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日常-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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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半个小时之后,大部分孩子都吃完了。
从五点四十开始,陆陆续续地有下班的家长来接孩子回家。
有个学生看到自己妈妈来了,很不耐烦地说:“我都四年级了,不用你接,丢死人了!”
叶蓁蓁笑了笑,别过视线。
人间百态,不过如此。
六点钟的时候,所有的学生都吃完了。和在学校打饭类似的是,孩子们吃完饭要自己把剩饭倒在垃圾桶里,把空餐盘放在一边留给周阿姨清洗。
周阿姨早就吃完了,就坐在垃圾桶旁边。偶尔有剩饭多的,她就嘱咐孩子一句“不要浪费”。叶蓁蓁看得出来,她是真心把自己当成了“真心关心班”的一份子,为叶家的生意着想的。
叶蓁蓁能够理解,毕竟周阿姨之前一直都没找到什么正式的工作,好不容易有了一份全职工作,自然不希望他们家的托管班“黄了”。
等餐盘全都回收完了,周阿姨就开始清洗餐具、打扫卫生。大多数孩子都自己回家了,只有个别在等家长来接,赵秋月母女俩坐在客厅陪他们等着。
等到六点半的时候,所有学生都走光了,周阿姨也把屋子收拾得差不多了,他们就一起离开了托管班。
赵秋月笑着问周阿姨:“小周,第一天看起来还挺顺利的,没出什么麻烦吧?”
“没有没有,都挺好的。就是中午要做十几个人的饭,我觉得九点上班有点来不及。”周阿姨主动说:“不如以后我八点来钟就过来吧,提前洗洗菜中午就不那么赶了。”
赵秋月有点不好意思,但见周阿姨都这么说了,也就没有再反对。
辛苦了大半个月,看到自家的托管班终于办起来了,叶家三口人都松了一口气。
由于今天下班没出什么力,赵秋月很乐意像以前一样陪着叶蓁蓁在家附近走走,正好熟悉熟悉新环境。
他们这个小区现在入住率还不高,大约只有三分之一的住户入住了。
朦胧的月色中,赵秋月边走边嘱咐女儿:“这里不比你奶奶家那块,位置有点偏僻,又住着很多外地人,你晚上不要一个人出来,知道么?”
叶蓁蓁点点头,说“知道”。
她几次都欲言又止地想和妈妈说过生日的事,但想了想不如给妈妈一个惊喜,就忍住了没有说。
到了周三那天,叶蓁蓁把自己提前买好的发卡交给了爸爸。
叶壮志一头雾水地说:“不年不节的,你送我礼物干啥?”
叶蓁蓁恨铁不成钢地说:“这不是给你的,是给妈妈的!明天是妈妈的生日呀。”
“哦,对,我都差点给忙忘了。”叶壮志拿起那个小小的礼盒,好奇地问:“这是你给你妈买的?”
“对呀,不过从现在开始,就是你买的了。”叶蓁蓁用心良苦地说:“里面是一个发卡,明天你送给妈妈吧。”
叶壮志嫌麻烦:“你买的还是你送吧,我和你妈都老夫老妻的了,用不着这一套。”
“谁说的?我敢保证,你要是送给妈妈礼物,妈妈肯定高兴。”
结婚这么多年,叶壮志早就对讨妻子开心这件事情失去了兴趣。但见女儿一再坚持,叶壮志只好把小盒子揣进了口袋里。
第二天一放学,叶蓁蓁就直奔蛋糕店,把订好的蛋糕给取来了。
她赶在妈妈之前来到托管班,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周阿姨,让她准备一些小碟子,用来给孩子们分蛋糕。
周阿姨有点埋怨地说:“哎呀,大姐过生日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呢,我都没准备礼物。”
“周阿姨你太客气了,你能做得这么好,我爸爸妈妈已经很高兴了,哪里还要你买什么额外的礼物。”
赵秋月不喜欢欠人人情,所以外人的礼物,她的确是不大喜欢收的。当然,自家人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到了晚上吃饭时间,周阿姨把蛋糕一端出来,说这是叶蓁蓁买的的时候,赵秋月都愣住了。
最近这么忙,她自己都没把自己的生日当回事,还以为别人根本就不记得了,却没想到女儿还记在心上。
她忍不住感性地红了眼睛。
好在孩子们看到蛋糕后的欢呼声,冲淡了赵秋月的泪意。
大家一起笑着唱起了生日歌。在孩子们和家人的围绕中,赵秋月幸福地许了愿,大家一起吹灭了蜡烛。
让赵秋月更加感到意外的是,已经多年不会送她礼物的丈夫,竟然送了她一个小小的礼物。
赵秋月怀疑地看了眼丈夫,又看向好像不知情的女儿,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总归心里还是很高兴就是了。
孩子们也很高兴,没想到晚上还能分到生日蛋糕吃,好多人回家后都兴奋地学给了家长听。
家长们知道后也觉得这家托管班很不错,没有单纯地把孩子们作为赚钱的工具,而是真心实意地把他们当成家人照顾。
只有叶壮志看着那么大一块蛋糕都分给小孩儿吃了,觉得很是“浪费”。但他好歹还有点基本的情商,没有当着妻子的面说出来,而是回家后偷偷对女儿抱怨,还问她蛋糕是花多少钱买的。
叶蓁蓁没说多少钱,只道:“蛋糕不分给他们,拿回家来咱们又吃不完,不是更浪费么?只要大家都开心就好了,花了多少钱您就别问了。”
“那你哪儿来的钱?”最近托管班虽然收入了几千块钱,但这里面有好多都是开班的成本,叶壮志怕妻子溺爱女儿,让她拿去乱花了。
叶蓁蓁正好想跟爸爸妈妈说这事儿呢。
她把赵秋月叫了过来,告诉他们自己写了篇“作文”,从网上投稿到杂志社,得到五十元稿费的事儿。
两口子都很吃惊。
但也并不是觉得无法接受。
他们这里的小学生是从三年级开始写作文的,而且都还只是二百字的那种。
从四年级开始,他们要写四百字作文了。至于水平嘛……嗯,大多数人就是小学生水平,不带嘲讽的那种。
但叶蓁蓁不一样。
赵秋月自己就是教语文出身的。从叶蓁蓁会说话开始,赵秋月就走到哪儿教到哪儿,教女儿说成语。
叶蓁蓁三岁的时候,就能熟练运用上百个成语。幼儿园的领导得知后,还邀请她们在全区家教会上表演,当时得到了热烈的反响,很多人都向赵秋月取经,如何给孩子启蒙。
但除了成语之外,赵秋月很少特意教女儿什么知识,以至于叶蓁蓁上学前连加减乘除都不会,算个数还要借用脚趾头。
如果硬要说教的话,那就是言传身教了。赵秋月很喜欢看书,叶蓁蓁也喜欢。
或许是相比于同龄人来说,叶蓁蓁阅读量很广的缘故,她的作文成绩很好,从开始写作文开始,基本就是一路范文上来的。
不过过去知道女儿作文好,还以为她只是在小学生范围内的好。赵秋月两口子还从未想过,女儿的文章竟然能登上杂志。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赵秋月忙说:“是哪家杂志?明天就让你爸爸去买几本!”
叶蓁蓁汗颜了一下,前世妈妈就有这个“爱好”,总是喜欢收集她的作品,还给她写长评,让她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不用了,现在只是过稿了,还没有刊登呢!过段时间杂志社应该会寄过来一本样刊,到时候留着就行了。”
赵秋月却不依:“不行,一本不够用。我听说现在考大学都有什么这个那个特长生的,你这么不爱练二胡我也不指望你能做二胡特长生了,但要是写作方面有特长,说不定也能破格录取呢?”
叶壮志本来听说还要去多买几本杂志还不大乐意,不过听妻子这么一说,也觉得有道理。和十几二十块钱相比,要是女儿高考能加分甚至破格录取,那可就划算太多了。
叶蓁蓁没办法,只得告诉了爸爸妈妈杂志社的名字,还有自己的笔名。
叶壮志奇怪地问:“你干嘛学人家起什么笔名,直接用自己的名字多好?你现在用笔名,将来考大学,人家不认笔名怎么办?”
赵秋月也说:“就是啊,你用真名多好,就不会有人怀疑你是冒充的了。”
叶蓁蓁没想到爸爸妈妈的脑洞竟然这么大,影子都还没有的事呢,他们就想出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了。
不过自主招生这回事儿,叶蓁蓁还真的经历过。如果这辈子要再来一次的话,她算是有经验的了。
叶蓁蓁说:“我会有办法证明自己的笔名的,这个你们就不用担心了。对了——”她怕父母再纠缠此事,非要她用真名写作,忙打岔道:“关心班已经开班了,一切看起来都挺顺利的,咱们这周末要不要请客温居呀?”
赵秋月点头说好:“就这周末吧,再迟了就不叫温居了。”
叶壮志厌烦应酬,微微皱眉说:“都请谁来?”
“你爸你妈,你弟一家,这就是五个人。我爸妈、我姐、逸飞,我弟……”
说到叶蓁蓁的舅舅,赵秋月有些犹豫。她和弟弟的关系还可以,但是非常厌恶弟媳。
叶蓁蓁的舅妈鲍凤芹是外地人,因为当地太穷了,就和乡里的几个小姐妹跑出来打工。
说是打工,但赵秋月隐约听人说起,鲍凤芹以前是在ktv做那种打擦边球的服务员的,工作性质和卖艺的小姐差不多。至于有没有卖身,没人知道。
光是有这样的背景也就罢了,偏偏鲍凤芹还是个好吃懒做的性子。自从和赵夏荣结婚后,她就什么都不做了,天天跟家里待着。
如果赵夏荣赚钱多,她全职做家庭主妇也没什么,可赵夏荣只是一个普通的、非正式的工人,工资一般。鲍凤芹呢,也是从来都不收拾家,家里乱的跟猪窝一样。她也不做饭,一家三口都是天天吃泡面凑合。日子越过越难,每次赵秋月去弟弟家都要皱眉,环境实在是太差了。
这门婚事,当初赵秋月的父母都很反对,可架不住赵夏荣迷了心窍似的要娶鲍凤芹,两老也没办法。
原本一直说要给儿子买房子结婚的赵老爷子,最后硬是没给小两口买房,只让他们自己租一间破破烂烂的平房,和一群穿着破破烂烂的农民工做邻居。这样一对比,刚刚住进新房子的赵秋月算是姐弟三人里过得最好的了。
“我弟那边我会说的,至于他们来不来再说吧。”
叶壮志点头说:“这么一算就是十来个人了,你还有什么朋友要请么?”
他自己是没有什么朋友的。
赵秋月想了想说:“就小伍和她女儿吧。”说完又看向女儿,“你呢蓁蓁,想不想请朋友到家里玩儿?”
叶蓁蓁摇头拒绝:“不用了,一大家子的人,我怕我同学别扭。”
赵秋月理解地说:“也好,那你将来有机会,再单独请同学来家里做客。”
不得不说,住进新房子之后,心情最好的人就是赵秋月了。
在自己的家里,不用看婆婆的脸色,还有地方招待客人,日子和以前相比不知道好了多少。
为了这次温居,叶蓁蓁一家三口做了充足的准备。邀请完客人之后,他们就合计起了要做几个菜。周五下午,叶壮志就把大部分的菜都买回来了,提到家里。
赵秋月怕明天上午来不及,周五一下班就开始回家准备,叶蓁蓁也帮着妈妈一起摘菜、洗菜、切菜。就连向来不爱进厨房的叶壮志,也帮忙刮鱼鳞、收拾鱼的内脏。
叶蓁蓁从小就不爱吃鱼,主要是因为她不会吐鱼刺,还被卡过两次嗓子,每次吃鱼都是在家人的半逼迫下吃的。
长大后没人管了,就更不爱吃了。可d市临海,包括叶家人在内的大多数当地居民都喜欢吃鱼,基本上每次聚会都是少不了各种鱼的。
叶蓁蓁只能扭过头不看,专心切菜。
除了叶蓁蓁的奶奶和舅妈不来之外,其他客人都接受了他们的邀请。
十一个客人加上叶蓁蓁一家三口,那就是十四个人。赵秋月决定取双数,做十六个菜,讨个吉利。
这十六个菜当然不可能都是大菜了,赵秋月特意让叶壮志买了一些熟食、小菜和花生,到时候用这些副食品凑个数。
周阿姨知道他们家要请客的事情,知道赵秋月一个人要做那么多菜,就主动提出要来帮忙。
赵秋月刚开始有点不好意思,但她也想请小周来家里坐坐,就答应了。
有了周阿姨的帮忙,一顿丰富的大餐赶在中午十二点之前就做好了。
他们家的厨房不大,顶多容两人转身,叶蓁蓁就没有添乱,而是带着伍阿姨的女儿佳佳、周阿姨的女儿多多一起在自己的房间玩。
佳佳比叶蓁蓁大两岁,小姑娘看起来很文静、内向,好像很听话的样子。可这个时候赵秋月她们都没有想到,佳佳长大后会成为她们这些好朋友的孩子中最叛逆的那一个。
叶蓁蓁听说佳佳姐姐高考失利之后,就提出出国留学,但当时他们家存款不够,就借了很多钱出去。
结果大学念到第二年,佳佳姐姐竟然意外怀孕了。
让所有人跌破眼球的是,龙佳佳没有把孩子打掉,而是休了学,结婚生娃去了。
那个时候她才刚刚二十岁出头。
伍阿姨简直要气炸了,可又拿自己的女儿没有办法。好一段时间,伍阿姨都觉得面上无光,赵秋月他们的朋友聚会都称病不肯参加了。
要是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带着娃继续上学也不是不可以。
可龙佳佳到底还是年纪太小,自己还是个半大孩子呢,根本没有玩够。
因为她平时都不管孩子,顶多拍照的时候抱着孩子晒个娃,以至于她的老公非常不满,沟通无效之后向她提出了离婚。
看着眼前几乎没有什么话、总是抿着嘴的内向小姐姐,叶蓁蓁不由感慨,人的命运是这样的神奇。虽说大多数人过的都是平凡至极的生活,然而总有人能把生活变成电视剧,甚至比最狗血的电视剧还要跌宕起伏。
第73章 生日()
第七十三章生日
请完这次客之后,叶蓁蓁一家三口都长长地松了口气。
他们这个月可是忙坏了。
第二天上午,三人睡了个懒觉后,又召开了一次家庭会议,专门用来算账。
尽管平时赵秋月就有记账的习惯,但由于托管班、书法班还有他们新家的花费好多都混在一起了,所以算账加上各种讨论,他们花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整明白。
虽说他们第一个月就有八千多块进账,但扣去各种成本费用,最后得出的结论竟然是没赚钱,白忙活了。
叶壮志不由有些沮丧。
叶蓁蓁忙说:“第一个月能把成本收回来已经很好了好吧!等下个月开始我们就能盈利了呀。”
赵秋月也说:“就是。而且我们算成本的时候,都是往多了去算的,把我们新家买厨具的钱也算进去了。换个角度看,咱们不是赚了套新厨具么?”
“忙活那么久,就赚一套厨具?”叶壮志没精打采地说。
“这就不错了,能招到学生,我们已经应该烧高香了!下学期我们提早招生,生意肯定会越做越好的。”
叶壮志一想也是,他们这次招生有些晚了,能有目前这个水平就该知足了,这还是多亏了妻子的人脉呢。
“我的意思是先把跟你爸借的五千块钱还了。”赵秋月说:“就算还了五千,账户里还有两千多的流动资金,下个月还能收一批学费,够咱们买菜、交房租和发工资了。”
叶壮志疑惑地说:“为啥先还我爸的?他又不急着要。”
“我怀疑咱们借钱的事情,你妈不知道。”赵秋月有点不安地说:“因为他当时直接就从保险柜里拿给我了,也没和你妈商量一下,我总觉得不大妥当。”
叶壮志一想,别的债都是在明面上借的,要是叶老爷子真是把私房钱借给了他们,那他们还是早点还了为妙。不然被金老太太、弟弟两口子知道了,又是一场麻烦的家庭纷争。
说行动就行动,叶壮志决定下午就去银行取钱,把这五千块还给父亲。
赵秋月犹豫了一下说:“你多取五百,自己揣着吧。当初里面有五百块是你的私房钱。”
出乎母女俩意料的是,叶壮志竟然说:“不急,等账户里钱多了再说吧,我最近也没啥要买的。”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正好下午叶蓁蓁有二胡课,就跟爸爸一起出了门。
她到琴行的时候,正好遇到陆兰琪从自家轿车上下来。对比一下爸爸骑的小破摩托车,叶蓁蓁不由脸红了一下,但很快就释然了,大大方方地和爸爸说再见。
“那就是叔叔呀?”陆兰琪说。
“嗯,我爸戴着头盔的样子,是不是挺吓人的?”叶壮志一向没有小孩缘,孩子们都怕他。
陆兰琪一脸真诚地说:“没有啊,叔叔看起来很酷。”
叶蓁蓁听了,真是不得不佩服她的高情商。
两人一起上了一节课,出乎意料的顺利,叶蓁蓁完全能跟得上陆兰琪的进度。
这下安老师也没什么话说了。
日子很快就到了十月,转眼间就是叶蓁蓁的十周岁生日了。
生日那天是星期四,不是周末,一家三口决定不邀请别人了,就他们自己过。
叶蓁蓁想吃火锅,他们就从关心班拿了一些食材,自己回家做。
叶蓁蓁吃火锅的习惯和一般人不大一样,别人都是以牛羊肉为主的,偏偏她对牛羊肉不感兴趣,只喜欢涮各种菜,尤其喜欢吃火锅面。
爸爸看她一直不怎么吃肉,忍不住感慨道:“现在日子真是好了,我们小时候要是有这种肉吃,早就乐疯了!”
赵秋月白了丈夫一眼说:“那都什么年代了,能一样么?”
叶壮志叹了口气,摇摇头:“你不懂,你家虽然穷,但你小时候起码是能吃饱的。而且你没赶上自然灾害,不知道那时候有多苦。”
“说得好像你赶上了一样。自然灾害不是61年结束的么,你64年才出生呢。”
叶壮志说起那段日子就面露苦涩:“你以为自然灾害说好就好了啊?我小的时候我爸在外地上班,就我妈带我,每天都喝见不到米的稀饭,还要饿着肚子干活。要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