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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爱我不必太痴心-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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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六十岁了,但我父亲却依然有着十足的老男人魅力!他高瘦的身体没有走样,两鬓灰白的发与灰白的肩有着一种霸气;他是个很好看的老人,气色红润,很善于保养自己。

“我的孩子中,就你最不乖。”

父亲伸手抚摸我的发,抱怨着。

“颖儿,别再作践自己了,回南部相亲吧!有一些不错的男人可以任你挑。”

“爸,我挺喜欢目前的工作的,我才不嫁人。”在父亲的看法中,我简直是无药可救的堕落了。居然一心在别人的公司当花瓶,而不找个好男人嫁了。

“你母亲教坏了你,而我是太纵容了她,才会有今天的结果。”父亲再三叹息。

由于思想很难沟通,往往令他不知该怎么训诫我才好,再加上他真的溺爱我,所以无法像对待他儿子一般对待我。他面对儿子时是大公无私,也是严格的,绝不会放纵,也没有偏爱任何一个。

“爸爸,我有我快乐的方式,我并不想嫁人。”父亲一直不能接受我的观念。当然。我必须体念六十岁老人古老的思想必然不接受我的说法,可是偶尔灌输他观念,久了,他也只能选择放纵我。

我想母亲当年坚决不收他的钱来养我,是为了今日不让父亲成为我的主宰吧!睿智的妈妈!我感谢您!

“咦?”

父亲的眼光突然定在我身后的某一处。蹙起了浓眉,我顺着他眼光看过去,看到了五公尺处的临窗位置上,一名清艳的白衣少女。我一时也看呆了过去,美丽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而是那抹飘忽恍若不存在的气质,令人紧盯住她,怎么也移不开眼。

“她是谁?”我问父亲。

“一个奇特男子的女儿。我只在一年前见过一面,便再也忘不了。”父亲依然看着。

“爸,您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老天,不会吧!

父亲怔怔地回头,瞪了我一眼:

“她才十九岁,女儿!我不打算再找女人了,而且,她也不是我惹得起的。”

“哦?为什么?她是谁?”我好奇心大炽。我这狂妄的父亲从未说出这种灭自己威风的话呀!能让他心甘情愿去承认,可见对方的来头果真不小!我好奇了。回头再看了那少女一眼,那少女的眼神依然看着天空,将自己隔绝在尘世之外。

父亲点头,决定满足我的好奇。

“她的母亲,也是一个男人的情妇。比较起来,你母亲与她的母亲有一丁点雷同,都是气质特殊的女子,你读商,应该知道十九年前台湾最大的王氏财团莫名其妙毁于一旦的事吧?”

我点头:

“是的,后来就是因为王氏企业的崩溃而让楼、汤、陈三个小财团冒出头,成为北部政经两界的大老。”那是一桩奇怪的倒闭事件,至今没有人能理解为什么王氏集团会毁于一旦。

父亲又道:

“你可知道十个月前,“皇玺集团”的老板换人。接班的是一名女强人?”

“对,那也是奇怪的事件,负责人王竞尧居然将一切财产交给分居十数年的妻子。然后消失无踪。将大片事业放弃,令人无法理解。”对于“皇玺集团”我并不十分了解,只知它是个跨国性大机构,在世界各地都有不同的投资,并且回收可观。但负责人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没有人知道他的一切,只知道负责人叫王竞尧,却没人见过他。而他的妻子黄顺伶则一直代他出面处理公事,在分居的情况下,关系扑朔迷离,没人臆测得出来。

“王竞尧是王氏企业的少东,也是一手弄垮自家企业的人,而这女孩就是王竞尧唯一的女儿。”

哇!故事真是惊人!

“他有女儿?”那怎么没听说过财产有分给第二个人的事?我又再看她一眼,好美丽的女孩。“那,十个月来,他去哪了?”

父亲失神地看着那女孩,一边回应我:

“他最爱的女人死了,得了脑癌,在十月前逝世;而他,消失了,抱着他深爱女子的尸体,奔出医院,从此以后不曾出现过。”

虽然父亲说得不算详细,但我的身子仍因这故事而战栗了一会,好——诡异可怕的一个男人!

“那……他去哪里了?”我低问。

“他不会独活。几个月前,一艘渔船拖回一架游艇,据说,那船舱有着手枪与炸弹,船上有他的名字;他。消失了。他是那种极端且可怕的男人,可是他的一生就甘愿毁在一个女人手上。令人想像不到。”

“您怎会知道呢?”这是我的疑惑。

“我曾是“豹”集团的一名堂主,所以一年前应邀参加小女孩十八岁生日。那时因为那女子的生命已到尽头,最后的愿望是给女儿一个热闹的生日,便发帖邀了所有曾是豹集团的人前往参加。那是我年轻生命中最值得记忆的事。后来因为家中事业的关系,我便离开了。

但一直有联络,他是那种令人一辈子都忘不掉的男人。”

我深思了会,道:

“既然如此,那么那名女子想必更为特别了,否则如何能让这种可怕的男人爱上,”

“是的!是的!看看那女孩,几乎是她母亲的翻版。这一辈子,王老大爱她爱到锁住她与世隔绝,以众多的女人来让世人眼花,而探索不到他急欲珍藏独占的那朵倾城名花,但他其实在遇见何怜幽那一天就不再沾染其他女人了。他的妻子只怕也是独守空闺多年吧!”

父亲的眼中有一抹仰慕。让我想像着他口中那名奇特的女人。原来情妇关系中也有特例,出轨的男人也有忠心的;我可不希望我会倒楣地遇到那种疯狂的男人。天!把一个女人藏到老死!吓死人了!那个女人居然可以忍受?太伟大了!

“女儿,你看。”父亲叫住我。

我随他看过丢。

窗口边的白衣女子,已不再是独自一人,不知何时,走来了一名气质卓然、俊挺中见刚毅的男子。他们对视着,然后男子将女孩搂入怀中,以一种无比怜惜的姿态与强势的气息,拢住那飘渺女子的身躯与灵魂。

远远的。我看到那男子手掌心有深刻的疤痕。

最后,男子带走了女子。

我竟有松了口气的感觉。回头看父亲,父亲眼眸中有一层水光;他也松了一口气。

“他会照顾她,一如当年她的父亲与母亲的故事。小女孩不需要钱,她需要的只是栖息的臂弯。”

是的,那也是我的感觉。

“女儿,有些男人是不能惹的。”父亲意味深长地警告我。

我想,他强调先前那个故事,是有用意的。但我既然已涉足下水,断然不会半途而废,我与楼公子才刚开始呢!我相信楼公子不会有王竞尧那种狂烈的性格,他应是没有那种热情去用在我这种烟视媚行的女人身上。我承认我的母亲,或是刚才那位少女的母亲是值得男人紧抓住不放的奇特女子;那是因为她们特别,并且没一丝狐媚的神态,或拜金的表现,因此是情妇中,男人趋之若骛的上品。但我呢?执意扮演下品,既拜金且狐媚十足,男人怎么也爱不下去的。我怕什么来着?楼公子若会盯上我,那就是他品味大大有问题;依他的标准衡量,我想我绝对安全,并且可以全身而退。

父亲见我笑得一脸皮皮的表情,活似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顽童,忍不住又说了:

“如果你真的是只花瓶也就算了,那我还放心一点,可是你不是!你只是因为好玩才去玩那种角色。倘若你玩弄的对象是个呆瓜或纯色狼,那还无所谓,可是女儿,我相信你不会让自己玩得那么低档,你有可能惹的是厉害男人。一旦那个男人察觉到你有另一面。知道你只是对他演戏,那你能保证那男人涌起势在必得的决心要征服你吗?到时你真的叫玩火自焚了。”

“爸,这是您的经验之谈吗?”我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反而拿他的话回砸他。

父亲只是纵容地看我,没有生气:

“不,我没遇过你这种女子。不过你母亲已够我七上八下了,我不会再贪心要更多;还是拜金的女人比较好摆平。不过我告诉你,如果早个二十年,我遇到你这种不知死活捻虎须的女孩,是怎么也不放你走的,不将你拆解入腹,至少也会绑在身边一辈子。”

我暗自吐吐舌。男人都这么暴力吗?不会吧。毕竟老爸是老式的大男人,对三妻六妾比较有概念,要玩女人就会买在身边玩,既安心又省事;不过现代男人可没那么负责任了,除了正妻之外。外头偷腥是不谈感情与独占的,最好性伴侣的本身又有其他伴侣,省得向他要负责之类的东西。

何况,楼逢棠在认定我是拜金花瓶女的情况下,是不会多给我一分关注的。我相信自己的判断。

***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而那得归功于我不错的演技。

当上楼公子的花瓶秘书兼床伴已有两个月的时间,我与他可以说是合作无间。上班时,他需要一个虽办事不力,但可以帮他哄客户的秘书,而且上班时间不能恃宠而骄,我做到了;而夜晚,当他需要我时,我也尽职地当一个好床伴。

这么合作良好的关系,其满意的程度可以由我的薪水袋与遽增的首饰中看出来;男人都是用物质来表达自己良心的。这个楼公子相当慷慨,他同时也是个上好的学习人选,在他身边。我看到了他手腕灵活与客户周旋的一面,也看到在宴会中他主导全场的方式。私底下,他放纵,他也冷漠。怎么有人能在极端放浪形骸之余,仍给人强烈的疏离感呢?他最深的一面,不是我能去碰的,否则会有一个惨痛的代价等着我;那是我不准备去付出与承受的。

可能是我太合作了吧!偶尔我会察觉到他眼中闪过一抹疑惑,那时我会飞快地使媚,让他无法深想。唉!难道太合作也是一种错误?我只是依他要的方式去演出而已。怎么凡事顺他心了,却反而令他不相信有这么好的事呢?

今夜的宴会是个名流巨贾云集的场合,主办人是台北三大集团之一的汤氏集团。我穿着紧身黑丝晚礼服,勾勒出我一身不算差的身材,微微暴露,但一条火红披肩,让暴露变成半掩半遮的诱惑;颈子上配着红宝石项练,一式配件由头到尾,搭配得艳丽且金光闪闪。我说过,楼逢棠是慷慨的男人,不必我开口,他会常叫宝石公司送来目录任我桃。然后一套套饰品就累积在我的梳妆台上了。

与他跳完第一支舞,他嘱我自行打发时间,然后他前去与主人翁打招呼。我没在意。听说汤氏千金被内定为楼公子的妻子,上回楼家千金找我的碴就是为汤小姐打抱不平吧?我比较好奇的是汤淑靓小姐的相貌。

不久,我看见了。会场另一边楼逢欣拉着的女子应该就是汤淑靓,据闻她们情同姊妹,非常要好。远远的,并不能看清她的面孔,不过由衣着上可以推测出应是乖巧温顺的千金小姐。

我晃着手中的高脚酒杯,冷眼看着这个冠盖云集的会场,淡淡地噙起一抹冷笑。独自悠游在自我的世界中;人愈多的地方,我愈能明白自己的孑然,完全隔离而已。这时,我禁不住想起两个月前在凯悦看到的那名飘渺少女,也许外人看她像是寂寞,其实哪能体会她是在享受孤独的快乐?

但我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太久。

“颖儿!”

讶异的男中音在近距离扬起,我也讶异地看过去!全天下会这么叫我的人除父母,就只有我那些异母兄长了。是锺岷之,我父亲第二个老婆的独生子。

“你怎么会在这儿?”我堆起假笑,千娇百媚地勾住他手臂。该死的东西,没事出现在我粉墨登场的舞台做什么?

“你这是什么打扮?你这是什么面孔?你你……”

哦!我忘了提,在我三名兄长、三名弟弟中,就属锺岷之先生最为食古不化、古板保守,也不知道是谁教出来的,因为他阁下的妈,可是个手段高强的酒家女,当年当上我爹的第一任小老婆只差没惊天地泣鬼神了;也大概是物极必反的关系,锺岷之操守良好到可以去当圣人。

“岷之,这位是?”另一名与岷之同行过来的斯文男子有礼地问着。一身儒雅的气息,看得出家教尚佳。

“她……她是……”

“我是他前任女友。”我飞快地抢答,趁他还在神智不清当中。我相信,去承认自己异母兄妹众多,绝不是光采的事。锺岷之尤其不爱提。

“颖儿,你……”不过,改口说是他前女友,抹黑他,他也一样会吐血就是了。

我邪笑地对那男子伸出手:

“嗨,我叫任颖,你呢?”

男子斯文地握住我的手。浅笑中有阳光的气息:

“我姓方叫慎哲,是岷之在研究所的同学。今天是我舅父的酒会,便偕同岷之一同来开开眼界。幸会了,任小姐。”

我由上到下瞄了一回,肯定他是个世界少见的好男人。我还没见过有人眼神可以温柔却不显没个性的。

“颖儿,你最好给我一个解释!”岷之涨红他白净的脸。

可怜,这个男人的脸快要可以喷火了。

“哎呀!死相!都分手那么多年了,还要什么交代嘛!人家又没有对不起你!岷之,小岷岷,别生气嘛,来,我去端一杯汽水给你消火气。”

“任颖!你……你……你要气死我是不是!”他用力拉住我,害我直跌入他怀中,差一点被高跟鞋扭到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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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叹息地抱住他腰。一边转转脚踝,站了一小时,其实我的脚挺痛的。趁机附在他身边警告:

“你敢拆我的台。我不会饶了你!如果吃饱了,麻烦你快带你的朋友回宿舍啃书吧!”

“你又在做坏事了?”他瞪大牛眼。

我揍他肩膀,看似在与他调情,其实揍得很用力。

“你管我。你已不再是我的男朋友了。”

我颈后的寒毛突然警觉起来,然后楼逢棠低沉冷淡的声音在我颈后响起:

“任颖,我希望你有空与我跳这支舞曲。”

“哦,那是当然!”我将锺岷之推开。很快地投入楼逢棠的臂弯中。

没走几步,他叫住我:

“颖儿!”

我不耐烦地回头瞪他一记利眼,很认真地警告他别拆我的台。

“什么事呀?小岷岷?”

他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你总要给我一个交代的!记住了。”

我抛了一记飞吻给他,实则扮了个鬼脸。我管他咧!令我讶异的是腰间突然紧了下,我回头看到楼逢棠微怒的面孔。他怎么了?

“对老相好须要这么热情吗?”

“不与任何一个情人交恶是我的原则。”走入舞池,我双手搭在他肩上,昏暗的灯光让我们看不清彼此的眼。

“在这段时间内,我并不想与第二个男人一同享用你曼妙的身体。”他的双手在我腰间箍紧。

我整个人贴住他身体,气息因他的热力而紊乱:

“我一向很有职业道德,你放心。”

“有时你真的令人迷惑。”他低声在我身边说着。

我的心紧了下,很快地发出干笑。

“是吗?那你可要爱我久一点,不要让我太早下堂呀!你都不知道有多少女人等着接我的位置呢!好讨厌哦!我才不会让她们如愿。”

他的手劲转松,而我也暗自松了口气。

“你想钓住我这条大鱼吗?”他口气讥诮。

“当然呀!钓上了,一辈子吃穿不愁又可以拿钱去砸人,多爽快呀!”

“真坦白。”他笑,低首亲吻我耳垂,不停地挑逗着。

“因为我明白自己的价值。”我双手沿着他雄健的身体下滑,最后圈住他腰。一直很喜欢他的身体,结实有力,是一般时下年轻排骨男中不易见的好体魄,撑起衣服帅且笔挺,抱起来有强大的安全感。

昏暗的灯光又转为明亮,连绩着另一首舞曲,不过跳舞的人们很自动地保持安全距离,不若刚才的放肆;但是我没动,他也没动。我才想到,也许他存心与我亲热地去表演给他人看。

虽然我不敢说非常了解楼逢棠,但我多少摸得清每当他有一些特别的举止时,都是为了达到某个目的,有时那目的还不止一个。

所以我开始找寻他可能的目标。

从他肩膀看过去。我先看到了楼逢欣身边的汤小姐一脸的凄楚,好,那应是目的一;也许楼公子压根不想要那个内定媳妇,所以想利用我来解决,再来,我看到第二道凄楚的视线,那是一名美丽的女人,很面熟……呀!我记起来了,三个月前离职的秘书部门的名花林璐玲。如今好像是另一家公司的秘书。她为何死盯我们看?

应该不是与楼公子有过一腿的人吧?因为在公司中,楼公子的女伴是完全公开透明化的,有过关系的人都不会被遗忘,马上宣传得二十楼上下全知道。

“与她有过一手吗?”我下巴顶向她那边,用眼光质询他。

他随意看了一眼,笑一笑,回头看我:

“在你之前,我曾找她当秘书,而她非常冰清玉洁地当我的面吼叫,第二天立即辞职。”

他撇起唇角笑的方式有一抹冷淡与无情。

“她爱你吧?”我一眼看出来。

他转为大笑,倏地又死紧地搂住我:“那你爱我吗?”

我夸张而毫无诚意地应着:

“爱呀!我爱死你这个白马王子了!否则哪会一点羞耻也没有地陪你玩上一场呢?”

“你真是世故得可爱。”他啄了我的唇一下。

“要你的爱,还不如要你的钱来得实际。”不知怎的,我此时特别有兴趣与他表演亲热。

想得到他的爱的女人比较清高一点没错,可是林璐玲的行为我并不苟同,既然当初坚决反抗。就不该事后依然一副眷恋的表情。楼逢棠有兴趣的只是她的身体,她拒绝了,他也就不勉强,不会因为女孩子有骨气而提高了兴趣;因为他不会去惹向他索爱的女人,放不开的,反而是那个女人了。

“一般人不是比较喜欢有骨气的女孩,怎么没有再对她提第二次呢?”

“哄那种女孩多累!并不是非她不可。”

所以喽,将自己身价估得太高是失策的事,并不是每一位花花公子都会对傲气女子另眼相待。想要他,就只能选择享用他的身体,互相快乐过也就可以了。别太贪心,因为痴心相守并不见得是好事;一生一世的论调其实仔细去分析也是枷锁的一种形式,怪可怕的。

在他怀中转了个圈。我又看到一名女子的眼光,这一位年纪稍长,非常地妩媚,有一种举手投足间挥洒娇艳的厉害。她不能说极美,却很艳、很诱人!哇!道行高深,值得让我学习。

“她是谁呀?瞪向我的眼光有冰山的温度。”我有点像在示威地与他贴得紧密。

“她是施岚儿,“华施精品”的老板。”

“你的枕边人之一?”我问。“华施”是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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