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日常-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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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李逸飞和叶蓁蓁都是在姥爷家长大的,但比起乖巧可人的外孙女,老赵头一向不喜欢那个调皮捣蛋的外孙子。
“他去同学家玩儿了。”
老赵头皱眉道:“这孩子,从小就管不住……”
“爸,您就别说逸飞了!我和他爸什么样您也不是不知道,孩子也不容易……”
提起大女婿,赵燕德更是来气:“我当初就不同意你和李鸿那个混账玩意儿在一起,结果你倒好,偷偷摸摸地偷了户口本和他结婚!现在好了吧?他欠了一屁股债,又在外面找女人,还敢对你动手,我真是想想就生气!”
“爸,当着蓁蓁的面儿呢,您就别说这样的话了!”赵春月看了外甥女一眼,窘迫地说。
赵燕德无奈地叹了口气,到院子里蹲着抽烟去了。
老赵头走后,屋里的气氛一时有几分沉默,只能听到电视机里传来午间新闻的声音。
叶蓁蓁想了想,小心翼翼地开口说:“大姨,您别愁了。谁没有看走眼的时候啊?”
叶蓁蓁从小早慧,说话像个“小大人”一样,亲戚们都已经习惯了。
可是听到外甥女这么说,赵春月还是忍不住一笑:“你一个小毛孩儿,懂什么呀?说的好像你也谈过恋爱似的。”
我就是谈过呀。
叶蓁蓁在心里想。
“好了,不说这个了。妈,秋月,蓁蓁,你们吃好没?吃好了我就收了。”
赵春月是家里的大女儿,比叶蓁蓁的妈妈大两岁多,从小就是家里的干活担当。
赵秋月摸摸圆滚滚的肚子,笑道:“早就吃饱了,爸还一直看着我们吃,真是拿他没办法。”
收拾好碗筷,赵春月回到屋里,坐到炕上和娘儿几个一起嗑瓜子聊天。
赵秋月问姐姐:“姐,你那店里有没有适合小孩儿用的防晒霜啊?蓁蓁想买一瓶用用。”
“有啊。”赵春月不假思索地说:“那一会儿你们跟我去店里一趟吧,就当消食了。”
和姥姥约定好了过几天再来看她之后,叶蓁蓁就和大姨还有妈妈一起出了门。
“吃饱了就走啊??”姥爷没好气地看着她们娘儿几个,但还是站起来去厨房给她们装带走的饺子。
“爸,别装太多了!”
姐妹两个都这样说。
老赵头才不听,硬是一人塞了一大袋子,才肯放她们走。
第22章 练琴()
第二十二章
临走的时候,姥爷又往叶蓁蓁兜里塞了一个桃子和一个李子,还有好几块糖。
叶蓁蓁怎么推辞都推不过,赵秋月见了就说:“蓁蓁,姥爷给你的就揣着吧。”
每次来姥爷家就是这样,临走的时候总要拿许多零食和水果。
姥爷就怕他们这些小孩子饿着了。
也不看看他这几个外孙和孙子都多胖了……
从姥爷家出来,叶蓁蓁打起小阳伞,跟着大姨去店里。
大姨也撑起阳伞,只有叶蓁蓁她妈妈晒着。
叶蓁蓁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大姨的化妆品店不是她一个人开的,而是他们家一个亲戚出钱,她负责看店来着。
到了店里,叶蓁蓁在几个还算知名的牌子里挑选了一款较为温和的防晒霜,对小孩子来说应该不算刺激。
赵秋月要付钱,赵春月死活不肯要,让叶蓁蓁“拿着玩儿”就是了。
平时大姨把一些用不完的清仓货送给他们就算了,可知道这家店不是大姨自己开的之后,叶蓁蓁哪好意思要呀,她坚持让妈妈付了钱。
“大姨,您要是再这样,下次我可不来了呀。”
赵春月争不过他们母女,只好收了个本钱。
买完防晒霜,叶蓁蓁迫不及待地在店里的卫生间洗了个手,就开始往脸上涂了。
赵秋月看着女儿的背影,摇头笑道:“这孩子长大了,知道爱美了。”
赵春月说:“女孩子嘛,就应该爱漂亮!蓁蓁要是我的女儿,早就被我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了。二孬子也不是我说你,瞧瞧你把女儿晒成什么样了?头发也乱糟糟的,不给好好梳梳。”
赵秋月不服气地说:“哎?怎么怪上我了?是蓁蓁自己天天像个假小子一样地往外疯跑,我有什么办法呀?不说了,回家了。”
赵春月挑眉道:“哟,说你两句,还生气啦?”
“哪儿啊,就是折腾了一上午,累了,回家睡一觉去,不打扰你做生意了。”
叶蓁蓁正好擦完了防晒霜,见妈妈要走,就把防晒霜放进随身的小背包里,和大姨挥手说再见。
从姥姥家走到大姨店里,差不多有两站路,可中间没有坐公交车的地方,他们只能走小路过来了。
到了一天最热的时候,母女两个都有些热得受不住。
虽说从这里到奶奶家就一站的路程,她们还是决定坐车。
在车站等车的时候,赵秋月警惕地望了路边的小卖店一眼,生怕叶蓁蓁要吃雪糕。
倒不是赵秋月心疼钱,而是女儿胃不好,不能多吃凉的。
好在直到上车,叶蓁蓁都没有提。
回家之后,叶蓁蓁母女先后冲了个澡。
从爷爷那里得知出水口已经封好了之后,叶蓁蓁重生以来,第一次舒舒坦坦地洗了个澡。
这个时候他们家洗澡,还要用煤气。刚开始的时候叶蓁蓁还不适应,不过问了妈妈一下之后,叶蓁蓁就记住怎么开关煤气了。
洗完澡,叶蓁蓁用新买的吹风机吹干了头发,舒舒服服地睡了个午觉。
醒来之后,已经是下午四点零五分了。
叶蓁蓁躺在床上,嗓子干干的,胸口闷闷的,忽然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她呼出口气,刚坐起来,就听短暂的两声敲门声之后,妈妈赵秋月走了进来。
“妈妈,我还没答应让您进来呢!”叶蓁蓁无奈地说。
“你睡了太久了,妈妈就是来叫醒你的。”赵秋月从房间的角落里,拿出一个酒红色的布包,边拉开拉链边说:“趁着你奶奶买菜没回来,赶紧练会儿琴。”
金淑芬老太太有个头疼的毛病,听不得噪音,叶蓁蓁的琴声就属于“噪音”之一。
叶蓁蓁应了一声,不情不愿地爬了起来。
老实说她觉得自己现在的二胡水平太高了,不想一开始就让妈妈在一旁听,怕她看出什么端倪来。
毕竟这首《赛马》是叶蓁蓁的拿手曲目,从小到大她唯一能记下来的二胡曲就是这一首了,每次表演、比赛基本也都是拉这首。
谁知叶蓁蓁拉完一遍之后,赵秋月说的竟然是:“你这孩子是多久没练琴了,怎么生疏成这样了?非得妈妈天天看着你是不是?”
“啊?”叶蓁蓁懵了。
虽说她已经好久没拉二胡了,但她怎么说也是个考过十级的人吧!
可现实中的“小蓁蓁”可还没有考过四级呢!
难道她现在退化到了连四级的水平还不如?
叶蓁蓁不相信:“妈妈,您不懂音乐,就别跟着在这儿瞎掺和了好不好?”
赵秋月的确是个音乐白痴,唱起歌来要人命,一点乐感都没有。不过听女儿练琴久了,她能听出来熟练还是生疏。
“你不好好练琴,还在这里狡辩?赶紧的,妈妈看着你练一个小时!”
叶蓁蓁长叹了一声,只得认命地练了起来。
不过没拉两遍她就上了手,拉得越来越好了。
就连不懂音乐的赵秋月都听出不对了,“蓁蓁,你拉得好像不错啊?”
“那当然!”叶蓁蓁笑着说完,忽然发现自己有一点得意忘形了,“额,其实白天您不在家的时候,我有偷偷练来着!”
“难怪呢!”赵秋月欣慰地摸了摸女儿的头,笑着说:“你好好练,周五让你安老师看看,这回考四级有没有把握。”
“嗯!”
“那再拉拉这首练习曲吧。”
“啊?”叶蓁蓁傻眼了。
《赛马》是叶蓁蓁的保留曲目,可这什么练习曲……并不是啊!
她完全都不记得了。
没办法,叶蓁蓁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拉了一遍,可效果显然并不尽如人意。
赵秋月耳提面命地说:“你这孩子,是不是只挑一首曲子练了?赶紧的,这一首也是考级要考的,不能忽略了!”
“是,母上大人,我知道啦!”
“什么大人?”
“额……就是母亲大人的意思。”
赵秋月笑着白了女儿一眼,“你这小鬼头,就知道耍贫嘴,赶紧练琴吧。”
叶蓁蓁没有办法,足足被妈妈看着练了一个小时的琴才算完。
吃过晚饭,赵秋月带女儿出去散步。
晚风吹来,温柔地拂在脸上,吹去夏日的燥热,舒服地让人飘飘欲仙。
叶蓁蓁挽着妈妈的手,慢悠悠地走在路上,时不时和路上遇见的熟人打打招呼。
城市太小了,随便到哪儿都能遇到那么一两个认识人。
“妈妈,”叶蓁蓁忽然想起一件事,“你认不认识谁家有比我小一点的妹妹?”
“怎么了?”
“我有一些衣服小了,想送人……”
赵秋月想了想后,摇了摇头,“好像没有啊。只有不熟的老师的女儿,不过关系没到送旧衣服的地步……”
“那你们学校,啊不对,咱们学校,有没有条件比较困难的小孩儿?”
赵秋月说:“咱们学校是城里的,应该还好吧。倒是我听你伍阿姨说,他们农村学校的小孩儿家里都挺穷的,她还捐过不少你佳佳姐姐的衣服。”
“那能不能托伍阿姨帮我捐一些?或者把地址告诉我,我去邮寄。”
“邮寄?那多贵呀,回头我和你伍阿姨聚会的时候捎上就是了。”
叶蓁蓁没想到妈妈竟然这么痛快,开心地说:“好,谢谢妈妈!”
回家之后,她就兴冲冲地收拾起了东西,除了之前拿出来的那些衣服,还顺便把一些大粉色的头花和艳俗的发卡都给捐了。
赵秋月知道女儿要捐衣服,可她没想到竟然这么多。
尽管叶蓁蓁已经尽力压缩过了衣服的体积,赵秋月还是吓了一跳:“蓁蓁,你一下子捐这么多,自己还有衣服穿么?”
“有的有的,我自己心里有数,您就别替我操心了啊!”
赵秋月看了女儿半天,最后还是把包袱暂时放在了叶蓁蓁这屋。
“妈妈,您不同意?”
“都是些好衣服啊……”赵秋月翻了翻,有些惋惜地说:“不过你要是确定不穿了,送人就送人了吧。只是不能让你爸看见,所以先放你这里放着,等我哪天去你伍阿姨家再带着吧。”
“谢谢妈妈!”只要一想到不用带着这么多累赘搬新家,叶蓁蓁就感到神清气爽。
“行了,早点睡吧,别熬夜,知不知道!”每到晚上叶蓁蓁都要听她妈妈念叨这么一句。
不过她下午睡了那么久的午觉,这时候哪里睡得着啊?
叶蓁蓁只好表面答应,然后把妈妈打发了出去,关了大灯,借着床头灯看书。
前几天才借的《小公主》,不知道是儿童删减版还是原版,她都快看完了。
这个时候,叶蓁蓁忽然想起来一个问题,瞬间合上了书。
她现在才小学四年级!
这意味着什么?!
她还没近视眼啊!
叶蓁蓁的爸爸叶壮志视力极好,一辈子都没有近视。
原本叶蓁蓁遗传爸爸,视力也不错。可她太爱看课外书,高中偷偷在被窝里看了几天,视力立马就不成了,最后在高一的时候成了他们班倒数几个戴眼镜的。
刚开始她只有100度和75度,可是一戴上眼镜,就很难再摘掉了。最后两只眼睛的度数都在三百度左右,出门聚会要戴隐形眼镜,上课用电脑都得戴框架眼镜,不仅不方便,最关键的是,还丑!
第23章 老邵()
第二十三章
她大学时期的闺蜜度数比她高一点儿,就在毕业前做了近视眼手术。
结果她做完了告诉叶蓁蓁,能别做还是别做了。手术恢复期夜间视力下降的时候,真是想死的心都有。
叶蓁蓁就这么一直拖着没有做手术。
她本想着等毕业之后,去米国做那个据说三天就能恢复的……
不过什么都不如原装的好哇!最好她从一开始就不要近视!
叶蓁蓁赶紧将书收起来,闭上眼睛,躺下休息。
一想到自己现在视力还是棒棒的,叶蓁蓁就开心得想要打个滚儿。
奈何她现在的小单人床实在太小了,一滚就滚到地板革上了。
叶蓁蓁只好兴奋地瞪了一会儿“空中自行车”,权当做瘦腿了。
第二天早上,叶蓁蓁还没睡醒,就听妈妈在她耳边说:“蓁蓁,妈妈今天同学聚会,不在家陪你了啊。你自己在家好好练琴,抓紧写暑假作业,知道了么?”
叶蓁蓁“嗯”了一声,带着鼻音说:“妈妈再见。”
赵秋月走后,叶蓁蓁又睡了个回笼觉才起床。
她起来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家里一个人都没有。
她先热了牛奶和面包吃完,然后就跑到爸爸妈妈的房间里去,启动电脑。
她倒不是为了玩,而是想上网搜索一些杂志的投稿方式。
叶蓁蓁现在需要钱,非常需要。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已经习惯了更舒适生活的叶蓁蓁,自然会不由自主地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
虽说晋…江现在还没有vip制度,但她可以写短篇稿子啊!
短篇来钱快,最适合她现今的情况了。
昨天叶蓁蓁在她屋里找到了一些少年杂志,上面就有一些投稿方式。
可叶蓁蓁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所有科目之中,叶蓁蓁最擅都是范文。几乎每次拿去投稿,都能得到50元左右的稿费。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她以前写的那些作文,叶蓁蓁早就想不起来了。让她自己写,她没有考试的那个环境,也没有灵感。
而且那么幼稚的文风……简直不忍直视好嘛!
投少年杂志这条路,或许只有等开学后有了考试,她才能试试看了。
现在呢,她打算起一个笔名,主攻各类杂志。然后收信人的名字写她妈妈的,这样就不会引人怀疑了。
至于笔名叫什么……叶蓁蓁思来想去,决定放弃前世的笔名,重新起一个。
就叫叶生。
叶蓁蓁重生的缩略语==。
虽然她也想起一个高大上一点的,可是就和前世起笔名时一样,叶蓁蓁翻遍了诗经和唐诗宋词,也没有找出一个满意的来。
最后还是用了自己脑中灵光一闪想到的名字。
搜集了三家比较大的文学杂志的投稿方式后,叶蓁蓁又搜了搜他们旗下的少年版杂志。以她的经验来说,少年版要比较好过稿一点。
最终叶蓁蓁初步锁定了一家名叫“灵光”的杂志,然后根据这家杂志社的风格,写了一篇八百字左右的鸡汤式散文。
他们家主编就喜欢这样的调调。
从搜索到文章完成,叶蓁蓁用了大概一个小时的时间。
为了保护视力,叶蓁蓁规定自己不能连续用眼,用眼一小时后至少要休息十分钟。
但她又不想把电脑就这么开着。
老电脑本来就卡,如果放在那里不动,一会儿用的时候就会觉得更卡。
所以她加快速度,又注册了一个163邮箱,用户名和密码都还和她前世的一样。
然后用这个邮箱投了稿。
这个时候网络还不是非常普及,所以除了邮箱投稿之外,还可以以寄信的传统方式投稿。
但一来那样时间慢、效率低,二来还要买信封和邮票,叶蓁蓁当然是选择更快捷方便、还不用花钱的方式了。
投完稿子之后,叶蓁蓁在电脑里建了一个文件夹,命名为“蓁蓁专用”。然后把稿子的原件存了进去。
她又另外开了一个文档,取名为“投稿信息记录”,然后在文档内记下了自己的投稿时间和投稿对象。
等到编辑有回复的时候,叶蓁蓁也要记录在这里。
她混文字圈这么多年,自然知道不能一稿多投的道理。但退稿却是可以另投的。
知道哪家杂志回复快,有利于她选择下一次的投稿对象。
她前世虽然也写过杂志稿,但是并不多,这一次算是重新开始积累经验了。
关上电脑之后,叶蓁蓁走到阳台上,透过纱窗看向窗外的蓝天。
奶奶喜欢养绿植,小小的阳台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最多的就是芦荟。
小小的叶蓁蓁置身其中,感觉自己好像包围在了一个热带雨林里,夏天的燥热莫名地散去了几分。
她在窗边趴了一会儿,就回屋擦了防晒霜,准备好自己的小背包和阳伞,准备出门了。
她打算去买一点东西。
虽说昨天叶蓁蓁才和妈妈去购了物,可从她买木糖醇的态度上就能看出来,她妈妈看起来总是管着她,可对叶蓁蓁还是纵容的时候多。
叶蓁蓁既然手里还有一点钱,就不想总花妈妈的钱。
毕竟她不是个真正的小孩子了,出门总让妈妈花钱,觉得心里怪别扭的。
她穿戴整齐,正要出门,突然听到家里的电话响了。
家里没有别人,叶蓁蓁就背着包回到爸妈的卧室,接起电话。
“喂,你好。”
“你也好啊,老叶!”
电话对面传来一个小姑娘酥酥的声音。
别以为她叫“老叶”,找的就是叶蓁蓁的爸爸或者爷爷了。
对方要找的是她。
叶蓁蓁怔了一下,试探地问:“老邵?”
“对啊,是我啊!”邵佳敏笑着说:“你怎么啦,才放假几天,连我的声音都认不出来了?”
“哈哈,”叶蓁蓁干笑两声,“不是啦,你找我有事?”
“嗯啊,我今天想去文具店逛逛,你要不要一起去?”
“你妈妈不看着你啦?”叶蓁蓁记得邵佳敏的妈妈是很严厉的。
邵佳敏笑着说:“你傻啦?今天周二,我妈上班呢!”
“那好啊,正好我也想出去买点东西,一起呗。”
“那二十分钟后,在一中门口见?”
她们两家离第一中学都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