,一直和查塔努加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没有什么大的动作,就是时不时这么晃一晃。
关卓凡判断,南军并非在故布疑兵,而是还没想好该怎么办,想喝热粥,又怕被烫着,因此举棋不定,犹犹豫豫。甚至,统帅部内部可能产生了某种分歧。
格兰特静静地听着他的分析,没有出声,半晌,点了点头:“我同意你的判断。我军情况如何?”
情况不错。
昆布兰军团已经基本恢复了战斗力。
松江军团的炮兵团已经建立起来,形成初步战力。
位于城东、奇克莫加战役时以为丢定了的传教士高地还在手里。
关卓凡说:“不过对于传教士高地,我有一个特别的想法。”
关卓凡的建议是:放弃传教士高地。
格兰特的眉头皱了起来。
这个想法还真的够特别。
传教士高地一向被视为查塔努加东部屏藩,如果丢失,查塔努加东边即无险可守。敌人在山顶架起大炮,炮弹可以直接打进查塔努加城内。真所谓“居高临下,势如破竹”。
但这只是一个“理论上的说法”。
关卓凡和炮兵教导队的汤姆。安德森少校多次实地勘视传教士高地的地形,安德森认为,传教士高地山顶的大部分区域并不适合布置炮兵阵地。
大炮的架设是有种种特殊的要求的,口径愈大、射程愈远,要求就愈苛刻。
要有基本平整的土地,炮位之间要有合适的距离,地面的土质既不能太软也不能太硬……等等。传教士高地北低南高,山脊的高度随着走势,一直在不断变化,几乎找不到一块真正适合大规模架设大炮的地方。地面支离破碎,炮位的合理间距无法保证。两门炮之间的距离过长,难以执行齐射的口令;太近,先相互震翻了。
还有,那个时代的火炮炮身还无法像后世的火炮那样自由转动,对射击角度等也有特殊要求,复杂的地形也会大大限制火炮的架设。
而且,口径最大、射程最远、威力最大的炮因为太重,根本不可能搬得上去;能搬上去的,只能是一些中小口径的火炮,并且还得先拆卸开,运上去之后再重新组装,十分费时费事。
因此,南军如果拿到传教士高地,肯定是要在山顶架设火炮的,但安德森少校判断,对这些火炮,“我军完全能够承受”,也即根本不能对北军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就算偶尔有几发落到查塔努加城内,也是射程的极限,一点准头也没有了的。
至于失去传教士高地,城东即无险可守,这是事实,问题是我军的战略目标不是守,而是攻,是要以查塔努加为饵,聚歼南军西线主力于城下。
现在查塔努加附近已经集结了八万五千的南军,这是邦联在西线最大的一支部队,这块到了嘴边的肥肉绝对不可放过!南军现逡巡不敢前进,只怕久拖生变,何不以传教士高地为饵中之饵,钓起这条八万五千人的大鱼 ?
传教士高地全长不过六英里,对一支八万五千人的大军来说实在不算宽敞,南军进驻后会发现,为了居于地利,手脚反倒被困住,难以施展。北军因而取得相对的兵力优势,聚而攻之,可望收功。
只是这个“攻”,是自下攻上。
仰攻高地,听起来困难,但关卓凡以为,这正可发挥北军尤其是轩军的优势。
北军装备后膛枪的比例高于南军,轩军更是全军装备了后膛枪。后膛枪和前膛枪相比,除了装弹的速度更快——意味着更大的火力密度,最大的优势是可以低姿装弹,包括蹲姿甚至卧姿,这样,士兵们便可以选择更多的障碍物进行自我防护,大大减低伤亡。
前膛枪因为要从枪口填弹装药,枪支必须竖立,以步枪的长度,士兵只能站立装弹,伤亡的概率要大得多。
这种差异在开阔平缓、障碍物较少的地带还不是特别明显,在地势复杂、障碍物较多的地带,后膛枪的这种优势便非常突出了。
传教士高地,特别是它的陡坡,有大量树木和凸起的岩石,就属于这种地带。
还有,现在已进入雨季,传教士高地山谷间动不动雾气弥漫,居高望下,视野很受影响,非常不利防守。
因此,关卓凡有足够信心,可以顺利攻取高地。
至于南军会不会吞这个鱼饵,关卓凡以为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因为实在是过于诱人,南军即便知道里面有毒,也终究得吞了下去。
只是放弃高地的时机,必须非常讲究。关卓凡认为应选择在援军即将到达之际,这样,南军不会因为北军已大军云集而怯战,而我军也不致已失去高地却因兵力不足无法尽快发动攻击而被动。
格兰特听得目光灼灼,这时开声说道:“谢尔曼的援军就要到了……”
第二天,下达了从传教士高地撤退的命令。
除了华尔和托马斯,大伙儿都不知道两位司令发了什么疯,但也只得从命。
很快,传教士高地周围南军的探子多了起来,关卓凡打了招呼:尽量别打扰人家。
关卓凡请总司令驻节田纳西战区司令部,格兰特说心领,但肯定会干扰你的工作,不合适。另外寻了一所小房子住下,每天拖着一条伤腿,到田纳西战区司令部报到,或者由关卓凡陪着,巡视军营,勘查地形。
关卓凡暗暗点头,此人不凡。
不久,南军开始全军向传教士高地移动了。
关卓凡命令:外围防线向内收缩。
各营都在议论,这是干什么?咱们怕了叛军不成?
这天,关卓凡和格兰特正在办公室内研究地图,卫兵来报:谢尔曼将军到。
两人都有一点愕然,这么快?南军还没进传教士高地呢。
*(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 谢尔曼()
一个高大的身影闯进房间,风一般卷过格兰特身边,直奔关卓凡而来。
关卓凡的手刚刚伸到半途,一个“不妙”的念头还没转完,威廉。特库姆赛。谢尔曼大张双臂,抱住了他狠狠一摇:“关侯爵,你和我一样,都是个疯子!”
关侯爵也算弓马娴熟了,但被他这么一摇,也不由脑子一晕。
醒过神来,才看清来者形貌。
倒是穿着全套的将军服,外面还披着军大衣,可是皱皱巴巴,颜色可疑,领口以下还松开了好几个扣子,衬衣的领子别扭地露了出来,浑身上下,衣服、裤子、靴子,都沾满了泥点,比格兰特那天还过分。
头发硬而杂乱,发际线很高,宽阔的额头下,一张青灰色的长脸隐隐透着病态的红晕,胡子几乎从下巴长到了眼角,双眼布满血丝。
孟菲斯战区司令,俄亥俄军团军团长,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