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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高德斯编年史-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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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把她怎么了?”里昂立刻紧张起来。
“没办法,她实在是不听话,所以我们只能这样,过一会儿她就会醒过来。”昆沙不耐烦的说,“好了,现在快把剑给我。”
“你们先放下她。”里昂依旧谨慎的举着剑。
“真是麻烦,你们人类都不知道信任是怎么一回事吗?”昆沙皱起眉头,示意手下把萝茜娅放到地上。那僧侣找了块没有被血迹污染的草地放下萝茜娅然后回到人群当中。
“好了!现在快把剑给我,我快没耐性了!”昆沙急噪的说。
“先等等!”里昂突然说道,“在这之前,能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想知道什么?”
“你能用它吗?”里昂突然问到。
昆沙听到之后看看里昂说,“给你个忠告,有些事情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
“……好吧,给你。”里昂把剑还给了昆沙,他已经没有必要再问了。
“太棒了!”昆沙高兴的拿起剑在手中挥舞了几下,然后对所有僧侣说道,“我们走!”
等所有人都走了之后,里昂走过去看了看萝茜娅,她呼吸均匀,只是睡着了而已。昆沙或许用了某种沉睡魔法让她安静下来。他看了看四周,然后抱起萝茜娅离开了那里。那地方周围都是尸体,显然不是一个叫醒她的好地方。
离开王宫的时候,里昂看见了库利南正在用一个人头换取昆沙以及另外两个主教的信任,后者也看见了他。里昂还依稀能看出来他手里提的那是格里高利的头。里昂听不见库利南和主教们之间说的话,但是三个主教之间的争论似乎很激烈,但看起来他们最后还是同意放过库利南。这时候,库利南看见了里昂和萝茜娅,他立刻告别了三个主教,然后朝里昂跑过来。
“里昂!等等!”他喊道,然后赶了上来。
“什么事?”里昂问道。
“他们同意我做你的部下。”库利南看了一眼三个主教。
“你什么意思?”里昂一脸狐疑的看着库利南。
“别多心,我只是在完成公爵大人的遗愿。”库利南说道,“大人他……让我看好小姐。”
“我明白了,”里昂点了点头,“那你为什么要当我的部下?”
“还你那一箭。”库利南说道,他不苟言笑的脸上依旧没有表情。
里昂这时候也笑不出来,他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说道,“谢谢。”
就这样,三个人离开了王宫,他们并没有在意身后的萨那个主教们依然在为很么事情就这样,三个人离开了王宫,他们没有人注意到萝茜娅体内阵阵发出的微弱声音,也没有在意身后的萨那个主教们依然在为很么事情而争论着。
“你真的打算那样做?”戈尔走向昆沙,指了指他手里的那个引爆器。
“你怎么知道?”昆沙一脸不高兴的说。
“依我看,这次你就别在做得这么绝了。”戈尔还是一样的话语缓慢而平稳。
“我才管你,”昆沙冷冷的一笑,似乎正想去按下开关。但不知为什么,他的手指却停住了。然后他突然转向戈尔吼道,“你到底想怎样?”
“不怎么样,”戈尔莞尔一笑,“我看你这次就做回好人吧。”
“……该死!就这一次!”昆沙咒骂道,然后把手里的起爆器一下捏得粉碎。
等里昂他们来到原本属于贝尔肯的男爵府后,里昂亲自怀抱熟睡中的萝茜娅来到卧室里。这时候他突然看见一封黑信封正显眼的躺在床上。里昂心里一惊,让下萝茜娅后他立刻关上了门,然后几下拆开信封拿出里面的信纸。上面只写了一句话:
平凡的生活来之不易,好好享受吧。
署名:戈尔
居然有署名!这是不符合他们的一贯作风。但里昂并没有时间为这个惊讶,因为就在这时候,萝茜娅渐渐醒了过来。
“这里是……里昂!”萝茜娅蓬松着眼睛说道。
“你终于醒了。”里昂说了句很经典的台词。
“我记得……”萝茜娅拍了几下头,她似乎没有被带走的那段时间的记忆了。里昂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他们惯用的伎俩。
“没什么,都过去了。”里昂紧紧抱着萝茜娅说道。

第三部 派瑞特海的风 序章

我的名字是阿伦…罗密欧,圣骑士罗密欧。或者说,曾经的圣骑士罗密欧。从前我对这个称呼充满了无限的崇敬,梦想着有一天也能身穿金甲,骑着战马,驰骋在战场上。但后来我放弃了,放弃的原因很简单,一切都是由那件事情说引起的,那时我还只是一名见习骑士,即将从训练营里毕业的那种。和所有那个年龄的年轻人一样,我也梦想有一天能够成为一名圣骑士,挥舞神所赐予的宝剑捍卫正义。可谁又能想到,我们所为之付出生命的、所谓的“正义”原来是那样卑劣的东西。
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遇见她时的情景,那天是“春雨节”,那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节日,它的起源已经无法考证了,就连法王厅的贤者图书馆里也找不到相关的记载。在春雨节这天人们会祈祷今年雨水丰厚,作物丰收,所有人都会到寺院祷告,然后人们会在夜晚升起篝火尽情的狂欢,在往后即将到来的辛苦劳作之前最后一次狂欢。下一次的狂欢要等到粮食丰收时的拜安节了。
那年的春雨节前夕我和尼克跟着莫兰骑士前往安拜斯南边的一个小镇上讨伐袭击那里的一伙强盗,最近他们频繁的出现袭击路过的商人。小镇距离安拜斯不过80里,骑马的话一天就可以到了。顺便说一下,安拜斯是奥格兰王国的首都,在300年前,安拜斯城曾经被彻底的毁坏过,但后来经过数代人的努力,又在原址重新竖立起了一做全新的安拜斯城。而奥格兰王国的国王就是伟大的安东尼二世,他和他的父亲安东尼国王一样伟大,他的事迹甚至可以说是每一个男孩睡前必听的枕边故事。15年前西赛姆勒帝国入侵我国的时候是他御驾亲征率领三千骑兵和两万步兵奔袭至边境地带与敌国决一死战,战斗中安东尼二世亲自率领皇家圣骑士团直冲敌军主阵,硬是亲手将西赛姆勒国王赛万廷斩于马下。
说正题,凭借我们三人的实力,那几个乌合之众很快就被绳之以法,莫兰骑士还亲手结果了那名强盗头子。没死的强盗全部都上了绞刑架,统统奔赴冥府去找他们的同伴。
“莫兰骑士,听说总督大人已经向国王举荐你了,不久之后你应该就能成为圣骑士,并且加入皇家圣骑士团。”在回程的路上尼克问道。
“但愿吧,”莫兰骑士严肃的说道,在我们成为骑士之前他是我和尼克的导师。“我会向总督大人举荐你们两个的,昨天你们的表现令我非常满意。最近同北方蛮族的战事使得我们这边又损失了几名优秀的骑士,我想也该到你们为国家效力的时候了。”
莫兰是一个好老师,也是一个好朋友。他经常以身作则教我们应该如何成为一个骑士,而不单单是杀人的技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身为骑士永远都不能忘记高贵与善良”。说这句话的时候他通常都仰望着天空,我感觉他更像是在对上帝说。
“我们有可能成为骑士!”尼克惊讶的说道,“这真是令人惊喜的消息,我原以为还需要一到两年的磨砺我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骑士。”
“现在的时局特殊,国家非常需要像你们这样有抱负和理想的年轻人在这时候挺身而出,为国家和人民效力。”莫兰骑士有板有眼的说道。
我没有参与到他们的讨论中去,只是在一边旁听。或许是昨天的讨伐所受到的伤的缘故,我被一个强盗的弯刀割伤了小腿,好在伤口不深,没有伤到骨头,而且武器上并没有涂毒或者生锈什么的,否则我不是被毒死也要因为破伤风而亡。本来我打算过一两天再回安拜斯的,但是由于春雨节的关系,我不得不带伤上路,而且在安拜斯我可以接受更好的治疗。
“听见了吗?阿伦!”尼克策马来到我身边说道,“骑士!我们很快就可以穿上镶嵌着蔷薇印记的盔甲率兵为国家和人民效力了!”
“哦”我没有过多的搭理他,虽然这种伤并不是第一次,但是伤口钻心的疼痛还是占据了我决大部分的注意力,还有一小部分用来骑马和保持自己不睡着。
“会好起来的罗密欧,到了安拜斯我会找一个高级僧侣为你疗伤。”莫兰骑士过来安慰我说道,“放心好了,你会赶上加冕仪式的。”
“谢谢,”我抬起头勉强挤出一个微笑。
我们继续骑马在树林中漫步,往安拜斯方向走去。我知道这都是因为我的缘故,否则他们两个早就到安拜斯了。腿受伤的人骑马很容易摔下来,就算骑得很慢也一样。因此我不得不用一根绳子把自己绑在马鞍上,但即使这样我也只能慢慢前行,不能骑快马。好在这里离安拜斯不远,就算以这个速度也能在天黑前赶回安拜斯。
“停下!”莫兰骑士的声音让我昏昏欲睡的头脑再次清醒过来,因为若不是碰上敌人他是不会这样大声叫喊的。
“怎么了?”我这一问简直就是多余的,因为一抬头就能看见一个身披黑色斗篷的人正站在路中间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你是什么人?”莫兰骑士谨慎的问道。
“对于将死之人来说知道我的名字已经不重要了。”对方开口说道,话语本身并不是最令我惊奇的,让我惊奇的是她说话的声音,没错,她是个女的。
“就凭你?”尼克策马上前说道,“你没有发烧吧,小姐?”
“不用害怕,我的目标并不是你。”她的语气依旧如丝绸一般平滑。
那身黑色的斗篷遮住了她的全身,我看不到她长什么样子,她把自己完全藏进了斗篷里,而且我也看不到她手里有什么武器,事实上我连她的手都看不见,我能看见的只有那件黑色的斗篷。
“放心好了,我是不会让你伤害我的这两位朋友的。”尼克的话音里充满了嘲讽的意味。
“我可以原谅你对我的侮辱,但原在你的老师死后你依然能说出同样的话。”她的话打消了我的一切疑惑,刚才我在猜测他准备干掉谁?如果不是尼克的话就只可能是我或者莫兰骑士了。
说话间,一只握着弯刀的手从斗篷里伸了出来,银白色的刀刃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刺眼,握着它的手也一样白皙,还有那和刀身一样颜色的护手,护手上那个缠绕着荆棘的蔷薇花图案格外显眼,与那身黑色的斗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原来是这样吗?不知道我哪里得罪他们了?”莫兰突然说出了令人费解话。
“我已经说过了,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来说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对方还是那句话。
“没错,如果是我一个人,我承认我不是你的对手,可你别忘了我们有三个人。”说话间莫兰朝尼克挥了挥手,“尼克,把我的矛给我。”
“遵命先生。”看到莫兰都如此慎重,尼克也认真起来,虽然他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何方神圣,但他还是把长矛递给了莫兰,然后自己拔出长剑横在胸前。
我虽然和她没有什么过节,而且受了伤,但是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要对莫兰不利,因此我也拔出了剑。不过我还是怀疑她是否真的有本事像他说的那样杀掉莫兰,后者不用说,他的本事或许没有人比我和尼克更了解了,至少我和他比试的时候一次都没有赢过。
我们三个人站成一排,莫兰持矛站在最中间,尼克持剑在左边,这样他挥剑的右手更容易攻击。受伤的我被安排在了右边,我知道莫兰是照顾我,而且我受了伤,战斗起来会很吃力。
“冲!”随着莫兰的一声怒吼,我们三骑同时开始狂奔,而目标竟然是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面对三个骑士,呃……或者说是两个准骑士和一名骑士的冲锋竟然纹丝不动,好像根本就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一样。就在这时候,我突然发现莫兰的速度越来越慢,变成了尼克冲在最前面。他挥舞着长剑怪叫着冲向那女人,而我则因为伤痛而只能跟在他后面。由于害怕跌下马,我尽量压低了身子,左手紧紧抓住缰绳,右手绕过马脖子往左偏,尽量保持能够刺到她的位置。在即将接触的那一瞬间,我无意间的回头看了莫兰一眼,主要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跑这么慢,难道是他的马出了什么问题?但是我没想到这一眼却看见了我最不想看见的东西,我从没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亲眼看见莫兰用长矛刺进尼克的马的后腿。他当时的眼神,根本就不是那个我所认识的莫兰,那个总是教导我们要保持高贵与善良的莫兰。他的眼睛里充满了一种我从未见过的东西,如果非要用一个词语来描绘的话,那就是——邪恶。
尼克的马在飞速的奔跑中突然摔倒,看上去就像中了什么陷阱一样,连人带马一起摔向那个女人。但是更令人惊讶的事情几乎在同一瞬间紧接着就发生了。那女人一跃而起,轻松避开了撞向她的尼克和他的马,然后以一种惊人的速度朝莫兰飞去。是的,飞去,我不得不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因为她几乎是与地面平行从我身边飞过冲向莫兰。在她从我身边经过的那一瞬间,我闻到了一阵幽香。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干的,一道闪光过后,我看到的只是莫兰的头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最后滚落在路边。等我再回头找那个女人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只有莫兰那没有头的身体缓缓从马背上滑落地面。
“尼克!”我停下马,奋力解开绑在腿上的绳子,从马上跌落下来。“尼克!”
我拼尽全力爬过去,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他的马则很明显已经死了,没有哪种动物能把脖子扭到那种程度还活着。
“尼克!”我抱起他的头,在他脸上拍了几下。
“这……”他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哽咽的说道,“我……这是……发生了什么?”
“……你的马踩空了,你从马上摔了下来。”我违心的说道,你能让我说什么?告诉他我看见他最崇拜的人在后面用长矛刺他的马屁股?
“见鬼,我早就……说过那不是一匹好马。”他说每一个字的时候都很费劲。
“没关系,我们回去再买一匹,你不是一直都想要一匹白色的马吗?”
“没错,白色……的马才配……得上我这张英俊的……脸。”他忍不住想笑几声,却变成了咳嗽。“莫兰呢?怎么……不见他?”
“莫兰骑士……他去给你找医生了。”我再次说了谎。
“帮我……告诉他,抱……歉……”尼克的呼吸开始急促,然后,毫无征兆的,突然停止了。
我紧紧抱着他,用一种我自己都从未听过的声音声嘶力竭的叫喊着。“该死——!”

第三部 派瑞特海的风 烽火乱世(一)

太阳历1462年,时局动荡,教会的实力和影响力又再度加强。拥有圣物支持的法王厅也越来越嚣张,极秘密组织“执法者”也逐渐浮出水面,成为了众人皆知的“秘密组织。”组织内部也进行“大换血”,整个组织的结构和行事方式都得到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变得更直接,也更血腥。人们知道“执法者”的存在,却不知道他们是谁?都隐藏在哪里?因为所有知道他们下落的人都已经死了。这种恐怖的气愤笼罩着整个大陆,使得每一个人都安分守己,生怕惹恼了这些凶神恶煞。经这么一折腾,整个大陆的局势竟然奇迹办的稳定了下来!但事过境迁,总有人不懂得平静生活的来之不易。
现在是太阳历1494年,安东尼二世继位26年后。奥格兰王国北放边境发生了叛乱,一部分反乱份子勾结境外的高山蛮族攻占了边境的几个村落和城堡,竟自立成国,和奥格兰王国分庭抗争。国王安东尼二世对此事极为重视,他立刻调遣了七千步兵和两千骑兵前往北方边境平定那里的叛乱。
其实,连阿伦自己也不清楚,他为什么就参加了对北方高山蛮族的讨伐军。五年前那件事情在他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记,他从此一蹶不振,虽然后来因为局势混乱,他破例提前当上了圣骑士,还被授予了爵士的爵位,但他却一点都不为此而感到激动。即使是在受勋仪式上,他也只是为了应付而象【炫|书|网】征性的笑了笑。
可笑的是,在后来的征战中,他所在的军队屡立奇功,他想不升迁都难。两年的东征西战下来,他很快就从一个小小的爵士做到了拥有一方领土的男爵。虽然他分到的那块封地是所有人中最差的,那里的人口也很少。这或许是他平时内敛的作风和沉默寡言,不愿意讨好上级的关系。但是他在之后的三年里精心的管理着他的土地,现在那里随说不上人丁兴旺、生活富足,但也摆脱当年的那种民不聊生的局面。
这种平静的生活本来很适合现在的阿伦,但不知怎么的,国王调集部队的命令下来后,再加上几位好友的劝说,阿伦竟然真的答应了下来。并且征召了一支还不到一百人的部队随军前往赴战。
其实阿伦带去的人简直只能用少得可怜来形容,他总共只带了76个人,这还是算上了他自己以后的数量。虽然他带来的都是骑兵,但却是轻骑兵。其他参战的领主率领的人数最少都在他的三倍以上,那些领土广阔的贵族人数更是多的惊人,比如负责此次讨伐的卡莫多伯爵,一次就率领了三千步兵前往,他的军队才是这次讨伐队的主力。
在讨伐队的大军里,阿伦的部队是最不起眼的,但阿伦心里明白,他的部下都是值得信赖的老手。因为他带来的这些人都是他以前的老部下,后来这些人也随他一起在他的领地里安家。他们都是战场上的老手,而且训练有素,对阿伦相当忠诚。他们知道阿伦的脾气,虽然在战场上他们无法身先士卒立下奇功,但阿伦总有办法让他们活命。他们知道他们的主子不是个懦夫,阿伦曾经在自己的部队被围困的时候奇迹般的运用树林和河流的掩护带领不到一百人的部队从两千敌军的围困中突围,战后他们再次回到那里清点战场的时候才发现,他们在那片树林里总共杀死了三倍于己的敌人,而己方则只损失了不到十人。在奥格兰内战期间,阿伦在城楼上单挑叛军头领,最终将对方斩于剑下。
“克斯特利!约翰!”阿伦在马上喊道。
“什么事,主人?”两个骑士很快就骑马赶了上来。
阿伦想了片刻说道,“照这个行军速度,明天拂晓很可拧就要发动进攻。你们吩咐下去,让士兵好好照料马匹,喂足了草料。还有吩咐厨师今天晚上的饭菜弄好点,吃晚之后都检查一下各自的装备,该磨刀的就磨刀,不要到打仗的时候砍不死人。事情做完就去休息,留着精神明天去发泄。”
“是的,主人!”两个骑士点头示意之后策马前去吩咐自己的部下。
这时候,一个身穿冷钢护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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